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北京洛哈公司(一起唱 App)CEO 尹桑如此「裁員」?

事情發生在昨天(2016.2.3):

本來2016.2.3日洛哈公司全體員工開始休年假,大家都準備回家過年了,晚上突然收到公司ceo的一封郵件(原郵件在下方),2/3都是廢話,重點就是宣布公司解散啦,大家年前應該拿到的一月份工資也因為這次危機不發啦,等到年後(並無確切日期)再分批次一點一點把一月份工資發給大家,然後大家就提交離職申請吧!

員工迅速的組織了一個群,大家都蒙圈了,因為之前公司的微信群全被管理員解散了,qq群也一條消息沒有發全體被管理員禁言,我們現在不解的有幾點:

1.尹桑過年前突然通知解散,而從郵件可以看出早有這個打算,為何不召集大家開會在年前當面說清楚並商議解決方案?

2.郵件全篇都是廢話,讓員工幹了這杯滿滿的情懷,為什麼連補償金都沒提還拖欠大家過年回家的工資?

3.農民工兄弟掏錢還有可能找到老闆呢,現在他把群都解散,禁止發言,是幾個意思?

今天人事又正式發了郵件,讓我們主動提交離職申請,然後年後陸續把一月份工資發我們。原郵件我也放在下方。

我想看看大家是怎麼看待這個事件的?並分析一下這個做法是否欠妥?ceo打的什麼算盤?

---------2016.2.5更新進展-----------

昨晚十點多,收到了hr的郵件:

呵呵,類似最後通牒一樣,先到先得哦!除此之外無任何溝通或希望溝通的通知。

我這裡只寫客觀事實,像是這一年在公司遇到的2b事情我就不說了(答案區已有爆料),我想說我不會因為錢的問題等針對「一起唱」和尹桑,我只想把我知道的說出來

ps:請不要用那麼多的知乎三無賬號來騷擾我啦,想說什麼用自己的賬號取消匿名大方說

---------2016.2.22更新----------------

抱歉這麼久才更新進展,因為上一周在和公司談判而且還要進行面試。

年後正常去上班了,年前的郵件有一批人主動離職了,就沒有來,但大多都沒有簽,正常來打卡上班了,這一周進展主要是:

1.公司第一天讓部門領導找自己部門的員工談判,讓大家簽一個協議,內容大概就是只要簽了這個協議,一個月後就給發一月份的工資,至於二月份工資和賠償,要等公司有錢了再給(真的是這麼寫的!連具體日期都沒有!)。然後註明工資多少以人事計算為準來發放。

然後部門領導不斷的打感情牌,有一部分人竟然這都簽了,我們剩下的人不同意協議內容,提出了修改意見(包括明確工資數目,明確發放時間等)

2.後幾天公司一直沒有回應,勞動監察過來人了解了一下情況就走了,到了周四,公司又讓部門領導找員工談判,這時開始威脅了,說是最後一天,再不簽的話就一毛錢拿不到,單方面毀約,又有一小部分人簽了,但大多沒有理他的恐嚇。

3.公司準備搬家

ps:插曲--期間因為沒交物業費,綠色植物是租的。綠植公司要搬走綠色植物,物業公司說公司里的東西只能進不能出,綠植公司報警,直接去ceo辦公室分分鐘搞定。

目前結果:

恐嚇走一部分人後,公司再沒有回應了,已諮詢勞動局律師,律師都覺得這個協議太可笑,而且目前公司並不是破產,但是卻裁員近9成員工,律師建議3月初先走拖欠工資程序,這段期間正常打卡上班

---------2016.3.7更新----------------

已走法律程序,現在已入職新公司,委託了律師,現在我的目的並不是要那幾個月錢,到最後結果下來公司賴帳我也認了,我就想看看勞動法是怎麼個保護法,能有多大效力,後續結果我會更新,給大家一個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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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說明一下,之前標題中有90後是有貼標籤嫌疑的,如果引起一些知友的反感,我在這裡誠懇的向大家道歉,也請大家只是就事論事發表一下看法

---------分割線 2016.06.17----------------

抱歉,借地兒替樓主補充一點一起唱的最新消息,我真的從未見過如此厚顏無恥之人,這樣都還能接受繼續在這位老闆的公司做事的人,我覺得也不值得同情了,難道這些人都兩耳不聞窗外事?

「死過一次」的90後CEO尹桑:一起唱還活著


關於洛哈的事情,我之前就知道很多了,這次發生這樣的情況,我不覺得意外。

我最早是和幾個做投資的朋友一起玩,知道了李豐這個人,同時知道了一起唱和Bilibili這兩家公司。

後來有一次和投資人朋友吃飯的時候,得知一起唱的CEO尹桑私底下把李豐叫做乾爹,很多時候更是以親爹稱呼。

這個事情就很有趣了。投資人和創業者成爲朋友的例子我到是聽說過不少,做的這麼明顯,這樣直接叫爹的還真是第一次看到。

之後也就因爲這個事情,打聽了一下李豐、尹桑和一起唱的消息,知道了洛哈這家公司。

李豐的事情,投資圈裡面傳的廣的不少,不用仔細打聽,趣看看李豐和羅永浩之間的故事就是大體上看出這個人的一些做事風格。

尹桑這個人,創業圈內和投資圈內對他的看法都是年輕,早前幾年這樣說沒啥問題,現在還說年輕,感覺有點不太對,一細想,可能要表達的是這個人的孩子氣很重。不過這個人,到是個有趣的人。

