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崇事件的真相?
這個問題已經幫你回答了——
「引誘美國大兵強姦自己是身為地下黨的沈崇的一項任務嗎?」
http://www.zhihu.com/question/27175729沈崇是地下黨?必須是啊,樓下都援引維基和百度百科以及各種新聞了,證據如山呢。別說沈崇了,胡宗南不也是共黨嗎?
說個毛真相啊,不就是想說這是TG策劃的嗎?嗯,我也覺得是。只是好奇:自1945年來駐沖繩的美軍強暴事件超過一千件,請問真相是什麼?這是這一千人的任務嗎?有些人真是反TG反到人性都沒有。仔細看這篇文章http://mp.weixin.qq.com/s?__biz=MzA5NDU4MTYyMg==mid=201691334idx=1sn=c9964e3c99d7954b5e505106b8249efcscene=2from=timelineisappinstalled=0#rd1.1.紅衛兵從來不敢過問這件事情,因為毛選裡面有定論。2.沈崇女士56才加入共產黨。如果你非要說這些理由還不能證明沈崇不是色誘美軍,那你用腦子想想:
3國民黨承認這是一個強姦事件,以國民黨當時的統治權威,如果沈女士真的是共產黨,早就已經被抓起來了。
4.看看當時胡適,錢鍾書,等等教授的反應,那些教授可和今天這些個獻媚的教授是不一樣的。5.既然強姦的事實已定,難道共產黨婦女就不是婦女嗎?強姦共黨婦女就不算強姦嗎?6.TG有1w個壞,但是維持國家獨立穩定。自有歷史定論。7.對於那些憑著一知半解就侮辱和栽贓沈崇女士,fxxk you all。1946年12月24日,北京,氣溫零下9度到零上三度。案件發生時的氣溫約零下八度。這等氣候下,在戶外操場實施強姦,且持續三個多小時。我不相信人類具備這樣的能力
另:補充下,我可不是說這事兒就是TG乾的,1946年的時候,駐華美軍可不是只對TG不利,對於當時中國的各個勢力來說,美軍都是個討厭的存在。
對TG,美軍代表了有可能的對國軍的大筆援助甚至直接插手,會讓TG的日子更艱難。對「明珠黨派」人士,美軍代表的是對國府正統地位的保證,大家更難以有出頭之日。再者說也是個對高漲的「民族熱情」的打擊。對國府來說,二戰後美國對華政策是希望中國保持穩定,不太希望內戰擴大化。1946年正是委員長自信心爆棚,覺得一年內剿滅共匪毫無問題的時代,駐華的美軍同樣也是個眼中釘。所以,到底是誰製造了沈崇事件,又是誰擔任推手讓事件擴大化,已經是筆糊塗賬了。
傾人之國的佳人 | 紀念沈峻
真相一直都在。沒有沈崇,還會有張崇王崇。
因為面對的是饑渴的美國大兵,21世紀了,駐日美軍不也是經常搞出強姦案嗎? 更何況60年前的中國了。1948年8月7日,中國湖北漢口發生一起二十多名美國空軍集體強姦中國名媛事件,史稱「景明大樓事件」。
1948年8月7日晚,住在景明大樓5樓的美孚公司漢口分公司副經理利富即將調離漢口,在住處舉辦送別舞會。參加舞會的20多名男賓均系外僑,大部分是美孚公司職員和美國空軍;10多名女賓均系中國婦女,其中有不少是豪門權貴的妻妾(名媛),也有少數是職業舞女。舞會不久就演變成集體輪姦事件。1949年4月1日,漢口地方法院對參與組織舞會的5名中國人以意圖營利、引誘良家婦女與他人姦淫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3年,涉案外僑則均逍遙法外。
是時候轉發這篇文章了,目前看過的這個案子最詳細的考據文。--------------------------------------------------------------------------------------------------------------------------------------------陳郢客:溫故知新「沈崇案」
1.沈崇和譚卓
1946年12月26日《經世日報》登出一條新聞:
【女生看電影 歸途被侮辱
大學女生某,年19歲。昨晚9時,赴平安電影院看最後一場《民族至上》影片。散場後,忽見身後有美兵二人尾隨。行至東單大操場地方,該二美兵即對該女施以無禮。
該女一人難敵四手,大呼救命。適有行路人聞知,急赴內七分局一段報告。由警士電知中美警憲聯絡室,派員赴肇事地點查看。美軍已逃去其一,即將餘一美兵帶走。該女被強姦後,送往警察醫院,檢查後,轉送警局處理。】
沈崇案就此拉開序幕。《經世日報》由經世學社創辦,發起人為時任北平行轅秘書長的蕭一山(後赴台)。抗戰勝利後,《世界日報》、《新民報》在北平副刊。《華北日報》、《華北晚報》亦是北平大報。(更不用提全國大報《大公報》、《益世報》。)《國民新報》有北平參議會的背景,《北平時報》由國民黨人李澤民主辦,就背景與影響力而言,《經世日報》大約中上,算不得上駟。
據謝泳先生2001年重說沈崇案的史料:北平民營亞光通訊社本來是搶到頭條新聞的。
【當時北平民營亞光通訊社獲悉這一消息後,就在12月25日發出新聞,披露事情真象。北平市警察局局長湯永咸曾給國民黨的中央社打電話,讓中央社通知各報不要刊登這一消息。中央社當即以警察局的名義給各報發了一個啟事,聲稱:「關於今日亞光社所發某大學女生被美兵酗酒姦汙稿,希望能予緩登。據謂此事已由警局與美方交涉,必有結果。事主方面因顏面關係,要求不予發表,以免該女生自殺心理更形加強。容有結果後,警察局當更發專稿。 」為了阻擋發表這一消息,湯永咸還將亞光總編輯王柱宇和一些報社記者接到市警察局,叫他們具結,保證不發表此消息。】
諸位看官,如今中宣部被人調侃為「和諧部」,哪有上世紀40年代警察局直接出面來得BH。
亞光社簽字畫押寫保證書了——可是中國人向來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是,何況人精扎堆的新聞界——亞光社不說,別家轉發不行嗎?26日,《世界日報》《北平日報》《新生報》《經世日報》到底還是說了!最狠的是《新民報》,將中央社的有關電文編成一條新聞——這下可好,大眾不僅知道了沈崇案,還知道了政府有意封鎖消息!防民之口,甚於防川。大禹的老爹鯀敗就敗在堵不如疏,這招防川防民,後遺症難料,一旦決口,不堪設想。沈崇案可證,70碼也可證,——離民眾太遠了,愈囂張愈盲愚,誰想出70碼這等火上澆油的說法的?
沈崇住在東城八面槽甘雨衚衕四合院,謝泳先生所提供的史料有雲,《益世報》採訪部主任劉時平一番辛苦,終於核實了沈崇住地:【他找到14號(註:甘雨衚衕),一看這是非常講究、有地位的人家,兩扇紅油漆大門緊閉著。他按了門鈴後,一個老太太探出頭來問找誰,當聽到找姓沈的,說了一聲「沒有」就把大門關上了。劉時平正要轉身之時,一位綠衣郵差過來了。乘送信人叫門之際,他看見信封上寫著「楊振清轉沈崇」幾個字,這一下他心中都清楚了。】
這就出現了一個有名有姓的人物:楊正清。楊正清教授,沈崇表姐夫,系國民黨資源委員會華北電廠主管。
沈崇的家世已非一般之好——劉時平所查到的北大註冊卡標明:沈崇,19歲,福建閩侯人,先修班法文組新生。永久通訊地址:上海古拔路25號。
福建閩侯,晚清頗出了些人。禁煙的林則徐,赴難的林覺民,啟蒙者嚴復,民國才女林徽音林長民這一家子,自不用提。沈崇祖上沈葆禎,是一代船政大臣,馬尾船廠由我控,船政學堂自我開(嚴復、鄧世昌、劉步蟾、方伯謙、林永升都是第一屆畢業生),這可是近代史上交涉國運的關鍵人物。其父沈劭,在國民黨交通部任職,——這就提示了我們,沈家常住魔都上海。
1946年12月24日,時值聖誕平安夜。沈崇從魔都奔到落難帝都文化古都求學,不過20多天。看一場電影,命運轉折,倒霉至極,不幸至極。
是的。歷史不止一次巧合。沈崇去平安電影院看了一場《民族至上》,卻慘遭強姦;70碼的受害人譚卓,在西城廣場影城看完電影《南京!南京!》,步行回去,被飆車族捲去了性命。現實冷酷如斯,卻又如此充滿戲劇性,叩人心弦。
這自然富有奇佳的新聞性:北大+名門世家女+美軍 正如 浙大+富人+飆車+70碼一樣讓人怒髮衝冠,寒毛直豎——但凡長大成人,諸人均知灰色自有一片天地,拐賣兒童婦女到苦地的,一時也禁絕不了……這是真的,貧苦之危地,卻難以拍案驚奇,這是每一天的掙扎,每一天的嚴峻處境——而北大不能保,浙大不能保,世家不能保,有為不能保,我們呢我們呢?再淡定的人,都難以安坐了。
該死的70碼,在公關上可謂失敗之極;沈崇案亦然如此。除了北大/名門/美軍……是的,還有些別的……很糟糕的引信。
國民黨中央通訊社為美國兵開脫,便拿女生名聲下黑手:「沈崇似非良家女子」,「美軍是否與沈女士認識,須加調查」。
美聯社更是坦蕩無恥,污沈為妓:「少女引彼等狎游,並曾言定夜度資。」
丁聰與沈竣合影。
12月27日中央社實在不好抹黑沈崇的家世,只能含糊承認:「沈崇『似系良家婦女』,在北平某中學肄業。是二十幾歲的婦人,出事時間是在晚十點半」。並且說:「檢查後,只判斷其曾受強暴之脅迫,尚無顯著並被姦汙之跡象……」
這等家世,才「似系」良家,那中國的「良家婦女」,能有多少?暗示她成績不好,不檢點,而且——早就不是處女了,這種抹黑手法,令人無語。
12月25日,中央社下禁令,亦打著沈崇幌子:【事主方面因顏面關係,要求不予發表,以免該女生自殺心理更形加強。】2天後,刀風霜劍嚴相逼,如此相辱,就不怕沈崇自殺嗎?!
12月28日北平行轅負責人在各報給出官方說法,異常曼妙太極:【此案系一純法律問題,酒後失檢,各國均所難免,惟望市民幸勿感情用事,致別生枝節,則宜注意也。】
12月28日,北平市長何思源(他有一個女兒叫何魯麗)如是說:【「據檢驗結果,處女膜尚未十分破裂。」】
同日,《經世日報》刊載北京大學陳雪屏訓導長講話:【該女生不一定是北大學生,同學何必如此鋪張。】
好一個「同學何必如此鋪張!」若論聳人聽聞,實不亞於今日之「70碼」。可惜陳雪屏絕非不知情,因為陳雪屏訓導長恰是管理沈崇的先修班委員會主任委員;也絕非口誤或措辭不當,因為他還說了【該女生亦有不是處,為什麼女人晚上要上大街,而且還是一個人?】
難怪北大學生,出離憤怒,熱論如下:
【聰明的訓導長,你會說:未必是北大學生,何必鋪張。
現在是了,你還會說:不是我的女兒,何必鋪張。
如果是了,你仍然會說:美軍又不是強姦了我,何必鋪張。】
沒有網路的時代,只能串聯+大字報。是的。那時串聯、大字報盛行,非自文革起,亦不乏妙語如珠。
是的。這些言語,這些故事,鮮活如斯。歷史的確像太多的輪迴,早已發生的再次發生,不止一次地發生。
陳雪屏,這又是一位有名有姓的人物——最詭異的是,他還真和沈崇沾親搭故。陳雪屏的妻子是林紓(林琴南)的族女,而沈崇的母親,也是林族的。當然,遠親不如近鄰,近鄰不如上司:福建林家的紐帶不算什麼,哪有政治正確和前途重要?
據謝泳教授提供的史料可見:這位陳雪屏訓導長,不僅名言可堪千古,阻撓記者查實的亦是此人。【劉時平來到校註冊部找到姓劉的主任。劉主任說,教務長(陳雪屏)吩咐過,誰也不讓查。】劉時平掏出記者證恫嚇這位劉主任,才看到了沈崇的註冊卡。
劉時平連夜寫了一篇通訊《沈崇小姐》,北平不得發言,他只能憑藉自己兼任上海《聯合晚報》駐北平記者的身份,寄到上海發表。外地好報,本地難言,那時即是如此。這是沈崇案第一篇徵實人物的文章:
【聖誕之夜,在華燈初上的時候,美兵兩名竟敢公然在北平東單練習兵場強姦年方19齡之女大學生。時隔三日,這位不幸生長在中國的女學生,還沒有一個知道姓甚名誰,以及當時遇難的真實情況……報館記者,雖然有一部分知道了其中的內幕,然而沒有一家報館敢把事實真相透露出來。」】
在這篇通訊里,劉時平提到了北大沙灘的壁報,兩種意見的爭鋒:
其一:「八路軍有意唆使一個女孩子調戲美軍,以致招辱」。
其二:「上述混亂聽聞的宣傳,簡直是喪心病狂,忘掉了自己是一個中國人。」
你相信哪一種?我曾以為這是智商檢測,後來才明白,妄言自有屁股這尊大佛,哪裡是那麼簡單的?
謝教授重提「真相」,暗示說法(一)是有道理的;可是再怎麼思量都疑點重重。
劉記者尋到沈家,沈家起初是不認的。
【他按了門鈴後,一個老太太探出頭來問找誰,當聽到找姓沈的,說了一聲「沒有」就把大門關上了。劉時平正要轉身之時,一位綠衣郵差過來了。乘送信人叫門之際,他看見信封上寫著「楊振清先生轉沈崇 」幾個字……】
劉記者擅自進去,沈崇表姐亦頗無可奈何:
【「她還帶著沒有擦乾的兩顆淚珠,無可奈何地把記者引到客廳里。她用沉重的語氣說:『沈崇小姐住在這兒修養,不願意和任何人接談。因為她的祖父是兩江總督沈葆楨先生,父親歷任交通部處長等要職,現在南京養痾,血壓已高達220毫米汞柱。關於這件恥辱的事,實在不願聲張,第一是怕她父親知道了,病上加病,更形嚴重;同時我們是福建的世家,只要提起姓沈的,當地沒有一個人不知道』。」】
這和12月29日《新民報》的報道頗可互證:
【沈女士於本月一日新到北平,對北平地理尚不熟悉,現住於親戚家中,廿四日晚擬與其外甥女同赴平安影院觀劇,因其外甥女此片己看過,故未同往,沈遂獨身前去,八時許至東長安街途中,致遭遇此意外之橫禍。當美軍暴行時,被一形似軍人者發現,即跑至內七分局報告,待中美警憲聯絡班趕至時,已十時余,僅抓獲一行兇之美軍。現該女生近日精神極為頹喪,失眠兩夜,為該女生之前途計,其家長不願聲張,復稱:報上所載與事實頗有出入,且對中央社消息曾有「該女子年二十餘歲,似系良家婦女……」等語,駁稱,沈女士生於民國17年,實足年齡僅18歲零幾個月,原系閨秀,何來「年廿余歲,似系良家婦女」等語。沈女士祖父曾任兩江總督,其父亦現任交通部要職,純系名門閨秀,素性極為倔強,求學尤極努力,對外界亦極少交往。並有警局口供可稽。且此種不幸事件發生於文化城中實不勝遺憾。又,現中美雙方當局與其家屬正積極交涉中,知無圓滿結果時,該女生願自行出頭,並公開招待新聞界以明真相雲」。】
世家素重名聲,尤其姑娘被欺辱,家長不欲聲張,亦是自然之理。然而政府的壓制,激怒報界;而中央社等抹黑沈崇的說法,亦激起家長不滿,豈可受此奇恥大辱?所以有「知無圓滿結果時,該女生願自行出頭,並公開招待新聞界以明真相雲」的態度。
沈家起初不欲聲張——這像奉八路軍命令調戲美軍,故意招辱,設下陷阱嗎?這苦肉計實在太苦太悶了。沈父沈劭——1922年交通大學畢業赴美,後擔任交通部下屬第一工程處負責工程的副處長,1942年帶著4000多人在孟拱至印緬邊境地段修路(參見1942年:中國民工中緬邊境大逃亡),絕對是久經考驗的黨國幹部,八路軍如何能輕易插得手去?
證據何止一兩處。1946年北大先修班沈崇同學,上海女子中學畢業——【參見《國立北京大學民國三十五年度第一學期先修班學生名冊》,北大檔案,卷宗號MC194612(4)】——絕非中央社所抹黑的「肄業生」。沈崇初到北平20多天,假設沈崇和共黨相關,必定要追溯到上海中學時代。可是沈崇案事發,她的母校上海女子中學頗為平靜;倒是她妹妹的學校中西女中反響強烈。這也忒奇怪了吧?中共地下黨幹嘛放著朝天大道不走,名正言順得來個痛快,還要如此曲徑通幽?
沈崇案發於12月24日,中共12月26日才反應過來。報界早已鬧起,他們也是看報紙才恍然的哦。不僅如此,土共這支「黑手」頗懊悔示威遊行中,手伸得有點晚了,他們就此展開真誠地自我批評:【在這次北平學生示威遊行中,據聞核心組織的意見開始時落後於群眾。】(見《中共中央文件選集》第16冊384頁)
能不能嚴肅地自我批評,總結得失,這是國民黨和共產黨的重大區別。國民黨的屁股太沉,挪不動,也懶得挪了。得失天下——自有因果道理。
12月24日,「北大先修班因校方所規定之文理二科課程有所不滿」,罷課是以抗議。事發突然,這是先修班學生自發的行為。若非如此,住宿生沈崇不會待在表姐家裡,更不會起意去看那場該死的電影……
平安電影院12月18日開始放映《民族至上》,每日三場,至12月24日,已經放映了7天,20場。若不是先修班罷課,考試日近,沈崇將不會捲入這場變故。話說回來——班上罷課,沈崇卻回家了——恰見她毫無中共地下黨的氣質,別說當地下黨,左翼青年都談不上。十八九歲的世家小女,對政治顯無興趣,繞道為上。她乖乖呆在家裡,後來決心就近看一場侄女已經看過的電影。
倘若當日土共和今日精英一副無恥嘴臉,必大肆炒作這一細節,附以種種冷嘲熱諷:
——看看!這就是你不參加罷課的下場!那就是被美軍強姦!
唉,精英的活兒,除了豁出臉皮,還真是挺沒技術含量的。論證強權,抱大腿,欺負百姓,何其容易?
歷史告訴我們,當年土共心胸和謀圖相襯,厚德載物,不至這般躁急刻薄。今天有些人何其自負而猴急,哪裡知道「人民」兩個字怎麼寫?
除了累累證據,還有證人。
1946年12月26日《經世日報》提到的無名「行路人」,這個小人物,在沈崇案中,卻是一重要之極的人物。
2.孟昭傑們,哪兒去了?
周星星教育我們,即使是死跑龍套的,也可以有「我是一個演員」的偉大夢想。
這個無名「行路人」——出現在那裡,就結果而言,很難說及時——「我」只是個小人物,「我」看見了,可惜,兩次救助未果。
但是,如果沒有他,一切將會更糟。身劫難以避免,聲名不可再辱。沒有這個聲音的存在,沈崇會被當日深心遠謀的當局、他日得志猖狂的知識分子們怎麼糟蹋,我們不用想像已可看見。人家翻案容易,沈崇翻身做人卻太難了。
孟昭傑,第十一戰區修理班工人。
謝教授史料中草草一語代過:【沈崇拚命抗爭,大聲呼救,路過此地的工人孟昭傑發現後,兩次救助未成,便向國民黨北平警察局內七分局報告,當警察到出事地點查看時,普利查德已逃走,警察遂將皮爾遜和沈崇帶回警察局詢問。】
不知謝教授意識到沒有,他草草代過的這個人物,對於他宏論大業翻案文章,實在是要命的威脅。
這位工人相當有素質。
近日H1N1流行,民眾再次明白,海龜未必個個有素質,素質和學歷關係也不大——非典時期,有疫區民工帶乾糧步行回鄉,電話聯繫老父後,在村外喝了N碗水,——碗是父親依約先放好的,他始終和父親隔了20米遠。喝完水,朝父親磕了幾個頭,此人直奔當地防疫中心報到。對民眾負責,對家人負責,細心周到,可嘆可贊。
幾個知識分子捧著幾本書,便以為可以對「愚民們」指手畫腳了,這是怎樣的一種幻覺。有素質肯幹事的人才是中華民族的脊樑。
孟昭傑很有路見不平拔刀相助的精神。看見了,又如何?努力救助兩次,又如何?那幫人打不過惹不起,一般人曉得厲害,也就罷了,可他不拋棄不放棄,報了警。
接警的是內七分局警士關德俊。
中國警方終於出現了。
自古衙門朝錢朝勢開,一方是握有兵器的美軍大爺們,人家還有治外法權的上方寶劍,大家心知肚明。另一方是一個小姑娘,警察局後來才發覺這小姑娘頗有來頭。在發覺這小姑娘來頭非小之前,警察局對待沈崇,顯然是戴了有色眼鏡的。
《燕京新聞》1947年1月6日登載了《沈女士訪問記》,事主一方關於警方有如下回憶:
【警察局呢?說來還有文章。
當被污之後,來了一個警察。
夜是黑的,他來到出事地點,看見美兵暴行和這位苦難的少女一句話沒有說,他先猛烈地摑小姐一個耳光,喝道:
「你究竟賺他幾塊美金?」
「誰賺他美金,我不認得他,他侮辱了我……我是大學生!」沈小姐剛遭美兵損害,復受中國警察同胞之殘暴,悲痛無力地回答。
「既然你是大學生,他說的話你給我翻譯一句。」警察同胞還在逞威,「大學生不會不懂英文」,他回身恭敬地叫美兵說一句英文。
狡猾的美兵看著這個警察,懶懶地說:
「She is my friend」。
「她是我的朋友」。她照著翻譯。
拍!又是一個耳光兇猛地打過來。
「媽的,你說不認得他?他不是說你是他的朋友?」
「這是我翻譯他說的。」
「你住在什麼地方?」警察問。
「××衚衕××號楊公館。」
「呸,你住在那兒?你配住那兒?你只配住蘇州衚衕!」警察非常侮蔑地說,他不相信站在面前的這位少女是一位大學生,更不相信她真就住在楊公館。他把沈小姐帶去警察局,在警察局她又聽到難入耳的冷諷熱嘲,作為一個嬌生慣養的她,當時之痛苦悲哀可以想見。
警察局即以電話通知楊公館,楊先生星夜趕至,接著檢查等等手續開始,一直延至次日清晨5時二人才回寓。】
我們要感謝沈崇的「家世」,若非她的家世,這樣的故事難以真正進入大眾視野,烙印在大眾心裡。在那時中國,吃過美軍虧的女孩子多了。即使出身小康家庭的,被姦汙了,也多會被有心勢力扣上「貪圖美金 貪圖享樂」的帽子打發了事;底層更不用提——連沈崇都能被誣為妓女,她們能逃過嗎?【它看來與1946年發生的大多數時間沒有差異,唯一不同之處是,沈崇不是那種常捲入此類與美國水兵事件的姑娘:她是北京大學的學生。】(美國學者Suzanne Pepper《中國的內戰-1945-1949年的政治鬥爭》)
1946年的沈崇就像2003年的孫志剛,人們大多對收容站的殘酷略有所知,然而當一個大學生遇害,這種戕害不可能像發生在一個民工身上一樣默默無聞——社會積壓的憤怒就此噴薄,穿透了人們對於灰色地帶的忍耐。人們忽然覺醒:我們忍無可忍,絕不再忍!
