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手本身不認同自己的論點卻說服了觀眾,這樣的辯論有意義嗎?


這恰恰是辯論的最大魅力之所在。

「辯論的最大目的在於打開看待世界的第三隻眼」熊浩學長的這句話我一直頗為欣賞。想理解這句話,先釐清一點:辯論其實像一齣戲劇,辯手就是演員。你在台上的表達,可以有你自己的認知,但更要記住:你在扮演另一種立場,為另一種人而發聲。所以,把自己當作演員就好,你並沒有背叛自己,這樣心裡頭的矛盾想必就能解了。

那麼為什麼要這樣扮演?這樣的角色演繹有何意義?法庭上,被關在看守所的被告人在法庭上木訥獃滯,困於表達能力的不足,講不清自己的意思,在公訴人面前節節敗退。此時他的辯護律師,無論是否相信他無罪,站在被告人的立場,代表被告人的利益,在法律框架內和公訴人激辯,被告人不能發聲,我替他發聲!這是法庭辯論的意義

國家的議會上,領導人告訴大家國家目前很困難所以要削減對低保的開支,場上諸位都是西裝革履,紛紛支持:為什麼要養這些寄生蟲呢!此時,在野黨的領袖站了出來,給大家細細地陳列了底層人民生活的舉步維艱,再甩出各種證據證明當今的經濟不景氣甚至有如此多人生活在水深火熱之中恰恰都是因為政府的錯誤作為,敢問一句,政府有何臉面一錯再錯?窮苦百姓不能發聲,我替他發聲!這是議會辯論的意義。

那麼簡單的辯論賽,為什麼要這麼扮演呢?一個直男,對同性戀深惡痛絕,怎麼可以有人拉屎和性交是一個器官呢?都該下地獄!然後他打了一場同性戀婚姻合法化的辯論,他恰恰是正方,要為那些他噁心的同性戀爭取權益了。接著他去查資料,甚至和身邊的同志親自交流,慢慢才懂他們的難他們的苦,慢慢才懂他們和別人沒有任何不同。當他在場上為同志群體慷慨激昂的時候,他可能還是有點排斥他們,仍會對那些娘娘腔的男生近而遠之,但他終究是多了個視角的。原來他只有一個世界,叫直男眼中的世界,如今他有了兩個世界。

看得更多了,更全了,生命的經歷更豐富了,這就是意義。坐而論道,卻能體天下人之樂,察天下人之苦,除了辯論,你還有別的機會可以這麼做嗎?


有。辯論這個技術的意義是維護立場


瀉藥。

有啊。

律師不喜歡自己的被告,但是還是成功地幫他擺脫了莫須有的罪名,給他一個相對客觀合理的評價,這樣的辯護有啥意義?

說白了,辯論其實不是片面報道,而是通過查資料舉例交鋒啥的,讓我們增加對它的了解,能夠更加客觀地看待我們主觀上不喜歡的東西,同時避免非黑即白的狹隘。


有的演員演壞人,征服了觀眾,這樣的表演有意義么?


沒意義


意義這種鬼東西,要看的吧。

說服人的辯論技巧,只要是有用的就很容易有意義的。

但如果被人拔高了問有用之後又怎麼了的評價標準,這個意義就很難回答了,多半會陷入另一場辯論。

總之,辯手還是要先真的懂這個論點再開始辯啦,瞎辯總歸沒什麼意義的。


有 比如記者發新聞稿的時候


有人認為辯論的意義是探求真理……

有人認為辯論的意義是顛倒黑白……

有人認為辯論的意義是勝人之口……

有人認為辯論的意義是服人之心……

有人認為辯論的意義是撩妹約炮……

有人認為辯論的意義是開店自利……

有人認為辯論的意義是求勝之心……

有人認為辯論的意義是求敗之悟……

著相者,是就是是,不是就是不是……

無相者,是也不是,不是也可以是……

著相者,意義在那裡,你做了,你就去詮釋了它的意義……

無相者,意義的本身,就在於,你可以去詮釋它的意義……


題主問的是論點,感覺回答中多數人說的是持方?不知道題主想問的是什麼,這裡回答論點的問題。

我只是一個小辯手,很小的那種。這也只是一點點想法。

如果辯手本身不相信自己的論點,說明他沒能用這些論點來說服自己,那麼再去說服別人,應該會更難吧。

有沒有意義這個問題,我覺得是有的,因為辯論中有很多技巧,有時候即使你無法說服自己,但你可以用一些技巧去說服別人,比如包裝,比如價值的推廣。

辯論技巧有沒有意義呢?