中國大大小小的投資公司投資人,或多或少都認識這個人,也都講得出他回國之前在美國留學時創業的故事,但就沒人說得出他創辦了什麼公司,讀得是什麼學校。關於這個人的家世也是模模糊糊,只知道他和很多有錢人家的孩子是朋友,創業時還拉上了幾個一起搞。這個模模糊糊的形容在IDG紅杉這種風投投資的公司創始人裡面,真是很罕見的。之前聽聞IDG要投一家創業公司,都是很謹慎的挖整個公司的家底,創始人之前經歷列出來比自家提供的簡歷還要長,對創始人背景不細查的,大部分都是帶點顏色的人物。

一起唱這家公司,也沒啥有趣的地方。KTV對我來說就是個朋友喝酒打諢的場所,所謂的量販式KTV這種太素的地方不太適合我,我也不多去,只不過每次看地的時候都能看到些關門的KTV店面,覺得這個行業也是走到頭了。一家做這個的公司,應該也是快要走到頭了。

去年年初的時候,我一朋友說他做了一個創業園區,在什麼寺廟烈士陵園的邊上,我當時就想說他這個地選得真好,這年頭也就腦子發熱搞創業的會不在乎陵園跑過去辦公了。過了幾個月再一聚,說是洛哈租下了園區一整棟樓,還包了整個大樓的裝修。我那時候還問說洛哈是個什麼公司,搞這麼大排場,後來才發現這個洛哈就是一起唱。

再後來就是10月份的時候和投資人朋友小聚,又提到這個事情,我就問他們這個季度賺到多少錢了,要是利潤不錯的話,或許我也可以找個人介入進去分一點。

這個話說出來就被朋友笑了,他們說是連李豐這一輪都不想投,從外面回來的創始人之一家裏給的錢搞了C輪。他們搞什麼系統硬體都不要錢,送給別人用,說是通過遊戲啥的增值服務賺錢,到那個時候是一分錢都沒進賬。

後來又聊到說尹桑找了個叮咚小區的行政總裁,兼管了人事,拼了命的招人,三個月招了400人,上海圈子裡除了P2P金融公司,招人最猛就是一起唱了。

那之後,就沒啥一起唱洛哈的消息了。

週三的時候,我和我一朋友在賓館,11點的時候她接到消息說是公司要裁員,我還說和她說哪來老闆那麼缺德,大過年的放假了開始裁員,跟她講她肯定是被騙了。下午等飛機的時候,一個電話來了,說是老闆發了郵件說公司要倒閉了,這我才知道她是一起唱的。

昨晚喝酒的時候,聊到這個事情了,朋友說是李豐先前說好了會投,最後一刻又覺得不好不簽字了。這事情,想想也是他做事的風格,可惜了尹桑,這次是被自己爹給狠狠的坑了。

之後我想起來還問了一下爲什麼C輪投錢的那個創始人家裏沒救一把,朋友給我看了一起美那個做上門理髮的軟體,說是這是另外一個創始人搞得第二事業部的東西。我看了看,這個要是不拿來騙錢的話,基本上也沒有繼續投錢的價值了。

剛上午的時候,之前和我在賓館的朋友給我了一個電話,問我能不能投點錢救救一起唱,說了一大排老闆好可憐,很多人支持他的話,我說我考慮一下,掛了電話。

想想看,給小姑娘換家公司是沒問題的,但一起唱是沒有什麼投資的價值了,還是讓尹桑他爹繼續陪他玩好了。

這個問題,是朋友發給我的,說我和這公司挺有緣分的,讓我說說話。

我該說的都說了,這家公司,李豐不看好,尹桑不看好,另外個創始人家裏也不看好,三個曾經投錢的人都不好看,這要能做下去,我覺得不太可能。

那寫郵件的孩子,也還只是個孩子。要說的話,給孩子出這封郵件主意的人,是個很厲害的人。

人事的流程我不懂,我只能說從公司運營和投資方面來看,這家公司已經死了,復活有可能,但在我看來可能需要換一批人來領導。

就說這麼多了。


有類似的經歷,也是臨近過年,CEO宣布解散,不過我們那真是創業公司,員工不多20幾個。

CEO的說辭和你們郵件里的差不多,理由就是資金流斷了,做不下去了,感謝大家,就這樣吧~~~~工資和補償沒有,年後再說,幫推薦其他公司什麼的~

CEO雖然把自己摘得挺乾淨,不過我們沒人信~諮詢了勞務仲裁,他們說主要是公司責任,但是年前這個檔口基本是處理不了的,只得年後慢慢滴走流程~~看來選擇年前轟人還是挺不錯的選擇。

我們人少也好商量,既然正當渠道走不通,那就沒辦法了,我們直接堵到CEO家裡,堵了兩天,此人報警,警察蜀黍看了我們的合同和公司簽章,然後說,堵在人家是不對的,都到警局裡去吧,在我們那處理。於是我們一行人和CEO都去了公安局,耗到凌晨三點,CEO熬不住了,同意補發工資……不過也沒有全款,只付了不到23的樣子……

在此期間CEO各種假裝打電話借錢……各種哭窮……最後在大家同意她少付一些工資之後,馬上就「借到」了………

我們的手段可能是過激了,但是也沒有辦法,法制不健全,自己的利益只好用自己的方式去爭取了。

---------2-5日更新--------

我再來補充一點後續的情況

拿到CEO的補償款後,我們給她寫了收據,如果後期維權能得到公司的補償,這些錢會如數退還給她。

然後開始了漫長而無果的仲裁流程,其他的同事覺得沒有再浪費時間的必要,但是我個人比較堅持,主要是想看看,如果依法解決,能爭取到什麼程度。

準備各種材料,填寫申請,仲裁機構給公司下達通告(早就人去樓空,設備都賣了),公司不回復,進入審核流程………這已經過去三個月了。

然後開庭,我一個人做為代表參加,公司方缺席,一上午時間,和負責的法官說說公司情況,再聊聊電影動漫~結束開庭等通知……

又過了兩個月,判決下達,領判決結果。但是公司方的判決結果沒有傳達到負責人手上,需要自己出錢登報仲裁結果~~

大概又過了半個月,依舊了無音信(當然不會有回應啦,呵呵)