同時,亦因為沈家是世家,多有顧忌,不欲人知。沈崇也只是個十八歲出頭的小姑娘,在保存證據方面,斯文人家,既不擅長,亦不積極。倘若真是土共設下伏筆,一環扣一環,絕不會淪落至此。左雙文在台北「國史館」查閱過國民政府外交部所存沈崇案原始訊問筆錄,深有感觸,【沈崇在保留犯罪證據方面毫無經驗,皮爾遜在她身上曾兩次得手,但因她拚命掙扎,竟未在她身上及衣物上留下罪犯的任何體液,因而在後來的審訊中顯得相當被動,實在不像是有意設局。】
正因如此,證人孟昭傑們的存在,便格外具有價值。原諒我此時抖這個包袱,是的,目擊者不止一人,一共是5個人。孟昭傑勢單力孤,回身叫了同伴幫忙。警局亦留有他的報警記錄。
《北平市警察局為呈報沈崇案經過紀要致內政部警察總署代電》內稱:【「一、事實北京大學先修班女生沈崇,年十九歲,寓居本市內一區甘雨衚衕十四號。於三十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晚八時三十分,由家赴東長安街平安電影院看電影,至影院迤西地方,由對面(東方)走來美兵二名,突將沈頭挾持,拖架南行。沈崇當時呼救不得,被挾越過馬路至使館界界牆下,即被一美兵強行姦汙,連續三次。事被第十一戰區修理班供職之孟昭傑等瞥見,告知於內七分局警士關德俊輾轉報告本局,當派警在當場將肇事之正犯美海軍陸戰隊士兵皮爾遜(Peirson William)一名帶交美海軍憲兵隊看押,將被害人帶局訊悉前情。本局為詳求當時事實真相計,曾將被害人送往警察局醫院鑒定,確屬被奸,開具鑒定書,並協同北平地方法院首席檢察官紀元赴現場覆勘,製作筆錄。傳據證人孟昭傑、趙澤田、張志新、趙玉峰、馬文彬等五名供明當場發現經過暨聆被害人哭泣甚哀。並警士關德俊、劉志平、尚友三報告美兵皮爾遜強行姦淫,施行強暴各節,均與沈崇所供符合。又據本局外事科科員張穎傑及巡官策紹明報告,該被捕之美兵(皮爾遜)身穿制服,面部塵土頗多,一手戴手套,一手未戴。被害人身著之大衣紐扣未扣,裡衣未扣齊,大衣後下部浸濕一塊,兩襪脫落於腿腕,頭髮凌亂,全身灰土,顯曾抵抗甚烈。是本案犯罪事實至為明顯。】
「輾轉報告」這四個字並不簡單,和何思源市長「處女膜尚未十分破裂」的用詞一樣考究,字字珠璣,充滿了官僚體制的智慧——預留空間,方便塞責及下步運作。
沈崇被架至操場,Pierson Williams實施強姦,T.Pritchard協助守衛。孟昭傑第一次被Pritchard驅逐,第二次叫上了稽查員,仍然被驅逐。後關德俊視察現場,T.Pritchard已離去,Pierson還壓在沈崇身上。警方將Peirson William帶交美海軍憲兵隊看押。三個小時,中國人不能救助沈崇,若被新聞界發難,警方顯然頗為被動。「輾轉報告」寥寥數字,妙處便在這裡。片警兒關德俊隨時可以拋出,責任自然就由他杠了。
1843年的中英《虎門條約》和 1844年的中美《望廈條約》強加給我們「治外法權」,即「領事裁判權」。諸位列強國人士,在中國胡作非為,中國政府亦不能處理。
太平洋戰爭爆發之後,日本調整了其中國政策:進一步扶持汪偽政權,汪偽政府對英美宣戰,日本則「主動」撤出租界,放棄治外法權。反正,大半中國都是它的。美英為換取中國牽制日本,唯有應變,許以支票,1943年1月11日,中美簽訂《關於取消美國在華治外法權及其有關特權條約與換文》。
1943 年10月1日,經蔣介石簽字而命令公布了關於《處理在華美軍人員刑事案件條例》,規定:「對於美軍人員在中國境內所犯之刑事案件,歸美軍事法庭及軍事當局裁判」,空頭支票的泡沫正式破滅。
抗戰後,美海軍陸戰隊5-6萬人駐紮我國。1946年 9月20日,蔣介石致電司法行政部氏謝冠生,提議將治外法權有效期延長「至在華美軍全部撤離後為止」。司法部頒布《防止美軍人員刑事案件發生及確保受害人獲致公允裁判注意事項》,要求「各地治安機關,應隨時告誡當地人民,勿於美軍駐紮處所,及附近地帶,逗留窺探,藉免誤會。如遇美軍酗酒,或藉端滋事時,並應勸導在場民眾疏散,不得圍觀」。國防部更規定,在華美軍顧問團官員眷屬犯法,「甲:肇事人員,請免逮捕;乙:如車輛肇事,請免充公;丙:請協助肇事人員以電話立即報告美軍憲警,以便到場調查該案」。
孟昭傑顯然有「刁民」色彩,沈崇案,用官方的話要而簡之,亦不過是「美軍酗酒,或藉端滋事」,司法部希望「在場民眾疏散,不得圍觀」。孟昭傑何止於「圍觀」,挑戰美軍有之,報警有之,真是個「好事之徒」。
仗義每從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謝教授私下摘引了一份所謂的「美軍檔案」——謝教授告訴我們,周一良公子周啟博先生調出記錄,然後,「據周先生介紹」,謝教授洋洋洒洒一大篇,無時間,無任何證人名錄——這又如何可信呢?
謝教授不欲提供英文原文方便比照,亦不負責提供這份檔案的時間,所有證人均隱約不詳——卻勇於翻案揭秘,當真強悍。
有兩份記錄:
一份是《北平地方法院致美國駐平海軍陸戰隊司令公函》。
【「案據沈崇於本年元月四日起訴:本人於去年十二月二十四日晚八時許,在北平東長安街平安電影院附近,被美兵二名強架至東單操場地方,由一美兵連續強姦,另一美兵幫助強姦,請求法辦等情到處。當經本處偵查,茲根據被害人沈崇並證人關德俊、劉志平、唐文華、王桐、孟昭傑、趙澤田、馬文彬、張志新、趙玉峰等供述,以及各醫師之診斷證明書,檢查傷單等件,認為該兩美兵確有犯罪行為,經向北平市警察局調查犯罪人系貴部士兵。其當時捕之一名,其姓名為 Pierson Williams,已送交貴部。其另一名,已由貴部拘押。相應依據處理在華美軍人員刑事案件條例第四條第二項規定,函請查明依法懲處為荷。此致美國駐平海軍陸戰隊司令官。」
附送證件:
(一) 被害人沈崇偵訊筆錄一份,附肇事地點略圖一份,傷單一份。(二)證人孟昭傑、趙澤田、張志新、趙玉峰、馬文彬、唐文華、王桐、關德俊、劉志平、尚友三、李鳳坡偵訊筆錄共十一份,內附證人結文共十份。(三)警察醫院診斷證明書共兩份。(四)勘驗筆錄二份。(五)北平市警察局外事巡官朱紹明報告一件。】
一份是謝教授轉述的「時間不詳 證人不詳 原文不詳」的「美國檔案」。所謂 美國檔案
——你相信哪一份?
無論是對極想「息事」的當局,還是對今日的翻案教授——孟昭傑們還真是棘手。唉。
3.很傻很暴力
2008年誕生了一副牛聯:
上聯 很傻很天真
下聯 很黃很暴力
民眾向來油菜。在政治領域裡,則需詞語重組,——「傻」和「暴力」往往渾然一體。確切說,愈愚盲愈囂張,愈囂張愈愚盲,古往今來多少人事,很少逃過這一循環。
中國的百姓是世界上最好的百姓。但凡明智的統治者,都會承認並且善用這句話的信息。中國老百姓耐力驚人,但凡治人者知道收手,懸崖勒馬,還來得及。中國老百姓對於統治者,向不敢期待,亦多有寬容。——別把人逼到絕路即可,別傻到讓老百姓徹底死心絕望即可。
三千年變局,於滿清既是挑戰,更是其洗白歷史罪孽的最好機會。倘若滿清放開懷抱,漢族精英也罷,民眾也罷,必會堅挺,以之為核心,一致對外。滿清政府的「合法性」即由此真正確立,歷史舊賬亦會揭過不提。然而滿清政府囿於部落小私,被中國民眾拋棄,不僅失去江山,愛新覺羅後代亦和每個中國人一樣,承受亡國邊緣的苦楚。
中國人民自古有非凡耐心,且著眼未來,看重大局,執政者會擁有異常多的糾錯機會或彌補機會,——滿清政府有,國民政府有,今天的土共亦會有。那麼多朝代都是這麼走過來的,可是看似小概率的事情卻一再發生,官僚機器銹透了,臨危收手,談何容易? 古今多少事,難逃因果,唯有一聲嘆息。
沈崇案發前一個月,1946年11月4日,蔣政府和美國簽署了中美《友好通商航海條約》,即臭名昭著的《中美商約》。內容大體如下:
一、美國人可以在中國「領土全境內居住、旅行及經商」,其經營範圍包括「商務、製造、加工、金融、科學、教育、宗教及慈善事業」,並可以在中國開發礦產資源、購置產業、建築房屋和租借、保有土地。美國的「法人及其團體」,在經濟權利上與中國的「法人及團體之待遇相同」,凡依美國法律組成的「法人及團體」在中國也要「承認其法律地位」。
二、美國商品在中國「徵稅、銷售、分配或使用」,享有「不低於現在或將來所給予」中國「國民、法人、團體之待遇」,美國「任何種植物、生產物或製造品之輸入」,以及運往美國任何物品之輸出,「不得加以任何禁止或限制」。
三、美國船舶可以在中國「開放之任何口岸、地方或領水內」自由航行。可以無限制地一隻船停泊幾處口岸,其人員貨物可以經由「最便捷之途徑」,有通過中國「領土之自由」,「不得課以任何過境稅或予以任何不必要之遲延或限制」,而且美國船舶(包括軍艦)只要在遇到「任何危難」的借口下,就可以開入中國「對外國商務或航業不開放之任何口岸、地方或領水。」
四、美國人在中國的住宅、貨棧、工廠、商店及其他業務場所以及一切附屬房地,中國人概不得進入察看或搜查,其中所有書冊文件或帳簿亦不得查閱。
蔣政府為得到美援,打贏內戰,全面出賣中國及中國大眾的利益——中國民眾誰願集體喝下這杯毒酒,只為解利益小集團之渴?無論是底層還是工商實業家,利益均被損害,群情滔滔,亦是自然之理。
「還我青島」是五四發端的一個重要因素,二戰中國慘勝日本,青島卻落到了美國人手裡。
1945年10月9日,美國海軍陸戰隊第6師謝勃爾少將率眾由前海棧橋登陸,幾天內,2.7萬美軍登陸。這一住下,人家就不肯走了。1946年5月13日,美海軍第7艦隊抵達青島,落戶遠東。這是什麼樣的國際主義精神?
1946年11月,蔣政府不但簽了《中美商約》,還簽了《青島海軍基地秘密協定》,青島遂成為美國在遠東的重要基地。直到——1949年5-6月,解放軍發動歷時一月的青即戰役,解放青島,美軍被迫撤離。
從這個角度而言,國共之戰,並非純粹的內戰——蔣政府為己之私正把中國拖入殖民地,是可忍孰不可忍?要不要紅牌拿下?在殖民地和自立自強的國運博弈中,中國人民做出了清醒的選擇。
當然,絕大多數民眾不得不立誓棄絕政府,這必然是一個艱難的決定,也必有一個醞釀的過程——沈崇案發時,喪鐘初響,蔣政府尚有時間和騰挪空間。然而,朽木不可雕,民眾眼睜睜看著它死命折騰,越做越錯,越錯越不肯罷手,奔向自己的末路。
四
在歷史長河中,許多被稱為「導火索」的歷史事件,看起來是事發突然,且事發偶然。
倘若深究其理,魯迅的「地火」學理顯然更切內情。
「地火在地下運行,奔突;熔岩一旦噴出……」往往如此。古諺曰: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鄧公也說過:「遲早要來」,「不以人們意志為轉移,只不過是遲早、大小的問題」,可見他政治家的視野和洞察。
美軍在中國耀武揚威,胡作非為,我們可以想見。當然,現實遠遠超乎我們的想像:
據天津國民黨警察局檔案統計,自1945年10月1日到1947年9月,駐紮天津的美國軍人共實施重大車禍、故意殺人、搶劫、強姦、搗毀財物等犯罪案件365起,導致中國民眾死亡、重傷達2000餘人。美軍沒有任何責任人受到刑罰。
據北平國民黨警察局檔案1946年1月美軍汽車肇事案統計數據:
日期 地點 傷亡人數
一九四六年一月三日 外五吉祥路東口外 傷男一人
七日 內四阜內大街三十二號門前 傷女一人
十四日 內二六部口北口外 傷男一人
十王日 內四中毛家灣西口外 傷男一人
十七日 內一履中牌樓 傷男一人
十九日 內一南小街南口 傷男一人
十九日 內四南草場 傷男二人
二十三日 內四西四北大街 傷男一人
二十五日 外二觀音寺 傷男一人
二十六日 外五三益里口外 傷男一人
二十七日 內四西四北大街 亡男一人
一月之內,傷12人,亡1人。「美軍汽車肇事後,任便駛去」,「即或當場查獲」,「只酌付被害者少數賠償費而已,至對肇事司機人,並無若何處分」,此時中國堪稱美軍大爺們為所欲為的樂土。(一九四六年九月八日北京市警察局長湯永咸與北平行轅代電)
沈崇案發後,《國立北京大學全體同學抗議美軍暴行大會告全國同學書》記載了以下事實:
【在北平九月五日,因為穿了一條美軍褲,把輔仁中學同學曹桂明打傷;十月一日王振華律師被美軍大卡車撞死;十一月二日,市立中學體育教員徐振東又被美軍碾成肉醬;至於打死鐵路車夫和其他老百姓死於美車下面的,真是舉不勝舉。
在中國土地上,在文化的故都里,美國兵們居然把我們的姊妹強姦了。(註:指沈崇案)
然而,這不過是千百件美軍暴行中之一個,還有在上海不也有美軍踢死我們同胞的事發生嗎?(註:指美國水兵打死人力車夫臧大咬子案)在天津,不是有美軍將街頭的孤女拋下河嗎?在堂堂國都所在地,一位公務員的妻子被扯在草坪上強姦,憲兵看了不敢去救的嗎?總之,在每一個有駐華美軍的城市裡,報紙上不每天都記載著美軍車輛碾死中國人民的新聞嗎?更悲慘的,在塘沽,在沈同學被強姦的同一晚上,一個年老的小商人被十幾個美國士兵用木棍打破了頭顱,用尖刀割下了耳朵,以至於死去。】
天下苦秦久矣!
沈崇案終於成為歷史事件導火索,特別在哪兒呢?
臧大咬子案已經在上海鬧得沸沸揚揚,沈崇案實不啻於加了一把火。
底層人民向來被人欺負,不僅僅被美軍欺負,也要受權勢階級欺負;可沈崇的家世、學校,實讓人痛楚地體認到:中國實際就是一個殖民地,雖高層世家也不能保證安全。還能忍耐到哪裡去?中國人向來知道「清醒」的痛苦,多數人但凡能「睜隻眼閉隻眼」,是很善於自我說服的;沈崇案把人逼到死角,逼人正視思考「這是什麼世道」,難以遁逃。
沈崇案發當日清晨——有一家報紙以辛辣的筆觸諷刺說:聖誕要到了,洋大人肯定要撒野,沒人保護我們,中國人只有宅在家裡的份兒。誰也沒有想到,華燈初上8點半,繁華大街上也能發生這等事情——諷刺卻被落實了,驚詫莫名憤怒非常,這自然是屁股還沒遮住腦袋人士的直接反應。
對於國家政府而言,危機公關的上策是:預留空間,防患未然。
政府擁有決策的權力,亦要預估民眾的種種反應,並有所準備。一個企業尚要預估市場,何況一國法統政府?當然,這要求統治者「知己知民」。這並不是一個很高的要求。一個王朝生機勃勃的初期,往往積極納諫,甚至承民心之先;中期雖有頹相,但凡未病入膏肓,玻璃碎了,得補,再不濟也要裱糊一層白紙。有這層白紙,民心才不致絕望,另起爐灶。所以說,這層白紙,關涉甚重,——政府的道統尊嚴,政府的合法性,不可失也。08年奧運前夕及奧運期間,土共對於軍車嚴控督查,格外緊張,——自己好歹知道軍車聲名不佳,若關鍵時刻掉了鏈子,媒體大戰中,不可逆料;遂有此舉。
沈崇案發一個月前,蔣政府簽了《中美商約》和《青島海軍基地秘密協定》。【非官方報紙一致批評該條約,堅稱一個經濟不發達國家給予美國這樣強大可畏的夥伴以如此廣泛的商業特權,無疑是一個愚蠢舉動。早在簽訂該條約之前,全國各地的商人已經不斷在抱怨美國產品的不公平競爭了。】(見美學者《中國的內戰:1945-1949的政治鬥爭》)
這是兩個非常壞的條約,背叛全國民眾的利益,群情鼎沸。而【美國人的舉動在整個1946年頻頻成為新聞評論的主題。政治立場迥異的報紙,如《和平日報》和左翼的《文匯報》報道了大量的美軍開車橫衝直撞、打劫搶掠、酗酒強姦甚至槍殺事例。】
天怒人怨,風頭浪尖;唯有減壓,哪怕是象徵性的。簽下條約,蔣政府實應和美國大佬就美軍風紀協調一二,這是可以談的。——我剛剛出讓了如此巨大的利益,民意麻煩,土共亦非俗物,還請貴軍軍紀略微收斂一兩個月。萬一因小失大,我損失尚在其次,您未必能安享這麼多利益了。
美國是一個利益為重、非常務實的大國,朝戰後會反思,這是「一場在錯誤時間、錯誤地點、對抗錯誤敵人的錯誤戰爭」;去年亦會「懊悔」把俄國逼得太緊,人家自然要回一拳。曉以輕重利害,值得大佬估量一二。
讀民國史,蔣政府對列強大佬的理解亦失之膚淺,令人嘆息。有種種幻想,往往泡沫破滅,淪為空想;手上的牌,如何打最佳,積極性有欠,思考有欠,行動有欠——蔣政府從未試出大佬的底線,甚至怯於嘗試。乏膽識,乏熱情,失之過卑。事情便必然會一邊倒:人家不斷打破你的底線,事實上,你也好像沒什麼底線。
這方面既不敢嘗試,沈崇案發,唯有引導輿情,亡羊補牢。此乃中策,事情嚴峻,尤需詳盡分析,謹重以待,不敢有失。
政府沒有意識到沈崇案的特異。報界反應迅速,封鎖消息已不可能;沈崇的家世,5個富有存在感的目擊證人——這意味著「息事」的慣用套路均難奏效,且後遺症匪淺。
蔣政府一向手段粗糙,所謂「息事」的慣用套路——
1)暗示強姦受害人「貪圖享樂或亟錢賣身」,和美國大兵一個願打一個願挨。倘若受害人出身底層小康,暗示往往有效。可是沈崇的家世、學校,顯見棘手,迷湯不好矇混。
2)受害人當然是「共黨指使」。可惜「狼來了」的把戲玩得太多,民眾已經疲了。1945年11月27日,西南聯大及雲南大學學生為反對內戰、反對外國插手內戰、言論自由舉行罷課。初到昆明的邱清泉將軍對雲大校長甩出「你的學生有言論自由,我的士兵有開槍的自由」,彪悍之極。12月1日學生未出校門,很多陌生人沖入校園,3名學生1名老師被炸身亡。十幾人受了重傷。學生後來抬棺遊行,昆明大學區幾周後才恢復平靜。蔣政府逮捕了兩名複員軍人,並從速處決,然後宣布:這兩個人被共黨買通,製造事端,學潮是土共煽動的。國防部亦有人發言,不僅煽動學潮的是共產黨,就連「身藏武器溜進聖潔的學府,屠殺手無寸鐵的青年,釀成了如此慘劇」的黑幫也是共產黨用「金錢和高位」收買的!
