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讓人同情的殺人犯?

首先這裡所說的同情是指個人情感上的同情,畢竟是法治社會。

讓人同情是指其殺人原因或者其遭遇!


父親殺兒子。

兒子精神病(具體記不清了,好像是癲癇和狂躁症),住院治療期間的一天晚上,兒子忽然爆發,衝出病房,開始攻擊護士。父親不斷阻攔。兒子踹護士辦公室的門,父親在背後抱著腰阻止,倆人一起倒地,父親爬起來用旁邊牆上的滅火器砸死了兒子。

案子是以故意殺人罪報上來的。訊問時候,老人一五一十說了犯罪過程,也說了兒子患病之後治療的艱辛。我有點不落忍,就「誘供」:你不是故意要打死你兒子的吧?就是失手了對不對?老人說:不是,我就是想著要打死他。書記員忍不住問了句:那是你親生的兒子,你不心疼?這句話我沒來得及阻止。老人沉默了一會,眼淚一下子就下來了,然後嚎啕大哭。過了好一陣,老人平靜下來了,才告訴我們:當時護士辦公室的門已經踹壞了,再一兩下就開了,而他當時體力已經要跟不上了,萬一兒子衝進入,護士們會有危險。再想到兒子的病反反覆復治不好,以後說不定就害了誰。於是就殺死了兒子。大致意思如此,但原話中有一句我還記得,讓我唏噓不已:「我的娃是娃,我一把屎一把尿拉扯大,可人家的娃也是娃,都是爹媽的心尖尖」。


我只記得一個小時候看的《懺悔錄》,一個農村的女人被丈夫長期家暴,最狠的一次挖了她的眼睛,她用菜刀把自己丈夫砍死。

判刑。

記者採訪她時問她對監獄的生活有什麼想法,她說進了監獄覺得睡覺都能踏實點,不用擔心挨打,也有人幫她治眼睛,其他犯人也會幫她的忙,跟她交流聊天,比以前睜著眼睛的日子有盼頭。

我一直覺得懺悔的不應該是她。


世界上罪犯最多的地方在哪裡?不是貧民窟、也不是金三角,而是監獄。

在監獄裡集合了各種各樣的罪犯,今天就單拎殺人犯出來講講。

工作那麼久,要問我讓人同情的殺人犯,那最多的要數女犯。很多女犯的遭遇都令人同情,哀其不幸怒其不爭。在這篇文章里,羅列幾個典型案例。

一、A犯,殺夫案

在女性殺人案中,殺夫案居多,且多為毒殺。該犯也不例外。

案發地在西南某農村,報案的是鄰居,據鄰居講,案發之前,A犯的丈夫懷疑A犯在外面偷人,每天都在家裡毆打A犯,逼A犯說出姦夫姓名,A犯死也不承認自己偷人,就這樣被打了四五天,忽然有一天,鄰居聽不到打老婆的聲音了,A犯家裡出奇的平靜,接著過了三四天,鄰居串門,聞到A犯家裡有臭味,鄰居懷疑A犯的丈夫被殺了,於是報警。警察趕到時,在A犯家的卧室里發現了A犯丈夫的屍體,死於中毒。

被捕後A犯交代,自己年輕時在村子裡相貌出眾,時常有村流子上家裡調戲A犯,嫁人以後,村子裡的單身漢收斂了些,但是風言風語沒停過。開始丈夫也沒理會,可時間久了,丈夫也心生不滿,一喝了酒就會毆打A犯,前段時間,A犯的丈夫出外務工,回家以後聽到風言風語,說他離開的這段時間A犯就把漢子引到家裡來了,夜夜淫聲浪語。A犯丈夫怒火中燒,毆打A犯,逼A犯說出姦夫姓名,終於A犯不堪忍受,在飯里下了老鼠藥,把丈夫毒死了。

後來警察走訪,找到了A犯偷人傳言的源頭,就是A犯家的鄰居。

二、B犯,滅門案

B犯家徒四壁,生育有兩個女兒。但是就因為這兩個女兒,婆家非常不滿,因為沒有兒子傳承香火。B犯再次懷孕,但是孩子生下來以後,還是女兒。婆婆大發雷霆,讓丈夫與B犯離婚,再娶一個能生兒子的。B犯丈夫於是提出離婚。第二天,B犯丈夫種地回來,發現自己的兩個女兒死在了廚房,自己的母親被剪刀刺死在床上,而B犯躺在床上,口吐白沫。於是B犯丈夫報警。

B犯供述,生下女兒以後,自己心灰意冷,覺得自己讓婆家斷了香火,加上丈夫提出離婚,B犯精神崩潰。第二天,B犯丈夫出去種地,家裡只有婆婆B犯和剛出生女兒。婆婆又開始數落B犯,說就是她讓丈夫提出離婚再娶。不能讓B犯斷了家裡香火。B犯受到刺激,趁婆婆午睡時用剪刀刺死了婆婆。然後把小女兒淹死在了水缸里,最後把家裡唯一的一塊臘肉拿了出來,給兩個放學回來的女兒做了最後一頓飯,可惜這塊臘肉被放了農藥,兩個女兒吃完以後毒發身亡。B犯作為成年人,農藥劑量沒有把B犯帶走,剛好丈夫回來報了警,於是B犯被救了回來。

被問到為什麼要殺死自己的三個女兒,B犯供述,做女人太辛苦,她不想自己死後女兒留在世上受苦,於是想帶著女兒一起走,哪知道自己沒死,三個女兒卻都死了。

這家人的香火斷了嗎?沒有,B犯丈夫後來又娶了個外村的,如願以償生了個兒子。

三、C犯,殺兄案

中國西南某農村,警察接到報警,村中某戶,17歲的女兒殺死了25歲的哥哥。

C犯被捕後,任警官如何審問都不開口,後來C犯母親探望,剛見到C犯,她母親就跪下磕頭,說對不起C犯。C犯精神防線被打破,嚎啕大哭,交代案件經過。

C犯12歲起開始遭到哥哥強姦,那時C犯尚不懂男女之事,但她的哥哥卻沒有放過C犯,一直趁父母不在家時侵犯C犯。後來C犯長大逐漸成熟,開始知道哥哥的所作所為,於是開始逃家,可是她哥哥卻沒有放過她,就算住在同學家,她哥哥也想辦法把C犯騙出來強姦,並且威逼利誘,不允許C犯告訴父母。終於在17歲時,C犯被哥哥強姦導致懷孕。父母發現後打罵C犯,逼C犯說出孩子父親是誰。C犯經不住打罵,終於將哥哥所作所為告訴父母,父母得知該事,沒有報警,也沒有責罵哥哥,而是讓C犯悄悄把孩子打掉。C犯聽從父母,打掉了孩子。但是其哥哥在看到父母的態度以後,變本加厲,打掉孩子後沒幾天,哥哥就溜進了C犯的房間強姦C犯,C犯向父母呼救,然而父母並沒有出現,第二天,早上C犯起床,把身子洗乾淨,父母對C犯不聞不問,C犯完全絕望,拿了菜刀,衝到哥哥房間,一刀砍斷了哥哥的頸動脈。

三個故事說完了,是不是同我一樣,同情她們的遭遇,又氣憤於她們的軟弱。

可是站在她們的立場上,誰不是軟弱的。同樣是女人,你們的世界是牆上的地圖,存存錢、咬咬牙,可以到世界的對面。

可她們的世界只是眼睛可以看到的村莊,自己的一生也許都不會離開。

在這樣的世界裡,你們可以用離婚、用法律、用抗爭來解決她們所遭遇的很多事情。

然而她們卻只有絕望。

非常抱歉,我知道你們關注我多半是為了看個段子圖個樂呵。

可殘酷卻才是現實。


無意間看電視看到的。

一個老人(年齡實際沒那麼老)殺了自己女兒。採訪他妻子時,他妻子一直在說他在外打工保養小三,還家暴什麼的,我就想這人簡直死有餘辜。但採訪到村裡人時,大家卻都說老人人好,就是命太苦了。我不禁感到疑惑。直到聽到老人的訴說才明白到底是怎麼回事。

老人有一兒一女,女兒成績優異,兒子懂事孝順,原本是很和睦的家庭。結果有一天,女兒因為有精神病退學回家了,從那時起一切噩夢就開始了。

老人在外不停的打工,晝夜不分。為得就是掙到錢給女兒看病,後來,逐漸有了成效,老人開心不已,覺得這樣下去,總有一天一切會好的。但是好景不長,不久,女兒的病又惡化了。後來他才發現是妻子把葯藏了起來,沒有餵給女兒吃。

他不理解,和妻子大吵,妻子卻堅持那些葯是有毒的。吵架後還四處說老人的壞話。甚至在老人外出打工後,請了巫師來家給女兒做法,鞭打女兒,辱罵女兒,想以此消除女兒身上的「惡靈」。最終導致女兒病情更加嚴重。

老人大怒,和妻子爭吵,並和妻子一起去了醫院,把情況說明後。醫生看著憤怒的妻子對著老人說了句話。「你得妻子好像也不太正常。」震驚之餘,老人帶妻子做了檢查,果然如醫生所料,妻子也有精神疾病。

老人無法再出門打工,只能在家照看妻兒。女兒在病情嚴重後經常會偷跑出去,然後老人就不得不每天去找。然後哭著將赤身裸體的女兒帶回家。

女兒的瘋癲和遭受的屈辱老人接受了,妻子整日的辱罵老人忍受了。可是老天就這麼愛開玩笑,老人的兒子也患上了精神病。

終於有一天,老人幹完農活回來,在村頭髮現被鎖在家裡的女兒又跑出來了,在一群流氓的誘導下,脫著自己的衣服,已經是接近裸體的狀態了。老人憤怒的大叫著,拿著農具驅趕那些人,然後哭著把女兒的衣服穿好,把女兒帶回家。

第二天,老人給女兒換上了最新的衣服,做了頓好飯。飯後,帶女兒去後山溜達,用石頭砸向了女兒的後腦勺,然後把女兒埋在了大樹下。

老人抗過了悲楚,抗過了絕望,但毫無疑問,親眼看見女兒受辱的畫面成了壓垮這個父親的最後的稻草。

我是很久以前看的了,上訴過程也許事情先後順序有錯誤,但是發生的事是絕對沒錯的。我對於順序記得不清了,但是對老人說的話至今還記憶深刻。

我看的畫面的最後,是老人手帶鐐銬,不停的哭。一邊哭,一邊說。

「我的娃那麼優秀,我的娃不該受那樣的屈辱。」

「我希望我的娃,來生能托生個好人家。」

沒想到能獲得大家注意,小透明表示很激動,然後,回答一些問題。

我不記得老人最後被判的什麼刑了,只是有一點,死罪可免活罪難逃。我這幾天有找新聞,可是就是找不到當初我在電視上看到的這篇報道。

關於老人的妻子,騙婚倒不至於,也是個可憐人,一心為了兒女好,一心想維護自己的正義,卻永遠不會知道一切根源就是自己。

關於治病,老人一開始靠自己打工維持女兒的治病費就已經非常吃力了,然後又是妻子,兒子,真的是負擔不起的。

還有老人的女兒,沒病之前成績優異,懂事明理。生病之後,瘋瘋癲癲,不識六親,我覺得身為父親,只會心疼,而不是憤怒。女兒跑出家後,赤身裸體的被找回來,大家真的覺得只是被別人脫了衣服嗎?父親再憤怒又能如何?然後,親眼的看著女兒受辱,終於讓長久以往的絕望徹底淹沒了他。

我沒有推任何人的答案,推了我的回答,是想大家看見。其他知友們的見解是不是精選還是大家決定比較好。


盲女殺夫案,一個真實發生過的案子,主人公楊希年輕時被男友殘忍的挖掉雙眼,婚後又被家暴丈夫百般羞辱折磨,命運之坎坷、黑暗令人唏噓。文章很長,如果你有時間的話,希望你可以將它看完,謝謝。

以下摘自CHINA DAILY,原文章發表於《每日人物》,如有侵權,立刻刪除。

【1】

如果不仔細觀察,你很難發現楊希(化名)是個盲人。

她時髦,好看,一張巴掌臉隱藏在波波頭和大墨鏡之後。說話時,她會笑盈盈地把臉轉向你,像在盯著你看。

只有當陽光強烈時,才能發現墨鏡後的空洞。兩隻眼睛被挖掉之後,她沒有裝義眼。時間久了,眼睛周圍一點點塌了下去。她說話的時候,額頭最下方像埋伏了一層翅膀,窸窸窣窣地上上下下。

楊希害怕這無法控制的抖動,同樣無法控制的,還有乾枯萎縮的眼眶裡隨時會出現的分泌物。她不得不經常把手伸進墨鏡里擦,這是一個愛美女人的尷尬時刻。

她已經很久都沒有流過眼淚了。隨著眼睛的離去,眼淚也漸漸消失了。她可以平靜地說起19歲時,訂婚的男友怎麼挖了自己的雙眼。26歲時,她如何用斧頭砍死了對她家暴的第二任丈夫。

