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東莞丐幫這一社會問題?
20140313的鳳凰衛視的社會能見度調查節目披露了東莞丐幫這一社會問題,當乞討不再是由於貧苦而是由於高收入,丐幫成為不法分子斂財的工具,這一問題如何處理,救助站能起到的作用是什麼呢
上海蓮花路地鐵站名丐,斷腿歌姬,雙腿自臀部以下全部切除,常年伏地唱歌,三伏天曬得黝黑脫皮,三九天凍得聲音發抖,我大一到大四,每周回家都會經過蓮花路,就這樣看他唱了四年。基本上只要我經過,他都會在唱。 他的音很准。
有一天回家很晚,大約晚上10點,看到一輛麵包車上下來兩個人,把他抬到了麵包車上。
歌姬收入很高,蓮花路地鐵站人流量巨大,一天至少有1000元的收穫。也許這也是為什麼,他唱了好幾年的原因吧。
有一年冬天,特別冷,還下著淫淫小雨,大家都行色匆匆的趕著路,他依舊伏地,赤裸著上身,旁邊的擴音器淋了雨,發出滋滋的電流聲,「哦媽媽,燭光里的媽媽」,他無力地唱道。 那一天也許是他收入最高的一天。
可是有什麼用呢? 這麼多年,這麼多年,他吃了這麼多苦,照理來說,也賺了不少錢了吧,他還是在唱,除非去上海搞大型活動,比如世博會,城管才會把他趕走,活動結束,他繼續唱。
上海現在乞討的小孩子少了,因為可能這兩年輿論加強吧,jc同志都會對小乞丐審問一番,生怕是拐賣的。 所以現在地鐵里基本見不到唱歌磕頭乞討的小孩了。
可是這種成年的,老年的,被人控制的乞丐呢? 誰來管?
一聲嘆息。我很詫異知乎上關於丐幫的問題居然這麼少,更可怕的是鳳凰網這種主流門戶曝光後居然影響力還是這麼低。其實有時候如果我們把自己眼前所能看到的事情想想就會覺得細思極恐,比如我經常在景區附近看到一些職業乞丐,手裡抱著孩子睡得很鼾,仔細想想不覺得可怕么?一個這麼小的嬰兒,在熱鬧的景區附近,不哭不鬧,被一個大人死死的抱住,可能一個成年人都無法承受住那種窒息,一個嬰兒居然睡的如此安穩,他們是這些大人的孩子么?是的話會被這樣對待?不是的話那他們又來自哪裡?怎麼到這些乞丐的手裡了?
我在此把我所能整理到的報道陸續整理一下。
首先我能查到的比較早的一篇報道是2006年,沒錯距今10年了。現部分摘錄如下:
我喬裝打扮成一個職業乞丐,每天拄著一根木棍,捧著討飯盆,與在鬧市區討錢的乞丐們混在一起。這些乞丐多來自河南,我在河南呆過,會說河南話,以老鄉的身份很容易熟識起來。我常會請他們搓一頓,小酒過後,多能吐真言。
在他們的幫助下,我去探訪了一個在深圳丐幫中出名的「花子首富」。此人長期盤踞人民南路、深南東路幾座天橋,手底下控制著三四個病殘兒乞討,病重的常常失蹤、下落不明,不久又會有新的病殘兒出現。他下毒手把拐騙而來的病殘兒擰斷胳膊、打斷腿,製造慘相,越慘不忍睹越能多要錢,有人說他一年能要個二三十萬元。
在深圳殯儀館,一組數據更令我心酸膽寒:去年深圳市從各種渠道送來火化的死亡棄嬰和幼兒共286名!這些還僅僅是登記在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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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此番調查,我認為救助工作實際處在「三不管」狀況:婦聯說他們權力有限無權扣人,管不了;民政說只管收容救助,沒有執法權也管不了;公安局派出所要有人打110報案才出動辦案,如果沒人打110就不辦案。原文地址:深圳街頭棄嬰病殘乞兒調查報告字字滴血直送中南海 ·都市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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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比較有名的報道就是FT金融時報的一篇分量級文章,《東莞:工人、小姐與乞丐》,首發於2014年2月17日,同樣摘錄部分內容:
恍惚間她沒法想起這男子究竟是誰。只見此人頭髮及肩,蓬亂而黏膩;右肩早已不知所蹤,只剩肩頭有一個渾圓的肉包;並且雙腳自膝蓋處被截斷,正如兩根乾瘦的樹椏;男子坐著的是一個擱著木板帶著輪子的小推車,車子前頭由一根鐵鏈牽引。
「我是三弟。」那男子焦急而又低聲的說。
