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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里雙方拿槍互指時,先發制人爆頭是否可行?

我知道這是電影需要。 我想知道,在沒第三方的時候,雙方拿槍互指,率先開槍爆頭是不是最優解。 被爆頭的那個,應該沒餘力反擊吧? 而且雙方聊天談判,就不怕對方先下手為強爆頭么? 如果不是爆頭,而是指著心口,被爆後,能否有餘力反擊,同歸於盡?


中二病暫時痊癒,開始正經臉答題。

題主給出的語境是「持槍互指」,具體下來就變成下列情形:

1.持步槍遠距離對峙。

挑一個大家都熟的栗子,建國門事件,武警在追捕田明建過程中,肯定會出現短暫的對峙。這樣的對峙要訣就是隱蔽自己,尋機殲敵。期間多名追捕者被爆頭,原因就是軍事素質太差,沒做好這一點。

2.持步槍近距離對峙。

這種情況非常偶然。雙方如果在可視範圍內,早就舉槍互射了,不會等到照面再端起來,那樣很容易變成互相用槍管砸腦袋,非常不時尚。答主@鄭賀予 提供了一個絕妙的案例,我覺得合情合理,這個時候,無論長槍短槍效果是一樣的,下面再講。

3.持手槍遠距離對峙。

我們要知道,手槍這種東西就是近距作戰武器,沒受過專業訓練的人給他一把,超過三十米外隨便蹦噠,打中都是蒙的,何來爆頭?我也是玩過槍的,剛打25米靶時基本上5中1,玩幾年後能都上靶就算不錯了,更何況那是在時間充裕準備充足雙手持槍瞄準打靜止靶,實戰呢?

《毒戰》中手槍巷戰,相距10~20米,死傷枕藉,但相對於彈藥消耗量,命中率並不高。

4.持手槍中距離對峙。

注意了,我個人認為,這是唯一一種適合先下手為強的情況。所謂中距離大約是3~5米,這個距離的重要性在於:相對於槍尖指腦門的極端狀態,人的視野被拉開了,注意力相對分散,你很難對對方放在扳機上的手指保持高度戒備。當對方槍法足夠好並首先開槍,你在那一瞬間的感受是:

看到槍口冒出白煙——耳邊傳來巨響——子彈嵌入腦門——反應過來扣動扳機

你原本處於靜止狀態,子彈帶著巨大的動能打擊身體後,必然會帶來姿態的改變和身位的移動,射出的子彈軌跡會發生一定的變化,而3~5米的距離,將這種誤差進一步擴大,很可能就打不到對方。

匪徒的戰術動作是非常業餘的,在面對多人持槍時,應用槍抵住人質以威懾而非賭氣對槍。此時左面的警察如果槍法夠好可以果斷開槍爆頭,將現場危害控制到最低。

5.持手槍近距離對峙。

這個就玄妙了,就充滿戲劇色彩了。和上面用長槍一樣,雙方在高度緊張的情況下,誰也不敢開槍,只要一摳扳機,基本上也宣告自己的死亡。原因大家也看的出來,因為距離太近,雙方的視野都匯聚的很窄,對方一點細微的動作都看的很清楚,稍有異動都會毫不猶豫的開槍。敵對雙方就如同高手對決一般,形成了奇妙的默契,組合成了一個平衡態。

《英雄》里,兩大高手啟動的信號不過是一滴雨水。

《落水狗》中,一方因情緒失控開槍,立刻引發連鎖,齊齊歿命。

這個時候,等的就是一個擾動,來打破這種系統的平衡。比方說一個蟲子飛過,路人的一聲驚呼,誰能夠在捕捉到外界因素變化的同時注意力又不被分散,快速開槍或變動身位,誰就贏了。

題主又問雙方聊天談判,能不能先發制人的問題,也就好理解了。我認為大部分黑社會電影把握的還是挺靠譜的,面子上談笑風生,實則劍拔弩張,稍有異狀,雙方立刻拔槍相向。這其實也是在一種平衡態,大家都隨時戒備,只有當一方被迷惑時,才會放鬆戒備,失去應對突發的能力。

