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醫護人員搶救時剪患者衣物弄丟財物 被家屬索賠》?
醫護人員搶救時剪患者衣物弄丟財物 被家屬索賠
男子突發肺栓塞致心臟呼吸驟停,經中南醫院急救醫生全力搶救,終於轉危為安。不過,患者的父親事後找到院方,稱醫生搶救兒子時剪掉了衣褲,導致其褲兜里的500元現金、身份證等物品遺失,索要1000元賠償金。
昨日,參與搶救的醫護人員將湊的1000元錢,給了患者家屬。
瀉藥。
說說我在美國的經歷。
我在上高速的時候因為小雨打滑失控,掉下坡撞到大樹上, 整輛車變形, 消防人員把車子剪開並把我送上擔架之後, 急救人員就把我的衣服剪掉了,這是我最貴最喜歡的一件在紐約定製的粉色襯衫, 到現在也沒有買到類似的, 車上的行車記錄儀、手機、錢包、其他一些東西在混亂里也沒了,沒有人交給我。在醫院裡, 醫生告訴我我的肋骨斷了四根, 差點插到肺里, 如果大出血就非常危險,但是運氣很好,肺部只是稍微有些炎症,整個過程里我關心的是自己的性命, 而那件襯衫和其他損失之後讓我後悔的也是自己年輕開車太快。
我從來沒有想到過去要求,消防人員和急救人員不能剪開我的衣服, 而是想辦法脫下來,必須收拾好登記好我的財物,整整齊齊交到我手上,否則就要列個清單索賠。
我真不能理解。
對於普通人, 還有比性命更重要的東西?
我相信醫院始終應該服務的是普通人,
而不是有"特殊需求"的人。
延伸閱讀:你遇到過的醫鬧都是怎樣的人?
作為一名醫生,我剪過無數搶救中患者的衣服,我知道搶救中一秒鐘代表著什麼。平時,可能大家對一秒鐘沒有什麼概念,甚至一分鐘一小時都隨隨便便的略過了。但是我要告訴你,人類大腦缺血的極限是大概六分鐘,但並不是到了六分鐘,大腦突然死亡,而是隨著時間的流逝腦細胞迅速凋亡。也就是說搶救中如果分心思一分鐘去看一眼患者的隨身物品,可能這個患者就要死數百萬數千萬個腦細胞,而且這個損傷是不可逆的。也許就因為這一秒患者就變成了傻子,甚至生活不能自理的植物人。所以,請非專業人事切勿紙上談兵。
今天上班,一個病人大面積腦出血,是120接回來的,大小便失禁,褲子全都是大小便,我們要給她換褲子,然後我同事問她兒子,褲子直接剪掉可以吧?她兒子在猶豫,然後我同事說我們會給你個袋子裝起來的,然後她兒子才同意。
事後和同事討論起來,如果當時真的剪了,事後會不會過來找我們賠錢啊。
突然有點心累,醫鬧就已經夠了,現在還要為了一件衣服糾結,是不是學醫那麼多年,我們從死神搶回來的生命,不值一件衣服?某天我晚上值夜班,一個腦外ICU的腦出血病人剛做玩開顱手術複查CT,看手術情況。還沒開始掃描,陪同的管床醫生就在我旁邊:「阿彌陀佛,菩薩保佑啊!一定要活啊!」
當時眼眶就有些濕潤了,一個中級醫生,三四十歲的男人,半夜為患者儘力做手術,做完手術一身疲憊,兩個眼圈黝黑,還在為患者祈禱。試問除了你的家人,除了醫生,還有哪個陌生人會如此為你?這個患者手術很成功,最後活下來了。曾經母親手術,在省腫瘤住院。身為同行,我跟母親說一定要全力配合醫生治療,不要給醫生護士找麻煩。母親住院期間,得到了貴院醫護人員的細心照顧,術後第一天的夜晚,值班護士半夜給母親查了三次房,凌晨的時候我看護士很疲憊,給她遞過去了幾個水果,填填肚子。這個護士早上交班前還查了一次房。做手術做了4個小時,母親恢復也很好,術後5天就出院了,回家休養。
每天給病人做完檢查時,很多病人會輕聲的跟我說聲「謝謝!」,我都會覺得很感動很欣慰,很感謝患者能理解我們。
有的時候您見到的我們,可能面無表情,不是我們冷漠,是我們在保持冷靜。
有的時候您見到的我們,可能嗓門大語速快,不是我們態度不好,是後面等著我們處理的事情太多。有的時候對於患者有不滿意的地方,請您指正
,我們改正。但煩請您不要呵斥辱罵甚至動手。我們在儘力,並且我們是有尊嚴的!!!以上,我想說的是:身為醫務人員,我們會盡最大的努力來救治患者。我們是一群不太善於用言語表達的人,我們習慣直接行動。
本人也在武漢,對於中南醫院的這個衣服索賠事件,本人先是震驚,然後心寒的不行!冰涼冰涼的那種!最後是害怕!這些年急診送過來很多危重病人,我剪過的衣服不計其數,甚至我每次夜班接班之前都會把剪刀放在離我工作台最近的抽屜里,時間真的就是生命,耽誤不起啊!
