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後裝精神病能躲過制裁嗎?

有沒有可能有人殺人或者傷人後,裝精神病免除法律制裁呢?

或者換個說法,如何演一個完美的精神病患者。


演一個完美的精神病患者?

答案就是:裝不了,演不了。

雖然鑒別與診斷精神疾病,沒有客觀的檢測手段(神經遞質的改變,大腦結構的改變這些離臨床還太遠),主要靠臨床觀察,但這並不代表靠裝病就能騙過醫生。

在精神病學中,對裝病(即詐病)有專門的研究。發現詐病者往往都表現過於誇張,做作,也就是說,演的都太「過火」了。

有人為了裝病,甚至去吃屎喝尿,但實際上,精神分裂症患者出現這種表現是很少見的,即使有這種表現,也會有其他癥狀是詐病者表現不出來的。

每種精神疾病,都有其臨床特點,只有具有專業知識和臨床經驗的專科醫生,才能深刻了解精神疾病獨特的發展變化規律,但即使是這樣的人想裝病,哪怕在開始能矇混過關,但最終還是顯露出不符合真正疾病規律的表現,還是會露出馬腳的。

所以說,任何一位詐病者都不可能完全模擬成功的,想裝病的還是死了這條心吧。


70年代美國有個連環殺人罪犯,被稱作「丘陵殺手」。

此人被捕後偽裝成多重人格障礙患者,並聲稱在發作期作案,但是最後沒有騙過專家的法眼。專家用不同的方法與他鬥智斗勇,其中一招是假裝在無意間說出「多重人格障礙患者至少會分裂為3個不同的身份」的觀點,結果沒過多久罪犯果然把第三個身份給「分裂」出來了。。。。當然,還有一些專門的測試。

最後這傢伙偽裝敗露,難逃法網。

另外,這位專家真是高手~~


病就是病,裝是裝不出來的,因為疾病不止有病症,也有實際的病理指標,假裝胃疼可以,你怎麼假裝出來胃疼時候的內分泌變化,化學物質比例?

對於自稱精神病的嫌疑人,按照法律規定,都要進行精神病醫學鑒定,一般人的演技是不足以躲過鑒定的,另外如果是有嚴重社會危害性行為的嫌疑人,即便騙過了鑒定,下一步就是進精神病院,這個不比坐牢舒服,同樣喪失人身自由。

由於目前人類對精神科學方面的研究還比較初級,所以靠演技躲過鑒定,逃脫法律制裁,理論上確實是有可能的,但是實踐中我沒有見過這樣的案例。


世事無絕對,有研究過精神病然後與病人接觸的比較多的還是有可能裝得很像的(也就是精神科醫生...)。

前提是殺人之前就要開始裝,然後一直裝一輩子。

騙過精神鑒定很不容易,尤其是考慮到你有精神科背景,專家不是傻的。

萬一騙過了精神鑒定(可能會很多次),就做好準備很長一段時間在精神科醫院與病人生活在一起,一起吃藥吧(強制治療你覺得會比坐牢好嗎?)


費盡心機裝成了,太入戲結果真瘋了……畢生在生不如死中徘徊……然後被害人被搶救回來了……喜聞樂見……


記得我們這邊曾經出過一起這種案例,被稱為女版葯家鑫。

犯案者就是一位中醫講師,她曾教過多年人體解剖學、醫學心理學、精神病學。

案件最終審判如何不知,但有謠傳因肇事者鑒定患有精神疾病無罪釋放。

肇事女司機裸身阻施救

  6月17日,臨沂市蘭山區,一對母女被小區內一輛疾駛的汽車撞飛,造成4歲的女兒死亡,媽媽重傷,經搶救後尚未脫離危險。事發後,有居民撥打了120電話。救護車駛來之後,令人震驚的一幕發生了……

  肇事女司機脫光衣服,並且阻攔救護車開進小區救人。醫護人員無奈,只得下車步行,將小女孩抱上救護車。

  這時肇事女司機突然從地上爬了起來,一把將小女孩從救護車內扯落到地上,阻撓送醫。

  近日,關於此事的一段視頻在網上傳開,引起熱論紛紛,張女士甚至在視頻上被貼上了「女版葯家鑫」的標籤。許多網友對於肇事女司機「裸體阻止救人」的行為表示憤怒和譴責。

  據了解,肇事女司機張彥目前已被公安機關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刑拘。

  撞人後裸躺阻止救傷者

  該視頻最早由網友「linyiyuanqing」於6月23日在優酷網上發布。截至昨日21時,優酷網上的該視頻點擊播放超過180萬次,網友評論超過15000條。

  在這段長達5分17秒的視頻中,記錄著「肇事女司機脫光了衣服,躺在救護車前,阻止救護車進入小區施救,甚至當小姑娘被抱上救護車後,她還曾把孩子從車上搶下來。」小區鄰居在接受媒體採訪時也證實了視頻中「阻止救人」的內容,「她曾攔著不讓120車進去,小姑娘被抱上救護車後,她還曾把孩子抱下來,這些不尋常的做法比起慘案發生更讓受害者家人生氣。」