——————原中二答案———————

空曠的地下停車場里,一滴水順著牆體的縫隙滴下來,音感放大,向深處回蕩。

兩個身影漸漸清晰,是兩個西裝革履的男人,身著報喜鳥,腳蹬金絲猴,持槍而立,互指著大好頭顱。

「對不起,我是警察。」

「你TM蒙誰呢。」

「你造嗎,如果我現在開槍,你就完了。」

「你也一樣。」

「不一樣。我先開槍。有70%幾率打中你,你在瞬間受到子彈的衝擊力後,從神經到肌肉的反饋會失調,你還手一槍打中我的幾率只有5%。就算我沒打中你,槍響後的噪音也會對你的心理產生影響,你打中我的幾率也只有10%了。」

「聽起來很有道理,那你倒是開槍啊。」

「不開不開,我不開。媽媽沒回來,誰來也不開。」

甲心神一顫,一縷血從嘴角漫出來,穩了穩神微抬下巴:「你看,有灰機。」

乙不屑的笑笑,面容依舊冷峻:「灰機有什麼好看的,你身後有個姑娘才漂亮呢。」

甲抬起擦的鋥亮的皮鞋,斜了一隻眼瞄去:「你騙我,想分散我的注意力,可沒那麼容易。」

「真的。你那個角度看不到而已。別怪我沒提醒你,還有乳搖福利。」

「你後面來了只奧特曼。」

「你後面有萌娘化的小怪獸。」

……………………………

……………………………

……………………………

王大媽今天穿著一身綴滿花瓣的的確良,臂彎里拐著菜籃,新鮮的水芹掛在上面還滴著水。她興沖沖的走到停車場口子,遠遠見到兩人,柳眉蹙起,一口真氣由丹田涌到喉間,破口而出:

「大狗,二狗,回家吃飯啦!」

(完)


對峙,對方一開口說話,開槍。



不可行,除非先發制人的那個人能夠率先打爆對方的兩側面頰(腦幹位置),因為理論上只有在腦幹受損的情況下才會失去意識並立刻死亡。而如果不是直接擊中腦幹,就算死亡往往也是因為大腦處於昏闕狀態後再大腦失血過多死亡(以前看雜誌的時候好像還有過腦部中彈後被救活的例子..)所以在爆頭的一瞬間如果沒有傷害到對方的腦幹區域對方也會形成條件反射去扣動扳機的,而如果是近距離對峙的話,往往結局都是同歸於盡。


先發制人爆頭可行:

參見

人質危機中,如何一槍擊斃歹徒?

在人質事件中,眉心,即頭部正面包括大腦、腦幹和脊髓在內的一個T形區域是最理想的射擊部位之一。這裡是神經中樞所在的區域,命中後歹徒會當場死亡,並且肌肉立刻被「定型」,無法在死亡的瞬間再做出危險舉動,這是最理想的「一槍停止」效果。

如果命中部位在這個區域以外,哪怕是致命傷,歹徒仍有可能在最後幾秒鐘傷害到人質安全。 2009年深圳保安亭人質事件中 ,警方擊中3槍之後歹徒仍有能力舉刀砍向人質,最終警方總共用了12槍才將歹徒擊斃。

不過頭部目標小,很容易錯失目標,相比之下身體會更容易命中一些。如果擊中心臟、重要血管等致命部位,也能夠在很短時間內讓歹徒失去行動能力。所以實際情況下也不能執著於「爆頭」,而是要確保命中,因為中彈產生的生理上的劇痛和心理上的震懾也會令歹徒放棄抵抗。


這時候應該說一句:你看天上有飛碟!然後開槍


演員都這麼聰明叫導演玩個球啊~


因為人在被槍擊中頭部之後(其他部位也類似),肌肉會自發痙攣,也就是收緊(被槍擊中爆頭的人倒下去腿是直的,因為全身肌肉會自發繃緊),這種情況下被打中的人只要也握槍,被擊中後一定會秒扣扳機,這個是條件反射,所以拿槍對峙雙方都不會貿然開槍。


以下內容引述自維基百科「徐步高槍擊案」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5%BE%90%E6%AD%A5%E9%AB%98%E6%A7%8D%E6%93%8A%E6%A1%88