這個三弟,正是我的一個堂叔,自幼在鄉下一齊長大。長大以後,我們前往外地讀書,他則在初中畢業時去了東莞茶山鎮的工廠打工。在2000年夏天的時候,東莞那邊通知了他失蹤的消息。隨後他父親及族人前往東莞各地找尋,均無任何消息。他失蹤當天正是工廠發工資的時候,當天其女友和他約會,卻一直等不到人,傳呼機也沒有任何回復。隨後一周再也沒有了他的影蹤。失蹤的幾年時間裡,家人不時前往東莞找尋,卻一直杳無音訊。在東莞治理環境下,失蹤個打工仔,不過如螻蟻。而他的母親,我喊做二叔婆,整日以淚洗面失聲痛哭,最後卻不得不當做他已經意外死亡了。
「你不是死了么。」一下被面前事情撞擊到,二姑有點口不擇言。這時附近停留的一輛殘舊中巴車正由兩名手腳正常男子不斷的將類似於堂叔這種殘缺者搬卸到地上。我二姑接著問,你怎麼被弄成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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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幾天,我們都在東莞各個鎮區之間疲於奔命,跟蹤盯梢那些在商場出沒的殘疾乞丐,以及一些樣貌相近的中巴車。基本所有殘疾乞丐都有專門的幫派人員管理,每到高峰期便由中巴搭乘,在鬧市附近一個地點卸下,再由數人分別用小拖車拉到鬧市路邊行乞。隨著人流變化,殘疾乞丐也不時會被調整位置。基本上每五六名乞丐有兩個人在附近看管,不時會帶包子給這些人進食。到了一定時候,如果殘疾乞丐仍然沒討到什麼錢,看管者會不發放包子,並上前指責給予壓力。類似於這類「丐幫」,在東莞有數十幫派,基本以周口與駐馬店人負責。有專門率領小孩的,有斷手斷腳的,也有些專門配備音響話筒的。自堂叔失蹤至被我二姑發現,便達十年之久。光天化日之下,有組織的在鬧市活動如此之久,可見其背後關係的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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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掃黃地圖」的作者王秀勇
據王秀勇表述,他曾遭到這些丐幫人員的拘禁與毆打,因此一直懷恨在心。王秀勇曾表示這些丐幫的落腳點他極為熟悉,但不願言說,要求必須他有參與其中指出地點所在。可惜隨後王秀勇因為各種問題回了山東。我們也設想了各種救人可能,堂叔的家人首先反對的是報警。在他們看來,當初剛失蹤時候,警方態度敷衍。失蹤以後上十年時間,這個丐幫活躍在東莞各個地頭,一個套牌中巴還每天停在政府對面廣場,這個中丐幫與警方牽連深厚,可想而知。因此為了保證堂叔安全,在沒確切看到其本人之前,他們不願選擇報警。幾個當警察的朋友亦支持此推斷。但無論何種設想,首先前提就得堂叔在那輛墨色玻璃的中巴里,否則會打草驚蛇。
這些幫派具有極為嚴密的組織應變能力,時常在中巴這流動點上休息調整,若遇到某些變化,快速閃匿回偏郊野外的聚點。由於他們根基在鎮區,所以這些幫派較少進入東莞市區。在經過數次跟蹤以後,我們確定堂叔並不在中巴內。大概因為那晚發生的事,他們已將此人單獨囚禁於某個地方。然而在後來2011年的元旦,各個節假日,經過一次次跟蹤追尋,終難以再覓堂叔蹤影,他的父親在與我爺爺聊起此事,抽著煙說,或者他命就是如此,大家都認了吧。
原文地址:東莞:工人、小姐與乞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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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1個月鳳凰網推出了專欄報道,轟動一時,
起底東莞amp;amp;amp;quot;丐幫amp;amp;amp;quot;:幫主為利潤砸斷幼童腿喂安眠藥
文章證實了此前《東莞:工人、小姐與乞丐》一文的原作者盧樺就是盧劍秋的親戚,在2010年底盧劍秋被人發現並再次失去聯絡時,盧樺就在微博上提到了這件事情,並親身參與了在東莞尋找盧劍秋。當時盧樺對盧劍秋的描述與現在基本一致。其次,儘管成年人被弄殘再組織乞討,是一件相當罕被曝光的事情,但也並不是沒有出現過——一名叫做梁秀瓊的四川女子2001年被人拐買,幾經輾轉後,流落到拉薩,2007年12月底被拉薩救助站的工作人員發現時,梁秀瓊左腳掌自腳踝處全沒了,右腳腳筋也被挑斷。按梁秀瓊的說法,當年她被人拐走後,在山東被人殘忍地打斷了雙腳,隨後就被人強迫上街乞討。
