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為啥不能跟媽媽姓?

決定分開吧找個合適的人~


蟹妖~

以今天的社會開放程度來說,也不是必須跟爸爸姓。原則上只要夫妻二人商量好了,怎麼都行。既不跟爸爸姓也不跟媽媽姓,也未嘗不可。

不過現實來說,跟爸爸姓是傳統的,大家都默認的。要改變規則,當然會有些成本。比如爸爸雖然同意,但是爺爺奶奶可能不同意,七大姑八大姨可能有想法,辦戶口的時候可能警察多問你兩句。

就我個人(男性)而言,我不覺得我兒子跟我姓了,我就得到了什麼特殊好處;我也不覺得跟我媳婦姓了,我就失去了什麼特殊利益。我覺得孩子也是獨立的人,跟我平等的。也許以後他長大了覺得自己的姓名不喜歡,統統改掉呢!所以,我不看重這件事。

在此基礎上,在考慮跟誰姓時,我覺得就選個成本小的方案得了,沒必要花太多精力折騰。


房子、貸款、父母經濟情況、月薪、彩禮,嗯,愛情呢?


姓,是家族的名稱。

孩子姓什麼代表他是哪個家族的成員。

如果孩子跟你姓,就代表孩子是你的家族的成員,如果跟你老公姓,就代表是你老公家族的成員。

在這個家族制度已經解體的年代爭執姓什麼是一件很扯淡的事情。

我就跟我老婆商量過,打算把我們的孩子的冠名權高價賣給她爹,開價是孩子的全部教育費用。我自己是兄弟三個,就算孩子不跟我姓,我父母應該也能扛得住。如果他們反對我就讓他們出錢競價。

不過我很擔心壓根就沒人打算買這個冠名權。

每當想到這一點,我就很憂慮。


我覺得孩子可以跟媽媽姓,體現對女性的尊重。

但是如果媽媽是跟姥爺姓,那我覺得還是不足夠尊重女性。

所以我覺得孩子應該跟姥姥姓。

認真臉。


孩子可以跟媽媽姓。

你也可以不和他結婚。


先不說孩子的事,雙方感情明顯沒到位。你自己也說才半年。戀愛半年本來還是如膠似漆的時候,哪怕過了最濃烈的階段餘溫也可觀。但看看你們在考慮的這些事,哪裡有什麼感情的影子。家是講情的地方,要組成家庭的兩個人肯定也主要講情才對。兩個有情人遇到互相都有訴求而且不大一致的時候怎麼辦?雙方都適當妥協,盡量雙贏。

你們這件事本身並不是什麼不可調和的矛盾,竟然鬧到這麼僵。你們真不適合組成一個家。至少現在不適合。

利益相關:自己(女)和媽媽姓,弟弟和爸爸姓。兒子和他爸爸姓,若再生女兒會和我姓。至於到時候是選擇我爸的姓還是我媽的,看情況


男方家裡有什麼重男輕女或者別的不好的思想么?跟誰姓這又是啥原則性問題啊?年紀輕輕想點啥不好要糾結這個啊……再說孩子不是應該自己帶么?生完丟給爸媽那隨誰姓有啥意義?為了給父母帶來樂趣?你們到底給誰生孩子?


其實這個問題本身有歧義,不是孩子不能跟媽媽姓,而是一般情況下為什麼默認孩子是跟父姓,現代社會如果說你想,跟母姓完全不犯法(就是家人可能會反對,還有觀念上的阻礙之類),身邊有不少家裡有2個孩子,一個跟爸爸姓一個跟媽媽姓的

應該說姓氏是一種傳承的象徵,從生物學上說,男性的Y染色體是真正攜帶了族群某些標誌性遺傳因素的染色體(具體不記得了,大概就這樣的意思,一個紀錄片里看到的),因此從古代起,女孩還好,如果是男孩會更受重視,孩子冠之以父姓,象徵族群的延續,不至於遺忘了傳承