這個愛美愛笑的女人的命運,在不同男人手中傳遞,一路下沉到越來越深的黑暗之中。

【2】

3月14日,在溫州做了半年多的盲人按摩之後,楊希決定回家了。

從溫州到西安,火車要坐33個小時。她盡量不吃飯不喝水,免得上廁所——再沒有什麼比一個盲人穿過人流在火車上去廁所更麻煩的事了。

火車輕微持續的晃動讓她昏昏欲睡。正是陝西油菜花開的季節,山上一抹抹明晃晃的鮮黃色,是她對顏色最長久的記憶。

17歲那年,她第一次出門遠行,也是油菜花開的時候。她坐在哐哐噹噹的綠皮車上,一路在窗邊看著風景到了廣州,有了一段逃離的時光。

她的童年並不快樂。住在西鄉高川鎮深山坳里,有一個哥哥和一個姐姐的她被剝奪了上學的權利。她至今記得,每次同齡孩子上學回來,她會去翻他們的書包,不認字,就看書上的娃娃。

母親曾經勸過,父親丟了一句,女娃笨乎乎的,上啥學。鬧就打。打到10歲,她不鬧了,太晚了。餵豬,採茶,是她的日常生活。

但實際上,楊希是村子裡最巧的採茶姑娘,別人一天掙3塊錢,她能掙5塊。她的漂亮也讓人印象深刻。至今山腳下的裁縫還記得她穿著一件紅色棉坎肩的樣子,「真是好看」。

她愛美,在廣州打工的時候,曾經花一個月的工資買了相機,一有時間就去公園照相。她有了支配金錢的自由,發了工資總是亂買東西,10塊錢3盤的 磁帶不知道買了多少。像是彌補童年的缺憾,她還喜歡買洋娃娃、玩具這樣孩子氣的東西,到年底的時候,也沒有攢下來錢,連回家過年的路費還是父母寄來的。

即便這樣,今年36歲的楊希從不懷疑,在廣州的那一年,是她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時光了。

【3】

楊希14歲的時候就有人上門提親。她是個潑辣姑娘,直接問到媒人臉上,你們是不是太窮了,想賺我這份錢。

拖到了17歲,母親給她訂了一個外人看來還不錯的親事。未婚夫曹洪平,採石場的工人,人看起來老實厚道,父親又是村支書。曹洪平一眼就看中了楊希。

楊希有時候也會想,如果兩個人當年安安穩穩地結了婚,現在的她也是一個普通的妻子和母親,在山裡過著平靜的生活。

她不明白自己不想早結婚有什麼錯。

訂婚後,曹母擺出了架子。考她會不會做鞋,不會要到家裡學。楊希是個急脾氣,納鞋底手上扎了兩個眼,不肯再學。楊希覺得自己是新一代的人,「現在誰不買鞋穿」。還沒進門就有了婆媳矛盾,楊希更抗拒結婚。

這麼僵持著,直到那天出了事。

1999年的4月19號,楊希清楚地記得這個日子。當時她在茶園採茶,最後一次在陽光下看到綠到幾乎透明的茶的新芽。

楊希至今怕血。在新聞里一聽到車禍或者死人,只要跟血沾邊,她都會感到一陣酥麻從腳跟蔓延上來,像螞蟻順著腿往上爬。紅色,是她最後看到的色彩。

因為口角,男朋友曹洪平毫無徵兆地把她摔在地上,徒手摳出了她的眼睛。

「血一下子湧出來,感覺臉上全成了窟窿,我想喊,一張嘴,嘴裡全是血,一口口噴在他身上。我什麼都看不見了。他拚命拽我的眼珠,拽不斷,就用鑰匙割斷了我眼球上的筋。不疼,我真的不覺得疼,整個人是木的。我一直想快完了吧,快完了吧。我就想能逃出一條命來。」

血把周圍的土地都浸紅了。曹洪平跑了。他提著挖出來的兩隻眼睛去自首。自首前他去河邊洗了手,把兩隻眼睛也在水裡過了一遍。

楊希被拋在黑暗裡,她躺在地上,不知道過了多久。直到她能發出聲音,一個本家侄子聽到呼救,跌跌撞撞地叫來了她的母親。

母親周欣芳永遠忘不了那一幕:楊希長長的頭髮蓋在臉上,她撥開來,看到了流血的眼眶。

周欣芳把女兒背下了茶園。茶園高高低低,深一腳淺一腳。她記得,楊希在她背上不停地哭。她說你莫哭,你哭我都沒力氣背了。楊希不哭了。一路沉默著,母女兩人下了山。

【4】

時隔多年,楊希已經記不起曹洪平的樣子了。兩個人相處的時候,她不覺得他是個壞人。有時候也挺溫柔的,就是有點內向和小心眼。她只是覺得自己還小,不知道愛情是什麼。

曹洪平村裡的人至今還記得楊希。這姑娘又好看又聰明。相比之下,曹洪平就普通多了,只能說老實和氣。他總是跟在楊希身邊,村裡人都能看出他對她的喜歡。

沒有人想到曹洪平能做出這樣的事情。楊希的代理律師周霞說,曹洪平去自首,警察都以為他在說笑,直到他扔出了那雙眼睛。

挖眼之前,兩個人發生了爭吵。曹洪平要求楊希為她洗衣服。 「我又沒和你結婚,我沒有義務」。能言善辯的的楊希硬邦邦地回應。

最終觸怒曹洪平的是楊希說不結婚了。

曹洪平被判了死刑,聽到審判結果的時候他很平靜,沒有上訴。

事發多年後,曹的嫂子回憶起她曾經去監獄探視曹洪平,問他為什麼這樣做。他說楊希不跟我了,還不退我彩禮錢,氣急才下了手。

楊希不願意再提起他。她說自己心大,從來不裝恨。再說,他都已經死了。

往下活是楊希更重要的事,她需要學會適應和接受長長的黑暗。

但楊希至今無法完全適應。她不拄拐杖,不喜歡聽有聲小說,她害怕獨自出門,沒辦法克服對無法把握的世界的恐懼。

眼睛沒了之後的一個星期,她一句話沒有說。40天後,她才試著從床上下來,摸索著到門口坐一會兒,吹吹風。

最初的時候她出門經常走一步、撞一下,賭氣一樣繼續走,撞得血淋淋的。她急得抓自己的頭髮,長長的劉海被她一根根拔光了。

【5】

隨著眼睛離去的還有她的驕傲。

她不再在乎婚姻,一個沒有文化的盲女,已經無法去要求什麼。

眼睛出事不久,鄭軍(化名)就出現在她家裡,說要帶她去西安看眼睛,讓她「重見光明」。

楊希的媽媽不相信他,覺得他是騙子,但是楊希不在乎。

「我多麼想看見,誰能讓我看見,誰就是我的救命恩人。」她跟著這個男人走了。鄭軍沒帶她去醫院,而是回了他的家。不久後楊希生下了女兒秀秀。

事實上,楊希早就發現這個男人靠不住。他每天不幹活,即便白天也呼呼大睡,家裡的活都指望楊希做。

終於在一次楊希帶著女兒回娘家的時候,楊希的母親爆發了。鄭軍在楊希家也天天睡覺。楊希的母親喊他去挖洋芋,他東倒西歪地背著一筐洋芋,半路上,人往地上一歪,洋芋撒了半個山坡。

留下孩子,鄭軍走了。從此秀秀和楊希再也沒有見過他。唯一讓楊希安慰的,是有了秀秀這個女兒。

這個女兒也成為她日後在監獄裡的最大安慰。她6歲的時候,楊希進了監獄。秀秀進了兒童村。每年兒童村會帶秀秀去見楊希兩次。

有一次,秀秀在探監的時候,把100塊錢捏成小團,攥在手心裡。見了楊希,跟她握手,錢就勢塞進她手裡。

這是楊希在監獄10年里最幸福的時刻。

楊希談起秀秀,總愛提起她的頭髮和眼睛。頭髮又厚又長,像她。眼睛聽人說和她一模一樣。

在楊希家的土牆上掛著一張她少女時期的照片。那時她梳著齊劉海、長辮子,眼睛特別黑。

這是她唯一一張有眼睛的照片。對這張唯一的照片,她總覺得遺憾,不停地向別人解釋,那天頭髮太亂了,沒照好。

【6】

現在的楊希對自家的貧窮有一種羞恥感。那是山坳里的兩間土房子,幾十年都沒有翻修了。離家16年,她已經住不慣這樣的房子了。

但在2001年的時候,她只想在這個房子里有個棲身之處。

一個盲人帶著一個嬰兒,多了兩張吃飯的嘴,哥嫂的臉色並不好看。

貧窮有時候會壓榨掉生活的最後一絲溫情。即便母親也不能完全維護住她。這個老人一生也見識到了生活的太多殘酷。幾年後的一天,兒子酒後騎摩托車掉下山崖,死了。3天後,兒媳婦嫁給村裡同組的男人,孫子留給兩個老人。

當楊希越來越沒有底氣在這個家裡活著的時候,她的第二任丈夫趙自強(化名)出現了。她答應了這個從更深的山裡來的男人的求婚。

在楊希看來,這一次出嫁,無疑是以最簡便的方式脫離自己的家,也能讓全家人都卸下重擔。

2001年11月,趙自強家擺了幾桌潦草的酒席,招待了楊希的娘家人。房子安在大山山頂,宴席結束後,趙自強和幾個人輪流背她上了山,直至事發5年多的時間裡,楊希沒有再下過山。

【7】

孤零零的3間房子在山頂上,房子一側的四五米外就是懸崖,離最近的鄰居也有將近100米。住在山頂的所有人家總共只有5戶。

沒有人確切地知道楊希到底與趙自強怎麼相處。鄰居都知道這對夫妻感情不好,但不知究竟不好到什麼地步,也就盡量不去給楊希惹麻煩。

最令楊希恐懼的是,她不知道趙自強什麼時候,會因為什麼發怒。這種不確定性讓一個盲人處在黑暗的更深一層。

最開始是罵,有了孩子之後就變成了無休無止的動手。楊希慢慢地聽明白了,對趙自強來說,娶她,只是為了傳宗接代。

兩個兒子生了之後,他對楊希越來越不耐煩,有時候3天打一頓,有時候一個月打一頓。

早在楊希懷著大兒子5個月的時候,趙自強就打過她,一把把她推倒在石墩上,楊希當時感覺肚子一緊,墜墜的。她害怕起來,覺得自己可能要流產。趙自強也緊張起來,但緊張的方式卻是拿了一把刀,放在楊希的腿上說,小心些,你要是流產了,我把你腦袋割下來。

楊希慢慢習慣了。她麻木了,有時候孩子睡著了,趙自強打她,她也不哭,沒有眼淚了。她暗自慶幸挨一頓打就過去了,不用驚動孩子,不然孩子也要受連累。

她想過報警,但她下不了山。再想想,他被抓起來、放出來之後,倒霉的還是自己。只能忍著。

後來趙自強開始打她的女兒,甚至連來看望外孫的丈母娘也打,楊希只好把女兒交給母親,求他們不要再來了。

她一個人在這裡熬。

那時候,楊希雖然眼睛看不見,但還是需要打豬草,做家務。不止一次,趙自強威脅她,要是她敢跟別人說自己挨打,他就打死她,然後殺了她全家。到後來,趙自強每次出門都會把楊希鎖在屋子裡,只有他在家的時候,楊希才能到院子里走走。

【8】

楊希不信夢,但她仍覺得,冥冥之中有一些事情是註定的。殺死丈夫前,她反覆夢到有鬼魂在追趕自己。她害怕,一直在跑,鬼魂就一直追,無論她怎麼哭怎麼叫,怎麼逃都逃不掉,特別絕望。在她看來,這個夢境無異於一個隱喻。

楊希覺得對不起兩個兒子。

她對兒子最後的印象,是她殺了人之後,警察帶走她之前,她低下身跟兒子說話。兩個兒子一個3歲9個月,一個2歲6個月。

「去姑姑那兒,聽姑姑的話。」她說。兩個兒子抱著她。

後來的10年,她再也沒有見過他們。最開始,是白天晚上地想,心裡刀割一樣。再後來,就慢慢不想了,因為知道想也沒用。一個兒子跟了姑姑,一個兒子被別人領養了。

讓楊希更愧疚的是,兩個兒子目睹了她殺人的過程,「一定會留下心理陰影」。

那天是2006年農曆的八月初八,山裡剛下了七八天雨,連續的降雨讓柴火受了潮,楊希點不著火。晚上,趙自強打牌歸來,看到飯沒有做好,打了楊希幾個耳光。

這只是開始。

那段時間,她患上了腳氣病。有人告訴她可以找點旱煙葉泡水洗腳。趙自強不抽旱煙,楊希就向鄰居要了點煙葉。鄰居跟趙自強是牌友,打完牌後,鄰居就把煙葉遞給了趙自強,讓他帶給楊希。趙自強禮貌地跟鄰居說了謝謝,回頭找楊希算賬。他跟楊希說,跟別人要東西丟他的人。

