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咪蒙號召粉絲給江歌母親簽名判處犯罪嫌疑人死刑?

昨天,擁有千萬粉絲的咪蒙老師在一篇推文中不僅用極其情緒化的語言譴責劉鑫,還在末尾號召粉絲給江歌母親簽名要求日本法院判處犯罪嫌疑人死刑。

有人說咪蒙是現代法西斯,用一種極其不負責任的攻擊方式掀起了網路暴力的新高潮,你怎麼看?


強烈實名反對張江名媛答案

葯家鑫開車撞傷張妙,怕張索賠乾脆刺死

開車沒撞死人,補刀殺掉,試問你是傷者或傷者或家屬你怎麼看

陳世峰因為和劉鑫戀愛矛盾,殺死完全無辜的江歌,刺江歌十幾刀,手段殘忍

無辜擋刀,試問你遇到此事又怎麼說

慷他人慨不要太容易!

以上兩人如此輕視他人寶貴生命,罪大惡極應當嚴懲,極刑並不為過!

法律難道不應為無辜枉死的人伸冤?不應處罰罪犯保護善良公民權利?何況每個人都有主張自己看法並為自己發聲的權利,我支持陳世峰死刑,無論最終如何判決!


她可以號召,

你可以不參與,

法官可以不認可。


這個答主@張江名媛的答案很噁心,純粹收贊的。自問自答先不說。通篇文章就是為寫而寫,邏輯爆炸。說自己不知道江歌案,聽同事說才知道,去翻了翻朋友圈,大部分人支持江母。你朋友圈那麼多人議論你沒看見,同事說兩句你倒是聽明白了。

又扯到葯家鑫案,這是一個類型的案子嗎?有可比之處嗎?看了幾篇文章覺得葯家鑫冤了,那你結合判決書告訴我們冤在哪?葯家鑫案最大的問題是輿論和判決在本質上是相悖的,但是結果上確是一致的。你只能說錯誤的輿論導致了正確的結果或者說正常的結果。我們應該警惕的是輿論的期待是否真實,是否有益於社會文明和社會公平,而不是單純地為了泄憤。

這個答主還稱為江母簽名請願的是「喊殺黨」,那你是「喊縱黨」嗎?日本法律讓「喊殺黨」失望了?讓你得意了?你要論事就論事,又是「翻案」、又是扣帽子的,你也別噴咪蒙了,你們頂多算一路人,不同的是咪蒙說的多做的多。

第一次在江歌案中發言,也是最後一次。說實話,憤然心累。服了某些人了!!!

以下是原答案:

最高票這個答案我真是看醉了,不過咪蒙的部分我倒是同意的,咪蒙真的是出於同情、憤怒或者正義感才去號召簽名的嗎?

我不敢說不是,但是這個行為我絕對不會稱之為正義。

回到最高票,談到了葯家鑫案。什麼叫真正殺死葯家鑫的是什麼?現在來看葯家鑫該不該死?該不該那麼快的死?他的死是不是正常審判的結果?我可以明確的說,是的。輿論的干涉不一定有用,即使有用也不一定就是不正義的。更別說,當時的社會環境需要他死!他死的不冤!現在說什麼輿論殺死了他簡直是荒謬。看了點文章和訪談就要「翻案」,跟讀了幾本兵書就覺得自己能領兵打仗一樣可笑。

最高票還談到了只有簽名活人,不見有簽名殺人,對於一個把熱點刑事案件聽成電視劇的人來說,這點見識怕也是正常的。江母的簽名請願合乎法制,合乎道德,更合乎人情。你們盡可以說三道四,因為你們也只能說三道四。說完之後,就請閉上你的嘴,看你的電視劇。網路暴力是集體性的,更是同向性的,凡是參與者不論你的輿論傾向何方,都是這場風暴的助力者,包括這位高票答主、包括咪蒙、也包括你我。

如高票答主所說,參與者只會越來越多。但是這並不是什麼社會和人性的倒退,而是我們的訴求越來越多了,沒有得到回應的訴求也越來越多,對生活、對自己、對社會,從未停止過。於是每遇到這樣的風暴來臨,我們都期望從中獲取自己想要的,甚至到了哄搶的地步。我們應該停止嗎?應該改變嗎?不需要,也不能。假使我們都是公正的、冷靜的、完全客觀的,結局也不會有什麼不同,可能更糟。

世界懶得管你,你卻得管好自己的世界。


個人認為這是大V社會責任感的體現,江母的能力有限,咪蒙在自己的平台上為其提供輿論力量,這是人性的支持,無可厚非。你可以不簽,但你無權指責。


支持咪蒙!