還有一個方面,就是一般來說男性體能比較強,較為原始的那些年代,男人代表了勞動力,代表了存活的希望,女人的社會地位比較低,甚至只是男人的附庸,為了體現男性的地位,姓氏傳承也是以男方為主的,但是也有一些母係為尊的地區

以上

不過為嘛想那麼呢,曾經有人建議我要倆娃,一個跟我老公姓一個跟我姓,因為我也是獨生女,總感覺有那麼點啥,但我想,等孩子長大了,要是有人問他們,為什麼你們姓不一樣,你爸媽感情不好還是離婚了啊bulabula,我就覺得很麻煩,沒什麼必要


首先說明,我是轉的,知友@楊仙逸的文章,這篇我已收藏了兩個月了,從我剛開始玩知乎就看到了。自己覺得很有道理:

樓上大多數人都沒有抓到問題的關鍵。不知道大家想過沒有,為什麼隨父姓不光在中國、日本、韓國這些普遍被認為男尊女卑思想比較嚴重的國家出現,即使在美國這種發達國家,隨父姓還是比隨母姓普遍?

之所以出現這種情況,我認為主要的原因是:

由於生理原因,母親可以肯定孩子是自己的,但父親並不能肯定孩子是自己的。他必須要通過讓孩子跟自己姓來向社會宣布自己是孩子的真正生物學上的父親。同時也向社會承認了自己對孩子的養育和教育負有責任。所以說之所以幾千年來多數國家都選擇隨父姓這種方式,並不是不尊重女性。恰恰相反,這是讓孩子的父親明確自己的身份,並且在社會道德上約束他承擔起作為一個父親的責任的最重要的原因。

其實說到底就簡單一句話:男人因為不能確定自己是否是孩子的親生父親,只有通過讓孩子隨自己姓這種方式彌補這種心理需求。

順便說一個不知從哪兒看來的研究:如果一個人既有爺爺奶奶,又有外公外婆的話,那理論上對他最好的應該是外婆,其次是外公,再次是奶奶,最後是爺爺。這個也是跟上面我解釋的一樣的原因。


我覺得這點國外的有個做法蠻有意思的,我認識的一對夫婦的兩個小孩的姓是兩個人的姓加在一起的

比如說男的姓張女的姓李,孩子就姓張李


很重要嗎 ? 跟誰姓不是姓啊 。

要不找個同姓的?

我覺得是不是同意孩子跟媽媽姓不是證明好人品的充要條件 。


第一,樓主肯定不是會計。(樓主把問題中數字的錯誤修改了,大家無視第一點吧)

第二,我們國家法律規定可以隨父親也可以隨母親,商量著來。

第三,我們國家目前的傳統還是隨父親姓,如果不同意這點請問樓主貴姓?樓主父親貴姓?樓主母親貴姓?

第四,跟隨母親姓是一般意義上的入贅,入贅的話一般發生在女方家比男方家地位高很多的時候。

第五,我其實很想日後兩個孩子,一個跟我姓,另外一個跟女方姓,然並卵,我現在還單身,一百萬個人贊同你的兩個孩子的觀點都沒有用,關鍵是你男朋友要贊同。

第六,孩子跟外公姓,先不說爺爺奶奶那邊,外婆沒意見么?你肯定會說沒意見,那我就想問為她什麼沒意見啊???

最後,其實我本來想就是論事說說姓的問題,樓主私人問題是否適合結婚和是否和現任男朋友應該為這件事兒爭真的不是我想討論的問題。但是我覺得,您這個為給自己爸媽找個寄託所以才要生孩子而且為了讓自己爸媽更高興連姓都要和老爸一樣的這個思路,實在是像個小孩兒一樣啊……

把我樓下的一個回復貼上來

樓主說:

我的父母非常願意帶小孩因為從小到大都是我陪著他們,為此他們特地在省會買了房子為了以後來帶小孩有個樂趣所用,

您看出來點什麼沒有

明說了吧,如果外公姓A 外婆姓呃外婆姓什麼不重要假定為B,題主姓C(A不等於C,為什麼會出來C我也不知道,我就隨口這麼一說)。題主對她的孩子是否姓C並不在意,題主真正想的是讓孩子姓A!!