然後怎麼辦吶?自己拿著仲裁結果去法院提出控告……

慚愧,我沒有堅持下去。已經過了半年多了,再這樣下去,我自己的生活會被這個爛事拖累得太久……所幸,仲裁結果拿到,公司不履行賠償的話,應該任何時候都可以提起訴訟……等什麼時候閑的無聊的時候,就去告一下公司玩玩~~~

呵呵,原諒我消遣調侃滴說:「告一下公司玩玩~~」因為如果不用這樣的態度,這個漫長又無果的過程就太難熬了~~

------2月6日更新------

看了一些答案和爆料,感覺到這家公司的CEO和我們當時那位女老闆很像,都很聰明,很有優越感和精英意識……最為相似的地方是,認為創業公司的員工理所應當地為創業失敗買單。這樣的想法,可能不少創業公司老闆都有,我一度也很疑惑,是不是我選擇了創業公司就必須承擔起這樣的風險。

推薦一位前輩的回答,

http://www.zhihu.com/question/40128583/answer/84990056

希望同樣有此疑惑的同學,或者抱有以上觀點的老闆能夠重新思考一下。

之前答案沒說很清楚,我們那位女CEO最後給出的說法叫被動破產,既不執行破產清算,也不進行員工辭退補償,讓員工自行辭職,做法和題主公司也是如出一轍……最後我們的產品改到了另一家公司名下 改名後繼續運營,這位女CEO也神秘入職此公司……

故事結束

猶豫了一下,還是不匿了…我一直以來覺得這是我職業生涯的污點,但是現在想來,竟有點佩服那時候的自己。應該沒有做錯什麼吧。


作為HR,給各位員工提醒幾句哈。

創業不易,打工也難,若不能好聚好散,不如仲裁庭見。

根據其他知友爆料,這家公司成立三年左右,公司成員600餘人,牽涉人員眾多,且不一定走到破產清算的地步,似乎還想東山再起,所以個人建議各位當事勞方集體維權。

1,保存好聊天記錄、與公司的郵件往來,以備不時之需。

2,不要寫辭職信,或者離職申請。寫了以後,一拿不到補償金,二無法領取失業保險,三對你勞動仲裁不利。可以寫郵件給老闆和HR,表明態度:並非勞動者自身意願離職,而是公司要求勞動者離職。另外你們看一下勞動合同法40條!防止公司鑽空子!

3,建議同事們一起組群,合夥商量勞動仲裁事宜,集體仲裁,降低每個人的維權成本。記得收集一切可以收集的證據,這種時候能多要一點就多要一點,比如加班費?高溫補貼?年終獎?年假未休的補償?雖然不一定能要到,但是合理的需求該提還是要提。並且勞動仲裁的案子很多情況下是舉證責任倒置(即,資方需自證清白),個人覺得勞方仲裁成功沒有太多問題。

4,在本地的同事可以抓緊時間向單位所在區的勞動部門提出仲裁申請,年前是勞動部門抓各項勞動用工違法行為的高峰期,雖然不能馬上解決,但至少先備上案。

5,如果要仲裁,做好長期抗戰的準備。按照我個人的經驗(所在地:山東青島),仲裁時長大概要半年左右,另外如果是破產清算的公司可能更麻煩(我個人無這方面經驗),如果有決心,建議請個律師。

………………2016.2.5晚更新…………

承蒙大家厚愛,一打開知乎嚇了一跳,是哪位大v點贊了嗎?我非法律專業人士,不敢給出指導,只能貼一些我覺得有關的法條,供各位參考,請多指教。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無過失性辭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七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該條中指到「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具體是指:

  1、最基本的條件要是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而非勞動者,而且雙方沒有達成協商一致辭(就是勞動者並不願意解除)。

  2、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的,但不符合《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規定的用人解除勞動關係的條件。

  3、以上兩點具備,就夠成違法解除勞動關係。

勞動法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勞動法  第二十七條 

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裁減人員。

  用人單位依據本條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錄用人員的,應當優先錄用被裁減的人員。


我說下自己創業的情況 比一起唱的CEO大幾歲.

我和我的合伙人第一個項目就只有我們兩個人, 天天自己熬, 做網站, 寫文案, 設計產品, 一個個給客戶發郵件, 跟廠家扯皮, 熬通宵是家常便飯. 經常吵架, 吵完 兩人出去悶頭抽煙 完再繼續弄. 兩個人都放棄了在一個二,三線城市20w+年薪的工作重新打拚.. 既然上了這條路就不會回頭.

現在的項目進行了有四個月, 人員不到十個, 我們沒有融資, 爆炸性的成長不是適用於所有的互聯網企業. 也不像"一起唱"一樣心那麼大, 我們只是想做一個小的studio, 做做我們認為不錯的東西, 然後看看有沒有志同道合的人喜歡. 只要有人喜歡, 哪怕不到 一千, 一萬人, 我們也願意繼續做下去.

15年底 公司人越來越多 創業企業不好招人 有些對工資要求太高 公司的資金壓力開始變大, 工資預計只能撐不到半年. 我和合伙人協商, 我於是出來重新找了個工作, 可以支撐公司部分員工的工資. 徵求員工意見後, 公司的上班時間改到了周六到周三, 這樣我可以在周末來參與公司的運作. 我現在是每周七天全上班, 只要有空就開Uber順帶宣傳我們的產品. 賺的錢和家裡給的錢基本全給了公司.

