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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論賽賽制有哪幾種?主流的幾種賽制的特點是什麼?


大的方面分為Parliamentary Debate和Policy Debate,前者的辯題範圍比較廣泛,時事熱點、哲學命題都可以拿來辯,題目範圍幾乎沒有限制,很難提前準備,多是在開賽前才告知具體題目,評委多是專業評委;後者辯題相對比較固定,有的辯論賽甚至有固定不變的題目,這需要對特定問題有比較深入的理解,評委則有一部分對辯題缺乏了解的外行,強調對聽眾的說服。

Parliamentary Debate分為American Parliamentary和British Parliamentary,區別參見西夏馬幫的解釋,Policy Debate比較有名的是Karl Popper Debate http://www.idebate.org/standards/ruleskarlpopper.php。另外法律界還有一些英文模擬法庭辯論賽,將書面辯論和口頭辯論結合起來。

對於中文辯論賽的組織,我看法有些負面,一個是辯題選得比較無聊,有時逼著一方詭辯,另一個是老請余秋雨這樣自己邏輯就很差的名人做評委進行點評。認識幾個律師是前辯手,都對過分追求華麗言辭、排比「貫口」的風氣有些不滿,「誰讓評委凈是作家呢」。


這是個很大的問題。我看了下其他幾位的答案,我想讓自己儘力說得宏觀一些。

但有一點一定要提前說清楚,不然沒法談:

我們討論的「辯論」,是近現代辯論的概念,是一個很嚴肅的東西;不是一般常見的,人與人之間的爭論、討論。凡是隨便找個什麼爭論來舉例的,動不動就柏拉圖蘇格拉底孔子老子,拿我國以前一堆古人說事的,本人一概無視。

現代辯論,是掌握在外國人手裡的。更確切的說,是在英國人和美國人手裡的。

我們先看一個看上去來頭很大的東西,讓它引出一個賽制。

World Universities Debating Championship

世界大學辯論賽。起始於1981年。

使用:英國議會賽制。

我搜了一下,2014年是印度舉辦,冠軍是哈佛。

大家感受下,這是歷屆舉主辦機構,今年也有,已經排到2016年了。

英式辯論中最流行的就是這種英國議會賽制了。

簡單來說,英國議會賽制的主要特點是:

1.單辯題賽制。大家平時看到的是雙辯題制,但其實辯論賽中只有「我們」才是雙辯題制的。

用大家常見的辯題舉個例子,比如「人性本善還是本惡」,在單辯題的情況下,正方要證明的是「人性是本善的」,反方要證明的是「人性不是本善的」;而雙辯題制中我們見到的正方是一樣的,但反方證明的是「人性是本惡的」,其實是空出了個中間選項的。單辯題主要區別的是邏輯中的「排中律」問題(law ofexculuded middle,指同一思維過程中排除第三種可能的邏輯規律)。而具體在實際辯論賽中的區別可能會更複雜,這裡不細表。

2.即席辯論制。即選手拿到辯題到上場比賽,通常時隔15分鐘。而並不是大家習慣認為的有充分時間進行場下針對性備賽。

3.比賽由申論組成。就是沒有質詢(cross-examination)和自由辯論環節,雙方不停的站起來發言。

4.但是有其它的,叫會議詢問(插問)。在辯手發言的最初1分鐘和最後1分鐘,有兩名辯手可以向他詢問,提問必須在15秒內提完(具體時間之類可能會有細節上的不同)。但是,對方可以不理睬你。。。。大概的程序是,你舉手,喊point of information(POI),在申論的人可以喊aceepted,然後聽你問,作答。也可以完全無視你存在繼續申論,你也就沒法提問了。。。

(據說這個被後人稱為「插問」的環節,是我新加坡賽制中自由辯論前身,當年專家就是看到這個靈機一動的。)

英國議會制辯論賽制的前身是牛津聯盟社的辯論規則,後者號稱是有史以來最早有記載的辯論活動(十五世紀初左右。而上面提的WUDC世界大學辯論賽是直到1981年才開始舉辦的),有興趣的可以去搜下維基的。牛津聯盟社,可以說就是所有競賽形式辯論的前身始祖,它是隨著英國議會政治的出現,校園內漸漸開始模擬議會辯論而產生的。其由牛津大學20多個學院的學生組成,他們定期集會,對公共議題進行辯論。

可以想像的到的是,美國辯論傳自英國,是因為殖民地的關係。值得一提的是,辯論從一開始就是作為一門課程而在美國存在的,有人專門學/教就要有人專門研究,這點其它國家與它區別是很大的,很大程度也是為什麼美國之後在辯論理論發展和校園辯論的發展後來居上的原因。

相對於英國最早的辯論活動,美國擁有最早的辯論專業書籍《辯論學原理》,1895年完成,哈佛的George R.Backer。以及正式的專業課程,主要設置在「口語傳播系」中,台灣貌似繼承了這一點。

美國人民一開始就是很熱愛這種議政的行為的,辯論是重要的集體活動,不久後,美國各種全國性、地區性的校際辯論錦標賽開始設立。

用的什麼賽制呢。首先,是經過修改過的上面說的英國議會辯論賽制的前身:

牛津標準賽制

美國辯論人做的主要改進如下:

1.縮短了比賽的時間。牛津聯賽那玩意一打幾小時,美國人表示吃不消。

2.全部使用政策辯題。討論立法實政,私以為跟美國當時情況有關。

3.年度全國辯題制度。一(半)年打同一個辯題,大家都表示這麼干。

4.勝負靠專業評委投票。英式辯論(在早期)是全部參與者(大多是觀眾)都可投票的。

在美國辯論經歷了一段時間的發展後,一位叫葛瑞的教授撰寫的一篇文章引發來一系列的變革:

奧瑞岡式辯論

(台灣的那個是根據美國的辯論賽制進行修改的,叫標準奧瑞岡賽制,略有不同。)

美國辯論在經過來一系列發展後,奧瑞岡大學的教授葛瑞,在1926年發表了一篇叫「奧瑞岡式辯論計劃」的文章,稱為了改善美國辯論界過於重視比賽勝負的現狀,希望在辯論過程中加入英美法庭的質詢階段,使辯手必須增加自己對比賽的準備工作,從而學習收穫更多。他認為,這比比賽勝負要重要的多。

整個奧瑞剛賽制,甚至其存在的明文規定只有一條,其餘都是不成文的:

質詢者需要控制質詢的時間,答辯者的回答必須簡短明確,並由主席明確問題是否相關,回答是否完整明確。

這條看上去有些霸王條款的規定,對後來辯論發展的意義是深遠的,它提升了比賽的深度和趣味性,讓辯手更誠懇的交流,更效率的完成重要的部分,而不是將時間浪費在一些虛無縹緲無甚意義的地方。

當然,辯手可以抗議主席的判斷,在賽後。主席也無權裁定申論、結辯部分是否問題解決明確。

1952年,奧瑞岡賽製成為美國高中聯賽標準賽制。

但實際上來講,我們(辯手)常說的奧瑞岡式辯論其實並不是一個確切的賽制,而就是指Policy Debate,(謝@DEMACIA糾正)只是在台灣傳入「標準奧瑞岡賽制」後我們對這個賽制打慣了以為就是這個而已。

而想搞清楚美國其它幾個主要的辯論賽賽制,得從美國的三個主要辯論組織講起。

1.美國辯論學會

作為美國歷史最悠久的跨校辯論組織,擁有《辯論學刊》(Argumentation and Advocacy)。

他還擁有美國影響最廣泛的辯論賽:NDT(National Debate Tournament)大賽。

NDT在美國的辯論賽中是長期處於領導地位的,(翻了一下,其前身是西點軍校辯論賽,這是神馬。。。)其特點為:

1.政策性辯題

2.學術性強

3.水平高

這不都是大白話么。。。。。好吧,人家辯論玩到這個份上,是有期刊的,每年出文章在研究的,每一年的研究成果,都使得辯論在競賽、實際運用上(對的,是指法庭辯論、大選辯論這種),有著各種的突破。就連我們辯手熟悉的奧瑞岡需、根、解、損,人家都版本升級了好幾次了。

2.交互質詢協會

CEDA(Cross Examination Debate Association),或叫西達大賽

同時出版《西達年鑒》(CEDA Yearbook),收錄與西達大賽有關的辯論理論和實物學術文章,一年發行一次(美國辯論學會那玩意兒是3個月一次)。

CEDA的建立,是相對於NDT越來越學術化而產生的,但其本身的賽制和NDT區別並不大,只是原來的9、3、6分鐘,改為了8、3、5分鐘,另外與NDT相比,它的質詢次序略有不同,其辯手在比賽中質詢和被質詢的是同一個辯手(大陸奧賽也是如此),而後者並非如此。

3.美國國會式辯論協會

APDP(American Parliamentary Debate Association)

出版物為《國會式辯論》(Parliamentary Debate)

美國國會式辯論和英國議會式辯論很相似,包括賽制,也使用類似一辯為「總理」(首相)、二辯為「內閣閣員」之類相似的說法,比較明顯的區別是美國議會辯論是2V2,兩支隊伍,而不使用英國議會辯論的2+2 V 2+2四支隊伍。

PS:另外,在美國也是有英國議會式辯論存在的,實質上,英國議會辯論賽制存在於大不落帝國存在過的每個角落。

而也因此,英式辯論賽制的區別給我感覺主要更體現在不同地域的發展上,它是一種四處傳播的狀態,與美國的在本土紮根「挖深型」的發展是不同的。而辯論發展到現在,在辯論理論的發展上,英國和美國的交流是很多的,雙方的理論也是基本互知而互相學習的。

講完了英語辯論,我們來講華語辯論。

台灣的辯論是傳自於美國的,這點應該毫無異議。

相傳的故事是,美國第七艦隊的官兵,和台灣女大學生組織打了一場辯論賽嗯。

之後又經過了很多故事(台灣一開始也有自己的傳統辯論,全部是申論,分為主辯、助辯分別發言,無質詢,無自由辯論環節),才發展到今天的:

標準奧瑞岡賽制

我懶了,基本同美國。就這樣。

同樣的有大學的口語轉播專業,有大量的辯論社團,初高中至大學,至成人的口語社,也有大量的政治討論。你找點台灣電視節目。不用辯論的,談股票、談房產、談軍事,說話腔調都一個樣的。。。當然,我不確定是不是受此影響哈哈。

嗯,我要聊一聊新加坡賽制

新加坡賽制是新加坡獨創的辯論賽制。不過基於它與牛津辯論與英國議會辯論賽制的相似處甚多,非常可能是由這兩種賽制演變而來。新加坡賽制的大多數辯題是事實辯題和價值辯題,政策辯題經常被寫成「准政策」的價值辯題,如:信息高速公路對發展中國家有利。(游梓翔,2003,《認識辯論》)

事實辯題、價值辯題、政策辯題要真說明白有點複雜,此處不細表了。

新加坡賽制的其它的主要區別,是其獨有的自由辯論環節。

大陸其它一切賽制,只要以上主要特點不變,都是新加坡賽制的一種延續。

關於新加坡賽制,我就聊這些。o( ̄︶ ̄)n

所以大致來說:(——&>可以讀為「發展出」)