  記者聯繫上了受害者家屬王樂文,他確認優酷網上的視頻是他發布的。他描述了當時的場景,「張彥脫得一絲不掛,躺在120救護車前,阻止救護車救人。張彥光著身子,一會站起來嚇唬眾人,一會再躺下,嚇得保安、醫護人員不敢靠近。當小區居民合力將小女孩抱出車底送上救護車時,張彥迅速爬起來追上去,將小女孩搶過來摔到了地上。原本還有呼吸的孩子,再經過這一次重創後,開始倒抽氣了,送到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肇事者或因小三報復社會

  據小區居民介紹,肇事女司機張彥是一位教師,平時在小區里待人接物都不錯,年齡在三十七八歲左右,是兩個孩子的母親,住在7號樓,受害人王女士母女住在6號樓。「她們都互相認識,因為經常一起在樓下看孩子。」但是,當日張彥從家裡出來時情緒非常激動,嘴裡不斷地說著「氣死我了」,撞人後,她還曾用手掐著自己媽媽的脖子,還脫光 了自己的衣服,打罵靠近她的每一個人,沖人群喊「我要殺了你!」

  受害者家屬王樂文說,據說張彥的老公在外邊養小三,事發前與張彥攤牌而爆發激烈爭吵,張彥則為泄私憤報復社會,駕車沖向人群,危害公共安全。

  王樂文說,張彥的家屬打算向公安機關提起申請為張彥做精神病司法鑒定。他介紹說,張彥是山東醫學高等專科學校的一位中醫講師,她曾教過多年人體解剖學、醫學心理學、精神病學。他認為,所謂的「精神失常」是張彥利用自己掌握的專業知識來「裝瘋賣傻」偽裝自己,二次加害孩子,拖延寶貴的救護時間,她比「葯家鑫」更惡毒百倍。

  警方待調查結束後再做結論

  事發後,當地交警、派出所民警、刑警大隊均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小區監控錄像以及小區居民在事發現場拍攝的照片,警方均已掌握。肇事車主已被刑事拘留,目前臨沂市蘭山公安分局刑警大隊正在全力偵查中。

  據王樂文介紹,張彥目前已被公安機關以過失致人死亡罪刑拘,但是受害人家屬對此並不滿意。王樂文認為,張彥為泄私憤報復社會,應該以故意殺人罪和危害公共安全罪起訴,絕對不可能是過失致人死亡罪。「要不是她鬧,孩子本來是有希望救過來的。這絕對不是過失,小區的人,網上的人,都不這樣認為,我們期待公正的結果。」

  不過王樂文表示,當地警方與他進行過溝通,待調查結束後會根據最新證據做最後確定。

發表些沒有專業知識的個人看法:世上無絕對,這種事情我覺得是有可能的,特別是一些地方或者機構的鑒別技術並不嚴謹精確。如果具備高智商高情商和對精神病知識的掌握,完全有可能吶。


我給你個靠譜答案吧。刑事上的精神病鑒定和一般去醫院那種出於治療目的的精神病診斷是完全不一樣的。區別就在於有沒有精神病完全就是法醫一張嘴,他說有病就有病,沒病也有病;他說沒病就沒病,有病也沒病。所謂精神病法醫鑒定現在就是司法最黑暗的地方,根本就是出入人罪的一種方式(當然也開發出新的刑訊逼供方式)。

想通過裝精神病躲過制裁,關鍵不是你有沒有精神病,關鍵是人家願不願意讓你躲過去。


只要有人給你出鑒定~不用裝~


港台片看多了吧?你以為神經病那麼好裝嗎?界定一個人為精神病,並不是她瘋瘋癲癲吃屎喝尿,傻笑胡言就可以,這需要有專業的鑒定機構對患者的精神情況進行專業的精神鑒定做出專業的鑒定結論才可以。


大家千萬別給題主支招,出了人命你就是幫凶。


理論上可以,因為目前還沒有特別靠譜,經長期驗證可以保證完全有效的診斷方法,生理疾病不還有誤診的時候么。

百科詞條中稱:實際上,無論是美國的DSM還是中國的國家標準,它們所面臨的爭論,反映的都是精神病學自身的困惑。北京大學精神衛生研究所所長於欣說,「缺乏客觀的生物學指標,一直是精神疾病診斷的軟肋。」這正是精神病學專家們自己都無法在很多問題上統一意見的根本原因。

