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爭時侵略者是什麼心態?人性都泯滅了嗎?

我很想知道,當一個人手握生殺大權,動動手指收割一條生命,一句話致人死地,令一個種族滅亡時,他的內心是怎麼原諒自己的。希特勒將民族矛盾衍化為民族戰爭,並且單方面對猶太人實施慘無人道的滅殺時有沒有任何一個執行任務的德國人對猶太人報以同情?難道真如他們自己說的猶太人如蛇蟲鼠蟻便毫無顧忌毫無憐憫?他們沒有父母他們不怕死?他們不會傷心,痛苦?他們看到和自己一樣的活生生的人在自己的槍聲中倒下去時,獲得了什麼?執掌他人生死帶來的快感還是僅僅試試自己的槍好不好用,亦或是如阿蒙殺門口路過女人時的無關痛癢。姑且不論有沒有來世,有沒有天堂、地獄。看到一個生命在你手上終結,此後的「它」不會再感受到和煦的陽光,呼吸到清晨略微濕潤空氣,看到嬌艷的花朵你會有心去扣下扳機嗎?何況他們』無關痛癢『。


侵略這詞在英文里其實是中性的,美軍反攻日本和盟軍反攻德國都叫侵略,人家根本不避諱這個。

入侵者其實很清醒,只是不在乎而已。當你覺得自己是世界上最不幸的人的時候,對於自己給別人造成的不幸就不是那麼在乎了。德國在一戰後一直有受害者心理,彷彿全世界都是來欺負他們的,不反抗就只有滅亡。一戰後歐洲欺負德國是沒錯,但是德國為什麼這麼招人恨的原因,就被德國人自己忘記了,說白了一切災難的起因都是流氓心理,天天嚷嚷「實力說了算」,忘記了流氓當久了終歸是會挨打的。戰爭結束前有個美國女記者到了德國採訪,很多鄉村地區沒有被戰火波及,她說那裡的德國人「虛偽得令人吃驚」,沒有人是納粹,沒有人見過猶太人,沒人知道集中營,儘管集中營就在小鎮隔壁。

如果爆發第三次世界大戰,而且中國輸了,那你也準保不會告訴來訪的外國記者之前我們把領海線划到菲律賓首都旁邊的事,對不對?

不光侵略者,被侵略者採用極端手段反抗的時候也是一樣,這樣行動的時候很容易就越過底線了。東歐遊擊隊襲擊德國移民聚集區是家常便飯,我女兒已經死在集中營里了,憑什麼不能殺你女兒?就因為日耳曼人和斯拉夫人不一樣?

美國空軍在對德轟炸時一直堅持白天目視轟炸,即使因此遭遇比夜間轟炸的英國人大得多的損失也不改變策略。轟炸羅馬尼亞油田的時候美國人堅持從200米高度近距離轟炸,空軍遭遇的損失大到難以置信,但是被擊落的美國飛行員被羅馬尼亞民眾當英雄一般抬著護送進警察局,感謝他們保護居民區。而到了1944年底,當各種跡象表明戰爭很可能拖延到1946年的時候,美國領導人慌了,轟炸策略有了180度轉折,大範圍的區域轟炸隨之展開,德累斯頓轟炸就是這時候發生的。43年冒著生命危險避開居民區的人,和45年向擠滿難民的車站扔炸彈的,其實是同一個人。

阿登森林戰役時,正值聖誕節,有位不知名的德國士兵,在巴斯托尼附近某個村小學的黑板上留下了這樣一段話:「再也,再也不要有一個這樣的聖誕節了,讓妻子失去丈夫,讓父母失去兒子,讓孩子失去父親,難道人類的存在就是為了帶來毀滅?但願戰爭結束後,人們能重拾愛與良知,讓世界上的人都成為兄弟。」


題主談人性,那有必要先了解人性是什麼東西,那我們還是談談心理學吧。

米爾格拉姆電擊實驗是二十世紀心理學最重要的實驗之一,了解這個實驗結果,題主也許就有了答案了。

以下內容引自百度百科:

(Milgram experiment),又稱權力服從研究(Obedience to Authority Study)是一個針對社會心理學非常知名的科學實驗。實驗的概念最先開始於1963年由耶魯大學心理學家斯坦利·米爾格拉姆在《變態心理學雜誌》(Journal of Abnormal and Social Psychology)里所發表的Behavioral Study of Obedience 一文,稍後也在他於1974年出版的Obedience to Authority: An Experimental View里所討論。這個實驗的目的,是為了測試受測者,在面對權威者下達違背良心的命令時,人性所能發揮的拒絕力量到底有多少。