英國議會政治——&>牛津聯盟社

牛津聯盟社——&>英國議會賽制/美國傳統賽制

英國議會賽制——&>修改發展使用至今

美國傳統賽制——&>DNT、CEDA等一系列賽制

新加坡賽制(電視辯論那個)——&>一系列各種大陸賽制

看完了這些,想來大家對辯論賽的世界會有多一些的了解。也由此希望能使一部分「觀眾」排除對辯論賽的偏見,甚至對辯論行為本身的一些成見;而辯手或者嚮往成為辯手的人,也能夠褪去一些情懷,務實一些真正的辯論。世界很大,辯論也很大。

#原答案有明顯錯誤,修正於2016.2.18#


美國主要有兩種:Policy 以及 Lincoln-Douglas 。另外在地區範圍內,也有 American Parliamentary。

Policy 是政策辯論,兩人一隊,正反各一隊。雙方都從美國政府的「立場」,根據國家利益,做政策的辯論。比如說「美國政府應當暗殺金正日」,要論證「切題性」、「益處」及「可行性」。

Lincoln-Douglas 是哲學性辯論。正反各一人。以哲學論據辯論一哲學性命題。比如「在任何情況下都應禁止折磨」。這種辯論不需要可行性,僅做道德之辯。

另外亦有 American Parliamentary,是 British Parliamentary 的變體。主要區別是,一共只有兩隊,每隊兩人。這種辯論方式也是側重於政策多於哲學。

英國主要的是 British Parliamentary,基本上都是政策性辯論,英國是四隊八人,正反各兩隊,依照正一、反一、正二、反二的順序,每個人只有一次發言機會。不僅僅要辯論,且前兩隊要試圖在上半場覆蓋所有問題,而後兩隊要試圖在下半場轉移辯論重心點。四隊按照排序分別拿分,所以不僅僅要在正反之中辯論,也要小心同方不同隊。

國際中高中最常見的是 World Schools ,和 BP 辯論形式一樣。但是每隊三人,一共兩隊。前三人發言完畢後,第一或第二發言人負責結論。

世界大學辯論賽是 British Parliamentary,另外澳洲和亞洲的大學圈內分別有 Australs 和 Asian Parliamentary 賽制。兩個賽制基本都和 World Schools 一樣,區別主要是前者沒有 POI。POI 是一方辯論時,立場相反的隊伍可以提出簡短疑問,但是不應超過 15 秒。POI 的存在對於辯論的影響還是比較大的。


對於國際上的辯論賽賽制只有一知半解,不過對於國內,尤其是大學生乃至高中生的辯論活動還是能說上幾句的^^

現在在國內最通用的,被稱為「傳統辯論」的賽制一般來講被稱為「新加坡賽制」。其起源於新加坡的60年代組織的辯論賽。新加坡電視機構的副總裁許庭芳先生和新加坡電視機構駐中國代表朱亮亮女士就是當年的組織者和參加者。當時他們把社會上就有關問題的嬉皮士、雅皮士的各種各樣的思路凝聚起來。比如就當時新加坡總理李光耀的一些思想,新加坡應該嚴於立法還是從寬,實行所謂的人道主義法學還是酷刑,討論這些問題,徵求大家的意見,這個形式後來延續下來,形成了新加坡模式:一辯陳詞,二辯陳詞,三辯陳詞,自由辯論,最後總結陳詞。後來又引入了美國俄勒岡模式中的質詢和盤問,二者的結合就成了現在「攻辯式」賽制。

所以這種賽制除了辯論賽本身的思辨性,作為一個比賽的競技性之外,傳統辯論還具有另外一個特性也就是表演性。這也是為什麼,現在最為流行,最多人參與的也就是這種形式的傳統辯論。

後來新加坡賽制又延伸出各種變化,比如海峽賽賽制,國辯賽制,名辯盟賽制等等。但這些賽制多數在於各個環節的時間長度上有差異,或者加入駁論環節,或去掉除一辯外的陳詞環節,但形勢大體相同。

附上我自己學校最為常用的海峽賽賽制:

1

正方一辯發言

3分30秒

2

反方一辯發言

3分30秒

3

正方二辯提問,反方任一位辯手應對

2.5分鐘

4

反方二辯提問,正方任一位辯手應對

2.5分鐘

5

正方三辯提問,反方任一位辯手應對

2.5分鐘

6

反方三辯提問,正方任一位辯手應對

2.5分鐘

7

正方任一位辯手進行攻辯小結

2.5分鐘

8

反方任一位辯手進行攻辯小結

2.5分鐘

9

自由辯論(正方先開始)

合計8分鐘

10

反方四辯總結陳詞

4分鐘

11

正方四辯總結陳詞

4分鐘

另外一種在國內相對來說比較流行,是由美國傳入台灣,再進入中國大陸的奧瑞岡賽制。

奧瑞岡式的辯論比賽是政策性命題的辯論比賽,他的賽制源自於法庭辯論的制度,其不同於新加坡式辯論比賽的價值性命題討論,奧瑞岡式討論的都是關於國家政策決策的題目。所以,在這樣子的比賽制度之下,早期,前人都常以身為國家決策思考者為榮,甚至也在辯論場上深信,其所支持的政治制度必定是自己認為對國家來說是最好的制度、有一定的立論基礎,才敢在辯論場上道出。因此,前人們設計了一套關於國家政策的思考框架來幫助初學奧瑞岡式辯論的新手們如何思考國家政策的架構。

