車輛融資租賃的直租與回租的區別?

按理來說車輛融資租賃直租和回租都是可行的,可是我司在做車輛融資租賃的時候,即使是購買新車也做成回租的模式,即物流公司向廠商取得車輛所有權後(通過預付款),然後所有權轉讓給我司,然後做抵押登記,為何不能做成直租模式?我已問過有關同時,得到的解答我無法理解(說是為了避免事故的法律糾紛)。按理來說,新車做直租更符合邏輯,流程更清晰,為何非要做成回租模式呢?

是真有法律障礙還是什麼?或者說行業原因?


同事的回答 是他對融資租賃的理解不足 但是他說的這一點 一定要注意

他的理解:直租的話 車輛登記在你公司名下 如果車輛出現交通事故 如果租賃車輛有責任需要以保險賠償 那麼你公司會被起訴

其實這時你公司只需要派人去開庭 表明這是融資租賃關係 不是經營性租賃 一切後果由承租人承擔 車輛已經投保 由保險公司在賠付範圍內承擔責任 這樣處理就好

需要注意的是 保險公司在賠付範圍內承擔責任 這是很重要的 超出了呢?三者只有20萬但是承租的大哥撞翻了一個校車 萬萬沒想到的是這個大哥月入不過千 還車款都是借錢 這時候保險不夠家長們天天鬧事 法院怎麼整?常見的就是殺富濟貧 從你公司上找過失 然後讓你公司賠償一部分 避免這種情況的措施有三者給丫上100萬的 委託多個律師審核融資租賃合同 修改任何能被法院揪出過失的條款 注意各個細節 包括簽署合同交車驗收等

說回租 回租的話 只是做抵押登記 車輛產權屬於承租人 不用考慮直租的交通事故問題 這時你公司就是一個放貸的角色 我想知道 你的進項票在哪?承租人是個人的話 你所在的城市 承租人是否可以給你開具零稅率發票呢?

2017.2.23更新,目前回租不需要零稅率發票了。物流公司租賃車輛,本身可以做成直租,為什麼偏偏要回租呢?首先可以規避掛靠風險,其次融資租賃公司沒有相關營運資質,如果車輛登記在融資租賃合同名下,車輛不能正常使用。

但是這種抵押不過戶的回租模式,在法律角度屬於名為融資租賃,實為借貸,存在合同無效的風險,而且也有判例。目前我找到的只有一例,好在其他判例全部都支持融資租賃公司。究其原因,或許是法官沒太認真研究融資租賃這個新事物,也或許是欠債就要還錢,又或許是融資租賃公司有一些人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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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融資租賃是汽車金融行業的一種模式,但是首付更低、業務更加靈活,是未來促進汽車消費一個重要方向。經過一段時間的籌備,2015年開始諸多汽車融資租賃公司開展業務,先鋒太盟獲得了PAG1億美金的投資,易鑫獲得了騰訊、京東、易車25億人民幣的投資,建元資本獲得了多個經銷商集團的投資共計6億人民幣,一段時間內,融資租賃圈熱鬧紛呈。已經有越來越多的汽車金融企業對這塊蛋糕躍躍欲試,相信在接下來會更加高速發展。融資租賃本身來說是正在蓬勃發展的汽車金融模式,也是汽車市場走向成熟的體現,對於我國金融滲透率的提高都有促進意義。

要了解汽車融資租賃業務,先從融資租賃的概念談起。融資租賃其實是一種另類的分期付款購車方式,將汽車以租代購產生收益。資產的所有權最終可以轉移,也可以不轉移。出租人根據承租人對車輛的特定要求,出資向供貨人購買車輛,並租給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則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賃期內車輛的所有權屬於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擁有租賃物件的使用權。租期屆滿,租金支付完畢並且承租人根據融資租賃合同的規定履行完全部義務後,車輛所有權即轉歸承租人所有。

目前汽車融資租賃業務已經成為傳統汽車分期貸款業務的有效補充,同時有著分期業務不具有的優勢。汽車融資租賃,主要分為汽車融資租賃中的直租和回租兩種模式。直租也可以叫做正租,回租也可以叫做反租。

直租,就是直接租賃。是指融資租賃廠家以收取租金為條件按照用戶企業確認的具體要求,向該用戶指定的汽車中間商購買車輛,並出租給該用戶或企業使用的業務。說白了,就是融資租賃廠家,按照客戶的需求達成一致後,直接購買車輛,車輛掛戶在租賃廠家名下,再出租給消費者。

舉個簡單的例子:陳先生在由於上班路途遙遠,決定購入一輛汽車作為日常代步工具,他看中了1台價值20萬左右的車型。但考慮到資金成本問題,陳先生可以選擇支付30%的首付的汽車消費金融或更低首付的汽車融資租賃的模式。兩者進行權衡後,選擇了融資租賃方式購入汽車,緩解了他想買車和資金有限之間的矛盾。

因為車輛所有權是歸融資租賃公司所有,所以提供的融資範圍含裸車價、購置稅、上牌費、保險費、GPS費用等,根據與融資租賃公司簽訂的合同,他支付了5萬元作為首付,每月根據合同支付相應的租金即可獲得車輛的使用權,等到租賃期結束後,可根據合同約定將車輛的所有權從融資租賃公司轉移給陳先生。通過這個方式,降低了陳先生的還款壓力,讓他輕鬆變為有車一族。