我倒覺得辯論不在於一定要說出的每一句話都是真理或是自以為的真理,因為辯論的持方都是片面的,你在場上攻擊對方論點的時候,就一定覺得對方論點荒謬可笑,絕對沒有可取之處嗎?

我不認為存在無懈可擊的論,那麼從各個不同的角度去推導,總有不能被說服的時候對吧?

每個人能被說服的點不同。

就像你在看一場辯論賽,正方立論結束,你覺得好有道理,而反方立論結束,你覺得誒這個好像更有道理。

你永遠說服不了對方辯友,卻說服了自己,說服了觀眾,有沒有意義呢?

你說服不了對方辯友,也說服不了自己,卻說服了觀眾,有沒有意義呢?


題主在你發問時,有想過辯論本身的意義是什麼嗎?


辯論雙方其實沒有對錯之分,也沒有好壞之別(包括在法庭的控辯雙方)。

有的,只是兩邊的價值觀的對撞,觀點的交鋒以及技術的展示。

辯手做的,是將自己的觀點融入己方的價值觀體系中,再輔以說話的技巧,讓評委觀眾接受自己。

因此,不論在哪邊,都是對辯手的考驗和辯手對題目的閱讀。

有意義


如果連比賽的時候你都不願意絞盡腦汁去理解,去站在自己的對立面思考,那麼在現實里你還指望人與人之間的理解嗎?很贊同@超級賽亞然233 當打完一場比賽之後,還完完全全堅持著自己以前認為的單一的一個觀點,那比賽真的就白打了


謝邀~(已經是狼狼額狗的了,騷瑞~)

首先我質疑下題主所謂「本身不認同自己的論點」這一個說法。這裡可能有兩種可能,我都說出來,不知道題主說的是哪一個?

1:拿到辯題第一眼感覺不能認同。

2:細細討論過後發現不能認同。

這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局限與我們的日常生活習慣,我們看到命題的第一眼所產生的所謂的「能不能認同」在我們辯論分析、討論過程中可能會得到推翻。這裡就有這樣的情況了,你發現你不能認同的論點,其實很好舉證分析從邏輯角度可以得到一個完整的邏輯鏈條,乍看起來似乎和題主所問大相庭徑,但是其實是一樣的,大家乍聽可能也是無法接受,但是只需你深入分析下,就能夠深入人心了。

其次,那就是我這次說的重心了,如果說你在不能認同的情況下還能「說服觀眾」,我覺得,你的水平應該是不錯的,但是矛盾點在於,為什麼你說服得了別人,而說服不了自己,道理是一樣的呀。或許題主的意思是「論點中有漏洞,我們在討論過程中發現了,而觀眾沒有深入討論所以沒發現」,我覺得沒有這樣的可能,畢竟你的對手也不該是吃素的,該有的漏洞就該抓出來。所以,我認為,真的出現了題主所說的現象,其實是非常沒有意義的,辯論的本質是生活,雖然我們無法用四十分鐘去改變世界,但是我們可以用簡短的語言去影響、去導向,辯論不是撒謊,辯論不該有欺騙,技巧,只是錦上添花而絕不可能雪中送炭!

當然,題主所說的是不是有可能有,我覺得也有可能,逆天題,反方打的極度好的逆天題!


打二戰遊戲。

不小心抽到了日軍,可我一點也不認可日軍呀,煩死了!

遊戲開始了,硬著頭皮上,圍繞戰爭的態勢和日軍的特點,制定各種戰略戰術……

最後經過艱難的戰鬥,我贏了。

可我還是恨死了日軍呀!!!

你說這個過程有沒有意義呢?