與傳辯相比,奧瑞岡更為嚴肅嚴謹,或者說,更有助於我們去實質性的討論一些東西。

該種賽制目前在大陸仍然處於推廣狀態,但也有一些政法類的高校是專門研究並且推行奧瑞岡賽制的,但相較傳統辯論來說,普及程度則遠遠不及。上政,中科大,以及很多學校現在在做奧瑞岡的普及與推廣。但推廣本身在大陸有難度,包括政治體制的限制以及辯題的設置是否會成為敏感問題。

但上海的人民電器杯奧瑞岡推廣賽已經是個比較成功的範本。

但奧瑞岡對辯士的要求會相較傳辯高很多,要求對己方的了解和臨場反應的能力要求更強,同時對資料和賽前準備的要求也更高。同時對於主辦方、裁判、資料檢證的環節要求更高。這也是為什麼推廣起來難的原因之一。

但同時對於領域知識的拓展和了解,認識問題的嚴密性也更上了一層深度。

下面附一般奧瑞岡賽制:

1)正方一辯申論5分鐘,反方二辯質詢正方一辯4分鐘。

2)反方一辯申論5分鐘,正方三辯質詢反方一辯4分鐘。

3)正方二辯申論5分鐘,反方三辯質詢正方二辯4分鐘。

4)反方二辯申論5分鐘,正方一辯質詢反方二辯4分鐘。

5)正方三辯申論5分鐘,反方一辯質詢正方三辯4分鐘。

6)反方三辯申論5分鐘,正方二辯質詢反方三辯4分鐘。

7)雙方結辯各4分鐘(結辯次序在賽前抽籤決定)。

另外一提的是,馬來西亞舉行的精英杯世界高中辯論賽,採取了奧瑞岡賽制+自由辯的賽制,同時在辯題選取上同時選擇了政策性辯題以及價值型辯題,圍觀過高中生準備材料的少女表示,質量和效果都非常不錯,甚至要遠遠高於很多大學的新生賽水準,這也是我本人非常喜歡的一個賽制,特此貼出。

(一) 正方一辯立論,4 分鐘。

(二) 反方二辯質詢正方一辯,2 分鐘。

(三) 反方一辯立論,4 分鐘。

(四) 正方三辯質詢反方一辯,2 分鐘。

(五) 正方二辯駁論,3 分鐘。

(六) 反方三辯質詢正方二辯,2 分鐘。

(七) 反方二辯駁論,3 分鐘。

(八) 正方一辯質詢反方二辯,2 分鐘。

(九) 正方三辯駁論,3 分鐘。

(十) 反方一辯質詢正方三辯,2 分鐘。

(十一) 反方三辯駁論,3 分鐘。

(十二) 正方二辯質詢反方三辯,2 分鐘。

(十三) 教練提示時間,2 分鐘。(敬請參閱教練提示規則)

(十四) 自由辯論,雙方各4 分鐘(敬請參閱自由辯論規則)

(十五) 反方結辯,5 分鐘。

(十六) 正方結辯,5 分鐘。

(十七) 評審公開評決。(敬請參閱賽果評決程序)

此外現在BP制議會辯論在外研社以及China Open的推廣下無論是中文組還是英文組都有了不錯的普及,尤其在英文賽事里,關注和參與度都相對來說很高。

在我的理解中,BP辯論的本質是討論概念和原則問題,而不是非常具體的可行性。基本關注點是必須實行或不能實行某政策的根本原因,而不是走一步算一步的利大於弊弊大於利。

【辯題】 即Motion,為一條有爭議性的通常未實施的政策(pseudo policy),格式分為THW(This House Would) 或THBT(This House Believes That),舉個栗子大概是:

This
House Would significantly increase the tax on the rich.

This
House Believes That China should prohibit selling and production of traditional
medicine made from protected animals.

辯題會在賽前15~20min公布

下面附BP辯論賽制:

正方上院第一位發言者

1st Proposition Team, 1st speaker

首相

"Prime Minister" or "First Government Member"

反方上院第一位發言者

1st Opposition Team, 1st speaker

反對黨領袖

"Leader of the Opposition" or "First Opposition
Member"

正方上院第二位發言者

1st Proposition Team, 2nd speaker

副首相

"Deputy Prime Minister" or "Second Government
Member"

反方上院第二位發言者

1st Opposition Team, 2nd speaker

反對黨副領袖

"Deputy Leader of the Opposition" or "Second Opposition
Member"

正方下院第一位發言者

2nd Proposition Team, 1st speaker

政府閣員

"Member for the Government" or "Third Government
Member"

反方下院第一位發言者

2nd Opposition Team, 1st speaker

反對黨閣員

"Member for the Opposition" or "Third Opposition
Member"

正方下院第二位發言者

2nd Proposition Team, 2nd speaker

政府黨鞭

"Government Whip" or "Fourth Government Member"

反方下院第二位發言者

2nd Opposition Team, 2nd speaker

反對黨黨鞭

"Opposition Whip" or "Fourth Opposition Member"

【POI】在發言進行到1min和6min時,會打鈴,這表示「提問時間開始」和「提問時間結束」,這5min的提問時間裡,另一方的4位辯手隨時可以抓住發言辯手話中的漏洞示意提問,發言辯手可以選擇接受或不接受提問,提問時間沒限制不過最好控制在15s內。

此提問學名POI,即Point of Information,要求言簡意賅意義明確一針見血

所以相對於奧瑞岡辯論,BP去掉了質詢的環節(是的POI是很看人品的東西真的…)


7min的陳詞時間,對於精神而非具體精神的爭辯和疑義,更容易啟發我們對於某些精神某些大方向的思考和對於團隊的配合,對於思考一個問題能有的角度、觀念、精神都是一種新的塑造與挑戰。


