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是如何「土改」的?

其他資本主義性質的國家和地區是怎麼和地主互動的,如香港,韓國,台灣,日本,英國等等。相對於我國沒有聽說其他國家和地區有較為激進的暴力的顛覆性的土改,他們的生產方式為什麼沒被地主阻礙?當地政府是如何操作的?


英國:圈地運動,地主向資本低頭,踩著貧民屍骨朝上爬(英語是世界上第一個創造出「癌症cancer"這個辭彙的,因為他們第一個工業革命,當時的霧都倫敦環境已經惡劣到了人類歷史上首次大規模癌症爆發逼著英國人發明一個新的單詞來描述這種病情)

美國:南北戰爭/天命昭昭,軍事消滅南方地主階級力量

德國:俾斯麥統一/普法戰爭,鐵血手段(建軍)打造當時世界第二工業強國

法國:大革命/推翻政府N次,雅克賓派把貴族階級全部送上了斷頭台

日本:昭和維新,尊皇討奸(天鬧黑卡,般載!!!......)

俄羅斯:變成蘇聯/十月革命,古拉格縣人民政府歡迎您

我國:太祖。。。

總結語:到處都是人頭滾滾,血流千里,沒有一個是「尊重個人財產」尊重來的。每一次社會變革都是殺出來的,沒有一次是靠做好人做出來的。

至於下一次人工智慧工業革命帶來的人頭滾滾嗎……

祝諸君好運,告辭!


王命,貨幣,刺刀,槍炮。

大多數情況下只需要後面兩個。


台灣是老蔣靠著手下的幾十萬部隊殺得人頭滾滾來推動土改的,陳誠有句名言「我相信不要臉的很多,但是我不相信有不要命的。」就是在台灣推動土改的時候說的。台灣有個二二六還是二二八的,然後搞了幾十年的戒嚴,要說殘酷程度,那是突破天際了。

日本是天皇的慈父麥克阿瑟帶著靠著一紙命令和駐日美軍推動的,所以我當年看到奧黑給平成鞠躬的時候,就覺得他丟盡了燈塔國的臉,當年裕仁見麥帥,那是如見親爹,禮數比文在寅伺候特朗普都殷勤。為什麼日本土改不慘烈,因為之前已經慘烈完了,要不是挨了兩發大殺器,日本就該一億玉碎了。

英國的土改溫和一點,畢竟他是第一個搞工業革命的,又有廣闊的殖民地,更重要的是英國資本家大多數是由地主階級轉化而來的,沒有那麼尖銳的階級矛盾。至於羊吃人之類的事情,畢竟貧民不算人對不對?

香港的話,我印象中好像壓根沒有搞過土改吧?


只有台灣搞了土改吧,其他的都是工業化後,大量農民進城進廠,不再需要土地。

以前的大地主們,也逐漸變賣土地投資礦產、工業,於是農村就剩下農場主了。

而台灣土改,轉帖幾個文章

蔣介石國民黨當局去台之初,台灣,人口突增兩百萬,工農業生產幾乎停滯,民眾生活困難,經濟瀕臨崩潰。在對外貿易方面,因國際地位每況愈下,美台關係籠罩著陰影,對日貿易尚未恢復,與外界的聯繫幾乎隔絕。

  本來就物資奇缺、物價飛漲,蔣介石卻又不得不採取「軍事第一」的政策,龐大的軍費支出更使通貨膨脹加劇。據統計,1949年台灣物價上漲率由1947年的77%猛增至1189%,就當時的情形而論,真可謂是一個隨時可能爆炸的火藥庫。

  為穩定危局、制止通脹,挽救台灣經濟,台灣省省長陳誠首先完成了台灣幣制改革,穩定了物價,又採取了一系列旨在恢復經濟的舉措。而農業生產的恢復則從土地改革開始。

  國民黨退守台灣之前,台灣佃農需將一半以上的收穫量繳納給地主,農民的負擔很重。為了緩和島內佃農與地主的矛盾,提高廣大農民的積極性,陳誠從1949年到1953年,採取「和平漸進」的方式,進行了一次資產階級改良性質的「土地改革」。

