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如何看待法庭上法官說方言這件事兒呀?
可以是吐槽,感謝大家的分享。
題主問到這個問題,是不是遇上開庭時講方言的法官啦,心裡也不爽,是不是?
首先摸摸頭啦,你的不爽是有法律依據的呢,你曉得么?
《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第九條
國家機關以普通話和規範漢字為公務用語用字。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你也曉得的呢,咱們的法律制定的多,實施的卻不一定咋滴。
說說俺們經歷的一些故事吧。
我的家鄉是在安徽最北部的一個小縣城,從小到大從來不講普通話,講起普通話還會被大夥嘲笑,你看那傢伙洋氣的!如果法官開庭的時候講普通話,當事人心裡應該會暗暗不爽的。
就是這樣子,我們那法官開庭真的不講普通話,當事人也不講,反正99%的案子都是本地人之間的事情。即便是外地的當事人,也是在這周邊,我們那個方言啊,東到徐州,北至山東幾乎全境,西至河南幾乎全部,甚至可以到湖北北湖,南至皖南以北。方言開庭幾乎沒有大的問題。當事人也不覺得有什麼問題,真的講起來普通話反而會覺得詫異。現在南京工作。
南京是個較為開放的城市,這是有對比的。我原來在重慶讀了很多年書,一直不想學習重慶話,但是,如果我想留在重慶工作,如果不說重慶話的話,那真的就無法在那裡站住腳了,大家的工作和生活都是重慶話,就你講普通話的,真的難以把你當作自己人。
南京的法官在開庭時,還真沒有聽說過講方言的,最多就是帶些當地口音,這也難免嘛,我出門讀書那麼多年,跟陌生人搭話,別人還能一下就猜得出我的籍貫。。。真是尷尬。
有一天開庭,被告律師是廣東人,口音很是明顯,承辦人是蘇南的,即便是絞盡腦汁也聽的費力。律師一遍遍的重複,法官一遍遍的問,雙方都滿臉黑線。。。
就在這個時候,小蔣(也就是我)終於能夠發揮啦。我女朋友(談了八年,馬上扯證)是廣西的,還有一個一起學習德語的哥們是廣東講白話的,那,咱對於這個口音簡直不能更熟悉。不僅能聽懂律師講的啥,還能把律師的大白話轉化成法言法語,那一刻,我彷彿感覺到自己成了語言轉化的阿爾法汪汪,成功拯救了被告代理人,解放了承辦人。結局就是,一旦有兩廣的當事人來開庭,大夥都會想到我。。。「那個,您說武漢話,我聽得懂,我只是不會說而已。」
這個問題我想一定會淪為段子大賽和比慘大賽的。
我曾經在樂山中院開過一次庭。說真的,講方言的法官真的不可怕。
講川普的法官(而且還是樂山版川普)才真是可怕。明明和你說的是兩個語言,你還不能跟他說「能講普通話么,法官gou ha……」
在他的概念里,他講的可是飄準的普通發。
嗯………我同學也有個事跟我們吐槽過。
她是溫州人,在滬執業。知道的筒子一定是明白的,溫州話嘛~
是的。
一次有個案子需要到溫州去開庭,在法庭上,法官見我同學操著一口字正腔圓的普通話還以為她就是個上海囡,竟然在休庭的時候和對方當事人用溫州話溝通起來,大有PY交易的意思。
然後被強勢溫州話插嘴了之後法官略尷尬。謝邀對於一個非湖南人在長沙執業的律師來說,幾乎遇到的都是法官說方言,說起來都是淚。開庭或者跟當事人溝通的時候,我都會強調一下,麻煩說普通話。然後他們就開始轉換說話模式,但我能吐槽他們自以為的普通話,其實就是方言加普通話的合體嗎?導致我原本比較標準的普通話,現在一口的湖南味兒。