同時,BP的積累,在平時。對於資料和對於社會熱點很多問題的把握,不是在15min的準備時間裡可以啃掉的。

剩下的就是法庭式辯論了。

關於英美法系的法庭式辯論本人不是很了解...儘管我很想嘗試著去了解一下並且有機會在校內做一下推廣,還是來介紹一下大陸的法庭式辯論好了。

代表就是每年由北京大學主辦的理律杯。

我們學校的聯合信實基本就是理律杯賽制的微縮版。

我們學校每年會選比較熱點的民事案件,比如今年的案例是葯衛慶訴張顯案。

理律杯的題目和書狀都可以在一會兒最末的鏈接里找到。

法庭式辯論的坑爹之處就在於書狀的準備,往往花上三四個月準備書狀而只用半個月訓練庭辯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最後附上理律杯的賽制。

言辭辯論程序各部分的時間分配如下表所示:

原告方陳述:由原告方代表進行陳述,20分鐘;

被告方陳述:由被告方代表進行陳述,20分鐘;

原告方提問和被告方答辯:原告方提問(不超過5分鐘),被告方就問題進行答辯(15分鐘);

被告方提問和原告方答辯:被告方提問(不超過5分鐘),原告方就問題進行答辯(15分鐘);

原告方總結陳述:原告方針對對方陳述和答辯進行反駁和總結性陳述,5分鐘;

被告方總結陳述:被告方針對對方陳述和答辯進行反駁和總結性陳述,5分鐘。

註:提問答辯階段採取一問一答方式進行,法官可在辯論階段隨時提出問題或者打斷、阻止選手辯論,但應注意一視同仁,公平對待。另外,評審提問時間不計算在比賽時間之內,但選手回答問題時間計算在比賽時間之內。

最後,有興趣的同學可以去了解一下熊浩學長組織的「實驗性辯論」,是一項非常有意思和啟發的活動,不過可惜這個辯論是沒有賽制的QAQ~

P.S.本回答大體部分來自於本人給法學社的口才組的培訓稿,有部分來源於維基或百度百科以及他人文章,但是找不到鏈接的...如有發現,必屬借鑒!

另外附幾個我還能找到的參考鏈接~

理律杯官網 http://oa.law.tsinghua.edu.cn/lilvbei/

第五屆馬來亞精英杯亞洲中學公開賽日誌 http://page.renren.com/bianlunnet/note/867986076

上海大學嘉定辯協奧瑞岡賽制貼 http://page.renren.com/600780508/note/731288614

第十六屆外研社BP辯論賽官網 http://www.chinadebate.org/defaultcn.asp

BP心得貼 http://hi.baidu.com/finrodtelemnar/item/10a5858afd1f84c499255f38


謝謝邀請。我大概了解也曾參與的只有中文辯論賽制,美國議會辯論賽制和英國議會辯論賽制。關於中文的,豆瓣里有個很好的帖子,可參考這裡:http://douban.com/group...

一、美國議會制辯論顯得比較符合常規。每輪不管多少支隊伍參賽都是兩個隊為一場進行,一正一反。規模大的可能會有五十場以上同時比賽,正反方的地位由組委會決定。每隊由兩名隊員組成,一辯和二辯各八分鐘輪流發言,最後各隊的一辯再做一個四分鐘的總結陳詞。除總結階段以及每次發言的第一分鐘和最後一分鐘之外,其餘時間對方經允許可以有每次15秒的提問、詰難或反駁。評委由各校帶隊教師擔任,一般是三位(到四分之一,半決賽和決賽則分別安排五、七、九名評委),其中一位會被臨時推選為評委主席。他/她的主要作用只是宣布開始和結束以及最後公布勝負結果,辯論過程中也可制止某位選手的違規行為,但這種情況發生的概率很小。評委每個人獨立打分並判定本場比賽勝負,賽後有5到10分鐘的交流協商時間,此時雙方選手和觀眾(如果有的話)離場。很少有評委會改變自己對勝負結果的立場,如意見不一致,少數服從多數,評委主席並沒有決定權。我經歷過評委協商時間最長的是30分鐘,那是我們和廣外之間的辯論。在走廊里等了N個四分之一柱香的時間,評委們才出來宣布,廣外獲勝。

初賽一般是8輪。比賽的進程跟圍棋的個人賽類似,就是從第二輪開始勝者跟勝者比,敗者跟敗者掐。正反方的地位也跟執黑執白一樣輪換,估計有電腦編排。初賽中脫穎而出的16支隊伍進入淘汰賽再捉對兒廝殺 ,直到剩下最後兩隊。外研社舉辦的全國英語辯論賽決賽在會議大廳舉行,有CCTV錄像,會邀請諸如英國或美國駐華大使以及央視英語頻道節目主持人等嘉賓前排就坐。一般情況冠軍將赴倫敦參加世界大學生英語辯論賽,亞軍去參加澳大利亞的英語辯論賽,第三名去新加坡參加亞洲大學英語辯論賽。2004年之前,全國分五個大區預賽,每個賽區決出前四名到北京參加決賽。2004年之後,只要在截止期前報名並交納報名費即可參賽。我們參加過的幾次比賽,每次參賽隊伍都在百支以上。開始兩年只有前16名獲獎,後來只要初賽成績勝率在50%以上即可獲三等獎。我們運氣很差,隊伍最強的時候也不可能打入前16,最好成績是第39。後來獲獎面寬了,我們卻連一半的勝率也拿不到,只是後來參加過一次湖北武漢舉辦的地區性英國議會制的辯論邀請賽,勉強勝負各半獲得三等獎。

