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滾和民謠的「本質」,到底是什麼?流行起來就脫離本質了嗎?
我是音樂盲,聽歌唯一的標準是「順耳」,所以這個題目絕非找人撕逼,而是誠心求教。
在知乎上經常看到一些和搖滾、民謠有關的問題,剛剛有看了好聲音總決賽的討論串。發現不少人都持有這種觀點:搖滾或者民謠,是屬於小眾的甚至於是「私密」的,一旦被大眾接受甚至傳唱開來,就失去了本質。比如這位答主所說的:民謠和搖滾用來比賽, 確實證明了大眾的精神空虛到一定程度了,於是情懷和吶喊變成了商品。民謠和搖滾猶如內褲和廁紙,都是很私密的東西,這幾年突然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就好比在公眾面前只著內衣,如廁供人瞻仰,只感覺不自在甚至恐懼,沒有絲毫快感可言。
我看了之後不禁有些困惑。為什麼一種音樂會主動追求小眾?流行帶來的惡果是什麼?它們的「精神」「本質」又到底是怎樣的呢?
世間音樂萬千,每種音樂又在其下面分化出各種分支,十分複雜。不同的音樂有不同的玩法,但是最本質的東西是理念上的不同。簡單粗暴地總結一下,比如古典音樂主要是為了在音樂的結構,層次,音色等各方面追求一種極致的美,爵士樂則主要是在一些相對固定的範式下即興出新鮮的花樣等等。當然對這些風格更為本質的總結我認為一句話是不可能說清的(因為有各種各樣的例外),甚至是不可能用語言去描述的(音樂也可以看做一門語言,它有很多語言的特徵,所以你覺得你能用中文百分百表現出英文之美嗎顯然不可能),以及不同的人也有不同的看法。
關於搖滾的本質問題可作為一個討論音樂本質問題的經典案例,也就是所謂的內容or形式?
須知的是,在中國人的傳統觀念中,似乎都有一種輕形式重內涵的思想(比如一般民眾對國畫的那種理解);但是音樂上,很多人沒有弄明白,音樂是一種可以獨立的藝術形式,它有它獨立的美學體系,有它獨立的音樂內涵,而不是很多人理解那樣歌曲中的歌詞所展現出的內涵才叫音樂的內涵,當然這兩種內涵是可以相互產生關聯的。
所以回到搖滾和民謠上來,究竟它們的歌詞及其傳遞出來的精神是更核心的存在,還是刨去歌詞後的音樂?這個是沒有標準答案的,這也是為什麼經常很多人在相互爭吵XXX是不是真搖滾之類的話題。
而對於更強調音樂本身的人來說,我個人認為他們不太在乎這種風格是否流行,因為不管歌詞的主題是什麼,是否流行,我在這首歌里聽到的聲音還是那樣的聲音,這個風格的本質就沒有變味兒。
還有一種是「去商業化」,也就是題主舉的這種例子,只要流行起來那就是不好的,商業=摧毀藝術。我個人認為這種觀點固然有其合理性,但是不管是論內容還是音樂本身的形式,這個和商業化都沒有必然聯繫。神作與垃圾同時存在於大眾和小眾的音樂當中。
另外持有這種觀點的人和其他所有鄙視相對大眾的音樂的朋友們都會忽視一點,一個相對流行通俗的subgenre可以向更小眾更深的風格傳送樂迷,比如很多極端金屬迷之前都聽更通俗的重金屬音樂甚至朋克,後來口味開始轉變。因此從這個角度來說,小眾的音樂通過自身的改變變得更流行,足以延續小眾音樂的生命力,這是有一定積極意義的。
總的來講,聽音樂是一件私人的事,大家擁有不同的意見很正常。我個人認為某種風格變得流行起來並不是什麼壞事兒。這種問題,真他媽見了好多年了,年年都在撕搖滾,民謠,流行。
撕著撕著,連流行之王邁克傑克遜都進了搖滾名人堂了,反流行的先鋒王子也撕進了格萊美,我說的不是得獎,而是去當嘉賓。大家是在撕本質嗎?這分明就是在撕標籤。我看完了某位答友的答案,也沒有看出來汪峰為什麼從搖滾變成了流行?他是別人寫的詞曲嗎?他的專輯製作功底下降很多嗎?難道就是因為他沒有樂隊卻有大量配樂?