陳勝兄(Victor Chen)和吳廣兄(Broad Wu)這一年被惡搞的網友們撒豆成兵,叫囂乎東西,隳突乎南北,全世界奔忙;當年土共在國府莊重的聲明敘述中依稀如是,任何事都和執政黨無關,全是土共的緣故。有膽做沒膽承認,大學生不好騙,也是真的。「我們不相信,區區幾個政治陰謀家就能煽起萬餘學生和教授採取一致行動,倘若他們能如此輕易受騙上當,那麼普遍的反戰呼聲何以未被安插在各校的特務們壓倒?」1945年效果幾無,1946年還要故計重施,腦子進水咩?何況這招於1946年的沈崇案卻是大忌,1945年只是單純抹黑對手,1946年施用卻不可避免中傷受害人!沈崇的背景:世家女、讀名校、絕非左傾——明火執仗的栽贓,全天下人都心知肚明政府在惡劣扯謊抹黑,侮辱我們的智商,這還不是火上澆油?!
就沈崇案的最終結局而言,皮爾遜被中國判了15年,轉送回國;很快無罪釋放。既然法律不過是一場遊戲,走走過場而已,為何不好歹哄哄百姓?
政府做義正辭嚴狀,好好把戲扮完,方便中國百姓自我說服,臨界點掐滅燃線,也有利於自己的法統尊嚴。
即使初期宣傳拙劣,執政黨到底有大把機會,扮「痛定思痛,幡然悔悟」也好啊。哪怕心裡自我強梁,不肯演一出「義正辭嚴」的戲,搶佔道義制高點;固守「拖字訣」,「重重舉起 輕輕放下」,慢慢消磨民眾的關注,躲過鋒頭,再行蠻霸,亦是一招。
善良女子遭遇感情騙子,囿於情根深種或機會成本太重,寧願沉醉不願醒,可是現實嚴酷,那位連哄連騙都不肯了,一頭熱的夢可怎麼繼續,——你倒是哄哄我啊!
這分明是末路圖景:官僚機器「目中無人」,亦不屑「打點」群眾,裱糊裱糊,做做表面文章。蔣政府不懂「和諧社會」的道理,老子槍最大,老子說什麼就是什麼,誰贊成,誰反對?丟失的民心道義,它是不怕也不在乎的。
另一方面,又色厲內荏,耍強蠻又愛撒嬌。責任永遠屬於共產黨,自己高貴無辜——這實際上是將自己從「執政黨」降低到「在野黨」的水準,損失尤重。蔣政府不覺得,官方承認「官即是匪」,實質即自己將「合法性」拱手讓出了。他只相信抱美國的大腿,有錢有武器,搞定一切,不在話下。
《易?革?彖辭》有云:湯武革命,順乎天而應乎人。「革命」一詞,實肇端於湯武。中國樹立了一種「天道」傳統:夏桀無道,「天道」(即法統)便可以轉移。商代夏,周代商,幾千年均是如此。
「法統道義」需要苦心經營,用心維護。道義盡失,「合法性」亦不復存在,「革命」(天命的轉移)有理。中國從一開始延續幾千年的歷史,不過是這個簡單道理的反覆書寫。
不尊重人心道義,不尊重歷史內核,還請後果自負。
蔣政府走得太遠,越做越錯,——先毫無顧忌地侮辱民眾智商;後來卻激得大伙兒不怒反笑,深感自己智商的優越性。唉。
五
沈崇案發時,國民黨是第一大黨;軍隊400萬,是土共軍隊三四倍;且法統在手。說到學校系統控制,執政黨亦天然佔有資源優勢。
1946年,國民黨黨員通訊局在北平區成立,亦專設了「學運組」,在全市47個大專院校均有下設小組。除此之外,還有「中統學運組」特務組織在各校活動。李宗仁時任北平行轅主任,在回憶錄里承認,「國共兩黨此時在北平各大學中都有職業學生從中活動」,「國民黨的學生甚至身懷手槍,在宿舍和教室中耀武揚威」。
謝泳先生所提供的資料亦可相佐——邵燕祥如是回憶,【像我這樣的年輕學生,主要是從自己所持的是非、善惡這些道義標準決定去取。師友之間的互相影響也會起作用甚至決定的作用。我相與的儘是傳統所說的好學生,品學兼優的為多。我們當然看不起帶流氓氣的、飛揚跋扈的學生。別處我不清楚,偏偏我們學校里,少數三青團分子中我們所知道的,就是『泡MISS』、打群架的一流。基層如此,上層可知。我在1947年反飢餓反內戰運動前後,認同『軍隊國家化』的同時,認同『黨團退出學校』一說,就緣於這樣的感性基礎。事實證明,在國民黨統治下的知識分子,這些口號是得人心的。以周恩來為首的在國統區活動的共產黨人,分別在高層的社會賢達(政治界、文教界、工商界人)和基層的學校師生間,所做的宣傳和統戰工作是成功的。這與他們的人格形象分不開。我之投向共產黨,不能說沒有一定的理性認識基礎,但肯定夾雜了許多純感性的東西。 」】
邵燕祥為我們揭示了一個普通中間派學生的心路歷程。1947年,他尚持「黨團退出學校」的中立看法:所謂職業學生,不管是國民黨還是共產黨,都應撤離校園,還其一片凈土。然而,20世紀前半葉的中國,偌大中國放不下一張平靜的書桌,亦是客觀現實。
再以謝泳先生提供的史料為據:
楊端六、袁昌英夫婦的女兒楊靜遠在美讀書,1948年寫給戀人的書信傾心話膽:【我們傾向於主張維持現狀,因我們正好是現狀的受益者。由於害怕失去我們正在享受的特權,我們自然會反對任何可能要求我們犧牲自己的部分利益以利於全民的改變。我們也許不願承認這一點。但這正是存在於我們意識底層的東西,它使我們反對建議中的由國民黨、共產黨和非黨自由派人士組成的聯合政府。我們這少數人要不要聯合政府,其實無關緊要;廣大的中國人民群眾需要它。而中國人民的力量是每時每刻都在壯大。反動勢力只能推遲它,卻絕不能摧毀它。這一天終將到來,中國人民將站立起來,作出自己的決定。華萊士先生是對的,他預見到這個重大事件,對美國人發出警告。聯合政府將不是一個一黨統治的政府。利昂先生說:『一個聯合政府中只要有了共產黨人,那就除共產黨人什麼都沒有』,他這話只不過重複陳腐的歇斯底里里濫調。奇怪的是,他竟把『恐怖和屠殺 』與聯合政府相提並論,而他明明知道這些正是國民黨政府目前所採用的手段。一個聯合政府沒有理由停辦教會學校和醫院。既然聯合政府代表了全民的利益,凡是對人民有益的事物都將被接受和歡迎。我們中國人民不要一個共產黨專政,正如我們不要一個國民黨專政。如果美國政府一意孤行地援助國民黨政府來抵拒聯合政府,結果必然是現政府被徹底推翻,由共產黨專政取而代之,那也同樣是不合人意的。我們是一個掙扎在生死線上的民族;我們需要全世界的朋友。我們希望人們理解我們的要求,而不是誤解我們的要求。】
《中國的內戰》對學生的主流思想論斷是很準確的:
【他們中間多數人顯然不贊成由中共統治全國的想法。然而,他們對國民黨政府的麻木不仁和腐化墮落不滿。他們推論道,為維持這樣一個政權的執政地位而打一場內戰,代價太高了。】
倘若說徹底一點:他們不過強烈知道自己不要什麼,並沒有積極選擇我要什麼。他們不斷在延宕決定的時間。
就像在今日論壇里,潛水員才是主流。說話的早有了主意,潛水員心裡話:你們倆最好別掐,非要掐,請單挑,上論據,我慢慢看,慢慢決定。但是誰也不能壞了論壇的規矩,要是非要從別的論壇請來太多馬甲,上竄下跳,搞得論壇烏煙瘴氣,毀了整個論壇,我們沒法過了,自然要反對你。
曾經我以為「第三條道路」是中國一個未完成的可能性,後來才明白,所謂「第三條道路」,不過是觀望,打醬油——不是歷史沒有給其機會,時間永是流逝,夢想過第三條道路的人們多會告別、分化。他們反對時比較清晰,亦有底線;他們的理想卻是一個不存在的「奇點」,除非他們真正參與博弈;而一旦真正做出選擇,「第三條道路」卻如夢幻泡影,倏忽消散,人們揉揉眼睛,正視腳下的土地。
1946年沈崇案發,觀望的潛水的中間派尚沒有就國家的命運和自我的道路做出最後的決定,但是他們明確知道自己不能接受什麼:忍無可忍,我們一定要打打醬油。那麼,到底是誰,將潛水員逼成醬油黨的?
六
我們不妨穿越一次,借用北大一名普通學生的視界:
12月26日,諸家報紙把消息捅了出來。當天下午,「我」在北大民主牆(固然不是今日三角地,美學者稱之為中央布告欄)看見了種種憤怒的議論,最具有代表 性並廣為傳播的一篇是:「在中國的土地上,兩個美國兵,把一個中國的女大學生拖去強姦了!涼血的才不憤怒,奴性的才不反抗!美軍必須滾蛋!」
沈崇是「我」校友,難過、憤怒並且關注,這是自然之理。北京大學檔案館收藏的《三十五年度北京大學錄取新生名單(全份)(卷宗號MC1946(2))中並 無「沈崇」此人,但是《國立北京大學民國三十五年度學生名冊》(卷宗號MC194611(1)),沈崇的記錄赫然在列:「學生姓名:沈崇。學生類別:先修 班」。《國立北京大學三十五年度第一學期先修班學生名冊》(卷宗號MC194612(4)及1946年先修班錄取名單,「沈崇」亦均在列。當時,北大學生 分為五類:正式生、試讀生、借讀生、旁聽生、特別生。「先修班」的學生同「研究生」及一到六年級學生一樣,計入「正式生」類別,擁有正式北大學籍。
12月27日從早到晚,憤怒尚在積聚:為此案而出的壁報,達二十多種。
因為感同深受,灰樓的女學生最先行動起來,舉行全體大會,中午12點半在灰樓女生樓廳議決:
向美軍抗議,要求嚴懲兇手,賠償受害人身體及精神巨大損失,美軍公開道歉,保證不發生同類事件。這件事要公告各校,公告全國同胞,請求北平婦女團體給予聲援。對了——還要向政府請示對此案的態度。
學生團體代表晚上7點半開會,並往謁訓導長陳雪屏。訓導長不承認沈崇是北大學生:未必是……何必鋪張。女孩子那麼晚在街上,嘖嘖。
(12月28日《經世日報》如此標題:
耶誕節女生被污案平市學生抗議 北大女生議決各項活動
陳雪屏說:"該女生不一定是北大學生,同學何必如此鋪張「)
對此案最為感同身受也最為憂懼的高危群體做出了最快的反應。(謝先生就沈崇案大肆宣張並批判中國人陰暗的性心理,難以照應這一幕)
學生的最初反應是正常的,可料可控;可惜政府格外多做了不少事。
12月28日,「我」再次來到北大壁報欄,發現了「情報網」消息,儼然路透社的口吻,「本報專電」,內容三條,主體思想是:中共苦肉計,沈崇女共 匪。(見:「派『其八路同志』引誘美軍成奸,以好發動反美運動」之字句)另有半通不通的「罷課吧,斯大林的信徒」這樣不知是諷刺還是煽動的句子,這是啥意 思?暈。
「我」很快看到了反駁「情報網」無恥造謠的壁報:
你說延安命令在聖誕夜勾引美軍造成事件,你說沈女同學是八路,我們問你,你這沒良心的東西,沒心性的「棍子」。現在貪官污吏橫行,也是延安命令嗎?許多同胞死在吉普車下,也是延安命令嗎?你何不說延安命令美軍強姦,延安命令官吏貪污。
假使美軍強姦了你的姊姊,你怎麼樣?
假使美軍強姦了你的妹妹,你怎麼樣?
假使美軍強姦了你的女兒,你怎麼樣?
假使美軍強姦了你的姑姑,你怎麼樣?
假使美軍強姦了你的媽,你又怎麼樣?
狗東西,你會叫好。
黨棍子,你會歌頌:美軍是你的伯伯舅舅。
作為一個潛水員,給誰獻花給誰砸草,「我」有權利保持沉默。人心是桿秤,公道自在人心。
12月29日晚七點,北京大學抗議美軍暴行籌委會,擬開會商議30日罷課遊行抗議的具體事宜。不料來了一群中國大學的學生和看起來不三不四的人物,手執木棍,腰別手槍,不講先來後到,生生霸佔了會場。
這些人也要開會,成立一個「北平各大學學生正義聯合會」,罵了一頓蘇聯(這關蘇聯什麼事兒?)也宣布了通過幾項決議,如「誓做政府後盾抗議美軍暴行」(註:這句話真深奧,政府對「打醬油」到底啥態度?),「決不採取罷課遊行手段以免荒廢學業」(註:罷課1天能荒廢多少學業?)。
人家會開完了就動手,把會場搗毀。這麼大場面卻又非一般極品的自說自話,雷得在場同學外焦里嫩。當然拳頭就是力量,手槍就是話語權。人家砸完了又把校園所有標語撕掉了,還指著兩個籌委會同學說:明天不得遊行,否則小心機槍對付!
這是幾天後「我」看報紙上說的。當然,作為一個北大學生,「我」有機會比外校同學早知道此事,因為「我」又看壁報了(天明的時候,校牆上又貼滿了抗議和標 語。撕得完嗎?有人撕,就有人貼,還讓不讓說話了。眾目睽睽之下,居然還有個穿黑長袍的別手槍的職業學生來撕布告,全操場的人群呼,「打狗」!他看看眾怒 難犯,拔腿就跑,被人執住。同學們很文明的,大家既不打他,也不奪槍,給他拍了一張照片留念而已,呵呵)——
籌委會被搗毀告全體同學
我們原定於昨(廿九日)晚六時半各系級代表聯席會議。那知在五時許,就有數百頭戴呢帽,臉套口罩的為人物,自稱個大學代表,迫令開會,於是我們一面婉拒, 一面即著人告知工作人員退避。並出臨時通告會議暫緩舉行,不料特務即擁入籌備會辦公室實行搗毀,接著驅走會場的同學,自行開會……
「各大學代表」中,有平市調統局主任在焉,所穿黑大衣值價百餘萬,與場中各人頻頻點頭。
會議完畢,決定撕毀北大民主牆上各壁報。並即自袋中取出鉛印「告同學書」張貼。
至於到底是7點還是6點,「我」也不曉得。可這事總有吧?這個時間細節恐怕沒有沈崇案發「十點半」還是「八點半」重要吧?政府說「十點半」,暗示她行為不檢——人人都知道是「華燈初上八點半」,有必要這麼折騰嗎?難道「十點半」被強姦就是自作孽了?!
「我」看了燕大、清華、北大各校的《告全國同胞書》,每一封都強調了「八點半」,憤怒指向何處,誰不曉得?抗議美軍是因沈同學而起,當然,「我們」都曉 得,不僅僅是為了沈同學一個人討公道,而是在為「我們」每一個人爭安全,保權益。清華版說出了「我」——不,「我們」的心裡話:
我們真不敢相信:在流了八年的血,犧牲了千萬軍民的生命,付出億萬財產的代價後趕走了一個日本帝國主義,而僅僅是換來了另一個奴役我們的「盟邦」。
……
「請政府告訴美國當局,立即撤退在華美軍,中國人民是不甘願做奴隸的。」
燕大版(註:燕大地址即今日北大的一部分。北大當時住在沙灘。)深入肌理,力透紙背:
這並不是一件偶然的時間,自從抗戰結束後,美軍留華曾在各地姦淫槍殺簡直不可勝數,我們的同胞在他們的擾亂下,已受到絕大的侮辱了,雖然如此,我們的政府為什麼又不把美軍請出去呢?而美國當局也為什麼不把他們的軍隊撤出去呢?這就是中國政府正利用美軍在華助長其內戰的火焰而美國反動派的政策也正欲利用我腐敗政府來把中國作為反蘇的據點,因此在這種情形下,美軍駐華使有礙我國內團結的和破壞世界和平的。
另一方面我們的政府為了取得美國剩餘物資,以作內戰的資本,遂和美國好戰分子勾結,而在外交上表現的即是十足的奴才外交。
從這兩方面來看,美軍駐華使由於我們政府用作戰爭資本,和美國反動派製造戰爭造成的,因此我們應喊出:政府應停止內戰,停止奴才外交,請美軍退出中國去!
清華大學抗議美軍暴行會還寫了一份《致美國官兵書》,寫得真大膽,遊行次日,《益世報》發表了。「我」也這麼想,可他們居然敢說出來,佩服佩服——
這個政策只有讓我們陷入內戰之深淵,我們知道,世界各國也知道,現在中國的問題,只是政治問題,而且只應由中國人自己解決。因此我們希望你們回家去,留下這問題給中國人民去解決。這樣我們將永遠感激你們。
(見1946年12月31日《益世報》
是的。「我」到底去打醬油散步了。為了沈崇也為了「我」自己,以及「我」的同胞們。
「我」的憤怒在不斷升級。誰刺激的?或者說,誰是主導?
附:【12月30日 散步紀實】
12月30日,午後一點鐘,中法大學的同學們來到了北大操場。北大同學鼓掌歡迎。朝陽大學也來了,北大也就把校旗抬出來,插在司令台上。
過了一會兒,清華和燕京的大部隊也來了。
他們早上9點出發,走了4個多鐘頭才來到北大。經過輔仁大學的時候,他們駐足喊「歡迎輔仁同學參加」,並向各個宿舍招手。輔仁大學情形特別,並沒有組織什 么抗議美軍暴行會,因為北大送去的遊行通知被人扣了。有所謂學生「代表」出來說,「我們代表同學聲明,不參加遊行,不受黨派的誘惑。」然而學生們看見這種 景象,雲集響應,自動跑出校門,加入大部隊。還臨時買了些布,制了面大旗。
一點半,近萬人的遊行隊伍出發了。清華大學約有兩千人,燕京大學約有千餘人,朝陽大學約五百人,中法大學約二百人,輔仁大學約八百人,師大約一千人,交通大學約百餘人,北大先修班約五百人,北大其餘各院約三千人。
距離「一二九」剛好十年,十年來,北平城裡首次大遊行。上回抗議日本,這次卻要抗議美國了。唉。哀民生之多艱!