賽程安排的非常緊張。賽前有大會輔導專家講解賽制,因為每次都有許多隊伍是第一次來北京參賽。然後有表演性質的比賽,一般是從國外請來的優秀辯手。記得一次辯題是公共圖書館應不應該擺放有關性的書籍。反方剛說,「If I brought my child with me, what can I do?」正方就說,「It"s a place for you to read, not to do sth else.」惹得全場忍俊不禁。接下來是模擬比賽,讓選手和評委們都熟悉整個過程,同時也要熟悉場地,因為每輪的辯題都是半個小時前大家集中在一個會議廳宣布,然後每支隊伍的參賽地點和每個評委的裁判地點就貼在周邊的牆上。你得先記好場地看好時間,然後再和指導教師準備辯題。一百多支隊伍比賽,其亂可知。不過外研社組織的不錯,亂中有序。每個指導教師都得做評委,但每輪總會有一定數量的輪空,因為組委會專門外聘了一些外籍教師,辯論專家以及世界大學生辯論理事會的評委和裁判來參與一定場次的裁判工作,以保證起碼的質量。初賽8輪大致三天賽完,每天上午下午和晚上都有比賽,所以保證休息好很重要,同時午飯也不能吃的太飽。 外研社的飲食住宿條件以及娛樂放鬆設施超贊,後勤保障工作無可挑剔。

二、相比之下,英國議會制辯論的遊戲色彩更濃一些,這是個人感覺。每場比賽由四支隊伍八名辯手構成,兩支正方,兩支反方。先後與正反的位置每輪更換。一開始還真不習慣,因為無論作為正方還是反方你的戰壕里都有兩位戰友是從來沒有見過的陌生人。而且,儘管是戰友,但碰上難纏的辯題很難找到足夠多並且合適的論據,如果你隊排在後面發言將有可能面臨無話可說的尷尬。評委不僅僅判決勝負結果,還要同時給四支隊伍分別打分,所以正反之間要明斗,先後之間有暗戰。每個人只有一次發言機會,每次七分鐘。在辯論過程中,每個辯手要面對四位對手的詰難。從2010年起,外研社舉辦的全國英語辯論賽也採用了這種賽制。有報道提到外研社社長於春遲認為,英國議會辯論賽制符合國際標準,要求選手有很強的邏輯思辨能力和英文表達能力以及獨立思考問題的能力。我個人的看法是,其實這兩種賽制的本質區別並不大,或者說對比賽結果的影響不具備正相關關係。換句話說,優秀的隊伍參加哪種賽製成績都不錯,綜合素質差的大多會落在後面。儘管評委們事先也會集中學習,有專家講解評判標準,細分N項紀律M項注意,每人也都發了相關材料。但是,做評委這項工作的確有很大程度的主觀性。尤其是當某兩支隊伍旗鼓相當的時候,最後決定性的因素很可能根本就沒有印在評委手冊上。 不過越往後,評委的數量和質量會越高,有實力的隊伍被冤殺的可能性就越小。

三、各種賽制的特點。

1.上面我提到英、美賽制的本質區別不大,但是有技術性不同。

美國式辯論事先不知道辯題。每輪公布辯題後有30分鐘的準備時間,指導教師可以和自己的隊員研究討論對策。但是,顯然指導教師只能提出一個粗線條的框架,細節要由隊員們自己完成。辯題之下應該至少有三個arguments支撐本方的立場,每個argument也應該有不少於兩個具體例子去充實。指導教師能提出並得到隊員認可的主要arguments,每個argument至少想出一個例子,就很不錯了。這些,根據經驗必須在8分鐘甚至更短的時間內完成。剩下的時間要留給隊員想更多的例子,如何連接這些例子,一個argument如何向另一個argument過渡,開場詞,結束語以及對方可能的攻擊點等等,然後要用他們自己能夠辨認的文字元號記錄下來,最後一定得留幾分鐘能夠體面地走到賽場,而不是跑得像逃兵。

英國式,雖然也不公布辯題,但是提前隨邀請函告知範圍。比如08年武漢那次地區性邀請賽的四個範圍是:安全套進校園,日本就二戰道歉,網路歌曲下載以及塑料袋污染。辯題也是在一個會議廳同時向所有參賽隊伍公布。之後,辯手有20分鐘的準備時間,但指導教師不可與自己的隊員接觸,而且每支隊伍都不得和其他隊有溝通交流,無論是正方或反方。這個準備起來就比較麻煩。因為,第一,有的範圍你不大好確定具體的辯題會以哪一個角度切入。比如關於網路歌曲下載,他會注重道德層面還是互聯網發展方向?會不會限定到版權保護,有償無償,蛋糕切分等比較狹窄的方面?第二,你不知道自己將是正方還是反方,也不知道先後順序。這意味著,每一個範圍都得做大量的工作,必須將所有的方面都考慮到才行。當然,好處是你可以以近乎專家的態度深入了解研究平常不大會仔細考慮的問題。比如,正是在準備有關二戰道歉問題時,我個人才突然意識到為什麼當年中國政府不要日方的戰爭賠款。這並不是泱泱大國要大度的問題,也根本與外交事務需要無關。八年抗戰,我中國軍民死傷無數,家破人亡,哀鴻遍野,活體解剖,細菌實驗,東北萬人坑,南京大屠殺……,一樁樁,一件件都是血債,血債豈能用金錢來賠償。