創業不易, 尤其是初次創業者. 一起唱的CEO我不認識, 但如果按他做事的風格, 這個公司很難長久. 我們從來沒有出國游, 或者說開什麼大會. 中午給公司訂的盒飯, 一塊錢的差別合伙人都要和老闆講半天價格, 唯一組織的遊玩也是公司自駕去的一個周邊城市.

現在的一些公司認為爆炸式的發展是好事, 但太多倒在了B輪 C輪的, 創始人作為公司的發起者, 出資人, 最大受益人, 那麼就應該承擔這份責任. 而不是讓員工和你一起共擔這份 夢想的重量. 2、300人一個月的工資不是小數目, 但對於"一起唱"的老闆來說 這是你應該交的學費. 既然你滿意員工進入時的合同, 那麼就該按合同來完成, 除非你們事先就約定了, 是共患難, 共穿一條褲子的. 但對於一個幾百人的公司來說, 大部分該都是僱傭工, 拿著市場均價的人員吧.

手機打字慢, 不說了, 順風車乘客要到了. 知乎熟人多 匿了


這擺明了是個套啊。

1. 哭窮說公司錢不夠了,不可能每個人的工資都發

2. 發誰的不發誰的呢?HR有一個「機制」

3. 機制是這樣的:誰先交辭職申請,就先給誰補發工資

看到這裡,是不是有衝動趕快寫辭職申請給HR,晚了就輪不到自己領工資了,嗯?

一旦寫了辭職申請,性質就變了,主動離職,公司不用付一分錢補償【我是圈套,圈套,圈套】

一旦寫了辭職申請,性質就變了,主動離職,公司不用付一分錢補償【我是圈套,圈套,圈套】

一旦寫了辭職申請,性質就變了,主動離職,公司不用付一分錢補償【我是圈套,圈套,圈套】


用得著這麼麻煩嗎?年終獎發個200塊就可以有很多人辭職了


現金流一坨屎。

12月啟動融資計劃,1月錢沒到賬就資金鏈斷裂?

你TM在逗我?

該司C輪15年四月左右融的,估值水分有多少大家心裡清楚。下半年的情況融資沒指望,又是不盈利的公司。

所以。。。

————

有認識的小夥伴在該司。關鍵時刻希望能有一個好的結局吧。

————

仔細看看真是奇怪,

12月發起融資計劃, 1月確定投資意向, 月底取消, 2月月初就資金鏈斷裂?

意味著,

賬面上還有一個多月的錢了才開始融資。 牛逼。

另外,

有融資經驗的都知道, 別說字都沒簽, 就是字簽了, 只要錢沒到賬, 都有毀約的可能。 即使真的要投, C輪企業談妥TS, 盡調劃賬這些流程也不止一個月吧。

怎麼可能靠新融資發一月份的工資?

細思極恐。


本來覺得這個問題沒什麼好回答的,正常公司關門走清算流程,先賠付員工社保及拖欠工資(基本別考慮N+1這些補償),和直接辭職能清掉欠薪走人一樣,有限公司股東也不承擔額外的責任,就這麼簡單。

所以正常公司到了要關門清算這一步,能走就早走,也節省自己時間。

但是仔細看了一下這位員工發的問題以及內部人士的爆料貼後,我深刻感覺到:這為CEO實在不地道啊!應該說相當缺德 - 我這實話實說算不算不友善?

CEO根本就沒打算清算公司,而是想縮小公司規模,發封郵件把員工當做包袱甩了。他這麼做有什麼好處?因為真的走清算程序的話,剩下的資產他本人一分錢都沒:投資協議都要求破產清算時投資人比創業股東享有優先權(一般是按照先按照年複利8%拿回投資款)。公司到現在估計也沒怎麼賺錢,賠償員工和外債以後,剩下的連電腦帶列印紙飲水機都要賠給投資人了(有時候投資人換電腦就是這麼來的)。所以CEO選擇了讓大家散夥,他先抓著公司,可以找時間轉移資產,或者找個接盤俠繼續干。

如果按照正常的辦法解散部門,終止勞動合同,公司要按照N+1賠償,洛哈公司CEO顯然沒打算出這筆錢,所以就玩一個拆遷小手段,引誘大家爭先恐後的離職。

怎麼看待北京洛哈公司CEO如此「裁員」 - 小聰明,大愚蠢而又貪婪的行為

說貪婪是因為他想把這剩下的一點殘值榨乾。正常人天性當然是把自己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但是如果想創業成功,就不要和正常人一樣,請把員工和投資人的利益擺在前面。

說愚蠢是因為這種行為太短視。就算伎倆得逞,無非是得到那點投資款的殘值而已,但是把自己的口碑做壞了,同時得罪了員工和投資人。如果沒有出路,那就早點清算,照顧好員工利益,該還投資人的錢還了,將來還可以卷土從來;如果還有新的想法和方向,那就早點裁人,該給的補貼給了,找投資人談新想法。現在這麼做,正所謂為了眼前小利而出賣未來,愚不可及啊!等到下次創業想找人的時候就會發現,當初的良心賣得忒賤了。


不了解這個公司,單看到這句「他們會有機制在年後按順序把工資發給你們」和HR說的「根據最後手續辦理的時間分批次」發放就知道,那些什麼情懷什麼拼搏都是鬼扯,整篇郵件最關鍵的就是這句,就是為了讓你們乖乖自己交辭呈而已