從例子可以簡單總結,直租就是「購進租出」。

售後回租是指賣車人和承租人是同一人的融資租賃。在回租中,融資租賃公司購買了有資金需要個人的車輛,把車輛所有權轉移給融資租賃公司,並獲得資金。同時融資租賃公司再把車輛租給客戶使用,收取租金,承租人繼續保留了車輛的使用權

售後回租的好處是它使設備製造企業或資產所有人(承租人)在保留資產使用權的前提下獲得所需的資金,同時又為出租人提供有利可圖的投資機會。

1、在售後回租的交易過程中, 承租人可以不間斷地使用資產;

2、資產的售價與租金是相互聯繫的,且資產的售出損益通常不得計入當期損益;

3、承租人將承擔所有的契約執行成本(如修理費、保險費及稅金等);

4、承租人可從售出回租交易中得到納稅的財務利益。

舉個簡單的例子:張先生去年開始自己創業做一些小生意,經過一年的運營後公司經營情況還不錯,但是最近簽約了一個大單,需要購置大批貨物,而銀行貸款的費用額度不夠使用,現在急需流轉資金。於是張先生打算出售2014年的自己全資購買的1輛奧迪A8,不過考慮到日常出行和拜訪客戶,又讓他陷入了兩難境界。

於是,在他了解了車輛抵押和融資租賃模式的區別後,果斷決定與融資租賃公司簽訂售後回租合同,將車輛賣給融資租賃公司。扣除車輛定金後,張先生獲得了全部剩餘車款,再根據合同每個月支付相應的租金給融資租賃公司,即可繼續獲得車輛的使用權,租賃期屆滿後可根據合同約定再將汽車所有權轉移給張先生。

從例子可以簡單總結,直租就是「售後租進」。

隨著互聯網和汽車金融的不斷融合,以及我國徵信體系的不斷完善,互聯網汽車金融生態將日益豐富,競爭也會更加的激烈。互聯網汽車金融將成為未來汽車產業新的利潤增長點。而「融資租賃」作為汽車新金融服務,發展前景廣闊。

回答者:車貸管家,轉載請註明出處。


直租回租最直觀的應該還是:三方兩合同改為兩方兩合同了,從業務流程、合同、風控都不一樣。

本想詳細闡述,可是沒有動力哦,需要大家給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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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租我了解到的目前車輛融資租賃有以下幾種:

落戶融資租賃公司,車輛銷售增值稅票由經銷商開給融資租賃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再開落戶發票,操作的比較多的公司有:開元、三匯。

如果做過業務的朋友可能就知道這裡面的操作難點和問題。我們先以開元為例,開元是做商用車的。

從風控角度講,避免了很多風險(收車的時候確實很方便,遇到警察也很容易應付);

從風險角度講,要一天到晚應付出險所帶來的官司,所以三責和車上人員能買100萬,就買200萬的;

從業務角度講會增加了一些開展難度,對於河南、安徽、河北這些掛靠公司遍地開花的市場,基本上就是被一群豺狼圍攻的局面。

可是這是商用車哦,全國大部分地方是要求營運車輛必須掛靠在運輸公司的(就是為了出大險的時候可以多拉些墊背的),乘用車畢竟落我自己(客戶)名下更好,所以開展難度應該比較難吧?

以我了解的三匯略講兩句,因為是面試業務時碰到三匯的離職員工,所以可能講起來會有差異。

他們總部在南京,所有車輛都提前落戶在南京,通過集中採購來降低車輛價格,然後通過降低首付(畢竟落戶在你公司,風控應該適當放低)來吸引客戶,所以各地做業務基本是跟車租賃,每個地方都有會展廳,看似開展融資租賃業務,實則是銷售車輛,這樣就要求對車型有較好的預判,也就是說他們一般都是針對暢銷車型來開展業務。

回租其實目前大部分車輛融資租賃公司都是通過這種方式操作的,沒有辦法,增票開不到租賃公司。

所以該種模式不僅要到車管所辦理抵押(自己的車輛抵押給自己),如果真是從法律角度來講,這貌似不合法啊,更有些公司把車輛不僅抵押,而且還做一個所有權轉讓協議(都他媽是被逼,誰要登記證書和行駛證都是別人的名字呢?)