楊希的辯護律師周霞說,事發後,鄰居告訴警察,趙自強懷疑楊希與鄰居有私情——經過挨家挨戶的詢問,警察排除了這個可能。

當時,楊希正處於生理期,趙自強故意舀了一瓢冷水,強迫她喝下去。楊希沒有反抗,想到只要喝一點涼水就能躲過一頓毒打,還有點慶幸。

當時,她與趙自強已經分床睡了,兩張床在同一間屋子裡,小兒子跟她一張床,大兒子跟爸爸睡。楊希以為事情過去了,直到她聽到了磨斧頭的聲音。

趙自強給她兩個選擇,一把斧頭,一根繩子。選一種自殺。不然死的就是她全家。

斧頭放在了楊希的枕邊,然後趙自強就去睡了。黑暗中,楊希回想著自己結婚5年多的屈辱,一開始挨打,她還會哭,趙自強對她說,你現在哭,以後讓你哭都哭不出來。到後來,這些話一一應驗,楊希越想越害怕。她想,那不如同歸於盡。她翻身坐起,拿起了斧頭。

「我不知道時間,也不知道天上有沒有月亮。我就靜靜地坐在那裡等著。我頭低著,等他翻身。我能感到他斧頭磨得很快。後來他翻了一個身。我先把大 兒子抱到自己的床上。我拿著斧頭,朝著他呼吸的地方,用盡了力氣砍。一開始,趙自強還在狂喊、掙扎,我怕他死不了,再爬起來傷害我們,就一直砍到他不動為 止。」

她一共砍了16刀。

其實那個時候天已經微微發亮了,兩個孩子都醒了。他們目睹了整個過程,但都沒有哭。

率先打破沉默的是大兒子鬆鬆:「媽媽,爸爸死了嗎?」

「是的,爸爸死了。」

「那我今晚是不是能跟你睡了?」

「是的,你晚上可以和媽媽睡了。」

「那爸爸會打我嗎?」孩子追問。

「我告訴他,不會了,爸爸再也不會打你了。」楊希忽然覺得一切都解脫了。

天徹底亮了,孩子告訴楊希,爸爸的血流了一地。楊希摸索著走出門去,到鄰居家敲門,請鄰居報案。

她終於可以下山了。本來她想把事情交代完就自殺,但警察沒給她這個機會。她沒有再反抗,就像她曾經無數次順從命運的擺布一樣。

【9】

時隔7年,律師周霞再一次見到了楊希。不同的是,上一次是原告,這一次是被告。在向律師敘述殺人過程的時候,楊希一滴眼淚都沒有掉,全程平靜得令人害怕。

眼前所見讓她難以置信。7年前,就算是剛被挖眼不久,楊希仍然是一個白凈漂亮的少女,但7年之後,落在她眼裡的是一個看上去足有三四十歲的憔悴的農村婦女。

周霞仔細研讀了卷宗,她覺得,早在楊希被挖掉眼睛的時候,心裡那股報復的恨意就從未消散。趙自強一次次的凌辱,終於將她內心的恨全部逼了出來。

開庭那天,楊母帶著秀秀參加了庭審。審判長出於同情給秀秀帶了一大包衣服。庭審結束,楊希就要被帶走的時候,聽見了秀秀的聲音,淚水一下子就順著乾癟的眼皮流了出來。

楊希被判了12年。在監獄裡,她度過了這輩子最平穩的10年。管教隊長和大部分女犯都對她的遭遇表示同情,由於眼盲,她不能下車間勞動,就在監獄的按摩室里學按摩。

監獄是個小江湖,她也被欺負過。她不怕,眼睛看不見也敢對著干,因為「被欺負夠了」。 她似乎回到了年輕時什麼都不害怕的狀態。

在監獄裡,她極少回憶往事,從未夢到過曹洪平,倒是夢到趙自強一次,但不管是自己受折磨還是最終殺人的情景,好像都被她自動屏蔽掉了。

楊希說,她一直不知道出獄後該靠什麼生活。有獄友給她出主意,讓她不要爭取減刑,畢竟在裡面有吃有穿。但楊希不幹,畢竟監獄之外,有她的父母和3個孩子。

在監獄裡,楊希夢到過兒子很多次,每個夢裡她都看不清兩個兒子的臉。她想看看他們。

2014年春節前,楊希提前刑滿釋放。

【10】

由於眼盲,楊希無法自己去探望交給別人撫養的兩個孩子。直到今年春天從溫州回家,在每日人物的陪同下,她才見到了兩個兒子。

鬆鬆比她想像得還要內向,楊希問一句他答一句,最後,楊希主動提起當年殺死他爸爸的事情。她對鬆鬆說,當年媽媽真的是被逼無奈,請他理解。鬆鬆哭了。複雜的情感讓這個孩子不知所措,最終他還是開口叫了一聲媽媽。

另外一個兒子平平已經被送給一戶距離她家五六公里的人家撫養。

楊希聽到平平進門,就一把把他拉到懷裡。「你認識我嗎?我是你姨。」楊希緊緊攥著孩子的手,對他說。平平不吭聲,不看她,嘴唇抿得緊緊的。

她摸著平平玩水弄濕的衣服,試探孩子的內衣有沒有濕透,那份焦急完全是一個母親的樣子。

但楊希知道,這兩個孩子已經徹底和她無關了。楊希很坦誠,「我沒有能力給他們什麼」。

楊希更多的希望寄托在了女兒秀秀身上。生活在兒童村的秀秀雖然知道自己還有兩個兄弟,但十年來,從未與他們聯繫過。

楊希也搞不清秀秀對自己的真實態度。她給秀秀辦好戶口,去做DNA鑒定的時候,兩個人手牽著手,看起來很貼心。

但當楊希興緻勃勃地規劃母女兩人日後的生活時,秀秀並沒有表現出太大的興趣。她私下對每日人物說,她覺得跟母親有代溝,不想在生活和工作上有更多交集。楊希也知道,10年的分別,「她對我感情不深」。

兒童村的老師告訴每日人物,就連那一次讓楊希念念不忘的給錢,也是兒童村的老師教給秀秀的。其實每次到了探監的時候,秀秀並不樂意去看母親。逢年過節,秀秀也不願意回外婆家,都是老師把她「趕」回去。對她而言,待了10年的兒童村才是她真正的家。

如今,楊希對秀秀最多的叮囑就是,不要早戀,要好好讀書。她覺得有些話不該這麼早說,但又擔心說晚了。

她坐在床邊,拉著秀秀的手說,如果我讀了書,我就不會是現在這個樣子。如果我不是那麼早訂了婚,我還會有我的眼睛。

她希望秀秀參與她的決定,小心翼翼地問:「我給你找個新爸爸,可以嗎?」

【11】

楊希談戀愛了。對方也是一個盲人,做礦工時眼睛被炸瞎了。她再也不想找正常人結婚。對她來說,身體上平等才能有真正的愛情。

楊希像是回到了以前愛說愛笑的時候。出獄後她學會了上網,愛玩微信,經常會搖一搖,和陌生人聊天。【註:這些都有針對盲人使用的功能】

她很喜歡和陌生人說話的感覺。專為盲人設計的可以讀屏的手機幫助了她。對方不知道她是盲人,問起她的職業,她說是按摩師,還有網友調侃著叫她「醫生姐姐」,她也歡喜地應著,跟他們瞎扯。倘若對方再進一步,說話露骨了,她就把他們刪掉。

36歲的楊希仍舊愛打扮。她學會了在淘寶上買衣服,喜歡桃紅色和鮮黃色。出門選衣服也會思量半天,黑色大衣配什麼好看,打底褲還是細腳褲?

她讓《每日人物》給她拍了好多照片,儘管當讓她把頭轉過來,正面面對鏡頭的時候,她會有點茫然,找不準鏡頭的確切方向,也擺不出合適的pose,但還是拍了一張又一張。因為自從盲了之後,她一直都沒有什麼好照片,可以拿給別人看。

楊希已經很少想起以前的事情了。在溫州的按摩店裡,她遇到了自己人生中的第4個男人。李鵬翔(化名)是她的同鄉。兩個人在按摩店裡一起幹活。

楊希叫他師傅,跟著他學推拿,店很小,也沒什麼生意。李鵬翔喜歡靜,常常一個人坐在那聽小說,一聽就是一天。楊希愛動,愛說話,老是喊他起身活動,牽著他在店裡轉悠。

慢慢地,李鵬翔就喜歡上了楊希,向她表白。最開始,楊希沒有答應。她不相信什麼愛情。

後來她生了一場病。李鵬翔照顧她,半夜託人出去買葯,感動了楊希。

說起兩人的關係,楊希除了誇他疼自己,更多的是像所有的戀人一樣,講講兩個人之間發生的瑣事,她脾氣急,他脾氣慢,兩個人的小摩擦。

楊希會向李鵬翔撒嬌,打電話的時候,會嬌嗔著提醒他注意身體。這是在她前3段關係中從來沒有的。她覺得之前從來沒有人愛她,她也不愛任何人。

楊希是滿意的。她提出來不再要孩子,李鵬翔答應了。

當然,他也不是沒有顧慮。沒有屬於自己的孩子是一個遺憾,楊希的3個孩子能不能接受自己呢?他把這些話壓在心裡。

日子就這樣過下去。把秀秀接到身邊,有一個完整的家。

如今,楊希覺得已經從人生的噩夢中走出來了。

她改了自己的名字,改了秀秀的名字。她說自己不信命,但經歷了這麼多,她想在本命年的時候,徹底洗掉自己的壞運氣。

4月1日,楊希聊起了以前採茶的經歷。她那時候是個靈巧的少女。她喜歡茶的清香。說了很久,楊希用已經不存在的眼睛看了看窗外。她說,你知道嗎,茶樹一年一年地長,又一年一年地被修剪,但它們依然活得很好。

END

主人公楊希,來自《每日人物》

出獄後的楊希和兒子

事實上,在中國,因為反抗家暴丈夫而犯下殺人罪的婦女不在少數,有一部央視製作的紀錄片,《中國反家暴紀事》,裡面有一集叫做《以暴制暴》,講述的就是這群無奈選擇暴力的女人的不幸人生。

「她們求助無門,她們無處可逃。」

這是兩年前我在一篇文章中寫過的一句話,放到現在來看,事情似乎依舊沒有好轉,即使終於在去年出台了《反家庭暴力法》,你還是能看到這些經歷相似的女人。她們和她們的人生,出現在你家的報紙上、電視上,攤開來是血淋淋的一片。

我不認為這是她們的錯。

【我的其他答案】

NUSTATA:你認識的坐過牢的人後來怎樣了?

NUSTATA:你讀過哪些不值得一讀的爛書?他們爛在哪裡?

NUSTATA:警察在訊問嫌疑人時遇到過哪些神回復?

NUSTATA:有哪些苦澀的故事?

NUSTATA:你聽過的最委婉,最含蓄的一句詩詞是什麼?

NUSTATA:你知道哪些名人鮮為人知的一面?


我老師和一個死刑犯對過話

一個二十多歲的男人,把他親爹勒死了。

因為她媽重病在床,他爹在外邊勾搭一個寡婦,暗地裡勾搭還不行,把她媽趕到沙發上倆人在床上過日子,還總得寸進尺地打他媽。

母子倆不敢吭聲,直到有一天他爸一巴掌把她媽打死了。

兒子晚上拿著電線就把他爸勒死了。

老師去的時候還有一周就行刑,那孩子已經脫相了,眼睛沒有半點生機。

老師問:「你還有什麼心愿沒了,我們幫你實現。」

他說:「不如現在把我整死,沒人罵我,沒人說我,吃的還好,可是他們越這樣我越害怕。」

看守說他一天能抽三盒煙,玉溪中華都不抽,就抽紅塔山。


那些長期遭受丈夫殘忍虐待的婦女們。這些女性大多生活在較為偏僻的小地方,農村婦女居多。她們打小家境一般甚至貧困,沒有能力見到更大的世界,早早輟學,出去打工,給父母掙足幾年錢,再匆匆嫁人,一般是通過媒人介紹,嫁給附近鄉村的男人。她們是運氣最不好的一群人,在一個男權意識濃厚的地方,嫁給性情暴躁的男人,日日夜夜遭受非人折磨。

這些男人,在這個人治國家活得有滋有味。生活不順心,就把老婆打一頓;喝了幾兩酒喝嗨了,再打打老婆助興。妻子不堪忍受,選擇報警,警察一般也就是和和稀泥,批評教育。他們在派出所低頭認錯,再三保證,出來以後關上家門又是一頓狠揍。村裡人看不下去的,也只能說兩句。警察都管不了的事,你一平頭百姓管的了么?你還能二十四小時住在人家家裡么?