那麼以後我剪還是不剪?
必須剪!就算要賠也剪!1000塊錢不是個事兒,誰還拿不出1000塊賠給你 ?我相信那位患者也不差這1000塊!
但是此舉置當時搶救的醫務人員與何地?
呼籲:請尊重我們,我們真的很努力!我想從另一個側面說一下,我不說醫療責任問題,我說要不要臉的問題:現在的人都怎麼了?
較真的講可能醫生的做法是有疏忽,或者退一步假定真的是違反了什麼流程,但如果誰救了我父親的命,誰逼著我去討要這錢我也絕不可能去的,丟不起這個人,寒磣死了,這麼做了不怕以後在親戚朋友面前抬不起頭嗎?! 看到這個家屬的做法,我覺得非常奇怪,他們怎麼不找個地縫鑽進去? 現在大量的人到底是怎麼了?好像臉面,羞恥等等通通已經都無所謂了,理直氣壯的在做這種要點臉的人打死都不願意做的事,而且只為了幾百塊錢!!! 國家和個人經濟水平都是越來越高,連低保每個月都超過1000了,難道這些人真的都窮瘋了嗎?
在法律角度看,這其實也是屬於醫療糾紛的一種,即醫療服務合同糾紛。可以分為三個部分來看:
第一、關於被剪壞的衣物。根據當時的法律規定,這屬於民事中的緊急避險行為。為了搶救生命造成無法避免的未超出必要限度的損害。這部分損害醫院是無需賠償的。
第二、關於衣物中的其他財產證件等。在醫院等聚眾的場合,醫院管理者具有一定的義務在管理範圍內採取措施保障他人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也應有面臨緊急情況對危急患者財產安全進行基礎維護的管理制度。醫院應該在搶救危急患者的同時兼顧患者的隨身財產的安全,採取先檢查後丟棄,或者先暫時代管後一併交於患者家屬等均可。醫院在搶救過後並未進行財產交接,是失職的地方。但,嚴格來說患方還應該舉證證明患者在入院或者120急救車接手時實際持有該財產。在無充分證據證明的情況下,被法院駁回訴求的可能性更大。(這次涉及金額不大,所以調解解決也不失為一個辦法,否則若是在法庭經過證據審判,結果如何就不可知了)
這個事情得分開來看
先說觀點:醫護人員保管不當,有錯,但不應賠償。患者索要賠償無理,但不可恨。
最應該被指責的是醫院在此事件中的做法。
首先,為什麼說醫護人員有錯。
不知道當事醫院的規定如何,我們一般污損的患者衣物也是要拿一個袋子裝起來交給患者自行處理的。
所以在這個案例中,醫護人員自行丟棄剪壞的褲子的確是不應該的。
其次,為什麼說不應賠償。
因為從新聞中雙方的言論來判斷,患者父親聲稱患者隨身攜帶的500元現金,一張銀行卡,一條數據線遺失,但無法證明是在醫院遺失的,所以醫院不應承擔財物損失的賠償責任。而且剪掉衣物是為了便於搶救,出於善意,更不應該賠償衣服。
再次,為什麼說患者無理但不可恨。
根據患者及家屬的講述:患者蘇醒後自稱褲子里裝有500元現金、銀行卡、身份證、數據線、香煙等財物,但無法舉證證明在入院時這些財物也還在身上。同時無法舉證證明這些財物是在搶救過程中遺失的。參與搶救的醫務人員說剪掉褲子後發現沒有東西就扔掉了。在雙方沒有舉證質證的情況下,我們無法分辨誰對誰錯。但是微博上有很多痛罵患者及家屬的言論,我覺得是有些過分了。法治社會,一個人對自己所受到的損害主張權利是他自己的權力,雖然沒有足夠的理由支撐,但不應過分指責。
最後,為什麼說最應該被指責的是醫院。
醫院在本事件中採取了常見的和稀泥以及推當事醫生出去頂包的做法,十分的讓人不齒。
在面對患者提出的索賠要求時,應該直接要求對方起訴,根據法院的判決來進行賠償。未申請司法介入,達成和解也應該是醫院出面賠償而不是由當事醫護人員賠償。醫院無法證明自己在平時的工作中有對於患者衣物應當妥善保管的規定,醫護人員儘力搶救已經盡到了自己的職責,並沒有任何違規行為,要求當事人湊錢對患者進行賠償是對當事醫護人員極大的不尊重,也傷害了醫護群體的感情。
