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術有風險,需要有家屬的簽字,但為了手術完成的質量和成功率,為什麼沒有醫院或者醫生的簽字呢?
手術雙方簽字更合理
謝邀
題主和很多人一樣有一個認識誤區,認為術前的簽字是醫療方為了逃避責任。其實,術前簽字的實際意義是告知患者及家屬手術可能出現的風險及後果,如果患者知道了存在這些風險仍執意要做,ok,那我們就可以往下進行。至於因醫療方的過失導致患者利益受損,這個術前協議並不能保護醫療方不受相關法律和規定的懲罰。
說到底,術前的知情同意書只是一份危險因素告示,而不是免責聲明。
因此,與之對等,如果患者要醫療方簽署類似的協議,就應該是「如果手術失敗或未達到患方滿意的療效,患方將保留通過法律渠道維護權益的權利」,讓醫生簽這個好有個心理準備,而不是讓醫療方保證手術成功率。因為治療成功與否並不會因為任何的文書工作而有所提升,這年頭,也只有衛計委的官老爺會這麼想罷了。無論是術前談話,還是手術的知情同意書,都是一個告知手術風險的過程,這個告知是醫生對患者及其家屬對手術中,手術後可能的結果的一個提前告知,告知的內容有好的結果,當然也有壞的結果。
這是知情同意書,而不是效果/質量/成功保證書。無論是術前談話還是知情同意書,上面都會有醫院的名字或印章,或者是科室的名字或印章,而且都會有根據具體情況,醫生進行的手寫或列印補充,院方或者科室的名字/印章代表這是出自這個醫院的文件,通常格式條款化的文書都會預留有填寫病人信息,談話日期,談話人的位置。醫生在這個談話人的地方簽字也就可以認為文書中的內容是談話人認可的啊。
手術的風險是醫患雙方共同承擔的,肯定不能說手術的風險是患者一個人的,患者把自己的身體交給醫生進行操作,肯定要知道有什麼好的和不好的結果,同時承擔這種可能帶來的風險啊。
同樣的,醫生接受了患者的身體進行手術操作,醫生肯定也要清楚有哪些可能的後果,不管好與壞都與手術行為有關,這自然也是醫生需要注意的問題啊。不說醫療事故,也不說法律程序什麼的。就現在這個醫療環境,醫生想的都是怎麼不出事,哪個醫生都不會想著我這台手術一定要出點什麼事啊,最好再鬧個大新聞。
經常有患者認為,我們沒有辦法啊,簽不簽字不還是一樣,到了醫院還不是你們說什麼就是什麼啊?
但是患者是有選擇的,可以選擇去不去醫院啊,可以選擇去哪個醫院啊,甚至還可以選擇找哪個醫生啊,最後醫生還可能給幾個方案,講講利弊讓患者自己選啊。既然自己做了選擇,又要抱著懷疑不相信醫生,分裂成這個樣子精神科醫生知道嗎?又有人說了,我們什麼都不懂,還不是你醫生想怎麼辦就怎麼辦?
患者什麼都不懂,可以給你們講啊,有病情交代啊,有溝通啊,有談話啊,患者一副抵觸的樣子說「我不聽我不聽,聽不懂聽不懂」。
總結起來,很多人都想著「反正我花錢了,花錢了你醫生就是要賣給我想要的東西」我知道我腎不好,但是我花了錢,你醫生就要賣給我一對健健康康的大腰子。。。。。。首先表態:舉雙手同意!
院方提供手術風險告知書、麻醉風險告知書。
患方提供手術成功保證書、手術質量保證書。
雙方簽字,若有一方不願意簽字,治療終止。
絕對公平公正公開,童叟無欺。
再加一個:如果醫生給患者發病危通知書,
那患者就給醫生髮準備砍人通知書。哼,我就不信醫生還敢發病危通知書!!!那太好了,碰上風險高的手術我們是不是可以在同意單上寫:麻醉/手術醫師認為麻醉/手術風險高,表示拒絕手術,患者另請高明。如果行的話,請務必明天就按實行,啊不,今天下午可好?