在這些較落後的地方,妻子就是丈夫的私人財產。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折磨,大晚上吊起來拿皮帶抽。一些女人甚至不敢與除丈夫外的男人說話,否則,晚上回來又是一頓打,一邊打一邊咒罵她們是婊子。

黃子華在《棟篤笑》里說,在患了抑鬱症的人眼裡,吃飯就像是吃屎,一天三頓的吃。在這些女人眼裡,生活也是如此,一些人選擇了反抗,殺死丈夫,然後終身待在監獄裡。黑黝黝冰冷的監獄,在她們眼中,或許比家裡更有安全感。

我當初了解到這個群體,得益於柴靜的《看見》。最近又在重溫這本書,看到《沉默在尖叫》那一章,心裡不是滋味。這一章里對這些不幸者的故事描述得很詳細,詳細到讓我看完忽然覺得,煉獄就在人間。

以下摘自《沉默在尖叫》:

我站在安華的家門口。院子里碼放著幾百隻空酒瓶子,一半埋在骯髒的雪裡,全是她丈夫留下的。

卧室三年沒有人住了。大瓦房,窗戶窄,焊著鐵條,光進不來,要適應一會兒,才能看見裂了縫的水泥牆。綠色緞面的被子從出事後就沒有動過,團成一團僵在床上。十幾年間,這曾經是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生活最隱秘的地方。所有的事情都發生在這裡。

她從不反抗,直到最後一次。

她刺了他二十七刀。卷宗里說,地上、牆上全是血跡。警察說,死者死的時候還被繩子捆著,「渾身是血,血肉模糊。很多殺人案件,都是一刀致命,像這樣的情況,確實不多見」。他說死者眼睛掙得很大,臉上都是「難以相信」的表情。

風聲讓空屋子聽上去像在尖叫。

在「東方時空」時,我看過法學會的一份報告,各地監獄女性暴力重犯中,殺死丈夫的比例很高,有的地方達到百分之七十以上。每一個數字背後都是人——男人,死了;女人,活著的都是重罪:死緩、死緩、無期、無期、無期……

這是我心裡幾年沒放下的事。

做完《雙城的創傷》後,我有一個感覺,家庭是最小的社會單元,門吱呀一聲關上後,在這裡人們如何相待,多少決定了一個社會的基本面目。

家庭是人類生活最親密的部分,為什麼會給彼此帶來殘酷的傷害?這是個很常規的問題。但愛倫堡說過:「石頭就在那兒,我不僅要讓人看見它,還要讓人感覺到它。」

我想感覺到人,哪怕是血肉模糊的心。

但安華想不起殺人的瞬間了。「五年了,我也一直在想,但想不起來。」她說,四方臉上都是茫然。

她穿著藍白相間的囚服,一隻眼睛是魚白色,是出事前幾年被丈夫用酒瓶砸的,啤酒流了一臉,「瓶子砸在眼睛上爆炸了,一下就扎進去」,眼珠子好像要掉下來了。

她當時沒有還手。

她被打了二十年,忍了二十年。她說不知道最後怎麼會動手殺人,那二十七刀是怎麼砍下去的,一片空白。「我可能是瘋了。」她說的很平靜。她在法庭上沒有為自己作任何辯護。

村子裡七百多人聯名請求法院對她免於處罰,死者的母親就住在緊挨著他們卧室的房間里,八十多歲了,為她求情:「她是沒辦法了,沒辦法了呀。」

我問:「他打過您么?」

老人說:「喝醉了誰也不認,一喝酒,一喝酒就拿刀,成宿地鬧。」

小豆用鐵棍把丈夫打死了,打在腦袋上,就一棍,他連擋都沒擋,大概根本沒想到。

她被判死緩,已服刑八年,但她始終不相信他死了。

她有一張尖細的青白色的臉,眼睛微斜,一邊說一邊神經質地搖著頭:「他不會死的。」

我愣住了:「什麼?」

她說:「他還沒把我殺死。我死了他才能死。我沒死他怎麼能死呢?所以我不相信他會死的。」

她十五歲時嫁給他,相親的時候,他瞪著眼睛看著她:「你嫁不嫁?」她從第一眼就害怕他:「一回到家他就好像審你似的。他不允許我跟任何男人說話,和女的說話也不行,我自己的家人都不允許,老擔心別人挑唆我不跟他過。他就會對我動手。」

「用什麼打?」

「皮帶,鞋底子。不聽話把你綁起來,拿皮帶『溜』。」

皮帶抽在光的皮膚上,噗的一聲,她被吊著,扭著身子盡量讓他打在背上,盡量不叫,怕別人看見羞恥。他從不打她的臉,打得很冷靜,反正夜還長,噗,噗噗。

結婚八年,她從來沒穿過短袖衣服,不能讓別人看見身上的傷,她最怕的不是打,而是不知道什麼時候來。晚上睡著睡著,脖子一冰,是他把刀子放在她脖子上,就這她的頭髮往後拉,把整個脖子露出來,她只能盯著屋頂,叫不出來,不斷咽著口水,等著他會不會割下來。「要不就突然給你一瓶子葯,喝吧。」

「都不為具體的事情嗎?」我問。

「他說你別管為什麼,因為你長大了,你死吧。」

她抬起恍惚的眼睛,問我:「我長大了就該死嗎?」

有一個問題,在我心裡動。攝像機後面有男同事,我猶豫了一下,它還是頂上來了:「在你跟他結婚的這些年裡,你們的夫妻生活還是正常的嗎?」

「太痛了,我不想說。」

「別問我這個,我心痛。」

十幾個人,回答幾乎一模一樣。

跟我們一起去調查的陳敏是從加拿大回來的醫學專家,說她接觸的所有以暴制暴的婦女,「沒有例外,每一個都有性虐待」。這種虐待最讓人受不了的不是身體的傷害,燕青說:「他侮辱我。」

我不想問細節,只問:「用很卑鄙的方式嗎?」

「是。」她雙眼通紅。

說到這兒,她們哭,但哭的時候沒有一點聲音。這種無聲的哭泣,是多年婚姻生活挫磨的結果,十年以後,即使想要放聲大哭,也哭不出來。

「這些女人太笨了,弄一壺開水,趁他睡著,往他臉上一澆,往後準保好。」有人說。

我中學的時候,學校附近有個小混混,他個子不高,看人的眼光是從底下挑上來的。每天下晚自習的時候,他都在路口等著我,披一件棉軍大衣,就在那兒,路燈底下,只要看見一團綠色,我就知道,這個人在那兒。

我只能跟同桌女生說這件事。她姓安,一頭短髮,說她送我回家。

「你回去。」他從燈下閃出來,對她嬉皮笑臉。

「我要送她回家。」

「回去。」他換了一種聲音,像刀片一樣。我腿都木了。

「我要送到。」她沒看他,拉著我走。

一直送到我家的坡底下,她才轉身走。大坡很長,走到頭,我還能聽到她遠遠的口哨聲,她是吹給我聽的。

長大成人後,我還夢到這個人,跟他周旋,趁他坐在屋子裡我跑了,還冷靜地想,跑不過他,決定躲在大門的樑上,等著他追出去。他跑出來找我,眼看就要從門口衝出去了,但是,腳步忽然放慢了,我看到他站住了,就在我的下方,他的眼光慢慢從底下挑上來。

他馬上就要看到我了,我甚至能看到,他嘴角浮現的那一縷笑。

我全身一震,醒了過來。一個沒當過弱者的人,不會體會到這種恐懼。

採訪的十一個殺夫女犯中,只有一位沒有說殺人的原因。我去她娘家。她姐把我拉到一邊,遲疑再三,對我說:「你不要問了,她不會說的……她為什麼要殺他?」

「因為出事那天,他赤條條的去了兩個女兒的卧室。」

「什麼?」

她姐緊緊地扯著我衣服:「不要,不要出聲。」回身只給我看卧室門上,深綠色的荷葉扣像是被撕開了,只剩一個螺絲掛著,懸在門框上。「這是那個人撞壞的,他把我……」她沒說下去,如果不是這個傷口一樣的荷葉扣,和這個四十多歲的女人臉上慘傷羞恥的表情,我很難相信著是現實。

院子里,上百隻翠綠的酒瓶子直插在深灰的臟雪裡,烏黑的口森森朝上,是這個男人曾存在的證據。

這些女人結婚大都在七十年代,沒受過教育,沒有技能,沒有出外打工的機會,像栽在水泥之中,動彈不得。安華也求助過村書記,村裡解決這件事情的方式是把她丈夫捆在樹上打一頓,但回家後他會變本加厲地報復,別人不敢再介入。婦聯到了五點就下班了,她只能帶著孩子躲在家附近的廁所里凍一夜。

全世界都存在難以根除的家庭暴力,沒有任何婚姻制度可以承諾給人幸福,但應該有制度使人可以避免極端的不幸。

在對家庭暴力的預防或懲戒更為成熟的國家,經驗顯示,百分之九十以上的家暴只要第一次發生時干預得當,之後都不再發生。警方可以對施暴者強制逮捕,緊急情況下法官可以依據單方申請發出緊急性保護令,禁止施暴者實施暴力或威脅實施暴力,禁止他們聯絡、跟蹤、騷擾對方,不得接近對方或指定家族成員的住所、工作地點以及一切常去的地方,這些政策向施暴者傳達的信號是:你的行為是社會不能容忍的。

但直到我們採訪時,在中國,一個男人仍然可以打一個女人,用到砍她的手,用酒瓶子扎她的眼睛,用槍抵住她的後背,強暴她的姐妹,毆打她的孩子。他甚至在中人面前這樣做,不會受到懲罰——只因為他是她的丈夫。

人性里從來不會只有善或惡,但是惡得不到控制,就會吞吃別人的恐懼長大,尖牙啃咬著他們身體里的善,和著一口一口的酒咽下去。最後一夜,「血紅的眼睛」睜開,人的臉也許在背後掙扎閃了一下,沒有來得及尖叫,就在黑色的漩渦里沉下去了,暴力一瞬間反噬其身。

他們都說:「最後一天,他特別不正常。」

小豆說:「好像那天晚上不把我殺死,他決不罷休。」

「你怎麼感覺出來的?」

「因為他看著表呢。」

「這個動作怎麼了?」

「給我一種感覺就是,他在等時間。那時候我記得特清楚,四點五十,天快亮了。他說:嗯,快到五點了。他說你說吧,你自己動手還是我來動手?」

「你那天晚上看他的眼睛了嗎?」

「我看了。他的眼睛都發直了,血紅血紅的,一晚上了。」

她有過一個機會逃掉,拉開門想逃到娘家去,被他用到抵著後背押了回來。她把心一橫:「是不是我死了就算完了?」

他說:「你姐姐、你父母、孩子,我一塊兒炸了他。」

「我當時想,我一條命還不夠嗎?我跟他生活了八年,還不夠嗎?我就順手抄起棍子打了他。」就這一下,她都不知道自己使了多大勁兒。打完之後,小豆不知道他死了:「我說怎麼出血了呢?我還擦了擦。」

她擦完血,抬頭看了看錶,對倒在床上的人說;「真到點了,五點了。你睡吧,我上法院跟你離婚。」她就抱著孩子走了,後來,她是在法院門口被抓住的。

「你這麼多年來反抗過嗎?」我問她。

「沒有,從來沒有反抗過。這是最後一次也是第一次。」

燕青拿起的槍是她丈夫的,他在一家煤礦當私人保鏢。

他喜歡玩槍,有次子彈沒拿好,有幾顆掉在地上。他撿起了一顆,上了膛,拿槍口指一指她:「我喊一二三,你撿起來。」她懷孕七八個月了,扶著肚子,半彎著,把沙發底下的子彈一粒一粒撿起來。他端著槍,對著她的背。她說:「我認為他肯定會開槍的,我覺得我馬上就會聽見槍響。」

他要她生個兒子,「他說他的老闆沒有兒子,我們錢沒有他多,我們一定要有個兒子氣氣他。他明確地跟我說,咱們要生一個女兒就掐死她吧。我說那是畜生乾的事兒。」她生了個女兒。第二天,「屋裡很暗很暗,就一個小紅燈泡。他說你給我五分鐘的時間。他的神情很古怪」。

「什麼神情?」

「我說不出來,我就感覺我和孩子都完了。他沖著孩子真去了。我就拽他,我拽他,他把我一下子打一邊了。我看他的手沖孩子的脖子去了,我就拿起了槍,我就給了他一槍。」

她說這種情況下,沒有第二個選擇。

「你的判決結果是什麼?」

「無期。」

「無期的意思就是你的一輩子?」

「為了我孩子,我死我也值。」

小豆的女兒今年十三歲,從她和母親在法院門口分離之後,母女倆再也沒見過。她連去一趟監獄的錢都沒有。除了逮捕證上,她媽媽也沒有照片,她說想不來她媽什麼樣子。

我蹲在她面前說:「我見過你媽媽,你長得跟她很像。」

她尖細的小臉微微笑,眼睛略有一點斜,有點害羞又高興。

外婆拉住孩子的手遞給我:「是啊,跟她一模一樣。俺這孩子冤啊。手裂得,你看手凍得,這個手凍得都流血。我啥也不要求,我就要求她早點回來,管她孩子,到我死的時候能給我跟前送個靈就行了。中不?我啥也不要求。」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中不?」她們一老一小兩隻手都放在我手裡,搖著。

我蹲在那兒,無法作答。

她的聲音越來越顫抖。我突然有點害怕:「您別激動。」

語言未落,就看見她從小板凳上向後一仰。

眾人亂作一團,我下意識攔住想抬她的人,在她的外衣內兜里亂翻,摸出一個小瓶,是速效救心丸,塞了五粒在她嘴裡。可是她已經完全無法吞咽了,最可怕的是她的眼睛,已經一點生命氣息都沒有了。

那一刻我跪在冰冷的地上,扶著她僵直的身體,心想她已經死了。

天啊。

五分鐘之後,她緩過來,被扶進了屋裡。

她的孫女很冷靜:「我姥姥經常這樣的。」

「發作的時候你怎麼辦?」

「去找鄰居。」十三歲的小女孩說。

死去的男人,失去自由的女人,留下的就是這樣的老老少少。寒冬臘月,連一塊燒的煤都沒有,沒有錢買。老人病了就躺在床上熬著,孩子們連院門都不出,不願意見人。我們能做的,只是去監獄拍攝時,讓孩子去見媽媽一面。

