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四歲女孩死亡,警察排除他殺?

對這個比較好奇,想請教大家,警方對他殺的界定是什麼?以及對這件事的看法。http://3g.china.com/act/news/11038989/20170814/31090709.html


我就是安徽蚌埠的,我爸正好是警察,他是蚌山區分局的,事發所在地是禹會區,離得不遠。

知道這事以後該區所有的警力,居委會工作人員,還有熱心群眾就開始地毯式搜尋了。找了一大圈以後,發現就在小姑娘家不遠的一個正在施工的公路正中間,有一截衣服漏出來,而因為此處不遠正好是民警集合的地方,沒人想到會在這找到小姑娘的遺體,正好被忽略了。

排除他殺這一條是絕對可靠的。

1. 市局各種高科技手段證明了小女孩應為意外死亡,排除遭人蓄意殺害或傷害的可能。

2. 沒有哪個傻子會殺人以後埋到路中央,還漏出半截衣角。

3. 據走訪,壓路機沒有配備安全員,加上機器工作雜訊很大,有很大可能是小女孩不慎被卷到壓路機下的,而壓路機駕駛員也沒有發現。

網上那麼多懷疑的分析,一個個說的頭頭是道,有的還給出各種論證。其實挺可笑的,第一,說是警方怕出事領導丟烏紗帽的,小女孩的不幸是由她父母看管不利和壓路機安全係數不夠所致的,跟公安一毛錢關係沒有,如此快速的破案還是大功一件,為什麼要隱瞞? 說是影響不好也不合理,這是意外事故又不是治安案件,並不會造成什麼惡劣影響,且不說瞞不瞞的住,先是動機就是子虛烏有。第二,說什麼工地和市領導有關係的,這話說的挺有意思的,人民日報都轉載,全國輿論矚目的,哪個不開眼的領導也不敢護這個事啊,不想活了嗎? 說這種話的不覺得很幼稚嗎。第三,說什麼那小女孩做活人祭祀保證修路平安的,我沒話說你,你買根棉花糖一邊玩兒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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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句題外話,從部分同胞的話中,我聽到了各位對政府,對公安深深的不信任。似乎是個官必定是貪腐的,就算不貪腐,也是極度自私極度心黑手狠的。

你看到的是少部分官員濫用職權大耍威風,可我見過為了幹掉某開礦的利益集團而不惜得罪所有領導的小隊長,為了一個鄉村建設項目到處奔波的鄉幹部,一個星期15場會的市領導。

你說公務員群體充斥著黑暗,成為了飯局潛規則的代名詞,而我想說,這年頭,只有不拿錢,能辦事,會辦事的人才能在紀委,反貪和諸多政敵面前生存下來。希望各位去問問自己家人或者公務員朋友,哪個吃皇糧的不如履薄冰?

不是我說公務員群體沒有貪腐,每個群體都有兩面性,如果官員各個邪惡黑暗,共和國能走到今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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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再修改一次回答吧,上文中環保某隊長為了幹掉一個利益集團的事情,許多人質疑與我觀點相悖。我這麼說吧,這是發生在18大以前的事,現在礦場啥的已經被取締了。我說得罪所有領導,並不是說就有什麼利益牽扯。設想你是領導,有一個下屬四處得罪人,你還不得不在背後幫著平事,干好了還行,出了事都得領導扛。你能開心嗎?就這個意思,我的天,要不你腦補一個電視劇得了,《挖礦的名義》?


媒體故意突出「排除他殺」,就是希望讀者理解為「自殺」,測試智商罷了。

結果確實讓媒體十分放心:這些讀者還是幾年前那智商水平……下次還可以搞個大新聞。


網易新聞我看了,評論也看了,不知道這四個字戳到噴子的什麼部位,搞得噴子集體高潮了。

現在我簡單解釋一下,其實識字的人都應該會看的,排除他殺這四個字,僅僅就是排除了受害人被人謀殺或者故意傷害致死。

公安機關在立案之前可以先進行初查,小女孩屍體拉回去當天,就可以檢查外傷內傷體內毒性,如果沒有明顯人為造成的死因,就排除他殺可能性。

剩下的原因再繼續查,可能是自殺,可能是因病,也可能是不慎出了意外,甚至有可能是一起安全生產事故,這些都是需要繼續查的,耐心等等公告就是了。


你們是不知道意外也能死人的?


