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在中國「皇權不下鄉」?

似乎現在農村也是自治的,為什麼會這樣?

我只想到行政成本的問題,還有其他原因嗎?


拋磚引玉。

我想題主是想問:「為什麼我國古代集權制度的中央政府,無法將權力徹底滲透進地域社會」吧?

從結論來說,對於一個古代國家來說,中國土地面積過於龐大,人口過多,古代集權政府想要跟近代國家一樣,把國家權利滲透進地域社會,這幾乎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務。另一方面,在進入近代之前,中國獨特的集權制度基本能保持國家的穩定以及發展,所以政府也少有向地域社會滲透權利的意願和動力。

咱們經常會說「官吏」這個詞,事實上官與吏之間有不可逾越的鴻溝,官是一定要通過科舉考試的,而吏則並不需要。最基層的官,即縣令,轄內人口少則幾千,多則上萬戶。

有趣的是,為了避嫌縣令必須避開祖籍,去外地上任,所以縣令上任後面對的最嚴峻的問題就是語言不通。這時候官就必須藉助常年身處地域社會的地方精英—吏與鄉紳的力量。

官員任期極短,紙面上是三年一換,事實上平均兩年左右就會調任。官員在任期間,基本只要能保證稅收到位,沒有動亂的話,其他的也就睜一隻眼閉一隻眼了。由於官對於本地事務一無所知,而且也沒有太大興趣,所以他們的普遍做法是「包辦」,把公權力讓渡一部分給吏。

吏大都是本地人,與官不同的是,吏常年呆在同一個衙門,協助不同的官員。吏大都會說官話,能跟官進行交流,他們基本是沒有薪水的,只能通過官讓渡過來的那部分權力來養活自己。舉個例子:假設官需要上繳1000兩稅銀,因為他不了解地方狀況,不知道誰有錢誰沒錢,而且語言不通。他就只能把公權力讓渡給熟悉地域社會的吏,讓他來包辦。至於之後這些稅銀怎麼交,交多少,吏自己裝腰包多少,這些官都睜一隻眼閉一隻眼,只要吏能按時上繳1000兩,並且不至於動亂就行了。

與此同時,我國古代集權政府基本可以看成是一個「低稅收,低福利」的政府。與同時期歐洲以及日本這些封建制國家不同的是,中國的集權政府與地域社會有一定的距離,而且除非有特殊情況,否則不願意插手地域社會,福祉、治安、基建很大一部分要地域社會自己來承擔,地域社會不得不進行自治。相對的,稅收占收入比例也要比同時期的封建國家低很多。

直到近代,在與近代國家的接觸中,清政府發現古代集權模式已經無法滿足近代戰爭的需求。近代戰爭所需要的龐大稅收以及徵兵能力,是上述集權制度所不具備的。與此同時,社會學領域達爾文主義盛行,種族間的優勝劣汰被視為常態,嚴復就是在這個時期翻譯了《天演論》,給知識分子帶來了極大的衝擊。在亡國滅種的危機面前,全國各地掀起了救亡運動的風潮,清政府不得不大刀闊斧地深化改革。最近的歷史學研究中,相比辛亥革命和五四運動,19世紀末的光緒新政更受矚目。這被看作是中國近代化改革的起點,同時也是壓垮清政府,這個中國最後的古代集權制政府的最後一根稻草。

為了滿足近代戰爭的物資和人力需求,政府不得不把力量滲透進地域社會的最深處,無論是清政府,民國政府還是共產黨政權。最有效的辦法就是普及平民教育,灌輸國家意識。當時的農民只有鄉土意識,但是沒有國家概念。政府在灌輸國家時借用了中國特有的同心圓思想,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從愛鄉擴散到愛國。但是將權力滲透進地域社會的嘗試屢屢受挫,進境緩慢。只有共產黨政權通過激進手段,包括革命、破壞、恐嚇和引導,最終成功的將權力滲透進地域社會之中。姑且不論到底農村改良與農村破壞孰優孰劣,至少共產黨在極短的時間內掌控了地域社會。

寫的比較亂,思路不成熟,大神請輕拍。


因為用不著。

農村遍地都是變相的皇權的影子……為什麼常大隊長只能名義上統一全國?因為還有山西四川雲南廣西東北等等勢力的存在啊……………………

等什麼時候農村的皇權被連根拔起再不復生的時候,就是皇權可以下鄉的時候,

不過那個時候,皇權這個東西應該已經不存在了……

皇帝被推翻啦,現在都民主啦~

醬。


前工業時代,執政的能力,科技水平、經濟水平和管理水平都不足以支撐頂層權力直接下沉到基層社會。非不為也,實不能也。


謝邀。現在的農村當然不是自治,不過中國傳統「皇權不下鄉、不下縣」是確實的,做個詳解,摘錄我一個帖子集合:

《漢雖舊邦,其命維新》

【轉載時請註明並完整引用,僅代表個人觀點】

2017年12月 別鶴

一、原始戰鬥力:母權自耕農部落——基本權利與司法權力

這要從農業社會的發源開始看了,即母權時期留給人性的原始戰鬥力。母權時期的人類是叢林中的自耕農,那種博愛跟現在的白左「女權」誤區不同,不是寄居式獸性的小清新,而是母性保護氏族部落成員的基本權利,那種基本權利不是對內壟斷土地財富和吹黑哨的遊獵生態權力,而是對叢林的祭祀、墾荒、防衛、尋路等,所換來的醫食住游等生存權利。這種權利在母權共同體中初步轉讓的原始公權力,主要表現為習慣法的司法權,而不是後來才出現的行政權和立法權,也就是說,古典農民靠仲裁人(古典陪審)自己處理糾紛就行了,大家都有底線,簡單得很。行政權都不需要,就更不用說世襲皇權了。後來漢高祖設置的三老制,可見一斑。

二、平衡打破:兩種父權——封建王權與秦式帝制

那麼這種平衡怎麼打破的?人除了動物的鬥爭性,區別於動物的本質在於愛心,主體目標感,組織完善的自覺性。所以勞動換取的普遍地權和私有財產並非馬克思說的萬惡之源,而是野獸式遊獵壟斷,打破了從高貴野蠻人滑向文明墮落人的臨界點。

這個壟斷臨界點的根源就在人性中。人感覺到愜意的時候,就是開始一輪輪走向衰落的時候,民族也是這樣,這是人性中的惰性決定的,因為人類沒有野獸的優勢,又有天地賦予他協調萬物的責任,他就只能保持行動意志去生存,又渴望天地那樣無所不能的長眠,惰性和寄生的壓迫環,就這樣出現的。所以人時常投入叢林社會,才能保持他的戰士本性。

惰性深植人性,消除危機必不勞而獲,墮落,偏離真誠目標。這是在鬥爭俗世,以壟斷和寄居幻想嬰孩幸福,但動物不會。因人是除了無限行動力,別的一無所有的生物(你的東西本質上不是你擁有的),所以想回到「虛無」神的位置,但神就通過人來傳遞無限性,故保持破釜沉舟的狀態,才是人,是對獸的提振而非自我異化。

這個臨界點就是家天下與父權的出現。但那仍然是「天子一爵」的封建王權,而不是後來「以吏為師」的秦式帝制。

這個區別是什麼呢?樹苗合理養分的集中,長出大樹,固然可能遮住陽光養分,但這是可以調節的(地權→封建→共和)。大樹砍掉,烈日直接暴晒,就統統曬死了。去封建化的帝制就是患者們想要的,以為是「民族主義」。到底前者容易長出森林還是後者,有點常識都會明白。

三、平衡自救:第三種父權——「皇權不下鄉」與漢唐式自耕農諸夏

但帝制里,又分為秦政的帝制,和漢朝撥亂反正的帝制,二者也有重大區別。首先,自由主義無法保護自由,小清新對叢林。自由取決於兩點:一是犬牙交錯的共同體,不敢殺熟,一致對外;但這容易被土地財富的壟斷者反過來壓迫下層,故需基於平均地權的財富自由,並相結制約共同體的執行者。習慣法以民族共同體邊界力量保持對武斷行政的約束,這個力量當然包括了斬立決的群體戰鬥動員,無此,如何保護個體面臨內外壓迫的自由?這裡,就出現了一系列容易混淆, 又應該區分的事實。

首先明確一個概念,「兩千年秦政」是當年所謂儒法鬥爭由極左學者搞出來的,漢高祖設自耕農三老制,以習慣法的司法權制約利維坦行政,覆秦滅楚(後者是復辟周貴族戰國),實際是回歸夏商那樣的下層自治+皇權世襲的二元結構,後來雖有幾次秦政反覆(漢武帝,晉廢州縣之兵),但自耕農和後來的門閥,制約了利維坦。唐則調和道儒,將漢高祖文帝的自治和漢武帝的外戰融合起來,直到宋朝徹底削藩,才完成了秦政的軟性復辟,最終因此而亡國,蒙元奴隸制的種族壓迫強化之,明前期外法內儒(洪武興自耕農),後期諸子非君(故生蘭芳共和國),滿清又毀,辛亥光復追溯炎黃堯舜天下為公,終開共和。 後為蘇式反覆。