找了很久才找到安華的兒子,他十九歲,終日不回家,也不說自己吃睡在什麼地方,零下二十多度,沒有外套,穿一個袖口脫線髒得看不出顏色的毛衣,坐在台階上,頭髮蓬亂,恍恍惚惚。

「你為什麼不回家?」我問。

「回家想俺媽,你讓俺媽回來吧。」

又是這句話。

我帶他們去了探視室。兩個孩子看見穿著囚服的媽,老遠就哭了,一邊走一邊像娃娃一樣仰著臉喊「媽,媽」。

女警過來敲一敲玻璃:「坐下,拿起電話說。」

女兒說:「媽,媽,我們聽你話,你早點回來啊。」

「我知道,我知道你哥哥挺內向,什麼事也不敢說,不敢做的。」

兒子把頭扎在胳膊里,哭得抬不起頭,女兒對者電話喊:「媽,他說天天想你,他整夜睡不著覺,他說俺出去找你去,他說去找你,他說他想你。」

媽媽把手往玻璃上拍:「傻孩子啊,你上哪兒找媽媽啊?我知道媽媽需要你,你也需要媽媽。」

兒子把頭磕在玻璃上:「媽,你不要哭了。」

媽說:「不管咱再哭再難,咱要堅持下去,熬下去,聽見了沒?」

兒子說:「聽見了。」

旁邊的女警背過身,用警服的袖子擦了一下眼。

每年的三八婦女節,這些女犯中或許有人可以因為平時表現良好而得到減刑,那樣有生之年也許能夠看著孩子長大,小豆對我說,她熱愛這個節日,「但是,一年,為什麼只有一個三八節呢?」

我想了解這些死去的男人,但是每家的老人都燒毀了跟死者有關的照片。從沒人跟孩子們談起父親,被母親殺死的父親。

我問孩子:「有想過他嗎?」

「有。」

「想念什麼呢?」

「他笑的時候……他給你一個微笑的時候,簡直就像把世界都給了你的那種感覺。」

她臉上的傷痕,是父親用三角鐵砸的,就在鼻樑和眼睛之間。我找到了小豆丈夫的哥哥,問他有沒有弟弟的照片。這個男人嘆口氣,從門後邊拽出一把掃帚,舉起來,往中間那根粗房樑上一掃。飄下一張身份證,他拿抹布擦了一下遞給我,眼睛一濕:「看吧,八年啦,沒捨得扔,也不想看。」

我很意外,這不是張兇惡的臉,這是一個看著甚至有點英俊的男人,笑容可掬。

我問安華的孩子:「你知道你爸爸為什麼會這樣總是喝酒,總是打人嗎?」

「不知道。」

「這個世界上有人鏈接他嗎?」

「唉,不知道他。」

「你覺得他除了暴力之外,有沒有其他能跟別人交流的方式?」

「喝酒。」

他們幾乎都是村子裡最貧窮的人,幾乎都酗酒,喝的時候咒罵賺了錢的人,回家打老婆孩子。有人說:「這些人,只是農村的失敗者,城市裡沒有。」

二〇〇〇年我在湖南衛視時,主持過一個「年度新銳人物」的評選,「瘋狂英語」的創始人李陽當選,節目散後,他在大巴車給滿車人講笑話,內容不記得了,但車內大笑的活力和氣氛還記得。十一年後,他的美籍妻子Kim在網上公開遭受家庭暴力的照片:體重九十公斤的李陽騎坐在妻子背上,揪著她的頭髮,在地上連續撞了十幾下,頭部、膝部、耳朵多處挫傷。

當天他們爭吵的很久,Kim是美國人,原來是「瘋狂英語」的美方總編輯,結婚後在北京帶著三個女兒,兩年來她的駕駛執照過期,教師執照作廢,母親在美國病了,要帶孩子回去探望,但李陽全國各地演講,說他沒時間陪著她辦手續:「我一個月只回來一兩天,不可能辦好這些事情。她覺得我不能感受她的感受,我在外面這麼跑,冒生命危險,女人應該隱忍一點。」

「這個說法是不是太大男子主義了?」

他打斷我:「大男子主義也是這個文化給我的,不是我自己大男子主義。」

吵了數小時後,他大喊「閉嘴」。Kim說:「我生活中所有的東西都是你控制,你不能讓我閉嘴。」李陽說:「我當時想我就不能讓她有反抗,我要一次性把她制服。」他抓住她頭髮摁在地上時,喊的是「我要把一切都了結了」,說如果再嚴重一點,「我可能會殺了她」。

「坦白地說,那一瞬間是人性的惡?」我對李陽說。

「是,人性的魔鬼,」他眼睛避開了,眯起來看向旁邊,又瞥向下方,「魔鬼完全打開了。」

Kim之前一直不接受媒體訪問,老范把女子監獄調查的節目視頻發給她,她看完同意了。「我不知道在中國有那麼多女人這樣活著,如果我沉默,將來也無法保護我女兒。」

片子里我問過這些女犯:「你們在法庭陳述的時候,有沒有談到你們承受的家庭暴力?」

每個人都說:「沒有。」

沒有人問她們。

有女犯接受檢察官訊問的時候,想要說說「這十幾年的咋過的」,檢察官打斷她:「聽你拉家常呢?就說你殺人這一段!」

Kim被打後曾去報警,有位男性以勸慰的口氣說:「你指的,這兒不是美國。」她說:「我當然知道,但肯定在中國有法律,男人不能打女人。」他說:「是啊,你說得對,男人不能打女人,但老公可以打老婆。」

李陽曾經在一個電視綜藝節目上說過二女兒脾氣不好,因為「可能她媽媽懷孕的時候我打過她」,他做了一個抽耳光的動作,在場幾位嘉賓呵呵一笑過去了,鏡頭前一位女學生對他說:「你能影響這麼多人,在家庭里犯這麼一點點錯,Kim老師也會原諒你。」

三十年前,「受虐婦女綜合症」在北美已經從社會心理學名詞成為一個法律概念,只要獲得專家鑒定就可以獲得輕判甚至無罪釋放,但這在中古還不被認同。在女監片子的開頭和結尾,老范用了同一組鏡頭,鏡頭搖過每個女犯,他們說自己的刑期:「無期,死緩,十五年,十五年,十五年……」

有人已經被執行了死刑。

Kim說:「我有錢,我可以回美國,這些女人呢?她們沒有路了。」

李陽說他對家庭的理解是「成功,一定是唯一的標準」。

「不是愛嗎?」我問。

「真正的愛是帶來巨大的成功。」他公開在媒體上說不愛妻子,結婚是為了「中美教育的比較」,想把孩子作為英語「瘋狂寶寶」的標籤,是教育的實驗品,他說:「那才是普度眾生,一個小家庭能跟這個比么?」

我問他:「你跟你父母之間有過親密的感覺嗎?」

「沒有,從來沒有,我還記得在西安工作的時候我爸爸說,今天晚上就跟我睡一起吧。嚇死我了,跟他睡一個床上,我寧可去死。斷了,中間斷掉了。」

李陽四歲才從外婆身邊返回與父母生活,一直到成年,都無法喊出「爸」、「媽」。傳統家庭中的父母工作忙,對孩子嚴厲,他說小時候聽得最多的詞是「笨蛋」「豬」。他童年口吃,懦弱到連電話響都不敢接,少年時期在醫院接受治療時,儀器出了故障燙傷皮膚,他忍著痛不敢叫出聲來,一直到被人發現,臉上存疤至今,說:「自卑的一個極端就是自負,對吧?中國也是這樣,中國是一個自卑情結很重的國家。所以自卑的極端是自負。」

長大成人時他想強制性地接觸這個自卑,以「瘋狂英語」的方式勒令自己當眾放聲朗讀,在後期,發展到讓學生向老師下跪,鼓動女生剃髮明志,率領數萬名學生高喊「學好英語,佔領世界」、「學好英語,打倒美帝國主義」。

我說這已經不只是學習方法,「你提供的是很強硬的價值觀。」

他說:「強硬是我以前最痛恨的,所以才會往強硬方面走,因為我受夠了懦弱。」Kim說,在每次機場登機的時候,李陽一定要等到機場廣播叫他名字,直到最後一遍才登機,這樣「飛機上的人會知道他的存在」。

我問過安華:「你丈夫自己是施暴者的時候,你覺得他是什麼感覺?」以為她會說,是宣洩的滿足。

結果她說:「他總是有點絕望的感覺。」

小豆說:「有一次看電視突然就問,你愛我嗎?我說什麼叫愛啊?我不懂,我不知道,他就對你『啪』一巴掌,你說,愛我不愛?我不知道什麼叫愛。」

有時候,打完之後,他們也會摸摸這兒,看看那兒,問「疼嗎」,就是這一點後悔之色,讓女人能夠幾十年吮吸著一點期望活下來。但是下一次更狠。

安華說:「我就知道他也挺可憐的。」

「你覺得他自己想擺脫嗎?」

「當然想擺脫,因為他說過,我也不希望這個事發生。他說我自己也控制不了我,我幹嘛非傷害別人啊。」她說,「所以我自己矛盾得不行,想離開他又離不開他。」

我問過Kim:「李陽的生活中,他跟誰親近?」

Kim怔了一下,說:「最親近的嗎?不認識的人。他站在台上,他的學生特別愛他,兩個小時後他可以走,是安全的,沒時間犯錯誤。」

李陽說每天早晨,起床後的半個小時「非常恐怖,非常害怕。覺得工作沒有意義,活著沒有意義」。他給Kim發過簡訊,「我揪你頭髮的時候,看到有很多白髮,就跟我的白髮一樣。」他說內心深處知道妻子的很多看法是對的:「我是尊敬她的,所以每次她指責我,我才真的恐懼,恐懼積累了,就會以暴力的方式爆發。」

打過妻子後,他沒有回去安慰,卻主動去看望了父母,第一次帶了禮品,表示關心。我問:「這是一種下意識的心理補償嗎?」

他想了一下,說:「……是吧,是。」

「那你認為你現在是一個需要幫助的人嗎?」

他眼睛又再眯縫起來,避開直視,忽然有點口吃起來:「我肯定需要幫助。此時此刻我需要婚姻方面的幫助,如……如……如何有效地去解決抑鬱症的幫助。」

我們採訪前,Kim剛把三歲的小女兒哄睡著,這個孩子在父親毆打母親時,掙扎著往外拉父親的手,被甩開,之後一直做噩夢,哭著說:「媽媽對不起,下次我用筷子、用剪子(攔住)呢。」Kim頭搖得說不下去,想把哭聲抿住,脖子上的筋脈全部凸起。她摟著女兒,對她說:「可以狠爸爸錯誤的行為,不要恨爸爸這個人。」

在女監的那期節目里,零下二十度,坐在冰雪滿地的院子里,父親死去,母親在獄中,安華的女兒小梅說:「一個人他的心再硬,也有自己心底的一角溫柔。」

「你覺得你爸爸有嗎?」

她想了很久,一字一頓地說:「有,只是還沒有被他自己發現而已。」

我看到院里廚房的水泥牆上用紅色粉筆寫著幾個字,「讓愛天天住我家」。是她寫的,這是前一年春節聯歡晚會時一家人唱的歌。十四歲的小梅喜歡這歌,她輕唱:「讓愛天天住我家,讓愛天天住你家,擁有……擁有……擁……」她張著嘴,發不出聲音,眼淚一大顆一大顆砸在褲子上。

這些孩子會長大,他們會有自己的家庭——那會是什麼樣子?

