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的兄弟想分遺產,我該怎麼用法律保護我的利益?

奶奶有7個兒子,我爸是老大。她原來的祖屋拆遷分了5套房子,其中一套在10年過戶給我爸,我爸和我媽在我12歲,03的時候離異,後來他和小三生活在一起,但是和小三12年才領的結婚證。小三還有個兒子大我11歲,我歸我媽撫養遠赴上海。今年六月爸爸查出肺癌,住院期間我的叔叔多次勸說我爸,讓我和繼子放棄繼承權,由他全權代理把爸爸的房子賣掉給他治病。但是在年初期間,房子被繼子拿去做抵押期限到明年年初。我爸上個月去世,期間因為公事繁忙和在國外出差沒能及時回去看望他。回來守喪的時候我的叔叔就用這個威脅我,說我不孝可以去法院起訴剝奪我的繼承權。因為我不在老家生活,爸爸所有的證件信息都有我叔叔保管。他跟我說他和叔叔們怎麼辛苦照顧爸爸和大家都借錢給我爸治病,總共給爸爸治病有11萬左右,到時候房子拿回來後要拿去賣來償還債務,爸爸的財產是大家的,不能我一個人獨吞。我想問下我有哪些權利?我該怎麼用法律來保護我爸的遺產?誰能幫我分析下局勢,我該怎麼做?


奶奶有7個兒子,我爸是老大。她原來的祖屋拆遷分了5套房子,其中一套在10年過戶給我爸,我爸和我媽在我12歲,03的時候離異,後來他和小三生活在一起,但是和小三12年才領的結婚證。

註:你說的很清楚,這套房子是你父母離婚七年之後,你爸才獲得的房子。無論這套房子是繼承來的,還是你奶奶贈予的,肯定已經不屬於你父母的夫妻共同財產,所以你的母親是無法參與遺產繼承的,目前有資格繼承遺產的就是你和你父親的繼子。從法律上說,你們倆的繼承權是均等的。

小三還有個兒子大我11歲,我歸我媽撫養遠赴上海。

註: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我離開我爸很久了,沒有對我爸盡到贍養義務。

今年六月爸爸查出肺癌,住院期間我的叔叔多次勸說我爸,讓我和繼子放棄繼承權,由他全權代理把爸爸的房子賣掉給他治病。但是在年初期間,房子被繼子拿去做抵押期限到明年年初。

註:從這句話中可以做兩個推斷:第一,你的父親已經沒有任何多餘財產,只有這套房子還能值點錢;第二,你們沒有掏錢為父親治病,所以父親只能變賣房屋來籌款。如果是前者,那麼你們的父親肯定已經負債,如果是後者,你們連贍養義務都沒盡到,又哪來的底氣去分遺產?

我爸上個月去世,期間因為公事繁忙和在國外出差沒能及時回去看望他。

註:沒有盡到贍養義務,從目前的法院判例來看,這種情況可以分到的財產比例很小

回來守喪的時候我的叔叔就用這個威脅我,說我不孝可以去法院起訴剝奪我的繼承權。

註:繼承權有就是有,沒有就是沒有,不存在被剝奪的說法。但是,即便有繼承權,如果因為沒有盡到贍養義務等原因,也可以判決不分財產。

因為我不在老家生活,爸爸所有的證件信息都有我叔叔保管。

註:你叔叔保管了也沒用,他既不是第一順位繼承人,更不具備處理你爸財產的資格。

他跟我說他和叔叔們怎麼辛苦照顧爸爸和大家都借錢給我爸治病,總共給爸爸治病有11萬左右,到時候房子拿回來後要拿去賣來償還債務,爸爸的財產是大家的,不能我一個人獨吞。

註:你爸爸有老婆孩子,沒有什麼財產是大家的說法。但是,你叔叔一方面盡到了照顧你爸爸的責任,另一方面你爸爸對其也存在債務關係,那麼債務這11萬必須要還給你的叔叔們,同時你叔叔的確也有資格分一部分你爸爸的遺產。

我想問下我有哪些權利?我該怎麼用法律來保護我爸的遺產?誰能幫我分析下局勢,我該怎麼做?


謝邀

遇到這種事,我不知道題主為什麼沒有去律所尋求專業幫助,反而到知乎上來提問?


謝邀,公事繁忙也是醉了。


你叔叔愛說啥說啥,他說了不算。

你和你爸的繼子按照比例分遺產。

請律師,去法院解決吧。

不過房子已經被抵押了,想妥善解決也很難了。


1、這套房子是你爸在和你媽離異後獲得的,因此就不屬於你爸和你媽的夫妻共同財產,同時你媽也不能參與繼承,這套房子就屬於你爸的遺產,在你爸沒有留下遺贈撫養協議、遺贈或遺囑的情況下,這套房子就按法定繼承處理:

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你的後媽、父母---你的爺爺奶奶(前提是還健在)、子女---你和你後媽的兒子。每個人繼承到的份額應該都是均等的,但在特殊情況下,也可以不均等: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3)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4)經繼承人之間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2、在描述中你叔叔指的就是你沒有盡到主要撫養義務,所以在分遺產時,你的份額可能會因此變少或者可能會分不到遺產。

3、另外,你叔叔還提到你爸欠了你叔叔錢,這部分債務應當在分產前進行清償,清償後剩餘的部分再由法定繼承人進行分割,如果沒有剩餘,法定繼承人就不能分割;如果在分割遺產前沒有進行清償這部分債務,那麼由分到遺產的繼承人按照分到遺產的比例向你叔叔清償債務,如果分到的財產都還完了債務還沒有還清,沒還清的部分就可以不用再還了,當然繼承人願意償還的也行,沒有分到遺產的人可以不用償還債務。


你爸沒有立遺養協議、遺囑的話,就是你、你奶奶(如果還活著的話)、小三的兒子(如果你爸對他有撫養關係的事實)有繼承權,一般都是等分,但有以下情況時可以酌情調整:

(1)對生活有特殊困難的缺乏勞動能力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應當予以照顧;

(2)對被繼承人盡了主要扶養義務或者與被繼承人共同生活的繼承人,分配遺產時,可以多分;

(3)有扶養能力和有扶養條件的繼承人,不盡扶養義務的,分配遺產時,應當不分或者少分;

(4)經繼承人之間協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分配。

還有,如果你奶奶在你爸爸之後去世的話就比較麻煩,這時你叔叔這些能繼承你奶奶遺產的人也可以分這個你這個房子


ps:繼母在我爸之前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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