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資料說 LTE 其實是 3.9G 而不是 4G 通訊標準?
這要取決於從什麼樣的角度來定義4G。通常從運營商的角度,他們會把商用部署的LTE技術統稱為4G標準技術, 這會涵蓋 3GPP LTE 8 版本或更先進的版本。
從ITU標準的角度,有些通信行業的業者傾向於把ITU認可的包含在 IMT-Advanced中的通信技術稱作是4G標準技術。IMT-Advanced 有一個重要的指標是在低速環境達到1Gbps和在高速環境達到100Mbps。3GPP LTE 10 版本,通常被稱作是最早的LTE-Advanced版本,達到了IMT-Advanced 的技術指標所以被ITU接納為4G 標準。而3GPP LTE 8 版本因在某些方面未達到這些指標,所以被有些業者稱作是3.9G標準技術。
在通信業界,前一種方式被更為廣泛的使用。目前我們廣泛使用的GSM、IS-95是2G,WCDMA TD-SCDMA CDMA2000是3G。3G之後發展出了LTE技術,我們通常說的LTE就是指LTE Release 8版本,LTE R8引入了OFDM、MIMO等技術,20Mhz帶寬下實現了100Mbps吞吐量。 但LTE R8不是4G標準,4G目前標準還沒有確定,但比較主流的標準就是LTE-Advanced,對應LTE Release 10版本,也就是LTE R8的改進版本。R10版本中採用了增強MIMO、分散式天線、中繼、載波聚合等技術實現100Mhz帶寬最大1Gbps的吞吐量。
這就是為啥LTE被稱為3.9G,而LTE-A才是4G的原因。
OFDM是中多載波調製方式,思想是將高速的數據分割成並行的低速子數據流,在多個正交的子信道上傳輸。這樣以後,頻譜效率提高,抗衰落能力強,抗碼間干擾。4G是LTE-advanced(3GPP release10),因為LTE沒能達到ITU關於4G的標準(IMT-Advanced)的性能要求
現在說的LTE一般都是說3GPP的R8版本。
真正的4G標準還沒定,其中LTE-A有可能作為4G的標準,所以就說LTE是3.9G或者B3G。1、幾代通信系統都是以需求劃分的,主要就看傳輸速率到多少。2、LTE相對3G主要是整個傳輸體制改變了,使用多載波技術,還有MIMO的使用。接入網E-UTRAN的結構保證更快的系統響應時間。3、OFDM就是用正交的多載波來並行傳輸信號,子載波間隔遠小於傳統的頻分系統,正交性保證子載波之間不會互相干擾,這是直觀的感覺。理論上的東西還是得看公式的……LTE Advanced 才是真正的4G。
不過北美運營商開了個壞頭,把LTE,甚至HSPA+ 都稱作4G。
引用英文維基( http://en.wikipedia.org/wiki/LTE_Advanced ):
Being described as a 3.9G (beyond 3G but pre-4G) technology the first release LTE does not meet the requirements for 4G -- also called IMT Advanced as defined by the International Telecommunication Union -- such as peak data rates up to 1 Gbit/s.