但同時,儒法是互殺又互生的。儒家基於世襲貴族(王侯),變成霸者(戰國)、僭主(秦政),這種大魚吃小魚是擋不住的。而另一條路徑自下而上,是世襲貴族產生前的自耕農,始於炎黃堯舜平均地權(普遍私有制),這條路徑一直到夏商也存在(氏族部落變成自治方國),只是被周封建打破,秦吞沒。但漢高祖又找回。

從基本權利的生長而言,儒家肯定優於法家,但儒家無法阻止法家,因為法家就是從儒家維護的貴族世襲的既成事實出發,是貴族世襲的戰國結果。不過最惡劣的還是儒法合一,比如滿清,用的是法家,加上自身的奴隸制,同時又篡改了儒家,去掉了湯武革命、華夷之辨、民貴君輕。後者亦民國新儒家(陳立夫、戴季陶、錢穆、牟宗三等)與犬儒偽儒韃儒(蔣慶、陳明、東海一梟、「弟子規熱」等)之別。

然五代十國與三國,宋與晉,相似但結局不同。晉宋雖然罷州縣之兵,但晉有門閥,幾抗胡亂,宋則無,為軟性秦政利維坦,故一損俱損南渡陸沉。而關鍵是,漢唐恢復的寓兵於農的監察都府、州牧藩鎮,固有自耕農外拓的真封建意,為何五代無三國如武侯之德邦?漢三老、辟除為後世廢,疑其因也。

四、西方的超級秦政:與遊獵胡化同構——消滅自耕農的德俄式利維坦

前文說的蘇式反覆,根源在於德國普魯士。普魯士與其說民族主義者,不如說法家式國家主義者。普魯士與拿破崙民法典基於普遍地權的自下而上恰恰相反,是條頓森林的游牧軍國遺物,安危皆繫於吏。難怪俾斯麥在信中痛詆拿破崙。寡頭英國介於法德之間,歐洲楚項。

而馬克思的誤判就始於對這個社會規律的書齋式觀察,即把德國從條頓游牧形成的容克地主-農奴制,武斷視為自耕農整體無效,得出無產階級只有徹底顛覆傳統,才能解放人類,又潛意識把猶太教鏈條置換為階級五階段,無產階級彌賽亞的封印先知走入階級不可調和-分化-鬥爭-依附-專政之怪圈。

但馬克思保留的,維護民眾自治的底線,在列寧尤其斯大林那裡斬斷。列寧主義三個對立派系,孟什維克立足商人,托派立足工人,斯大林主義則是收割所有階級的極權官僚。但三者共同點是預設五階段-每個階段領導階級,基於對自耕農獨立性的否定(列寧稱農民為小資產階級)。這與基於平均地權、階級調和民族共同體、以異化階級及其機器和侵略者為對象的國民革命相反。托洛茨基卓異之處是致力維護超階級代議立法權。

但在五四-馬列-文革-河殤這一系的西化知識分子的體系里,看不到自耕農的地權共同體線索,所以經常混淆概念,如第一個揭批蘇維埃,對布爾什維克一度接近於毀滅打擊的,歷史上恰恰是納粹德國。更諷刺的是,納粹法西斯,就是為了滅絕布爾什維克而發明的武器,反猶是因為希特勒把猶太人當成「猶太布爾什維克」,即蘇維埃的背後之手。最搞笑的是,某神棍的XX反宇宙就是抄《我的奮鬥》。然而,「從猶太人和布爾什維克手中解放出來,沒有苦役,沒有集體農莊,沒有斯達漢諾夫運動」,按理說德軍的這個宣傳攻勢是做到位了的,但分化效果仍然不好,肯定不是俄國人「被洗腦」的問題,當時反抗斯大林蘇維埃的此起彼伏。根源就是把布爾什維克說成猶太陰謀,顯得扯淡,削弱力度。

又如拿破崙三世親著愷撒生平。因三世堅持自耕農普選,打破馬克思「農民無效,須工人階級領導論」,故被馬克思斷章取義小冊子攻擊。三世從愷撒到拿破崙一世梳理了一條普遍地權、自下而上,以權利之權力抗擊內外強權的線索,但姿勢分子普遍不知,照搬「愷撒毀共和(元老院世襲寡頭乃共和乎?)」、拿破崙=袁世凱論。