醫院怎麼簽?!手術成功率是95%。你做一次就好了,想出院。醫院說,那不行,你得做滿100次,我保證至少能成功95次!拉到手術室,打開傷口。一二三四,二二三四,換個姿勢,再來一次。
做到第56次,你的身體扛不住,你掛了。
醫院是不是還要告你違約?因為這兩者從根本上就不是等價的交換。我用我的專業知識為你解決你的病痛,這是我能夠提供的服務,但是我不一定非要給你提供服務。我能給你提供專業的知識和技能,你能給我什麼作為交換?是與我知識水平對應的酬勞?還是其他什麼同等的技能?好像在目前中國的醫療環境里都不可能。術前通知書的本身是醫生敬業的表現。把由於不可控因素所造成的問題一一告知,最後再讓病患作出最後的選擇。決定手術的永遠是病患,醫生只是提供需要的服務而已。在一個沒有契約精神的社會問出這樣的問題,本身就是一件比較悲哀的事。
怎麼沒有醫生簽字?不光要簽,還要雙簽字(包括上級醫生)!再者,簽字和保證手術質量沒有直接關係吧,好像我不簽字就可以蒙眼單手操作了一樣!手術同意書,只是一個告知的東西,告訴你不幸得的病,受的傷大概是個什麼情況,採取積極的手術治療會幫助你解決什麼問題,在治療過程中會出現什麼情況,你需要明白及配合醫生做的有哪些。並不是免責聲明,並沒有註明一切解釋權歸醫院及醫生所有。
這麼好的了解你病情的機會,學習醫學知識的機會,為什麼就有那麼一些人滿腦子裝著「他在騙我的錢」「他一定是在推卸責任」,其實醫生是很想你能明白手術同意書上的東西,這是前人血的教訓所歸納總結出來的,風險是一起承擔的。
如果真有什麼問題,有醫學會鑒定,有法律保障,手術同意書保護不了誰,血書都沒用!再如果,你不相信眼前和你談話的人,不如在簽名的地方多加四個字「要求出院」!如果您保證您的身體結構(包括但不限於骨頭的長的樣子,血管的走行,神經的分支,病症的典型,身體的狀況)特別標準,和我學習時用到的模型一樣,我就和您簽這個。不然只能怪您嘍【攤手】
關於同意書的含義上面的答案說的很清楚了。你難道沒有看過你的同意書嘛?都是有醫生簽名的啊,誰跟你談話誰簽字,誰簽字誰負責。
其次我們醫院現在住院都會簽一個患者維權知情書,大概意思是告訴你有什麼疑問患者可以跟醫生和醫務辦溝通,並且有維護自身權的權利。這個符合你的要求吧?最重要的是,不管簽不簽字,醫生都有義務儘力救治,只要有違反醫療原則和規定的事情發生,醫生都是要負責的。這是職業規範,也是法律規定。醫療過程中的風險是客觀存在的,醫生主觀上只能儘力減少,但不能消除風險。而患者是沒有義務做這些檢查治療的,所以需要簽同意書,表示你了解了相關風險,同意接下來的診治。到底是你想做手術還是醫生想做手術啊
1.告知書上有醫生簽字。2.題主是想要一個手術質量保證書嗎?從你入院起,醫院就承擔了這樣的責任。如果手術質量有問題,你們都會鬧得天翻地覆吧。3.請注意上一條,我說的是手術質量有問題。憑現在的醫患狀況,醫生都是打起十二分注意的,所以通常不存在質量問題。但需要注意的是,質量沒問題不等於手術成功。中國國情是手術不成功就是醫生的錯,醫德淪喪/技術低劣,然後還是鬧得天翻地覆。綜上,真的需要醫生簽字嗎?