作為一個曾經在互聯網公司待過的人來說(目前在地產公司),覺得這個場景似曾相識。

是的,我上一份工作也是在這樣情況下離職的。

下面介紹一下那個公司的規模。

研發團隊20多人,市場及運營還有BD加起來差不多有40多人,人事行政10人,這是個將近80人的團隊。

項目從開始成立到解散,經歷了一年,這一年的運作資金都是老闆自己出錢的,公司沒有進行融資(或者根本就沒融到?),反正那時我是運營新人一枚,很多事情並不是很清楚。

公司氛圍很好,團隊成員都是腳踏實地,一心一意想把事情做好的。但是無奈老闆獨斷專行,朝令夕改,這一年也過得頗曲折。

以上是背景。

轉折來了。

下面就是奧斯卡影帝登場了。

公司突然空降了一個運營團隊,是的,一個團隊,據說是被HR老大挖過來的。新上任的運營總監(就是影帝)和老闆一拍即合相見恨晚,聊人生聊情懷聊得不亦樂乎。然後影帝到任後第一件事就是找所有人談話(除了研發團隊),了解大家都公司的看法。據說這次談話決定了誰去誰留,但是當時很多人並沒有察覺,因為都被影帝偽善的外表欺騙了。

公司就這樣在這個運營總監的指導下運作了一個月左右,這一個月,分配給每個人的工作內容就是打電話,跟電話銷售一樣,從早到晚,這是大家不能接受的,大家都開始有些負面情緒了。突然有一天,運營總監把大家召集起來開會,面色凝重,聲音沉重中帶著悲傷的跟大家一番訴苦,大意是:效益不好,公司資金斷了,公司已經付不起大家的工資了,如果有人願意留下來,公司會發些補貼(1000左右),等公司開始盈利再補償大家工資,當然,誰都不知道什麼時候會盈利。如果不願意,現在可以去人事部拿離職申請;前提是,留下來的人,繼續以前的工作(電話銷售)。

(在這之前,影帝已經憑藉著精湛的演技讓大家覺得,打電話也是為項目服務的了。)

同時,運營總監和HR總監背地找了幾個人談話,告訴實情,對,就是公司覺得這些人都不行,要開掉。之所以找你們談,是完全信任你們,認可你們的能力,你們留下來,薪資不會有任何影響,但是你們要幫公司做一件事,就是帶頭離職。當然你們的離職公司不會簽字,只要做做樣子就好了。

沒錯,就是這樣。

中間曲曲折折一頓折騰,最後奧斯卡影帝運營總監憑藉著精湛的演技,聯手HR總監幹掉了原來團隊的幾乎全部人,沒有付任何賠償。中間也有員工鬧過,不過大部分人都特別善良的相信了,公司確實碰到了難處,放棄了維權。

因為對那個公司有種特殊的感情(我在那個公司認識了我現男友。我是運營,男票是程序員,目前準備結婚。)所以偶爾還關注著那個公司。

聽說HR總監也被影帝給幹掉了,影帝擴充了一大批自己的人,之前的項目停了,重新啟動了新的項目,招了幾個月,技術團隊又擴充到了10多人。

現在看來,一切不過是影帝玩的手段。

當初我和離職的同事在做這個項目的時候都滿懷憧憬,銷售出身的老闆談情懷,畫餅子,我們這批職場菜鳥竟然聽進去了,還相...信...了!!!竟默默的填了離職單。(也是SB的可以)

現在看來,情懷是個屁。工作就是為了賺錢,談情懷,我們還太嫩了。

所以,該維權還是要維權。大過年的,你心疼老闆公司倒閉,老闆還不知道飛去哪個熱帶島嶼度假去了呢。


從昨晚起就開始被刷屏,幾次點開欲言又止。

創業半年多,融資兩輪2000多萬人民幣,最近過年前裁員了20%,每個都發了N+1補償,剩下的年終獎也按照面試時承諾的14薪,放假前一天都發完了。公司人數大幾十,但就這一補償二年終獎,加起來一天也發出了200萬現金。家裡長輩以前做生意,常常交待:自己賺不到錢可以,一不能辜負失信於人,二不能違法亂紀於國。

裁員倆原因,一是資本寒冬,成本上需要節省。二也是擴張過快,少點人砍點事保持精力更專註。

這一路。戰戰兢兢,如履薄冰。落井下石的人永遠不缺,卻哪有人在乎你壓力幾多,無奈之舉。唯有一顆敬畏之心,一路敦促。


摺疊我吧。

點進來是因為我2015年大四還未畢業的時候,曾在這家公司的上海公司實習三天,人力資源助理,負責在58同城前程無憂上搜集求職者資料,主要是招銷售。

收到面試通知,面試就是簡單的問了些常規問題,讓我回去等三天,三天後通知我初試通過,來複試。

到了約定好的4月2日,沒有複試,人力資源負責管理我的一個姑娘【X娟】直接把我帶到座位上開始安排工作,我很詫異,任何合同、協議都沒簽,薪資沒有談就開始工作了?

但是我比較懵,等她在qq上交代完了我要幹什麼我才問【我們學校要求大四學生實習必須簽實習協議,請問什麼時候簽】,她一直搪塞,不回答我的問題,然後我傻乎乎的上了一上午班,午飯時口頭上問她實習協議的事情,她說人力資源的【X曼】晚些會找我談,等到六點半,【X曼】沒有出現,我就繼續傻乎乎的回了家,我想明天總能問到的。

4月3日,【X娟】在我多次催促下表示該和我談的【X曼】不在公司,晚上會和我談。

下班後在我多番催促下【X娟】告訴我去會議室找【X曼】,然後談了實習協議的事情。

我表示學校要求大四實習必須簽實習協議,並且要交給學校,(其實學校並沒有要求,但是為了確保我的權利不受侵害才這麼說的)而且一份實習協議能保證我能夠拿到自己的實習工資。另外問了關於能否轉正的事情。

