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的哥躲豪車撞到自行車被索賠8萬這一事件?
01-05
新聞鏈接http://m.guancha.cn/broken-news/2015_10_16_337814.shtml
計程車想走非機動車道加塞,結果撞上了非機動車道上的自行車。
從法律上來說,計程車駕駛員全責從情理上來說,計程車駕駛員素質低站在自行車的角度來說,梅花自行車不是想買,而是需要漫長的預定,據了解車主10月份才提到車,結果沒騎幾天就被撞了,而且是好端端的走在非機動車道被人惡意的撞了。心中肯定是非常不爽。
我個人非常支持梅花車主的行為,所有東西有劃傷就換新,而且按照行貨價換,好好給那些不守規矩的計程車駕駛員一個教訓。另外這件事情很多媒體也是有意往仇富的方向上隱導,許多新聞網站的標題是「計程車避讓寶馬撞上進口自行車 被索賠8萬」
把走機動車道強行加塞,說成避讓,媒體的良心真的被狗吃了新聞報道中提及「計程車駕駛員收入不高」,「坐墊、手把等只是輕微受損,沒必要全部更換」等內容,更是令人作嘔。不過目前來看,門戶網站的評論,幾乎是一邊倒的對計程車駕駛員進行指責。看來計程車平日里馬路上沒少得罪人。
的哥為避寶馬撞「單車中的法拉利」被索賠8萬的哥為避寶馬撞上"自行車裡的法拉利" 維修費8萬PS:我本人也非常討厭計程車,不管我騎車還是開車總能讓計程車搞得心情很不愉快。現在我個人是專車的堅定支持者,已經一兩年沒打過出租了,都是用專車很好。躲這個字用得好,一下子就揭露了想超車進了非機動車道的真實境況。
這個也好,給那些不把自行車看在眼裡的人不少警示,在這個「自行車最不違規但是最沒地位」的普遍情況下,希望這件事能改善一下自行車群體的現狀。
嗯,挺好的事
1,計程車躲避寶馬結果進了非機動車道?那這麼說我也可以在非機動車道騎車躲避電動車躲進機動車道咯?當真非機動車道就是你的備用機動車道咯?2,本以為沒什麼事,意思就是撞寶馬是大事撞自行車就不是事?這心態敢情好,敢情丫還專揀軟柿子捏?這叫欺軟怕硬3,看到輕微損傷就想罵人,然而知乎是文明的社區,那我只能說:把帶和座包是摔車之後最容易損傷的部位,後撥車架什麼搞成那樣,這兩樣還能只是輕微損傷,我是不信4,所以對於這件事的看法?好,大快人心,賠的好,按照行貨全新價賠讓計程車知道自行車也是有路權的,知道非機動車不是你想撞就撞完事一兩張紅的拍臉上就能走人的5,我知道有人會像某迅或某易上的某些網民一樣,看到別人騎個幾萬的自行車就酸得不得了說什麼「天價」「收入有問題」「貪污腐敗」「腦子壞了買這麼貴的自行車」之類的說辭呵呵,你有錢你去買?買不來你說p?(剛看了一眼某迅的評論,果不其然還真是仇富的一大把抓不過來)(然後我又去某易評論區看了一眼,真是沒想到有人能如此理直氣壯地用「我弱我有理」當做萬用擋箭牌)看到大幾百萬的跑車怎麼就默不作聲了?
就這樣,語無倫次還請見諒
歡迎各種辯。真的,把你意淫自己成為網路小說里高富帥的那點時間拿出來多干點實事,都比丫在這抱怨強
你倒是有本事到別車主面前去抱怨,去指著鼻子罵也行關鍵你覺得別理你?並不會。躲個蛋別聽記者吹逼出租看前方寶馬開的慢,想超車就拐到非機動車道超車然後一發剛了梅花結論就是出租傻逼,活該
這個「躲」字用的好啊,搞得好像人家寶馬要撞你一樣其實就是個計程車司機為了超車上了自行車道,結果撞了人,天天騎車最恨就是這種垃圾人不管道德上還是法律上,計程車司機是一點理都占不到
有必要給廣大司機朋友普及一下哪些自行車不能撞了
媒體有些強行給自行車拉仇恨的感覺。即便十一萬的自行車,汽車有個十萬的三者險也夠了,同刮蹭了豪車而保險額度不足的事件根本沒什麼可比性。而現在新聞完全一種豪車碰不起,自行車也碰不起了的意思。另外寶馬明顯還達不到這類新聞里「豪車」的標準,大街上基本到處都是。計程車司機不過是找借口,媒體順便製造話題吸引眼球。
無良媒體再作惡系列。
我就奇怪在這個年代,11萬的自行車還算天價。
無人傷亡,萬幸
違反交通法,全責照價賠償,合情合理媒體扭曲事實,無恥仇富情緒和受害者心理都不能作為出租司機違法交通法免責的依據。這大概受「地主都是壞人」的影響。在拐彎路口「避開」前方行駛緩慢的車,多麼聰明伶俐的的哥,恐怕不止一次地從非機動車抄小道了。這次只是破財,等到出人命時候就晚了,所以對的哥應該是好事。
碳纖維刮擦了還怎麼用~當然拿回原廠讓原廠做一個可以放心使用的認證 那麼繼續用也可以接受 賠一點刮擦補漆費用就行了。至於原廠檢測認證費用么 哪位大神說下和車架比哪個貴?對了 摔車有痕迹 還沒發保修了~
以為只是個軟柿子,結果是個鑽石級別的
我媽從小告訴我,弄壞別人的東西要賠。
無恥,還是這種媒體無恥啊,就想搞個大新聞,重點應該是描述非機動車道的佔用行為順帶普及自行車貴吧,這下主體變成「自行車中的法拉利」,GTMD什麼鬼。
人在做天在看 交警不管 報應不爽
一個不懂交規的司機,人沒事就萬幸吧
可能有些答非所問,不過不知道你們能不能讀懂我的意思。前些天從煙台自駕去威海旅遊。在一個路口跟車行駛,在聽行車導航指揮的情況下我未注意信號燈,就在黃燈變紅的時候,我甚至不能確定我是不是闖了紅燈,所以我在車屁股幾近過線的位置停了下來,接著是滾滾車流,所幸路上沒有人,未影響到行人的安全。我停的位置無疑影響到了左側直行車輛通行,靠近我的那列車不得不變道。而就在這種個過程中,在從我車前面過去的二十幾輛車中,有且僅有七輛車的司機,在駕駛中偏過頭來看我一眼,露出或鄙夷或嘲笑的神色,而六位是出租司機。也就是那短短几十秒,我想明白了為什麼計程車司機背了那麼多黑鍋。
說白了他就是認為自行車比較便宜,賠個幾百塊就可以解決。可惜不是,這自行車可以算得上豪車了
說真的,你就是原價賠我我都不一定有好脾氣,等那麼長時間沒騎幾天讓你爆菊了,老子的精神損失費呢?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