  土地改第一步:實行「三七五減租」。也就是「從佃農的收穫量中減除肥料等實際費用的25%,其餘則由地主與佃農各分37.5%的平均分配方式」。如此,地主對佃農的租額不得超過全年收穫的37.5%。此外還規定,地主出租土地,租期不得少於六年,期滿必須續租,不得隨意撤租升租、保障佃農的相對穩定;農業歉收時,地主應臨時減免地租。但是,佃農若欠繳地租達兩年總額後,地主有權終止租約。由於租率下降,也導致了地價下跌,這為進一步實行土地改革創造了條件。

  陳誠所實施的「三七五減租」,實際上就是他早年在大陸嘗試的「二五減租」。早在「圍剿」紅軍之初,陳誠就曾深入基層,了解了共產黨推行土地革命對於喚醒農民積極性的重要性。第四次「圍剿」紅軍前夕,他曾要求國民黨江西省政府進行「限田制度」的試點,用逐步向地主贖買土地的策略,實現「耕者有其田」,如此可得到農民的擁護。但此主張因觸及大地主、資產階級的利益,被當時的國民黨江西省主席熊式輝所拒絕。抗戰時期,陳誠擔任第六戰區司令長官兼湖北省主席,他便抓住這一便利條件,在湖北省範圍內落實國民黨的土地政策「二五減租」,達到了激發農民生產積極性和緩解地主與佃農矛盾的預期目的。所謂「二五減租」也是指糧食收穫後,優先提取25%的糧食給佃農,剩下的糧食由地主和佃農各取37.5%。

  土地改革第二步:實行「公地放領」。從1951年開始,將從日本人手裡接收過來的耕地陸續賣給農民,地價為耕地正產品全年收穫量的兩點五倍。為了不受貨幣貶值的影響,以實物計算,全部地價由農民在十年內分期償付,不負擔利息。

  土地改革第三步:實行「耕者有其田」。為了防止地主隱瞞耕地,從1952年1月到1953年4月,將全島地主耕地進行重新丈量,登記造冊。規定地主可以保留相當於中等水田三甲(四十三點五畝)或者旱地不超過六甲,超過的耕地一律由政府徵收後放領給農民;征耕地價也是按耕地主要產物全年收穫量的兩點五倍,政府用債券和股票的形式支付給地主。對於地主來說,「耕者有其田」政策,帶有一定的強制性。

  陳誠的土地改革制度一經推出,就遭到台灣當地大地主及省參議院中地主階層代表的公開反對。為了順利推行土地改革,陳誠多次召集相關的士紳、地主、官員開會,耐心細緻地介紹有關土地改造的總體思路。既分析農民的生產積極性調動起來後,糧食產量大幅提高對穩定台灣局勢的好處;同時也提出了國民黨政府作為補償給地方的方案:這就是將國營水泥、工礦、造紙、農林四大公司轉為民營,通過發行公司股票,讓地主按出讓土地的數量持有股份。他還形象地比較說,農業產量只會一點點遞增,利潤不可能連續成倍增長,而工業的產量是可以幾倍幾十倍遞增的,利潤也便可以幾倍幾十倍地增長。台灣的地主們雖然仍有一小部分人反對,但絕大多數接受了陳誠的「和平土改」方案。

  土地改革政策的實施,極大地激發了佃農購置土地及生產的熱情。當年台灣糧食產量便增產五分之一以上,達到一百二十萬噸,在推行不到一年間,台灣共有近二十三萬戶佃農重新訂立了租約,占當時全省農戶的近一半。

  「三七五減租」給農民特別是佃農的生活帶來了極大的改善。很多佃農減租後的一兩年內就蓋起了新房,購買了耕地、耕牛,更難得的是,許多原先因貧困而無法結婚和完婚的農家也順利地娶妻立戶。「三七五」是那個時代台灣的關鍵詞之一,台灣農村稱剛過門的新娘子為「三七五新娘」,人們寄信時也都紛紛購買台灣當局發行的「三七五」郵票。

