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部門是如何查出金融內幕交易的???

如題,看到一些報道對內幕交易嚴打,我就不懂,有關部門採取什麼方式並透過什麼渠道找出那些內幕交易來的?

是查看相關人士的賬戶資金進出?是在交易所上觀察異常交易?

求解答


納斯達克悉尼研發部主要負責的產品有兩個,其中一個就是SMARTS,證券市場監控系統。
SMARTS總共分為兩塊,一塊是Market Surveillance,另一塊是Broker Surveillance;前者主要顧客是各國監管機構,包括大家耳熟能詳的SEC;後者則是面向各個投行和對沖基金的Internal Compliance Department,負責對內部交易員進行監管。

主要的監控手法很多,包括本著寧可錯殺三千也不放過一個的原則,通過監控各種數據,用演算法來檢測出可能的alert。

如果大家感興趣的話我會儘可能的給大家解釋這些監控系統是如何運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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卧槽大家竟然那麼積極踴躍...今天回家一定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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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9日更新
重看了一下 code of ethics來更:
我現在所在的部門,是納斯達克悉尼分部的SMARTS下屬的Borker部門。客戶都是大家比較耳熟能詳的幾所比如JP Morgan, Morgan Stanley, Goldman Sachs, UBS以及澳村本土最大的Macquarie等等投行,還有類似於Citadel之類的對沖基金內部的Compliance Department。這些客戶購買了我們的產品或者解決方案後,會同我們的後台支援和運維部門保持暢通的聯絡,共同對其內部交易員的交易行為進行合規。

主要的演算法我知道一些(入職培訓給我們看軟體的時候有提到過大概),但是因為工作的原因就不說了(我還等著公司給我續contract呢 T T 何況具體的我也說不上來)。

就和大家講一下兩個數據來源
1) 首先就是世界上主要交易所的數據,包括Nasdaq自己的。
2) Broker data。來自投行自己的數據。
是的,沒有來自什麼銀行賬號的數據。我們所有的分析都是基於市場信息和投行內幕信息進行的。
整個分析過程也基本屬於black box,我們在此期間是無法看到投行具體的交易信息的。簡單來說,一切的分析都是在我們安裝在投行那裡的伺服器上進行的(投行上傳的數據也是直接上傳至那個伺服器)。數據最後在經過演算法分析後會形成一個叫做Alert的東西,也就是警告信號——可能存在的內幕交易行為。最後,這些數據會被最後傳輸到一個alert server上,而這個alert server的數據則能夠被客戶電腦上的SMARTS軟體直接調閱。本著寧可錯殺三千,也不放過一個的原則,他們會對這些alert進行調查,排查出一切可疑的交易行為。

SMARTS的另一個分支,SMARTS Market Surveillance,也是類似的原理,不過面向的對象是各國的監管機構。

其實,就算你查出了這些內幕交易行為,做過這行的都知道,內幕交易真正的難點在於定罪。正如下面有的回答提到的那樣,對付內幕交易,真正有效的不是什麼大數據,不是什麼牛逼的演算法,而是最最古老的舉報制度。哪怕一個交易員被我們的軟體抓到了,他也大可以說:「純粹只是運氣好。」不過,正如我老闆說的,至少這個人以後會消停一些,所以SMARTS的存在也算是對金融市場規範化的一種貢獻吧。

我真的不知道我能說多少,就先說那麼多了,有問題可以在評論里問,我盡量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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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私信我讓我再說一點...好吧。
其實,絕大多數內幕交易都是能夠通過分析order book來得出結論的。同時,分析order book也可以用於清查各種交易中的違規操作。

在SMARTS系統中,對於order book的分析是核心之一。

然後...我也不知道我能說什麼了。


「吹哨人」制度

以下轉載自我的大學老師王建博士的文章,原文發表於 2014 年 11 月 13 日《南方都市報》

《「獐子島事件」呼喚中國的吹哨人制度》

10月30日,獐子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紙公告曝出了A股市場上又一個令廣大股民跌破眼鏡的「黑天鵝」事件——— 公告稱,因遭遇北黃海異常的冷水團,公司在3年前投苗今年秋季即將捕撈的百萬畝海洋牧場顆粒無收。一夜之間,獐子島從一支連續盈利的績優股轉為巨虧8億元、導致大量個人投資者和包括社保基金在內的機構投資人巨額損失的黑洞。

「獐子島」謎團

「獐子島事件」除了給投資人帶來巨額損失,其背後的各種謎團所引發的猜疑和信心危機更是直接影響到中國股市的透明和健康發展。獐子島距離大連市56海里,海產豐富,盛產海參、鮑魚、扇貝等珍稀海產品,素有「海底銀行」的美譽。當地海產養殖歷史悠久,有理由相信冷水團這樣的天氣現象也不是第一次發生。而作為一家市值超過百億元,主營蝦夷扇貝、海參、鮑魚等海珍品育苗和養殖加工的上市公司,難道竟沒有任何應對這種可能造成大量減產甚至絕收的自然災害的避險措施?「海底銀行」真如公告所稱,被「冷水團」洗劫了8億元嗎?