遊行路線圖:
由沙灘——東皇城根——東華門大街——王府井大街——路過東單三條調處執行部門(同學們高呼「抗議美軍」口號。)出東單三條東口,南行至東單大操場(即沈 崇案發地),集合休息,早9點就出發的清華並燕京同學臨時午餐(北大學生帶的饅頭……)。據另一家報紙《文匯報》描述,「清華燕大的同學多黎明五點起床, 從八點鐘由校徒步出發進城,走到東單已經走了七個小時。未息一步,粒米未進。」
在此演講控訴,很多人熱淚盈眶。三時許,部隊再次出發。原擬至西長安街中南海北平行轅情願,但行至南池子南口地方,臨時變更路線,進南池子大街。到達北池子北口後,北大、中法、朝陽各大學,列隊歸校。
清華燕京兩校同學,西進,繞西四大街,出西直門返校,時已五時。
而每校選出兩名代表,則繼續原定路線,經南長街赴中南海北平行轅請願。經過交涉,最後推出兩名學生代表入內,行轅主任李宗仁「因公」沒有出見,政務處處長 王捷三代為接見。代表提出「美國撤軍、審判肇事美軍、公布真相」幾點要求,王捷三答應轉呈李宗仁和中央,學生代表就離開了。
一路上,學生們高唱「打倒列強」曲子所譜牒「撤退美軍」歌,成千上萬的圍觀群眾抱以熱烈鼓掌,控訴美兵暴行的傳單迅速的傳遞在市民的手裡,柏油路上寫上斗大的「要求美軍撤退」的標語,街道建築物、電車上、公共汽車上甚至十一戰區司令部一個中將的小汽車上,都被貼滿了標語。
標語不妨記錄幾條:「美軍暴行是中美邦交的阻礙!」「看,誰說黃帝子孫沒有血性!」「反對政府媚外!」「美軍立即撤退」!「奴隸才不抵抗冷血才能沉默!「國家至上民族至上!(註:此系雙關。沈崇去看的電影就是《民族至上》)」「美軍不走,內戰不止!」「中央社是造謠社!」「美軍不走中國婦女不得安寧,中國人民不得安寧。」
有記者先後採訪路邊群眾約30人,三人未發表意見,剩餘的均贊同學生行動。兩個家庭婦女在家門口說:完全贊成。一個坐在三輪車上、整潔入時、受過良好教育的家庭婦女說:必須要行動,否則暴行更要增加,她看了隊伍,生了好多感慨。
一個在北平經營工業的中年人(坐三輪車,穿西裝皮大衣,帶一個公事皮包)說學生做得對,「我自身就有痛切的感覺。美國貨源源而來,我的工廠最近就關門。這是事實,除了倒歇沒有別的辦法。不過,就是美國兵走了,就有辦法了嗎?美國貨就不來了嗎?我覺到還不夠。」
這天,警察局準備好了水龍,特務滿布各校,大街上增添了崗哨,東單美國兵營的牆上也布置了機關槍。政府又上演了一出令人啼笑皆非的鬧劇:
隊伍離開東單操場西進時突然有手持中國大學校旗的隊伍約200人前來參加。他們喊的口號令人啼笑皆非:「打倒共產黨!「打倒共產黨的走狗!」「打倒朱毛!」「要求蘇聯軍隊撤出大連!」
同學們三人一排,互相挽手,避免被人沖亂行列,一萬人和兩百人對喊口號。到了南池子口,中國大學的隊伍突然飛奔向前,大隊停止前進,改變路線轉入南池子。 這兩百多人自行走向行轅。南池子北池子是軍X中X辦事處所在地(註:保持民國報紙本色),路過學生大喊「打倒特務,取消特務組織」。大隊主席團為避免不 幸,發出各校歸校的命令,解散大隊,各校出兩個代表赴行轅情願。
事後,對「另類醬油」感覺最鬱悶的是中國大學「被代表」了的潛水員們。太丟臉了。中國大學的名聲算完了。他們元旦寫信給《文匯報》,委屈地訴苦:
「搗亂者的行為不能代表大家!」
「學生們怒吼了!而我們幾個中國大學的學生心裡卻感到非常的難過,我們是民主運動的一份子,但是在這次大遊行中,我們卻無法參加,這怎能不讓我們難過呢?
中國大學的前任校長何其鞏先生,被某種勢力給逐出了學校,他們組織了國立促進會及校務委員會,在這兩個會裡,一切可想而知了。他們在學校里公開活動,變成了北平學術界中的反動大本營。」
我們同樣是中大的學生,但是我們卻非常想參加這次繼承五四——一二九——一二一精神的大遊行,而我們是被摒於遊行行列之外了!我們當然不能參加中大的隊伍,因為這樣做只能增加他們的聲勢,但是我們也無法參加清華等學校的隊伍,因為我們不是清華等學校的學生,他們會疑心我們參加是為了搗亂的。
「我們願意告訴你,請你轉告給全國的同胞,就是這二百多某種份子,並不能代表三千餘學生的中大——雖然他們那次拿著中大的旗子!
中大一群讀者同啟」
你讀出了什麼心情?
——俺是正常人,跟那幫腦殘活寶不是一夥的。他們連累了俺。別拿有色眼鏡看俺。俺受不了!
這已經不是「是非選擇題」而是「智商」劃清界限了。
一等政府讓百姓「敬愛」。自家人吶,或者可以套用「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for the people」的句式。當然,這近乎理想。
二等政府讓百姓「尊重」。好事有,壞事也有,百姓對之尚有期待,能給個「及格」分。
三等政府讓百姓「畏服」。政績down掉,你有強力國家機器,我敢怒,卻不敢發作。
等到愛不能愛,服不能服,——甚至百姓怒不可遏,不怕政府恫嚇,這已經太糟糕了。
當然,更糟糕的狀態接近一種喜劇,很爛的喜劇:
民眾唯恐避之不及,很願意做「智商」上的劃界,希望自己也能和大伙兒一起睥睨你。
……
蔣政府淪落至此,真真令人無可奈何,無話可說。
7.精英的分化及偶像的倒掉
【問:沈崇案事發於北平,學生散步亦初起於北平,為何謝泳先生的「解密」文中頻頻出場(幾乎是唯一出場:此人對學生不滿,對教授不滿,居高臨下,指摘眾人……)的政治大員卻是魔都上海的領導人吳國楨?自明成祖朱棣以來,帝都落難屈尊降貴呼為「北平」不過1927-1949這一段,「文化古都」高校重鎮的招牌還沒倒,謝教授何至於如此目中無人呢?
第七部分將給出答案。】
【part A 燕大:告別司徒雷登】
司徒雷登先生因太祖1949年的別了,司徒雷登一文而在中國人心中「不朽」,幸耶不幸耶?太祖告別他,是告別「美國駐華大使」;燕大師生告別他,卻是在1946年沈崇案發後,以「吾愛吾師,吾尤愛真理」的心情告別燕京大學老校長司徒雷登。
陳遠在《逝去的大學》里將「司徒雷登」稱之為「燕京大學的靈魂」,雖稍顯煽情,並不過分。司徒雷登1919年便擔任燕大校長(1918年美國南北長老會決 定將北京的兩所教會大學——匯文大學和協和大學合併,選中了司徒雷登負責),募款定址,1928年建立哈佛燕京學社,聲譽斐然。「在燕京學生人數較少的時 期,他能夠準確地說出每個學生的名字。」
然而1946年,司徒雷登出任美駐華大使。沈崇案發,他和燕大師生之間,自然隔了國族立場的鴻溝。其實,裂痕早就埋下。
【今天暑假(註:1946年)燕京同學向他闡說美軍在華之暴行及所引起之惡果時,他曾用幾乎留下眼淚的動人場面表示對美軍很表遺憾,他說:「我很傷心,我很倒霉。」於是大家以為他會了解這意義,會能呼籲一下他們的政府稍為改變一下對華政策了。
事過不久,他親自簽訂中美商約,青島美軍基地在他的交涉和默契之下開闢了。
因此,這次美軍暴行,燕京的反應是不必理會司徒,縱然他那時還在天津,也不要他回來,因為大家怕他回來眼淚一把,鼻涕一把地向大家抱歉一番,又把它擱置了。】
司徒雷登的確難為。他對中國固然有感情,對美國更有感情責任。《star trek》里的Spock和《天龍八部》里的蕭峰,身份糾結,理智和情感常有矛盾衝突;電影或小說自能化解或了斷,而多數人只能尷尬活著。對於中國人而 言,司徒雷登未見行動甚至反向行動,這樣的「難過」有什麼用?
燕大是一所教會學校,政府對之亦有些忌憚。12.30遊行清華燕大兩校進城,探聽到西直門守城門的軍警接到上面命令:燕大學生可進,清華學生要禁。——政 府到底不敢得罪「美國教會」背景。兩校領頭學生靈機一動,想出一條調包計:清華隊伍打著燕大的校旗大搖大擺進了西直門;燕大的學生自報家門,你還敢攔嗎? 軍警果然不敢攔,就這麼都進了城。
燕大因美國教會而享受特別「禮遇」,沈崇案發,燕大頗為勇為。燕大學生會議通過三項決議:
1)要求學校立刻制止美軍眷屬在校求學,若學校未辦到則由同學自動驅逐之。
2)在校門口立「禁止美軍出入校園」之木牌。
3)抵制美貨。
越熟越不怕,受其道,還其身也。燕大代理校長陸志韋的名言即:「美國人出錢辦的燕京大學,但燕京大學不是為美國人辦的!」並一語道破,「盜泉之水,可以灌田」。有如此校長,亦難怪有如此學生。
燕大學生寫壁報都是國際接軌派的:「假如一個黑人強姦了一個白人,美國的大人先生們將會對這黑人怎樣?」
燕大的教師亦值得一表。學生去探問老師對沈崇案的態度,夏仁德(Dr.Sailor)教授篤信普世公道,格外憤慨,甚至捐了5萬元給燕大學生自治會抗議美 軍暴行會,表以支持。社會學系雷潔瓊女士曾經是1935年12.9遊行行列中唯一的燕京大學女教師,曾經在下關被打(註:1946年6月23日,上海人民 團體聯合會組成赴京和平請願團,41歲的雷潔瓊是請願團最年輕的代表。代表團到達南京下關車站時,遭到法西斯暴徒的殘暴毆打,雷潔瓊也身負重傷。這就是震 驚中外的「六·二三」下關慘案),這次,她再次走向街頭,和學生站在一起。她在訪談中亦直言不諱:美軍口頭道歉無用,根本辦法為美軍撤出中國。
12月29日,燕大壁報處處可見;定下三大決議已經晚上11點半,清華學生來報告說次日遊行;燕大恥於落後,夜裡三點半,約定兩校共同遊行;倉促間,大家連夜準備,清晨開拔。
遊行之後,燕大學生猶有「剩勇」:「假若司徒回來,我們一定要問他這次北平學生運動及全國學生運動是否為他所喜悅的學生運動?再問他這個運動究竟是屬於破壞的呢還是建設的?」這讓老校長如何回答?
【partB 清華:中流砥柱 齊力斷金】
梅貽琦校長太牛了!當然他不是一個人,清華的教務長吳澤霖、訓導長褚士荃(可對照北大訓導長陳雪屏)各個都很牛。
這項數據更是北平高校中獨一份的:
【清華大學各院教授於二十九日對學生紛紛表示抗議美軍暴行意見,據該校自治會同學稱:該校教授及助教百分之九十九贊成罷課,百分之九十贊成遊行。】
教務長吳澤霖表示:「抗議是應該,罷課學校當局不便表示贊同,不過同學既然堅持罷課,學校決不至強迫學生上課,這種侮辱,不僅是某一個同學,某一個學校的事,而是大家同學的事,全中國人民的事。」
訓導長褚士荃語重心長:首先不反對罷課,此外,「根據經驗,我們知道每次同學發生時間,最初都是以校外為對象,而終結都是牽涉到學校當局,希望同學重視這一個事實,力避這事件之發生,不要造成學校當局與學生對立的現象。」
朱自清:「贊成罷課,主張徹底解決美軍駐華問題。」
吳晗:「主張徹底解決,並望同學與外界社會各階層聯絡行動,才更有效。」
張奚若:「事情不能孤立看,這是一連串事實的繼續,非徹底解決不 成;徹底解決,非美軍:撤出中國不可。」(註:張奚若是徐志摩好友,亦是「第三條道路」之一員。第三條道路實是知識界主流。抗戰中張奚若曾經說過,「現在 中國政權為一些毫無知識的、非常愚蠢的、極端貪污的、極端反動的和非常專制的政治集團所壟斷」;「在報紙上馬路上常常可以看到一個名詞『赤匪』,假如共產 黨可以叫做『赤匪』的話,我想國民黨就可以叫『白匪』。其實『白』字還太好了,太乾淨了,他們簡直就是『黑匪』!」;用一句話總結國民黨,「好話說盡,壞事做絕」。1957年,張奚若批評共產黨「好大喜功、急功近利、鄙視既往、迷信將來」,周恩來力保,毛澤東說「張奚若是個好人」,雖勇猛如斯,也未劃為右派。此是後話)
何汝輯:「只是罷課效力有限,我們應該由自治會同教授會聯合向美方提出嚴重抗議。」
趙仿熊:「美軍暴行是由於他們賤視中國人,把中國人看成奴才的結果。贊成向外宣傳及遊行示威。」(見1946年12月30日《益世報》)
梅先生在清華將要復校(抗戰時清華、北大、南開等合為「西南聯合大學」)時曾在日記中一坦心胸,「余對政治無深研究,於共產主義亦無大認識。對於校局,則以為應追隨蔡孑民先生兼容並包之態度,以克盡學術自由之使命。昔日之所謂新舊,今之所謂左右,其在學校應均予以自由探討之機會。」這是「昔日北大之所以為北大,而將來清華之為清華」的關鍵。
壯哉此言!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蔡元培先生所堅持的「兼容並包」,恰如好友魯迅所言,——實需自己肩住了黑暗的閘門,放他人(原文是他們,在下因意略改)到寬闊光明的地方去;自己諸般承擔,給別人路走,這樣一條艱難的路,多少人願意走呢?
蔡元培先生之後,梅貽琦先生又有此志,實令人感慨萬千。——於是,蔡元培先生時期的北大,梅貽琦先生時期的清華,熠熠光芒,遂成永堪後輩眺望的風景。
梅貽琦先生最牛的文章,我以為是工業化的前途與人才問題(1943年)。當年在《梅貽琦教育論著選》中讀到,感慨良深。其眼光視野胸懷,穿越時代,抵達今日。
工業化三大問題:【一是資源的問題。二是資本的問題,三是人才的問題,而人才問題又可以分為兩方面,一是組織人才,一是技術人才。近代西洋從事於工業建設的人告訴我們,只靠技術人才,是不足以成事的,組織人才的重要至少不在技術人才之下。】
【我認為人才問題,有兩個部分,一是關於技術的,一是關於組織的。這兩部分都不是亟切可以解決的。研究民族品性的人對我們說:以前中國的民族文化因為看不 起技術,把一切從事技術的人當做「工」,把一切機巧之事當做「小道」,看作「壞人心術」,所以技術的能力,在民族的稟賦之中,已經遭受過大量的淘汰,如今 要重新恢復過來,至少恢復到秦漢以前固有的狀態,怕是絕不容易。組織的能力也是民族稟賦的一部分,有則可容訓練,無則一時也訓練不來;而此種能力,也因為多的淘汰的關係,特別是家族主義一類文化的勢力所引起的淘汰作用, 如今在民族稟賦里也見得異常疲弱;一種天然的疲弱,短期內也是沒有方法教他轉變為健旺的。這一類的觀察也許是錯誤的,或不準確的。但無論錯誤與否,準確與 否,我以為他們有一種很大的效用,就是刺激我們,讓我們從根本做起,一洗以前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弊病。所謂從根本做起,就是從改正制度轉移風氣著手。此種轉移與改正的努力,小之可將剩餘的技術與組織能力,無論多少,充分的選擇、訓練,而發揮出來;大之可以因文化價值的重新確定,使凡屬有技術能力與組織能力的人,在社會上抬頭,得到社會的擁護和推崇,從而在數量上有不斷的增加擴展。】
【一是關於基本科學的,二是關於工業技術的,三是關於工業組織的;三者雖同與工業化的政策有密切關係,卻應分作三種不同而互相聯繫的訓練,以造成三種不同 而可以彼此合作的人才。抗戰前後10餘年來,國家對於工業的提倡與工業人才的培植,已經盡了很大的努力,但我以為還不夠,還不夠合理;這三種訓練與人才之 中,我們似乎僅僅注意到了第二種,即技術的訓練,與專家的養成。】
【為了適應今日大量技術人才的需要,我認為應當設專科學校或高級工業學校和藝徒學校。高 級的技術人才由前者供給,低級的由後者供給,而不應廣泛而勉強的設立許多大學工學院或令大學勉強的多收工科學生。大學工學院在造就高級工業人才與推進工程 問題研究方面,有其更大的使命,不應使其只顧大量的出產,而將品質降低,而且使其更重要的任務,無力擔負。我們在工業化程序中所需的大量的技術人員,大學 工學院實無法供給,亦不應盡要他們供給。德國工業文明的發達,原因雖然不止一端,其高級工業學校的質量之超越尋常,顯然是一大因素,此種學校是專為訓練技 術而設立的,自應力求切實,於手腦並甩之中,要求手的運用嫻熟。要做到這一點,切忌的是好高騖遠,不著邊際。所謂不好高騖遠,指的是兩方面,一是在理智的 方面,要避免空泛的理論,空泛到一個與實際技術不相干的程度;二在心理與社會的方面,要使學生始終甘心於用手,要避免西洋人所謂的「白領」的心理,要不讓學生於卒業之後,亟於成為一個自高身價的「工程師」,只想指揮人做工,而自己不動手。我不妨舉兩個實例,證實這兩種好高騖遠的心理在目前是相當流行的。此種心理一天不去,則技術人才便一天無法增加,增加了也無法運用,而整個工業化計劃是徒託空言的。】
【我前者接見到一個青年,他在初中畢業以後,考進了東南的某一個工程專科學校,修業5年以後,算是畢業了。我看他的成績單,發現在第三年的課程里,便有微 積分,微分方程,應用力學一類的科目;到了第5年,差不多大學工學院里普通所開列的關於他所學習的一系的專門課程都學完了,而且他說,所用的課本也都是大 學工學院的課本。課本缺乏,為專科學校寫的課本更缺乏,固然是—個事實,但這個青年果真都學完了么?學好了么? 我怕不然,他的學力是一個問題,教師的教授能力與方法也未始不是一個問題。5年的光陰,特別是後3年,他大概是囫圇吞棗似的過去的。至於實際的技能,他大 概始終在一個半生不熟的狀態之中,如果他真想在工業方面努力,還得從頭學起。這是關於理論方面好高騖遠的例子。】
【關於藝徒學校的設立, 問題比較簡單。這種學校,最好由工廠設立,或設在工廠附近,與工廠取得合作。初級的工業學校,也應當如此辦理。不過有兩點應當注意的:一要大大增添此種學 校的數量,二要修正此種學校教育的目標。目前工廠附設藝徒班,全都是只為本廠員工的挹注設想,這是不夠的。藝徒班所訓練的是一些基本的技術,將來到處有 用,我們應當把這種訓練認為是國家工業化教育政策的一個或一部分,教他更趨於切實、周密;因而取得更大的教育與文化的意義,否則豈不是和手工業制度下的徒 弟教育沒有分別,甚至於從一般的生活方面說,還趕不上徒弟教育呢?藝徒學校的辦理比較簡單,其間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加入的青年大都為農工子弟,他們和生活環境的艱苦奮鬥已成習慣,可以不致於養成上文所說的那種好高騖遠的心理。對於這一點,我們從事工業教育的人還得隨時留意,因為瞧不起用尹的風氣目前還是非常流行,他是很容易滲透到工農子弟的腦筋上去的。】
【不過大學教育畢竟與其他程度的學校教育不同,它的最大的目的原在培植通才;文、理、法、工、農等等學院所要培植的是這幾個方面的通才,甚至於兩個方面以 上的綜合的通才。它的最大的效用,確乎是不在養成一批一批限於一種專門學術的專家或高等匠人。工學院畢業的人才,對於此一工程與彼一工程之間,對於工的理 論與工的技術之間,對於物的道理與人的道理之間,都應當充分了解,雖不能遊刃有餘,最少在這種錯綜複雜的情境之中,可以有最低限度的周旋的能力。惟有這種分子才能有組織工業的力量,才能成為國家目前最迫切需要的工業建設的領袖,而除了大學工學院以外,更沒有別的教育機關可以準備供給這一類的人才。】
【因此我認為目前的大學工學院的課程大有修改的必要。就目前的課程而論,工學院所能造就的人才還夠不上真正的工程師,無論組織工業的領袖人才了。 其後來終於成為良好的工程師和組織人才的少數例子,飲水思源,應該感謝的不是工學院的教育,而是他的渾厚的稟賦與此種稟賦的足以充分利用社會的學校或經驗 的學校所供給他的一切。就大多數的畢業生而言,事實上和西洋比較良好的高級工業學校的畢業生沒有多大分別,而在專門訓練的周密上,不良態度的修正(如不屑 於用勞力的態度)上,怕還不如。】
【工業的建設靠技術,靠機器,不過他並不單靠這些。沒有財力,沒有原料,機器是徒然的,,因此他至少對於經濟地理、經濟地質,以至於一般的經濟科學要有充分的認識。沒有人力,或人事上得不到適當的配備與協調,無論多少匹馬力的機器依然不會轉動,或轉動了可以停頓。因此,真正工業的組織人才,對於心理學、社會學、倫理學,以至於一切的人文科學、文化背景,都應該有充分的了解。說 也奇怪,嚴格的自然科學的認識倒是比較次要;這和工業理論的關係雖大,和工業組織的關係卻並不密切。人事的重要,在西洋已經深深的感覺到,所以一面有工業 心理的工商管理一類科學的設置,一面更有「人事工程」(Human Engineering)一類名詞的傳誦。其在中國,我認為前途更有充分認識與訓練的必要,因為人事的複雜,人與人之間的易於發生摩擦,難期合作,是一向 出名的。總之,一種目的在養成組織人才的工業教育,於工學本身與工學所需要的自然科學而外,應該旁及一大部分的人文科學與社會科學,旁及得愈多,使受教的 人愈博洽,則前途他在物力與人力的組織上,所遭遇的困難愈少。我在此也不妨舉一兩個我所知的實例。
我以前在美國工科大學讀書的時候,認識一位同班的朋友,他加入工科大學之前,曾經先進文科大學,並且畢了業;因為他在文科大學所選習的自然科學學 程比較的多,所以進入工科大學以後,得插入三年級,不久也就隨班畢業了。就他所習的工科學程而言,他並不比他同班的為多,甚至於比他們要少,但其他方面的 知識與見解,他卻比誰都要多,他對於歷史、社會、經濟,乃至於心理學等各門學問,都有些基本的了解。結果,畢業後不到10年,別的同班還在當各級的技師和 工程師,他卻已經做到美國一個最大電業公司的分廠主任,成為電工業界的一個領袖了。】
梅先生此文使我堅信,有見地有境界之人往往殊途同歸;對於我理解50年代土改並集體化及毛公時代教育用心,別生一條路徑;愈信建國60年道路頗應「總結協調」,善善相疊。此乃雜話。
1946年沈崇案發,清華燕大學子,表現卓異,積極勇悍。這與清華校長梅貽琦、燕京大學代校長陸志韋(註:陸先生為人可參見《逝去的大學》中《陸志韋與燕京大學》部分)的作為是分不開的。
謝泳先生在《重說沈崇案》中曾委婉批評:
【同日《申報》第一版第二張有一篇報道:《北平女生被辱事件》,對於當時學生和知識分子和行為都做了批評。其中有這樣的話:「而且亦正足以反示我們對於民主政治的沒有訓練。」同時還說:「我們引以為憾的就是身為師表的教授們,竟也有不明事理而從事於屬外的行動。 」對於沈崇案後的學生運動,當時的清華校長梅貽琦認為,看見清華和燕大的同學步行入城,他表示同情和憤慨。當日上午九時,他曾在騎河樓清華同學會召集北大 各負責人開會,席上表示:清華燕大二校已決定採取不干涉態度。北大各院負責人同聲響應。陸代校長志韋表明三點意見:(一)不論何國都不應在華駐軍。因為時 代已過去,已無必要。(二)此次遊行不應是專對美軍而發。(三)此系小事,但有大意義,惟不應因此引起其它糾紛。】
懂得學生遊行非僅為沈崇而來,實「有大意義」的陸志韋、梅貽琦先生,得謝泳先生「不明事理而從事於屬外」之譽,可謂「求仁得仁」。
這段敘述中,最堪回味的是「北大各院負責人同聲響應」。但凡一個八卦人士,都曉得,北大有好戲看了。
【part C:兩個北大】
謝泳先生引用的這段史料尚語焉不詳,1946年12月31日《世界日報》關於此事的敘述更加詳細:
【昨晨黎明(註:30日),北大沙灘大操場,即有各學院同學集合。迄九時許,全場已有千餘人。同時,各新標語、新壁報,紛紛增加,貼遍各處。尤以各教授之談話及上書司徒大使之聲明書,最為觸目,爭相閱讀。十時,清華大學及燕京大學學生之聯合進城請願遊行隊已出發之消息傳來,各同學莫不興奮異常。十一時,清華大學校長梅貽琦,訓導長褚士荃,教務長吳澤霖等進城,至北大辦公處與北大秘書長鄭天挺,教務長鄭華熾等,召開緊急聯合會議。當議決對學生遊行事不加阻止,並聯絡各有關機關,請求保護。】
我素來敬重鄭天挺先生學問嚴謹,直到翻閱這些史料,不由感慨,前人如海如山,後生們哪是容易得窺全景的?物理學家鄭華熾,隔行隔山,在下知之甚少,惟「教務長」身份,暗示我們諸多內情。
清華班子一目了然:校長梅貽琦;教務長吳澤霖;訓導長褚士荃。訓導長大約類似今日「學生管理」或「政工」一系領導,褚士荃言論亦相對收斂謹重,然而,三人齊心,頗可得見。
而諸種史料中,北大班子卻只能散見各處。因為一旦整合一處,誰都能看明白了——北大班子在分裂。
1945年9月6日,胡適被任命為北大校長。《胡適之先生年譜長編初稿》有雲,此年6月,蔣夢麟要出任行政院秘書長一職,蔣介石屬意胡適或傅斯年擔任復校後的北大校長一職。傅斯年時在國內(胡適尚在美國),蔣介石請教育部長朱家驊先行諮詢傅的意見。傅斯年於 8月17日上書力辭,盛讚「適之先生經師人師,士林所宗,在國內既負盛名,在英美則聲譽之隆,尤為前所未有」,極具「佳話」體。政府任命發表後,胡適就任 前,由傅斯年暫代。胡、傅素來親厚,亦師亦友,同氣連枝。傅斯年代理校長後,屢次發表聲明,決不錄用偽北大教職員。他1946年1月7日寫給夫人的信中 說,「實在說這種局面之下,胡先生辦遠不如我,我在這幾個月給他打平天下,他好辦下去。」(胡適1946年7月5日抵達上海,9月就任北大校長。)「周炳琳為法學院長……先以陳雪屏後以賀麟為訓導長,鄭天挺為總務長。」(註:本節人物基本出場完畢)
訓導長:陳雪屏。
秘書長(胡適年譜中稱為總務長):鄭天挺。教務長:鄭華熾。
謝泳先生在《重說沈崇案》中對「陳雪屏」隻字未提,對「鄭天挺」、「鄭華熾」亦隻字未提。我們既看不見「同學何必如此鋪張」的陳雪屏;亦不知鄭天挺、鄭華熾諸先生的擔當。這樣如何能還原沈崇案的真實全貌?