2.中文辯論與英語辯論的差異。

中文辯論我只參與過一次半,其他就是電視上收看。就本質而言,各種辯論賽制都差不多,「辯的就是一個理」。不過從不同的層面來看還是有一些值得重視的差別,分述如下:

a)真實性。個人感覺,英美辯論賽具有源自社會生活很實在的基礎,很容易讓人假戲真做。賽制的默認設定就是正方為政府。許多辯題的內容往往就是「本屆政府」將要推行的政策,從應對全球氣候變暖,某國際組織應驅逐某成員國,到停止購買某國國債,廢除死刑以及免費開放公共圖書館等等。而反方就是議會兩院,他們正在審理政府的議案,所以一開口就是「This house believes...」。就針鋒相對而言,這也像是一場政府舉行的聽證會,雙方各自擺事實,列數據,講道理,同時極力挑對方的漏洞。相信奧巴馬同學和他的前任們都是在這種氛圍中長大的,想來有不少人會認定自己將來一定能入主白宮。這種角色扮演的遊戲可以讓人很快入戲,每個人都能清楚地夠為「本方利益」極力爭辯。由於有這樣的辯論背景,除了邏輯性之外,公平性、合理性或可行性也會成為辯論焦點之一。因此如果說英、美辯論的題材並不更廣泛,但內容則顯得更充實。

反過來看中文辯論,正反方只是單純地站在一個辯題的兩邊。如果出現「金錢是萬能的」這樣的辯題,即使你並不認同,但是作為正方也只能全力以赴。儘管不時會有精彩華麗的場面出現,但難免某些時候給人以虛和空的感覺。

b)對抗性。中文辯論賽制通常每方有四人蔘賽,一般都設有攻辯和自由辯論環節,因此直接對抗的機會更多,火藥味更濃,同時辯手個人才智的展現也會更充分。從某種意義上說,中文辯論難度更大,因為在自由辯論過程中,面對對方「辯友」的詰難,你無法迴避。觀眾和評委都在等著看你如何應招。英美辯論則規定每方每位辯手在對方每一次發言環節中至少要提出兩個問題,發言方也至少要對兩個問題做出回應。但是,正因為沒有攻辯和自由辯論環節,回應不必馬上進行。這也成為雙方的慣用伎倆,就是一方事先準備或過程中發現問題,當對方滔滔不絕,尤其當評委和觀眾有讚許反應的時候迅速拋出,以擾亂對手爭取緩解不利於己的形勢。而發言方則可以繼續自己的闡述以擴大戰果,同時可以輕輕擺手示意對方坐下,最多說一句「我稍後再回答你的問題」。這樣可以給自己的頭腦一個迴旋的餘地。不過,該隊員如果「稍後」忘記了或者時間不允許而沒有完成至少兩次的回答則會被扣分。

由於中文辯論的辯題一般是事先指定的,隊員們可以有「背誦」的準備,自由辯論環節則可以考驗一個辯手的「即席」能力。所以這樣平衡的安排是合理的。英美辯論賽制使得比賽過程顯得更「斯文」一些,對抗性的力度稍差。

c)人文性。主持英美辯論賽的評委在每場辯論前會領到一份表格,除了要填最終勝負結果,還要給每位選手打分。這樣在整個比賽過程中優秀辯手的確定就具備了紮實的數據基礎,因為8輪初賽下來會有24位評委給你單獨打分,而且兩場比賽遇到同一位評委的概率很低。這些分數的相加就非常具有客觀性,於是很多優秀辯手並非出自冠亞軍隊。09年的優秀辯手之一徐杭平所在的浙江大學城市學院隊甚至連前16名都沒進入,他們獲得第17名。優秀辯手一般有機會赴英語為母語的國家做短期遊學。我沒有擔任過中文辯論賽的評委,不大清楚最後優秀辯手確定的機制,只是憑感覺認為主觀性的程度可能稍大一些。

中文辯論賽的場面一般更隆重,有些地方的評委數量多到誇張。但是賽後的點評往往是由評委主席一個人宣讀。這種點評更正式,更講究措辭,更注重影響,所以表達出來的意見相比隱藏的恐怕只有冰山的半形。英美辯論賽也是由評委主席一個人宣布比賽結果並作簡單點評,但是在這之後還有非常輕鬆的,「課餘式」的交流。尤其是在初賽階段,辯手們不會輕易讓你離開。特別是有個別非要「討說法」的辯手非得讓你講出他們失敗的理由。這些都可以理解,因為誰都不喜歡失敗,同時也很想為下一場賽事積累經驗,總結教訓。但是這樣一來,評委們無不如履薄冰,集中全副精力對待每一場比賽。通常大家都會準備幾頁A4紙在每頁中間劃一條豎杠,然後將得分點記在左邊,扣分點記在右邊。重要的原話也要記錄在案,如此才能非常有底氣地參加辯論賽後辯手與評委之間的「辯論」。個人認為這樣非正式的交流更有意義,對雙方都是很好的體驗,會促進大家共同進步。


之前寫過兩篇日誌,是辯論賽與圈裡圈外。圈子這種東西,中性的很,好的圈子可以把辯論搞的風生水起。壞的圈子可以把圈子搞的烏煙瘴氣。從目前來看,辯論這個圈子裡的小圈子,有好有壞,壞圈子居多。但是我也在日誌里說了,辯論圈本身的壁壘就令辯論圈被人誤解,嘲諷和疏遠。所以很多人都說辯論賽和辯論不一樣,這句話本身沒錯,但是現在,你跟不在辯論圈的說辯論和辯論賽不一樣,只會加深人家的嗤之以鼻。

那麼辯論和辯論賽到底哪不一樣?

