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有很多事情要做,究竟是要先做簡單的後做難的還是先做難的再做簡單的?

或者換一種說法:先做自己喜歡的再做不喜歡的,還是先做自己不喜歡的再做喜歡的?


那時候雲滅向他提了一個問題:「你被鎖在一間木屋裡,屋子很堅實,憑你肯定沒辦法撞開。四周的牆壁都在燃燒,很快會把你烤成焦炭;門外有人不斷向里放箭;地上爬著無數的毒蛇,隨時可能揚起頭來咬你一口;房梁在吱嘎作響,說不定什麼時候整個屋頂都要塌了;屋裡放著一罐子火藥,引信已經被點燃,眼看就要被引爆,足夠把十個你都炸成粉末。這時候你該怎麼辦?」

雲湛想啊想啊想了很久,最後頹喪地說:「你不如直接讓我去死好了。」然後又自作聰明地嚷嚷起來:「對啦!我聽到過類似的故事,這是個講述應該如何笑對人生的寓言吧?是不是我應該在桌上找找有沒有什麼蜂蜜可以拿來舔舔……」

雲滅二話不說,噼啪兩記驚天動地的大耳光,打得他暈頭轉向,好半天才回過神來。他捂著熱辣辣的臉頰,很不服氣地哼唧著:「那照你說該怎麼辦?那麼多危險湊一塊了,怎麼都是個死。」

雲滅語氣平淡:「當然是先去斷掉火藥罐子上的引信,再把罐子挪開或者用水將火藥潑濕,避免它把你炸成幾百幾千塊。」

「可是剩下的那些呢?大火、毒蛇、房頂還有冷箭,那些怎麼應付?」雲湛嚷嚷起來。

「火藥罐子是最急迫的,比其他的都要急迫,」雲滅說,「如果不先對付它,你干別的都沒用。不管你干別的會不會有用,至少也應該先把這一步走完。」

雲湛一怔,琢磨著他的話:「你的意思是說,哪怕是一線生機,也絕不能放棄,而且在任何複雜的情況下都要學會冷靜分析,如果有一百把刀子對著你,先躲開離你最近的那一把?」

雲滅哼了一聲:「那麼簡單的道理,想那麼久才想明白。人生在世,總難免遇到各種各樣複雜的甚至於複雜而致命的狀況,可能會攪得你恨不能一刀把自己捅死算了。但是仔細想想,與其捅死自己,不如先理清順序,一樣一樣地慢慢干——總比什麼都不做好吧?想要舔蜂蜜,死了之後慢慢舔去,但在此之前,先把火藥的引信熄滅了吧。」

——《九州·輪迴之悸》


越難啃的骨頭越要先啃!


按以下順序做:

1 重要並且緊急的

2 重要但不緊急的

3 不重要但緊急的

4 不重要也不緊急的


做事情又不是做題,當然是按照重要和緊急程度來排序。

說這個可能有人不愛聽,但實際上很多事情都是不需要去做的,這些事情哪怕再簡單,也是浪費時間和精力。


先做簡單的,再做難的。原因有二:1.做完簡單的,讓你感覺到有progress,使得你對整個大任務一個commitment,這個會促使你在接下來的任務中有更強的動機。2.難的任務比較費勁,做起來進展比較慢。完成一個任務,前期要是一直沒有什麼progress,會打擊你的自信心,就不想做下去了。這樣也不利於完成整體任務。

PS: progress,commitment我真不知道該翻譯成啥,翻譯成「進展」「承諾」總是怪怪的,反而把原來的意思曲解了。算是專業術語吧。看不慣不要看啦,我英語差,翻不清楚,好多只能夾著說。

去年Journal of Marketing Research有篇文章就是做這個。是復旦大學金立印老師和北大光華的張影老師幾個人一起做的。感興趣的可以搜原文~

Climbing the Wrong Ladder: The Mismatch Between Consumers" Preference for Subgoal Sequences and Actual Goal Performance

When pursuing goals that involve subgoals of varying levels of difficulty, consumers prefer to follow a difficult-to-easy sequence when completing the subgoals because they believe that such a sequence renders the overall goal easier to achieve. However, consumers are actually more successful when they follow an easy-to-difficult sequence when completing subgoals. In seven studies, the authors present consistent evidence for this mismatch and explore the value of subgoals as an important boundary condition.


先確保自己不管選擇哪樣先,都不會有後悔的心態。


我媽小時候就告訴過我:先玩再寫作業,玩的時候不盡興,寫的時候也不開心;先寫完作業再玩,寫的時候動力十足玩的時候無牽無掛

所以我覺得一定要先做不喜歡的,再做喜歡的。

「開車」之前,不還得洗個澡嗎(?-?)?


最重要的那件

救急嘛


先做你最想做的吧


最重要的


以前看過一個說法:吃葡萄要先挑不太好的吃,最後吃好的,可以體驗漸入佳境的快樂。

初時覺得不錯,但後來發現點問題。這種說法是建立在可以一口氣把葡萄吃完的前提下的,如果葡萄很多,一次吃不完,先吃不好的,吃到最後很可能一開始好的也變差了。比如,一筐蘋果,如果從有點不好的開始,很可能從頭到尾都要吃爛蘋果了!

所以,選擇由甜到苦,還是由苦到甜,要根據具體情況定!哪有一定的道理!