  通過和平贖買的土改辦法既解決了農民的土地問題,同時又成功地將地主的農業資本轉化為工業資本,為台灣跨入「亞洲四小龍」行列,為台灣經濟的振興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對於台灣土改成功的原因,一些學者認為,國民黨去台後與當地的地主勢力幾乎沒有什麼經濟聯繫,這給改革帶來了較大的靈活性。其實,早在上世紀20年代,孫中山就提出的「耕者有其田」的政策,但國民黨在大陸統治時期一直沒有真正推行過。蔣介石在敗退台灣之後,總結以往失敗的教訓,痛定思痛,意識到解決土地問題的重要性。儘管為時太晚,但其土地改革制度還是顯示了其優越性,對社會穩定也起到了立竿見影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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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誠下令:對反抗「三七五減租」的地主,即抓送警備司令部以軍法審判。他在台中視察「三七五減租」情況時,曾公開宣稱:「搞『三七五減租』,我相信困難是有的。但誰要反對就來跟我講,調皮搗蛋不要臉皮的人也許有,但是我相信,不要命的人總不會有。」

此話一出,形勢立馬迅猛發展,剛剛見識過「二·二八」事件的台灣地主們哪敢反抗?結果,出現的局面,簡直就是地主們求著農民來簽約減租。有一位大地主一下子刻了20枚私章,只為與各處佃農簽約時更快捷。

因此,「三七五減租」非常的順利,原來以為幾個月才能完成的簽約換約,一個多月時間,就竟全部完成了。

多少年來的租佃陋規很快改變,使很多農民的狀況立刻發生變化。因為獲得減租,生活水平馬上就有了顯著改善,因此,很多人便忙著娶媳婦、買耕牛。故而,1949—1950年時,台灣便流行「三七五新娘」、「三七五耕牛」、「三七五腳踏車(自行車)」的戲言。什麼意思?就是以前(娶)買不起的東西,現在減租後的農民,有了余錢存款,可以購買了。

事實的確表明,「三七五減租」對改善提高大多數農民的生活,有著非常積極的效果。

而「三七五減租」後的三年間,台灣農業收成更是大增,糧食產量從107萬噸增加到157萬噸,增加了50萬噸,增長率為47%!

「三七五減租」有了成功結果後,台灣的土改馬上進入第二步:「公地放領」。

所謂「公地放領」,就是政府將原從日本人手中接收的土地,逐步分批頒發給沒有土地耕種與耕地不夠的農民。「三七五減租」幫助解決了佃農的問題,「公地放領」則是為了幫助沒有土地與少地的農民。

這一項,其實是個長期政策措施,雖然主要部分在一年之中就基本完成,但政府所擁的土地量與新產生的沒有耕地的年輕農戶量,都在變化,所以隨後繼續歷經的時間,長達26年。

1951年5月30日,台灣「立法院」通過《台灣省公地放領扶植自耕農實施辦法》,並於6月4日就正式實施。辦法規定:以近三年的平均年產量作為標準,領到公地的農民,每年用這平均年產量的25%作為購買金,向政府連續交納10年,此後這塊地的所有權,就歸農民自己了。

為保證這些土地不被倒賣,辦法還規定,領到公地者無力耕種時,則須由政府部門以原價收回,不得將土地轉移他用。

據統計,1951年至1976年,台灣國民黨政府先後分 9批,共放領了13·9萬公頃(合208·5萬畝)公地,給28·6萬農戶。當時農民家庭,平均每戶一般有四、五口人,受益的28·6萬農戶,就是100多萬人。台灣在1951年時約800萬人,因為,「公地放領」大多是在1951年代,故而,當時就有近100萬人(就是八分之一的台灣民眾)的生活,是因此而得到改善的。

到了1953年,則是進行台灣土地改革的最後一步,就是實施「耕者有其田」,以讓每一個農民都可以有自己的土地。

當時的問題是,國民黨政府已基本將公地放領給農民,手上已經沒有土地了,但還有許多農民沒有土地,然而,大部分私有土地卻尚在30%的地主手上。若完全由政府向地主購買這些土地,發放給農民,在財政上是難於做到的。雖然也可以用大量印發鈔票的手段來支付,但是,那樣做,卻易引發通貨膨脹,而帶來系列難於控制的新問題。