上海司法民工,我老庭長開庭的時候就喜歡用上海話,不過前提是雙方都能聽懂,不然他會很吃力地腦內翻譯成普通話來講,年輕法官大多沒這問題。其實方言開庭最痛苦的是書記員,我本身是上海人,給老庭長當書記員的時候都得很累地把上海話翻譯成普通話再潤色成法言法語然後記下來,幾倍的工作量。而外地同事就更崩潰了,很多方言俚語都聽不懂,有個房產庭的同事就問我上海話里「亭子間」、「照片間」是指什麼。(有興趣的可以自己百度)
方言還有個缺點就是容易造成歧義,比如上海話審借貸案子的時候用上海話說「現金交付」聽上去和「已經交付」很像,當事人說「我yi jing交付了1萬塊」,究竟是說「現金交付了1萬塊」還是「已經交付了1萬塊」呢?有時候真挺難分辨。
方言只有在幾種情況下有優勢:一是當事人為老年人,聽普通話有困難的;二是當事人都是本地人且做調解工作的,講方言會親切一點,有助於調解。其他情況下我還是支持用普通話開庭的。沒有書記員願意給他開庭
上個月去貴州遵義開庭,法官得知我從深圳來就問,能否聽懂本地話?我說不成,聽不懂,盡量講普通話吧。其實我不是想聽法官講普通話,是想讓對方律師講普通話,如果恰巧對方律師普通話說得不順溜,難免會把一部分注意力放在怎麼吐字清晰怎麼避免被嘲笑……這些方面,這樣他的思考能力就會差一些。所以只要對你有利,哪怕只有一絲一毫的好處,就可以去做,其他不要管太多。
我們這裡除非有外地當事人,要不然都是方言開庭,因為說普通話當事人可能不懂哇,而且他們也說不來普通話咯。有的時候說方言開庭都不行,因為當事人不懂漢話,所以還要說少數民族語言,所以我們特設雙語法官,就是漢話+少數民族語言,哈哈。
我現在和以前分別在河南省兩個不同城市的中級法院實習和實習過,對法官講方言不講普通話真是深有感觸。
先說以前的實習經歷吧,因為那個城市的方言不完全是中原官話,還混合有晉語(山西話),這對我一個從小講普通話長大的祖籍外省的河南人來說,需要全聽懂確實比較難。有次法官讓我去旁聽他們開庭,結果因為老是聽不懂他們講話,我中途差點睡著。不過最後還是弄明白了那是一個什麼案子以及當事人的相關情況。
然後是現在的實習經歷,是在豫東一個可謂是全民講方言(見到過的中小學生也從不講普通話)的地級市。自然而然,法院法官們無論何時何地也一律講方言嘍。不過我所在的這個庭以中青年人為主,真碰上外省人和他們講話,他們的普通話至少溝通無障礙的,也就是說不是不會講,而是不想講或者說因為主要和本市人打交道為主沒必要講普通話。還有我們庭里有個考公務員考進來的東北人,目前做書記員,我聽她給那些法官說過,開庭時講方言講慢點,不然她聽不懂了影響她記錄。
有法官只講方言和會講方言兩種,不知題主問的是哪種呢?不過我個人也只接觸過會講方言的。方言,在基層法院尤為重要。今年暑假在縣法院見習,有很多只會講方言的當事人來法院。比如原被告其中一方不會講普通話(旁聽一個離婚案件,一位當事人會用普通話說粗話,但稱自己不會普通話,我猜是裝的)。法官整個庭審用兩種語言審理案件, 法官辛苦,書記員也是辛苦。不會講方言的外地法官,當然也就不能審理了。但是工作幾年之後,雖然不能完全掌握當地方言,但能聽懂,甚至還能與當事人進行基本交流。不僅審理案件,平常接待群眾諮詢,立案等都要會方言,我猜一來是為了方便群眾,還有就是能增加幾分親切感吧。我是鄰縣的,只能聽懂幾分,但很勉強,深感方言的重要。這也是我見習的最大感觸。
在石家莊這,也擔心周邊縣城的法官講口音+普通話
因為在西北一個小縣城,大家平時都用方言交流,況且經濟不發達,農民也很多,很多民事案子都是發生在農村,很多人聽不懂普通話。
推薦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