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解讀2013年3月27日銀監會《中國銀監會關於規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關問題的通知》(簡稱「8號文」)?


8號文說了這麼多,主要就三點:1、提出了非標準化債券資產的概念(包括但不限於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2、提出了商業銀行應當合理控制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總額,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餘額在任何時點均以理財產品餘額的35%與商業銀行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披露總資產的4%之間孰低者為上限的規定。3、要求對於本通知印發之前已投資的達不到上述要求的非標準化債權資產,商業銀行應比照自營貸款,按照《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要求,於2013年底前完成風險加權資產計量和資本計提。今年2季度的錢荒也有關係……

影響:1、限制了商業銀行理財產品的創新。在8號文之前,銀行通過各種辦法繞過了銀監發2009年111號、113號,2010年72號、102號,2011年7號、148號,(上述這些文件大致意思和過程我在http://www.zhihu.com/question/21700296都有介紹)這些文件提出個各種限制,原本是出來項監管一項,現在是我不管你們出什麼,反正我給你定個總量,4%或35%孰低。在8號文面前,商業銀行創新顯得沒這麼大意義,因為不管如何創新,只要銀監會認為是非標,都有一個天花板,我不知道這個是好還是不好。

2、給券商和保險帶來了較多的商機,保監會和證監會尚未提出要求,資產證券化可以如火如荼地在券商中展開,保險資金進入傳統信貸領域將會更加頻繁。


轉自雪球:

以下是某基金子公司高管下午寫的一個針對《規範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的解讀,由於時間以及輸入手段的問題,可能裡面有錯別字以及邏輯不清的地方,請諒解。

《 規範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解讀之一:把所有不在銀行間以及交易所交易的資產統統歸為非標準化債權資產,其中把部分帶回購的股權以及在北金所等掛牌的統統歸為非標準化,基本把信託、券商、基金、產權類交易所掛牌的所有產品納入管理。圈定範圍廣泛,前所未有。

《 規範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解讀之二:對非標準化債權分開建賬,單獨管理,增加管理的手續環節,並且釐清各個產品風險獨立測試,對於混合打包以及資金池對接一攬子的類非標準化債權產品進行了釐清,這種釐清讓銀行對各個產品進行獨立刻劃,增加了透明度,也為信託產品等入池增加了很大難度。

《 規範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解讀之三:對以前沒達到要求的進行追溯,比照自營貸款進行計提資本金以及風險資本。這個比較狠,具有很大的懲罰性。讓以前做了不合規的付出代價。

《 規範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解讀之四:清晰化理財產品的投向,尤其是對非標準化債權投資進行披露,並且要披露給銀行理財產品投資人,這個同樣也比較厲害,因為目前銀行理財產品通過久期以及風險溢價錯配,模糊理財產品投向,從而獲得高收益。這下需要定向披露,基本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銀行濫設產品.

《 規範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解讀之五:理財產品等同自營貸款一樣進行盡職調查、合規審查以及貸後管理,這樣增加了銀行投資非標的成本,對項目本體提出了更為精細的要求,同時也在某種程度上限制了一些實效性的包裝產品。

《 規範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解讀之六:對非標準化理財產品進行總量控制,設置兩個線35%以及總資產4%為紅線,並且執行「孰低」的嚴格標準。這個用雙線限定了總量。控制了量上面的風險敞口。這也測度出了銀監會對這類「類影子金融的」容忍度進行一個量的刻畫。

《 規範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解讀之七:必須總行批准,也就限定了批准權。以前很多分行可以自行進行入池業務進行了叫停。比如工商銀行,中行等很多大行分行尤其是一級大分行具有這類自主權,這次明確了權力統統上收。這一招比較狠,對有些權力比較大的分行權力進行了明確收繳!

《 規範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解讀之八:明確不準提供任何直接或間接、顯性或隱性的擔保或回購承諾。這類基本把銀行變相增信給掐斷了。通行的銀信合作、銀證信合作等通道業務中通行的回購,暗含、三方、四方協議等類進行了圍堵。通道業務基本可以說就此」歇息「了,否則違規成本大幅提高了。

《 規範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解讀之九:要求嚴格執行,措辭比較嚴厲,估計至少在一段時間裡,銀行會相對謹慎。否則槍打出頭鳥,誰也不想被停止這類中間業務。

《 規範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解讀之十:總體來說《》對於銀行規範理財投資在量上,時間上以及執行的具體化上都進行了明確的限定,說明管理層也是經過大量調研才擬定的,每個規定基本都有落實的量的指標,這個對於銀行理財投資業務將會在一定時間範圍內產生很大影響,不過中國金融軟性很大,力度最終還看執行力度,監管的尺度決定了,估計這裡面就是藝術了。中國曆來都是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比如年初463號文,看似威猛,但最終還是因為缺乏監督執行,而形同浮萍。各位參與主體發揮智慧,如何通過自身的十八般武器進行規避、弱化,金融管制終究不是長久之計。


複述某券商內部晨會觀點:

1,今年預計社會總融資額從18萬億降低到17萬億

2,對股份制銀行打擊比較大,未來理財產品的吸引力降低,對股份制銀行的攬儲能力是一個新的考驗。

3,對國有行影響並不是很大

4,對券商來說,既是機遇又是挑戰。考慮到很多券商現在已經拿到代銷金融產品資格,而且證監會並沒有出台相關管制政策,不排除未來有些券商能夠出售銀行理財產品的近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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