【X曼】意思大概是實習協議需要向老闆(尹桑)申請,工資會發的,轉正幾乎不可能,如果我決定不做的話,會給我發到工作結束為止的實習工資。

4月4日工作完【X曼】表示不能給我實習協議,我結束了在洛哈的三天實習,並且確認會在清明假期結束後將工資打到我卡里。

然而由於沒有簽實習協議,這個工資直到4月11日都沒發,我也是包子的不行居然忍了一個星期。

我先給【X娟】打電話問為什麼我沒有收到工資,她說很快會到賬,我問具體時間,她表示不清楚。

工作的三天中我有一份同樣在洛哈兼職的人的電話號碼,我打電話問她們是否收到了工資,什麼時候收到的。均表示清明節結束就發了。

再次打給【X娟】,她說可能銀行有延遲,我表示【請截一張轉賬流水發到我的郵箱里】,她說好的但是要等一會兒,並且讓我打電話給北京的公司問問,我說【你可以先把北京的聯繫人號碼給我,如果你們確實轉賬了並且我收到了流水截圖,我再選擇打電話給銀行或者北京負責人問訊】

在等待的期間我已經在往地鐵站走了,並且打了個電話給建行,詢問轉賬的到賬時間有幾天延遲,這裡要謝謝建行客服,在聽完我的表述後安慰了我並且給了我一些衷告。

再次打電話給【X娟】要求她發轉賬流水,或者其他轉賬的證明,依舊是搪塞,我表示如果不方便的話我可以去公司自己看,現在已經在地鐵站了,很快就能到公司,她說好的很快就發。

等我在地鐵上開始搜集我在洛哈工作了三天的證據,甚至做好了為了這幾百塊錢去找勞動仲裁的準備的時候,收到了銀行的入賬簡訊。

我在上海火車站上車,收到簡訊的那站是鎮坪路,當時洛哈上海的地址在宜山路地鐵站出口。

所以他們是真的準備拖欠那幾百塊的實習工資

如果不是我一遍一遍催的話

如果不是我實習第一天就催著要協議

那一個尚未畢業什麼都不懂的我將被誆掉一個月的實習工資和寶貴時間用來做些毫無意義的事情。

拿到工資從鎮坪路出來坐回去的時候我挺高興的

還好我一直催協議

還好我保留了所有聊天記錄和工作證明

還好我把每段談話,每個相關電話都錄了音

還好我實習了三天就走了,沒有在那兒浪費時間

還好我是個倔強又摳門的人,別說三百塊,就是三塊,我也會走正當途徑要回來

至今仍記得洛哈的老闆尹桑穿著T恤大褲衩人字拖頂著亂髮夾著耳機在辦公室里晃的樣子

走出地鐵站的時候我想,這種連三百塊都要坑一下的所謂90後創業公司,走不了多久的。

如今竟然應驗了。

【以上所有錄音和工作資料我仍然保存著,當份教訓】

【我就是看到題主的問題點進來說個額外話,摺疊我吧。】


因為知道自己不喜歡和蠢人打交道,所以我是打定主意下半輩子不創業的人,所以一直以來不關心這類問題,過年了不巧比較空看了這個問題下的回答感到大家都好幼稚,作為曾經的創業者,我覺得我有100多個角度可以吐槽,吐槽能量溢出了,只好來來吐槽一下。

很多回答者已經是成年人了,依然十分幼稚,並且和我一樣,小時候書沒讀好,不能理解這個世界是很被動的,有其必然的運作規律,換句話說缺乏一種從歷史唯物主義角度分析問題的思路。

隨便撿幾個角度說吧。

1就拿這件事的問題本身來說,ceo融不到資,資金鏈斷裂了,被投資人耍了,公司賬上基本沒錢了,這事本身的真實性基本不用考證,不可能有太多的陰謀,「ceo手裡還有錢早知道會完」的說法其實是不太可能的,公司賬上肯定是真沒錢了,而且會有大量的應收款,並且我有把握,這裡的面的應收款估計有50%以上實際上是收不回來的。

從這個公司的發展過程來看,這個ceo根本不是個有能力規劃分配資源的人,錢亂花,業務亂展開,公司搞到賬上一分錢都沒是必然的事,公司的財務發展的規劃根本不是由靠譜的人來把控的。

從另外一方面來說,這又是90後「創業者」的必經過程,100個90後「創業者」里有一個知道要找靠譜的人來把控財務並且能找到的都不多,這和創業者主觀意願沒有關係,只和能力和認知有關係,也和運氣有關係,這種事100%不是提前預謀的。

2 ceo的真實想法:其實大家想太多,一個90後小屁孩,自以為很聰明,實際上卵的社會經驗都沒,出了事他肯定情緒也很糟糕,沒有能力面對員工的輿論,甚至沒有能力思考對策,不知道怎麼處理,郵件里還在不斷的自我安慰自我肯定,他肯定是還在幻想這事能過去,公司這麼一大攤子多少能保留一點隱型資產和軟體硬體,如果能省點錢把員工遣散了,這公司還能再融到資轉型,所以採納或者想出了這種逼員工主動辭職的餿主意,捨不得破產。

其實他是想多了,我敢打賭這公司一點機會都沒,越拖下去成本越大,保留一個軀殼毫無意義,從策略上來說不如儘早破產清算,我年輕的時候遭遇過類似的事,後來發現自己真是想多了隱性的成本真的太高了,不值得。

3 員工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

其實我是不贊成勞動仲裁的,提交辭職也沒意義,合理的策略是拖著趕緊找下家,找到了就辭職,找不到拖著,別在這事上投入太多精力。

這思路政治不正確,但是講實在話,勞動仲裁沒什麼實際意義。去找勞動仲裁無非想拿n+1補償,但是公司沒錢了 這n+1從哪裡來呢?這個世界不會像這個ceo幻想的這樣,不用動腦子都知道

沒有投資人會給處在勞資糾紛狀況下的創業公司投資,做公益都不是這麼做的啊!