不能放過劉鑫,日劇李狗嗨中安藤為了保護女兒,甚至願意主動承擔最後一任老公的殺人罪責,因為她想保護她心中【美好的】女兒。

而劉鑫,卻毀掉了【美好的】江歌。而且如果事前劉鑫有過刻意告訴陳世峰,是江歌慫恿他們分手的,使陳世峰遷怒江歌,繼而陳世峰殺江歌入獄,犧牲江歌擺脫陳世峰的糾纏,那麼劉鑫的問題就不是道德問題了,而是變相謀殺。

在這個角度看,明知江歌【美好善良熱心】,卻依舊選擇毀滅【美】的劉鑫,在兇手離去後沒有報警救江歌導致其失血過多而死,不肯出庭指證兇手的劉鑫,辱罵江歌媽媽劉家人,比保護了【美】安藤還要狠毒。

有些人還問起了「程序正義問題」,當然,制度很重要,因為人治是不靠譜的,我們要制度,但這次已經不是常規情況了,江媽太痛,姥姥太痛,看客太痛,而劉鑫太無情,劉家太無情,而法律無【道】(我們擔心量刑不當)。

是的,中國的教育和文化,教育我們成為善良和儒雅的人,我們也總是這樣期望要求自己,但是這一次,我們為了剷除惡魔,我們甚至不惜也變成惡魔,這就是我們的覺悟。

感謝你,惡魔,你又如何贖將我們變成惡魔之罪,惡魔!


首先,這跟法西斯不一樣。輿論並不能強迫法律,它只是大眾表達自己態度的一種方式。就好比你考卷上寫著「跪求及格」,老師可以給你及格,也可以給你不及格。全看老師想法。相似的,法律也可以選擇順從或者不順從。在我看來,陳世峰被判死刑的可能性也是很低的,但是這並不妨礙我們簽字表明立場。順便提一句,這並不違反法律。

其次,最高贊那個回答里,說咪蒙這篇文章違背了「弘揚正能量」的初衷,恕我不能苟同。因為劉鑫的做法拷問了道德的底線,陳世峰在事發前則屢屢違法,這次更是觸碰到了刑法。批判他們二人,雖說不是在弘揚正能量,但也不至於是在弘揚負能量。沒有人拷問這些觸碰底線的人,就會有更多人觸碰底線。大家都看到了沒有道德的行為,卻安安靜靜不加以批判,這不是正能量,這是粉飾太平。


首先,單就這件事來說,咪蒙沒有做錯,公道自在人心。那些張口閉口法律尊嚴的,難道簽名上書不是在法律的框架之內的嗎?難道法律有規定不能這樣做了?

--------------------------------以下為原答案,被舉報摺疊了------------------------

自問自答有意思?

蹭熱度蹭成這樣我也是非常服氣

既然要蹭熱度,忒么你倒是開放評論啊,不知道黑併火?


神tm居然有洗網民帶節奏。還連著某葯一起洗 。某葯難道沒殺人?本案的人渣難道也沒殺人?

殺人不償命,欠債不還錢,這所謂人權法律感情只保護罪犯是吧?


早上聽同事在聊江歌,我一開始以為是什麼電視劇,後來聽完案情,確實比電視劇還狗血。

翻了下朋友圈,都是一邊倒地同情江歌譴責劉鑫,咪蒙老師更是煽動粉絲給江歌母親發起的請願活動簽名,要求日本法官判處嫌疑人死刑。

只聽說過號召簽名刀下留人的,還沒有聽說過號召簽名殺人的。。。江母徵集簽名可以理解,你一個大V跟著湊什麼熱鬧?你一個人支持也就算了,還號召千萬粉絲跟著你一起喊殺。你這跟希特勒當年號召德國人屠殺猶太人有什麼區別?