對此,國民黨內部曾發生爭論,主要有兩派:一派認為將土地無償徵收過來就可以了,既操作簡單,且政府不需要花錢。但另一派就認為,無償徵收土地,這樣一定會引起很大的民怨,地主肯定很不高興。認為還是想辦法找錢,用向地主購買土地,或是其他比較和緩的方式。

最終想出的辦法,就是將公營企業的股票和地主換地,同時政府發行土地債券,十年償還。

從1952年7月開始,台灣行政當局便重新丈量了台灣的全部耕地,進行最後一步土改的準備。

1953年1月,「立法院」通過《耕者有其田法》。4月,台灣「行政院」頒布《實施耕者有其田法條例》,之中規定:凡私有出租耕地的地主,他可保留相當於中等水田3甲(每甲約等於15畝,3甲則為45畝)或旱田6甲(90畝),超過此標準的土地,則一律由政府徵購,再轉由正在此田上耕作的農民受領。

政府把地主的田拿走,支付補償給地主的土地價格,其標準,則定為耕地上全年作物收穫量(按近三年收成的年平均量)的2·5倍的價值。

補償的形式是兩種:土地債券占 7 成,公營企業的股票3 成,搭配補償。

所謂公營企業的股票,即國民黨原來從日本人手中接收的四大公司(台灣水泥公司、台灣紙業公司、台灣農林公司和台灣工礦公司)的股票。土地債券,則由政府委託台灣土地銀行發放,年利率為4%,在10年內分20期償清本息。

農民得到政府從地主手上贖買來的土地,是不必付款的,而只需按政府向地主支付的地價,摺合成無息貸款,用穀物分10年繳給政府,耕種並繳納10 年後,土地就歸農民自己了。

「耕者有其田」方針的實施,幾乎讓所有台灣的農民都擁有了自己的土地,佃農也全部變成了自耕農。到1953年底,至少有110萬公頃(1650萬畝)土地,從地主那裡,經政府贖轉,而到了農民手中。徵購後地主保留的土地,只佔耕地總面積的5 %,自耕農成為了台灣農戶的主體。

完成「耕者有其田」的土地流轉,卻沒有增加一分錢現金進入市場,也沒有發生流血死人的暴力事件。因此,台灣土改的三步曲,得以和平的圓滿收官。

台灣土改的直接受益者,當然是農民,特別是眾多無地、少地的農民。

歷史表明,土改給台灣農民帶來的,不僅是生活的改善提高,更重要的是,由於不再只為生計謀,而其子弟有了求學的機會,有了離開農村看台灣看世界的條件,從而一步步提升了台灣農民的素質,為日後台灣的工業發展與起飛,準備了充足的人力資源。

而土改對台灣農業生產的影響,顯然更是巨大的:從1953 — 1968年,台灣糧食產量出現了歷史上少見的長達16年之久的持續增長,年平均增長達5.2 %。

對於地主來說,土改的確一時讓他們蒙受到一些損失——先是他們原所可得到的不合理租金被強令減少,後則又被迫由政府徵購超法令規定數量的土地,並且還得不到現金,只是債券與股票。特別是對於股票,地主們大都十分反感,認為是政府用這些不知何用的花花紙換土地,是欺騙他們,

然而,這的確又是為保證社會公平進行的改革,需讓當時的既得利益者必須支付的代價。

不過,地主們畢竟還能合法保有不少的土地(每戶45畝水田、或90畝旱田),並且其被政府徵購的土地,還得到了補償,而不是白白沒收。更重要的是,他們的人權尊嚴並未受到什麼傷害,在農村,數十年來至今,他們中的許多人,也仍一直是很有地位的社會中堅。

由於擁有了政府債券與企業股票,許多地主不知不覺便發生了身份的轉換:由平時只喝喝茶、依賴收租過太平日子的土老財,變成了需要辛勤謀劃的民營工商業者,變成了眼望全球的大企業家,從而大大推動了台灣社會的進步與發展。

當然,不是所有的地主都能適應這種轉變,有些中小地主最終竟因此破了產,或生活日趨下降。因此,即便是如此和平的土改,不少地主及其家人,卻都是對此耿耿於懷,對土改的主刀人陳誠,甚至是有著咬牙切齒的仇恨。他們中的一些人及其子弟,由此到後來,便成了堅決反對國民黨政權的力量(「台獨」或民進黨)之社會基礎。

但更多的地主,藉此機遇,成功實現了轉型,由土地主發展為現代企業家,獲得的財富,遠遠超過了做地主時的所得。如海基會前董事長辜振甫,原是鹿港的大地主,土改時,就是接受了台灣水泥公司的股票,後來竟成為「台灣水泥」集團公司的董事長,便是最著名的一例。


相對於我國沒有聽說其他國家和地區有較為激進的暴力的顛覆性的土改,他們的生產方式為什麼沒被地主阻礙?