公司沒錢,勞動仲裁贏了又如何?一個沒有後繼投資,一大堆收不到的應收款的公司,你指望公司的不值錢的二手電筒腦賣了能夠發你工資?一個根本沒能力運行下去的公司,討賠償是在做無用功,跑勞動仲裁跑程序的成本是非常高的,最關鍵的是勞動仲裁部門比你們有經驗多了,這種案例一看就知道拿不到錢的,而且你們不夠窮,不夠慘,所以勞動仲裁部門積極性也不會高,公共部門也是要講效率的,有資源寧可投在有望討薪成功,或者更緊急影響社會更大的事件下。

4 真想不通居然有人會投這麼蠢的項目。

ktv產生這種消費形式產生的原因是很簡單的,其實和廣場舞性質是一樣的,本質上是一個社交場所。

沒有人去ktv真的是為了」唱歌「去的,我年輕的時候經常去ktv,原因無非是兩個,次要的是發泄無處發泄的精力,主要的是為了泡妞,便宜的量販式ktv是個屌絲用來認識小妞的場所,稍微長大一點後去高端點的ktv是屌絲了帶上小妞去哄缺乏業餘生活的老闆開心的。現在沒有這種社交需求,就徹底不去了。當然有的人去不是為了泡妞,但是無論如何基本目的還是為了socal,沒有社交需求,ktv這種場所根本就不成立.

沒有人在ktv里是想用社交軟體聊天,沒有人去ktv是去看片,沒有人去ktv是玩遊戲的,甚至可以說沒有人去ktv是去唱歌的,還真以為自己是k歌之王啊。這一切都可以在家裡完成並且獲得更好的體驗,這公司的發展方向是越改越蠢了。

量販式ktv的式微也是必然的,其實和互聯網發展後社交變得更容易了關係很大。這種道理90後的小屁孩不懂,難道投資人還能不懂? 總而言之我是不相信這公司還有任何翻身的可能的。

唉後面還有無數個角度可以吐槽但是我吐槽吐累了,先出去散步了,以後有空了講講我自己的創業經歷,當然也是干過一大堆蠢事,人類真是一種不能從歷史中獲取經驗教訓的動物,歷史發展本質就是一輪一輪的重複蠢。


申請勞動仲裁。想那麼多幹什麼?

無法承擔起創業的失敗!來請人主動離職,還拖欠工資。這人品也是夠夠的了!

創業不易,誰都知道。

難道打工者就易了?都等工資吃飯呢!


上一份工作在互聯網O2O公司,前段時間申請過勞動仲裁的路過。

事件經歷:莫名其妙被開了,人事說你可以上去收拾東西走人了,詢問補償金賠償金,人事都說沒有。離職交接表上我勾選的辭職原因是公司辭退,門禁等都註銷了。後來和一個小夥伴去申請勞動仲裁和社保稽查了。勞動仲裁可以得到的賠償是,一個月工資的代通知金,和按工作時長的補償金,半年內是半個月,半年到一年是一個月。開庭前公司來找我們和解,賠償了一個月工資。社保稽查還在進行中,也沒有問題,就是有點慢。

1,不要主動離職,千萬不要。

2,建議申請勞動仲裁,在網上多看看勞動法,看幾個案例就能搞定了,不必請律師。可以根據情況決定是一個人提出仲裁和多人提出仲裁,嗯,因為某些心理因素,多人仲裁可能有人妥協,不利於你目的的達成。但是五人以上一起提出是大的案件,可提前處理。

3,在公司註冊地所在勞動仲裁委員會提出申請,可以提前先去一次,詢問工作人員需知事項。下一次帶好寫好的仲裁申請書去。

4,如果公司之前有試用期未交社保等社保方面的違法行為。可向公司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申請社保稽查。這裡只需要提交公司的有工商局蓋章的商事登記信息表,和你的勞動合同就行了,如果是未按實際收入繳納。可能需要提供工資證明,可提前打電話詢問。

祝新工作順利,不要再碰到那些坑爹互聯網公司。


天~看到評論區里的那麼多體面人能那麼通情達理的洗地簡直不能理解。

同樣是創業小公司,因為上游合作公司延期付款問題,我和合伙人今年年終沒有分到任何錢,我還以個人名義去借了錢,給合作夥伴付了款,給員工包了紅包。

創業就算不講感情,也得講法律吧,那些勸員工們算了的人,你們跟這位老闆一樣,不相信有關部門依法治國么?

上海的情況不了解,北京的勞動仲裁部門還是能信的。

根據現有信息看,這家公司也不像是真的破產吧?

真的,法盲就別創業了。


二級市場持續走低,諸如通過質押股票等方式圈錢的難度和風險也越來越高。

而之前投這些項目的也多是這類資金,大家本著擊鼓傳花的精神堆高估值,創業公司只要幹得還行,亂七八糟的指標里有幾個出彩的就能融到借到錢。

但是從去年下半年開始,行情就不一樣了,接盤俠少了,就是接也是接真女神的盤。

真以為搞企業很容易啊,國家政策對企業可並不親切,搞企業很容易的人根本不用搞。

個人認為國家對實業扶持太少,而對所謂的這些互聯網企業門檻又太低。創業企業那麼多,看著百花爭鳴,但有些一看就沒有價值沒有前途,純屬浪費社會資源。


只能說感謝受邀,不過這種很難評價什麼,因為不了解這位創業者及其公司到底怎麼回事,但看到那封槽點太多的信,就忍不住想說幾句了。

不管九十後還是什麼後,我覺得創業者都應記著:莫要將"創業"兩字當免罪牌,把你在創業過程中犯下的錯誤和成本心安理得地讓別人來承擔。賣情懷這種討人情便宜的做法,在純粹的僱傭關係里不適合的,一切以合同及法律為準。