被打斷雙腿的梁秀瓊
此外還揭露了這些丐幫組織如何利用棄嬰賺錢的過程:
「這個幫主真的,他為了這個利潤,有的把那個一歲兩歲的小孩,那個時候呢是硬硬的把那個腿給他搞斷,有的我看了有用那個磚頭,用那個木板,那個小孩哭的,當時我。敲了以後他這個腿上流膿,就感染,感染以後也不給他治,他慢慢這個腿就爛掉了,越爛得流膿,他越慘越慘他越賺錢。他就是叫小孩那個腿,不會叫它好,就你好了就疔了疤了,他也得用小棍敲一敲,給你敲的流血流膿。」
隨後幾天各大網媒轉發,騰訊今日話題組為此出過專題報道
製造殘疾乞丐的「丐幫」挑戰文明底線
事實上,把拐賣的成年人打殘用於乞討,符合組織乞討者的邏輯,「只要是殘疾的,越殘疾的狠他越值錢。用丐幫的行話說,相好包相包得好。這叫相,他相長的越慘、越丑,他越能來錢。」一份多年前就流傳的「殘疾人轉讓」傳單,清晰地告訴我們,情況的確如此——雙腿全截的,轉讓費八千元;雙腿萎縮的,轉讓費五千元;聾啞人,轉讓費兩千元。
在下私心認為,這些人如果還存在於世,死刑就不要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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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來的事情似乎出現了發轉,3個月後,也就是2014年6月,東莞官方聲明:
官方:媒體amp;amp;amp;quot;東莞丐幫調查amp;amp;amp;quot;33張照片29張無關東莞
哎呀,無良媒體又博人眼球辣!無良記者唯恐天下不亂!
然而事情真的就到此為止了??????????丐幫就煙消雲散了?
騰訊今日話題(2016年10月19日)
中國「被弄殘」乞丐馬來西亞行乞,惡劣團伙豈能一直打不掉
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走出國門,用行動向世界昭告:
中國人民從此站起來了!
看了另一個回答,突然想起來這個了....
一次,滑膛跟著齒哥去一個人販子那裡接收新的一批殘疾孩子,到那箇舊倉庫中,看到有五個孩子,其中的四個是先天性畸形,但另一個小女孩兒卻是完全正常的。那女孩兒就是果兒,她當時六歲,長得很可愛,大眼睛水靈靈的,同旁邊的畸形兒形成鮮明對比。她當時就用這雙後來滑膛一想起來就心碎的大眼睛看看這個看看那個,全然不知等待著自己的是怎樣的命運。
「這些就是了。」人販子指指那四個畸形兒說。 「不是說好五個嗎?」齒哥問。 「車廂里悶,有一個在路上完了。 「那這個呢?」齒哥指指果兒。 「這不是賣給你的。」 「我要了,就按這些的價兒。」齒哥用一種不容商量的語氣說。 「可……她好端端的,你怎麼拿她掙錢?」「死心眼,加工一下不就得了?」
齒哥說著,解下腰間的利鋸,朝果兒滑嫩的小腿上划了一下,划出了一道貫穿小腿的長口子,血在果兒的慘叫聲中涌了出來。 「給她裹裹,止住血,但別上消炎藥,要爛開才好。」齒哥對滑膛說。 滑膛於是給果兒包紮傷口,血浸透了好幾層紗布,直流得果兒臉色慘白。滑膛背著齒哥,還是給果兒吃了些利菌沙和抗菌優之類的消炎藥,但是沒有用,果兒的傷口還是發炎了。出自《贍養人類》
我之前真覺得很難想像世界上真有這種事兒......是什麼東西天生經久耐用現在卻慘遭破壞?那可是一條命啊!廣東丐幫採生折割人,其來有自,並非現在才有。
採生折割:「采」就是摘取,「生」指活人,「折割」指致殘。
翻了一下清代《刑案匯覽》,這是有清一代刑事案件的集成記錄,採生折割一欄,有一個案件,名字是「迷拐幼女折割跛瞽令其化錢」 ,記錄如下:
廣東撫題:
.林亞貴與妻梁氏同李亞三駕船各處乞食。適李亞三在途見有毒蛇,憶及前有不識姓名花子傳說可以作葯迷人,遂將蛇擊死煨灰,攜回船內,與林亞貴商量迷拐幼孩。
.迨船至開平縣屬,適該村做醮出會,林亞貴起意,令妻梁氏扮作良家婦女看會,給與迷藥,迷拐幼孩。梁氏往街,見陳厚從之女陳亞對持錢買餅,梁氏將葯放於陳亞對頭上,用手撫摩,陳亞對昏迷,跟隨梁氏走至船邊,林亞貴強抱下船,陳亞對叫喊,梁氏手掩其口,當即開船,行至偏僻河面。
.