你說為什麼?因為你無知


英國圈地運動,政府支持資本家,把土地集中在資本家手裡。

德國普魯士道路,是自上而下的。土地在容克手裡。

中國建國後的土改,沒收地主土地,把土地分給無地少地的貧民。依靠中農,中立富農。

俄國大莊園,土地不在農民手裡。

這些不同的原因很多,教科書里也寫著。

這跟本國經濟是掛鉤的,中國農業經濟,所以要給農民土地。

蘇聯重工業為主,農業要給重工業讓路,所以農民困苦。

英國法國等資本主義國家,土地肯定不可能在農民手裡。

有一點,就是中國自古以來就很少有超大的地主,而且不世襲。這就造成了很少有地主能跟中央對抗。但是歐洲國家都是超大型地主,而且世襲。

在一個,中國是把地主的土地分給農民,地主憑什麼把土地交出來?憑武力。

歐洲是把農民的土地給地主。憑什麼?憑的是天經地義。地主天生就是地主。

這裡不僅是經濟的問題,還是思想的問題。

「王侯將相寧有種乎!」這句話放在歐洲的農民是想都不敢想的。


首先要搞清楚什麼是「土改」吧?土改就是土地改革,改的是落後的生產關係向先進的生產關係轉變。如將帶有人身依附關係的封建土地生產方式改為較先進的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西方國家的「土改」就是隨著資本主義的不斷發展,放棄原有的土地經營方式搞出羊吃人的事情來,直接把封建土地所有制的底層農奴趕進城裡當無產階級了。又或者美國南北戰爭其實就是土改,把土地的主要勞動者黑奴從地主統治下解放出來進工廠。東亞發達國家地區如日本是在美軍獨裁下的土改,台灣則是搞贖買。從這個角度出發,中國真正的土改是改革開放分田到戶允許農民進城務工。相比發達國家中國的土改其實還沒有完成,最終要廢棄戶口制度,不在存在束縛人身的枷鎖,所有人都納入先進的社會生產關係中才能算完成土改。


其他的我不知道,但是燈塔的是殺光土著……哦,還有引進黑人……


反應不是請客吃飯,也不是送他們鮮花跟酒,

更不是良心的分給農民,

一個良心的地主這麼幹了,然後

另一個良心的地主把上一個的土地拿了回來,

還說,我佩服他,他是未來,至於土地,到地主手機里了,還想出去,想什麼呢


拿國外比中國就是耍流氓,中國土改體量參照印度土改難度,當年中國土改不在於手段如何,而是在於能否成功


你聽說過日不落帝國「羊吃人」的傳說么?


嘿嘿,隨著中國老齡化,鄉鎮衰落,年輕人都湧入大城市,每月勞動所得大部分都上交給大城市房二代。而房二代憑藉幾套房幾個店鋪不需要勞動也不需要再擴大生產再投資就可以過上富裕奢侈的生活。

比如香港,為了保護地產階層利益,空置著港島大片荒地和新界大面積的低層破房子不開發整改,所有人創造的財富最後都流入地產階層手裡。而地產階層並無動力在本地擴大生產,年輕人也沒有餘力創業。

但他們有大陸,廣大的市場和資源,做個買辦就可以讓大家餓不死。

中國有那麼大的市場和資源嗎?

但時候是不是從新使用暴力分配房產,並且為了防止他們復辟連生命權也要剝奪並且累及家人。原罪是他們父母買了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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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舊的生產關係嚴重阻礙進步,推翻沒問題,我一萬個贊成分田地,

但你TMD不管別人是否做過欺男霸女的事,只因階級就要把他全家折磨一番然後殺了算什麼情況?一場暴民的狂歡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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