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該打小偷嗎?或者說,打小偷對嗎?
身邊的同學認為抓到小偷就應該打一頓,打了他,讓他怕了,才不敢再去偷。
雖然身邊很多人都覺得是這麼回事,但是我覺得是不應該打啊(是指抓住了再打一頓的那種打,不是制服過程),而且打了小偷讓他怕了,不敢再去偷這邏輯也不對啊。求解答。謝謝大神。
謝邀。我所在的這個城市,過去有過這麼一個新聞。
小區里老街坊接連丟東西,一直抓不住賊。
於是大伙兒約定了巡邏隊員,說好以呼喊為號。是夜,小區依然靜謐,實則暗含殺機。凌晨兩點,忽然聽見一聲尖利的女聲,【有賊啊,抓賊啊】。小區瞬間燈火通明。家家戶戶都攢著勁兒等著吶。於是小偷就被正義的憤怒群眾抓住了。看模樣,挺年輕一外地小夥子。【說,我們家的自行車是不是你偷的?】【還有我們家的錢】【我們家柜子里皮大衣】。。。
小夥子當然不承認,就說走錯了路,沒偷東西。就有人要搜身,他的包袱里叮鈴噹啷一堆雜物。群眾就憤怒了。還說不是你偷的?我打死你個騙子,今天非要你吃生活。啪一個大嘴巴子。有一就有二,幾十個壯漢輪流審他,一言不合就拳打腳踢。實在是氣呀,老有賊老丟東西,賊骨頭真的太可恨了。於是那個年輕的賊就被打死了。其實他偷的東西,總共也沒多少錢,一條年輕的生命就去了。而法不責眾嘛,大夥人多勢眾,警察也沒辦法,湊了點錢賠家屬,就不了了之。我的觀點其實很簡單。
小偷該打,你扇幾個巴掌敲幾個頭皮屁股上踹兩腳,不傷筋動骨,你也解氣。警察來了,他也告不了狀,一般警察也說一句【你偷東西挨打活該】。你也可以說一句【明明是我們追他的時候他自己摔的】。這一茬警察也就過去了。但是別下重手死手。交給警察處理後續就行了。都是人嘛,打打殺殺的,總不是好事。該打!打小偷是對的!但是,不要打成輕傷以上,發泄發泄就好了。
既然選擇了做小偷,那麼總得做好有朝一日被人打死的準備。
小偷還不打!
瀉藥,法律層面上打人不對。
從法律上來說,不可以打小偷,因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即使是犯人也享有人權,道德狗們別拿什麼不是你東西被偷那會這種毫無意義的命題來噴。只有當小偷為了跑路,躲避追捕時候,對你或者其他群眾進行傷害就比如拿出一把水果刀妄圖刺過來,此時可以對小偷的不法侵害進行正當防衛。但是現實情況嘛,抓住真打幾下出出氣,只要不打死打殘,一般小偷也不會聲張,警察也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我們這個內陸城市來了一夥維族小偷,大白天明目張胆在商業街偷東西偷完就去附近的清真寺。報警都沒用警察就是照例詢問,最後沒辦法被我們市民打了一頓然後一伙人就跑了。拳頭不能解決一切問題,但是有些問題必須用拳頭解決。
抓到盡量打死。因為被抓到的基本上慣犯,不會有人無聊天天巡邏抓賊,基本是給偷了多次實在受不了了。
至於打人對不對的問題。。既然小偷充分利用了我國盜竊成本低的問題,那群眾還不利用法不責眾的漏洞,你說你是傻呢?還是傻呢?還是傻呢?犯賤在b站的一個偷東西視頻里評論了一句,不該當街毆打小偷,小偷也有人權,然後哈哈哈,不說了是時候換個號了
等人多了一起打,沒啥問題。
一個人打面臨的各種問題比較棘手。
普通民眾沒有執法權,小偷沒有反抗時候暴力打人不屬於自衛
我就說最近發生的事情。前段時間,就是上個月,我一個妹妹回家,都快要到家,被搶劫了。前幾天。我又一個妹妹家,晚上進賊了,賊把他們的門從外面用繩子纏著,(這樣我妹他們就從裡面打不開)想偷車,不過幸好當時我伯伯在家(有時候晚上他要上夜班,不回家),醒了,把賊嚇跑了。我知道這些事後這幾天都睡不著,生怕有賊進我們家,我們都在農村,本來也沒幾個錢,偷東西本來就是不對的事情,如果你不給他威懾,他就會覺得這樣做來錢快,而不去正正經經掙錢,更有可能發展為搶劫,甚至更壞。抓到他肯定要打一頓上交派出所。
我們那小偷流氓一般都沖臉撓幾耙子或者耳光打腫,還有剃頭的,這樣傷的不重,全村也都知道了「就是他乾的」。
說句實話,法律上打人的確不對,同時,按照正常情況,遇到小偷肯定氣憤的,在氣頭上時誰能保證打人不超過輕微傷呢?又有誰知道輕傷是啥?輕微傷是啥?打小偷也可能面臨狗急跳牆的危險,小偷有的會帶刀,被他捅一下還有可能掛了。所以綜上所述,其實風險大於快感的。還是直接報警扭送公安機關吧,可能還會獲得個見義勇為的獎勵呢。
愛和慈悲的理由
【原創】2015-09-30 天瓶雲水 閑人碎語
十年前在北京的一次聚會上,我談了孔子和墨子在「愛」這個問題上的區別:孔子主張「仁者愛人」,愛由近及遠,有差別。墨子主張「兼相愛、交相利」,愛無差別。朋友們認為孔子的仁愛已經很難實施,更別說墨子的博愛了。進而提出一個問題:我們為什麼要愛「不相干」的人呢?為了回答這個問題,於是便有了下面這個對話。
我提出一個問題:一個十幾歲的小偷該不該打?