北京郵電大學教授闞凱力:TD式創新」禍國殃民
2014-12-29 科技先生電信業內早就眾所周知的TD-SCDMA真相,終於公之於天下。鐵的事實是,它從來就不是什麼「自主知識產權」,而是西門子公司早在歐洲就被淘汰的東西。出於自己的商業利益,西門子把它「贈送」給了大唐公司,並借道中國,在世界各國都「懶得理你」的情況下,2000年5月被國際電聯批准為國際標準。
當時,作為行業主管部門的信息產業部對TD-SCDMA的態度非常明確。2000年底,吳基傳部長就指出:「儘管中國把TD-SCDMA申請為國際標準,但絕不意味著這就是中國未來的國家標準。3G(第三代移動通信)的關鍵不是技術,而是應用、是需求、是市場。」為此,吳部長特意回顧了中國在技術標準方面的成功經驗和慘痛教訓:第一代移動通信,中國嫁接了歐洲的技術和美國的頻率。其結果非驢非馬,獨此一家,不但沒有規模經濟性,而且無法國際漫遊,發展遇到了極大的困難。第二代移動通信,中國採用了「原汁原味」的國際主流標準GSM,才取得了後來的超高速發展。
但是中國偏偏有那麼幾個人,借著這個「國際標準」大做文章,把它包裝為「自主知識產權」,不但騙取了中央最高領導的批示,而且成為2006年全國科技大會「創新型國家」的樣板。但是,即使在「緊密團結在核心周圍」的政治高壓之下,TD-SCDMA的推廣依舊受到各個電信運營商的一致抵制,而信息產業部也始終對TD-SCDMA存在的問題堅持了實事求是的態度。為此,當時的王旭東部長在說到不能輕易推廣TD時,就曾經面對筆者直言:「闞教授,你知道我的壓力有多大嗎?」
就是在這種「壓力」之下,2008年3月政府換屆,王旭東部長被貶為「電力監管委員會」主席,而李毅中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局(包括煤炭安全生產)局長升任工信部部長。沒有幾天,他就以「迎奧運」為名宣布:TD-SCDMA自4月1日起由中國移動「試運行」。幾個月後,又強行頒發了TD-SCDMA牌照。從此,中國電信業開始了「TD時代」的苦難歷程。
2009年,以蘋果公司iPhone為代表的智能手機終於為3G帶來了多年來苦苦求而不得的「殺手應用」,從而解救了全球普遍虧損的運營商,而中國的3G市場也才開始有了快速發展。但是,中國移動的TD網路卻因其服務質量低劣而受到消費者的強烈抵制,經營狀況慘不忍睹。為了應付「上邊」的壓力,中國移動採取了TD用戶不換號、不換卡、不註冊登記的「三不」原則,使自己的用戶數據「死無對證」。這種「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的結果,一方面,在官方公布的數字中,中國移動TD-SCDMA的用戶數量始終佔3G用戶總量的一半以上,遙遙領先;另一方面,任何人只要觀察一下自己的周圍,自然的問題就是「『爸爸』去哪兒了?」至於真正的用戶數量,是否有公布數字的哪怕十分之一,恐怕只有天曉得。
最為突出的矛盾出現在微信用戶迅速發展到幾億之後。一方面,中國聯通的WCDMA與中國電信的CDMA2000網路正常運行,並與微信合作;另一方面,因為中國移動不得不把自己的數據業務轉移到以前的2G網路,所以完全無法承載如此巨大的流量。去年上半年中國移動與騰訊之間爆發的「微信收費」大戰,就是在這種背景下發生的。
終於,隨著2013年又一次的政府換屆,中國移動跳出TD-SCDMA無邊苦海的時機到了。於是,它迫不及待地提出搞第四代移動通信(4G),而幾年來苦苦經營的TD-SCDMA也行將退網,幾千億的國有資產即將被拋入大海。至此,中國在TD-SCDMA上的「創新」以失敗告終。
但是,TD-SCDMA造成的損失,絕不僅僅限於又一次被交了「學費」的幾千億國有資產。它給中國電信業,以至整個信息產業帶來的惡劣影響是長期的、深遠的。