他借《申報》批評了梅貽琦和陸志韋兩位先生,然後徑直盛讚胡適、傅斯年「真正顯示出了知識分子智慧和人格」,原因不過是「他們沒有無原則認同學生的行為,而對學生有所批評」,這種邏輯,何其武斷草率爾?
《文匯報》1947年1月5日木耳的文章印證了《世界日報》的報道:
【新聞記者群走向北大的校長室,這裡有北大秘書長鄭天挺,和清華校長梅貽琦以及周炳琳、錢瑞升諸教授,有兩位同學在哭訴校外分子來北大行兇以及向達教授被辱這些事。鄭天挺安慰了一番,說學校必想辦法,周炳琳教授則慷慨激昂,大聲說:「黨派必須退出學校,而國民黨應首先退出!」這時電話鈴響,原來是訓導長陳雪屏來電,說他今日因病不能來校了。陳先生病的真巧。
北大清華燕京等校負責人召集了一個會議,決定對學生遊行不加干涉,並與治安當局洽商保護學生】
12月27日,學生團體代表往謁陳雪屏,目的無非是探問徵求校方意見。北大復校,國民黨六大(1945年5月5日至21日,國民黨在重慶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執行委員陳雪屏擔任北大訓導長,蔣政府顯然頗有深意。「陳雪屏在北大積極發展國民黨、三青團。」這樣一位人士,說出「沈崇未必是北大學生,同學何必如此鋪張」,令人無比憤慨,仔細想想,並不令人吃驚。
沈崇案發時,北大校長鬍適正在南京忙著起草憲法。根據年譜,他11月11日晨飛赴南京,12月30日飛抵北平,用他自己的話說,「我在南方住了五十天。」
陳雪屏的繼任者賀麟也參加了國民大會,回憶如下:
【1946年11月,國民黨政府召開一手包辦的所謂「國民大會」(人稱偽國大),胡適和我都是代表。我這個遴選代表大概是胡適和教育部長朱家驊推薦的。我 們同機到南京去參加會議。……到南京後,他住中央研究院,我和一些代表同住招待所。在胡適擔任執行主席的一次大會上,蔣介石以國民政府主席的身份,手捧偽 憲法,鄭重其事地交給胡適,胡適則恭恭敬敬地接了過來。蔣介石講了一通憲法的來源和意義以及什麼「還政於民」的鬼話,兩人煞有介事地表演了一番。我們還聽 了參謀總長陳誠的軍事報告,報告胡吹要在三個月內打敗共產黨,等等。小組討論我只參加了一次,一百多人的小組,我連個座位都沒找到,站著聽了半個小時我就 走了。後來我就跑到杭州浙江大學看朋友去,沒再參加會。從杭州回到南京,不等閉會,我就回北平了。】
胡適1938-1942年任駐美大使,1945年作為國府代表在舊金山出席聯合國制憲會議。一年兩制憲:1946年11月25日,胡適在南京參加制憲國民 大會開幕典禮。南京期間,他給人題寫條幅,「做了過河卒子,只有拚命向前」,依稀是其心情寫照:建設的,樂觀的,不失慷慨。可是,「住招待所」的賀麟,已 覺制憲不過一場遊戲一場夢,他入不進戲,甚感無聊。
北大群龍無首,訓導長陳雪屏的話,可謂官僚遁詞與精英傻話共一色,群眾聽得面目發青。當然,陳雪屏官運亨通,亦可想而知。據繼任者賀麟回憶,
【1947年9月,原北大訓導長、國民黨特務陳雪屏調走。學校一時找不到合適的繼任人,胡適派總務長鄭天挺到我家找我,要我干(可能是陳雪屏和朱家驊的推 薦,經南京最高領導人同意,讓我接任)。……鄭好說歹說勸我先干一干試試,等有了人可以不幹,並說不必天天到校,有事大家到家找你,拿拿主意就行了。至於 為什麼要讓我這個書獃子當訓導長,我就不清楚了。學生們對此也感到意外。當時學生們經常請願,有時找到我,我作不了主,就帶大家去見胡適。胡認為我推卸責 任,由此漸漸產生了不滿。記得朱家驊曾經三次以教育部長的名義給學校來信,在信中開列過幾批學生的黑名單,要求學校開除這些所謂「異黨分子」。胡適把信交 給我處理,也不表示什麼意見。我則把信往抽屜里一擱,跟誰也不提,不了了之。】1947年冬,賀麟過境南京,「由國民黨青年部長陳雪屏接待我。」
黨棍陳雪屏在北大師生心目中什麼形象,有無威望,同樣可想而知。他和鄭天挺、鄭華熾級別相同,若理念不同,亦難以一手遮天。他的策略既然有如火上澆油,學 生勢起,遊行在所難免,他只有稱病在家,由鄭天挺、鄭華熾先生收攤承擔了。「北大各院負責人同聲響應」,亦可見陳雪屏勢孤且不得人心。1946年12月 31日《益世報》登出一條奧妙無窮的短訊,道破鄭、陳間的歧異:
【北大秘書長鄭天挺和教務長鄭華熾二人意見甚接近:北大四五十年一貫作風,向無關涉學生運動之成例,今日亦不能例外。在學生遊行時,曾邀請訓導長陳雪屏到校,陳推說有病,未到。鄭表示遺憾。】
12月27日,學生組織了「北大學生抗議美軍暴行籌備會」,亦積極聯絡清華等校。29日,籌備會會場被砸,民主牆壁報亦被人掃撕一空。30日晨,「職業學 生」及打手們撕去罷課的布告,貼上「今日本校照常上課」的告示。歷史系向達教授正好路過,眼見種種不堪,知識分子「迂氣」發作,這位秀才試圖和猛士們講講 道理:「你們就是反對罷課,也不能撕毀別人的……,因為在北大,任何人有發表意見的自由。北大四十八年光榮歷史被你們丟盡了。」人家哪裡肯聽你的真理,打 罵有加。此即新聞中所言「向達教授被辱」一事。
學院知識分子,言必稱言論自由,視之為內心信仰。然而遇見不信卻又會武術的,只能束手。錢端升教授被問及對「情報網」共諜逗引說持什麼態度,錢教授的怒言既可樂又悲涼,「這是造謠的低下手段,超出了言論自由的範圍。有錢印這些東西,我的政治學講義,到現在還沒印出來!」
搞到這種地步,教授們亦要反了。法學院院長周炳琳在校長室內已經怒不可遏,當北大學子等待清華、燕大學子入場時,這位周教授,亦毫無避嫌,出現在操場上,示以支持。學生們高呼,「擁護周先生恢復五四精神!」
此情此景,《文匯報》敘述時亦難免唏噓,【原來周先生正是當年五四健將,一瞬卅年,如今已兩鬢如霜了。】
好一個「一瞬卅年」!三十年河西,三十年河東,這是關於代際更迭很敏銳的洞察。「憶往昔崢嶸歲月稠。恰同學少年,風華正茂;書生意氣,揮斥方遒。 指點江山,激揚文字,糞土當年萬戶侯。曾記否,到中流擊水,浪遏飛舟?」
多數青年人的熱血、慷慨、風發,向來如是。等到30年後,自己上了宴席桌,成為既得利益者的一員,當年的理想即使某一瞬間掠過,恐怕亦只有壓下不想,還能 怎麼樣?有家有業,上街鬧革命,你試試?再說,換人真能改變這個世界嗎?失望太多,中老年人的思維自然會比青年人多有顧忌、疑慮,這亦是自然的。一個成熟 的社會仍需青年人和中老年人分擔不同的角色:有人吶喊變革,有人步步謀劃;有人熱情,有人穩健;有人毅然加油,有人穩穩剎車。
而北大法學院院長周炳琳在27年之後,竟然被滿腔怒火逼得再次跳出來打醬油,這是多麼令人感慨萬千的一幕。記憶和此刻疊合,想必他心裡亦感慨萬千:我還是那個我?世道還是那個世道?或者,世道不止一次改變了我?!
1946年12月31日,《新民報》刊出的《北京大學四十八教授致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的抗議書》,周炳琳教授赫然在列。
向達、鄭華熾、錢端升以及沈從文、朱光潛等人亦在列。
這份名錄並非以姓名筆畫排序,排在第一位的人,叫「袁翰青」。
【part D:前浪後浪】
周炳琳的作為意外提醒了看客們,沈崇案另有一重隱秘的戲劇性與悲劇性:與沈崇案相關的胡適、傅斯年、何思源都是五四排行榜上數得著的人物。
1918年,27歲的胡適發表《建設的文學革命論》,成為新文化運動的旗手。26歲得蔡元培先生聘請任北大教授,一時「胡博士」風頭無倆。
傅斯年是胡適的學生,他僅比胡適小5歲,說是師生,更近朋友。1918年和羅家倫組織新潮社(胡適頗有助力),仿《新青年》創辦《新潮》月刊,與國粹派論 戰,影響甚廣。胡適如是評價傅斯年:「他的感情是最有熱力,往往帶有爆炸性的;同時他又是最溫柔,最富於理智,最有條理的一個可愛可親的人」、「他能做最 細密的繡花針功夫,他又有最大膽的大刀闊斧本領。他是最能做學問的學人,同時又是最能辦事,最有組織才幹的天生領袖人物。」——1919年5月4日那天他是學生遊行的總指揮,風雲一時。
1946年北平市長何思源,曾是五四運動的幹將之一。衝進曹汝霖住宅的,他就是其中一員,歷史書上赫赫有名的「火燒趙家樓」事件,他可是近在咫尺的親歷 者:「隊伍折向外交部,又轉往趙家樓曹汝霖住宅。到達曹宅時,大門緊閉。一位高個子同學在學生人梯支撐下爬過牆,跳進院內,打開了大門,群眾一擁進入。我 衝進院里時,抬頭看到大廳前沿掛著「大總統頒」字樣的橫匾一方,匾上題的什麼字,我沒顧得看。進入廳堂,看到鋪陳非常豪奢,更增添了心中的憤怒。群眾在極 度憤怒下,衝破軍警防衛,痛打了正在曹宅的章宗祥,放火燒了曹宅。起火時我就跟多數學生一道,跑出曹宅,回到學校。」
我們不妨再就當日北平官場略作勾描:
氣焰囂張的警察局長湯永咸,原是憲兵團長,出自蔣介石侍從室。北平警備司令部司令陳繼承是蔣介石的嫡系,黃埔出身,代表了中央在華北的意志。
北平行轅主任李宗仁,桂系頭腦,功高蓋主,蔣介石一向頗為忌憚。北平行轅主任,看似掌控華北五省三市(5個省,3個特別市),實為無實權的最高長官。李宗仁對此心知肚明,「我深知蔣先生絕不會信任我而授我以實權。他要把我捧得高高在上,負責華北全局安危之責,而無絲毫調兵遣將,控馭下屬之權」。
北平市長何思源(任期1946.11-1948.5),他的根基實在山東。1928年起任山東省教育廳廳長,抗戰後留在山東堅持敵後抗戰,抗戰勝利後,任 山東省主席。文職官員何思源並無大樹靠山,也就和教育部長朱家驊交好;在山東還和CC系有過衝突。1946年,他被排擠出山東,轉赴北平。有史料說,這項 任命也「只不過是蔣介石給何思源下野的一個台階,實際上不打算讓何思源上任,因為北平前市長熊斌本來是一個過渡性人物,當時陳誠保薦張伯謹,就是準備接替 熊斌任市長的。」張伯謹是三青團中央委員,和陳誠關係甚密。
體制內鬱郁緊張的何思源,在沈崇案中亦體現了複雜的兩面性。
25-28日,官方尚試圖控制輿論減壓。何思源「據官方檢驗,處女膜尚未十分破裂」 與市府秘書長 「市府對該女生是否為大學生及該女與二美兵是否相識二事,正詳細調查」的說法均屬於官僚機器遵循慣例的圓熟運作產物:弦外之音,餘音裊裊;同時預留了種種空間,找錯頗難。
然而,媒體曝光,紙里包不住火,卻使這路手法顯得無比拙劣。同有幾千年的歷史經驗,中國民眾向來是最難欺哄的;只不過耐力亦驚人,很多時候忍著不跳將出來和你計較而已。一旦中國人民動真格的,不僅吃不了,也難兜著走。
北大壁報就有一條專門針對何思源的:
何思源說:處女膜未十分破裂
怒罵北大敗類何思源,身為市長,不能愛民,反為外人辯護,北大顏面被你丟盡,何不思其源,何不及早引咎辭職。我們要求北大同學會將其開除。
年輕人的好處即是非清晰且明快,他們不理會你有多少辯解、借口,堅持世界不應該是灰色甚至黑色的。體制內人士,呆久了冷暖自知,往往欲說還休。自己做學長 的,當年也勇過的,如今得學弟學妹們如此評價,何市長若知曉必然五味雜陳。其實也不用學弟學妹們提醒,27年前的自己在心裡不對自己今日作為說道說道嗎?
28日,何思源代表北平市政府致函美國海軍陸戰隊司令部,提出嚴重抗議,並附備忘錄一項,要求「對兩名肇事美兵迅予實施軍事審判,依法從重懲處,並從優賠償被害人之損失」等,美軍當局口頭答覆,「照會各節俟審判完竣罪案成立後,當可全部接受,並深致歉忱。」29日,北平市政府將上述「抗議書」、「備忘錄」及美方之答覆轉發各高校。這無非是順乎民心、調頭極快也更成熟的運作。
然而,中央未必中意地方政府這等因地因時制宜的靈活手段。湯永咸、陳繼承、陳雪屏,這些蔣介石嫡系或看重之人,對民眾均持兇悍激烈的主張,放低身段,便視同於投降。於是,何思源處境難免尷尬,他進退維谷,兩邊背光。
不僅何思源如此,放在火上烤的李宗仁何嘗不是如此?前面《文匯報》所載新聞,敘述北大清華燕京各校負責人會議時,還有一意味深長的余筆:「同時聽說行轅和美方軍事當局也協商過,這一天禁止美兵外出。(連軍調部美方人員都沒有回家吃午飯,都在辦公室啃麵包。」
30日學生代表們謁見,李宗仁「因公未出,由政務處處長王捷三代表出見。學生代表首稱:對此次抗議遊行事,行轅未加阻止,且派員保護,謹代表全體同學致謝。」(見1946年12月31日《世界日報》)
中統的情報亦可旁證,「行轅李主任恐事態擴大,曾令各方注意維持秩序。」(見《解放戰爭時期北平學生運動》第82頁,1946年12月31日《中統關於北平學運的情報》。)
結合一起看,李宗仁的微妙態度便呼之欲出。一邊是學生,一邊是中央,自己又被猜忌,唯有如此小心協調。他和何思源理念一致,偏重「疏導」,他們想必和各高校領導人亦有過溝通共識,遂有12月30日「和平遊行」的場景。
何思源後來甚至表示「政府要提出抗議,向他們進行嚴重交涉,學生要為政府作後盾」。行政院很快致電敲打了他政治上的不正確,強調美軍個別人違紀是法律問題,應以法律解決,決不容許奸人藉機污衊「親密盟邦」,破壞政府外交。(見1947年1月10日《北平市政府致北京大學函》)
何、李結下交情,亦和這段北平處境不無關係。均非嫡系,同是天涯淪落人,理念相似,難免惺惺相惜。1948年4月,何思源積極幫助李宗仁競選「副總統」, 並獲得成功。蔣介石本屬意孫科,計劃落空,頗有忌恨,6月,下令免去何思源北平市長一職。何思源與之徹底決裂,1949年初,從南京飛赴北平呼籲和平解放 北平,——1月17日,蔣介石命令軍統暗殺何思源,沈醉亦被毛人鳳叫來參謀。「爾後,由葉翔之率四名特務乘專機飛往北平,令特務飛賊段雲鵬在何宅安置了定 時炸彈,造成了何家六口人一死(何思源的小女兒何魯美)五傷的慘劇。」(見何思源:走向民主和進步)
1949年土共解放南京。10月國民政府遷至重慶,李宗仁這位和談期間被拋出來的「代總統」託言就醫,由香港轉赴美國。1965年李宗仁和夫人葉落歸根,回到大陸,1969年病逝。諸人命運選擇,沈崇案已頗見端倪。
我很理解謝泳先生的解密文為何只能拉著魔都市長吳國楨的話指摘這個,論證那個——北平市長何思源、行轅主任李宗仁無論是沈崇案中作為,還是前世今生,都很難被納入謝先生的軌道中,他惟有略過。
即使這樣,《重說沈崇案》亦露出了馬腳——
【平市長何思源對南京中央日報記者稱,他自己年事已長,若在青年,也將參加。】(「我當學生時曾參加過三次大遊行示威運動,遊行示威是青年人的事,我現在年紀大了,游不動了,但是不要怕學生遊行。學生們的熱情發揮出來了,回家吃飯,自然就解決了。」)
何思源此時,與蔣政府抵牾之深,我們宛如親見。何思源深知自己政治不正確,難入法眼;但也不打算改了,終於漸行漸遠。
由此,我們轉回來細看被謝泳先生不由分說捧上神壇並頌之為「真正顯示出了知識分子智慧和人格」的胡、傅二人,不免有新的發現。
熟人網友均知我敬慕陳寅恪先生的學問思想,當陳寅恪被樹立為「自由之精神獨立之思想」的旗幟,並被「獨立自由的知識分子們」大肆發揮時,在下惟有一嘆。陳 先生是獨立自由的知識分子不假,可他活著也絕非在乎虛名之人,去了法國、德國、瑞士、美國,學了8門語言,廣為吸納精研史學,甚至沒混一個「博士」文憑。 有人拚命將陳先生送上神壇,實在是為了送一群人上神壇,這些人資格不夠,唯有陪綁上陳先生了。這和試圖借王實味一人將土共送上永恆的絞架實乃異曲同工,可 王實味為何棄絕了國統區,奔向延安,就要諱若莫深了。王實味若活在今日,這位自動放棄外企高薪願意考研、還是學文學哲學的主兒;對買辦之路毫無興趣、願意 參與左派研討實踐的主兒,怎麼都和張口閉口拿他當招牌的人不是一路的。當然,死人被用作武器,那真是順手極了。
以胡適為例。1929年寫《人權與約法》的胡適可稱為「獨立自由的知識分子」,而1946年沈崇案發時的胡適,實是非同一般的體制內人士,何來獨立,又何來自由?