朋友們都說:當然應該打,小偷最可惡了。
我接著問:如果一對小偷夫婦有一個孩子,這孩子從小到大每天看到的和聽到的都是如何偷東西,那麼他會有高尚的情操和道德嗎?
朋友回答:環境使然,應該不會。
我說:好,如果當他六、七歲時,他的父母不僅沒有能力讓他上學,反而讓他去偷東西,如果偷不到東西回家就會被痛打併不給飯吃,這個孩子有選擇嗎?
朋友回答:沒有。
我說:如果你是這個孩子,你有選擇嗎?
朋友:當然也沒有。
我說:好,這樣一個可憐的孩子餓著肚子被迫去偷東西,結果被你抓住了,你把他痛打一頓,如果你是他,你心裡服嗎?
朋友:這······
我問:你的良知何在呢?如果這個孩子說,難道我不想像別的孩子一樣每天吃飽穿暖,乾乾淨淨,穿著校服,體面地上學?我羨慕他們,可是我有什麼辦法呢?我餓,我要吃飯,我已經這樣不幸了,你們為什麼不幫助我反而還要打我?你怎麼回答他?
朋友:······
我說:好了,這樣我們就找到了愛的理由了:就是為了人類無法改變的命運!每個人都無法選擇的出生家庭、父母、長相、智商、時代、環境、周圍的人和事;每個人都無法知道自己的生老病死;每個人都不知道明天有什麼災難降臨。不是嗎?
朋友們點頭。
我接著說:如果你殘疾了;如果你身患絕症;如果你創業失敗;如果你失戀等等,別人嘲笑你,你樂意嗎?那麼嘲笑別人的人,我也要問一聲,你如何確定自己不會出現同樣的狀況呢?人是如此脆弱,誰又能把握這「無常」的命運呢?所以,聖人、佛教、基督教要我們博愛和慈悲。愛和慈悲是宇宙的法則。萬物一體,我與別人都是一,不是二。愛別人就是愛自己。
朋友問:別人不這麼想怎麼辦?
我說:首先你要這麼想,這樣你就快樂了。因為你認可了命運的詭譎和無奈,所以你能坦然接受自己遭遇的一切,平靜如水,不再怨天尤人。與此同時,你體諒別人在苦難命運面前的無助,心中沒有怨恨和輕視,這樣換來的就是別人的尊重、感激和愛。你如此的寬容、善良、博大,這是何等的智慧啊!快樂怎麼可能不悄然而至呢?!
朋友:我們理解了,怎麼做到呢?
我說:換位思考,將心比心。你要意識到你出生的家庭好只是你的命好,並非你有什麼特別的能耐;你可以上大學是因為你的家庭有這個條件;你說你漂亮、聰明、勤奮,這是因為你父母的基因好,這一切的一切與你有什麼關係?一切都是「老天爺」給你的,你有什麼資格得意、冷漠和傲慢的呢?如果讓你出生在窮小偷的家庭,你同樣是一個可憐的,人人喊打的小偷。如果你天生殘疾同樣終身痛苦。所以,我們要心平氣和地正視命運,面對這個無奈的事實,靜靜地反思,培養自己的慈悲心、同情心、愛心。莎士比亞說:「命運加在人們頭上的,人們只得忍受。遇到逆風逆水,要想抗拒是無濟於事的。」當你從心裡認可每個人都是在命運的安排下被動而煩惱地活著,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無奈和痛苦時,你就良知發現了,你的感恩之心就油然而生了,你會變得高尚而謙和,平靜而坦然,從容而淡定。真正達到了孔子的教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有興趣交流的朋友可以加我微信號rdtpys進入我的公眾號如果只是偷東西,打兩下法律也沒法和你較真。但是因為這個把人打死了,那就不對了。畢竟偷東西罪不至死。
但是!但是!但是!
如果因為他的偷盜行為,間接導致了人的死亡,比如偷了救命錢。那些可就另當別論了。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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