排除他殺又不代表是自殺,也有意外死亡,看樣子像是小女孩走路的時候不小心摔裡面,然後因為個頭小沒被人發現,然後死了。

垃圾媒體亂帶節奏,還有沒腦子的屁民亂跟節奏


沒有證據證明是他殺的。


不管自殺他殺還是意外,不給這孩子父母判刑的國家我是不滿意的╮( ̄▽ ̄"")╭


感覺像是意外。

如果我是罪犯,我要把一個人澆進地基里,怎麼也不會埋那麼淺的。

當然,由於我們能得到的信息十分有限,不排除有人故意製造意外的可能。


我想可能沒有人比我更適合回答這個問題了,上周五剛出差把一個二十七年的命案逃犯抓回來,緊接著小女孩的事發生了,我們分局組織了數十名精幹民警專門成立了專案組,案發時第一時間就控制了軋路機司機和挖機司機,以及工地老闆,然後幾天幾乎都沒有休息進行走訪,審訊,調查,在兩天後控制了具有重大嫌疑的卸水穩料的司機,卸水穩時,並沒有現場安全員指揮,所以屬於重大安全事故。據屍體鑒定,小女孩是被一次壓在水穩層,就是所謂的被埋屍,一次成型,當時還有生命特徵,是後續被軋路機軋過以後才死亡,體表無外傷,可以排除他殺。


①排除他殺,指的是排除他人有預謀的殺死受害者。

②並不代表西區那個小女孩是自殺身亡的。

如果不能理解他殺的定義,我建議你去買本法醫學的書來看。


我相信是意外身亡。但是仍然有以下的疑問,歡迎討論、指教。

警方說是施工隊鋪設水穩層倒材料的時候把小孩埋了沒人看見,然後又壓過去了。把司機抓了。

可是鋪設水穩層的正規流程是:一輛車在前面倒材料,後面人工把材料層鋪平,最後再壓路機壓的。水穩層厚度規定是20公分,小孩是側躺的,而且屍體完整,沒被壓扁,那肯定比20公分高啊,即便是一開始被埋了,後面人工鋪平的時候真的沒人看見小孩子嗎?

一種可能是意外撞死,怕擔責任故意藏屍。(但是種種跡象表明,這個假設不可能)

這樣就幾乎可以確定是整個施工流程不合格,貪圖省事,有各種安全隱患。

所以不能光抓司機就結案了,應該調查施工隊的負責人,絕逼有問題。(我對這塊不太了解,也許這不屬於這個案子的範圍。)

以上。


我覺得大部分人高潮的原因在於女孩的遺體被發現埋在路面之下很是蹊蹺,讓人第一反應就是殺人藏屍,所以警方排除他殺然他們覺得不可思議,但是他們絕對不會進一步開動他們的大腦考慮諸如女孩在工地上因為意外死亡,施工者害怕承擔責任藏匿屍體等等,畢竟非他殺包含的可能性遠比他殺要多的多


看到微博有智障上說這是施工方活人祭祀,求這條路平安還tm一大群人點贊······


排除他殺別的答主說得很清楚了,至於個別冷嘲熱諷的網民,他們想看的是她們腦子裡添油加醋的小劇場,不是意外事件這種抓不到眼球的新聞素材,過度腦補的看客們,別拿死去的小女孩來滿足自己的意淫癖好嗎?所以有需求就有供給,標題黨最近應該會很活躍的


非正常死亡 不等於 他殺。這麼簡單的道里都不懂。


網路媒體是靠點擊率生存的!你報道一篇小女孩意外身亡,能有1w點擊率就很好了,但報道一下警方排除他殺,那有一群低智商的噴子就想當然的覺得警方是在說小女孩自殺!於是瘋狂攻擊,看懂的人解釋兩句,噴子覺得這些人是5毛,發動人身攻擊!被噴自然不爽,果斷回擊!於是評論區風起雲湧!點擊率輕鬆幾百萬!最後新聞編輯把廣告商紅包拿到手!再來笑你們這群傻叉!


現在有些媒體殺人不見血


你們是不是都是學醫的?都去驗過屍?或者看到過凶發現場?什麼都不懂就在網上一通BB,顯得自己特別牛,誰給你們勇氣去質疑警察,去質疑法醫的?你們要是懷疑,去學好專業知識,再去質疑,明白嗎?真正的黑暗,根本不讓你看見,不容你質疑。


禹會區的路過,看新聞採訪小孩父母說身上沒有血跡,而且屍體上還壓著一塊大石頭,意外死亡的話,對比感到還是很疑惑的。


這個標題的意思就是為了 引起民憤 我估計所謂他殺 包括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 和 故意殺人 而不包括過失致人死亡


如果是被壓路機誤壓進路面,那,小孩身上應該有明顯被壓傷的痕迹,對吧,公眾都不是傻瓜,驗屍不是能確定嗎


很正常,排查他殺並不是說就是自殺,所以不要高潮,一上來就噴。而且正常去試想也能想到工地上得有多少意外事故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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