何況,這位創業小伙導致公司發不出工資的失誤太低級了,要博人同情有點異想天開啊……

評論里有人提什麼體諒老闆理解創業者艱辛,話是沒錯,但放在這事上的邏輯就錯了。

有一種老闆是有能力讓員工原諒他違反勞動法的,講個例子:零三年加入一個創業公司,真正的小公司,到最後倒閉都沒超過十五個員工。那時還沒天使投資和燒錢的風氣,老闆是賣了房子借了貸款做項目的。平時他吃住公司,經常泡麵加包子度日,努力程度全部員工看在眼裡,但產品有點生不逢時或運氣不好吧,有一天他把全部員工叫到辦公室,每個人發了個信封,裡面是一張嚴謹的借條,金額日期老闆的身份證複印件加最後還款期限,就是每個人工資加賠償的金額,連實習的行政姑娘都有。老闆跟我們說了公司情況,也談了他的解決方式,最後我們每個人拿了借條就走了,沒人鬧和吵,和和氣氣地散了。後來一年內大家陸續收到錢,在老闆建的群里也會互相通氣,但沒人去催過老闆還錢,收到錢後這事就這樣結束了。到現在有人還會在這個群里跟老闆打屁聊天。

這老闆嚴格意義上來說,也是違反勞動法了。但他的這種違法被員工縱容了,試問有多少創業老闆有這樣人品和情商做擔保,讓他的員工敢於做出這樣的「縱容」?

如果不行,別拿「創業」兩字頂在頭上,開門做生意僱傭人做事前看清勞動法,以後寫任何試圖違法的公示信件,都是一場笑話,在仲裁時還要被當證據用,何苦?

作為創業者,感同身受所有失敗的遭遇並為之理解,但理解不代表是非不用分清楚,光看這封信表達出的內容和思維方式,簡直難以理解還在洗地的人是何用意,高級黑?


不要邀請我,我首先不清楚這個事具體是什麼情況,其次,我回答只是希望更多人的來表態。

我只是曾經在三聯上看過一篇關於90後創業者的報道(可能是國內第一波報道90後創業者的了),其中對尹桑印象最深(完全沒看懂,怎麼底氣這麼足。),對他做的這個事情印象也很深(也完全沒看懂,是不是只要說是面對90後就有人投?),對那位投資人印象也很深(姓李的,其邏輯也完全沒看懂,就是只要是年輕人說話能說清楚,就投!)。就了解這麼多了。

補充一下,到底是破產清算還是不知道是不是要破產清算所以先裁員還是不知道是不是要破產清算所以建議先辭職?


我發過兩次類似的郵件:兩次創業失敗。

第一次的時候,應該是錢還夠發三個月工資,但是我發現融資不了,項目方向也不對,我選擇放棄,所以跟團隊說明情況,最後大家選擇半薪,又支撐了半年才散夥。

第二次是投資人控股,工資能一直發,但彼此對公司的發展方向已經有嚴重分歧,感覺做不下去,跟團隊討論過幾種方式後,大家支持我選擇集體辭職,又散夥。

雖然不至於負債,但也是兩次散盡了家庭所有積蓄。

所以,看到這個問題的時候,我的第一感覺是理解尹桑。創業是艱辛的,從概率上來說,絕大多數創業公司就是會掛掉。對於CEO來說,散夥是非常艱難的決定。

但仔細看多幾眼,洛哈裁員,似乎對於尹桑來說並不是那麼艱難的決定,洛哈搞掛了,損失最大的應該是其投資人。而尹桑更像是果斷的拋開一個負擔,個人似乎沒什麼損失;如果還有投資人信他,他隨時可以從頭來過。

我以為創業,是大家一起奮鬥,若然失敗,團隊也是好聚好散。但現實似乎不是這樣,有些創業者似乎可以過得很舒服,布個局,融到錢,然後招人幹活,他們更像是投資人,提供資金組團隊,自己其實就是牽牽線,做個吉祥物、拉拉隊,讓團隊去奮鬥就好了。他們可能比投資人更舒服,連錢都不同投,還拿高薪;如果公司做成了,他們還是獲利最多的;如果做不成,他們自身也不會有絲毫損失。

我不是說尹桑就是這樣。印象中,曾經有個互聯網公司鬧股權糾紛,其中一個後期加入的合伙人被譴責說對公司發展『缺乏貢獻』,不足以拿那麼多股份之類的。當事人上知乎答題,說他確實就只是給公司牽線搭橋,寫寫ppt,沒幹什麼實事,雖然很多人會覺得不爽,但他所在的圈子裡,就是這麼舒服賺錢的,股份神馬的都是白紙黑字寫好了,大家憑什麼賴皮叻?

如果說,看客只是不爽尹桑沒跟同事同甘共苦,最後還想賴賠償金。這在道德上說得過去么?尹桑的所作所為,在法律上又說得過去么?

公司破產掉,走法律程序,員工拿不到賠償,甚至薪資。然後,尹桑應該是不犯法的。

竊以為,道德是用來律己的。假設尹桑就是一個整天打德撲,把開公司當成是在玩,玩脫了就拍拍屁股走人,純粹就只是想利用投資人,榨取員工的奸商,他就是個垃圾人,那又怎麼樣?他還是又不犯法吧?

這個世界本來就是不公平的,老實人就是吃虧的,有的人就是奸商,然後還輕鬆的大賺其錢。So what?又沒人逼我們做老實人,也沒人逼我們做奸商。

所以,怎麼看待?

我覺得只要不犯法,把道德拿來律己,淡定的看待就好。無論是老實人,還是『奸商』都應該有生存的空間,各做各的就好。創業也好,打工也好,大家盡量還是找同類人共事,那樣成功概率應該會高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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