其實不是,是因為他的故事背景被拿掉了。他他媽都跟章子怡耍朋友了,能算搖滾嗎?好了,現在影響搖滾本質的東西又多了一條,女朋友。是不是專輯超過十萬張的,都不算搖滾?是不是樂團其他成員作曲的,都是反搖滾?椎名林檎的最新專輯全部曲都不是自己寫的,她就流行了?其實這個問題可以換一個具象的問法,為什麼汪峰以前是搖滾,現在就變成流行了。
然後我再說說搖滾樂隊讓自己高興地說法,誰特么這麼站著說話不腰疼?哪個搖滾樂隊會說我就是要自己搞!堅決不出專輯!堅決不他媽搞賺錢的演出,誰他媽不想生活好點有空搞音樂啊,白天上班晚上搞音樂很爽嗎?誰特么不眼巴巴指望著自己能夠接一場演出一年都可以在家搞自己的音樂啊。
只能說,搖滾樂隊出於熱愛,能賺錢的熱愛當然最好。但你能說流行歌手就一定不熱愛某種類型的音樂?他們也熱愛啊,他們好多曾經就是在論壇上為搖滾撕逼的人,你敢說張磊就完全是因為市場才唱民謠?他能知道自己唱民謠能唱到冠軍?他最多只是自己不會寫而已,或者寫不好而已。還有就是所謂的迎合市場,這市場是你想迎合就迎合的嗎?你手裡有市場數據?你去聽三天壩壩舞你就能寫一首保准能紅的壩壩舞曲?
我告訴你,這事起碼有一萬個音樂人和搖滾樂手想做,匿名發一個《老母雞也愛大米》然後等著中國移動彩鈴分紅一百萬,就可以他媽的在家搞好多年自己的音樂了。再說了,周杰倫當時迎合市場了嗎?王菲迎合了嗎?要是迎合市場就能紅,現在起碼有一千個紅得發紫的歌手,恰恰相反,領先市場才是一個流行歌手該做的事。這麼無聊的一個問題,已經從古撕到今了。
這個問題只有一個答案,話語權,大家表面在撕搖滾和流行,實際在撕自己有沒有話語權,搖滾流行都發展了這麼多年,我從來沒有見過完全隔絕的,披頭士既是搖滾先驅也是流行先驅,邁克爾傑克遜既是流行之王,也是搖滾名人堂成員。所有的撕逼者不過就是商業文化的一個傳播方向,有人喜歡天下大同,有人喜歡與眾不同,沒關係,商品應有盡有。
我賣一個東西給你,告訴你這不是商品,你他媽還真信了。你不買票去衝擊一下LIVE HOUSE試試?你看保安和老闆會不會聯手打死你。
你看有誰敢到迷笛舉個橫幅說,你們收門票錢就不是搖滾樂隊?撕了半天,只有寥寥幾個帖子在講技法,一講技法你就發現搖滾和流行在本質上沒有什麼區別,只有具體到歌上,才有好壞之分。
撕什麼撕,你小眾你牛逼,我們拉屎用下面,你拉屎用上面行了吧。還不就是國內土鱉文青自己作的,Bob Dylan、Pink Floyd、U2、Leonard Cohen……這些偉大的搖滾和民謠,哪一個不是流行文化的巨匠?哪一個不是在商業上獲得了巨大的成功?
民謠和搖滾有一個共同點,就是滿足創作者的自我表達的需求,這一點是和流行的本質區別。
大多數流行歌曲是有高度模式化和程序化的製作流程的,在創作之初,創作者就已經計劃好了受眾範圍,風格,甚至創作之後的包裝推廣方式。
而民謠和搖滾,創作者的自我表達是第一位的。只不過這兩者也有區別,民謠重視記錄生活,搖滾重視情感宣洩。民謠的樂器,表現方式相對簡單直接,搖滾更複雜。
簡單的說,刨去一切技術因素。流行是為了讓聽眾爽,民謠和搖滾首先是為了讓自己爽。爭論「誰誰誰最搖滾」這件事真的一點都不搖滾。
世上不該有「民謠」這個概念,folk指的是民族性的東西,民間流行歌曲就是民歌,是有源頭指向的,「謠」指的更像是ballad,但是中國的當下所謂民謠既不是folk也沒具有民族性,更是當下創作的,並不一定具有敘事結構的歌曲。簡單的說,當下的中國所謂民謠,只能用「主要使用原聲弦樂為人聲伴奏」定義,這倒是像country music。順便反對搖滾的本質是反商業化的說法,多數聽眾都是唱片工業的消費者,別信了那些樂隊「反商業」的文案里的說法,那些反而都是廠牌寫的。所以聽個歌就別看不起流行樂了,只有境界不高,層次死活上不去,只能擺弄音樂之外概念的藝人才會天天拿自己和榜單紅曲比。音樂品味是個人化的,是小眾的,但是音樂作品不是,至少通俗音樂作品不是。流行音樂本身就是商品,你從小愛吃的速食麵火了,你應該感到「不自在」和「恐懼」么?