實驗開始於1961年7月,也就是納粹黨徒阿道夫·艾希曼被抓回耶路撒冷審判並被判處死刑後的一年。米爾格拉姆設計了這個實驗,便是為了測試「艾希曼以及其他千百萬名參與了猶太人大屠殺的納粹追隨者,有沒有可能只是單純的服從了上級的命令呢?我們能稱呼他們為大屠殺的兇手嗎?」

實驗方法

實驗小組在報紙上刊登廣告並寄出許多廣告信,招募參與者前來耶魯大學協助實驗。實驗地點選在大學的老舊校區中的一間地下室,地下室有兩個以牆壁隔開的房間。廣告上說明實驗將進行約一小時,報酬是$4.50美元(大約為2006年的$20美元)。參與者年齡從20歲至50歲不等,包含各種教育背景,從小學畢業至博士學位都有。

實驗小組告訴參與者,這是一項關於「體罰對於學習行為的效用」的實驗,並告訴參與者他將扮演「老師」的角色,以教導隔壁房間的另一位參與者——「學生」,然而學生事實上是由實驗人員所假冒的。

實驗小組告訴參與者,他被隨機挑選為擔任「老師」,並拿到了一張「答案卷」。實驗小組並向他說明隔壁被挑選為「學生」的參與者也拿到了一張「題目卷」。但事實上兩張紙都是「答案卷」,而所有真正的參與者都是擔任「老師」。「老師」和「學生」分處不同房間,他們不能看到對方,但能隔著牆壁以聲音互相溝通。有一位參與者甚至被事先告知隔壁參與者患有心臟疾病。

「老師」被給予一具據稱從45伏特起跳的電擊控制器,控制器連結至一具發電機,並被告知這具控制器能使隔壁的「學生」受到電擊。「老師」所取得的答案卷上列出了一些搭配好的單字,而「老師」的任務便是教導隔壁的「學生」。老師會逐一朗讀這些單字配對給學生聽,朗讀完畢後老師會開始考試,每個單字配對會念出四個單字選項讓學生作答,學生會按下按鈕以指出正確答案。如果學生答對了,老師會繼續測驗其他單字。如果學生答錯了,老師會對學生施以電擊,每逢作答錯誤,電擊的伏特數也會隨之提升。

參與者將相信,學生每次作答錯誤會真的遭到電擊,但事實上並沒有真的進行電擊。在隔壁房間里,由實驗人員所假冒的學生打開錄音機,錄音機會搭配著發電機的動作而播放預先錄製的尖叫聲,隨著電擊伏特數提升也會有更為驚人的尖叫聲。當伏特數提升到一定程度後,假冒的學生會開始敲打牆壁,而在敲打牆壁數次後則會開始抱怨他患有心臟疾病。接下來當伏特數繼續提升一定程度後,學生將會突然保持沉默,停止作答、並停止尖叫和其他反應。

電壓

「學生」的反應

75 V

嘟囔

120 V

痛叫

150 V

說,他想退出試驗

200 V

大叫:「血管里的血都凍住了。」

300 V

拒絕回答問題

超過 330 V

靜默

如果經過四次回復的慫恿後,參與者仍然希望停止,那實驗便會停止。否則,實驗將繼續進行,直到參與者施加的懲罰電流提升至最大的450伏特並持續三次後,實驗才會停止。

到這時許多參與者都表現出希望暫停實驗以檢查學生的狀況。許多參與者在到達135伏特時暫停,並質疑這次實驗的目的。一些人在獲得了他們無須承擔任何責任的保證後繼續測驗。一些人則在聽到學生尖叫聲時有點緊張地笑了出來。

若是參與者表示想要停止實驗時,實驗人員會依以下順序這樣子回復他:

請繼續。這個實驗需要你繼續進行,請繼續。你繼續進行是必要的。你沒有選擇,你必須繼續。 如果經過四次回復的慫恿後,參與者仍然希望停止,那實驗便會停止。否則,實驗將繼續進行,直到參與者施加的懲罰電流提升至最大的450伏特並持續三次後,實驗才會停止。

實驗結果

米爾格拉姆為整個實驗過程和其結果錄製了紀錄片,紀錄片名便是服從,紀錄片的正版拷貝目前已經很難找到了。他接著與Harry From製作了5部一系列受到這次實驗影響的社會心理學影片。這些影片都可以在賓夕法尼亞州立大學媒體中心找到。