但是,如果試圖通過裝精神病來逃脫法律制裁,我認為是得不償失的。

我國刑法規定, 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情況下做出嚴重危害社會行為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應當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看管或治療,必要時,由政府強制醫療。

什麼意思呢?啥叫必要時呢?就是說像這樣殺了人的,也就是說有暴力傾向的患者,會強制送到精神病院里去治療。

咋治療呢?關起來,喂你吃藥!必要時還要給你上點手段,把你捆起來什麼的,畢竟人手有限,萬一你躁狂症什麼的又發作了又要殺人可咋辦。

你可以在家試試,你自己躺床上,不能翻身也不能大幅度動彈是什麼樣的體驗。

此外,你能否出院不是你自己說了算,要醫院首先確定你病已經好了,其次還要報人民法院批准才行,這裡面的認定過程就複雜了,所以說關你多久是個沒譜的事兒,而且也不排除你在醫院裡真就被關出精神病的可能。

反而另一方面,根據你殺人的動力和手段以及社會影響等多方因素,一般輕易不會適用死刑,輕則三五年,一般十幾二十年,重則死緩無期,而且實際上你在監獄裡表現良好的話,還可以減刑,所以很有可能你提前就出來了。

在監獄裡雖然你得幹活,說不定還得被欺負(沒蹲過不清楚),但我認為總好過把你綁床上動彈不得好。

綜上,不要試圖逃脫法律的制裁,你能想到的,刑法基本也都考慮過了,奉公守法是公民應盡的義務。

以上。


即使是精神病人也有負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的時候,在不發病時犯的案子一樣要負責任。安醫殺醫慘案的罪犯在被逮捕後一樣選擇做了精神鑒定。但是,根據其作案時的辨識能力和控制能力依然可以判斷出其是有責任能力的。最後是被判了無期徒刑。


如何演一個完美的精神病患者? 最好從小就開始演。


歷史上,裝精神病成功案例,都有一個重要環節:吃屎。


1,這個問題。最簡單的回答,如果精神病人在發病期間。是不會承擔刑事責任的。

2, 根據《刑法》第十八條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為的時候造成危害結果,經法定程序鑒定確認的,不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必要的時候,由政府強制醫療。

間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時候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

3,如何裝。

要裝就要知道他的檢測機制。

分為2部分。1,儀器數據測量

包括腦內分泌的各種化學物質含量。因為精神患者不僅會有精神癥狀,機體其他方面也有表現,需要生化檢查或X光、核磁等檢查,血液里某些生化指標和對腦成像 ,還有腦功能的判斷,譬如激活水平的高低。生化檢查主要是腦脊液中的神經遞質指標和一些其他生化指標,如谷氨酸、 β-內啡肽等等許多指標都有臨床意義。

2,醫生測試。

精神科醫生的根據經驗提問,通常情況下這些問題都是具有關聯性很引申意義。

也就是你在一個問題裡面撒謊假裝,他可以在另一個問題裡面推斷出你在撒謊。

這些問題的體系和多方便讓正常人很裝成功。

同樣,精神病的鑒定需要至少3名專業醫生。

除非你是精神科醫生熟悉這些套路,否則很難完美避開每個點,偽裝成功。


你可以去看這3部電影:

《一級恐懼》

《本能2》

《消失的愛人》


裝下去真瘋的可能性比較大。

另外題主見過真正的精神疾病患者么?

家母經市級醫院大夫診斷精分

你沒見過發病時候多麼不正常。

有好多事情是裝不出來的,譬如說咽食時候的嘔吐,嘴角歪斜,被害妄想,吃飯不知饑飽,睡覺不知顛倒等等等

還有精神疾病都是有平常表現的

譬如家母的經常性回憶過去不愉快的回憶,遇到事情總是向不好的地方思考,這些與自身文化程度低下有關

還有發病前總該有誘因的,第一次發病誘因為外祖父去世

該疾細胞質遺傳?

還是不匿了,沒啥丟人的


可以參考電影 本能2

智力足夠高加專業知識足夠豐富的人可以。


本質上還是懶+蠢啊。有這四處裝傻的瘋勁,還不如早點想別的招呢。

生活中不少人有類似的思路呢,自己犯了錯,裝傻賣萌,到處顯擺自己可憐,這樣就能逃脫?


說明你殺人時是沒有神經病的,要制裁的。事後神經病應該對量刑什麼有關。而且你裝得再好。你也得去精神病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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