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的犯罪率要比其他歐美國家高嗎?早期流放的罪犯對現在的社會還有遺留影響嗎?


澳大利亞犯罪率很低,看到手上最近數據:根據上次國家殺人監控數據顯示,在2010至2011年,有247個受害者以及260個兇手;2011至2012年間,有264位受害者以及272位兇手。每10萬人中平均僅有1.1人犯罪。

與美國的數據相比,2012年美國有10萬個殺人兇手。(美國人口3.2億,澳洲2400萬)

報告還指出,原住民在殺手人數和受害者人數上都佔到了很大比重,即在2年中85%即511位兇手中是原住民,532位受害者中有74%是原住民。

而且這30年來犯罪率是往低走的。


說到早期流放罪犯,唉,也挺冤枉的,其實澳洲之前,美洲才是罪犯流放地呢,結果根本沒人提到這事情,反倒是澳洲背上惡名。豈不知當年17,18世紀英國嚴刑峻法,小偷小摸都要流放,低到價值一先令的東西,那就是隨便什麼都夠抓起來了,你以為是一幫凶神惡煞的彪形大漢?流放船上是

一批奇形怪狀的囚犯組成。其中有短斤缺兩被人抓住的82歲老太太、有偷襪子的11歲小男孩、有營養不良偷吃黃油的22歲姑娘……

駛向澳洲的囚犯船最長達60米,但狹窄的船艙里卻要容納300名囚犯的吃喝拉撒。

船長為了節省開支,只是給囚犯們配發最基本的伙食,包括潮了的餅乾、麵包乾和一些豆子。

在這樣的生活條件下,疾病在船上肆意蔓延。在整個澳洲囚犯殖民史上,有三分之一的人都死於運輸過程中的傷寒和霍亂。

根據英國法律規定,被判決流放的犯人要在殖民地呆滿7年。在此期間若表現良好就能換得一張贖身券,從此不再受到政府的監管。這所謂的「表現良好」是每天十幾個小時的高強度勞動和忍受勉強充饑的飲食配給。

一位囚犯的日記里有這樣酸楚的字句:「我們每天要干14到18小時的活,時不時地還要把膝蓋泡在冷水裡,直到我們滿身疲憊地倒下。我們只是無名小卒,被沒有人性的監工用皮帶抽打……」

從某種意義上說,他們也許也很願意參加這些高強度勞動,因為這些勞動的成果就是第二年的口糧。第一批船隊只帶了一年的糧食,如果農業試驗失敗,那囚犯們就只能坐等餓死了。

最早庫克船長給囚犯船隊規劃的登陸地點是植物學灣,此地至今都是悉尼的交通要道。但這處要道風力太大,且土壤貧瘠,對第一批殖民者沒什麼好處。

領隊的菲利普船長選擇了更偏北的一個天然港口登陸,並將其命名為悉尼灣。而悉尼兩個字來自當時英國的內務大臣悉尼子爵。

悉尼灣,由弗朗西斯·福克斯(Francis Fowkes)於1788年製作

可惜菲利普船長的深謀遠慮沒有起到效果。由於澳洲的氣候和英國相差巨大,英國的農業知識在這裡幾乎沒有用武之地。囚犯們辛辛苦苦大半年,發現自己是一夜回到解放前,什麼都沒有種出來。

第二年到達的第二批船隊更令人失望,並沒有帶來多少可用的補給,吃飯的嘴倒是翻了一番。儘管條件很艱苦,但人總是有辦法苟活下來的。

猜猜看他們怎麼活下來的?當然是靠打獵和搶土著的,幸好這裡氣候溫暖,不像北美那邊要過冬。

這麼就開始了四處探索了。

1803年,一支探險隊發現了塔斯馬尼亞島,此島成為更好的囚犯流放地。今天塔斯馬尼亞首府霍巴特就是以流放營地為基礎建立的城市。

1824年,悉尼人滿為患,決定把新遷來的囚犯扔到別的地方去。那就是北部的昆士蘭,布里斯班。

還有西澳大利亞,當時是一片荒蠻,而且土人已經被東部登岸的殖民者逼到西部這塊窮山剩水了。這裡變成囚犯殖民史的最後一個據點。到1868年英國禁絕流放罪犯之前,歷史上一共有一萬名囚犯被運到西澳開疆拓土,他們的聚居點後來演變成了奧爾巴尼市。

這是1786年11月繪製的澳洲地圖:

關鍵的原因還是那時候工業革命導致農村人口大量遷入城市,大城市人滿為患、失業率居高不下。人們蝸居在倫敦、曼徹斯特、伯明翰等地,卻無法維持生計。為了討生活,很多良民都只能做竊賊,偷點東西吃。

