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些歌一聽就覺得好聽,有些歌卻要聽很多次才覺得好聽?
跟審美的「定式」有關。一聽就好聽的是符合當前的審美定式;多次聽後發現好聽的是打破了審美定式,發現了新的美感。就好比一開始就知道喜歡大胸脯的姑娘,見多識廣以後發現不一定要大胸脯,皮膚好的也很好。
說說自己的理解,一聽就覺得好聽的,無外乎兩種,一是旋律上口,二是擊中了聽者的某個點,引起共鳴,一些歌也會聽很多遍,非常慢熱,比如最近常聽的後搖大多就屬於這類了,旋律繁雜,需要聽很多遍才能抓住,但往往這些歌才會越聽越有味道。
個人覺得有幾個原因:1.主觀心情 悲情時候聽到悲情歌,低落時候聽到勵志歌........情緒對上了歌就好聽了
2.所處環境 一首歌 街道上放跟咖啡廳放有兩種效果。所處環境對上了歌的主題元素這首歌會比較有魅力。
或許還有但是想來想去還是脫離不了上面兩個同意@knightdl
基本上一耳朵就覺得好聽的歌,一段時間以後都覺得乏味;多次聽才漸漸愛上的那些歌,反而可以陪伴很久。幼兒園的時候,我覺得黎明是四大天王裡面最好看的。
長大後,我覺得劉德華是最帥的。
然後我分析了一下原因——
我們小時候容易被顏色所吸引,小朋友的審美思維定式——凡是鮮艷乾淨的顏色就是好看,例如很少朋友說ta喜歡黑色、棕色等,大概都是說喜歡紅、黃、藍(也就是三原色,而且不是大紅之類的顏色哦,是很純粹乾淨的顏色)
因此!橫觀這四位天王,顏色最乾淨的是哪位?很明顯就是黎明了,最白凈了,其他三位還是有點黃,郭天王簡直就接近黑了。(當然也有小朋友喜歡郭富城或者是黑色,但數量肯定是相對少的)
不排除有人喜歡黑暗料理
隨著年歲的增長,小時候的我慢慢長大,審美思維也在改變。我慢慢地從以顏色為重心的審美模式轉換成了以輪廓為重點。小時候我們更注重「外表」的顏色,而比較忽視稍微內在的「輪廓」。
事情大概是這樣,有一天10多歲的我照了一下鏡子,猛然發現劉德華的側臉也長得太像我了吧,從此就覺得劉德華比黎明帥(以開玩笑的形式述說事實)。劉德華的五官輪廓的確精緻立體啦,你可以去統計一下全部畫素描的同學畫的人物畫像,是不是劉德華出現的概率是最高的。
當然你也可以反駁說劉德華在素描作品裡面出現頻率最高不代表最帥,好吧,我舉這個例子不是為了說明誰最帥,而是為了證明為什麼有些人一看就覺得好看,有些人卻看了很多年才覺得好看——審美模式在改變(升級)
說了這麼多,可以引出正題了——「為什麼有些歌一聽就覺得好聽,有些歌卻要聽很多次才覺得好聽?」
同樣道理,還是因為我們有固有的聽歌審美模式,而且在改變。
例如,大家應該聽過李聖傑的《痴心絕對》吧,沒聽過的聽一下。
怎麼樣?第一次聽的時候是不是就覺得好聽?為什麼呢?
因為它符合我們之前的聽歌審美標準。因為我們在聽《痴心絕對》之前,我們已經很熟悉帕赫貝爾《卡農》這一模式了,也「深信」《卡農》是好聽的。
我們對比一下《卡農》和《痴心絕對》的譜
(《痴心絕對》完整伴奏譜請在微信公眾號白駒琴室後台回復「痴心絕對」即能獲取)
是不是發現都是下行的旋律「3-2-1-7」?