在越來越大的質疑聲中,多方媒體記者陸續爆出與公司解釋完全不符的調查結果。有身著獐子島公司捕撈隊統一服裝的船員向相關記者透露,公司在2009年到2011年間底播苗種時存在大量摻雜沙子和瓦塊的情況,而且虛報苗種數量,1000隻苗種實際只有一兩百隻。而這塊被種了沙子和瓦塊的海域正是公司宣稱遭遇了所謂「冷水團」的海域。

從前期的銀廣廈、藍田股份到近期的綠大地、獐子島,A股市場這些層出不窮的奇葩事件對證監會的監管工作提出了嚴峻挑戰。投資者迫切希望證監會加強監管力度,切實做到保護投資者利益。然而,在金融產品日益複雜化,行業專業化越來越高的現實下,單純依靠自上而下的調查和審計工作,很難做到一網打盡。為了應對這種局面,世界各國目前都在大力建設自下而上的「內部人」舉報制度,激勵內部知情人士主動舉報公司的違法行為。為了避免「內部人」或「告密者」這樣的名詞可能傳遞的負面印象,美國民權活動家拉爾夫·納德在70年代提出了「吹哨人」的說法——— 吹哨人這一名詞很好地傳遞了為社會公義挺身而出的正面形象,被一直沿用至今。在美國,獎勵和保護舉報人的相關立法也被稱作「吹哨者法案」。

「吹哨人制度」在美國

金融危機後,美國在2010年通過的「道格-弗蘭克法案」中進一步加強和完善了對吹哨人的獎勵與保護政策,成立了吹哨人辦公室,專門處理吹哨人的相關舉報。如果吹哨人的舉報信息幫助證券交易委員會或者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追回超過一百萬美金的損失,吹哨人將得到這筆錢的10%到30%作為獎勵。就在獐子島事件爆發前的一個月,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剛剛宣布獎勵一位吹哨人超過三千萬美金,創造了自「道格-弗蘭克法案」的吹哨人項目成立以來單筆獎勵最高的記錄。

美國吹哨人制度的成功,建立在對舉報人嚴格保護的基礎之上。「道格-弗蘭克法案」明確規定僱主不得因僱員幫助證券交易委員會進行調查而對其解僱、降職、恐嚇、騷擾或歧視。如果僱員認為遭到僱主的報復,可以起訴僱主並要求賠償。法案同時規定,吹哨人可以匿名舉報,任何可能泄漏吹哨人身份的信息在該法案中都得到了最大程度的保護。在某些特定情況下,包括證券交易委員會以及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在內的調查組成員都不知道吹哨人的真實身份。「道格-弗蘭克法案」真正為吹哨者們免除了後顧之憂。

「道格-弗蘭克法案」的吹哨人項目自2011年8月份正式成立以來,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監管工作貢獻巨大。委員會每年收到的舉報信息持續增長,根據其年度報告,委員會在2013年共收到3238件舉報,平均每天10件,支付給吹哨人總計一千四百萬美金的獎勵。如果按照法案規定的最低10%的支付比率計算,吹哨人僅在2013年一年就幫助證券交易委員會追回了超過1億美金的非法收入。

「吹哨人制度」的歷史

在金融領域外,美國利用吹哨人在監督和打擊犯罪的制度上的應用範圍更廣泛,歷史也更悠久,最早可以追溯到200多年前的建國初期。

美國第一部保護吹哨人的法案於1778年7月31號,也就是《獨立宣言》簽署的兩年後通過。而此後的美國於1861年爆發了內戰,則為吹哨人制度提供了一個大發展的良機。

當時的美國國內有很多商人大發戰爭財,通過欺詐政府謀取暴利。這些不法商人將瞎眼的戰馬、瘸腿的騾子、甚至啞火的彈藥和不能射擊的步槍以次充好,賣給交戰的南北雙方。一位商人在把長滿蛀蟲的棉被賣給軍隊後甚至公開宣稱:「不管什麼東西,你都可以把它以任何一個你滿意的價格賣給政府!」而當時聯邦政府由於人力物力有限,沒有辦法徹底清查這些徇私舞弊的行為,於是國會想出了「吹哨人」這種創造性的解決方案。

1863年3月國會通過《虛假宣稱法》,正式立法保護舉報私人和政府部門的不正當行為的「吹哨人」,從而對不法的商人和政府官員發起了一場聲勢浩大的人民戰爭。《虛假宣稱法》規定任何個人都可以代表政府起訴非法商人,並可以從政府得到的賠償中分一杯羹。而《虛假宣稱法》由於是在林肯總統任上通過,也被稱作《林肯法》。

