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的母親與女方的外婆是親姐妹,從法律角度上是否符合結婚條件?如果打算要孩子,可以做哪些基因檢查?
01-05
男方的母親與女方的外婆是親姐妹,從法律角度上是否符合結婚條件?如果打算要孩子,除了正常新婚夫婦要做的檢查,如何能夠通過基因檢查最大程度保證下一代是健康的寶寶?(我是認真問的)求專業解答。謝謝!
說不符合法律和亂倫的,都是在瞎說。
按相關法律規定,你們可以合法結婚。《婚姻法》規定: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不得結婚
但你們一方是三代旁系血親,一方是四代旁系血親。而兩邊世代不同時,採取從遠原則。具體情況如下: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司行字317號文件的解釋,計算時世代時,首先從己身和該旁系血親分別上數至同源最近的直系血親。如果兩邊均為三代以內,則斷定該親屬為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如果其中一邊超出三代,則予以否定。所以你們是四代血親,在法律上完全符合結婚的條件。具體的操作實例看這則新聞:
侄女欲嫁給堂叔 法律允許卻世俗難容至於親族之間的認同問題,在這不做討論,本答只著眼於法律層面。
至於遺傳問題,確實是有一定的風險,五代之內的近親結婚遺傳病的機率都相對較高,只有產檢時多注意,做一些基因檢測之類以減小風險,別無他法。但注意,風險也僅是相對較高而已,就算是三代以內的表兄妹結婚,在中國不合法,但在加拿大、俄羅斯、整個南美、歐洲大部分國家,都是合法的。如果真的有那麼大的風險,早就被立法禁止了。一些導致畸形的個案固然是觸目驚心。但是大部分沒有問題的沒有被報道出來。用計算器幫你倆算了下,自己看吧。
外……外甥女和舅舅?
我一個學生,家裡生了三個,兩個女孩子是天才,直接跳級省重點中學讀高中,大女兒成績市裡第一,一個男孩子輕度弱智,身體也弱。最後發現原來他父母是親戚,據說也不是很親的。他媽和我說,小兒子以後能掃大街,自力更生,她就滿足了。生個不健康的寶寶真的毀一個家的。我沒別的意思,只是換個角度看看
符合《婚姻法》。雖然從倫理上來說,這是表舅和表外甥女,但是並不違反「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不得結婚」的規定。因為追溯代際是到雙方共同血源的那一代,就本題中就應該是男方的外祖父母,女方的外曾祖父母,男方是第三代,女方是第四代,所以不受「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所限。
這,不就是和自己外甥女結婚嗎
理了下關係,就是我未來的女兒和我的親表弟?.....我的小姨要喊我親家母?....表弟得喊我一聲媽?....
說不符合法律的根本就不懂法啊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廢止1979年底以前發布的部分司法解釋和司法解釋性質文件(第八批)的決定》(法釋〔2012〕13號),《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關於「五代內」的解釋的復函》已經廢止。雖然廢止的理由是『現行法律無「五代內」的規定,不再適用』,但純從理論上說其關於「代」數的規定也同時失效了。
謝謝邀請。不符合法律。男女雙方基因組同源比率為1/16。目前的基因檢測水平無法保證這種條件下生育正常後代。後代患遺傳病風險率略低於堂表親之間的近親婚配,但遠高於正常婚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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