好怕突然有一天有人問我粵菜的本質是什麼。在我看來搖滾也好,民謠也好,流行也罷。就是音樂風格不一樣,誰說流行音樂就一定迎合了?吶喊就搖滾了?搖滾就是吶喊了?爵士就非得紙醉金迷咯?土拿衣服~那些討論這個本質那個本質的,無非就是小眾逼裝不下去了開始找解釋了唄。裝小眾逼聽搖滾和民謠是很錯誤的呀少年!它們終究是人民群眾的呀!你們得聽無調性音樂、聽實驗音樂,至少聽古典嘛~對不對,當別人都說柴可夫斯基的時候你稱呼一句「老柴」,多TM有逼格。
剛巧回答了另一個問題,發現這個也能回答上,就直接複製過來吧。一直都是聽國外的民謠比較多,傳統的民謠一聽就能聽出來,現在的民謠融合了很多新的方式,聽到最後發現單從音樂性來判斷實在是有點不太科學。確實不能說一把吉他的就是民謠。我個人感覺民謠還是一種精神吧,就像搖滾精神一樣。搖滾如果只有形式,那唱出來也就只是流行歌曲。民謠實際上就是民間的歌謠,真實性是最重要的,從這點上就很容易和偽民謠區分開來。那種唱的很作的肯定不算民謠,歌詞一看就歌頌美好社檜的肯定也不是。我聽歌不看名氣,因為一般歌手出名之後就容易浮躁,當然也有一直追求音樂的藝術性的。從真實性來說,個人比較喜歡張淺潛,李志(雖然很多歌比較搖滾了),萬曉利,野孩子,冬子(專輯十方一定要聽),年輕一點的有白羽(比較喜歡那首我希望在路上,),劉耳朵(個人很喜歡,歌曲融合了歐洲的一些元素,比較特別),趙雷確實不錯,但是後期很多歌受老歌影響嚴重,還是比較喜歡他早期的一些。女生裡面最喜歡的就張淺潛了,其他人成名太迅速不做評價。
個人觀點,不喜勿噴喜歡民謠大概一年多了,入坑就是南山南,期間買過吉他練過一段時間雖然最終放棄了(這個人好懶啊,piapia打臉ing),平時聽到一些喜歡的民謠或民謠歌手會推薦給周圍同學和朋友,當然是那些會欣賞這些感受這些的朋友,因為說句實話,你推薦給那些純工科沒有任何對文藝興趣的人,他無所謂吐槽你聽了不爽,反而不如不推薦。但這些天民謠突然火了的時候,周圍的同學走在走廊高歌一曲「你在南方的艷陽里~~~」,洗澡的時候也吼幾嗓子「斑馬斑馬,你還記得我嗎~~~」。那種感受,就好像自己私密的情感日記,被別人大庭廣眾之下用滑稽的聲調大聲朗誦一樣。一首自己喜歡的民謠走紅的時候,即興奮又緊張,就像當年把自己寫的文字借給別人看時是一樣的心情。後來覺得民謠這種東西,不適合出現在那些流行音樂名單上。我覺得,民謠的本質就是一個可以讓人私下裡寫自己情感的本子,流行起來估計就沒這性質了。說真的,我真怕哪天碰到民謠變成廣場舞選曲。
『小眾婊』的說法我並不贊同。
崔健的流傳度也很廣,但逼格一點也沒有降低。我基本上見皮褲汪是必黑的,但提到《花火》還是要說,這是一盤非常優秀的專輯。
不敢說目前國內的音樂市場,流傳度高的作品都不好。但不得不承認,大量的『好』作品在地下,流傳度很低,這是現實,我個人覺得是個非常奇怪的現象。
舉個例子,我喜歡白水和bloody woods 的作品不是因為他們『小眾』,而是因為他們出產了我認為『好』的作品。非常不幸,沒有得到應有的傳播,僅此而已。