林亞貴令梁氏將陳亞對捆縛,灌以蒙汗藥酒,梁氏將船板壓住陳亞對脊背,李亞三捉住手腳,林亞貴用剃刀先後割斷陳亞對手腳各筋,梁氏復持針刺瞎陳亞對兩眼,致成跛瞽,欲圖叫化錢文,以供食用。
.嗣船至新會縣城,林亞貴將陳亞對背負上街,令其求化,時有陳厚從鄰村醫生鄧榮宗在彼賣葯,認識陳亞對面貌,詢知情由,報知坊汛,獲犯,審供不諱。
.除李亞三監斃不議外,查林亞貴、梁氏迷拐陳亞對,割筋刺眼,令其化錢,非為妖術惑人,若依採生折割律以凌遲,似屬過重,若僅照迷拐之例分別絞遣,置折割於不論,未免過輕。
.查強盜律內,若以葯迷人圖財者罪同,但得財者皆斬等語。林亞貴、 梁氏將陳亞對摺割,欲其化錢供給食用,實與以葯迷人圖財者事異而情同。將林亞貴、 梁氏俱比律,擬以斬決等因,應如所題,比照以葯迷人圖財者斬律,均擬斬立決,起獲船隻,變價給付陳厚從為伊女衣食之資,林亞貴幼子飭發養育堂收養。
.乾隆十年題准案
只因林亞貴、梁氏沒有行「妖術惑人」,險險逃過了凌遲,被判斬立決,也算大快人心。
《明律》卷一九 刑律二 人命 採生折割人:凡採生折割人者,凌遲處死,財產斷付死者之家。妻、子及同居家口雖不知情,併流二千里安置。為從者斬。
反觀現今,「採生折割人」的罪名已經取消,將人傷害致殘,強迫其為己行乞斂財之行為,沒有專門罪名;對丐幫,警方打擊不力;《大清律例》:採生折割人,屬於十惡,不道,依律凌遲。妻子並同居者流二千里,里長知而不報者,坐。
廣州越秀淘金地鐵站,及過街天橋,每個工作日的午飯時間和下班時間,都會碰到這樣的乞丐。
看到那些小孩子,老人,缺胳膊少腿的青年人,心裡很不是滋味。你要問這塊是什麼區域?
廣州地標花園酒店,白雲五星賓館,麗柏廣場,老字號友誼商場,甲級寫字樓世貿,好世界廣場。土著都了解這塊地方是什麼概念。花園酒店頂樓,晚上530元一位的旋轉自助餐廳,推杯換盞的人們俯瞰廣州夜景,天橋上缺了一半肩膀的人跪在地上乞討,
麗柏廣場Gucci 店,店員溫柔美麗微笑,為顧客幫忙挑選最新一季上萬元的包包,西門停車場邊沒有雙臂的人躺在地上乞討,
他們殘破的身體,真的一眼都不想看,不忍,無力。
天堂和地獄裡的人們,也就這樣了吧。假裝這裡有條分割線
2007年圈內某位大佬和圈內好友共同努力之下,經過六個月的私人調查,動用了各種違法裝置,調查本省丐幫,跨了四省,最終發現其幕後大老闆早已經在調查啟動前退出了丐幫。大型企業老總,各種慈善代表,某地人大,n個名譽在身。資料就不放了,就當我在瞎吹逼吧。
2016-10-22〔土耀日〕20:22第二次編輯,已更新。______一個人的聲音還是太小了!我報警了。警察不管。是今年一月下旬。氣溫零下二十度。一個幼兒凍失溫了,眼神已經渙散。衣服很少。一個老嬤嬤逼著他跪著。大約五歲吧?本應該在學校里的年齡。我感覺那個幼兒快死了。我先打了兩次110。過了一天,他們還在那。於是我去了酒泉路派出所。沒用。警察不管。警察說人太多了。抓住之後放回老家,還會回來。孩子一般都是親生的。我說:「親生的?」他嗯嗯啊啊的回應著。警察讓我不要多管閑事。我告訴他那個幼兒快死了。他說:「你咋知道咧?」然後再沒說話。坐標蘭州。我指的是相同的行為(帶幼兒乞討),這個是在全國普遍存在的。不僅僅是東莞。今天晚上在十點前補長微博的鏈接。16:33,木曜日。第一次編輯。可能言語有點過激。但,這是真事。這居然都發生了。---------------------------------------------------------那一日的長微博。http://card.weibo.com/article/h5/s#cid=1001603934133750470309vid=5485968433extparam=from=1068095013wm=8507_0002ip=42.91.167.812016-1022〔土曜日〕20:26安英祐,於蘭州西。第二次更新。---------------------------------------------------------看見帶小孩的乞討人員。去報警。然而……2016-01-22 17:14閱讀 60