英國政府為了殺一儆百,當時的法令還特別嚴苛,偷價值一先令的東西就要關押、流放。至於劫道的、賣淫的、殺人放火的,就直接弔死了。從1718到1776年間,所有的英國罪犯都被送往了北美殖民地,美國一獨立,就拒絕英國往美洲送犯人來,那時候急得英國要死,臨時把海軍木板船改成監獄船裝犯人停在河口港灣裡面,越積越多,後來流放就只能去澳洲。成本還挺高的,流放犯人要給澳洲殖民地錢,地皮也要給。

澳洲接收的罪犯大概有16萬,而美洲大概是20萬。

後期自由移民也數量大增,超過100萬,所以說全是罪犯也不妥。畢竟自由移民是沖著免費土地來的。1852年更是發現了黃金,淘金潮湧向澳洲。大家都知道美國有箇舊金山,那麼新金山在哪?就是澳洲么。

倒是紐西蘭,從來沒有成為流放地,發現的遲,上面又有好兇悍的毛利人,到了19世紀,歐洲白人才往奴隸移民,還從土著手裡買了大片土地。好笑的就是,當年英國本來打算讓澳洲和紐西蘭組成聯邦的,紐西蘭嫌棄澳大利亞一幫罪犯後裔,傲嬌不肯,今天紐西蘭什麼都要巴著澳洲,原本按照雙邊協議(ANZAC),紐西蘭人在澳大利亞可以拿到幾乎同等待遇,就那樣都隱隱感覺是二等澳洲人,現在澳洲大爺也要自個先顧自個了。。。


沒那麼嚴重啦,流放犯人只是很早期的事情,後來的移民正派移民早就把最早期的罪犯比例沖淡了不知多少...

當然,我的重點是來吐槽的,

讀《史記·孟嘗君列傳》,裡面最後一段是這樣的:

太史公曰:吾嘗過薛,其俗閭里率多暴桀子弟,與鄒、魯殊。問其故,曰:「孟嘗君招致天下任俠,奸人入薛中蓋六萬餘家矣。」世之傳孟嘗君好客自喜,名不虛矣。

嗯,套進澳洲的情況...是不是該說太史公所言不虛呢【


這是血統論嗎,感覺土澳犯罪率很低阿,別的不說,比美國那是低到不知道哪裡去了


土澳人哪來的勇氣和美帝比犯罪率啊- -就是和英法德近年大批綠綠鬧事相比,土澳的犯罪率也實在是太低太低了。低到前兩年有個人在布里斯班賭場輸了錢,拿了把槍在市中心皇后大街逛來逛去滿嘴fuck,結果引來了大批觀眾圍觀的地步。。。


人多的地方治安是相當好的

人少的地方他娘的犯罪個屁啊……好吧,原則上隨地小便也是犯罪。

其實,早期的人即便是罪犯,丟過去對後續也沒有什麼影響,只是建立的文明會類似於被流放前的那個理想中的國家。

罪犯是什麼?犯罪實際上就是不利於原國家社會運轉的個體,但是放在全新的環境里,這種不利行為不一定對新群體不利。

可以說文明世界的政客們,就心理上來說絕對是一等一的罪犯。

換句話說,丟過去的罪犯,很快就會形成獨有的,和原本相似但又適應發展需要的文化,而且對於原生國家的回憶就是在流放前了,等於說開了一條新的世界線。

由於他們是流放過去的新人,而不是要符合那個地方規定的人(也就是說不是移民),所以情況本身就發生了變化。

(你能說青銅時代號上的人的行為有問題嗎?當然不會有。他們到了新的星球上,發展文明後,那段歷史對那個文明會有影響嗎?不會有,至少人際間的不會有)

歷史的進程會隨著環境的改變而改變,但不會因為人的意志而發生轉移,只是路線可能略有差別罷了。


按照大清律,今天中國大部分人都是罪犯的後裔。


那會罪犯與現在的罪犯,標準差別很大。比如一個村子該信了新的教派,就可以被統治者全部判有罪。


和早期澳洲人沒關係,導致澳洲這幾年犯罪率增長的直接原因是吸收難民後沒有有效的監管。十幾歲的小P孩不學好,父母也不管,弄的整個墨爾本的居民怨聲載道


推薦閱讀:

澳洲出國留學2+2與0+4?
移民vs讀研?澳洲vs英美?
請問我們這種情況適不適合移民澳洲?移民後會遇到的主要問題是什麼?
關於澳洲技術移民工作經驗加分問題?
澳大利亞移民條件是什麼?

TAG:移民 | 世界歷史 | 澳大利亞移民 | 澳大利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