100多年後的今天,《虛假宣稱法》依然是社會監督政府行為的一件利器。在1987到2013年間,美國政府依據《虛假宣稱法》追回了389億美元的損失,其中70%也就是超過272億美金都要歸功於吹哨人提供的舉報信息。這其中大部分案例牽涉到政府的醫療保險支付、軍事採購合同,以及其他的政府合同或定標項目。

而在專業程度很深的製藥業,吹哨人更是功不可沒,在1991年到2012年間涉案金額最大的20例案件中,由吹哨人發起的佔據了其中的18例,這其中就包括了2012年曝出的「葛蘭素史克虛假廣告案」。

「吹哨人制度」的效益

吹哨人的舉報行為不僅每年幫助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追回超過億元的損失,維護了金融市場的公平秩序,保護了投資人的利益,在美國社會其他領域也是維護正義的重要力量。吹哨人監督政府的行為,保護納稅人的利益,揭發醫療保險作弊案,維護食品安全,舉報企業破壞環境的行為。很多大家耳熟能詳的事件中都有吹哨人正義的身影——— 比如「水門」事件中的「深喉」。

「水門」事件中,正是依靠「深喉」所提供的關鍵幕後信息,才使得美國時任總統尼克松最終黯然下台。「深喉」的身份在「水門」事件爆發後的30多年內始終是一個謎,直到2005年,也就是尼克松去世11年後,美國聯邦調查局前副局長馬克·費爾特才承認他就是「深喉」。

而登上2002年12月22日美國時代封面,並被授予周刊的年度風雲人物的是三位女性吹哨人。這三位女性吹哨人中,包括揭發世通公司以及安然公司弊案,導致公司破產的前世通員工辛西婭·庫帕和前安然員工莎郎·沃特金斯,以及舉報聯邦調查局對情報失察,從而錯失了避免911事件發生的聯邦調查局職員科琳·羅利。時代周刊的評選理由是「她們冒著巨大的職業及個人危險去揭露世通公司、聯邦調查局以及安然公司的事實真相」。

歷經200多年,吹哨人法案幾經修訂,始終保證著吹哨人促進社會公義的精神得到保留和發揚。正如1778年的法案中所稱:每一個人都有義務監督社會,並將任何不正當作為、虛假及欺詐的行為報告相關部門。即使吹哨人受到正義精神的鼓舞,挺身而出吹響哨聲仍然要承擔來自外界和自身的各種壓力,並且隨時要面對可能遭到的各種報復。對吹哨人保護和獎勵機制的立法,不僅免除了吹哨人的後顧之憂,保障了吹哨人的利益,維護了社會公義,更重要的是,它倡導了一種人人應該維護社會道義的公民價值觀,使得更多的人願意承擔起「吹響哨聲」的責任。為了紀念無數的吹哨人為美國的民主公義所做的巨大貢獻,並且喚醒以及推動每一個公民對吹哨行為的支持,美國國會在2013年將每年的7月31日定為「全國吹哨人日」。

獐子島事件到底是天災還是人禍,證監會必須在經過嚴格調查之後給廣大遭受損失的投資者一個清楚的交代。假如記者的調查屬實,這場絕收就是4年前就播種下的人禍而非天災。如果中國存在類似的吹哨人制度,無論是當初參與播種苗種的船員,還是了解公司虛報苗種、非法挪用資產的會計人員,甚至任何一個了解公司作假行為的員工,能夠在法律的保護和獎金的激勵下舉報這種作假行為,投資者的這場災難就可以避免,從而保護全體投資者的利益,維護金融市場的公正性。

劉源(經濟學博士,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王健(經濟學博士,美聯儲達拉斯聯邦儲備銀行高級經濟學家兼政策顧問),文章僅代表個人觀點,和任職單位無關。


我的理解是一般都在post trading做的,而不是實時,數據量比較大,實時處理不過來,就算能,也不想其影響交易系統本身

一般交易所會做,每個券商自己也會做,自查用的。

至於監管的種類與方法,之前做過一個記錄,可以窺豹一斑:http://zhuanlan.zhihu.com/p/22403851


大數據分析


應該分贓不均被舉報的。

證監會怎麼調查幾年前誰和誰通過電話,誰誰用誰誰的賬戶在交易,茫茫成交中又怎麼判斷哪一筆是內幕交易


接到舉報,審查異常交易,查看賬戶資金等方式


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罪判了三年,罰金1500萬(一審七年,感謝高院,再生父母啊!)...年初剛回來,我這是被人舉報的,我自己經驗之談,如果不是數額特別特別巨大,像幾千萬的內幕交易,如果被查,基本都是被舉報的...


美國SEC的方式主要以下

交易數據監控

知情人舉報

吹哨人制度

最重要最有效的渠道是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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