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政教分離寫入憲法,為什麼反墮胎卻仍然是重要政治議題?
01-05
我認為反墮胎和禁止吃豬肉沒有本質區別,都是宗教限制個人自由
謝邀!
正因為「政教分離」,所以憲法不能支持一個信仰觀點來反對另一個信仰觀點,必須中立,而且要管住政府的「手」。
自由的一個條件是不侵犯他人權力,那如果換個角度,胎兒其實就是一個人類呢?墮胎算不算殺嬰,算不算殺人?這跟基督教有什麼關係?基督教規定一夫一妻你是不是還想復辟妻妾制?
反墮胎和宗教僅僅是有關,但是反墮胎的原因並非僅僅來自宗教。
同樣的,不想吃豬肉的多了也可以反對吃豬肉嘛,只要是不吃豬肉党進了國會,當了總統什麼的。
主要是胎兒究竟算不算生命,有沒有人權的問題而已
明天預產期要出生了,你今天要打胎,算殺人嗎?還是算女性身體自主權?我無神論者,不支持大胎齡墮胎。這裡涉及一個問題,究竟多大的胎齡為界,這個可以討論討論。我認為題主認為的豬肉類比不恰當,你的胎兒才是豬肉。禁止宗教只是禁止宗教,並不是說禁止宗教中的某一種具體的思想或舉措。這是我們常犯的毛病之一,類似於知乎上現在對反歧視的反動。當你指出某個具體人的某項具體行為不對時,這是正當的言論自由,而當你因此指責這個人所屬的團體時就是歧視。美國憲法從來沒有禁止過宗教的思想干預政治,最著名的就是禁酒令吧。
因為墮胎和宗教屁關係沒有 放進政治話題有什麼不妥?
你也說了是你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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