搖滾(民謠)音樂的『精神本質』是什麼?某種程度上,我覺得可能是一種價值觀和審美趣味吧。一個作者的作品會吸引相應審美趣味的聽眾,喜歡崔健的人應當不大可能對TFboy狂熱,反之亦然。
大膽回復一下題主的疑問:一些嚴肅的作品被娛樂化挺讓人看不慣的。如果把《一塊紅布》和《最炫民族風》做成音樂串燒你能不能接受?反正我是不能。而恰好,很多電視節目做的就是這種讓人噁心的事,你說討不討厭?!民謠和搖滾一直都在延續發展啊,授眾也挺廣的,不是突然流行起來的吧。覺得題主所指的流行,大概是指像某南那樣的歌突然不知怎麼的一夜之間就火起來了的意思吧? 什麼?你特么沒聽過南山南!! 因為我心痛啊! 歌曲於作者而言,是他個人的生活經歷,情感表達,是屬於自己的故事。 無論作品本身的內涵與好壞,這樣的情懷被參賽者拿來為博得觀眾共鳴,有種看到作者被強姦的感覺。所以我心痛,所以不想聽。π_π至於民謠和搖滾的本質題主去百度下它們的起源就知道了。 希望不要被黑。。
唱歌的人太無情!這歌的人太多情!聽歌的人太濫情!
對於小眾婊而言,每一個不曾裝逼的日子都是對生活深深的辜負。
實際上,問題中描述的這種爭論,和音樂本身的關係並不大。
這種爭論更多地是圍繞著某些音樂文化(在這裡是指民謠和搖滾)和商業現象展開的。
Cliche.
流行開來就變成了另外一種形式了。而已。被流行文化、流行音樂吸收了,而已。
死守著幹嘛?開發新的音樂形式去啊。
死守著幹嘛?開發新的音樂形式去啊。死守著幹嘛?開發新的音樂形式去啊。流行音樂我的確不喜歡,因為在流行音樂中,目前真的很難找到讓我感覺有趣的東西。
我也不小眾。不用給我貼標籤哦。我聽音樂即不小眾也不大眾。
置於我本身,是支持所謂的小眾音樂商業化、進入大眾眼帘這些行為的。下面是我在另外一個問題的答案中寫的一部分內容,現在把它引用過來。
小眾音樂與大眾音樂這兩個辭彙是根據消費現象進行的描述,並不觸及音樂本身的實質。
大眾音樂真的只是聽它的人口很多而已,小眾音樂儘管聽的人較少,但集合起來具有多樣化的音樂內容,它們進入大眾市場可以為大眾市場補充新鮮血液——這對於音樂文化的良好發展非常重要。很多人抱有「大眾喜歡的才是好的」這樣的觀點,然而目前」大眾喜歡「這種現象是建立在停滯的、單調的選項的基礎上的:很多人並沒有渠道接觸除最流行、最具話題性的歌曲以外的音樂。
不請自來,因為最近有所頓悟,寫了篇文章。民謠不曉得,就說說搖滾。
都說搖滾樂是一種精神,有些人說是吶喊,是表達;有些人說是不同流合污,是不妥協;有些人說是反叛,是憤怒……
但搖滾樂的種類那麼多,比如greenday給人的印象是罵政府罵人;;dragonforce是很吵很激情;Radiohead是抑鬱症患者的自白;nirvana是姑娘你昨晚上去哪兒了我好痛苦;oasis我是個怪咖我有點孤獨;AC/DC是泡妞飆車都很爽;薩滿是北歐好美好神奇;低苦艾是我想家想家裡的姑娘。而像惘聞這樣,看起來沒歌詞、舒緩的後搖,你能把它和搖滾樂聯繫在一起嗎?吶喊、不妥協、反叛這些詞,都不能單獨去形容搖滾樂。那它的本質到底是什麼?
