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是屬於公有領域的作品?如何正確使用共有領域作品?
包括圖片、文字、影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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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謂進入公共領域的作品,是指作品的著作權保護期已過,任何人都可以不經作者許可、不向其支付報酬使用的作品。對於具有創作性的作品,如果沒有現行法律確立其具有財產權地位,或者現行法律將某類作品的保護摒除在外時,這些作品即可認為處於公有領域內。對已經進入公共領域的作品,使用人雖然可以不經許可,不用付酬而使用,但還是應當注意一些問題。否則仍有可能構成侵權,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比如,在世界大多數地方,大部分數學公式不是版權和專利的標的物,但是,它們在電腦程序中的應用可以申請專利,一旦對它們在電腦程序中的應用申請專利,那麼此時使用就需要得到許可;同樣,在相關法律制定前產生的作品也屬於公有領域,比如威廉·莎士比亞和貝多芬的作品,以及阿基米德的發明,這些作品和發明不在知識產權的保護範圍之內,但是需要注意的是他們作品的譯本可能具有版權,因此對譯本的使用需要予以注意版權問題。
謝謝邀請。本人熟悉的是商業領域併購投資及公司運營法律,對知識產權了解不多,IP是非常複雜而專業的一個法律上的類別,故僅就自己了解的內容隨便說兩句。公有領域的概念大概是來自英文public domain. 要麼是找不著創作人,要麼是版權到期,要麼是非人類創作。
先用祝你生日快樂這首歌來做個列子吧。現在祝你生日快樂這首歌的版權是屬於華納的,任何人的商業使用是需要支付使用費的。每年華納從這首歌上版權收入大概在2百萬美元左右。現在有人在美國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定這首歌屬於公有領域。理論上是基於美國一個大學教授對祝你生日快樂來歷的一個歷史學研究(具體事例可找一下,此處僅憑記憶作答),基本結論是這首歌沒有一個確認的作者,所以華納聲稱的版權是沒有依據的。另一個列子是來自於印度尼西亞(?)的猩猩自拍的照。當時攝影師在拍照後,相機被搶,猩猩自拍了好多照片(見下圖),Wiki將該圖片貼到了網站上,但並未向攝影師支付費用。後來攝影師找Wiki百科算賬,要求支付版權費用。
Wiki的意見很明確(見下圖),猩猩不是人類,所以沒有版權法意義上的作者,故該圖片屬於公有領域。
這個問題提得好!前面幾位老師都回答得非常給力,意想不到的是還看到了猴子自拍的那作品——這提醒了我們,「公有領域」的作品不一定只是版權過了保護期的,也包括「無主」的作品。
我想提醒大家的是:
1. 不能想當然。美國最著名的動漫形象——迪斯尼系列,經國會修法延長保護期,所以不能單純去查每個作品是哪年發表,關鍵還得看最新的法律咋規定的……2. 哪個過了保護期?哪個沒過?舉個例子,或許幾十年前的某個作品已經進入了「公有領域」,但社會上出現的,有的很可能屬於衍生出來的新作品,一定加以判斷。
3. 四大名著隨便用了?我們想都不用想,中國四大名著都「過保」了,對吧?隨便用了是嗎?好,你倒是用一下看看哈——且不論《出版管理條例》規定的「重大選題」備案制度,單單是原文的「原汁原味」(分段、標點、注釋啥的,你搞得定嗎?讀者看得懂嗎?),可能就足夠讓你「喝一壺」的啦~即便你出版了,也基本沒啥銷路,因為大家都在看人民文學出版社或者類似的權威級出版社的版本!同樣道理,中華書局的海量史書、典籍,都是經過專業的古籍整理過程的,你所能看得懂的註解、標點、分段,都使得「過了期」的原作變成了「古籍整理作品」,其獨創性已經獲得了業界承認。這樣一來,你既沒法用原文,又不能照搬人家的智力成果,你還能「隨便用」嗎?
以上是我在實踐中遇到的一些實例,但是也許我的理解或表達有誤,歡迎大咖們拍磚並指正!除了已經超過法定版權持有期限的創作品外,近代法律制定後進入公有領域的作品也有不少。它們名氣不一定很大,但是具有一個共同的特徵:它們採用CC0協議進行授權。也就是當你看到某創作使用CC0協議進行授權時,它就是一份公有領域作品。CC0協議地址:Creative Commons
CC0是CC協議以外的一種新的版權聲明協議。採用該協議即代表作者宣布放棄該創作的一切版權,該創作進入共有領域。
對於使用採用CC0協議進行授權的作品,無論其使用途徑、形式,均無需再獲得作者許可。但是CC0協議並不影響其他人的商標權和專利權,也不影響他人對該創作可能享有的權利(包括衍生創作品的版權、形象權、隱私權)。CC0作為一種主動授權與聲明,並不代表作者或授權人已經正式同意你的使用行為,並為你的行為背書或是承擔責任。公有領域是指任何個人或團體都不具有其所有權的知識財產。版權到期的作品,或者創作者公開放棄所有權的作品自動進入公有領域。任何人不具有所有權,意味著這些作品可以被自由地複製,修改,分發和演出——甚至用於商業目的。
CC0為對外授權的創作者提供免責聲明。除非另有聲明,作者不對創作進行任何擔保,也不對因創作使用而產生的任何後果承擔責任。該免責聲明將在法律允許的最大範圍內適用。
值得注意的一點是,中國大陸地區並不允許著作者放棄自己的版權,任何情況下引用版權作品的最低限度是註明作者。因此CC0並沒有中國大陸的版本,原則上亦不適用於中國大陸地區的創作。因而,在中國大陸地區,採用這份協議更多意義上是一種聲明,即宣布「任何人使用該創作,無論使用於何用途,我都不會追究」,而並不具有主動的法律效應。國內著名網站善用佳軟便採用了這一協議,一定意義上說,其網站內容就是公有領域作品。
CC0 1.0 的簡易聲明非官方翻譯版本如下:
CC0 1.0 通用 公共領域貢獻宣言
CC0 1.0 Universal (CC0 1.0) Public Domain Dedication
這是一份普通人可以理解的法律文本(許可協議全文)的概要。
無版權將本創作與本契據結合之人,在法律許可之範圍內,宣布將此創作貢獻至公有領域,並在全世界範圍內放棄在著作權法律下與該創作有關的一切權利,包括一切相關與鄰接的法律權利。
你可以拷貝、編輯、分發或展示本創作,包括將其運用於商業用途,一切使用行為無需獲得許可。閱讀下方的其他信息以了解更多細節。
其他信息
- CC0不影響任何人可能擁有的專利權或商標權,也不影響其他人可能擁有的對本作品本身的權利,或者決定本作品如何使用的權利,比如商品化權或隱私權*。
- 除非另有明確聲明,將本創作與本契據結合之人對本創作不負有任何擔保或保證,並拒絕對本創作的一切使用用途承擔責任,此免責聲明在法律允許範圍內具有最大程度適用。
- 當使用或引用本創作時,你不能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作者已對你的使用行為進行背書**。
*使用無已知著作權利限制的作品仍可能受到其它權利或法律限制。該創作或對其的使用行為仍可能涉及數據保護法律、形象權、影像權、隱私權等權利規範限制。人們可以使用此類權利或法律來決定他們的聲音、影響或其它相類物被作何使用,抑或在現行適用法律下受到明確的限制與約束。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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