安君是在蘭州市啊。剛從酒泉路派出所回來。然而報警最後的結果讓人莫名感覺很難過。找派出所找了一個小時……。
昨日看見一個帶小孩的乞討的嬤嬤……感覺那個小孩是被拐賣的。跪著。衣服並沒有多少……臉凍紅著,很無助的被壓著衣角跪在地上。於是在旁邊的小區去打110報警。然而接線員認為我並沒有講清楚具體位置就略不耐煩地掛了電話。嘛……也可能真的是我沒有講清楚。抱歉。我只能遠看著那個被壓著向路人跪下的小黑點,然後關閉手機加入路人的隊伍中。走過那個小孩我只能加快步伐。我不敢看他的眼睛……他的眼神空洞無力。我並不知道明天,亦或者是後天他會如果……我不知道。
然而他的明天,在今天我知道了。還是這個位置。依舊是跪著乞討。因為昨夜寒潮氣溫驟降。路人匆匆走過。沒有人給他們紙幣。然而他依舊是跪著。他看起來才五歲……是應該準備上小學的年紀。然而現在在大約零下二十度的地面上跪著,——只是為了幾塊錢。他抬起頭看我……我也看了他的眼睛。是黑色的。空洞無力,毫無希望。他似乎不知道痛為何物……就用那種很無助然而又獃滯麻木的眼神看著我。我小聲地說著「抱歉」然後匆匆走過。一路上我想了很多……如果他是被拐賣,那麼送還父母還好說。如果那個人真的是他父母呢?他去哪……。剝奪監護權似乎是不可能的……那個案子我看過。中國國內第一例剝奪父母監護權的那一案是因為父母心理變態虐童。然而……
然而,又是然而。多無力。
……
找了大約有一個小時吧。我路痴魂爆發。三過門而不入……明明是在火化場旁邊……那麼熟悉的火化場。我居然沒有看見火化場旁邊的那個派出所……噫。
然後我一進門就告訴警察我懷疑玉佛寺對面的那乞討人員帶著的男童是被拐賣人口。煙霧繚繞。黑蘭州的煙味飄蕩在警察上空。然後他們聽完便出警……在車上警察問我在哪個地方。我指向玉佛寺。那時正值高峰,在路上堵車。他們給我解釋那男童一定是親生的……這年頭拐賣兒童拉出來乞討是不常見的了。我強笑著回應是啊不常見了果然是我想多了。
他們說這些人只是家境不好帶著自家孩子出來乞討……太窮了嘛。然後我問他「那麼這些人家庭成分是什麼。」那個年輕的警員一瞬間呆住,然後他說『就應該……只是靠著政府救濟的那些人吧。可能是父母不在家啊什麼的……沒有生活來源。』我很想問他他以前調查過沒……然而看起來他像新來的便沒問。【然而這類人太多了。帶著頭巾……看起來只像農村老婦,卻結成團伙一起組團去蘭州市較繁華的地段組隊乞討。】遠看了一下,然後乘坐的那個接警的車便掉頭。回來的路上我問他們那麼這類人除了乞討以外沒有什麼收入嗎。那個警員漫不經心地回答說『是啊』。我問他這種問題真的沒法解決嗎。他說『你好好讀書然後掙錢捐給他們就好了』
【並沒有詢問直接判定是親生的。可能只是遇到的太多了。】
……
路並不長。
然而這種無力感真的是很煩啊。完全不可能從法律層面上解決這個問題……
【要是武力可以解決一切那還需要法律幹什麼。】
總之……
我就這樣回來了。
似乎得出的結果是【就讓他們跪著乞討吧帶著小孩也沒關係……(我似乎有點管太多?)……因為他們沒錢嘛。】
……
我想爆粗。對著這種有點扭曲的結論。
但是一個有語言潔癖的人爆粗會失態的……
……
嘛就不爆粗口了。
警察……也不容易啊。
……
但是這個結果我感覺有點不能接受啊。感覺……真的是有什麼地方錯了。
江寧……我已經報警了喲。
但是這結果。這種無力的結果我真的是感覺不太舒服。
一直都在看你的微博……一直認為世界就是這樣。然而今天下午的事情並不是。
希望江寧君可以將此長文看完。
吶。就這樣了。新年快樂。
祝……王伯身體早日康復。拍照不要手抖。減肥成功。
就這樣了。
下午安。
(因為連接有時候會崩潰於是就複製在下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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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風似乎不一樣了。
可能因為那時在戀愛吧。
現在啊......是抑鬱了。被綠了,但是還是打算再去追一次。
打擊的確很大啊(笑)
可是.......