正好,前兩天我參與了一次圈中的爭論。雖然我一再強調,這不過就是個生活中的問題,但是大概由於參與者都是打辯論賽的,所以總是將這個爭論(叫辯論也行),辯論賽化,楊匯同志還希望就此真的打一場辯論賽來解決問題。

為什麼辯論和辯論賽有時候會有巨大的分野?肯定是其中一者出了毛病。至少在辯論圈,人們把每一個問題都比賽化,而比賽又技術化,或者用模式化更準確。但是所有事物的發展都必然走向他的反面。而拯救辯論賽的方法應該是評判和賽制。在賽制上我其實更喜歡,依次申論的模式,這樣可以避免直接交鋒中的各種技術性迴避,反駁和扣帽子,為真誠交流打下基礎。但是這又使得辯論賽不那麼好看。感覺一切都是事前準備+背稿子。無奈之下現行賽制,大部分評委和選手又信奉「交鋒裁」。其實交鋒裁的問題在於對於一個回合的交鋒,每個評委對於攻破和基本攻破和沒有攻破的評價是有差異的,並且當一場比賽的(形式上的)交鋒回合很多,拿筆一個一個記是不現實的,並且也有隻見樹木不見森林的弊端。導致一場比賽,評委對整個比賽的判斷會大相徑庭。有的評委記了滿滿好幾張紙,說,你看哈,我每個點都即時打分了,我就按照計分加總給勝負。這發展到極致就不是評判辯論賽,而是評判表達本身了。有的評委啥也不記,就是看場面,看印象,甚至看心情。比賽結束,哪邊妹子說的好,哪邊學弟幽默,就給加分。這辯論賽就成了相聲賽。凡此種種,既然賽制不能回到依次申論那裡。那麼就只能通過改革評判機制來讓辯論賽和辯論的分野逐漸縮小了。

關於賽制,我有兩個想法。

第一個,是關於主席的想法。現在的比賽主席就是一個流程宣讀者。除了宣讀流程,幾乎沒有其他職能。其實主席的作用可以更大。甚至可以擔負起流程的裁判這種角色。因為比賽雙方在交鋒中的違規,評委是不能直接干預的,評委只能在最後的評判中予以考慮,但是由於辯論賽的強度大,交鋒回合多,違規不干預會影響到選手的發揮。有人認為對於扣帽子等行為,選手應該有反駁的能力。但是其實,在現實的辯論空間內,「不真誠」發言,態度惡劣,人身攻擊等,都是導致公共討論不能正常進行的一個一個重要原因。這些東西在當下的賽制中,評委主要考慮的不是「不真誠」發言的一方,但是著重看另一方的如何回應,回應的好了,加分,回應的不好,甚至會給「不真誠」的技術派加分。這也是我對交鋒裁不認同的一個原因。因為這種機制實際上是對辯論的一種本末倒置。可能的結果是劣幣驅逐良幣。

其實主席的只能應該類似於法官。一方發言的離題,無理,不真誠,應該在另一方向主席反對下,由主席進行臨場裁決。而評委的任務就是,看著這一切。這樣,主席就在比賽過程中,儘可能減少了「不真誠」討論問題的情況。而不真誠的一方,和反對的一方,在這種機制下,都會謹慎運用自己的權利。盡量真誠討論辯題。

當然了,這種機制下,對主席的要求會直線上升。普通學生肯定不適合擔任主席這個角色,而只有一部分能把握住自己的立場不偏向任何一方的資深辯手,才有資格和能力來擔任這個角色。主席需要提醒雙方在語氣和態度上的攻擊性行為,應該對一方的反對做出反對無效,對方繼續或者反對有效,請對方注意這樣的判斷。更具體的說,就是是否正面回答問題。是否和本題毫不相干。而類比不當,舉例不當,偽證等判斷,則交給評委。比如,反方反對說正方沒有正面回答問題,那麼主席就必須做出判斷,反對有效或者無效。但是正方要是提出,反方做例舉虛假論據的,主席一般情況下只能裁定正方反對無效。但是可以提醒反方作偽證的嚴重後果。等等。

第二個想法就是評判機制。每個評委的評判標準差異很大。不可能在標準上制定統一化的規則。那麼只能在評判機制上做文章。

我的想法是評委合議制而不是投票制。合議制就是評委在比賽結束後,集體討論,形成比賽判決。

會有以下幾種情形:

一,經過討論一致決定某方獲勝。然後由一名評委上台綜述判決原因。

二,經過討論,不能形成一致意見。應該由多數意見方和少數意見方各派一名代表,對各自的評判原因進行闡釋。但是雙方不能就對方的裁決提出異議(可以闡述不認同的原因)。而只能就對比賽而進行申述判決原因。並且少數派必須事前聲稱自己尊重判決意見。多數派也必須尊重少數派意見。不能互相就判決結果進行攻擊是一個必須遵守的底線。

這個機制有點類似美國聯邦最高法院的判決機制。這種機制可以最大限度增加比賽的權威性。無論是一致判決,還是少數服從多數的情況,都是比投票制下產生的結果具有更大的權威。另外,基於技術上的考慮,合議制並不排斥打分。並且打分有助於增加比賽的公正透明性。這點我是支持的。

最後還是希望大家多提意見。


BP英式八人制

AP美式四人制

AA六人制

Cross examination四人制盤問式


我主要涉及了兩種,一個是WSDC這是一個很簡單的制,三對三,至少是八分鐘,一般是給高中生用的,在部分大學裡會有!另一個是BP,也就是所謂的「英國議會制」分為4個小隊,正方為兩隊分別是「Opening government "and "closing Goverment "兩隊,反方正好相反,每一人至少說7分鐘,在大學比較常見的會議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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