這就導致知識分子群體把民族主義等同於秦政、西化利維坦,要麼倒髒水把孩子也倒出去,否定民族主義,要麼在自己不加鑒別的情況下,把民族主義歪曲為「必要的惡」,如炒作紫石英號事件、但又基本不知道49年國軍炮轟美國商船一樣。所以,偽啟蒙們看不到納粹法西斯和布爾什維克在意識形態上的生死對立,又看不到二者共同擁有條頓/韃靼的游牧根源和猶太一神教式游牧神權根源,既把二者在權力結構上混為一談,又在文化結構上截然區分(並且是把後者說成所謂「中國封建糟粕」的水平),他們對20世紀西方譜系的翻譯就完全凌亂了。

五、總覽權力演變:真假諸夏——地權共同體的生長

首先司法權出現(母權-經濟時代),在共同體中,靠選舉、罷免、創製和複決權擴充自我,遏制壟斷糾紛;然後行政權出現(父權-文明時代),在共同體中,靠考試、監察權擴充自我,遏制內外利維坦;然後立法權出現(大同-政治時代),自下而上司法權與自上而下行政權的相擴、自遏。

諸夏不是貴族式封建帶來,而是毀於貴族式封建,從黃帝建屏萬邦,堯舜部落,夏商方國,到周封貴族,春秋戰國,秦宋滅藩,夷狄陸沉,周秦就是相爭互化的突變。

而重建地權的漢三老,唐十道,諸葛武侯,鄭成功羅芳伯,白崇禧三寓,則是基於平均地權的真諸夏「封建」大勢。兩次亡國的根源在於帝制家天下,幹掉了協防組織,而抗戰勝利、漢唐勃發的根源在於共和制或有限君主制下,有多個協防組織,如漢唐後期的州牧、藩鎮,和抗戰時期700多個縣市參議會、2萬多個鄉鎮人代會和20多萬個保民大會的「三千縣之石礎」。而協防組織發達又取決於地權普遍。

總之,從地權共同體的流變而言,辛亥共和之前,禹啟世襲之後,華夏實有周、秦、漢三制,而非「百代秦制」。秦製為國家機器滅絕自下而上的社會組織,漢制以民族國家共同體恢復夏商的氏族部落階層流通組織,周制則自上而下封建貴族階級,既為秦制根源,亦與漢制同為秦制天敵(項劉同滅暴秦),項羽一度光復之貴族楚國,可謂周制的縮影。

以上,僅供參考。


風能進雨能進國王不能進的去小清新血淋淋直面人生版


個人覺得,你的問題「皇權不下鄉」,指的是中央統治權力如何未能深入到普通的鄉村,這樣理解可能好一些,1921年宣統退位以前可以說「皇權」,之後到現在說「皇權」恐怕不是那麼妥當的了。至於題主說為什麼封建社會時期是「皇權不下縣」,現在新中國依然實行「村民自治」,我個人是這樣理解的:兩千年的封建社會,政治體制上基本上承載於秦時期的郡縣制,財力有限,官吏有限,政府控制民眾的方式通過賦稅、徭役、兵役;在政府有限的成本內,縣一級的政府(縣衙)成為了政治權利的末梢,通過鄉紳(秀才、地主)等徵收賦稅、徭役、教化鄉民,而百姓訴求也是通過鄉紳傳達給政府,從而達到「皇權不下縣」,也就是費孝通先生所說的雙軌政治。以讀書人、地主等以知識和財富獲得地位的鄉村精英,成為了維繫統治階級和鄉村的中介。由此,這一時期的皇權之所以不下縣,是受到政治成本的制約和缺乏有效的政治需求。

至於當下的村民自治,與封建時期皇權不下縣有著顯著區別,儘管當下的現實是說是自治,其實沒有治理,都是一盤散沙,也就是賀雪峰所說的「原子化村莊」。當下村民自治是政治上人民公社解體以後,經濟上由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代替了大鍋飯。但這個時候,政府應為稅收、計劃生育等行政職能的存在,對鄉村的控制依然嚴酷。到了21世紀之後,通過統購統銷、城鄉二元結構,城市從農村汲取了大量資源用於基本工業體系建設這個過程基本結束後,尤其是2006年取消農業稅之後,中央提出了城市反哺農村、工業反哺農業和新農村建設運動,而由此農村自己探索出的一種新的自治形式。由農民自己當家做主,自主選舉,自己決定村上公共事務,政府只提供服務和引導。