在進行實驗之前,米爾格拉姆曾對他的心理學家同事們做了預測實驗結果的測驗,他們全都認為只有少數幾個人—10分之1甚至是只有1%,會狠下心來繼續懲罰直到最大伏特數。

結果在米爾格拉姆的第一次實驗中,百分之65(40人中超過27人)的參與者都達到了最大的450伏特懲罰—儘管他們都表現出不太舒服;每個人都在伏特數到達某種程度時暫停並質疑這項實驗,一些人甚至說他們想退回實驗的報酬。沒有參與者在到達300伏特之前堅持停止。後來米爾格拉姆自己以及許多全世界的心理學家也做了類似或有所差異的實驗,但都得到了類似的結果。為了證實這項實驗,也有許多更改了架構的實驗產生。

馬里蘭大學巴爾的摩州立分校(University of Maryland Baltimore County)的Thomas Blass博士(也是米爾格拉姆的傳記—《電醒全世界的人》的作者)在重複進行了多次實驗後得出了整合分析(Meta-analysis)的結果,他發現無論實驗的時間和地點,每次實驗都有一定比率的參與者願意施加致命的伏特數,約在61%至66%之間。

對於實驗結束時的情況所知不多,依據菲利普·津巴多(Philip Zimbardo)的回想,當時那些沒有達到最高伏特數的參與者卻也都沒有堅持這項實驗本身應該結束,也沒有至隔壁房間探視「學生」,離開時也都沒有詢問實驗人員的同意。

米爾格拉姆在他的文章「服從的危險」 (1974年)里寫道:

【在法律和哲學上有關服從的觀點是意義非常重大的,但他們很少談及人們在遇到實際情況時會採取怎樣的行動。我在耶魯大學設計了這個實驗,便是為了測試一個普通的市民,只因一位輔助實驗的科學家所下達的命令,而會願意在另一個人身上加諸多少的痛苦。當主導實驗的權威者命令參與者傷害另一個人,更加上參與者所聽到的痛苦尖叫聲,即使參與者受到如此強烈的道德不安,多數情況下權威者仍然得以繼續命令他。實驗顯示了成年人對於權力者有多麼大的服從意願,去做出幾乎任何尺度的行為,而我們必須儘快對這種現象進行研究和解釋。】


對這個深有體會!

以前也是對有人能殘忍地傷害他人而心有困惑,對他們竟然能手握利刃沖向他人無法理解,覺得自己肯定下不去手,直到有一天在路上踩死了一群螞蟻。雖然不是有意,但心裡內疚並不是很強烈,也就是公交車上不小心踩別人一腳的抱歉。這種感覺起先很讓我難受,覺得自己是一個虛偽的人,為什麼對傷人心和踩螞蟻的感覺反差這麼大(我一貫認為眾生平等),相當一段時間對自己很懷疑。後來看《金剛經》裡面說,菩薩行布施無所住,這才明白我是著了相的緣故。換種方式理解,就是在我心裡一斤棉花和一斤鐵是等重的,但是我不認同它們是一樣的。那麼,棉花和鐵是一樣的嗎?棉花和鐵的的在外形態不同,表現的理化性質不同,甚至各自的分子、原子不同,但是在更小的微觀尺度上組成兩者的基本粒子是一樣的,而且根據質能方程等質量的兩者所轉化的能量是一樣的,也就是說兩者本質上是一樣的!希有啊,世尊!

這樣就能明白了面對螞蟻和人,我為什麼會有不同的情感:我雖然同意人和螞蟻是平等的,但受制於二者形態巨大差異,我內心並不認為螞蟻和人是等同的。我沒有觸角無法理解觸角斷裂時的痛苦,我的骨骼沒有長在外面無法理解被壓迫時的無奈,我因為不是螞蟻所以無法理解螞蟻死亡的感覺,所以我並不那麼內疚。

人和人之間是有差異性的,但這種差異直觀看來並不是巨大到分屬於兩個物種的差距,希特勒之流則放大了這種認」知差異,使自己或者己方與敵對方徹底地分隔開,這樣再加上對己方的美化和對敵方的醜化,就有了揮刀相向的「大義」

總而言之,殺人者拒絕認同被殺者與他等同,這是他握刀在手的理由。


問題和問題描述不一致,問題問戰爭,描述卻是種族屠殺。

我只能寫寫戰爭的部分。

上了戰場不是你死就是我死,誰會想那麼多?只有從戰場上走下來的人才有機會去考慮那些有的沒的。

之所以美軍會有那麼多戰場應激綜合症,也是因為他們活著回來了,並且被人關注了。至於二戰的德軍呢,他們就沒有嘛?肯定有,不過大多數都血染東線了。蘇聯沒有嘛?也肯定有,不過灰色的牲口沒人關注而已。