我覺得搖滾樂是自我。音樂人做自己想做的音樂,把自己想說的東西說出來,而我們恰好聽到了,就有了一千種解釋。所有人的理解都不一樣,但這不重要,音樂人和聽眾都有自己的情緒。音樂是載體,一切音樂都是表達。但搖滾樂顯得格外憤怒、格外理想主義、格外痛苦也格外孤獨。因為自我是核心,搖滾樂強調「我」對世界的理解、「我」對事物的認知、「我」的理想。越自我的藝術,越需要表達,越渴望被理解。所以很多玩搖滾的選擇自殺。
搖滾既然是自我的,那麼很多作品一開始寫出來就不是為了好聽,所以大眾不喜歡這些並不順耳的音樂。請樓主分清楚:
1)搖滾2)民謠3)獨立音樂4)小眾,「小眾」我們當下的討論環境通常把「搖滾」、「民謠」、「小眾」對立於流行音樂,把「小眾」恆等於「民謠」+「搖滾」,其實大家討論的僅僅是「小眾的獨立音樂」這個範圍,而且有一些人永遠也跳不出去,因為小眾的獨立,才是逼格,與是否搖滾是否民謠,沒關係。這是個邏輯錯誤問題。
首先,「小眾」不等於民謠+搖滾,小眾是獨立音樂的定語之一。由於當前環境的限制,我們所說的所謂「小眾」主要是指獨立音樂,其中通俗易懂的部分,主要由可以經常出入各種Livehouse的民謠和搖滾組成。然而獨立音樂未必小眾,只是在當前特定環境下,獨立音樂的範圍大部分屬於小眾。這種簡單的問題,直接度娘就可以回答,我就不維基百科了,傳送門不謝 獨立音樂_百度百科。而絕大多數在聽得人,其實是「一瓶不滿半瓶晃蕩」。於是乎「搖滾、民謠」就成了獨立音樂的全部。獨立音樂在當前的環境中,除了唱功和工業製作水平,比流行音樂更貼近生活,更接近一些有著獨特經歷和情緒的種子用戶,也可以說是這些用戶造就了獨立音樂如今躍躍欲試的姿態。其次,搖滾與民謠並不小眾綠日、甲殼蟲、鄉村音樂、五月天、李志、老狼、許巍算是小眾么,No。之所以無數人說五月天不搖滾,並不是五月天不搖滾,只是五月天不是小眾,不是獨立。同理可推無數。再次,我們要提高自己的姿勢水平麻油葉小不小眾,不取決於是不是民謠。民謠能紅,而且我堅信在主流圈日漸把精力投入娛樂而非音樂本身的今天,會越來越紅。但不是紅了就不是民謠了。周雲蓬萬曉利哪天上了鳥巢工體,依然是民謠,依然是獨立,但不是小眾。所以,搖滾不一定小眾,民謠不一定小眾,獨立音樂也不一定小眾。小眾的不僅是民謠,不僅是搖滾,不僅是獨立音樂。為了逼格,很多人直接畫了一圈,圈裡的都是小眾,有¥%……*()——)(*……%¥能力的人才愛聽。也正是因為如此不負責任的以逼格為中心的較為無知的劃分方式,導致了這幾年的口水仗不斷。
說清楚了么?我覺得這種問題不應該再出現,出現這個問題的原因,就是一知半解,只知道逼格的形在哪,卻找不到神。我還是那個觀點,聽歌不看人,共勉。貼一段今天寫的專欄文章的節選:
我相信一切美好的事物就像雲層上面的陽光一樣是無關形式的。美好的東西,不局限於民謠,不局限於音樂,也不局限於是否小眾。
我甚至無法正確區分那些深愛多年的音樂,民謠與搖滾的界限。我只知道她們唯一打動我的就是真誠。我無法像對待知乎上那些抖機靈或者賣萌的問題那樣的舉輕若輕。這些曾經無人問津的音樂陪伴我多年被當笑做傻逼的日子。在夜晚的工廠,所有的人都睡了,繚亂的燈光下看不見一顆星星。而這些音樂伴著晚風中的泡桐花香是我心中的燈塔,陪我從貧乏走向更貧乏的日子。在我將要懷疑這些東西的現實意義的時候,當我收聽的廣播從人文到財經的時候。當我的理想從遠到近,從雲到你,從夢境到現實的時候,這些音樂依然能帶給我安慰。這音樂依然可以沸騰我一事無成的熱血。這被別人用來笑話,被我用來自嘲的音樂,依然讓我覺得沉重。因為我相信,烏雲之上,所有美好的事物,依舊光芒萬丈。從前
有個兒子在音樂學校上學,最喜歡跟同學說自己是音樂世家,(其實只是爸爸是搖滾 粉,媽媽是民謠粉。)有一天,兒子看著爸爸房間里Beatles的海報,抱起電吉他,跑去跟爸爸說:
「爸爸,爸爸,我要玩這個!」 爸爸先是沉默了一會,然後摸了摸兒子的頭,問他 兒子毫不猶豫的說:」我要當最牛X的搖滾明星!「 爸爸笑而不語,第二天,兒子的桌上多了一張汪老師的CD。一個月後,兒子又跑來問爸爸:
爸爸,爸爸 ,你覺得marnoon5牛B還是coldplay?你覺得《rude》好聽還是 《apologize》? 爸爸驚了一下,問:「你汪叔叔呢?」 兒子不屑了一下:「老爸,你好LOW,班裡同學都笑話我了!」 爸爸心裡艹尼瑪飛過一群,好歹還是半壁江山好嗎!只不過幸虧老子還留了一手。兒子悻悻的走開。
第二天,桌上多了一張《Hotel California》 看著兒子循環了好幾天的單曲,爸爸心裡樂開了花。可是沒過多久,兒子跑來跟爸爸說"
爸爸,我覺得U2也不過如此嘛。我發現我更喜歡Beatles,跟你一樣。 爸爸覺得很失落,自己快被兒子趕上了,也沒有資源再給兒子吹牛B了,就把電吉他送 給了兒子。決心不再碰搖滾。兒子過了一段時間放棄了搖滾,開始愛上跟著媽媽在家裡聽民謠。
兒子有天跑去問媽媽 」媽媽,媽媽。好妹妹的為什麼要叫好妹妹啊?「 媽媽和藹的摸著兒子的頭」可能他們是好姐妹吧「 」媽媽,媽媽,南山南好好聽啊!「 」但是媽媽更喜歡安河橋喲!「有天,兒子對媽媽說,」媽媽你讓我聽的歌怎麼都爛大街了,我都沒法跟同學吹牛 了。「
媽媽也陷入的沉思,過了一會,媽媽說:」那我給你買李志好不好?「 同學早就聽過了,媽媽你怎麼跟爸爸一樣LOW。 「萬曉利呢?」 「一樣」 說完又跑開了。 媽媽很難過,燒掉了所有的唱片,自己好像也沒法引導兒子了。兒子很失落,自己不再是同學心中最牛BB閃閃的音樂世家的兒子了。自己聽的歌都是 別人聽過的。不再是同學眼中音樂世家的兒子,兒子含著淚決定放棄音樂。
可是沒過多久又跑去問爺爺
「爺爺,爺爺什麼電影好看 啊?「--------------------------------------------------------------------------------------------------------------------------分割線 故事講完了。不知道有沒有離題。 我其實很嚴肅的拿這個問題去問了女朋友:你覺得搖滾和民謠的本質是什麼啊?為什麼大眾了就脫離本質了呢? 她只是說:「搖滾不是一直很大眾嗎? 可能是人們覺得與眾不同才能裝B,少有欣賞才有逼格吧!」1。民謠的本質:木琴一把打天下,野猴一群指江山
搖滾的本質:你不服我來干我,我不服你乾死你2。流行起來並沒有脫離本質,流行好了才能超越本質。(以上純屬扯淡)我們平時所說的民謠,是一種區別於其他種類音樂的一種音樂形式,「流行起來」就是聽的人多了,聽的人多了並不會改變這種性質,民謠本身還是民謠,這點要想好了。但是為什麼會覺得變了呢,多半改變的是感受和心情
如果你聽民謠的心情是這樣的:
你騎自行車遠行
後面帶著女朋友
路旁有大片的麥田
那麼別人聽了,有多少人聽了,跟你沒關係,你還是你,姑娘還是姑娘,路旁還是風吹麥浪
如果你聽民謠的心情是這樣的:
我聽的音樂跟周圍的人聽不一樣
聽這個別人可能會覺得我有品味
聽這種類型的音樂會增加我的談資
那麼別人聽了對你影響可就大了,你不獨特了,沒有品味了,跟別人聊的都一樣了
所以,即便是流行起來,本質上沒有變,民謠還是民謠,可能是你期望民謠能帶給你的東西變了,所以心情變了
搖滾也是一樣
民謠的本質是歌唱生活。
搖滾的本質是歌唱不死的年輕,forerver young.
就這些,民謠和搖滾變不變質和它火爆程度沒有關係。
在國外,民謠和搖滾都很大眾的,比如鮑勃迪倫,比如貓王 。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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