最直接的後果是,為什麼中國的4G不採用世界主流的FDD,而要採用僅佔世界份額不足十分之一的TD-LTE?更加毫無道理的是,不但中國移動要用TD-LTE,而且中國聯通、中國電信這兩家根本不要求上4G的運營商,也必須耗費巨額資金、立即開始鋪設TD-LTE網路。實際上,各個電信運營商早就對這兩種標準進行了測試。明確的結論是,FDD在基站覆蓋等各方面都明顯優於TD-LTE。但是,在強令TD-LTE上馬的同時,「有關方面」不顧LTE與3G技術毫無關聯的基本事實,編造了「TD-LTE是TD-SCDMA的自然延伸」的謊言。這樣做的唯一目的,就是繼續掩蓋TD-SCDMA的決策錯誤,並且把它「發揚光大」,製造自己一貫「英明正確、高瞻遠矚」的假象。但是如此一來,中國的4G網路就必將成為TD-LTE和FDD的「混合組網」,而消費者也必須使用兼容二種標準的雙模手機,運營商和消費者都將受到長期的損失。
有人認為,TD-SCDMA促進了中國電子元器件和電信設備製造業的發展,所以還是值得的。但是,世間的任何壞事,一般都會有其受益者。地震火災,建築商受益了,沒有人會說這些自然災害是「上帝的英明決策」。劫匪乘計程車去搶銀行,即使無辜的出租司機由此受益,也不會有人說什麼「搶銀行的社會貢獻」。在TD-SCDMA造成幾千億損失的同時,同樣也必然會有受益者:一些人陞官了,一些人發財了,一些本來毫無市場競爭力的電子器件和設備製造企業(例如大唐)也為之受益。但是在整個社會因為TD-SCDMA遭受巨大損失的時候,僅僅著眼於由此受益的個別行業和企業,與發了「國難財」的建築商或出租司機一樣,是絕頂荒謬的。退一萬步,即使中國真的對某種產品有特殊需要,本來也完全可以像「兩彈一星」那樣,將其隔離於市場之外,避免造成如此重大的損失。
同時,隨著這些器件、設備製造企業(例如大唐)在行政命令保護下的發展,他們將越來越難以在市場競爭的環境下生存。隨著TD-SCDMA的退出,他們的技術和資產中的很大一部分,就與多年來各種業績工程、形象工程一樣,成為對社會生產力無效的過剩產能,而這恰恰又是當今中國經濟結構失調的病根。因此,這些企業的發展,不但不是TD-SCDMA的「成績」,反而使國民經濟又背上一個沉重的負擔。
更為惡劣的是,一些人故意把TD-SCDMA這個假冒偽劣說成是「中國式創新」,不但以此欺騙中央領導,而且以此欺騙和煽動群眾。什麼是中國真正的自主創新?可以首推早已在全國和全世界推廣的雜交水稻。聯合國糧食署認為,這種技術的推廣,使發展中國家的糧食可以多養活四分之一的人口,「中國引領了一場世界範圍的綠色革命」。為此,在得知向中央上報的TD-SCDMA材料後,筆者就曾質問有關人員:中國的自主創新,為什麼要上報TD-SCDMA而不是雜交水稻?得到的答覆竟然是「因為雜交水稻不是我們發改委支持搞起來的」。對此,筆者當時能夠給予的唯一回答就是「卑鄙、無恥!」
早在2004年9月,十六屆四中全會的《決定》就明確指出,要「推進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使決策真正建立在科學、民主的基礎之上。對涉及經濟社會發展全局的重大事項,要廣泛徵詢意見,充分進行協商和協調;對專業性、技術性較強的重大事項,要認真進行專家論證、技術諮詢、決策評估;對同群眾利益密切相關的重大事項,要實行公示、聽證等制度,擴大人民群眾的參與度。建立決策失誤責任追究制度,健全糾錯改正機制。有組織地廣泛聯繫專家學者,建立多種形式的決策諮詢機制和信息支持系統。」
但是,上述TD-SCDMA的決策過程,完全反其道而行之,哪裡有一絲一毫「科學化、民主化」的影子?不僅如此,在行政命令推廣TD-SCDMA之後,所有持不同意見的聲音更是一律被封殺禁言。對此,全國廣大電信員工和技術人員都早已深有體會。筆者本人曾在權威媒體的一次採訪之後,就被記者當場告知,「上級主管部門」規定,對TD-SCDMA「只許講好,不準說壞」,所以採訪內容無法發表。如此,連《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明文規定的言論自由都被剝奪,還談得上什麼「擴大人民群眾的參與度」,還談得上什麼決策的「科學化、民主化」?