你可能會說,碰巧吧。的確,我舉上面的例子的確是選個最「偏激」的,我再舉個例子,陳小春的《獨家記憶》
(微信公眾號白駒琴室後台回復「獨家記憶」查看完整版伴奏譜)
這個例子就沒有那麼「刻意」了,但都是同樣的和聲模式「1-5/7-6m-3m/5」
所以這類「卡農」類的歌曲,大家現在幾乎第一次就似曾相識,自然而然地就覺得好聽,但同時也會膩,作曲人都在嘗試突破,例如在這個和聲上找一些不是三和弦原有的音,例如上例第一個和弦是「135」,每個例子的歌第一個音都是用了「135」裡面的「3」,這樣就有點膩了,可以嘗試用「2」,例如周杰倫的《千里之外》。(這裡的三和弦有沒有讓你聯想到三原色,越是純碎的美最容易被人發現,也可能最泛濫)
(微信公眾號白駒琴室後台回復「千里之外」查看完整版伴奏譜)
是不是剛開始聽《千里之外》有稍微耳目一新的感覺?這類歌比起《痴心絕對》那些歌,可能好聽得就沒有那麼明顯了,可能得聽第二遍或第三遍才覺得好聽,也可能相對比較耐聽點。(這裡還真的沒有說千里之外就比痴心絕對更高級更好聽,只是相對不「明顯」)
但這樣還是不夠,有些人還是能第一遍聽千里之外就覺得好聽,甚至是膩。所以作曲人還要嘗試更多的和聲模式。作曲人在升級,聽歌的人也在升級。
聽歌的人都可以通過主動或不自覺地升級自己的聽歌審美模式,讓自己不用聽太多遍就能聽懂一首歌的「好聽」。相反,以後你聽到一首歌「不好聽」,無妨多聽幾遍,讓音符再飛一會,別武斷給歌曲判死刑,可能你只是還沒聽懂,趕緊升級自己吧。
說一些題外話,看完這篇文章,你大概也知道為什麼專業音樂人在電視媒體上老嚷嚷「觀眾音樂審美需要引領」或者批判一些主流音樂媒體的品味和專業性了。因為從某種角度來說,一些廣場舞歌曲或類似《老鼠愛大米》這些大眾聽著覺得好聽的歌,在專業音樂人聽來不只是膩,而是噁心了。
三寶,就是《暗香》《不見不散》的曲作者,他曾公開說過,《暗香》《不見不散》(流行歌)不是他想專註寫的東西。
《暗香》《不見不散》聽起來算夠高級吧,不算是那種很膚淺容易聽懂的歌吧,但我們認為很好聽很高級的歌,可能是曲作者隨便寫寫(也不是真的很隨便啦,只是說不是他專註追求或很在意的東西)或者覺得很無聊的東西。
那專業作曲人豈不是很可憐?因為大眾很幸福啊,好像只要是歌就可以很享受,而作曲人可以享受的曲目範圍就很少啊。
No!這就好比,對大眾來說,只要是個女的就能讓他們興奮,而對專業作曲人,可能得要有一定的標準的女人才能使他們興奮。這樣能說大眾就比作曲人幸福嗎?
(本公眾號白駒琴室是一個與音樂相關的公眾號,而不是一個講黃腔的三觀不正的公眾號,舉這些例子,是因為「聲」「色」「性」本來性質就一樣,都是「欲」,所以比喻起來很貼切。如果你每天不工作,不吃飯,不睡覺,整天就聽歌,也是一種縱慾過度的表現。)
不一定啊,很多歌一聽就很喜歡,結果一聽就是20年還是特別喜歡。
我覺得主要是聽時的心境吧,像《早開的晚霞》我一開始聽過幾次,都沒什麼感覺,後來在閱讀東野圭吾的《彷徨之刃》的過程中又聽到這首歌,歌詞和旋律擊中淚點,一下子就喜歡上了
人為什麼會從音樂中獲得喜悅, 人腦是如何欣賞音樂的, 這些問題至今沒有研究出答案來!
大致的規律是,慢熱型的歌曲一般就是慢歌,而人腦可能對慢歌的解析也慢,所以要聽很長時間才聽出味道來。 除此之外,似乎是沒有普遍的規律了。因為你聽多了,慢慢熟悉那音調。歌哼起時,你不知不覺就跟著歌走,認為歌調和你想要的類似,慢慢接受了,就覺得好聽
是個慢熱的過程,真正好聽的歌不是可以一眼就感覺得到的。像人一樣,真正喜愛的,陪你走到最後的,總不是那個第一眼就愛上,昂揚且熱情的。留在最後的總是最後在拐角處等你落淚的人。真正重要的東西是看不見的,狐狸這樣對小王子說。
跟閱讀一個道理,有些有趣的笑話,一下子就能看懂並笑出來,有些可能要思考一會才會發現笑點,前者笑完就忘記了,後者可能笑完了還會反過頭來思考下。歸根結底,兩者中相隔的是一個思考的步驟。同理,好的歌曲會讓人思考和共鳴,並反覆回味!
就跟流行和經典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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