難怪胡、傅都去了台灣。沈崇案中,他們可比何思源政治上「正確」多了。
【part E:歷史雲深不知處】
清代阮葵生《茶餘客話》:「范文正公微時嘗云:讀書學道,要為宰輔。得時行道,可以活天下之命。不然,時不我予,則當讀黃帝書,深究醫家奧旨,是亦可以治人也。俗云:『不為良相,當為良醫。』」
良相良醫,這是傳統士人多有推崇的情懷。兼及天下或濟世活人——均可有為也。三千年之變局,面對積貧積弱的中國,很多現代知識分子,放棄「良醫」 之夢,試圖救助國人靈魂,亦頗得各中真意。其中之一便是鼎鼎有名的魯迅,當然,非獨他一人如此,譬如說費氏兄弟:費青與費孝通。
費青排行老三,費孝通排行老五,費青長費孝通3歲。兩人都有「哮喘」,人病思醫,先後考入東吳大學醫科讀預科,躬逢北伐、五卅,費青認定「依法治國」,改學法學;費孝通抱著「學好社會學才能救萬人之病」的理想,轉赴燕京大學讀社會學。
提起沈崇案,我之所以拉來1945年12.1慘案並敘,實因兩處:蔣政府粗糙手段、栽贓手段並無長進;兩案法律參與者實高度疊合。
1945年12月1日,軍政當局在聯大師範學院大門前開槍並投擲手榴彈,聯大學生潘琰、李魯連等4人當場死亡,重傷20多人。12月2日聯大教授集會,推選錢端升、周炳琳、費青、燕樹棠、趙鳳喈5位教授組成了法律委員會,並起草了《呈最高法院告訴狀》,準備起訴。此舉得到成都、上海各界紛紛響應後,國民黨特務甚至寄給錢端升一顆子彈。——就是前文認為情報網謠言下作,違反「言論自由」的錢端升教授。
費青的兒子費平成曾寫了一篇不算太長的文章父親費青與叔叔費孝通,但是此文實際上爆出了沈崇案最深不可測的猛料:
【就在這年冬天,北平發生了美國士兵強暴中國女大學生的「沈崇事件」。當時由於我父親思想進步,又在法學界有一定聲望,沈崇的父母就通過袁翰青找到他,希望他能作為此案原告的首席律師出庭辯護。】
而《北京大學四十八教授致美國駐華大使司徒雷登的抗議書》第一個簽名者便是「袁翰青」。這份名錄並非姓名筆畫排序,亦非論資排輩或以聲望排序,第 一個簽名的,實為召起人的可能性極大;袁翰青之女在紀念文中說其父「起草了措辭尖銳的抗暴宣言(《致司徒雷登大使抗議書》)」,可資證明。兩廂對照,原來 他和沈家是認識的。費青同樣在這份抗議書上籤了名,此亦可作費平成敘述的旁證。
文中所言「思想進步,又在法學界有一定聲望」,均和費青在12.1事件中的作為有關。你思想進步不進步,自說自話當不了真;12.1事件一出,全 國民眾自然看在眼裡。可以說,五人法律組聲望正隆。袁翰青是南通人,費青是吳江人,鄉籍不遠,也許袁和費青更為相熟,也許錢端升、周炳琳教授因學運中作為 反而不好出面,袁教授——不,準確說是沈家——找上了費青教授。
沈崇案後來上升為歷史事件,沈家的心曲、意志卻隱於深處。也許歷史向來如此,一嘆。沈家起初不欲拋頭露面是真,隨後出離憤怒亦是真。1947年1 月6日《燕京新聞》的《沈女士訪問記》提到:事發次日,美軍一行人氣勢洶洶來到楊家,要求再度檢查被污情形。楊先生出離憤怒,兩次拒絕,已經做過檢查,緣 何還要檢查?美軍「聲言如不願再度檢查,則美方不負責等語,狀至無禮」。留美多年的楊正清據理力爭。美軍最後才有所收斂。
記者是1947年元旦採訪的,【到目前為止,雖然美方原則上已答應該肇事兇犯由中美雙方審理,但中國方面須派「懂得美國法律之法官與律師」,才答應會審。目前因此等法官與律師尚難找得,故事情一直懸而未決。美方雖聲言可先給予賠款,但楊先生以賠款非大事,中國人被侮辱不是區區美金可以賠償得了,美國臭錢賠不了這無可彌補的損失,必須先嚴懲兇犯,並保證不再有類似事情發生,然後始有賠償。
至於市政府則一直未有正面表示。】
我們可以看出:1)至元旦為止,律師尚沒有找到。2)沈崇表姐夫楊正清(他代表了沈家)態度非常堅決,力主嚴懲兇犯,賠款尚在其次。沈家並不缺錢,沈崇在校從未申請公費,「家裡已有辦法,又何必多此一舉,剝奪了窮苦同學的一部分機會呢?」
即使政府態度曖昧,甚至惡劣,沈家仍堅持為尊嚴而戰。1月4日,沈家以沈崇的名義向北平市地方法院檢察處提起訴訟。
1月5日,胡適給教育部長朱家驊、外交部長王世傑以及傅斯年寫信,信中說,【沈生戚楊君已聘律師,北京大學則請趙鳳喈、燕樹棠諸君任法律顧問,明午會同檢閱案卷。美軍方面似亦明了此事嚴重,故卅日學生遊行,美軍均閉門不出,美軍審判,現尚未定。」】(註:謝泳先生亦用了這段史料)
你再看費平成的敘述,沈家找費青做首席律師,【父親(註:費青)當即應允,並從法律、道德、政治等諸方面作了詳盡的分析,商定了應付的對策。但由於國民黨當局的一再阻饒和胡適之流在法學界所搞的陰謀詭計,致使此案未能公開審理。】
——其中顯然別有內情。而且,問題太大了,費平成的敘述不啻於一顆炸彈:胡適在沈崇案中立場、作為必須重新審視。
從沈崇案發至12.30遊行,媒體、學生們、高校領導們、何思源、李宗仁各路角色均各有發力,這是沈崇案的上半場;而沈崇案的下半場,胡適實為中心要角。
這也難怪。沈崇案關涉部門,對內,教育部是一線陣地;對外,外交部需有所交涉。1938-1942年的駐美大使,此時的北大校長,更兼沈崇亦是北大學生——歷史的閃光燈不免要聚焦在胡適身上。
另一場大幕拉開了。
【part F:過河卒子(上)】
「有人辭官歸故里,有人星夜趕科場。」古往今來幾千年,這句話太有味道。1946年7月5日,胡適坐船抵達上海。7月11日晚,李公僕被特務暗 殺。7月15日,聞一多在悼念李公朴先生大會上,發表了著名的《最後一次的演講》,當天下午散會後,聞一多與長子聞立鶴一併被槍擊,聞一多死亡,聞立鶴身 負重傷。聞一多和胡適曾為新月同仁,不知胡適知聞此事,內心深處作何感想。
7月17日,胡適抵平前日,《大公報》發表了【中央社 本報訊】「胡適博士去年八月在紐約曾有一電致毛澤東,特附志於次,以見其對國事之主張」。毛澤東1945年曾托傅斯年轉達問候,胡適1945年8月已致電回復。如今在「中央社」特為發表,實則已經「站隊」完畢了。其電云:
【適陳述鄙見,以為中共領袖諸公今日宜審察世界形勢,愛惜中國前途,努力忘卻過去,瞻望將來,痛下決心,放棄武力,準備為中國建立一個不靠武裝的第二大政黨。公等若能有此決心,則國內十八年之糾紛一朝解決,而公等二十餘年之努力皆可不致因內戰而完全消滅。……中共今日已成為第二大黨,若能持之以耐心毅力,將來和平發展,前途未可限量。萬萬不可以小不忍而自致毀滅。】
這是十足的中央腔,而非第三種聲音。第三種聲音好歹會講雙方一致裁軍、軍隊國家化、組成聯合政府云云。
胡適抗戰中擔任駐美大使,頗有苦勞,抗戰勝利後又以中華民國首席代表的身份參加聯合國制憲,躊躇滿志中,「建設」之心昂揚,也很正常。1945年 7月,傅斯年去了次延安,毛澤東贊他五四所為,傅回復說,「我們是陳勝吳廣,你們才是劉邦項羽」——更有趣的是傅斯年求字,毛澤東「今日聞陳勝、吳廣之 說,未免過謙,故述唐人詩以廣之」,給他題了一幅唐人章碣的《焚書坑》,其中名句即「劉項原來不讀書」。同去的黃炎培回來對中共大為折服,興奮地寫了一本 《延安歸來》;傅斯年則觀感非常不好,無疑也傳導到了胡適。胡適的回電,亦有割裂之心,更不用說第二次特為發表了。
此年11月9日,朱家驊致胡適電,「國大決如期開會,盼兄能來參加。想雪艇(註:王世傑)、孟真(註:傅斯年)、全文兄亦必盼望也。」人以類聚,誠不我虛。沈崇案要角都是一個圈子的。
北大法學院院長周炳琳,同日特意寫了封信相勸:「此時赴會,是否為賢智之舉動,以為尚值得考慮一番。撇開此舉之政治關係不談——先生對於現實政治之看法,琳絕對尊重,——單講校務,此時可以說尚未正式上課,事甚繁亂,局面未趨穩定。我們希望校長在此坐鎮,事來重心有托。先生能否考慮遲兩周,俟會真能開成再去?不是杞人憂天,一年余昆明歷次事件之經驗已使人成了驚弓之鳥。」
看官們可以看出,無論是朱還是周,對於國大能不能開成,心裡都是沒底的。蔣介石拉攏張君勱的民社黨,民社黨反出民盟,擺了土共和民盟一道;土共和 民盟斷然拒絕如此「偽國大」,下面劇情如何上演,尚是未知之數。周炳琳,這位1925年入黨的老國民黨員,亦得到國大邀請;顯然,昆明歷次事件很讓他寒 心,遂拒絕了。寫給胡適的信很見朋友拳拳之心——就算你非要去,不妨以北大校務拖一段時間,看看進展再說為好。
郎心似鐵,已不可追。胡適開幕式便即出席,這屆國大是屬於花瓶和樣板的,他本就是國大的中心人物、主要演員。「做了過河卒子,只有拚命向前」,如此言志,一嘆。
12月24日沈崇案發。北大來電,請胡適速歸。胡適沉醉於制憲,12月30日下午方抵達北平;周炳琳幾月前「希望校長在此坐鎮,事來重心有托」竟 似反讖,北大群龍無首,亦分裂為兩派。據第三種聲音《觀察》第21期報道,他「從西苑下了飛機,看著一路上學生寫的標語回來後,立刻就發表談話講:『這是一個法律問題,不是一個政治問題』」,「學生應當憤慨,可以開會遊行,但是不可以罷課,因為今年的開課本來就晚,再一罷課學業太荒廢了。」可是不罷課何以能遊行?何況罷課本就是1日計劃,同一篇報道里,學生自知「罷課是我們寶貴的武器,用過了又收藏起來」;三十一日,北平各大學又複課了。這能荒廢多少學業?
對於胡、傅兩人口口聲聲的「法律問題」,吳世昌——這位1946年2月和傅斯年聯名反對蘇軍滯留東北的知識分子在《觀察》雜誌《論美軍事件》一文中說得最 好,【至於這個案件本身,胡適之、傅孟真諸先生指為是法律問題,而非政治或外交問題,因此附和者甚多。此種看法也不能令人滿意。如果是美國內軍人侮辱華僑女子,或美軍在華強姦美籍女子,或中國軍人強姦中國女子,則是法律問題, 今此事由於美軍在非戰時留駐中國,才能發生。美軍留華,至多只能說是政府的政策,試問根據中國或美國那一條法律,美軍可以駐華?政策不能等於法律,美總統 的聲明亦不等於法律,這是最明白不過的。如果說美軍駐華系根據條約,則中國人民始終未見政府公布此項條約,因此亦無從知道這批暴行疊出的美軍得駐到何年何 月。如確有條約,則已牽涉外交,也已非純粹法律問題。此事既由政策(或外交)所造成,則顯然不僅是一個法律問題。其次,認此事為法律問題的胡傅諸先生,也承認學生所提四項要求是對的,且極同情憤慨。只不同意其遊行示威,並勸學生不要由美軍暴行聯想到美軍留華問題。假 定這四項要求是對的,則此點即已足夠證明這不是純粹法律問題。因為如果是法律問題,則只要懲凶、賠償已夠,任何一國的法律,不會把罪犯處刑以後,還要他及 其所團體的別人道歉及保證以後再不犯罪。照一般法律的慣例,法庭的判例,也不一定要求一個犯強姦罪者處刑後再賠償。所以既承認要求道歉保證是對的,亦即不 可避免的默認這不是純粹的法律問題。何況還同情憤慨!如果一定要斷章取義,認為強姦案本身是法律 問題,則一個社會學家也可說這是社會問題,一個心理學家也可說強姦案是變態心理學問題,一個醫生也可說這是生理問題,一個宗教家也可說這是道德問題,如果 這個美兵討不起老婆,一個經濟學者也可說這是經濟問題。我覺得這樣斷章取義的看法是不合理的,至於因美軍駐華而發生此案,教人不要聯想到美軍駐華這問題的根源,也是不可能的。】(註:謝泳提及並引用過此文不同段落)
吳世昌,紅學家,1984年電視劇《紅樓夢》的顧問。——今天非法、經系的文科學者大多安生呆在書齋里,或者盤算同一個計劃書能拉到幾筆基金;而 在民國,這樣的人物卻被時勢逼得寫社論,發籤名。偌大中國放不下一張安靜的書桌,實在是當日情狀。吳世昌此時的言論比胡適更近乎「獨立自由知識分子」的立 場,其實但凡有常識的百姓,也會把「法律問題非政治問題」的說法視為「掩耳盜鈴」。
體制外人士一般從道理、感情透視事情,自然不屑「掩耳盜鈴」的把戲,但凡體制內人物,就知道「法律問題非政治問題」自有無窮奧秘。事情鬧到這麼 大,民怨不平,得找個通口,法律問題,已劇透了程序表演套路;而「非政治問題」,沈崇案是孤立的個人行為,不能傷及「美軍駐華」政策,破壞中美邦交。—— 說白了,蔣政府還要倚仗人家安內呢。這就定下策略和界限了。何思源還想過讓學生做政府的後盾,試圖從美國那裡找回點權益,這是多麼政治不正確啊,哪裡顧及 了中央政府(蔣政權)的利益?!