黑體字部分為警員頭部及身體其他部位被槍擊多次後作出的反應。

2006年3月16日晚上11點,隸屬尖沙咀分區巡邏小隊第一隊警員冼家強,與一星期前由九龍城警區調職的警員曾國恆,在尖沙咀警署接受15分鐘工作訓示後,乘坐警車抵達尖沙咀天星碼頭開始巡邏,當日他們的巡邏路線是「第19咇」,由天星碼頭出發,沿廣東道北行,經海洋中心、新港中心、彩星中心及中港城至柯士甸道的交界,再經行人隧道(即案發地點),右轉往麗澤中學折返。兩人途中曾于海防道附近截停及盤問一名男子,其後證實無可疑並放行

[33]

3月17日凌晨1時12分,兩人走到柯士甸道行人隧道,並在隧道中央的警員簽簿處簽到,當時情況平靜,亦沒有發現其他人。兩人在隧道內向港景峰方向前進,走在前頭的冼家強正準備沿隧道樓梯拾級而上時,突然看到梯間左邊靠牆位置,有一名神情非常可疑、古怪的男子站在高一級,該名男子戴著款式古舊的啡色膠框眼鏡,黑色假髮

[34]

,雙手放在腰間,當冼家強想截停盤問該名男子之際,該男子突然從腰間拔槍,並向他們開火。冼家強和曾國恆兩人均中槍,其中曾國恆被打穿臉部後擊中喉部,而冼家強臉部也中一槍。冼家強腦海空白一瞬間後意識到自己中槍,並拔槍指向該男子,但對方試圖用右手捉著冼家強持槍的雙手,冼隨即開了一槍,並與該男子進行糾纏。接著見到對方的手槍從左手跌下,冼再開第2槍「卻沒有聲響」,故再開第3槍。兩人糾纏期間,雙方互相拉扯,該男子曾試圖屈曲冼家強的雙手,令槍管指向冼,冼發力還擊將槍管指向對方。混亂中冼腳部再中一槍,然後,倒地的曾國恆向該男子連開5槍,全部打中該男子,冼感到該男子身體開始乏力,隨即用力將他按在地上,兩人雙雙倒地。冼家強負傷倒地之後,右手緊握警槍指向該名男子

[35]

,左手按動無線電通話器通知總部,直到聽到增援警員到場才鬆開緊握的佩槍。在槍戰發生後,中槍倒地的曾國恆曾經以低沉聲音要求一名正準備進入隧道的途人替他報警,當時該名途人面露惶恐,收起使用中的手提電話,立刻攀過鐵欄越過廣東道,朝尖沙咀方向不顧而去

[36]

警察指揮及控制中心在凌晨1時14分12秒,首先接到曾國恆按動通訊器的緊急掣,2秒後收到冼家強按動緊急掣,並嘗試與兩人聯絡,但沒人回應,只有背景雜聲。1時14分22秒,冼兩次通知中心:「廣東道行人隧道,開槍」;1時14分55秒,冼再向中心報告:「廣東道行人隧道Open Fire,救命呀!」;1時15分07秒,冼向控制中心報告自己中槍。控制中心在1時15分派遣衝鋒隊到場支援,1時15分20秒,警長黃志強最先趕到現場,發現曾國恆、冼家強和可疑男子倒卧在隧道內。當時冼家強左手還執住俯伏在他身旁的疑人衣領,並向黃求救。另一名趕到現場的警長林鎮雄則替疑人扣上手銬,並翻開他的身體檢查,發現他右胸壓著一支已生銹、槍嘴有血漬,而且以黃色膠紙包裹槍柄的手槍

[37]

疑犯徐步高及警員曾國恆於凌晨1時40分送抵伊利沙伯醫院救治,分別於1時45分及1時47分證實死亡。


以前聽過一個真實的的故事(對方是這麼說的)

講的是抗日那會,他的爺爺跟人干戰的時候,一個拐角碰到個也端著槍的鬼子。然後兩個人就這麼對峙了好幾個小時,然後那個鬼子虛脫跪了。

不過張先生居然會問這樣的問題,有點驚訝


想起了一部很喜歡的電影

李連杰主演電影《龍之吻》。這段畫龍點睛之處

然後壞警長扔下小女孩立馬將槍對向了李連杰,就在這千鈞一髮的時間內

李連杰一個閃現+R

最後他嘴裡一銀針 刺在了壞警察的脖子上,致命了。

那個脖子上穴位被電影稱作「龍之吻」


都打死了誰接著往下演啊!真是[此處白眼]。

哦,忘了還有一種可能,兩個人互相拿槍指著對方卻誰都不開槍說明他們心底其實深深愛著對方~


進來改了個錯別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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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來胡說八道。

小時候看電視看電影,每每看到這種場景都急死了,覺得英雄(設定為正義者的主人公)真是心慈手軟,跟那個王八蛋(通常為反派角色)說些什麼,直接一槍崩掉不是很好嗎?!又或者那個處心積慮要報仇血刃仇人的「心機上位者」,為什麼不先下手為強,一槍或一劍滅眼前人,自己忍辱受重不就為了眼前這一刻?!