小梅的姐姐十六歲,她說:「我再也不相信男人,他們只有暴力。」

他的哥哥從探視室離開就又走了,妹妹在身後喊「哥,哥」。

他頭也不回就走了,不知道跟什麼人在一起,睡在哪裡,吃什麼。那晚,他和母親一起用繩子把父親捆起來的,刀砍下去的時候他在現場。

他將來會發生什麼?不知道。

我們緊接著去做下一期,流浪少年犯罪調查。

沒有完,完不了。

我和編導小仲去了登封。十幾個少年組成的盜竊團伙,領頭的十五歲,最小的十歲,都輟學,是王朔小說里打起架來不要命的「青瓜蛋子」。

他們打架,有時是仇,有時是為了掙錢,有時只是娛樂。除了刀,他們還用鐵鏈,用自製的布滿鋼針的狼牙棒——因為那樣傷人的時候血流出來的「效果」更好。

我問打架最恨的那個:「你不怕死?」

「不怕。」他頭一昂。

他不是不怕,他連生死的概念都沒有,所以也不會有悲憫之心。

我找到了他的父親。離異多年的他,早有了新家,從沒想過兒子在哪兒。他是個司機,開輛麵包車,車廂里污穢不堪,擋風玻璃上濺滿了鳥屎,座位邊上滿是滾倒的翠綠啤酒瓶和空煙盒,收音機的地方是一個洞,底下是一個煙灰托,裡面的黑灰已經長時間沒倒了,載滿了不帶過濾嘴的皺巴巴的黃煙頭。

他一邊接受採訪一邊對著瓶口喝啤酒,笑起來一口黑黃的牙:「等他回來,我捆起來打一頓就好了。」

他們去找那個十歲的男孩。到了村裡,推開那扇門,我對帶路的村支書說:「走錯了吧?這地方荒了很久了。」寒冬臘月的,院子里都是碎瓦和雜草,房子里的梁塌了半邊,除了一個已經被劈開一般的衣櫃,一件傢具都沒有。

「應該就是這兒啊。」他也疑惑不定。

我們轉身往出走的時候,從門扇背後坐起一個人:「誰呀?」

小男孩就睡在門背後,靠門板和牆夾出一個角來避寒,腳邊是一隻破鐵鍋,下面墊著石頭,鍋底下是燒剩下的草,連木頭都沒有,他劈不動。

他父親已經去世兩年。

「怎麼不讀書呢?」

村長說:「學校怎麼管他呀?咱農村又沒有孤兒院。」

民政一個月給三十塊,他笑了一下,「買速食麵他也不夠吃。」

「村裡不管嗎?」

「怎麼管,誰還能天天管?」村長指著鍋,「這都是偷來的。」

小男孩抱了捆柴草回來,點著,滿屋子騰一下都是煙,他低著頭,一句話不說,把手伸在那口鍋上,靠那點火氣取暖。

村長嘆口氣,說:「你們中央電視台厲害,我看那上頭老有捐錢的,看能不能呼籲一下,給他捐點錢,啥問題都解決了。」

警察告訴我,他們想過送這些孩子回學校,但學校沒有能力管他們,更不願意他們「把別的孩子帶壞」。

他們流浪到城市,從撿垃圾的地方,從火車站……聚集起來,他們租了一間房子,住在一起,很快就可以像滾雪球一樣多起來。乾脆不要床,偷了幾張席夢思墊子,橫七豎八在上面排著睡。生活的東西都是偷來的,那種偷簡直是狂歡式的,在那個城市裡,不到一年的時間,他們製造了兩百多起盜竊案。十歲的那個,負責翻牆進去打開門,他們把床上的大被單扯下來,把家電裹起來,拿根棍子大搖大擺抬著出門,然後打車離開。

他們每個人有十幾個手機,大家最恨的那個男孩說:「用來砸核桃。」

「我們是小偷中的小偷。」他很得意。

白天他們在家裡看武打和破案片,「學功夫」,說整個城市裡最安全的就是他們住的這個小區:「兔子不吃窩邊草嘛。」

他們把偷當娛樂,剛偷過的人家,一天後再去偷一次,第三天,再去偷一次。

一個得不到愛、得不到教育的人,對這個社會不可能有責任感。

案子破了,他們被抓住了,但是都不到服刑年紀,全放了。

那個喝酒的父親答應我去見見孩子,見到後倒沒動手打,而是打量了一下兒子——離他上次見,過了幾年了。他好像突然知道兒子是半個成人了,上下打量一會兒,忽然把兒子攬到一邊,避開我,摟著兒子肩膀說了幾句,又打了一個電話,他們父子很滿意地對視笑一下,轉身對我說:「記者,走啦,去辦點事兒。」

那笑容讓我心裡一沉。

領頭的那個孩子,我們找了很久才找到他家,他是撿來的,養父母有了自己的孩子後,也就不再管他去哪兒了。

「能不能找點他小時候的東西我們看一下?」我問他的養母。

「都扔了。」她說得很輕鬆。

我聽著這句話,一下子理解了「拋棄」這個詞。

我不知道自己還能做什麼,我只是一個記者,採訪結束就要離開。

那個父親雙亡的十歲孩子,最後一次偷竊,他分了一千多塊,回來後都給了小時候養過他的老人。採訪完我們留了些錢給村裡人照顧他,走了幾步,我回身把這孩子叫到門後,給了他一百塊錢。

「你知道阿姨為什麼給你錢?」我輕聲問。

「知道。」他低著頭,「因為我可憐。」

「不是,這是你勞動所得,你今天幫我們拿了很多次帶子,很辛苦,所以這是你自己掙的。我要謝謝你。」

他抬起頭,羞澀地笑了一下。

他們租過的那個房子,收拾得還算乾淨。和所有十三四歲的孩子一樣,牆上貼著明星的照片,窗台上放著整整齊齊的十幾個牙缸,他們每天早上排好隊去刷牙……他們把這個房子叫「家」。

二〇一一年,我遇到一位律師,她告訴我採訪過的女犯的消息,安華在各方幫助下,已經減刑出獄,再嫁了人。小豆在監獄裡精神失常。

二〇一〇年,中國法學會再次公布了《家庭暴力防治法(專家建議稿)》,建議建立家庭暴力庇護場所、向家庭暴力受害人簽發保護令,這只是一個建議稿,至今仍只是全國人大法工委的預備立法項目。

在「兩會」上,我曾去找過關心此事的代表委員,擔任警察職務的男代表說,現在刑法里已經有人身傷害的定罪了,「如果男性對女性造成人身傷害,那就按現有的法條來判,為什麼要為了家庭暴力再去立法?」

一位女性代表說:「家庭的事情,不可能像一般的人身傷害那樣處理。」

現場有些爭起來了:「你們這麼說,只因為你們也是女人。」

「不是女人才關心女人,是人應該關心人。」這位女代表說。

李陽最終沒有去做心理治療,也沒有回去陪伴家人,他的時間用來接受各種媒體的採訪,準備成為「反家暴大使」。

兩個月後,Kim申請與他離婚。

他曾經對Kim解釋說:「這是中國的文化。」

Kim說:「這不是中國的文化,人是一樣的。我覺得中國人,美國人,所有人,我們的相似之處遠多過不同,我們都愛我們的孩子,我們都需要快樂的家庭,我們都希望更好的生活。如果他的夢想真的是讓中國更好、更國際化,我希望他能從自己做起。」

去採訪Kim前,我做完採訪提綱,合上筆記本,按習慣想一想,如果我是她,交談時還需要注意什麼。

奇怪的是,那一小會兒閉上眼的沉浸里,我想起的卻是自己早已經忘了的事,中學時有天中午上學路上,那個小混混喝了酒,從身後把我撲倒了,磕在街邊的路沿上,我爬不起來,被一個爛醉的人壓著,是死一樣的分量。旁邊的人嬉笑著把他拉扯起來,我起來邊哭邊走,都沒有去拍牛仔服上的土。我沒有跟任何人說這件事,最難受的不是頭上和胳膊上的擦傷,也不是憤怒和委屈,是自憎的感覺——厄運中的人多有一種對自己的怨憎,任務是自我的某種殘破才招致了某種命運。

我帶了一束花給Kim。

她接過報紙包的百合花,有點意外,找了一會兒才找出一隻瓶子插上,又拿出幾個大本子給我看,裡面是一家人的合影,李陽與她合作錄的英語磁帶,寫的工作便條,還有一頁,夾著某年結婚紀念日她提醒李陽買的玫瑰花——雖然是秘書買來送到的——花朵是完整的,每片葉子都用塑料膜小心地壓平保存著,旁邊是一家人的合影。「我要記得,我當時為什麼要這個男人。」

這些早就乾枯失血的花瓣給我一個刺激,人是一樣的,對幸福的願望一樣,對自身完整的需要一樣,只是她生在這兒,這麼活著,我來到那兒,那麼活著,都是偶然。

萬物流變,千百萬年,誰都是一小粒,嵌在世界的秩序當中,採訪是什麼?採訪是生命間的往來,認識自己越深,認識他人越深,反之亦然。做完女子監獄那期節目的年底,評論部讓每人寫一句話印在內部刊物上,代表這一年裡自己對工作的認識。我沒思量,有一句話浮上心頭,以前我會顧忌別人怎麼看,會不會太文藝腔,但這次我徑直寫了下來:「他人經受的,我必經受。

以上。


1.電影《蚯蚓》,講述一對父女,父親先天有缺陷,手腳不伶俐,連說話也不清楚,女兒在校被欺負,被學校的人輪流強暴,上訴還是被欺壓下來。後來父親看到女兒的日記,知道女兒的事情後把那些強暴過自己的女兒的人殺掉。

(圖片來於網路)

2.前段時間有個新聞,說送外賣的小哥把小女孩猥褻了,小女孩告訴了父親,然後父親把外賣小哥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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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影《蚯蚓》網盤鏈接(評論中「子玉」提供的)http://pan.baidu.com/s/1i5CG9a1

這是第二個的新聞,大家可以看一下。https://xw.qq.com/tech/20170915052162/TEC2017091505216200


小時候聽過一個案子,已經記不太清了。

一個父親,她的閨女被強姦了,被一個初三的學生強姦了。然後這個初三的學生被抓了,不過多久又被放了,可是這個閨女後來自己跳樓了…………………………然後這個父親把這個放出來的初三學生給捅了………………然後他被判刑了……………………………

小時候特別不理解,不該是一命抵一命么,哪個強姦犯不就是該死么?為什麼不直接讓他死?還要讓那個父親去殺?還要把那個父親判刑?

更新————————

這件事是小時候聽的,怕有出入,我剛問了我媽,下面是我媽口述

當時肯定是在農村沒錯,那家子人你爸還認識,女孩媽媽早就去世了,就和爸爸過,爸爸是個老實巴交的人,閨女呀也不錯,當時一出這個事時啊,閨女和爸爸做的都沒毛病,閨女跟爸爸說了,爸爸帶著去報警了,介事要是擱十多年的農村能去報警簡直是深明大義,那小小子家裡呀沒人管他,後來放出來之後呢,還是天天再那閨女面前晃蕩,結果人家閨女受不了自殺了,那個爸爸呀,腦子一熱,老婆早死了,唯一的閨女也死了,估計也是不想活了,所以就去捅那個小小子了。

解決一下評論區的疑問,

1,應該是捅死了,不然父親不會被判刑

2,為什麼不殺他父母,因為這個父親是個老實巴交的人,他可能覺得罪不能波及到父母,這是我這麼猜的

3,評論區有人覺得強姦直接死,我覺得就算強姦不直接死,也得多判幾年,至少不能像這個男的一樣,關關就出來了,且不知悔改,繼續在女孩身邊晃蕩,導致女孩跳樓

真的,我是真的不太明白有些人的邏輯,竟然有人認為「只不過是被強姦,為什麼要跳樓,跳樓是她自己的事,為什麼要殺死男孩」

1,女孩被強姦

2,父親安撫女兒並報警,並沒有直接找男孩3,男孩被抓,關了關放了他

4,女孩回學校上課,遇到了不知悔改的男孩,且男孩故意刺激女孩

5,女孩崩潰跳樓

6,父親不再選擇原諒男孩,並捅他至死

7,父親被抓

一切事情有因才有果


以前看東野圭吾的《彷徨之刃》,失去妻子的男主的女兒被未成年先奸後殺,並錄下了不雅的視頻錄像。

父親看完以後悲痛欲絕,知道政府的法律對未成年不會構成生命危害,所以他就去復仇了。

這大概是我最同情的殺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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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這麼多贊,想再更一些自己的觀點。

我在回答里也看見了蘇者計三關於《看見》的回答。

老實說,我很喜歡柴靜的這本《看見》,它讓我在一個比較無知的年紀看到了社會的另一面。

柴靜也說,這本書記錄的是這些年她深深記住的人,是社會上,最邊緣的人。

這裡面就有一個部分,專門寫了一件事。

家暴

監獄中有很大一部分女人是因為在家暴中反抗的那一下,而判了刑。

反抗的那一下,是第一下,也是最後一下。沒人知道她們的「丈夫」在那漫長的歲月,寂靜的深夜,給了那群不走運的女人多少下。也沒人追究,他們追究的,只是女人的那一下。

我也看到了那個評論,家暴當然不只發生在中國,在每一個落魄的地方,有一群潦倒的男人,都在用這種方式發泄自己無能的憤怒。

但是當時法律不去制裁的,大概也是中國。

那裡面有個反例,瘋狂英語創始人的老婆也曾受到家暴,她問:「難帶在中國男人可以打女人嗎?」答:「不可以。但丈夫可以打妻子。」

這個理念根深蒂固在人的腦子裡,多少年,也拔不出來。

我更認為柴靜在拋析自己對社會深處的理解,告訴世人。

而不是所謂的誤導。

如果我們都不重視,那還有誰會去重視那些人呢?