所以你想看到侵略軍的軍官士兵悔恨啊,自責啊,甚至潛意識裡希望他們能夠拒絕執行那些反人類(不知道這個詞是否合適)命令,這都是不可能的。因為這樣做的人都活不到戰爭結束。

所以任何一個走上戰場的人,除了狂信徒,死士,首要目標都是活下去,殺死敵人是為了活下去,完成目標是為了活下去,搶奪糧食弔死反抗者也是為了活下去。因為是侵略軍,就必須對當地居民採取任何可能的手段已迫使他們服從自己的命令,從而增加自己的生存幾率。

戰爭中的行為無所謂對錯,對於軍人來說活下去,對於國家來說贏得勝利,那麼什麼手段都是可取的。

沒有人會苛責勝利者。


郭老師有個段子「倆學生打架,打人那個,罰五塊,挨打那個,罰十塊,誰讓你挨打了!」在國家級別的博弈中,打人和挨打沒有本質上的優劣,大家都有危機意識,都在考慮對方眼中的自己,如果矛盾不可調和,與其坐以待斃,何不先發制人。回到題主的問題,為什麼侵略者會如此喪失人性?因為這個世上最可怕的東西其實是你傷害的人,仇恨的力量是最強大的歷史推動力之一,當你破了他的城,滅了他的國,殺光他的親人,他對你來說已經成為你生命中最可怕的威脅,而按照人的本性,恐懼的力量成為新的仇恨點,讓你無暇顧及同情而去選擇仇恨
這就是為什麼任何小的矛盾也可能成為人性喪失的起點


是人性,哦不是,是一切生物的天性使然罷了。

你一定年齡還沒到,到時候你就知道什麼叫為生存而奮鬥什麼叫做為理想信念奮鬥。你的問題要想回答全至少1000字,回答的好要5000字恐怕現在知乎這樣的人不多了。

戰爭不是人類的專利,為了生存鬥爭是,對任何生物,只是人類有意識,所以不敢太殘暴,知道適可而止罷了。

但危機來臨,信念堅定的時候,動力無窮大的時候,就會為自己的生存(升級版的生存慾望就是?→_→利益,慾望)而不擇手段,包括屠殺。

有信仰的戰爭只是為了生存而鬥爭的一個升級版而已,很常見。畢竟大家都吃飽喝足了,便開始追求理想和信念。所以這只是人類幾十萬年進化出來的生存手段而已,不必大驚小怪。

說什麼沒有人性的,當你吃飯都吃不到的時候,你會在意人性?當你周圍的人都開始參軍開始濫殺無辜都開始抱有遠大理想的時候,你會獨自一人鶴立獨行?恐怕大多數人做不到吧,這有涉及到了社會心理學上的服從問題,當你周圍所有人都認為殺敵人天經地義的時候,你也會慢慢改變你的想法的。

人就是這麼容易被影響,人就是這麼容易服從自己的天性,人就是這麼容易為了生存為了信念不擇手段。

世界真的殘酷,適者生存 ,能存在過已經是福。

說的比較亂,隨便看看吧。

再補充些給提問者的,希望有幫助→_→:

不用謝。不願意被歸為異類也是人性的表現,你看下參考樓下幾個答案關於社會心理學服從與強迫的問題,就是那個電擊實驗,人是會被同類的行為和上級的權威而喪失了自己理性的,這就是人的本性,其他動物生物也大概如此。究其原因,是為了生存,人類進化了幾百萬年,發現了群居的重要性,那些鶴立獨行的往往更容易被自然淘汰,為了生存,人類必須一看他人的存在,這就是人類的社會性。群體意識往往會在很多時候駕馭個人意識,而人類個體的強烈的生存本性又會自然的引導人類走向對自己生存有益方向。這就是人性,自然造就的我們,說難聽極端些點反戰才是反我們反人類的行為,「但是高度文明的人類進化怎能受到自然的壓制?」所以才有了幾千年的反戰的呼聲。多麼可悲,人類因為戰爭倖存,也因為戰爭而不斷消亡。


法不責眾。很多人都抱著這種心態。一開始肯定心裡過意不去,畢竟軍人一開始也是普通百姓,但是看到身邊的人一起犯罪心理就沒那麼有罪惡感了,就開始大著膽子做壞事,最後無惡不做,再加上被侵略的國家弱小,發生了屠殺時甚至不能採取軍事上的報復行動,所以更加沒有顧忌。法律的威力也是因為有強大的警察司法機構才能執行。這也能解釋很多燒殺淫掠的日本老兵回國後又變成了好兒子,好丈夫,好父親。沒別的,不敢了而已。