人可以同時做很多事情,會不會有效利用時間很重要


昨天碼論文的時候剛在想這個事兒。先不說結論了(按照我導關於寫論文的教導,你結論都寫在前面了誰還看你後面的!)講個悲傷的關於我自己的故事。

如果給我重來一次,我一定咬著牙把英語提升個level,把與版權相關的國際條約英文版仔仔細細過一遍,再把Mark Lemley 和Robert P. Merges 教授關於「知識產權「的權威著作,Nimmer教授的論版權都啃一遍......翻譯50個英文案例,分析其判決思路,寫10篇論文,完成對版權法的體系化構建,畢業論文分分鐘搞定。

可惜我沒有。樓上有提到」重要、緊急「的四個象限之分,當一個人處在浮躁的時候,你會發現所有的事兒都是緊急的事兒。儘管從研一那會兒,我就已經知道該怎麼學習,怎麼培養法學思維訓練。(我導應該是國內教版權法教得最好的教授了,沒有之一)但是,總被各種亂七八糟的事兒佔據了時間,因為我所認為的重要的事兒,都不是那麼緊急。現有的獎學金申請、課題申請、雅思似乎都很緊急。於是重要的事兒就被往後挪了。

回想起來也簡單。為啥既然明知重要,還是會拖延,因為的確難。英美判決和歐盟判例又長又不好懂,靜不下來看,看幾頁就想放棄了。那會兒覺得自己好像已經喪失了專註的能力。

可是,任何一開始感覺難的事情,才有做的價值,不然你很難成長。有時候劃分不是喜歡和不喜歡那麼簡單,因為你從一件事兒獲得快感的時候,往往你已經「進入狀態」 乃至「深入了」。

而只有先進入才有機會達到高潮......

當然個人情況特殊,研一下誤打誤撞跟著畢業多年(前JonesDay香港執業律師)的大師兄創業去了,就真的沒有時間干我所認為的重要的事兒了。每天都是緊急的事兒,這個狀態持續了兩年......徹底廢了原先的人生道路。(這兒故事太多不贅述)

但是,還得畢業啊,作為「不管現狀咋樣,自己都不能污染學術圈」的堅定信仰者,保證不製造垃圾。可正因為沒有過當時的第一關,所以現在寫畢業論文的時候,看英文材料,國外判決的速度超慢,在本來就一周上6天班的情況下,可知偶碼論文的痛苦。痛苦源於在某些環節的不擅長,卻非對寫論文的排斥。

所以結論是:一定要儘早開始做真正重要的事兒

盡量減少緊急的事兒發生。

重要的事兒多半是難的。

一直在做真正重要的事兒的人,才可能在出現緊急狀況的時候因厚積而薄發並從容不迫。

可悲的是可能年輕的我們會分不清什麼是重要的,那就做當下你認為重要的事兒。

(我一定有病,不去碼論文在寫答案.... T T 耗時20分鐘........)


我一般用 IOU 排序法,自己原創的。

先做最重要的事 I --- Importance;

再做最簡單的事 O --- Occam"s Razor;

後做最緊急的事 U --- Urgency

邏輯如下:

先把重要的事做了,之後要命的事就越來越少了。

同樣重要的事,先做最簡單的。做一件少一件,最後就算剩一隻大蛤蟆也吞得下了,因為只有一隻。

同樣重要性和難度的事,先做最緊急的。還是那句話,如果先把重要的事做了,也就沒那麼多緊急的事了。而且,好多貌似緊急但不重要的事,拖一拖也就沒有那麼緊急了,最後大多可以不做而不了了之~

所以你看,最難的事,竟然是從來都不用去做的~

生活是不是很美好呢~


首先這是一個很無聊的問題,無論你先做簡單的還是困難的,事兒總得做完。

其次,這是一個有趣的問題。折射出一個人的思維方式,思維方式受後天學習影響。

讓我想起一個問題,我們買了一箱蘋果,裡面有完好的,有一點點壞的,還有壞了一小半的。請問你先吃好的,還是壞的?

先吃壞的,等到後面好的也會有點壞了。

先吃好的,等到後面壞的已經壞得不能吃了。

前者在吃壞的蘋果時候,想著後面還有好的蘋果,內心是有希望的,提高了吃壞蘋果時的幸福感。後者在吃好蘋果的時候,想著後面都是壞蘋果了,會折扣吃好蘋果的好體驗。前者屬於樂觀的悲觀主義,後者屬於悲觀的樂觀主義。前者的痛苦程度明顯小於後者。

所以當我們把簡單的事情比喻成好蘋果,困難的事情比作壞蘋果。

所有的選擇就看你的性格導致的選擇偏好。甚至可以推理你的心理活動。

o(*≧▽≦)ツ┏━┓拍桌狂笑,好想給自己評論:太特么無聊的回答了。


如果你可以毫不猶豫堅決果敢地一件接一件做完

那麼無所謂順序

如果不行

遵照這個原則:推遲滿足感來自 少有人走的路

非常優秀的一本書


我真是醉了,那些回答先做要緊的,先做重要的,先做有利的,看題了嗎?


曾經滄海難為水,除卻巫山不是雲。有些事情沒做過或許覺得很難,事後覺得不過如此。事情還沒有做就主觀的判斷它們的難易,進而為之糾結,我覺得這種基於成見的心理暗示是導致拖延症的一大原因。


這不禁讓我想到我高中里每個寫作業的夜晚。喜歡英語和語文,討厭物理和數學。一般周圍的同學都會瘋狂的寫理科作業(因為理科老師比較嚴厲,而且就分數來說理科似乎更容易通過刷題提高成績),而我都是慢慢悠悠的寫我喜歡的科目。

我個人的想法是 如果時間充裕能允許我把作業都寫完,先做自己喜歡的的事是很開心的啊,反正最後都會做完,有一種事情在自己控制下自己能做好的感覺;如果時間不夠,固然會留下做不完的遺憾,但好歹也是選了一個自己喜歡的干啊,這樣一想,好像也不是很糟糕。


如果有一串葡萄,你從小到大吃,還是從大到小吃?

從小到大吃,吃的每一粒葡萄都是最小的;

從大到小吃,吃的每一粒葡萄都是最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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