我就是那個叫安英祐的情痴啊。
謝謝你的關心。
真的是很感動。
@尹尹
21:54
可能真的是太孤獨了吧!來自知乎上的數句問候都能感動不已。
謝謝你。
謝謝你們。
@言之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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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提到的江寧是江寧公安在線。王伯是他父親,那時候情況不太好。
那時我還年輕。但,如果遇到同樣的事,我依然會這麼做。
(神擋殺神。
應該這些就是我在一月二十二日所做事的全部。
感謝諸君看完。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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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評論區提問為什麼要報警的回答:
我認為這個孩子是被拐賣的。
江寧公安在線在他的微博上也提倡這種做法。
但是蘭州當地警方不太管。
2016-10-23〔日曜日〕13:07,第三次編輯。
說難聽點記者都把老底兒掏出來了
政府還是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態度這真就是態度問題了臨高啟明正好寫到採生折割,二共的領導連大萌都比不上。
後來他當了警察,閑暇時也聽留用的老公差說過類似的案子。干這個的亦算是一門「手藝」,多是家庭時代相傳。干這行的首先得找到原料、生坯。多以婦女兒童這樣的弱者作為捕獵對象。婦女叫「條子」,孩子叫「石頭」。「采生」時,往往利用種種騙術,像家裡人突出惡疾,家中發生急事,或者用物品去引誘婦女兒童。亦有的使用迷藥「拍花」。一個動手,幾個人同時放風,得手後立即開溜。「折割」的方式,則是個千奇百怪,手法極其殘忍。拐騙來的人,戮瞎眼睛,或者毀容,或砍去部分肢體,或人工做成各種殘疾。再扮作一家人,四處行乞,作出種種可憐狀,撈取錢物。
干這行獲利豐厚,然而因為手段極其殘忍,歷朝歷代都屬於重罪,自元代起即為凌遲之刑。然而因為獲利豐厚,這行「手藝」從未絕跡過。明清兩代,甚至形成了拐騙-運送-處理-銷售的一條龍服務。
熟悉的味道,熟悉的社會
現在基本上都是這樣,之所以乞討是收入高。而不是活不下去。15年6月份在深圳路遇一個乞丐,因為知道這一行業的情況,所以想觀察一下,過程略,結果是我在觀察一陣之後跑神了,忽然間他一個眼神過來,我一看不對勁,趕緊從橋上下來跑。那個眼神絕對是殺人的眼神。我非常慶幸他在暴起過來打我之前先盯了我一下,不然我被他推下橋都有可能。再多說幾句,之所以對乞丐了解,是我看了 中國式騙局大全 這部小說,作者李幺傻寫的暗訪十年裡面可以說將這一行業說的很清楚了。我們現在資助乞丐一分錢,他們就有一分動力去偷拐孩子,然後以極其殘忍的手段將小孩弄成匪夷所思的樣子。抵制拐賣,從抵制乞丐做起。建議有心了解的人去查一下什麼是「採生折割」,當然其他答主也有提到。
組織殘疾人、兒童乞討罪是《刑法修正案(六)》第十七條增設的新罪名,該條規定:「以暴力、脅迫手段組織殘疾人或者不滿十四周歲的未成年人乞討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也許又要提一個知乎上老生常談的問題了,中國的基層民警到底夠不夠用?這樣的一夥兒乞丐,應該說是很明顯的犯罪線索。