個人推薦《看見》(;′??Д??`)


這題蠻有意思的,這裡特別提兩個人名——蒲連升、王明成,以及一起有關的他們極富爭議性的殺人案——中國安樂死第一案。

既然是「殺人犯」,就應該有一位死者,本案中的死者不是別人,正是王明成先生的母親——夏素文女士。

1984年10月,夏素文女士被醫院診斷為「肝硬變腹水」,兩年後病情加重,被送往漢中市傳染病醫院治療,陝西省漢中市傳染病醫院住院部肝炎科執業醫師蒲連升受命擔任夏女士的主管醫師。

1986年6月28日,在夏女士親子王明成先生的極力要求下,蒲醫師批准並要求值班護士及實習生兩次向其擔任主管醫師的患者夏素文注射冬眠靈,該行為被認為直接導致了患者的死亡。

必須說明的是,當時夏女士已經病情嚴重並被下達病危通知書,且由於「肝硬變腹水」及其併發症,夏女士全身遍布褥瘡,略微翻動就劇痛難當。

據此王明成以滿足母親意願,解除母親痛苦進行了自辯,但同年9月,漢中市人民檢察院並未認可該理由,以故意殺人罪將蒲連升和王明成批准逮捕,並於1988年2月向漢中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這也就是現在常被人說起的中國安樂死第一案

後人讀史,往往容易忽略當時人的時代背景,由此看輕當時人身處其中的矛盾掙扎和複雜衝突;必須注意的是,中國安樂死第一案發生在1986年,距今超過三十年,彼時距離世界上第一個安樂死合法化國家——荷蘭的出現還有十五年。

當年主審中國「安樂死」第一案的庭長李永昌法官事後回憶道:安樂死的案子是漢中市法院多年來最為重要的案件,足足有8本,是漢中法院案卷中最多最長的一個。當時法院內部產生了重大分歧,大部分人支持有罪,而包括李永昌在內的一小部分人則認為無罪。李永昌記得當時的檢察長說過一句話:「可能少數人堅持的才是正確的。」

由於該案在全國範圍內的巨大影響力和關注度,最高人民法院指示漢中市人民法院進行公開審理,並最終作出批複,批複內容為:你院請示的蒲連升、王明成故意殺人一案,經高法審委會討論認為:安樂死』的定性問題有待立法解決,就本案的具體情節,不提『安樂死』問題,可以依照刑法第十條的規定,對蒲、王的行為不作犯罪處理。

當時《刑法》第十條的原文是:

第十條 一切危害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危害無產階級專政制度, 破壞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破壞社會秩序,侵犯全民所有的財產或者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侵犯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以及其他危害社會的行為,依照法律應當受刑罰處罰的,都是犯罪;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最高法指示判決無罪的法律依據是最後這句「但是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

1991年4月6日,漢中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宣告蒲連升、王明成兩被告無罪,自此本案告一段落。

令人唏噓的是,1991年最高院雖然在批複中承認安樂死的定性問題亟待立法解決,對於安樂死立法的討論卻再未提上議程,曾經甚囂塵上的全國大討論也隨著本案的塵埃落定淡出了人們的視野。

許多年後,本案的諸多相關人士都已老去,當年那個「大孝殺母」的王明成自己也成為了一個罹患癌症,纏綿病榻的老人,同樣的安樂死,這一次他申請安樂死的對象變成了他自己;可惜這一次,醫院以法律禁止為由斷然拒絕了他的要求,這一次,王明成沒有遇到一個願意執行的蒲連升。

附一張王明成先生臨終前幾日的照片:

(圖片源自網路,侵刪)

照理說這題已經答完了,但是似乎有必要像很多電影結尾一樣補一個時間表。

(後期表示這裡有一個電影結尾時的向上滾動字幕效果,麻煩諸位自行設置一下)

1986年6月23日,王明成之母夏素文因病入院;當月28日蒲連升醫師在患者之子王明成的強烈要求下指令為患者夏素文執行「安樂死」,同年9月,兩人被漢中市人民檢察院批准逮捕。

1987年,上海《民主與法制》雜誌在第8期上發表了陝西省檢察院漢中地區檢察分院檢察長宋蔚林寫的《「安樂死」與殺人罪》一文,中國安樂死第一案走入公眾視野,在全國範圍內引起軒然大波。

1990年3月15日至17日,中國安樂死第一案正式開庭審理,次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作出批複,當年4月6日漢中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宣告蒲連升、王明成兩被告無罪。

1990年9月,時任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的王鴻鱗針對本案撰寫論文《關於我國首例「安樂死」 案件》,提出兩被告無罪觀點,刊登在當期的《人民司法》上,並被衛生部和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收入到《中國醫藥衛生學術文庫》中。

1992年,該觀點被一位中國學者引用,發表在英國刊物上,並引起荷蘭「安樂死」相關立法研究者的注意。

1993年4月,荷蘭組織醫學學術代表團飛抵西安與王鴻鱗先生及有關專家進行「安樂死」研究學術交流。

同年4月3日,王鴻鱗在西安醫科大學向荷蘭代表團作了關於「安樂死無罪」的報告,之後,王鴻鱗、荷蘭國家醫藥管理局醫藥督察范·德·瓦爾博士及林堡省立大學健康法學系范·偉門教授進行專門座談,兩位教授肯定了中國關於「安樂死無罪」法律理論研究的領先地位,並表示該次交流對荷蘭「安樂死」立法有重大借鑒作用。

2001年,在前述交流發生八年後,中國安樂死第一案發生十五年後,荷蘭通過安樂死合法化的法案,成為世界上第一個允許醫師在特定情況下實施安樂死的國家。

關於該次交流對荷蘭「安樂死」立法有重大借鑒作用的說法,主要來自於王鴻鱗多年後的對外採訪,由於未及考證,不能排除當事人過度誇大的嫌疑。

然而無法否認的是王明成先生和蒲連升醫師作為先驅者,第一次讓安樂死的概念進入了大眾的視野;而由於該案發生在1986年這個如此之早的時間點上,無論是其後中國學者的研究還是實實在在發生過的中荷法學交流,雖然未必如王鴻鱗先生採訪時描述得如此重要,對於世界安樂死合法化的推動及在荷蘭的首次通過,中國多少也盡了一點綿薄之力。

不知道王明成先生在聽聞荷蘭安樂死法案通過之時,以及中國遲遲未將相關法案的討論提上議程,最終自己申請安樂死不能得,只能忍受痛苦煎熬離世時,心中又分別是什麼滋味呢?


事情牽涉到三家人,郭家,余家,代家。

郭家是當地村裡的大戶,小小村落,三成姓郭,一向說一不二。郭家的小子看中了余家的姑娘,余家的姑娘偏偏沒看中郭家的小子,余家在村裡,只此一家,孤苦伶仃,還敢拒絕了大戶的提親,郭家面子丟了。

余家的姑娘看中了代家的小子,代家也只有三十餘戶,無力與郭家抗衡,丟了面子的郭家氣勢洶洶向代家問罪,無奈之下,代家賠償郭家1360元的「面子損失費」。

這下子余家不幹了,余家老太太眼裡揉不得沙子,70多歲了,性烈如姜,她的道理很簡單,余家從來沒有答應與郭家的親事,也沒收郭家一分錢的東西,現在余家代家馬上要併為一家,你郭家憑什麼要這1360塊錢?在貧窮的山村,這個數能做很多事了。

2010年1月12日,正是村裡趕集的日子,余家老太太一人找上了郭家兄弟,此時郭家兄弟剛喝完酒,事後檢查,郭家兄弟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高達260毫克,屬於高度醉酒狀態。

余家老太太痛罵郭家兄弟,郭家兄弟怒火漸盛,轉頭找上了趕集的代家父子,橫慣了的郭家不管三七二十一,痛毆代家父子。

遂有人撥打了110。

接到報警電話的警察姓張,叫張磊,張磊,1997年參加公安工作,多次獲得省、市嘉獎,時任派出所副所長。他接到警情後立刻趕到現場。

現場鬥毆仍在繼續,郭家根本不把這個警察放在眼裡,在村裡,他郭家的拳頭就是法律,誰敢管?一起揍!張警官亮明身份,要求雙方回派出所處理,郭家的回應是辱罵。張警官努力分開兩邊,防止現場情況進一步惡化,郭家的回應是連警察一起打,張警官擋在代家人前面,張警官被一群人扔到了溝里。

如果你是受害者,你被揍了,你希望來救助你的警官怎麼做?

張警官依法拔槍,鳴槍示警。郭家人愣了一愣,立刻撲向警官搶奪警槍,張警官再次鳴槍示警,郭家人權當放屁,繼續撲向張警官。爭搶中,槍響了,郭家兩人死亡。事後,張磊立刻打電話上報此事,並要求現場群眾為他作證。也多虧了這個下意識的工作程序,日後張警官的「罪責」,多了個「自首認定」。

2010年1月13日上午11點,安順市政府針對此事召開新聞發布會。據其介紹,關嶺縣公安局坡貢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坡貢街上有人打架。接警後,該所副所長張磊立即帶領協勤王道勝趕到現場處置。到達現場後,發現兩名郭姓村民與另兩名村民打架,民警依法亮明身份並立即對打架事件進行制止,其間,被當事人暴力襲擊,民警鳴槍示警後,對方上前搶奪民警配槍,在此過程中,當事的兩名村民被子彈擊中死亡。

2013年6月,貴州遵義中院一審判決被告人張磊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8年。

判決書中,相關證人證言這樣寫到。

證人代寸忠證言:張所長來後叫我們雙方到派出所處理,剛走一段距離,郭永志從政府方向衝來並伸手打我。張所長伸手去擋郭永志的手,二人就抓扯起來,同時郭永華也向張所長撲去。二人用力抓扯張所長,把張所長推到路邊的溝里。張所長從邊溝里起來後,邊退邊朝天上鳴了兩槍。槍響後,郭永志、郭永華仍然去抓、推張所長,郭永志一直和張所長扭抓在一起。

證人代朋良證言:郭永華和郭永志抓扯張所長一分鐘,把張推往後兩三米遠,張就從身上拿出槍來,朝天開了兩槍,並叫二人放手。二人不放手,張又朝地上開了一槍,地面出了火花,同時郭永志還跳了一下,二人還是沒有放手,仍然抓住張不放,緊貼著張所長進行毆打。

證人張敏證言:事發後我見張所長打電話,聽見張所長說我在坡貢執行任務,打死兩個,後鎮裡面的趙凱帶著幾個幹部來和張所長說了幾句話,張所長才離開。

證人李興文證言:當時兩個死者朝著張所長扑打,我記得特別清楚的是,第二個死者猛然衝上去朝張所長的頭部打了一拳,兩個死者便開始扯打張所長,張所長還被踢了幾腳。當時場面很混亂,具體是誰踢的我沒有看清楚。兩個死者在扯打張所長的時候,好象是張所長掏槍向天上鳴了一槍,兩個死者根本沒有害怕,繼續撲上去扯打張所長,把他推到我家旁邊的溝里,張所長從邊溝里起來之後,又朝天上鳴了一槍。兩個死者還是沒有任何害怕的意思,繼續扑打張所長,張所長在被兩個死者抓扯、扑打的過程中,朝地下開了一槍。

事已至此,多說無用。這個「故意殺人罪」如同一把鋼刀,砍在了依法執行公務的警察心上,還要怎麼做呢,如果我們是警察,我們還能怎麼做呢,犯罪分子搶槍,怎麼辦呢,定身術么,定!就定住了?那可能么?打腿?打腿了還是有人會說怎麼不打腳趾頭。難道罪犯搶槍任他去搶?暴力襲警左臉,接著給他右臉?

我特別反感人死了就一通和稀泥,說什麼「畢竟人死了這是個悲劇」,屁,屁悲劇,暴恐分子被擊斃,我認為是大大的喜劇,劫持人質的罪犯被擊斃,我認為簡直應該嘉獎,這郭家兩人暴力襲警搶奪警槍被警官擊斃,這算悲劇么?這是成年人要為自己的選擇負責,這是依法被處理,公無渡河,當奈公何。

2010年的網路輿論不比現在,此事一出,當時網上一片喊打喊殺,能有這樣的判決,是受了輿論很大影響的。

如果放在今天,肉食者終於認識到了法律的歸法律,帶節奏的歸帶節奏,張磊案該像某案件一樣做出不起訴決定。


這件事發生在九十年代,大約九二年左右。被殺的是我們村大隊的一個頭頭,是個女的,大約三四十歲。為人很囂張跋扈。她和村裡的一個女人有仇或者說僅僅是看人家不順眼。就利用自己的勢力,通知附近所有鄉村的廠子,如果那女的來找工作絕對不收留。而那時候基本還沒有什麼外資企業、合資企業。對方不過就是個普通的農村婦女,沒有工作,家裡窮,無權無勢老實巴交,就是想好好找個工作養孩子,就是想活下去。可由於這個大隊幹部已經打好招呼了,附近沒一家廠子企業要她。她被這個村大隊的女領導逼迫的沒辦法。終於有一天,這個女人懷揣著一把刀來到村大隊,手起刀落乾淨利索的捅死了那個女村幹部,在場的其他人嚇得魂飛魄散。

捅死對方後,那女人又來到那女村幹部的家裡,隔著門縫對著女村幹部的媽媽就是一刀。不過沒有把那老婆子捅死,後來又搶救了回來。

結局自然是死刑,在後來人們的描述中,那女人和自己孩子說了幾句話後從容赴死,被描述得如同烈士一般。

回想起這個事讓我感慨良多。雖然這世上從來都是壞人欺負好人,從來都是老實人被欺負。但社會生產力的發展,讓被欺負的人有了逃避的機會。現在再有這種事絕對不會發展成這麼慘烈的結局。現在有那麼多的私人小作坊、合資企業、外資企業,就算年紀大點了不能在流水線上工作,也可以去超市收銀理貨,實在不行還能幹淘寶。總會有一口飯吃。畢竟對方勢力再大再兇惡也沒辦法阻止你用手機上趕集網五八同城。現在這個社會,一個村幹部不會再有當初那種勢力,哪怕是村長鄉長市長省長也不會再有能力權勢讓一個人找不到工作活不下去。不是因為這個社會清廉了風氣好了,只是因為蛋糕被做大了,社會發展了,我們眼前的世界被放大了。早已經沒有人能真的百分百的控制這個社會。

要想社會和諧進步,唯一的辦法就是繼續發展經濟。


正好,我遇到過幾個殺人犯。

其中一個,不是我辦的案子:

妻子多年被家暴,被打得那個慘,嘶聲裂肺的叫聲響徹家屬樓,哪個鄰居敢管,她男人一樣敢打 ,又是一個單位的,所以時間一久沒人敢管 。有一次,男人喝醉了酒,莫名其妙把妻子打了一頓,然後開始和妻子啪啪啪,連啪啪啪的過程也很是暴力!!這次之後,妻子找了婦聯幫助,婦聯帶去了醫院做了檢查,連婦科也做了。你們想想為啥要做婦科檢查?真的是她丈夫太變態了。(也就是這次婦聯的幫助,後來作為證據起了大作用)。

當然,婦聯介入也沒用,家暴繼續。

終於有一天,因為不是我經手的案子,細節我記不清了,反正妻子實在是覺得這日子過不下去了,拿起菜刀把丈夫砍了!死了!屍體大卸八塊!