個人認為,當下村民自治的目的在於行政權力從鄉村全面推出,鄉村出現了權利真空,在某種意義上可以說是被自治。從政府的層面來說,村民自治在於減少政府權力對鄉村的支配,激發農民自主性,盤活鄉村資源;但是從村民的角度來說,在經歷了兩千多年的「皇權不下縣」之後,新中國成立以人民公社的形式,通過廣泛的整治動員將廣大的農村激活了,將分散的農民在思想和行動上高度統一了起來,國家的觸角史無前例的延伸到農民的田間炕頭。當狂熱的政治運動取代了農業生產而帶來了生存危機之後,人民公社和集體化運動破產,農民又處於分散,鄉村又歸於死寂。加上文化大革命時期對傳統文化的破壞和拋棄,當下鄉村自治缺乏有效的文化紐帶,當下自治的鄉村是淡漠的、冷漠的。

總言之,封建社會的「皇權不下縣」基於政治成本和政治結構的考慮;當下的村民自治則基於鄉村繁榮、農民富裕的考慮。政權性質不同,無論是統治階級也好還是執政黨也罷,政策的實施歸根到底都是基於政權的穩固。


中國現在權力也只到家庭,過去男女通姦,直接浸豬籠,父殺子殺妻,差役都不管,現在是父母虐待子女配偶,只要沒出人命,警察都不管,現在的中國的戶口制度一直不把人當成一個最小國家組成部分,家庭才是


知乎老規矩: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

批駁「皇權不下縣」說 可以看下這篇文章

再結合下秦暉的《傳統十論》


統治成本太高


因為成本太高。你叫一個十年寒窗科舉中第的人去當村長,看他不唾你一臉。


很好奇哪個國家的皇權下鄉了


最主要的是不屑,在皇帝眼裡,他們處於階級的最底層,不值一提,如同草芥,踩死螞蟻一般,都是形容草民。

正是因為這樣,才有了歷史教訓「既能載舟,也能覆舟」,才有了毛主席領導泥腿子統一中國的偉大時刻,那就是中國人民站起來了!


因為生產力低下,政府稅收也少,導致官僚體系較小,無法精細化管理,所以底層的管理,只好由鄉紳負責


原題為「為什麼在中國『皇權不下鄉』?」,這裡我的傾向是,拒絕採用一種簡單的非此即彼的判定——實際上我認為在這個問題上,因為很多難以明確區分的區域的存在,所以很難做出這樣一種判定——而對存在於中國傳統社會的相關問題做一個簡單的介紹,並希望這樣的介紹會給觀者帶來一些啟發。

首先要明確的是,一般認為,中國人的社會規範其源出多來自於一個「倫」字。這種「倫」可以理解為孟子所謂的「人倫」(「教以人倫,父子有親,君臣有義,夫婦有別,長幼有序,朋友有信」《孟子·滕文公上》),亦可以是費孝通在《鄉土中國》中所提及的「我們傳統的社會結構里最基本的概念,這個人和人往來所構成的網路中的一個綱紀,就是一個差序,也就是倫。」

如果沿用這個「倫」字為核心的講法,那麼我們就可以很輕易地發現一條「由己及人」的「家國天下」的通路,這樣的一條通路就可以很寬泛且通俗地解釋原題了。這裡的解釋可以表述為以下的觀點a:

在傳統的中國,儒家通過構建一種以上古三代、尤其是以周禮為核心的倫理制度,以孔子為偶像或素王,建立起了與政統分離的道統。這種道統雖然在現實的權力角斗中沒有與政統相抗衡的能力(這裡涉及到與西方所謂「教統」的區分,不多贅述),但是其擁護者往往或「降而為官僚」,或在「山林鄉間行走」,均有其難以替代的影響。尤其是後者,在「山林鄉間行走」的儒者們,常常把基層的鄉土社會作為自己政治理想的試驗場。這也是為什麼費十分看重「紳士」在鄉土中國中的作用,這種作用應該是一種紐帶或規範的作用,上接皇權,下啟百姓,是皇權所難及的地方真正發揮著維護秩序(即「倫」)的關鍵所在。也正是由於這些「紳士」的存在,才使得所謂的「無為政治」得以實現,才使得前文所講的一種由個人推及天下的通路可以實現。