個人認為醫生簽字並不能有助於提高手術質量和手術成功率,因為簽不簽字醫生也會盡自己所能來完成每一台手術。
患者簽字是因為患者有知情權了解手術可能帶來的併發症和最壞的後果,並代表患者同意賦予醫生為其進行手術治療的權利。
讓醫生簽字保證成功率也不大現實,病程的變化、術中情況、術後恢復都存在一定的不可預見性,只能說儘力而為。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一看題主就不懂醫學,不懂還要怒摻和。
下次你扶老奶奶,記得跟老奶奶簽署《如攙扶後出現任何問題請找我問責》協議
要是巴拉拉小魔仙賜予我能量的話 我就簽(揮揮魔法棒 讓這個麻瓜消失吧
一個一年前簽過父親生死狀的答者告訴你,當時你不簽,父親就見不到明天的太陽。然而家父現在還能給我做紅燒肉。非常感謝那些救治我爸的醫生。凌晨兩點還可以把專業技能操作的如火純青,一夜不眠也守著家父,盯著各種儀錶看數據及時出來告訴我一切順利。
那一晚除了焦急的等待希望,切實的感受到醫生和護士的不易。
把家父從ICU推出來的護士真的是我這輩子見過最美的女神,那種笑容是見慣了生死,而後見到病人康復的人性善良的真實反饋。
雖然不知她的名字,不過想通過這些細節告訴那些不理解醫生,護士的人,生死有命,醫療發達不是為了讓你不病不死。
有醫療,有醫學只是給你多一次生的機會,讓你去看明天的太陽,讓我開車帶家父去沒去過的地方。
至此,你如果還覺得一個行醫者必須對一個陌生人的生死負責,我想噴你哪涼快哪待著,奈何橋孟婆湯在前面,你選。
當然,無良醫生有,那麼過了奈何橋,喝完孟婆湯,前面等他的是啥,有判官等他。
貌似略微跑題。
不過作為病人的窒息親屬以及一個大致聽得懂醫生講解病情的人,在選擇簽與不簽面前,多想一點答主的問題,都會直接影響父親以後是死是活。醫生強調過醫藥費每天的消耗。如果家父一個月不出ICU,我還有後面開車帶父親出去兜風那段?我的生活都會毀掉。
所以我又想反問題主一個問題了,事先聲明完全沒有詛咒您家人的情況。
醫生當時問我,每天醫藥費由你父親治療的情況而定(家父急性腎衰竭,當時體內肌酐1500+,病情你可以去問問其他給你回答的那些醫生),需要血濾,血濾一根管子要3000,一根管子用多久完全由你父親的病情而定,有可能1個多小時,用一根,有可能一天用一根,在此之前,你父親躁動,心肺衰竭,打鎮靜劑有可能直接死掉,插呼吸機可能會直接死掉,血濾腿動脈開口有可能直接死掉,這幾關過了開始正常治療了血濾效果怎麼樣無法給出明確答覆。(不是原話,不是像我這麼生硬的說,血濾的過程也記不太細了因為太專業)。
所以很可能每天最大消耗12x3000=36000元(只是血濾管子可能產生的費用,不包括其他葯)的情況下,最小每天3000-6000元的情況下,在不清楚父親幾天能出ICU,不用血濾而專程正常透析的情況下,在固定資產和現金總和只有100w左右的情況下。
我想問題主和那些懷疑大多數醫者的人。
醫生當時問我的另一個問題。醫生說的大概意思是如果血濾起不到效果,我們可以維持你父親活著,直到你父親好轉,一直不好轉,如果你家承受不了醫藥費用,你不得不去決定你父親的生死。拔掉呼吸機,結束治療,結束你父親的命。答主我問你,如果你父親和我父親一樣的病進醫院,你父親3天花掉10w,如果這事情進行到一個星期,病情不見好轉不繼續惡化,你怎麼辦?治療到10天,還這樣你怎麼辦,治療到15天你怎麼辦,治療到20天還這樣呢?
這是我經歷過的,我和母親抱著哭了一夜。所以請你不要誤會我會詛咒你。
結果是家父只在ICU帶了三天,結果是好的。我家也沒有為此付出特別大的代價。
希望我的答案和那個反問可以幫到一些人,去理解醫生,相信醫生,也相信這些制度。
醫生儘力致病是職業操守的問題,但是醫生治好治不好除了專業技能之外,還有病人自身的諸多情況。
家父出院一個月後居然還敢抽煙,還任性的不注意飲食,偷摸的喝酒。說也說了,吵也吵了,專業知識也講過無數次了,再進醫院,再去ICU,也不至於沒錢治。但是如果還面對上述問題,真的又要問我該不該拔管子,又要問我該不該送我父親去見上帝,你們說我怎麼辦?
不匿,想知道大夥怎麼看。知情同意 Inform consent
指向其告知一項操作的各方面情況後,其自願確認同意進行該項操作的過程,須以簽名和註明日期的知情同意書作為文件證明。
這只是一份有法律效力的告知書。
你如果打算失敗就直接提刀來砍的話,醫生如果不簽你的「砍人」知情同意書,她也是有理由不給你做這個操作的。先問是不是。。。
請問醫生拒簽的話會被罵沒有醫德,見死不救嗎?
有簽字的。作為一個醫生,每份我讓病人簽的字上都有我的/別的醫生的大名,加手寫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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