我第一次發現這種乞討的有問題是在奧運會的前一年,我們那裡搞一個旅遊文化節,正好我們家外邊是個大荒地,因此前來參加文化節的商家的車輛就被政府安排停放在那裡。其中有一輛特別髒的農用三輪車佔道停車,也沒有留下聯繫方式,於是文化節的管理團隊找到我們家幫忙,把那個車給推走,在推的時候裡邊發出嗚嗚呀呀的聲音,所有的人都感到好奇,就把篷布揭開,於是發現一大堆缺胳膊斷腿的人密密麻麻的被放在裡邊,被蒙著嘴蒙著眼睛,所以只能發出嗚哇吖吖的聲音,我們這些人嚇了一大跳不願意幫忙了,之後管理團隊打發我們離開,向上級要了一輛裝載機給拉到了從公路上看不到的地方,之後一個多星期,那幫人就圍著那個破車吃喝拉撒,臭氣洶天,白天看到他們在鬧市區乞討,傍晚看他們聚集到那破車跟前,直到文化節結束,都沒看到警察來調查是怎麼一回事。
真的來說,強烈建議所有人停止向任何乞討形式捐款。同樣的事情,在其他地方有被警方查獲的,但是真是少之又少。乞丐扮殘疾人開「房車」乞討 車內配空調電視有評論糾結定罪問題。拐賣,故意傷害,禁錮自由,都是重罪好不。
的確中國恪守清官難斷家務事這一條,我不說這點。可是那些被綁架的有組織乞討的孩子裡面,有幾個是能拿的出監護證明的。還是文章里說的好,十年後發現失蹤在乞討的親人,想解救不是找警察。怪誰呢?我是一份子吧,沒能多繳稅解決警力問題。這鍋政府不背誰背?
下面好多給政府洗地的說政府管不了。我就納悶了,別人記者能知道乞丐背後組織化運作,你當地警察不知道?你說傳銷被洗腦沒有證據我信,難道那些被打殘的乞丐也被洗腦了?在大陸有罪推定下乞丐窩點會沒有證據?別和我說警力問題,掃黃可以全城出動,就那麼幾個窩點,你還找不到?殺兩隻雞,判兩個重刑,會至於這麼猖獗?至於怪那些給錢聖母的,我就呵呵了,善良也能被噴,和被騙新聞怪受害者一個尿性,那些犯罪分子的目標群體不可能是你們這些只會上知乎的鍵盤俠好不。一聲嘆息。
我以前在魔都人廣附近工作,看著這裡的乞討者一批換一批,除非有重大展覽、會議或活動,也沒人去管他們,好在這些乞討者中小孩子幾乎沒有,給這份心酸蒙上了一塊遮羞布。倒是附近浙江路的著名少數民族扒手集團喜歡出動婦女帶著小孩外出行動,可能是為了讓便衣反扒隊投鼠忌器,避免麻煩。反正我是看見一次喝止一次,真的,沒人報復,反倒是我工作的那段小小的區域我能看到的這種行為有效的減少了甚至消失,也許我也做了點微小的工作,不展開了。
後來我膝蓋受傷,每隔一兩周會到新華醫院複診,這裡也常年盤踞著一些以治病沒錢為理由的乞討者。我無法辨別真假,有次看一個孩子真的可憐,便上前詢問情況並說如果屬實完全可以使用輕鬆籌這類平台。得到的回復是「少管閑事,不給錢滾。」於是我就在隔壁麵館坐下,打算報警處理。一轉眼中年婦女就帶著孩子走了,之後我再也沒看見過。於是這個黃金寶地又換了一批新人。我無力改變,只能視而不見。
和太太去澳門遊玩。娛樂場外一群人搭訕,有男有女。言稱輸光了吃飯都成問題希望我慷慨解囊。這不就是「來上海,錢掉了,要20塊買麵包」的改版么。為了避免麻煩我只能謊稱我也輸很多,愛莫能助。走兩步看見酒店門口有澳門警察執勤,上前說明情況,對方十分快速地去尋找我所說的那批人,給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不管何地,這類現象好像都避免不了。太太說留學時法國義大利也經常有老外上前攀談然後索要一兩歐咖啡費。不過你把小孩弄殘幹什麼?就為了多折騰點錢如此喪心病狂?這不就是盲山盲井的都市版嘛!!!城管只會驅離,警察視而不見。我們的城市維護者總給人一種印象,就是什麼都管,什麼都管不好。有人說這類現象是聖母的問題,其實不然,一個人有同情心是好事,被利用大部分責任不在他們。而在於那些披著制服每天只想混日子領一份太平錢的人。為什麼他們沒有績效考核?開玩笑,那不是要觸動大多數人的利益嘛。救助站起不到作用 但是你又不能強制他人不能進行乞討 可以懲處的更多是延伸法律問題 但這個本身是無法可管