如此看來,所謂「皇權不下鄉」,其理由約可以更多地歸於作為與「政統」相對立的「道統」的存在的產物。一方面,是兩者力量的不平均;一方面,是強者對弱者的妥協與利用。

然而這樣的觀點,個人以為是不夠妥當的。為此,有必要對這一問題做進一步的研究。這裡的研究絕非是一種簡單的、一般原理式的研究,因為中國的歷史進程十分複雜,各種變革層出不窮,絕非是這種簡單的研究可以解釋的。而即使是前文所說到的「倫」的改變,也絕非僅僅是「倫」的改變,更包含著與之緊密相關的許多其他因素的變化。而對這些因素的研究,才是真正可以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這也就是所謂的「結構史」方面的研究,亦是我國很多人文學者所講的「經學意義」的研究。

為此,要進行進一步的討論,卻仍要從費孝通開始。首先要明確費的一些講法,即在《皇權與紳權》一書中費老的觀點。費在討論中國傳統倫常之理的時候,曾經嘗試對中國的社會變遷過程做出一種特別的解釋,這種解釋以「雙軌政治」為視角,探討了傳統社會的治理結構及其具體機制。而要講「雙軌政治」,就要提到書中所講的「紳士」,這當然絕非今天意義上的『gentleman』,而更傾向於是對「士」的意義的強調。費認為「紳士」出現的條件,即專制皇權其形成的基本結構條件是:

封建制解體、宗法和禮制崩廢,秦漢時封建體制外大量權力興起,這也是和中央集權系統的形成是一併出現的。秦重用法家治術,攬天下之權而止於二世,這更說明了即使皇權無上,也無法只依靠皇權管理遼闊的天下。於是士大夫的道統就成了一條彌補的治理途徑。

這也就是所謂的「雙軌政治」了,強調的正是一種從封建到郡縣的過渡中,所奠定的一個相輔相成的雙重治理系統。而這裡所謂的「雙重治理系統」,又絕非僅是「封建」和「郡縣」亦或是「政統」和「道統」的雙重,更包含著「禮」與「法」的雙重關係。而這些看似簡單的雙重關係從某種角度上正構成了我國傳統社會延續千年的文化內涵。而我們所要探尋的,可能也正是在這千年的文化內涵中所隱含著的意義。

這裡因為問題較為複雜,暫無時間過多討論,待有時間慢慢補上吧。

參考:

1.費孝通:《鄉土中國》,《皇權與紳權》;

2.楊善華,孫飛宇:《「社會底蘊」:田野經驗與思考》;

3.渠敬東:《中國傳統社會的雙軌治理體系:封建與郡縣之辨》。


與治理成本和收益,以及官僚的積極性都有關。一般來說越遠離發達地區和行政中心的地方,收益比起行政成本來很低,而官僚系統里的人也沒什麼動力做好它,那基本都皇權不下了。但顯然並不是所有的鄉都不會下,比如某老人南方圈了一個圈後不少漁村變城市,還有很多邊關軍事重鎮,那種地方,一般是國家重大利益所在之地,收益足以覆蓋成本。二也能給官僚帶來實利(實權或者資歷),皇權當然至了。


在現代社會之前都是如此,那時候再專制的政權都無法深入控制到社會底層,非不為也,是不能也。所以現代專制才是真正厲害的專制。


鄉村自治是中國社會基礎,但皇權是可以下鄉的。


山高皇帝遠


似乎現在農村也是自治?不是似乎,壓根就不是。


在當代問題不成立。

解放前開始,農村的村委會一直就存在一個叫做「dang支部」的組織。


是否有中國農村本身的原因?

中國古代鄉村靠本地農業謀生的特點使得村與村之間在空間和時間上都相對封閉,流動性差。而這種封閉(或者說隔膜)又使不同地區的鄉村形成的特點各異的生活習慣和文化習俗。於是地方自治變得更有效率,也變向節約了行政成本。

我不是學這方面的, 這個答案是看了費孝通的《鄉土中國》前幾章後偶爾想到的。。。純屬交流,如有紕漏還請指正。。。


行政成本高是一個方面。而且是在古代的最大原因。

現代的話由於人口流動增加,農業人口減少。你下鄉也沒意思啊。現有的那套已足夠管理好農村的正常生產,正常收上繳。

總之一句話,你下鄉目的是啥啊?難道怕他們拿著鋤頭造反不成?


皇權不下縣,因為農業社會的生產水平與宗族主義家族自治更相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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