四年前在東北某醫院急診科,一湖南兄弟晚上開車辦事,在高速上翻車,運氣不佳,他車翻到馬路邊上的農田裡,在雪地里躺了四個小時才被發現,由交通警察送來我院,正好我值班,上報主任和院里,院里第一時間給了綠色通道指標,批了5000塊(意思是最多欠費五千,住院保守估計五萬),聯繫不到家屬,患者需要手術,主任親自出馬。當時也沒有想太多,主任來了花錢超了有主任擔著,直到進手術室之前,護士發現患者帶了個扳指,主任指示保存好,一定交給患者。沒多想,後來手術順利,第二天家屬下午也趕過來了,才想起來戒指,還給他,患者家屬接的時候表情有點複雜,覺得應該不簡單,後來病人出院還送了錦旗。和主任聊天,你為啥不怕病人欠費,主任說那個扳指是你兩年工資!他一定一開始就發現了,沒告訴我!我想說的是後來病人說他的車裡有二十幾萬現金,他出院是直奔機場,不要了!有沒有人替他保管呢?如果他要能找誰?找警察?找發現他的人?找120醫生?
謝邀,不會複製粘貼,截屏回答,抱歉!
都tmd到搶救了,還有空管這個.....
我覺得趁我清醒的時候就應該去醫院簽個協議什麼的。
萬一哪天我不幸被送進醫院,懇請各位醫生同志怎麼方便怎麼來,一切效率優先。千萬不要有一絲顧慮,畢竟跟我這條小命比起來,其他都是浮雲.....
首先很多為患者洗地的,都說,醫院剪衣服沒毛病,但是剪完了為什麼不把東西保管好。那給個解決方案,以後,醫院先不要搶救,等家屬過來,把病人身上的錢財全部清理乾淨再動手吧。畢竟,去過醫院的都知道,醫院的醫生和護士有多少,沒有專門有空閑的護士來守著你那一堆財務。。。然後,家屬最開始要求賠償1500元,實際賠付1000元,包括收條後面括弧里寫的,[現金500,數據線一根,身份證和銀行卡],這裡不包括衣服褲子。不過我就納了悶,什麼數據線這麼貴,身份證和銀行卡的補辦要交幾百元么。總感覺,雖然沒有寫衣服褲子,但也算在裡面了,更別說一開始要求賠償1500。所以,洗地的,請別再說家屬沒要求賠償衣服褲子,只是你們眼瞎沒懂而已。不過這醫院當時要是把那一堆剪完的衣服交給家屬,應該也沒這麼多自居正義,一副眾人皆醉我獨醒的。
算上小時候的胎盤,割的包皮,這麼多年化驗抽的血,醫院得多給他賠點 ,還有良心估計也是哪次手術給弄掉了,也得陪。
以後不光有保大保小這個問題。
還要有保大人還是保衣服的問題。醫護人員人真好。可笑的是,財務和救命之恩分不清主次輕重的人,擔不起這份好。
這以後是不是會出現這種情況醫生:家屬呢?你們是保大保小還是保衣服?
我想家屬的心理應該是我擦居然救活了,這還讓我們怎麼鬧。還好衣服弄壞了,趕緊訛點
看了很多回答,忍不住說一句。本人重症醫學科醫生一個,入住我科的患者都得脫衣服,搶救時也剪衣服,但都得用塑料袋裝好交給家屬,短時間不能交給家屬的,每班護士還得交接班。很多不是醫生的答主還能理性分析責任,醫生大部分覺得「我都救你命,你還要我賠,你沒道德」,這樣真的好嗎?是不是解放軍當年解放了人民,就可以搶人民糧食、女人了?
提出賠償費的家屬簡直就是喪心病狂!想錢想瘋了!自私自利到極點!當年我爸送進醫院搶救,也是直接剪的衣服,不過後來護士還把剪了的衣服拿回給我們自己保管。但是我真的從來沒想過過這流程有什麼問題?!即使衣服不拿回給我也是!我也沒想到居然會有這種言論出現!有什麼比你的生命更貴重?醫生護士盡心儘力去搶救,家人不僅沒有言謝還要指責,真是太可笑了!!醫患關係本來就緊張,給這些人這麼折騰,換做我是醫護人員,我也心淡!
農夫與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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