今年3月,鳳凰衛視《社會能見度》欄目以「東莞丐幫調查」為題,報道了犯罪團伙用各種非常手段使人致殘,逼人乞討的惡劣行徑。6月13日,東莞市政府新聞辦公室對外通報稱,東莞市公安部門對該報道披露的33張視頻行乞圖片進行深入調查後發現,29張來源於互聯網,拍攝地點均不在東莞;1張圖片內容查實為2006年3月22日東莞塘廈警方接投訴後到現場調查處理行乞行為;其餘3張仍在進一步核查中。(6月13日《南方都市報》)
據鳳凰衛視報道,在東莞有些犯罪團伙利用殘疾人員乞討,「丐幫」儼然成了一個個黑社會組織。「東莞丐幫」一時惡名在外,媒體爭相報道。城市存在的「丐幫」,自然與城市管理者有莫大關係,也會讓一座城市為之蒙羞。
東莞公安部門經過全面深入摸查,經排查核實,截至6月10日,全市共有各類乞討人員120名。800多萬人口的東莞共有120名乞討人員,顯然與鳳凰衛視報道的3000多人的專業乞討隊伍有很大出入,而其中共查處2宗個別人員利用他人乞討的違法案件,依法對3名違法人員作出了處罰。這也與儼然形成黑社會團伙的「東莞丐幫」有很大出入,那麼多親歷者深受「東莞丐幫」之害,難道只是二三個違法人員在興風作浪?
東莞警方公布這些數據,是否想說媒體在進行虛假報道?如果東莞警方的調查屬實,這些被東莞警方認定絕大多數來自於網路的照片,確實能看出記者在採訪新聞時的不嚴謹,部分媒體亟待補上職業道德這一課。但鳳凰衛視當時雖然傳了可能並非來自於現場的一些照片,但是採訪了不少當事人,比如在東莞失蹤的盧劍秋等。照片可能是假,這些發生在東莞的事件,是否都是虛假信息?
東莞警方對媒體揭露的「東莞丐幫」事件予以認真調查,值得肯定,但此事不能止步於對照片的認定。對媒體報道的那些大量的有地點,有證人證言的事件,也要予以追查。希望東莞方面能正視問題,深入全面認真地進行調查,清除城市的污垢,這才是對民眾負責。而如是只出於為自己開脫與撇清為目的的調查,欺瞞了公眾與輿論,解決不了問題,恐怕遠比因為懶惰圖方便在網上下載的「假照片」可怕。(長江日報/2014年/6月/14日/第006版,長江評論,追尋「東莞丐幫」假照片後的真故事)
單從金庸的小說來看,別說丐幫這種名門正派,就連邪教都沒一個像現在這麼狠的。
中國人對待同胞比當年小鬼子毫不遜色啊
14到15年這兩年大概是我接觸乞丐最多的時間了。
我現在在東莞讀書,由於同鄉較少,每次學校放假回家我都獨自去東莞萬江總站坐車。那段時間,每次坐車,在過了檢查之後,也至少會有兩個乞丐過來乞討。在候車廳裡面有,甚至是上了車眯著眼打盹,也有帶著聾啞人證的人過來把我輕輕拍醒。目的當然是,讓我給錢。諷刺的是,幾乎每次都是那麼幾張熟面孔。答住平時臉盲,但也在那麼多次糾纏中記住他們的樣子。我只是一個普通的學生,在買了車票後身上往往只剩下十幾塊錢,可是乞丐不管你這些。有些乞丐你不掏錢就一直在你年前站著,不肯走開,嘴裡還念叨著要你給個一百幾十塊。當我從家裡回來的時候,又要重複一遍~~~ 我很奇怪,車站外面有乞丐這點可以理解,但是過了檢查在候車廳坐著還有乞丐糾纏,甚至上了車在休息還能被人拍醒要錢,這點我就很難理解了。請問這些乞丐是怎麼過檢查的?(檢查要檢車票和行李)即使他們過了檢查,但是沒有買車票又是怎麼上車的?難不成他們會給那誰誰誰什麼好處不成? 雖然在今年有所好轉,感覺心裡真的有點陰影了。我一152身高45kg的女生雖然是漢紙作風,但每次背個大書包提著一袋行李坐在那裡還要被人纏著要錢,感覺真是逃也逃不掉,躲也躲不了啊!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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