這個故事裡,只不過是按照傳統慣例,A=C了而已………………

樓主自己也知道,在中國傳統的觀念下,自己的要求一般是不被認可的,所以,

所以

所以她寧願生二胎也要滿足自己父母愛孩子,自己一定要生一個隨他們姓的孩子的要求,這樣生兩個,其中一個隨自己姓也名正言順了……

至於你們的經濟條件什麼的,不是關鍵問題,不看了…………


在一個回復下看到題主和答主的互動,感覺……怎麼說呢……

題主你真的考慮好了結婚嗎……

從你的話里,你對男方沒有深厚的感情,男方對你也沒有。

那麼,你考慮過跟一個人朝夕相處是怎樣的嗎?婚後,家務主要誰來做?誰做飯?誰洗碗?誰洗衣服?做得多的人會不會有怨言?如果兩個人生活習慣不一樣,誰妥協?當孩子需要24小時隨時看護的時候,夜裡誰起來照料?如果你因為懷孕生產,身體走樣、容貌變醜,他會不會對你產生厭惡?如果他年紀漸長、頭髮稀疏、身體發福,你是否還願意待在他身邊?

離婚的夫妻很多就是在這些小事里磨滅了愛情,何況你們……

生育是大事,不商量好千萬別輕易把自己給賣了。生幾個、是不是必須生男孩、跟誰姓,先商量好。不行就分……


三觀不合就趕緊分了吧。這事兒跟孩子跟誰姓有啥關係?

倆人真心相愛,就不會糾結於跟誰姓,美日妻子還要跟丈夫姓呢;倆人沒感覺,男的即便入贅以後也是分。

別扯那些沒用的啦。你不是糾結於孩子跟誰姓,你是糾結於跟不跟對方結婚。即便答應跟你姓,以後還會有「去誰家過年」「孝敬父母多少錢」等等一些列問題。

就是找個茬,證明一下彼此不合適而已。


我是隨母親姓的。

所以我從小到大有著各種各樣的煩惱,每次都要和別人解釋下我是隨母親姓的。

具體原因,我媽是大美女,我爸是窮屌絲。然後我爸父母早逝,哥哥有兩個男娃。加上他在部隊,沒辦法帶我,所以只好我母親這邊帶我啦。而且我母親這邊只有姐妹,沒有男丁。

簡單來說:

1. 父親方面沒任何長輩壓力。

2. 父親那邊沒有帶孩子的基礎。

3. 父親在當時算是變相的入贅。

但是最重要的,我父親後來逆襲了。但是雖然他有各種煩惱,各種被同事嘲笑,但是我名字從來沒有改回來。

因為他們真心相愛!!!!


說個新加坡的真實案例, 一個女性朋友費勁渾身解數, 說服各個利益相關勢力, 終於爭取到孩子名字可以跟母姓的權利, 耗時10個月終於選好一個心儀的名字, 結果在向政府填寫報生證明時被拒。 理由新加坡政府明問法律規定: 子女必須跟父姓,除非無法確定父親是誰@_@。 無奈放棄準備了10個月的母姓名字, 當晚隨機個父姓名字, 遂批准。

Surname of child

10.

—(1) Any surname of a child to be entered in respect of the registration of the birth of the child shall be that of the father of the child; but where the child is illegitimate and the father is not an informant of the birth, the surname, if any, shall be that of the mother of the child.

參考:

Singapore Statutes Online;ident=30b7bca5-61b7-4690-8175-1d5a87880ca6;page=0;query=DocId%3Ad148dedc-a872-45e4-87af-1aa9ed362c76%20%20Status%3Ainforce%20Depth%3A0;rec=0#pr10-he-


看來廣大人民生活的還是挺平淡幸福的,沒事都要找點事作一作


我和男友同姓戀,所以不存在這個問題。╮(╯▽╰)╭

如果沒有愛情只有合適的話,為什麼不考慮找一個同姓的?


跟誰姓都無所謂,不過很多人沒想過也想不明白。


你爸願意你跟你媽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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