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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在幼兒園中兩個小朋友在老師沒有注意到的時候劃傷了對方的額頭,家長來找老師,該怎麼跟家長溝通?


謝邀。

關於老師和家長溝通孩子在園受傷的事情,一般屬於安全意外。是有基本的工作規範要求的。

幼兒園安全責任釐清的原則是有無「過錯責任」,過錯責任是指:由於各種主觀或者管理措施不到位導致的各種責任意外。因此,是否「盡責」是幼兒園規避法律糾紛和過錯責任的關鍵。

1. 能及時發現的;

如果出現了孩子受傷,老師的首要任務是:1.應急處理;2.及時了解原因;3.做好彙報;4. 家長溝通;5.事後處理等環節。

1.1. 應急處理:除傷筋斷骨,昏迷休克中暑等不便移動的之外,一般原則下,都是直接送到保健室,交給保健醫生處理,由保健醫生決定後續的應急安排,該送醫院就送醫院。

1.2. 及時了解原因:完成1.1.後(或同期進行,視乎緊急程度)要馬上及時了解原因,通過老師溝通、調用監控(如有)、詢問孩子等方式,及時掌握意外發生的詳細信息;

1.3. 做好彙報:完成1.2.後(或者同期進行),要馬上向相關園內行政彙報情況,由行政根據問題嚴重程度,啟動響應程序。並對如何與家長溝通做好演練;

1.4. 家長溝通

由行政或者老師(視乎嚴重程度)和家長溝通事宜,安撫情緒後要重點說明幼兒園已經完成了1-3環節(說明幼兒園重視並且儘可能做到了各種應急措施)

1.5.事後處理:探望/家訪,填安全責任意外單,報後勤部門改善園內安全措施等

2. 未能及時發現的;

發生意外,但是老師沒發現,讓家長看到了,處理起來的難度會很大。往往家長會很心疼,又不知道為什麼,莫名的怒火會沖著老師來。所以,情緒的安撫以及態度就很重要了。

2.1. 情緒的安撫

家長大多會有一段時間是非理智的情緒發泄。「為什麼我的孩子會受傷、為什麼你沒提前告訴我、為什麼沒能制止……」 因為工作沒提前做好,所以老師就得要有足夠的心理準備,接受家長的這個階段的轟炸。這個階段,同理家長的感受是很重要的,千萬不要談責任或者我們已經都做了什麼,這樣會讓人覺得很沒誠意,潛台詞是:已經出事了,就算你說的做了什麼,那也不過是託詞。因此,這個階段最好是不止一個人去應對,避免失控,也是為了多個人見證,萬一有特殊情況發生呢。

2.2. 協助家長做好應急處理

家長遇到這些孩子的意外,首先的自然反應是驚慌失措的。所以當情緒安撫後,需要提供足夠的支持給家長,讓他知道,幼兒園和老師並沒有置之不理,一直都在。因此,此時可以提供一些有效的諮詢建議,比如該送醫的送醫,該檢查的檢查。協助辦理意外保險理賠(所以讓家長自願為孩子提前購買第三方意外責任險是多麼的重要啊)等。幼兒園能做的盡量都做到位,一般這個時候,家長如果能感受到幼兒園的用心和誠懇,往往都不會得理不饒人的,畢竟孩子以後還要上幼兒園的。

特殊情況:得理不饒人,訛詐幼兒園。

表現:沒事也去照CT,提出索賠或者乾脆在幼兒園門口鬧。

應對:

層次1:照CT,驗血……(趁機會給孩子做全身檢查)

如果幼兒園承受得起,就算了,給他去弄吧,檢查後的結果也可以作為可信的證據,畢竟和這些家長耗,本身投入的人力成本和時間成本也挺高;如果幼兒園覺得不合理的,也可以提出共同上醫院,由醫生指定檢查項目和方法,以此降低成本。

層次2:提出高額索賠

請尋找律師幫忙,一般來說,無過錯責任或者有限責任的,幼兒園可根據相關校園安全責任法規的要求,尋找支持。不用太過於擔心。但當家長提出這些,有時候可能只是泄憤,可以做好解釋工作,如果解釋無效了。那就只能啟動司法援助,找律師了。

層次3:拉橫幅、鬧大事情

報警!並召開家長會說明事情始末,重點是說明幼兒園的責任歸屬以及事後的改進措施和態度。

總結:

1. 離園前準備要檢查孩子的身體受傷狀況,是多麼的重要啊;

2. 家長對幼兒園的認同和好溝通,是多麼的重要啊;

3. 完整的應對程序,是多麼的重要啊;

4. 寫了這麼多,給個贊是多麼的重要啊!


前面說的都很好,我補充一點就是一定要向上級就是園務彙報,讓他們一起幫你解決。


樓主是幼兒園老師吧?怎麼會連孩子受傷了都不知道呢?!如果傷口比指甲劃傷厲害,例如出血需要醫生,應該及時通知父母。如果只是指甲劃傷或玩具劃傷,等家長來接孩子時,和家長解釋並道個歉。有理智的家長是不會糾纏不休的。

第一種情況,看雙方父母的意願,是否要追究責任。一般情況下,請先不要透露雙方的名字和信息。畢竟他/她們都是未成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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