胡適在南方呆了50天,一回北平,「中央及地方政府便不能不把這個重載壓倒他的頭上來。外交部教育部都和他取得最密切的聯繫,希望他能貢獻意見。」外交部長王世傑、教育部長朱家驊,都是他的熟友。
沈崇案發,外交部的眉頭馬上一皺,棘手麻煩,如何是好?他們只願地方政府和教育部儘快擺平一切,勿使友邦驚詫。12月30日,外交部致電北平市政府,「平美軍強姦北大女生案尚待迅速妥善解決」。次日,王世傑致電胡適,「姦汙中國女生案究竟真相如何?有無強姦情形?盼即密示。」
教育部則憂慮學生動態,倘若能安撫下來,那自然上上大吉。1月2日,朱家驊致電胡適,「此次平市美兵姦汙女生事,本部極關注,究竟當時實情如何,該女家庭有何意見表示,以及近來學生情緒如何,凡此種種,亟待明了,以備參考。務請以最迅速方法,妥為調查明確。」
你看,教育部想減弱學潮壓力,外交部便要多承擔些;外交部希望少勞動友邦,少些麻煩交涉,自己省事,教育部那邊面對學潮,便要吃緊了。1月4日,王世傑在日記里抱怨「美兵在平強姦北大女士沈崇」,「朱騮先(註:朱家驊)復不肯以教育部長資格作任何糾正之表示。予乃商由行政院發表一通令糾正之。」
蔣介石的確特別需要胡適,他的手腕一向太過粗糙了。之前危機公關失敗連著失敗,胡適極有政治覺悟,深諳中央之心(不會像何思源那樣越線);外交部 教育部頗可居間潤滑,且還願意干臟活累活;胡博士青年之友的形象到底別有一種魔力。此時,胡適就是「極不妙的時候」出現的——合適的問題解決專家。
沈崇案之所以「起碼」成為一個法律問題,和沈家的堅決也是分不開的。1月4日,沈家起訴。——而國民政府的對策無疑是使之「僅僅」成為一個法律問題,那就走走流程好了。
同日,國民政府行政院訓令教育部及各地軍政機關,負責控御各地學生對北平沈崇事件的抗議行動,電稱:「此事為該犯事美兵之私人行為,犯事者自應受法律制裁。至中美兩國間之友誼,自不應因此而受損害,任何人亦不應以此種私人行為為借口,而有損侮我友邦或友邦人民之行動。各學校當局及地方行政機關,務各本此旨,負責勸導,遇有可能越軌行為,並應負責阻止為要。除分電各省市政府外,合亟令仰遵照並轉飭遵照,此令,院長:宋子文。」
——這就是性質確定、評價確定、基調確定的足本劇透了。
外交部長王世傑覺得教育部長朱家驊未盡責任,無非人心不足,只恨不能一身輕鬆。實際上,朱家驊堪稱一位成熟的「講政治的」很有先機洞見的黨國幹部:12月31日,國民黨政府教育部致電胡適、梅貽琦等人:「平市美軍侮辱女生之事系違警刑事案件,自應聽由法律解決。現聞有人假此鼓動風潮,未免太無意識,貽笑中外,應速設法勸阻,並整飭風紀為要。」
元旦,因美方那邊苛刻要求以及國府微妙立場,沈家尚未尋得相宜律師。
據費平成敘述,沈家經袁翰青找到費青,費青慨然答允。1月4日,沈家向北平法院起訴。
1月5日,胡適知會朱家驊、王世傑、傅斯年三人,「沈生戚楊君已聘律師,北京大學則請趙鳳喈、燕樹棠諸君任法律顧問,明午會同檢閱案卷。」
仔細研讀,不由慨嘆胡適極傾全才,這位公關專家果然高明。沈家所聘律師,捍衛沈家利益,媒體再跟進,沸沸揚揚,國府壓力驟增,國府劇本也許亦要落 空;官方想要有所控制,自然要換上「自己人」。可是風頭浪尖,一味硬來,後果不可逆料。胡適以北大校長之姿,堂堂正正出面,「政府幫助受害人,學校也想盡方法幫助受害人。我們學校的法律系刑事人才都全部請出來,地方法院亦然,對於受害人能給她多大的幫助就給她多大的幫助。」——這就義正詞嚴,勝利轉進,煞是好看。
12.1五人法律組,費青已被沈家聘請。現任法學院院長——周炳琳,這位12.1事件上書的主要起草者,卻被摒除在外。和沈家多少有舊的錢端升,亦被摒除在外。
1947年1月6日,胡適主持召開北大第28次行政會議,議決聘請燕樹棠、趙鳳喈、 蔡樞衡、李士彤、費青、紀元等六人為法律顧問委員會委員,負責代被害人搜集法律證據。12.1五人法律組,這次重用了其中之二:法律系原系主任燕樹棠(謝 先生史料雲「燕樹棠就對學生的抗暴運動不理解」);趙鳳喈。費青身份不明,倘若是原告律師,實也無法去掉;恰好費青亦是北大教授,這就含糊「會同」「一統 」了。
沈家為尊嚴而戰的意志,實堪敬重。窮苦的受害人在「金錢贖買」及「權勢冷麵」的雙重夾擊下,經常不得不委屈妥協。沈家世家大族,此次純為尊嚴理念、公道是非而來,志剛義純,頗難打發。楊正清態度一貫堅決;「受害人之父沈劭已來平,要求由我法院審判一部,報界亦作此盲目主張,奸黨更在伺機煽動,本府正與黨、團、軍各方合力預防不良演變」(見何思源1月14日《市府函電》);就連沈崇亦對記者表示,「如審判時,彼之二監護人楊正清及胡適可陪伴出庭,彼亦願出庭。」記者以此語採訪胡適,胡適的回復亦慈意動人,「對於女家,很多的長輩跟我都是熟人,我看她亦如後輩,當然要負責的。如果她願意我陪她出庭,我當然願意的。」
然而只看人的場面話,是看不出複雜人心的。
【part G: 過河卒子(中)】
胡適是一個胸有城府的人,是穩健、有大局觀、能做事的人——體制內建設,極需要這樣的人。當然,單以朋友論,倘若你做了瞿秋白、方誌敏,遺稿遺書 得去託付魯迅,找他是不行的。徐志摩和他交情親厚,人所盡知。徐志摩死後,陸小曼窮力整理,四處奔波,要為徐志摩出一套《志摩全集》,至1935年10 月,十卷大致編好,良友趙家璧亦頗下功夫,此事大功將成。胡適赴滬,陸小曼本想請其作序,胡適說良友沒商務好,商務是大社;並願預支版稅2000元。經濟 緊張的陸小曼遂和商務簽了合同,結果商務就干晾起來了,陸小曼頗為後悔,鬱郁不已。1946年她和趙家璧合作出版了《志摩日記》,《志摩全集》的夢一生未 竟,遺憾終生。第一部《徐志摩全集》(台灣版)卻是張幼儀(徐志摩原配,7年後離異)在1969年策划出版的。一嘆。
沈家與胡適不過有些中間熟人,論親厚又哪能和徐志摩相比。當你的利益和國家機器間歧異很大時,一個體制內的主流人士能幫你的,到底有限。那些被侮 辱的被傷害的被犧牲的,求告無門或不為人知時,魯迅的意義就彰顯出來了。他好歹敢收留你,為你真誠吶喊。尋常人輕易樂道魯迅無建設性,其草率武斷亦在於 此。且不說長遠的建設性和時代的切入深度,最起碼,胡適有胡適的建設性,魯迅有魯迅的建設性。
法律顧問委員會六人中,費青排在第五,顯見位置邊緣。最終擔任訴訟代理人的卻是趙鳳喈、李士彤兩位。第六位「紀元」的身份尤為特別——
據報紙消息,「四日中午胡校長邀請法律系專家舉行會議,出席的有燕樹棠、李士彤、費青、蔡樞衡、趙鳳喈、組織顧問委員會,推定趙鳳喈及李士彤為代表顧問律師,同時向地方法院檢查處聲訴,由紀元首席檢查官進行偵查,在四日至五日內,將所有人證物證進行詢問一過,對於沈女士的口供亦重行為縝密的補充。市府外事處長左明徹女士始終參與其事,以便向美方進行交涉。」
至此,沈家的律師已被名曰北大法律援助的官方律師取代。費青覺得國府和胡適玩了些「陰謀詭計」,亦不算無因。
1月間胡適曾寫信給傅斯年,【今送上地方法院檢查官紀元偵審此案華方證人的記錄一冊,乞留研討。已另送一冊與騮先(註:朱家驊)及雪艇(註:王世傑)。
回來後,始知證件太不全,故組織法律委員會,力勸被害人及其監護人,使其受中美雙方偵查檢驗……】
胡、傅牽涉本案之深,足資印證。這個四人團體在沈崇案中發揮了重要角色。楊正清曾經堅決拒絕過美方再次檢驗的要求,這次由胡適斡旋,沈崇接受了美 方軍醫的檢驗。「為了擴大人證與物證,沈女士向法律顧問會提出了自白書,同時又發現了兩腿有傷痕五處。當時因為不願公開,自己不願聲張,官方亦未注意。五 日下午三時由市府外事處左女士(註:處長左明徹)會同美國軍醫克拉克檢驗,傷痕已褪為二處,自白書已寫三千餘字,供法院參考,不對外公開。」
朱家驊曾經知會胡適,讓他將沈崇留在北平,以擊碎種種傳言。胡適照辦,亦巧妙借媒體有所澄清,「第一是這女孩子絕對沒有離平,第二是絕對沒有拘禁,刑調或有強迫她的行為。」「我每天都與沈小姐及其家屬接觸,這話絕不可靠。」
胡適充分發揮了身份所長,居間潤滑,很博沈家的信賴,和媒體的互動亦更見友善。「紀元」進入法律委員會,說明了國府對於過程的全面操控,當然,沈家多半也會因此抱以希望。國家終於出面討公道了——雖然他們未必懂得「法律問題非政治問題」的真要。
這場審訊中美實際上已有所溝通了——雙方達成的共識大抵是:由美軍軍事法庭處理;速戰速決。
12月31日,蔣介石「晚宴馬歇爾特使,蓋為其生日賀也。繼對共黨籍美軍污辱北大女生案所激起各地之學潮,研究弭平辦法。」
1月2日,美駐華大使司徒雷登「謁蔣主席,談話集中於北平美軍強姦女生事件。」司徒雷登自述,「因聽聞美軍駐華北陸戰隊當局在從中國方面獲取所謂北平強姦 案的有關調查情況時遇到了困難,我親自將此事告知了委員長,他馬上下令北平地方當局加速調查並使陸戰隊可以即時獲得調查的一切有關情況。」
1月2日,巴特沃斯代表司徒雷登向示威學生宣讀如下聲明:「關於北平事件,北平陸戰隊當局正進行徹底調查,調查若顯示確有犯罪行為,則當依照美國的軍事慣例,儘快舉行軍法審判。我們正跟進此案,並將按照公正和公平的民主程序儘快處理。」
1月3日,蔣介石「晚課後,接見美國海軍陸戰隊何華德司令,何氏蓋應馬歇爾特使電召,來京就北平美兵肇事案有所報告。」
特使馬歇爾「電令平津美軍司令哈瓦德將軍,飛京報告詳情,哈氏將該案徹查完竣後,定今(3)日晨專機飛京,謁馬帥及司徒大使,面呈一切。」
1月4日,朱家驊 「訪晤司徒雷登大使」。
根據《處理在華美軍人員刑事案件條例》,1月10日,美軍事法官會見中方有關官員及中方證人,宣布「(甲)此案將由檢察官起訴,依美海軍法規定程序審判,受害人僅以證人身份出庭,其法律顧問依法不得在法庭發言,但其意見當予研究;(乙)公開審理,惟限於法庭席數,旁聽人數須加限制;(丙)審判終結後,被告罪行不成立部分將公開通知,至既定罪行之判決,須俟較高當局復判後始能公布。」
官方律師取代了沈家律師,其實,官方律師趙鳳喈及李士彤兩人,也不過是個擺設。受害人也不過徒具 「證人」的身份。沈家一直想爭取的可是——由北平地方法院審判此案!哪怕開一個先例也好。可是他們的願望,到底落空了。
1月17日,沈崇案由美方正式開庭,中方「列席有何市長、胡適校長、左明徹處長(市府外事處)、行轅呂實東秘書、警局外事科長夏昭楹、外交部張述先主任,紀元檢察官」,沈的父親沈劭、表姐夫楊正清、法律顧問趙鳳喈、李士彤等。
謝泳先生自可以強調「胡適」列席旁聽,可是費平成所敘「未公開審理」大約更近於百姓的定義。這哪裡是普通人可去的。國府代表一眾人不過是「列席旁聽」而已。
1月22日,美軍法庭審判長宣布,皮爾遜應判為強姦已遂罪。檢察官接著宣布,「本案結束,至刑狀尚俟呈轉華盛頓海軍部長核定後宣布。」
2月1日,美軍法庭宣布另一美兵普利查德之幫凶罪名成立。
——程序再逼真,不過混時間。所謂「中國審判」,不過是美軍事法庭遠東小分部初級法庭的審判而已。確切說,「中方審判」,就沈崇案而言,——從來沒有發生過。倘若說沈崇案有所謂「真相」,這才是最令人恥辱悲憤的「真相」。
中美多次磋商,達成的默契應還有一項:皮爾遜有罪。因為這近乎蔣政府最後一塊遮羞布了。中方對學運、遊行多有遏制鎮壓;沈崇案最終仍然交付美軍法庭審判; 沈崇是孤立事件,皮爾遜是個人行為,和美軍駐華毫無聯繫。國格早已交付,對美方不可不謂溫柔周到,美方只需做到一條:就沈崇這一「孤立」的事件好歹給予沈 崇公道。沒有這塊遮羞布,蔣政府何以安內?何以堵天下悠悠眾口?
就「紀元」首席檢察官的加入可見,國府對於結果多有預期,或曰志在必得。當日報紙看得透徹,【這個「民族受辱案」的前途,據一些關係方面的觀察, 在震動了全國以後,再想「大事化小小事化無」是不可能了,中國當局對統治下的各地都用「不干涉示威遊行」的原則來應付,所以,可以作如下的推測:
(一)法律的手續求其嚴密,北大的法律系的教授是全國最有地位的,燕樹棠是刑法的起草者,這個顧問團是不該「敗訴」的。又加之以地方法院首席檢察官紀元氏開了偵查庭,以正式的法律文件,為人民向美軍方提出其一點法律上的證件。這樣,用一句的官方的話,「美軍暴行現不能無罪!」】
於是,審判剛結束,列席的胡適等人即「互相握手,對本案勝訴,至表欣慰」,胡適稱:「足證此案判決極為公正。」何思源市長亦表態,「美國乃法治國家,必能依法處理,不稍偏袒。」
他們樂觀得太早了。胡適在沈崇案中,傾盡全力,亦傾盡一位校長之於信賴他的學生、一位有過輝煌既往的導師之於一代青年人的全部信用,他說服了憤怒 堅決的沈家,讓他們妥協接受美軍法庭——他所能保證的,便是起碼會有一個好結局。國府亦把全國最優秀的法律系、北平法院首席檢查官的信用押上——本質上, 蔣政府押上了已經廣受質疑也因此更為貴重的殘餘信用。他們胸有成竹,這幕戲劇本早已寫好,之所以押重注,就是來打翻身仗的。
3月3日,劇情看似很遵照劇本的設計:陸戰隊第一師司令何華德已核准軍事法庭對皮爾遜的判決,判處皮爾遜徒刑15年,普利查德處監禁勞役10個月,皮爾遜開除海軍軍籍——初級、中級通關,只欠美國海軍部的最後核定了。
然而,美方從未矜重過蔣政府畢恭畢敬妥協背後的慘重代價,也並不覺得需要領情。馬歇爾2月致國務院報告書寫得清楚:【中共是最直言不諱反美的,即使(國民)政府當中也存在反美情緒,只是沒有宣洩出來罷了。這僅僅是因為他們仍然希望美國的支持能維持現政權的現狀。中國官方把現有的弊病歸罪於美國的干涉而不是管理失當的傾向日益明顯。中國的排外主義難以評估,但它一直存在著,而且正如過去多次發生過的那樣,……目前,美國在中國處於有利的地位,但不可能一勞永逸,我們不能僅僅因為中國的現政權是反共的,就認定它是親美的。並讓這種想法綁住我們的手腳。」】美國人的腦筋太清晰了:你是為了你自己而已——我幹嘛要考慮到你的處境——勢均力敵、兩敗俱傷的內戰才最好看……
4月8日,楊正清致函何思源,「東單案已判勝訴多時,美方曾書面答覆貴市府承認四項,而事隔多日,對於道歉賠償迄今尚未履行。懇請貴市府致美總領事備忘錄代為催促。」沈家著急了,道歉要等到啥時候?
然後,他們等到了最壞的結果:美聯社6月17日消息,「美國軍事法庭總檢察長宣布:所控罪狀不能成立,俟由海軍部長核准後該被告即可恢復原職。
胡適對此事反應激烈,亦在情理之中。他這個差一點就成功的斡旋者,失去的太多了。他有何面目見信賴過他的沈家?如何面對知識界的輿情指責?更不用說,他於青年人的號召力——魔力消失了。青年人冷靜地審視他,激烈地批評他。
而黨國政府又一次被傲慢的莫測的大佬耍了一道,驚詫之餘,退無可退,唯有懇請大佬給予解釋。大佬「複核ing」、「尚未有所決定」語焉不詳就消去了蔣政府羸弱的抗議。
試探之後,始有切實的殘酷:8月11日,海軍部長福萊斯特終於正式宣布,該案證據不足,原判決無效並恢復被告職務。胡適幾個月前對國內媒體侃侃而 談美陸戰隊的聲明很「切實」,他這時急得跳腳,報應來得實在太快了。王世傑急請何思源和胡適找出「美軍事法庭對本案判決書檢寄備用」,這才發現,美國從頭到尾都沒有給中方一份書面的文件——誰讓你自甘「旁聽」!何思源非常沮喪,「查該案美方在平組織之軍事法庭,當時僅宣告美兵皮爾遜強姦罪成立,據稱須俟核准後始能宣布所判刑期,嗣以美海軍撤退,該案判決書迄未交到。至該案情形,歷經本府詳報,並由胡校長報告,此外並無其他材料可供參考。」
說白了,美國永遠不可能因為你出讓的利益感謝你的溫順。他只會睥睨你。可惜,蔣政府好像一直不明白這個道理。上了一當又一當,永還有下一當。外交部長王世傑,膽子堪比兔子,胡適去旁聽此人作為好友如此勸諫,「報載兄對美兵案,準備出庭作證,未知確否?美方刻正羞憤同深,兄之地位或未便如此。 」骨頭軟到這等不堪地步,胡適亦看不過眼了,「弟無作證人資格,僅出庭觀審而已」。之前,蔣政府承認外蒙獨立,宋子文一路談下來,怕青史留名,到底辭職躲 了簽字。這位仁兄,就此簽下了自己的大名。王世傑的「膽識」,讓人非常理解建國后土共為何要對外交部全面換芯,放棄一些諳熟「國際接軌」的老人——陳毅當 外交部長,1965年面對唧唧歪歪不懷好意的外媒,擲地有聲,「我們等候美帝國主義打進來,已經等了十六年。我的頭髮都等白了。或許我沒有這種幸運能看到美帝國主義打進中國,我的兒子會看到,他們也會堅決打下去。」兩相對照,天上人間!(見記陳毅同志舉行的一次中外記者招待會)
鑒於沈崇案伊始,簡單粗暴卻未能禁媒體之口——法庭階段,國府對於媒體的控制就更為仔細了。只有9名記者獲許旁聽,還都是《中央日報》等黨報背景 的,「並另規定統一發布新聞辦法及懲處辦法。」2月28日,《新華日報》被查封;3月1日,《民主報》被查封,3月2日,《群眾》被查封;5月24日, 《文匯報》、《聯合晚報》、《新民報》晚刊亦被查封。……
畢竟,很多事情,只需要常識就可以做出比黨國精英們更準確的判斷。《觀察》(1卷21期)對於「法律問題」的走向,便準確指出,固然似乎有默契的劇本,人家也可能涮你,不按劇本行牌,另有一種可能:
【(二)可是美軍在中國的法律地位太優越了,一九四三年的中美協定中,中國自己沒有為自己想過。所以美方在「法律第一」的原則下,可以無視證件,為白種人保持面子。(看了日本的戰犯審問,中國戰勝國的地位就可以知道了。」】
「前途茫茫」——記者喟嘆,他補敘了一件事,「當各校遊行時,我們中華民國的領空上有三架美機追蹤著隊伍飛,以示大美威嚴,這是『領土完整主權獨立』的國家所能容許的么?」——好吧,沈崇案是一個法律非政治問題;然而事實雄辯地證明,「所謂法律解決也者,法律也是一個政治問題」,政治搞不定,法律甚至爭取不到一個「個別的」「孤立的」公道!這是沈崇案的最後結局。
8月30日出版的《觀察》(註:3卷1期,謝泳教授引錯了,不是「3卷3期」),費青寫了一篇《皮爾遜強姦案翻案事答問》,冷靜而悲憤地戳穿了這個把戲的門道,慨嘆希望如泡沫,盡付東流。
「依據美國原先的法律,則軍事法庭的判決,本來需得經過法定上級長官——如海軍部長——的覆核(review),才能生效。覆核的結果可能是對於原判的核准或不準……」
從頭到尾,這都是美國法律架構里發生的故事,【終局判決只有「不當」而不能說「違法」】。
「現在對於皮爾遜一案,除非美國海軍部隊覆核結果是發還更審,我國縱提抗議,將不能發生法律上影響。」
費教授說得明白,國府此時的抗議,不過是演給民眾看的。夫復何言?!
費青加了個頗有意味的「前注」,編輯約稿時,他正巧和學生甲、乙討論此案。甲是學法律的,乙是學政治的,遂採用了對話體。費青在文中亦點得明白,「法律的目的,本來是為了人間的公道,公道既是人間經營共同生活中的一個要素,所以法律也是人類世界中一種不可或缺的制度,可是它整合其他任何種制度一樣,還得靠人來運用,運用得不當,它就無從實現它原有的目的。」單純從「法律問題」解決此事,是註定要失敗的;美方如此蠻霸,亦犧牲了法律的原有價值。
末尾,學生乙問:自由主義原是以法律上的公道為起碼條件,現在美國連這點公道都不再想維護,他怎樣還能舉起自由主義做號召呢?