這男人是個潑皮無賴,一家人也是差不多,各種死纏爛打公檢法人大黨委,各種施壓,要求死刑這女人。連鄰居都不敢作證有家暴。一審法院hold不住了,判了個死刑。審判過程略去不表,反正最後高級法院改判了個無期。

期間,死者家屬那家人鬧得真是個雞犬不寧,繼續上訪,進京訪,反正不判死刑殺法官都威脅了。

好在~高級法院最後還是抵住壓力留了女人一命。

第二個,是我辦的案子。

和第一個差不多。妻子和丈夫農村的,養蜂人,跟著花期走,還是蠻辛苦,這男的也是長期打老婆。據老婆說是生不如死啊。有天老公晚上喝醉了又搞了次家暴,然後滿滿意意的睡了。老婆在一旁落淚,覺得不如一起死了算了,拿起一根繩子勒死了老公,然後自首投案。

開庭時,死者父母來法庭,給兒媳婦求情,說是不追究責任,放了吧。開庭現場哭聲一片~

同情歸同情,國有國法,最後減輕判了大約十年吧。


柴靜在《看見》第六章里,敘述了一次她採訪了十一個殺夫女犯的經歷。

這些以暴制暴的女犯,全部都經歷過嚴重的家暴,甚至不同程度的性虐待。

從未反抗,直到她們殺掉丈夫,這是唯一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反抗。

現實、法律如此,只能對這些事情又無奈又同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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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小透明第一次過百贊特別開心了!!

評論里撕的有點好像有點厲害…

在這說一下。

這條答案僅針對題目來答,放的截圖是為了讓讀者更直觀感受原文,畢竟我表達能力有限。

關於柴靜的為人或者書中的表述,仁者見仁智者見智吧,借用評論里一句話,具體如何,希望讀者能夠學會辨別。

—————————————————————————————

關評了。


前段時間剛看的新聞。

一個83歲老太太,因為怕自己年紀大了不知道哪天就沒了,留下46歲的殘疾兒子沒人照顧,就先用下藥方法殺了兒子,後投案自首。

虎毒不食子,如果不是實在沒辦法,沒人願意對自己親生骨肉下手,何況每天朝夕相處照顧了一輩子的親骨肉,老太太心裡的悲苦我們外人根本無法想像。

關於老太太是否有罪孽,罪孽有多深,我想說兩個細節。

一是老太太曾經走訪過當地福利院,發現他們並不能像自己一樣細心照顧自己的殘障兒子。這斷了她把兒子送去福利院的念頭。(我當救護車急救醫生去當地簡陋的福利院時,也見過那些沒有親屬的殘障人員是怎麼被照顧的,褥瘡,薄被,以及散發著傷口臭味和糞尿臭味的房間。平時湊合著照顧,一旦有什麼情況hold不住了,直接120送醫院讓醫院照顧,等病情穩定了再回福利院繼續拖,繼續循環這過程。)

二是當地的居委會和殘聯人員出庭作證,表示老太太的兒子的確智商和身體都有問題,無法自理生活,他們平時也按時給他家送米送油,也請義工上門幫老太太定期做家務。但這幫出庭作證的人員卻無法說出老太太兒子具體有什麼病。

看出來了嗎?淺薄敷衍的社會福利,和流於表面和形式的幫扶工作。

其實這些也是促進這一弒子事件的幫凶,甚至是主要兇手,和他們相比,老人甚至可以說在這事中是最無辜的。

如果這些部門能做的到位些,殘聯仔細登記病人情況,理解病人嚴重程度,好好和老人做好溝通工作,並指導福利院把照顧工作落細落實,讓老人不用擔心自己的身後事,這件事大概就可以避免,那麼老人的餘生都不用背負著殺兒子的愧疚和負擔繼續過下去。

而現在,我只希望老人的孩子在天上對他媽媽多理解一點,少恨一點。


居然過百贊了,所以想找找那個案子的相關內容,結果剛才在網上找了半天沒找到,看來是因為年代太久遠了吧。很早之前的了,只能確定是電視台看的,那時候應該沒有手機網吧。———————————————————————以前看過一個法制節目。一個50多農村婦女把自己老頭殺了,因為這個老頭是個變態,每天必毒打這個女的,後來更加變本加厲,給這個婦女那裡撒生石灰,還把那裡用針縫起來。。。

收押後女民警去審問,問及時大為震驚,聽到婦女說自己下體流出液體時從包里掏出一包麵包給婦女,婦女當時就跪下了,給女民警磕頭道謝。


河南台丁瑜主持的《臨刑會見》,又名《罪與罰》,共53期。

臨刑前發自內心的笑容↑

喜極而泣↑

女囚得知同案犯男友改判死緩時的表情,驚訝、高興、欣慰、喜極而泣。

女囚大學畢業初入社會被中年上司迷奸、哄騙、糾纏、決裂,後與新結識男友殺死上司。大仇得報,女囚覺得最對不起的是男友。

出自第49期,騰訊視頻有片源。


知乎小散仙誠惶誠恐,多謝諸君錯愛,多般爭論已無意,只是感慨於這多點贊,究竟是好是壞,又代表著什麼,我亦明白卻不明白,各位看官看過就散了吧,父母妻兒等著各位呢,明天又是新的一天。

同情並不意味著贊同,望各位不要混淆了概念

畢竟,畢竟這是個法治社會

一聲 驚堂木 且將書卷收合,

故事 真亦假 全憑聽者定奪,

我為 說書人 亦被歌曲述說,

蝴蝶 莊周夢 亦或庄生夢蝶。

以下原文(摘)

原作者: 不詳

出處: 百度—新浪微博

鏈接:http://blog.sina.cn/dpool/blog/

警察:知道為什麼逮你嗎?

胡文海:知道,殺了點人。

警察:殺了一點?你殺了十四個!

胡文海:不止十四個吧!

警察:那你說多少?

胡文海:我記著是十七個。

警察:死了十四個!

胡文海;我不記的還有活的,我都撥拉過,看誰象沒死的,就再給兩槍。——那就是沒殺凈。

警察:你知道後果嗎?

胡文海:(對警察滿臉媚笑)知道、知道,我得給人家抵命。

警察:後悔不後悔?

胡文海:咋不後悔?有個娃娃不該殺人家,你們一說,才知道人家是串門的。再就是,該殺的沒殺凈。

警察:你還想殺誰?

胡文海:就那幾家的男人。

警察:你為啥殺人家?

胡文海:他們當村支書和村主任時,三年揮霍貪污了至少五百萬。三個煤礦讓他們賣了兩個。我到鎮上告狀沒人管。他們就恨的我不行,就想整死我。99年6月19號,我到地里澆水,xxx兄弟(其中一個滿門被殺)借口和我吵架,往我頭上劈了三鐵鍬,我縫了幾十針。要不是頭硬,早讓他們劈死了。xxx(村支書)派人找我,要出錢私了,我不幹。從那時起,我就起了殺心,本來準備今年三十晚上下手,那時都看春節晚會,能殺乾淨。6月19號,我把xxx(支書)和村會計叫來,讓他們寫貪污了多少,他們不幹,這時外面有警笛聲(路過的警車),xx(會計)就氣粗了,指著自己的腦門說:「文海,有本事朝這裡打。」我就給他腦門上一槍,把他打死了。他還以為我不敢。沒有辦法,只能提前動手。……

  後來,當記者再問他後悔不後悔時,他理直氣壯的回答:「不後悔,一點不後悔!就是遺憾,沒有把該殺的都殺了。」遺憾、沒有死凈的話,胡文海在不同場合多次提到。據分析,他是擔心給他父母妻兒留下後患。

記者問他為什麼連孩子一起殺時,他蠻有道理的講:「不把他們也殺了,他們長大要欺負我家娃娃……」

  法院審判胡文海時,他站的筆直,捧著自辯書大聲朗讀,就象農村勞模發言。共同受審的還有一個幫他殺人的朋友,胡答辯時說,他朋友沒有殺人,跟著他是一直勸他不要殺。這時,控方指出,一個受害者(裝死躲過)指證他朋友拿斧子砍過他。胡答辯,我一槍打的他趴在地上,他就再沒回頭看過,是我撿起斧子砍他的。控方又指出,他朋友拿鉗子夾受害者。胡文海當即辯道:是我拿槍逼他乾的,他不夾受害者,我就****打他。明目張胆的大包大攬。

  判胡文海死刑後,退庭時,胡逮著一個審過他的幹警就握手,邊握邊說:「先走一步,先走一步。」那麼些警察,躲也躲不及他,實是滑稽。

  2001年的12 月25日,也是西方人的聖誕節。那天,山西晉中法院依法公開審理了特大槍殺14人案的3名被告人。最後,有2人判處死刑、1人判處無期徒刑。第一被告人胡文海依法定程序在最後陳述中說到:「我生在新社會,長在紅旗下……,我希望自己成為一個正直善良的人,為此,我不斷的去努力實現自己的理想,自己從小的性格就是仗義執言,敢做敢為。村裡的那些無權無勢的善良的村民和我和睦相處,有時,我就成了他們利益的代言人。然而,近年來,歷任村幹部貪污行賄,欺壓百姓,村裡的小煤礦(村民冒著生命危險)等企業上交的 400餘萬元被他們瓜分。4年來,我多次和村民向有關部門檢舉反映都石沉大海,公安、紀檢、檢察、省、市、區的官老爺們給盡了我們冷漠與白眼……。可是,我們到那裡去說理呢?誰又為我們做主呢?我去公安機關報案,那些只掙著工資的人民的公務員開著30多萬元買的小車耀武揚威,根本顧不上辦案,甚至和村幹部相互勾結欺壓老百姓……。我只有以暴制暴了,我只能自己來維護老百姓的利益了……。實際上,我每年的收入都有4、5萬元,我完全可以不管這些事!但是,我不能!我的良心告訴我不能這樣做,我不能對此置之度外。官逼民反,我不能讓這些蛀蟲們再欺壓人了……。我知道我將死去,如果我的死能夠引起官老爺們的注意,能夠查辦了那些貪官污吏,我將死而無憾,否則我將變成厲鬼也不放過他們……」聽眾席上爆發出一陣掌聲,審判長急忙制止


就是身邊發生的事情。

很久以前有一對夫妻恩愛,男人挖煤,女的我們那出名的殺豬匠。兩口子一直沒小孩,後來男人對女人的態度變化越來越大,孩子卻有了,生下來發現是弱智兒童,不會說話不會走路。好不容易緩和的夫妻關係又鬧僵了,男人開始不上班,天天賭博酗酒,家暴也是時常發生的。

女人感念以前在一起的時光,也慚愧自己生的孩子不爭氣,於是每天起早貪黑,早起給孩子換洗衣服喂飯,殺豬賣肉。日子就這樣一天一天過,孩子終於有20歲了,可是這樣的人也談不到婚事。

二十年來女人一直忍受家暴、養家糊口的壓力,身材走樣,皮膚變差。終於再一次酒醉家暴中,男人提出把兒子殺了並且拿上了刀,女人著急了,邊哭邊阻止。男人就丟了刀對著兒子一耳光,兒子雖是智障,但是一直都是微笑挂面,被打了之後咿咿呀呀的邊哭邊笑。女人也許是想著這麼多年的日子,提起刀一刀下去,鮮血滿地。她自己把地收拾了,給兒子弄好了飯,麻煩了隔壁鄰居照顧自己兒子(只說一天一頓飯)然後自己去警察局自首了,她殺了她的老公。後來不知道是什麼原因,判的三年。

這三年我正好在高中,他兒子在我讀書必走的路上,一個破輪椅上坐著一直一套衣服,髒兮兮的,眼淚和口水鼻涕一起流,但是微笑著,所以全留到嘴巴里…

從老人家聽說的故事,現在那個女人已經出來了,自己賣肉殺豬帶娃,沒有了家暴她的精神一天天好起來,今年剛好拆遷戶,聽說有八十多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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