號召粉絲簽名殺人的時候,咪蒙一定忘了她在座談會上的那段承諾:「作為新媒體從業人員應該牢記自己的使命,弘揚主旋律,傳播正能量。」

哦,不,或許人家弘揚的就是主旋律呢?!

此情此景讓我想起了當年的葯家鑫殺人案,跟江歌被殺案一樣,當時輿論也是一邊倒地喊殺,回頭看,如果不是排山倒海的輿論壓力,葯家鑫或許不至於被判死刑,即便被判也不會那麼快地執行。

一個殺人嫌疑犯如果被推上了輿論的火山口就像耶穌被綁在了十家架一樣,恐怕凶多吉少。各位如果有空的話,不妨去看看當年GQ做的深度報道《審判》,看完你就知道真正殺死葯家鑫的是什麼了。

可是這一回,喊殺黨們要失望了。日本雖然有死刑,但比較慎重,所以陳世峰會不會被判決死刑還是個未知數。

回看江歌被殺的來龍去脈,江母確實值得同情,劉鑫也確實有可恨之處,可縱觀整個社交媒體上的輿論,總覺得哪裡不對勁。

自媒體負責煽動情緒,傳統媒體雖然採訪到了雙方當事人,但是看完還是不知道事情的全貌,《局面》雖然製造了江母和劉鑫見面的機會,但整個溝通倒像是一次道德審判大會。

好像沒有人在乎真相。自媒體不在乎,傳統媒體不在乎,江母在乎但因為對劉鑫失去了基本的信任劉鑫說什麼她基本上也聽不進去。

屁民們在乎但一方面沒人給他們提供,另一方面他們也沒心思在乎。他們所希望的無非是盡情圍觀這一場道德審判狂歡的同時又能參與中扔上幾顆石子,比如響應咪蒙的號召組團簽名支持判陳世峰死刑,或者在一篇《劉鑫的良心被狗吃了這種事原來是真的》的微博下留言:「希望網路暴力這時候能發揮作用」。

2011年6月7日,葯家鑫被執行死刑,6年過去了,扔石子的人卻反而變多了,畢竟沒有什麼比參與一場道德審判更讓人有道德優越感的了。


@張江名媛

替劉鑫洗白,暫且不說。畢竟吧,劉鑫人品雖渣,但還沒到重大違法。

但你替陳世鋒洗白就搞不懂了?

你說陳世鋒如果失手捅了江歌,那也行。我們說他過失殺人,你替他說話,就當讓大家給他個機會。

但是陳世鋒連捅江歌十刀。你竟然說他不是壞人,只是過失?

那讓真希望你以後多碰到這樣的過失。

還有葯家鑫,他不該死?怎麼就是被萬惡的網友逼死了?故意殺人情節惡劣!不該判死刑?

你生氣,是因為你想嫁入豪門,讓萬惡的網友又搞死一個隨意殺人的富二代你心疼了?

那好吧,那就祝您如願嫁入陳世鋒的家庭。然後,承受你口中陳世鋒的熱情善良吧

還有,不知道你這麼替陳世鋒說話,你尊容如何,陳世鋒雖是惡魔人渣,但審美還是有的。也不知道能不能看上你。


說實話,如果我是咪蒙或者是任何大V,有一定的粉絲量,我一定會幫助江歌媽媽,號召粉絲簽名支持判處兇手死刑!不為名利!


為什麼我一直覺得江母帶劉家這波節奏帶到最後對她也沒好處呢?就是因為這樣搞非但不能讓她從劉家多拿到一文錢,而且還會持續招來這些等著吃她女兒人血饅頭的貨色。


當初他們(納粹)殺共產黨,我沒有作聲,因為我不是共產黨;後來他們殺猶太人,我沒有作聲,因為我不是猶太人;再接下來他們殺天主教徒,我仍然保持沉默,因為我不是天主教徒;最後,當他們開始對付我時,已經沒有人為我講話了——馬丁.內莫勒。

我想說的是也許在我們的歷史的黑暗時代中,常有一些沉默的多數,但我們卻慶幸每個黑暗而讓人窒息的時代總會旦生「不肯沉默的少數」。無論如何,總會存在世中


大v就沒有發聲的權利了嗎?能力越大責任越大 如果大家都不發聲 難道讓罪惡生根發芽為所欲為嗎?