費青回復:我們還是「反躬自省」吧。「今天的中國國內……哪裡尋得到一點公道?自己對自己人都沒有公道,我們還能希望人家以公道相待么?」
沈崇案初審至終決期間,「1947年2月17日夜」,國府「在北平以戶口大檢查為名,對愛國學生和進步人士突然施行大逮捕。被逮捕的愛國學生和進 步人士達一兩千人。」費氏兄弟(費青、費孝通)聞知此事,率先簽名並發起了《保障人權公開抗議宣言》,北大清華教授錢端升、潘光旦、許德珩、朱自清、陳寅恪、張奚若、湯用彤等十多人也簽了名。
3月29日,北大舉行紀念黃花崗烈士講演大會,沙灘一帶宣布戒嚴,軍警5000人駐守北大,紅樓對面架起機槍,鐵甲車亦在附近巡查。許德珩、袁翰 青、樊弘毅然赴會演講;北平警備司令陳繼承聲稱要做「關麟征第二」(昆明12.1事件的責任人),國民黨北平市黨部主任委員吳鑄人亦以殺人威脅,輿論嘩 然。
5月,學生遊行,是為「反內戰、反飢餓、反暴行」——民生多艱,怒怨四起。5月20日,南京、上海、蘇州、杭州地區16所大專院校學生6000人在南京組成請願團,遭到軍警鎮壓。是為「5.20」慘案。
5、6月間,解放軍曾進駐開封,又復撤出。美蔣飛機遂濫炸開封城,死傷嚴重。北京大學河南籍同學在民主廣場舉行開封死亡同鄉追悼大會,許德珩到場寫了如此輓聯:
【人民何辜,遭此荼毒,時日曷喪,及汝偕亡。】(註:蔣政府欠河南人民的血債太多了,嘆)
——這已經是末日場景。極像魯迅在《野草》中預言,【地火在地下運行,奔突;熔岩一旦噴出,將燒盡一切野草,以及喬木,於是並且無可朽腐。
但我坦然,欣然。我將大笑,我將歌唱。
天地有如此靜穆,我不能大笑而且歌唱。天地即不如此靜穆,我或者也將不能。我以這一叢野草,在明與暗,生與死,過去與未來之際,獻於友與仇,人與獸,愛者與不愛者之前作證。
為我自己,為友與仇,人與獸,愛者與不愛者,我希望這野草的朽腐,火速到來。要不然,我先就未曾生存,這實在比死亡與朽腐更其不幸。】
至此,歷史潮流浩浩蕩蕩,不可遏制。蔣政權的喪鐘,倒計時ing……
【part H:過河卒子(下)】
假若重新返回1946年12月30日——
剛下飛機的胡適校長尚志得意滿,躊躇滿志:
「這是一個法律問題,希望能夠早日得到合理合法解決。……這是東方特殊的道德問題,國人當然同具憤慨。學生間的開會遊行,亦屬理之常情,但不可罷課,希望能即日恢復,免廢學業。」
至於美軍退出中國的口號,「這是一個政治問題,也是一個老口號,在這次事件以前就有的,只要美軍在中國一天,這口號就存在一天。」
此案是孤立的個人行為,「美陸戰隊對這件事的聲明,我以為很切實。」
——《新華日報》形容這是「狐狸的同情」,看官們不妨個人定奪。
傅斯年1月4日接受聯合社訪問,「准許美軍留華,完全為中國政府之政策問題,學生倘不滿此項政策,盡可向政府請願,16個月以前,美軍曾與中國軍 隊並肩對共同之敵人作戰。近10個月來,美軍且協助中國政府遣送日俘回國,此種任務尚未終了,中國境內尚有大批日兵,迄未解除武裝。須知中國現尚有另一大陸國之大批軍隊,未得中國政府許可而駐紮境內,中國智識階級對於國際政治應具遠大眼光,並須認識中國不能在國際間孤立雲。」
謝教授的曼妙靈感之一,比如說因東方特別道德而興有的特別性心理,才導致中國人抗議,大約得自胡適此處。國粉們樂於糾纏的「蘇軍呢蘇軍呢」,大約亦得自傅斯年,no——更早,得自於美軍犯事,蔣政府卻驅人吶喊的「抗議蘇俄」……幾十年過去了,形散神不散,是之謂也。謝泳讚美胡、傅「真正顯示出了知識分子智慧和人格」,那簡直是一定的。
二戰中,美英為爭取蘇聯對日作戰,不惜出讓中國重大權益,如:大連港國際化,保證蘇聯在這個港口的優越權益,並恢復租借旅順港為蘇聯海軍基地;設 立中蘇合營公司,對中東鐵路(滿洲里到長春)和南滿鐵路(長春到大連)(兩條鐵路合稱中國長春鐵路,簡稱中長路)實行共管,並保證蘇聯的優越權益;維持外 蒙古現狀(即蒙古人民共和國名義上的獨立)。
1945年7月初,蔣政府和蘇聯談判,因內戰需要,有求於蘇,承認了雅爾塔協定預定給予蘇方的那些權益。8月14日簽訂了《中蘇友好同盟條約》,同時簽訂了關於中國長春鐵路、大連、旅順口的協定,關於蘇軍總司令與中國行政當局關係的協定。
1946年2月11日,部分雅爾塔協定公之於世。2月13日,王芸生在《大公報》發布社評,「現在秘密宣布了,人們讀了這個協定,尤其是中國人讀 了這個協定,不能無所感慨。未經徵得中國的同意,而三巨頭就如此決定了,不啻代為主持,這可見中國是處於受支配受處分的地位。」
2月22日,重慶學生大遊行。2月22日,傅斯年、吳世昌等文化界名流聯名撰文,抗議蘇軍久滯東北,英美亦頗有共同託管的私心:「中國在反侵略戰 爭中,抗戰的時間最久,所受的損害最重,不意美蘇英三國竟訂立這樣的秘密協定,侵犯他們盟邦中國的領土主權,破壞了自華盛頓九國公約以迄開羅會議尊重中國 領土主權的莊嚴諾言。這一秘密協定,違背了聯合國共同作戰的理想和目標,開創了今後強力政治秘密外交的惡例,影響所及,足以破壞今後世界的和平,重踏人類 罪惡的覆轍。這一秘密協定,實為近代外交史上最失道義的一個記錄。」
但凡學生運動難免有種種插曲,1999年抗議遊行,麥當勞和肯德基多少有被砸的,也有店家趕緊出言聲明——自己並非美國店,以免玻璃受損。2月 22日,重慶《新華日報》被搗毀,合眾社報道:「搗毀事件發生於遊行經過二十分鐘以後」,想似有人很有些順勢而為的小九九。2月22日,周恩來就此召開新 聞發布會,表示「學生遊行,表示愛國熱忱,吾人極感佩」,「應該把學生的愛國運動與特工人員有組織有計劃的陰謀行動分開。特工人員利用學生遊行機會,搗毀 新華日報,這是企圖嫁禍於學生。我們懂得隨時在製造陰謀的是特工的頭子,與純潔的學生無關。」2月27日,時任國府中宣部部長的吳國楨表示,「政府從未協 助或組織學生之遊行,相反的事實,政府曾用各種方法,予以勸阻。」
蘇聯原定於1945年12月3日從東北撤軍,國府擔心蘇聯撤軍後,東北迅速被土共攫得,先後要求蘇軍延期至1946年1月、2月撤離。蘇軍拆傢伙 搬傢伙搬得高興,自也不願意那麼早離開。蘇聯對於「反蘇運動」,於2月26日發表針鋒相對的聲明:好,撤就撤,但撤軍日期不早於駐華美軍的撤退日期。同時 附註:國府曾兩次要求蘇軍緩撤。蘇軍開始撤離一些地區,卻又把地帶留給國共相爭,頗見其棋局章法。
曾在同一張反蘇聲明上簽字的吳世昌和傅斯年,幾個月後因沈崇案分道揚鑣。傅斯年的屁股和國府一致,一心念念借力打力,把美軍視為反蘇反共的友軍後盾。吳世昌卻實在曉得,哪個帝國主義都不是好東西,誰不想咬中國這塊大肥肉呢? 「美 國以前一直是個工商業國家,賺錢是商人的本分,一般人民雖富正義感,但有時亦敵不過資本家的利慾心。中國抗戰初起時,美國軍火商大量供給日本以殺中國人的 武器。中國前線反法西斯的士兵,後方無辜的婦孺,被日軍用美製炸彈炸得血肉狼藉,軍火商人固熟視無睹也。後來索性採取現購自運(Carry and Cash)政策,似專為幫日本軍閥的忙,使貧而無船的中國束手挨打。那時若非蘇聯幫忙,其情形殆不堪設想。直到珍珠港事件發生,半天內日機炸死三千美海 軍,三天內擊沉十四美艦,美國才悟中國三年多的抗戰,是在替美國受難與拚命。因此才開始幫中國一點忙,然截至民國三十三年湘桂之役為止,據重慶政府發言人 稱,給中國隊物資尚不及給歐洲戰場的七十分之一。三十三年(註:1944年)以後,始有增加,以迄現在。」
「沒傘的挨著有傘的,鑽到雨傘底下去躲雨,多少有點掩蔽,可是傘的邊緣滔滔流下來,反而比外面的雨更來得凶。擠在傘沿下的人,頭上淋得稀濕。」 ——張愛玲的這句話用於描述國際政治,卻是一語中的。天底下最難的就是第一桶金。窮鬼想從富人那裡掙1塊錢,要麼自己掙到1塊,幫人家掙到5塊,要麼乾脆 就是給人家送錢的。真正能拿到第一桶金的,膽識、意志、運氣,缺一不可。無膽無識卻自以為聰明、一心幻想從人家那裡借勢,結局亦不難想像。
說到「自由獨立」,不管是國家還是知識分子,自然也要付種種代價的。魯迅雖未擎著「自由主義」的大旗,然而「掊物質而張靈明,任個人而排眾數」亦 是他一生心旨,為3.18案丟掉北平教職,輾轉南下,終死上海。我手寫我口,自然要遭受種種明明暗暗的羅網打壓,「獨立」二字,後世聽著悅耳,活人確實遭 罪。而像吳世昌這樣無黨無派的純正書生,眼見國事不堪,站在民族一員的立場上,說點常識真話,可惜這樣的「自由獨立」,卻多半要被歷史埋進塵埃里。倘若有 一種「自由獨立」,神壇上得,好處享得,代價幾無,那多半像今日官員們異常普及的「研究生學歷」,自是難以普及大眾的密宗小道。
1946年的周恩來和1947年的胡適,公關專家的術業資質,盡顯無疑。然而周恩來收梢得漂亮乾脆,胡適最終賠進了自己的聲名,中間緣由,遠非「 站隊」對錯這麼簡單。胡適的強項處在於「建設」,有限處亦在於:不問青紅皂白,一顆急於建設的心。北洋軍閥當權時代,他便有「好人政府」的建設之心,於是 看廣東「孫匪」就有些不以為然。陳炯明炮轟總統府,胡適在《努力周報》上作文如下:「本周最大的政治變化是廣東的革命和浙江的獨立。孫文與陳炯明的衝突是 一種主張上的衝突。陳氏主張廣東獨立,造成一個模範的新廣東;孫氏主張用廣東作根據,做統一的中華民國。這兩個主張都是可以成立的。但孫氏使他的主張,迷了他的眼光,不惜倒行逆施以求他的目的,……遠處失了全國的人心,近處失了廣東的人心, 孫氏還要依靠海軍,用炮擊廣州城的話來威嚇廣州的人民,遂不能免這一次的失敗。」經李大釗居中提醒,胡適的語調有所緩和,其立場卻難稱轉圜:「此次廣州之 變,曲直不全歸於一方,而是非應俟之公論」;「對於孫氏,我們還有一個忠告:他對於陳炯明的復仇的念頭,未免太小器了。孫氏是愛廣東的人,不應該為了舊怨 而再圖廣東的糜爛。」
是時,有人批評陳炯明「叛道」、「悖主」、「犯上」,胡適對於「道德主義」顯然自覺佔了上風,這些言論無非是「舊道德的死屍的復活」,陳炯明的行 動「本是一種革命」,「我們並不是替陳炯明辯護;陳派的軍人這一次趕走孫文的行動,也許有可以攻擊的地方;但我們反對那些人抬出『悖主』、『犯上』、『叛 逆』等等舊道德的死屍來做攻擊陳炯明的武器。」打倒舊道德的旗號很正確,可是他何嘗不是新瓶舊酒,在道德主義中任意誅心孫中山反對陳炯明便是「為了舊怨 」、「太小器」了?所謂「政治」,公事眾事也,如此剖析一位頗有理念的政治家,是否失之草率?難怪1924年8月《民國日報》同版刊登孫中山《民權主義》 第一講和胡適《少談主義》,孫中山頗為不快,批複如下:「編者與記者之無常識,一至於此!殊屬可嘆!汝下段明明大登特登我之民權主義,而上面乃有此《響影錄》,其意何居?且引胡適之之言;豈不知胡即為辯護陳炯明之人耶?胡謂陳之變亂為革命。著中央執行委員會將此記者革出,以為改良本報之一事。」
《論語》有曰:吾道一以貫之。誠哉此言。魯迅、胡適各自道路,早有端倪。
早在1908年,27歲的魯迅寫《破惡聲論》,心中已有執念,「故今之所貴所望,在有不和眾囂,獨具我見之士,洞矚幽隱,評騭文明,弗與妄惑者同其是非,惟向所信是詣,舉世譽之而不加勸,舉世毀之而不加沮,有從者則任其來,假其投以笑罵,使之孤立於世,亦無懾也。則庶幾燭幽暗以天光,發國人之內曜,人各有己,不隨風波,而中國亦以立。」
「蓋澆季士夫,精神窒塞,惟膚薄之功利是尚,軀殼雖存,靈覺且失。於是昧人生有趣神閟之事,天物羅列,不關其心,自惟為稻粱折腰;則執己律人,以他人有信仰為大怪,舉喪師辱國之罪,悉以歸之,造作讏言,必盡顛其隱依乃快。不悟墟社稷毀家廟者,征之歷史,正多無信仰之士人,而鄉曲小民無與。偽士當去,迷信可存,今日之急也。」 這段石破天驚的話被後世一些知識分子解讀為「反智主義」,其實大抵是境界不同的緣故。國族危亡之際,魯迅以國族之根本為索引,始有深自肺腑的士人反省,亦 成為告別士大夫最為徹底的現代知識分子。他甚至有意為落伍的「舊物舊人」留足了空間,「今者古國勝民,素為吾志士所鄙夷不屑道者,則咸入自覺之境矣」。有 些人是一心要佔據著「新」的制高點掃蕩舊人舊物的,然而這怎麼可能?把別的活人視為落伍,掃蕩乾淨,這固然是種妄想,然而居高臨下審閱,不失為輕便可行的 計劃;將自己的洞見、自信共享於眾人,「發國人之內曜」,使「中國亦以立」,這條道路顯就前者來得艱難。
1929年,胡適與羅隆基、梁實秋等人討論中國政治,胡適在《我們走那條路》中提出了「五鬼亂中華」的論點,「我們要打倒五個大仇敵:
第一大敵是貧窮。
第二大敵是疾病。
第三大敵是愚昧。
第四大敵是貪污。
第五大敵是擾亂。
這五大仇敵之中,資本主義不在內,因為我們還沒有資格談資本主義。資產階級也不在內,因為我們至多有幾個小富人,哪有資產階級?封建勢力也不在內,因為封建制度早已在二千年前崩壞了。帝國主義也不在內,因為帝國主義不能侵害那五鬼不入之國。」
此言一出,引得當日尚贊同「好政府主義」的梁漱溟拍案而起,評價為「輕率大膽,真堪驚詫!」
「在三數年來的革命潮流中,大家所認為第一大仇敵是國際的資本帝國主義,其次是國內的封建軍閥;先生無取於是,而別提出貧窮,疾病,愚昧,貪污,擾亂,五 大仇敵之說。帝國主義者和軍閥,何以不是我們的敵人?……先生所說五大仇敵誰不知得,寧待先生耳提面命?所以不像先生平列舉出這五樣現象的,蓋由認識得其 癥結皆在一個地方。疾 病,愚昧,皆與貧窮為緣;貪污則與擾亂有關;貧窮則直接出於帝國主義的經濟侵略;擾亂則間接由帝國主義之操縱軍閥而來:故帝國主義實為癥結所在。這本是今 日三尺童子皆能說的濫調,誠亦未必悉中情理;然先生不加批評反駁,閉著眼只顧說自家的話,如何令人心服?尤其是論貧窮縱不必都歸罪到帝國主義,而救貧之 道,非發達生產不可;帝國主義扼死了我產業開發的途路,不與他為敵,其將奈何?……先生雖能否認封建的存在,但終不能否認中國今日有軍閥這一回事。軍閥縱非封建制度封建勢力,然固不能證明他非我們的仇敵;遍查先生大文,對軍閥之一物如何發付,竟無下文,真堪詫異!」
胡適在《答梁漱溟先生》中就「軍閥」一事回應如下:「至於『軍閥』問題,我原來包括在『擾亂』之內。軍閥是擾亂的產兒,此20年來歷史的明訓。……先生說,『擾亂固皆軍閥之所為』,此言頗不合史實。軍閥是擾亂的產物,而擾亂大抵皆是長衫朋友所造成。20年來所謂『革命』,何一非文人所造成?20年中的軍閥鬥爭,何一非無聊政客所挑撥造成的?近年各地的共產黨暴動,又何一非長衫同志所煽動組織的?此三項已可概括一切擾亂的十之七八了。」
和梁漱溟同樣注重實踐的陶行知先生,言簡意賅,寫了首打油詩:「明於考古,昧於知今,捉住五個小鬼,放走了一個大妖精。」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專家教授們,並不是從石頭縫裡突兀鑽出來的,亦是一以貫之。這個「一貫道」,倘若追溯起來,就果然「太黃太暴力」了。
1934年,魯迅在《憶劉半農君》中提及這位「新青年」同仁:在「《新青年》每出一期,就開一次編輯會,商定下一期的稿件。其時最惹我注意的是陳 獨秀和胡適之。假如將韜略比作一間倉庫罷,獨秀先生的是外面豎一面大旗,大書道:『內皆武器,來者小心!』但那門卻開著的,裡面有幾枝槍,幾把刀,一目了 然,用不著提防。適之先生的是緊緊的關著門,門上粘一條小紙條道:『內無武器,請勿疑慮。』這自然可以是真的,但有些人——至少是我這樣的人——有時總不 免要側著頭想一想。半農卻是令人不覺其有『武庫』的一個人,所以我佩服陳胡,卻親近半農。」
20年代初,「新青年」同仁們因道路、政見不同而分裂,漸行漸遠。本聲明20年不欲參與政治的胡適終於捲入了「問題與主義」之爭。「我等候了兩年 零八個月,中國的輿論界仍然使我大失望。一班『新』分子天天高談……馬克思社會主義,高談『階級鬥爭』與『剩餘價值』」,他深為不安,於1922年創辦 《努力周報》,宣揚「好政府主義」,諫言北洋政府實現一個「憲政的政府」,一個「公開的政府」和一種「有計劃的政治」;還提出一些具體主張,如要求北洋軍 閥政府和平地實現南北統一,要求召集舊國會制定憲法之類。倘若不能和平統一,南方各省軍閥聯省自治也好。「聯省自治」,實是當日熱門主張,用一個「大明白 人」的話說,南北議和,難;裁軍廢督,難。「聯省自治」的名目一出,這不就湊合著「和平統一」了嗎?裁軍問題,不也算解決了嗎?問題橫亘眼前,如此繞過, 真正聰明至極。
胡適的幻想更多,他以為,並非「分贓」的和平的南北和談一定會實現的。國會憲法,可以稍緩,約定一個倒計時期限,下一步,即可「努力」做來。難怪閱世更深的羅正緯嘆氣說,「用意本是極好,但事實上面,很難成功」。「你們主張和會不要分贓,我看和會裡面除開分贓以外,沒有他事。決不能夠依照我們研究學術的情形,各人拿個真實的見解,平心靜氣的討論。因為南北問題,本是分贓主義。……國會問題,恢復很易,開會很難。你們仔細考慮一番,才曉得這個法律的糾紛,比較總統問題,更難解決。……你們的兩個主張,無乃大簡,不好怎麼說法。」
倘若不贊成一方武力統一另一方,那唯有雙方「分贓」,只需常識便可看出如此圖景。有人問了,難道我們有辦法制約他們「分贓」嗎?胡適的答覆很有意思,「如果我們起來用決戰的輿論來監督他們,如果我們不准他們鬼鬼祟祟的分贓,如果我們用手槍炸彈罷工罷市的方法來對付他們,他們敢說『不要分贓更無辦法』嗎?」這位改良主義者,顯然曉得「手槍炸彈罷工罷市」這些手段更為切實有效。
改良和革命,用他此時自述,不過是「分工不同」。【「還是取革命手段呢?還是取改良手段呢?還是先破壞後建設呢?還是在惡基礎上建築好政府呢?」
我們可以用你們自己的話來做答案:「最好雙方分工並進,殊途同歸。」可改良的,不妨先從改良下手,一點一滴的改良他。太壞了不能改良的,或是惡勢力偏不容納這種一點一滴的改良的,那就有取革命手段的必要了。本來破壞與建設都不是絕對的相反,他倆的關係也有點像你們說的雞蛋與的關係;有時破壞即是建設,有時建設即是破壞,有時破壞必須在先,有時破壞自然跟著建設而來,有時破壞與建設同時並進,等到雞蛋殼破裂時,小雞也已下地了。況且人各有偏長,而事業須合眾長。燒房子有時要人做,收拾頹櫞剩瓦也要人做,打圖起屋也要人做。我曾說過:
君期我作瑪志尼,我祝君為倭斯襪。
國事今成遍體瘡,治頭治腳俱所急。
我們對於國人的宣誓是:
各行其是,各司其事。】(1922年)
澎湃新聞今日發微博,指沈崇此後改名沈峻,嫁給丁聰。
沒有真相。刑事犯罪堅持疑罪從無,那怕百分之九十九的證據證明是強姦,只要有百分之一的證據缺失或受到質疑,那麼美國軍人往往都會無罪釋放,美國軍隊的領導和美國政府以及美國人民肯定會護犢子,自己的大兵自己能不愛嗎?即使有強姦事實,只要證據不充分,仍然無罪釋放。即使法庭判決強姦罪成立,美國軍隊的海軍部長還可以利用自己的特權撤銷軍事法庭的判決。事實上,美國人就是這麼乾的!美國擁有耍流氓的實力,他敢耍流氓。此案一出,中國主體輿論一邊倒的稱是強姦,給美國人留下了非常惡劣的印象,在一些美國人看來這種中國輿論在涮流氓,妄圖先定性,然後直接做成鐵案。收到此輿論影響,不少美國人直接把中國人列為「虞美人」。美國人看到中國媒體未審先定性,當時肯定就想也刷流氓。所謂的法庭審判,美國人肯定要公正嚴肅的走一遍,必要時刻美國人也耍流氓。
美國人護犢子肯定要得罪人,但美國不怕!憑什麼給你中國國民黨面子?國民黨的面子有那麼值錢嗎?憑什麼給知識分子面子?教書先生美國多了去?憑什麼給你中國學生面子?學生的面子有屁用。看不起你就看不起你,不會為了所謂的中美友誼大局考慮案件審理,這不是妄圖做幕後黑色交易嗎?中國的輿論震天動地,美國人則根本不在乎這種輿論,他們覺得案件審理就不應該受到輿論影響,更何況還是中國的輿論。今天你一抗議就給你面子,你要天天抗議那美國還不把美國軍人全部抓起來!在美國人看來,此事一出,一群群學生直接到大街上抗議鬧事,正是因為學生的鬧事抗議才導致軍事法庭的審判從一開始就是不公正的,本案在審理過程中效率也確實很高,給人一種急功近利的感覺。海軍部長撤銷軍事法庭判決在美國人看來合情合理!美國的意識就是:寧可錯放一千,不可冤枉一個人,更何況有可能冤枉的是美國人!事實上,即使美國的海軍部長不撤銷軍事法庭的判決,可美國還有美國總統和各州州長的特赦令呢!就以本案而言,國共兩黨以及多方政治勢力廣泛參與,把整個很普通的案件嚴重政治化了,所謂不少美國人覺得自己就是受害者。
再說國共內戰,此案對於國共內戰有一定影響,但影響很小。二戰結束後,美國對於中國有三種政策:上策,中國各黨派合作,建立一個聯合政府,以此來對抗蘇聯。由於是聯合政府,決定了這個政府的權力分散,只能防禦,但很難成為超級大國,類似今天印度。中策:國共內戰,兩黨平分天下,國民黨依賴美國,共產黨依賴蘇聯,類似韓國和朝鮮。下策:扶植蔣介石,保護蔣介石政權,用台灣問題牽制中國崛起。當時上策已經失敗,中策兩黨都不同意,內戰已經開始,可是蔣介石個人獨大,國民黨內部分裂,美國早已不喜,美國怎麼支持?所以上策美國沒條件執行,中策美國不高興執行,最後選擇最窩囊的下策!
維基百科上寫「1990年代,沈崇移民美國,對外澄清這次強姦事件乃子虛烏有,並未遭到美軍強姦」參考 沈崇案
某些人繼續洗,把沖繩的事情也加到沈崇事件里。蘇聯紅軍強姦東北婦女,當時的TG反而宣傳了「不要被迷惑」、「不要破壞革命友誼」之類的話,一些曾經阻止蘇聯紅軍強姦的人在建國後被「反蘇」罪名弄死。可是同一時間的沈崇事件卻因為TG擴大化搞得全國皆知,TG會公布她是49年之前入黨?把TG當白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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