長大了點,才知道那是名叫編劇或導演的人故意為之,不然故事情節還怎麼高潮,人物形象的塑造還怎麼打動人心,自己還怎麼名垂千古,觀眾早就換台了(走光了)好嘛…

好了,回到題主的疑問。題主問的是兩人刀槍相向,緊張對峙的情況下,「先下手為強」能絕對保全自己,是不是最優選擇;而「後下手遭殃」是不是註定失敗亦或仍有機會反撲。首先,假設(僅僅是假設)真有這樣對峙的狀態,甲肯定不想死,只想對方掛掉,乙也同樣,這樣想來一番內心戰是必不可少,甲乙雙方都在想著如何幹掉對方保全自己,必定費勁心思周旋,以找准機會開槍(嗯,這樣想來,編劇導演的安排似乎也有了點道理)。就好像同時決策的囚徒困境,結果可能是:①甲乙兩人中有一方先開槍,另一個笨蛋反映遲鈍,掛掉

②甲乙都死掉或者受傷(也分種情況討論)——a.兩人同時開槍並打中 b.有一人先下手開搶了,另一個雖中槍,但體格出奇棒,迅速反補了一槍並打中先開槍者

③甲乙兩人在無聲的博弈中感受到生命可貴,仇恨為屁,終於化敵為友並喜泣相擁。從真實生活、影視劇的種種案例,可以看到①③情況是比較正常和常見的;②在電影中倒常見(例子不勝枚舉),在生活中往往劇情反轉,甲殺了乙後深知逃不過法律的仲裁和人性的壓力而選擇自殺…

ps:題主是在糾結②中b情況的可能性嗎?沒有實驗數據,無法解答

pps:祝題主早日康復,葯別停,(^0^)


這個問題讓我想到一個很相似的遊戲《ready steady bang》。題主可以去親自體驗一下。


通常電影里出現對峙,常是一個人先舉槍,另一人後發而至,然後雙方陷入中二病患者般的逼逼叨叨。顯然這只是電影。出現對峙的情況,無非是雙方勢均力敵,同時出手,或者後發之人手速更快,先手之人心懷憐憫,這樣才有可能。但大多不會有這樣的巧合,但凡心有殺機,先下之人直接掏槍就動手了,何必等你危及到我的生命,聽你說一大堆神神鬼鬼


劇本怎麼寫怎麼來,導演怎麼喜歡怎麼拍。至於現實中,那得看子彈的速度,兩者的間距,空氣中的阻力,槍的後坐力,以及對方反應是否遲鈍。你這麼射出去,對方能不能有反應時間,萬一那千鈞一髮的時刻對面那哥們也跟你一個想法呢。姑且認為對面那哥們傻給你你打槍的機會了,萬一他媽的這一槍處女槍因為心裡緊張手一抖射偏了。那誰也救不了你了,當然他如果反應足夠遲鈍,或者說你反應足夠快的話,你完全可以連射幾槍。所以這個問題扯到這個份上就是論誰傻誰更傻以及誰反應遲鈍誰更遲鈍的問題了。。。。


我認為用槍互指,當事雙方也就願意暫時維持互指的狀態,如果要結束,也不會用開槍來結束。因為如果一方真有殺心,早就開槍了,不會有互指的一幕出現。當然,我們也可以把這事當成一個物理和生物神經學的綜合題來討論,查查數據,算算大腦收到視覺信號、發出肌肉運動指令,到身體產生位移需要多少時間,扣動扳機到子彈飛到目標又需要多少時間。我直觀感覺,距離會是最關鍵的因素。


我覺得應該看向對方後面假裝把手槍放下並表現出驚愕和恐懼,對方一回頭立刻舉起來打他233333


看看電影《無恥混蛋》中地下啤酒館那段槍戰就知道了。差不多的。


既然是互相對恃,那說明互相目的都不是殺死對方,而是要對方臣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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