今天對於「TD式創新」的討論,意義重大。幾百年前的「地心說」與「日心說」之爭,絕不僅僅是科學上的爭論,其核心是天主教會在歐洲的統治地位。同樣,今天對於TD-SCDMA的爭論,也絕不僅僅是一場技術爭論,而是關係到我國基本的決策機制。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對TD-SCDMA的錯誤決策,今天已經蓋棺定論。但是多年來在這種機制下所做出的錯誤決策,何止一個二個?今天仍然在發揚1958年「大躍進」精神而「大幹快上」的,又何其多?這種錯誤一而再、再而三,數不勝數。難道我們不應該充分分析並吸取這次「TD式創新」的經驗教訓,真正開始按照十六屆四中全會的決議,進行根本性的改變嗎?在此,筆者不禁要問一句,全國人民用自己的血汗錢為你們交了一次、一次又一次的「學費」,你們究竟什麼時候才能夠「畢業」?
那麼,如何才能夠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唯一的辦法就是把決策權交給市場、交給企業。在市場中,消費者自然會選擇最物美價廉的產品和服務,通過「用腳投票」,在不同企業的競爭中優勝劣汰。這就迫使企業必然要選擇最適合的技術和設備,並在不同的技術中優勝劣汰。華為、中興就是在全球電信設備製造業的競爭中,而不是在TD-SCDMA的保護下,脫穎而出的典型。這就是「無形的手」,其力量遠遠勝過任何領導和專家千萬倍。
同時,以「市場作為資源配置的決定性因素」,就是對消費者這個「上帝」的起碼尊重。消費者是誰?就是最廣大的人民群眾。但是「TD式創新」恰恰從來沒有考慮過人民群眾的利益,而這就從根本上失去了技術發展的目的。TD-SCDMA的鼓吹者,歷來只強調「國家利益」。但是,這個空洞的「國家利益」是什麼?到頭來還是個別集團和他們自己的利益。他們拉著「國家」的大旗作虎皮,一次又一次把幾千上萬億屬於全國人民的國有資產,就這樣無情地拋入大海或中飽私囊。這些人是百分之百的蛀蟲,其所作所為,是名副其實的禍國殃民。
因此,對於以TD-SCDMA為代表的「TD式創新」,必須徹底批判。對其責任人,必須按照十六屆四中全會的《決定》,追究責任。非如此,就不能真正轉變中國長期以來錯誤的決策機制,像TD-SCDMA這樣的、甚至是更加慘痛的損失,就必然一而再、再而三地不斷出現。
對此,我們拭目以待。edge還是2.75G呢~~比3.9更奇怪的數字……
LTE是在3G的CDMA上發展OFDMA技術,LTE 就字面而言是一個長期演進的計劃,你可以說它是4G,也可以說它是3.5G,這只是一個字面上的意義。通信系統的目標是更快更穩定更廉價的數據傳輸。LTE 的的後期目標希望實現1Gbps以上的數據傳輸率。
我聽到的一個說法是因為錢的原因。
因為過去3G的牌照收費太貴,所以一度業界希望是不要變成4G再重新收一次牌照費用,所以才出了一個3.9G的說法。就是希望到達說,我有了3G牌照就是可以上LTE這麼一種情況。否則從技術的角度來說,LTE是和3G有跨代的區別的。比如LTE不區分語音和數據了,都VOIP了,沒有道理不叫做新一代。(參考 4G LTE 網只能提供數據服務,不能承載語音通話,該怎麼理解?)
但是現在看起來,似乎政府也意識到電信公司其實也沒太賺錢,沒有再收巨額的牌照費用(頻段如果要收費則是另外一個概念)。這樣的話從宣傳的角度當然是4G比較響亮了。LTE (Rel 8)沒有達到 IMT-Advanced 定義的 4G 要求(如峰值速率、峰值頻譜效率),
而 LTE-A (Rel 10) 到達了要求。
LTE 顧名思義是long time evolution 的意思,「長期演進」,從研究的一開始就表明其不是標準的4G吧,不過會是無限接近的程度
因為3GPP規定超過1G才能稱作4G,現在的LTE還不能達到這個數據流量,只有到LTE-A的時候才可以利用載波聚合實現。
4G的標準是靜止狀態1gbps,移動狀態100mb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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