人之初,性本私。

有人的地方,就有是非。

人性包含獸性。


前幾年看《冰與火之歌》第一季第一集時,看到臨冬城公爵Ned Stark在宣判一個逃兵死刑並親手砍下其頭顱後向兒子解釋這一做法的理由時頗覺震撼:

「布蘭,有朝一日你會成為羅柏的家臣,為你哥哥和國王治理屬於你自己的領地,屆時你也必須執掌律法。當那天來臨的時候,你絕不可以殺戮為樂,亦不可逃避責任。統治者若是躲在幕後,付錢給劊子手執行,很快就會忘記死亡為何物。」

如何看待《冰與火之歌》中臨冬公爵奈德斯塔克對犯人親自行刑的行為:是負責的態度還是權力欲的體現?

戰爭也類似,只不過從決策者到屠刀的傳導路徑更長。

追求和平的人們不希望戰爭發生,但很多情況下戰爭又是不可避免的,那如何才能更好地規範戰爭中的行為呢?搜索和「戰爭法」詞條可以得知:很多年來西方一直在討論戰爭中哪些行為可以接受,哪些行為不能接受,並以法律的形式加以規範,比如《日內瓦公約》。當參與雙方都能遵守這些約定時,即使戰爭本身是殘酷的,我們也會認為這是有底線的殘酷。而在這些約定出來之前,人類的戰爭有很多是無底線的,其中最典型最恐怖的無疑是成吉思汗領導下的蒙古軍隊了。


the power of situation.

環境對人的影響是很大的。曾經有一個很出名的心理學實驗,就是把正常的人放在監獄裡很長時間,慢慢的這些人的性格變得暴戾,容易吵架,打架甚至殺人。當整個環境都是惡的氣場,除非是極具慈悲心和同理心的人才能容忍環境的壓力,保持作為人的一面向善的力量。否則,就被所處的環境同化。

再就是dehumanization,在戰前所受的培訓,認為中國人是劣等民族,不值得尊重。已經當非人對待了,所以覺得殺戮反而凈化了人類吧。

最後想提的就是the power of existence,作為日本上想生存和發展的慾望。他們戰爭的發動之前,國內遭受了不景氣的經濟蕭條的時刻,他們意識到自己資源少,又想獲得安全感,所以就想來侵略周邊的國家了吧。當觸及到自己生存利益的時候,我相信不光是日本人,所有人類都會陷入可怕悲哀的激烈戰役之中,無論是身體上的傷害,還是精神心靈上的。


知乎上有曾個話題是講對乞討人員的尊重的,其中聲討乞討人員的佔了絕大多數,不愧是精英社區。

我想說的是,除非吃飽了撐的。人做任何事情都是有充足的能說服自己的理由的。

同情?共感?人道?這些人們才不會不知道,才不會想不到。只是自己有更強大的理由足以藐視這些罷了。

題主說的是侵略者,而那些問題其實放到復仇者身上同樣適用。當我們看英雄劇的時候有多少次想將反派置於死地,而在這過程中,我們把同情、共感、人道放到哪裡了?

總結一下,我認為,人類是一種自以為理性的生物,只是往往理性得不夠。

最後蘇格拉底:知識即良知。


人本質還是動物,弱肉強食的法則本就比人性更早產生,人打死蒼蠅蚊子老鼠難道會有負罪感?我想在高貴的日耳曼人眼裡骯髒的猶太人儼然是另一個物種了吧。。


沒有人會在戰爭中真正遵守國際法,那些違反國際法的人,都只關心本國同胞對自己的看法,所以他們的行為也不會受到同胞們的批評。而大多數的國際法,通常在制定時就沒有最簡單明了的正義原則做指導。清白的人可能和罪人相互利用,但不會因此被當做罪人,這是正義原則最簡單的體現。在最為邪惡的戰爭中,通常只有君主或統治者才是真正有罪的,老百姓則幾乎是無辜的。但無論何時,敵國都會在海上和陸地上搶劫老百姓的財產,使他們的田園荒蕪,並燒毀他們的家園。如果這些老百姓敢於反抗的話,就會被屠殺或囚禁,這些暴行通常和所謂的國際法並無衝突,甚至完全一致。


同情與共情是人的情感之一,每個人各自不同,對於有的人,當利益大於這種情感自然會做出那種事,也就不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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