辯論賽是一個遊戲,不論什麼立場,去尋找他的角度和切點,去尋找他的合理和動人之處,去尋找他背後暗含的價值理念……

到最後,你會發現任何事情都可以從不同角度去看待,不要急著去選邊和表態,不論你多麼不認同一邊,再停下來想一想,或許他有其合理的地方?

這樣一種思維模式的培訓,不就是最大的意義之所在嗎?

把每一個辯題都當作一個未知的秘籍去探索吧。


啊?我剛剛回答了一個類似的命題,就有人邀請我?

這類,違背我意願的題,我實在不想昧著良心說,

抱歉了,題主。

哦,那啥,簡單思考了下,也就簡答補充一下;

辯手本身不認同的論點,能說服聽眾,我覺得還是有意義的,

因為某一個辯手的不認同,畢竟是個體,而從整體而言,肯定有人認同此論點,只是人數佔比多少的問題;所以,即使只有少部分人,自發的認同此論點,辯手的說服,也至少代表了這部分人的聲音,所被說服的聽眾,即是被這少部分聲音所原本可以影響的聽眾;只是對於辯手本身而言,可能說的是昧心話,但對於整體而言,仍然是有意義的論點;

其次,辯手本身的技巧而言,無論是煽動,或是切實的有理有據,如果他能找到依據,而達到說服別人的目的,還是能說明原本這件事,具備可以說服別人的立場,只是,在一件事具體是否被人認可上,要參考更多的論點;即,某件事,可能有99個缺點,但有1個優點,所以大家都反對;但如果辯手抓住了這1個優點,仍然能說服一部分人;並且在辯論的平台里,彼此的發言機會均等,所以如果這1個優點的價值,比99個缺點的任何一個單一價值高,那麼這一個優點,在辯論過程中,還是具備較強優勢;

最後,辯手本身是否認同,其實是一個非理性的問題;就好像法律與人情的關係;律師個人情感,不能凌駕於法律;同理,職業辯論的辯手,也應該具備更客觀的態度,至少在辯論過程的始末,具備客觀的態度,這樣才可以更好的發揮自己的論述狀態。


辯論賽的核心不是立場而是有限的時間和信息量。

辯論賽的魅力和局限基本上都和這兩點有關。


「辯手本身不太認同的觀點」這個說法不太對。辯論高手,往往是很包容的,很辯證的,只有角度,沒有定論,只有詮釋,沒有事實。準備一場比賽,如果沒有動搖過自己的持方,打完一場比賽,如果沒有從對方辯友處獲得啟發,那樣的辯論才是沒意義的。


1、很多辯手對於辯題而言沒有絕對立場。極少有你絕對認同或不認同的觀點,大多數人(包括我)的三觀沒想像中那麼堅定。辯題的設置本身就相對極端,現實生活不是非此即彼,而是相對種中庸的。

2、辯論的人到最後都會上升到價值觀的取捨,而沒有哪一種價值觀是完全不合理、完全反人類的。都有說得通的地方。

因此,不存在像你說的完全不認同自己立場的情況。


辯論和討論不同,討論求真理,辯論為輸贏


大一 剛進辯論隊,現在在準備一個和自己觀點相反的辯題。

記得之前表演賽結束後 學長說過「這種情況不可避免的會遇到,但是辯論就是越辯越寬容,因為你會站在對方的立場思考問題,在不斷的探討論題的過程中 可能就會理解對方。」

我覺得這可能就是意義所在吧。


不否認辯論對人邏輯思考和表述能力的提升,可其實對於某些事件的客觀存在毫無意義,正如同知乎上的爭端一樣,公說公有理 婆說婆有理,但對既定事實以及問題現象幾乎是零幫助。光磨嘴皮子,缺乏實踐性。稱口舌之快,用雄辯征服一切,大概就是這樣。


有意義,作為一場辯論,雙方立場可能你都不認同,然而如果你作為一個觀眾這本來就無關緊要,可是你作為一個辯手,你需要的是讓說服觀眾接受你的立場,那麼你能每場抽到你認同的立場?

辯手存在的意義就是說服觀眾接受你所在的立場,就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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