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的哥躲豪車撞到自行車被索賠8萬這一事件?

新聞鏈接http://m.guancha.cn/broken-news/2015_10_16_337814.shtml


計程車想走非機動車道加塞,結果撞上了非機動車道上的自行車。

從法律上來說,計程車駕駛員全責

從情理上來說,計程車駕駛員素質低

站在自行車的角度來說,梅花自行車不是想買,而是需要漫長的預定,據了解車主10月份才提到車,結果沒騎幾天就被撞了,而且是好端端的走在非機動車道被人惡意的撞了。心中肯定是非常不爽。

我個人非常支持梅花車主的行為,所有東西有劃傷就換新,而且按照行貨價換,好好給那些不守規矩的計程車駕駛員一個教訓。

另外這件事情很多媒體也是有意往仇富的方向上隱導,許多新聞網站的標題是「計程車避讓寶馬撞上進口自行車 被索賠8萬」

把走機動車道強行加塞,說成避讓,媒體的良心真的被狗吃了

新聞報道中提及「計程車駕駛員收入不高」,「坐墊、手把等只是輕微受損,沒必要全部更換」等內容,更是令人作嘔。

不過目前來看,門戶網站的評論,幾乎是一邊倒的對計程車駕駛員進行指責。看來計程車平日里馬路上沒少得罪人。

的哥為避寶馬撞「單車中的法拉利」被索賠8萬

的哥為避寶馬撞上"自行車裡的法拉利" 維修費8萬

PS:我本人也非常討厭計程車,不管我騎車還是開車總能讓計程車搞得心情很不愉快。現在我個人是專車的堅定支持者,已經一兩年沒打過出租了,都是用專車很好。


躲這個字用得好,一下子就揭露了想超車進了非機動車道的真實境況。

這個也好,給那些不把自行車看在眼裡的人不少警示,在這個「自行車最不違規但是最沒地位」的普遍情況下,希望這件事能改善一下自行車群體的現狀。


嗯,挺好的事

1,計程車躲避寶馬結果進了非機動車道?那這麼說我也可以在非機動車道騎車躲避電動車躲進機動車道咯?當真非機動車道就是你的備用機動車道咯?

2,本以為沒什麼事,意思就是撞寶馬是大事撞自行車就不是事?這心態敢情好,敢情丫還專揀軟柿子捏?這叫欺軟怕硬

3,看到輕微損傷就想罵人,然而知乎是文明的社區,那我只能說:

把帶和座包是摔車之後最容易損傷的部位,後撥車架什麼搞成那樣,這兩樣還能只是輕微損傷,我是不信

4,所以對於這件事的看法?好,大快人心,賠的好,按照行貨全新價賠

讓計程車知道自行車也是有路權的,知道非機動車不是你想撞就撞完事一兩張紅的拍臉上就能走人的

5,我知道有人會像某迅或某易上的某些網民一樣,看到別人騎個幾萬的自行車就酸得不得了說什麼「天價」「收入有問題」「貪污腐敗」「腦子壞了買這麼貴的自行車」之類的說辭

呵呵,你有錢你去買?買不來你說p?(剛看了一眼某迅的評論,果不其然還真是仇富的一大把抓不過來)(然後我又去某易評論區看了一眼,真是沒想到有人能如此理直氣壯地用「我弱我有理」當做萬用擋箭牌)

看到大幾百萬的跑車怎麼就默不作聲了?

就這樣,語無倫次還請見諒

歡迎各種辯。

以下是私貨:

看了這些還對別人買「天價」自行車憤憤不平的

真的,把你意淫自己成為網路小說里高富帥的那點時間拿出來多干點實事,都比丫在這抱怨強

你倒是有本事到別車主面前去抱怨,去指著鼻子罵也行

關鍵你覺得別理你?並不會。


躲個蛋

別聽記者吹逼

出租看前方寶馬開的慢,想超車

就拐到非機動車道超車

然後一發剛了梅花

結論就是

出租傻逼,活該


這個「」字用的好啊,搞得好像人家寶馬要撞你一樣

其實就是個計程車司機為了超車上了自行車道,結果撞了人,天天騎車最恨就是這種垃圾人

不管道德上還是法律上,計程車司機是一點理都占不到


有必要給廣大司機朋友普及一下哪些自行車不能撞了


媒體有些強行給自行車拉仇恨的感覺。即便十一萬的自行車,汽車有個十萬的三者險也夠了,同刮蹭了豪車而保險額度不足的事件根本沒什麼可比性。而現在新聞完全一種豪車碰不起,自行車也碰不起了的意思。另外寶馬明顯還達不到這類新聞里「豪車」的標準,大街上基本到處都是。計程車司機不過是找借口,媒體順便製造話題吸引眼球。


無良媒體再作惡系列。


我就奇怪在這個年代,11萬的自行車還算天價。


無人傷亡,萬幸

違反交通法,全責

照價賠償,合情合理

媒體扭曲事實,無恥

仇富情緒和受害者心理都不能作為出租司機違法交通法免責的依據。

這大概受「地主都是壞人」的影響。


在拐彎路口「避開」前方行駛緩慢的車,多麼聰明伶俐的的哥,恐怕不止一次地從非機動車抄小道了。這次只是破財,等到出人命時候就晚了,所以對的哥應該是好事。


碳纖維刮擦了還怎麼用~當然拿回原廠讓原廠做一個可以放心使用的認證 那麼繼續用也可以接受 賠一點刮擦補漆費用就行了。至於原廠檢測認證費用么 哪位大神說下和車架比哪個貴?

對了 摔車有痕迹 還沒發保修了~


以為只是個軟柿子,結果是個鑽石級別的


我媽從小告訴我,弄壞別人的東西要賠。


無恥,還是這種媒體無恥啊,就想搞個大新聞,重點應該是描述非機動車道的佔用行為順帶普及自行車貴吧,這下主體變成「自行車中的法拉利」,GTMD什麼鬼。


人在做天在看 交警不管 報應不爽


一個不懂交規的司機,人沒事就萬幸吧


可能有些答非所問,不過不知道你們能不能讀懂我的意思。

前些天從煙台自駕去威海旅遊。在一個路口跟車行駛,在聽行車導航指揮的情況下我未注意信號燈,就在黃燈變紅的時候,我甚至不能確定我是不是闖了紅燈,所以我在車屁股幾近過線的位置停了下來,接著是滾滾車流,所幸路上沒有人,未影響到行人的安全。

我停的位置無疑影響到了左側直行車輛通行,靠近我的那列車不得不變道。而就在這種個過程中,在從我車前面過去的二十幾輛車中,有且僅有七輛車的司機,在駕駛中偏過頭來看我一眼,露出或鄙夷或嘲笑的神色,而六位是出租司機。

也就是那短短几十秒,我想明白了為什麼計程車司機背了那麼多黑鍋。


說白了他就是認為自行車比較便宜,賠個幾百塊就可以解決。可惜不是,這自行車可以算得上豪車了


說真的,你就是原價賠我我都不一定有好脾氣,等那麼長時間沒騎幾天讓你爆菊了,老子的精神損失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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