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紙幣是印刷機出來的,那麼a國家可以偷刷b國家的紙幣么?

即系偷(研究)了別人的技術來印刷,這樣犯法么?


偷印他國鈔票在法理上當然是被禁止的,但是在特殊時期,這種情況確確實實的發生過。

不知道你看過《偽鈔製造者》沒?

電影是一個真實的歷史事件,發生在1936年納粹分子命令集中營中的犯人大量偽造外國貨幣,妄圖以此來破壞英國的經濟。

在所謂的「本哈德」計划下,精心挑選出有製造偽鈔的獨特才能的人,薩利和一組專家被迫製造外國流通紙幣。

而事實上,最先打算使用偽鈔來衝擊敵對國經濟的不是納粹,而是英國人。

1939年9月,丘吉爾考慮過造假的提議,但未能計劃周詳怎樣將其付諸行動。

1940年4月11日,英國特情組織的負責人拜會了首相張伯倫,詢問內閣在敵人領土上散播偽造的德國馬克的可能性和可取性。

張伯倫總結道,英鎊和德國馬克的實力懸殊,「如果德國報復,我們明顯會比他們的損失大」。

後來德國的刑警長官亞瑟首先提出製造假鈔的建議。

1939年9月,這一提議得到保安負責人海德里希的支持。之後,海德里希發布了一份最高機密文件,正式宣告行動開始。文件中寫道:「這不是普通意義上的製造假鈔,而是經過批准的複製紙幣。這些紙幣必須是最完美的複製品,必須讓哪怕最有經驗的紙幣專家也無法辨別其真偽。

1942年6月,假鈔陰謀啟動。本哈德建議採用納粹最容易控制的資源:猶太囚犯。這個陰謀命名為「本哈德行動」。本哈德在毛特豪森集中營中挑選出134名猶太籍囚犯,組成一支技術精湛的造假隊伍。

根據初步計算,整個行動生產了大約價值一億三千五百萬英鎊的假鈔。但這極有可能低估了假鈔的總體價值。

戰後,本哈德在巴黎接受審判。

因為有來自薩克森豪森集中營囚犯的有利證明,他只被判刑兩年,刑滿後居住在奧地利直到1989年去世。


當然是違法的,貨幣只能由其主體國家發行,或者授權發行。私自印刷當然是不可以的,當然如果是國家層面的私自印刷,那就不只是違法的問題,而直接影響兩國關係,嚴重的可能引起戰爭。

可以參看著名的 超級美鈔事件, 美國曾指責朝鮮私自印刷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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