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同樣使用繁體字,台灣用「裡」而香港用「裏」?

簡體字「里」


裡是裏的俗體字,兩個字是異體字。里和裏本來是不同的字,並且里本有其字。《說文解字》解釋里:居也,從田從土。凡里之屬皆從里。良止切。後來把裏簡化成里。

港台用法的差異性一開始應該是隨機性的,只不過後來約定俗成了。


台灣早些年(49年之後的早先)是以「裏」為本, 以「裡」為俗體(這是我親身經歷)。應是後來

寫/用「裡」的人多了, 主管文字語言標準制定的機關(台灣是教育部及其底下的

「國語推行委員會」) 便將「裡」這個字形扶了上來。

另, 樓上有朋友牽引到日本因素, 那是因果錯置也太抬舉日本的影響了。

尤其在大陸網路往往見到會將台灣的現象輕易的往這方面作因果錯置者,

故特別要提醒一下: ---

日本在台灣是1895-1945, 那是距今將近70年, 是三四代人之前的事了。

"Correlation does not imply causation."


從來沒注意過這個現象。難得顧兄能注意到這個問題。

非專家,純屬瞎猜。

Wikipedia上有一篇,提到台灣教育部門進行字形標準定義時的一些原則,提到一種說法。以下引文來自http://zh.wikipedia.org/zh/國字標準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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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文解字」中「裏」為正「裡」為俗,但字形上「裡」較平穩,且教學上「左形右聲」遠較「形聲穿合」易解,故選「裡」為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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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述說法屬實,那麼大體上可以解釋兩字選擇的歷史背景,當是香港保留了《說文解字》的原始釋義,而台灣在定義字形標準時則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做了很多變通——當然沒有大陸的簡體字那麼激進——在保持正體字原則的前提下,具體字形的選擇上兼顧了方便性以及約定俗成的習慣,比如Wikipedia提到的「麪」和「麵」的區別。我個人比較相信這種解釋的另一個原因是,日語中有「表裏」之別卻似乎沒有「裡」這一寫法(註:日語達人請指正),所以我比較傾向於認為「裏」歷史更加久遠。

至於為何香港台灣兩地在用法上分道揚鑣,無非是分開日久必然造成的結果。倘若事實確實如此,始皇帝和李斯泉下有靈該當大悲三聲,一嘆。

==== 本段已由@張林芝 指出錯誤,請大家忽略。

另:大家別把「里」字拿來和上面兩個字做比了。「里」這個字歷史不比那兩個字短,但傳統上都是作為長度計量單位和行政單位使用的。我印象里這個「里」正式變成上面兩個字的同義語,當是來自第一批簡化字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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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二:根據程序員的傳統,我想我還是得最後聲明自己不想被捲入任何關於兩岸三地字形選擇孰優孰劣的文化戰爭。關於我的立場問題,請移步豆瓣參見馬伯庸親王的神來之筆《小篆戰爭》:http://www.douban.com/note/37938419/。


在繁體字的寫法中,寫「裏」,和寫「裡」,是一回事。

都是從「衣」,合「里」、由「衣」「里」二字組合成一字。

一個是上下合,一個是左右合。兩者筆劃,其實只差一筆。

說哪個俗,哪個正,用台灣人的俗話說,其實「嘸差啦」。

「裏」字寫來,確實不如「裡」字端莊大氣。

而且,「裏」字,很容易跟包「裹」的「裹」字搞混。(我個人覺得這是主因)

所以,一般社會,包括教育部的教學指道上,逐漸以「裡」為主,也是可想而知。


中華文化博大精深,漢字中的異體字更可謂異彩紛呈,建議參考維基百科『異體字』詞條:http://zh.wikipedia.org/wiki/%E7%95%B0%E9%AB%94%E5%AD%97

中華幾千年歷史中,產生難以計數的異體字,港臺用字不同,無非是因為官方規定不同,寫出來都是漢字。


怕和「裹」字搞混。


這兩個字都是里與衣合,只是結合方向不同,類似的例子很多,比如「峰」與「峯」,「群」與「羣」。我猜可能與排版方向有關,上下合者更適合橫版,左右合更適合豎版, 這樣不容易把一個字讀成兩個。只是本人一個猜想,如有興趣可以論證一下。


港用爲台用為(包括所有偏旁),港用著台用著,港用牀台用床,港用綫台用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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