國外我了解的是一般都是以租代購,落戶在租賃公司,租賃期限到可以選擇退租或者續租,租賃公司的二手車處理和維護能力一般都比較強,所以人家利潤高,可是客戶的成本並不高,就是因為從集采、銷售、融資、保險、維修、二手車一個產業鏈來做功夫。

所以我們國家的融資租賃從業者還有很光(chang)明的路要走。


我會發一下吧,直租相當於汽車的以租代購。就是你要車,我給買。但是所有權在公司,你只有使用權,每月還租金,租期滿了車過戶給你。和融資租賃直租一樣。加速貶值

重點說一下回租,其實回租也是新車,只是車牌是你個人的,所以車也是你個人名下的。然後做綠本質押。這樣也是你還租金,還完以後車解壓

其實個人認為區分點就是車輛歸屬權是否涉及到二手車,還有一個牌照歸屬權,對於限購城市和將要限購的城市非常有影響。喜歡請採納,升級了不知道怎麼用了


看到物流公司,那應該主要是牽引車,

車輛上路必然要有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如果融資租賃公司有道路運輸這個經營範圍,可以辦許可證,

也可以直接從經銷商購買車輛,

並將車輛登記在自己公司名下,

再租給客戶,即直租。

據我所知,獅橋就是這個模式。

如果融資公司沒有此經營方式,

就只能是客戶從經銷商購買車輛後賣給融資公司,

再回租回來,即售後回租。

避免事故風險等不是最關鍵的原因,

而是車輛登記這個環節,

很多風險可以通過租賃合同來規避。


直租是一般都是新設備直租,從廠商採購,然後出租給承租人,承租人向出租人每期償還租金,期末殘值支付後所有權轉移給承租人。開票流程是,廠商給出租人開票,出租人給承租人開票。回租一般是已有設備或固定資產盤活,先轉讓所有權再租回並支付每期租金,期末取得所有權。開票流程是承租人先開零稅率發票將設備轉讓給出租人,出租人再給承租人開票。從你說的情況看,應該是你們購買的車輛廠家已經給你們開過票了,你們已經取得所有權,做直租的話出租人是沒法再次給你們開票的。只能做回租剛剛好,你們將標的物所有權轉讓,再從出租人那裡租回,盤活固定資產,擔保的話也可以用剩餘標的物做抵押,當然擔保都是雙方商談的一個結果。回租就是要考慮到設備折舊,盤活的資金確實要比直租的基金規模要小。


午休來隨便說下 全當拋磚引玉啦

我們公司這邊不做直租的原因大概有下面幾個 題主可以參考下

1.、我們在天津東疆保稅區註冊 現在對回租實行所得稅即征即退。直租沒有這個優惠--!

2、承租人跟供貨方可能已經簽過了供貨合同,直租來不及了(不過據說可以通過簽補充協議來實現直租)

3、回租錢都直接給承租人,錢款用途我們是不過問的,直租的話錢是給供貨商的。我個人覺得,目前國內第三方融資租賃還是停留在以融資為主的階段。繞一圈,承租人拿不到錢多不開心。哈哈


現在二手車,基本都是融資租賃的回租模式;二手車經銷商讓客戶支付30%甚至0%首付,然後過戶給承租人,出租人則是二手車金融公司(做個實際抵押登記即可)等3年之後直接取消抵押即完成回購,有些可以調整到3年之後一次性支付餘款30%或者50%;其實際承租人承擔利率較高,實際最長3年+原始車齡控制在8年以內;


規避風險是主要的,但從財務處理上不夠嚴謹,融資租賃必須三流合一,發票流現金流合同流,直租的話,汽車發票是開給租賃公司,權屬雖然明確但發生事故的風險也同時轉嫁到租賃公司,一旦車禍或租賃物滅失,收到的保險損失還不夠賠對方的人身傷害。但操作成回租也有問題,物流公司只是預付款賬面沒有形成固定資產,租賃物怎麼確認?回租的話需要開具零稅率增值稅發票,也不知道物流公司的零稅率增值稅發票怎麼開出來,沒有進項的租賃公司全額納稅嗎?況且在回租完成後,承租人怎麼處理融資租入固定資產等等一系列問題。。。。反正我肯定不做這樣的單子


德國大眾汽車租賃的性價比還挺高的,價格適中,服務也不錯,而且租車是根據12個月、24個月等不同周期租賃服務,可享受最佳的租賃服務。你可以去他家諮詢一下的,畢竟現在限車令之後買車已經不划算了。


汽車直租回租傻傻搞不清,瓜姐帶你一文秒懂

汽車金融作為汽車後市場最具價值的一環,正成為各種資本爭相追逐的風口,對汽車行業、互聯網產業、金融行業的發展都產生了不可忽視的影響。而融資租賃,作為汽車金融業務的一種新模式,將以其獨特的發展優勢,成為促進汽車金融市場發展的重要推力。

汽車融資租賃主要有兩種模式,直租和售後回租。行里人有時還會碰到正租與反租的叫法,幾個概念疊在一起,容易分不清楚,這裡重點做下區分。

一句話概括它們之間的關係是,直租=正租,回租=反租。概念一樣,只是叫法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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漲見識,百家爭鳴


相信我最主要的原因是發票。因為你沒有車輛銷售資質,只能給下游開本金加租息的增值稅專票,而你的承租人拿到這個票沒辦法給車輛上牌,所以必須採用回租的模式,承租人可以進行上牌使用。


可能是稅率的問題,直租是17,回租是6。


不是因為車輛和不動產有登記機關,取得所有權需要過戶,需要繳稅么,這個說的回租也沒過戶吧


直租,登記證上產權人是租賃公司,但租賃公司很多沒有運營許可證,所以經營性車輛不建議做直租 採用回租比較好,去車管所登記抵押權人為租賃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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