粉絲又不是傻子 每個人心裡都有衡量尺度的標準 又沒有強制性要你簽 看個人選擇

是非法律會去裁定 公道自在人心


咪蒙討厭是一碼事。

殺人償命,天經地義。

是另一碼事。

不知道怎麼那麼多人心中的理想國法治到能否認這一點。

殺人償命,血債血還。

即使有例外,也只能是意外過失致死。

而不是,一刀一刀又一刀。


如果咪蒙可以號召粉絲去投票投死一個人,

那麼其他人也可以如法炮製,

號召另一群人去投票投死咪蒙。

如果你真的想避免這種局面,還是得靠法律而不是道德。


中國人什麼美德都有,就是沒有遵紀守法……


這是知乎一個政治正確(江)和政治不正確(咪蒙)得一個碰撞,不知道會產生什麼化學反應呢?真替貴乎精英捏一把汗,怎麼站隊好,一不小心就淪為咪蒙老師的隊友了。


這件事情,劉鑫道德有失自不必說。從江媽媽的角度而言,不論她做什麼,合乎不合乎法律,我都表示非常理解。從網友而言,對某件事情發表看法是他們的言論自由,也無可非議。但整件事情中,有一類人很壞,就是以咪蒙為代表的,所謂的「正義的」媒體人,其心可誅。

作為相當有社會影響力的大V們,在文章中運用技巧激起民憤,為了博眼球更不惜採用一些不實信息,製造熱點,引導暴力,可以說得上是非常沒有職業道德了。更惡毒的是,摩拳擦掌,振臂高呼著制裁人性,不以製造網路暴力為恥,反自居為正義化身、善良底線,作為媒體的良心何在?我無法探知咪蒙在寫下這些文字的時候,內心對於江歌和江歌媽媽是否心存憐憫,還是想從這一熱點事件中噌得一波流量,但是其行為確確實實違背了作為媒體人客觀公正的職業道德要求,也可能給當事人造成不可挽回的惡劣影響,更糟糕的是開啟了一股「我有理,就可以制裁任何人」的不正之風。不管是政府還是這些有社會影響力的大v,你們手握權力,但請善用!

或許劉鑫所作所為的確應該在道德上受到制裁。但容我說一句,制裁人性,咪蒙你還不配。


首先我不反對判陳死刑,但這僅僅是因為殺人償命有一定的道理。

但是重點是,我看過一些文章各種公共號大v等等,文章的開篇是對劉的口誅筆伐,但是最後都轉折的以訴訟死刑為結尾還貼上鏈接…

這是我看來這件事最大的邏輯硬傷,可以說陳該死因為他殺了人。但是請願的根本理由是日本的司法到底需不需要被干涉,日本的司法制度能不能合理的判決,而不是因為大家都不恥劉的做法。

不能說所有簽名的人都不是因為正義感,也不能說都是因為正義感。這件事里還夾雜了一些大v的造謠,為了引導社會輿論加深大眾對劉的痛恨。很多人已經開始擴寬自己的底線,覺得為了懲罰劉這樣是沒錯的。但是造謠到底對不對大家都心知肚明。

不敢妄自揣測人心,但是很多簽名的人好像忽視了他們也是在間接的殺害一個人這件事,即使可以說這次是「正義的」,下次呢?人類進化了幾千年才發展出一套相對公正的懲處體系,現在要用人性去干預他?

誰能說自己不自私懦弱膽怯,現在只不過是有一個機會讓你去以一種看起來名正言順的理由去殺一個人,每個人不去殺人只是被法律束縛害怕被人歧視,現在不過是有個契機結果真的一部分人都在享受這件事

我們可以痛斥日本司法不夠嚴謹,但不是一味要求執行死刑的理由,死刑也不是壓抑過後過度言論思想自由的結果。

反正…可以匿…我就可恥的匿了…

僅代表個人觀點,只接受友善的思想交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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