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貸款 還貸過程中時,如果當房屋估價低於貸款總額,是不是需要提前向銀行歸還資不抵債部分的貸款?

如地產泡沫,會發生這樣情況嗎?希望專業人士能提供相關貸款條例或者政策法規.


題主是指的企業用房產做抵押貸款經營企業還是個人購買房產的房貸?

從題主的問題來看,我認為問的是前者。後者我也會說明。

如果是前者,抵押貸款拿到的資金一般只有抵押物價值評估的50-60%,所以不用擔心跌到這種程度。

按照理想狀況,就算抵押資產跌破貸款額度了,要麼減少貸款,要麼追加抵押物,相關的法律條款你只能去問銀行的工作人員。

然而這只是理想狀況,房價跌一半什麼概念,國家經濟都崩了好嗎?房價崩潰對社會的負面影響是股市崩潰的三倍以上,美國次貸危機房價也沒跌一半,甚至1/3都沒有,但是銀行破產的已經比比皆是了。真要這樣了銀行都垮了,牽扯的善後措施複雜得你想哭。

你抵押貸款本來就說明你的信用等級不高,屬於高風險貸款,銀行對抵押物折價4-5成發放資金就是考慮到你的違約風險了,這些風險也包括抵押物貶值的風險,所以別想太多,該幹嘛幹嘛。

如果是後者,你從銀行的貸款額度和利息已經約定好了,不管房價如何變化,不管你0首付還是30%首付,該還多少還多少。如果還貸期間房價上漲,則你支付的房貸被低估,你得利。如果房價下跌,則你支付的房貸被高估,你受損。所以房價下跌的時候有的人主動拋棄房子選擇違約,但是這會上銀行的黑名單,以後再想獲得貸款就很難了。在這種時候你能不違約,繼續按時還款,對銀行來說都謝天謝地了,就怕你丟下房子不要了,留給銀行一個爛攤子。不過話又說回來,房價要是真的跌了一半,經濟崩了銀行日子不好過,壞賬率飆升。你多半也會失業,沒有工作的收入來源你也還不了房貸,所以還是那句話:別想太多,該幹嘛幹嘛。

看了下回復,題主竟然問的是後者,這真是匪夷所思。房價下跌怎麼會讓你聯想到提前還款的?這跟資不抵債有啥關係?如果你首付比例低於50%,你一上來就是「資不抵債」的,有一個詞語叫做槓桿,這是房貸為降低購房門檻提供的福利。我看了下其他答案說香港台灣有這種情況發生,銀行的條款對自身有利,變動較為靈活,有向貸款人催款的。國內的銀行都是央企,主要職責不是盈利,而是維護金融系統的穩定。要是發生這種情況,牽扯到國計民生,我想銀行不至於這麼干,這會危及到政局。


題主你是怕我國房價會跌嗎?不可能的!


會的,你們仔細看貸款合同有約定的,當年香港經濟危機,房價下跌,銀行就要求中產階級提前還貸補足資不抵債部分,當年香港人問李嘉誠看著大家都要亡了,可否發發好心不要這麼干,李嘉誠說房價漲的時候我也沒問你們要收益啊,一碼事歸一碼事,結果大量中產破產。


中央已經決定了,房價是不能跌的。年輕人還是老實還貸多增長姿勢水平,別一天天想著啥時候房價崩潰。你看人家 @vczh 輪子哥,覺悟多高!即使身在美帝,賺美元,肉身翻,還是帶頭指責這種不負責任的造謠行為。恁們啊,都得學習一個!


銀行貸款合同中有保護性條款,銀行有權在適當的情況下加速貸款到期或調整貸款利率。

如果房產價格發生波動,銀行會要求評估公司重新為抵押物提供估價,這裡面有一個迅速變現價格。銀行參考變現價格來評估風險。不同的風險偏好銀行有不同的措施,流氓一點的直接提高貸款利率或者找個理由加速貸款到期。好點的密切關注市場變化,跟借款人溝通提前還款降低風險。

台灣在亞洲金融危機時就有這樣的情況。股價斷崖式下跌,很多人資不抵債。出售房產的時候賣價抵不過銀行貸款,還需要支付一部分錢給買家來賣房子。


第18條


直接給你上一份銀行合同吧!!


本質上依然是個貸款關係啊。

參照證券質押制度,當房價不能覆蓋保證金的時候你又不能降低貸款額,那麼唯一的結果就是質押物被回收啊

不過據說要是是唯一住房的話,國家可能為了維護社會穩定,不允許銀行強制執行。。


你看日本泡沫破滅後吧,比比皆是,現在是泡沫膨脹中,沒人想這個


合同上一般會有這種情況下需要追加抵押物或提交還款的條款

但這種事沒發生過,到底銀行會不會行使權利還不好說


不需要 直接違約吧


不需要,跌到零也不需要。但房貸是無限責任的!


據我所知,目前崑山的二手房價是這樣的,房子估價比房子賣價低。然後在買的時候,首付要把這些差價補齊


一般都砍一半價格給貸款額的,如果你這個價格跌到一半以內,那得有多嚴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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