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很多人覺得優秀的民謠和搖滾作品一定要是小眾的?

在蝦米看到海龜先生有這樣一條熱評,直到他們被大眾發現,我感到失落。 對於這樣的評價我覺得很費解,優秀的音樂作品不就應該有更大的傳播度嗎?而且很多民謠歌手和樂隊在早期和成名後的評價會產生一個反轉,到底是作品確實商業化嚴重還是部分人的故意苛責呢。個人覺得民謠和大部分搖滾風格本身就是流行音樂,很多人追求的這種小眾,對於音樂人本身是不公平的,沒有人需要為了你追求的小眾而住一輩子地下室吧。所以想問一問到為什麼會產生這種優秀的民謠和搖滾就是小眾的這樣一種觀點。


雖然大部分情況下,是粉絲群體要麼素質一般要麼眼界一般,優越感作祟而已,我還是想提供一個不一樣的視角。

一個真誠的音樂人,他的音樂必然是反映了他當前的生活思想狀態的。這就造成了一旦走紅,會帶來生活方式的改變和精神狀態的變化,會客觀的形成一道作品上很明顯的分水嶺。

許巍的時光漫步,汪峰的花火和愛是子彈,左小的地安門和悲傷身旁,鄭鈞的怒放,陳綺貞的華麗的冒險,楊乃文的女爵,等等不一而足。

那麼早期歌迷,生活上大部分普通人是一如既往的,他們的人生註定平淡的直線向前,沒有經歷藝人那樣的巨大生活變化,或者離開大量聽新歌的歲數走入懷舊的,他們註定只會喜歡早期作品,註定只有那個狀態的藝人可以和他產生共鳴。

如果他紅了,他要是真誠,他必然改變。可我沒變,所以我希望他們一直小眾下去。

這並不奇怪。

當然,同樣的作品紅了就罵的,那種歌迷不值得討論,比如董小姐南山南夜空最亮星這些,同樣的作品如果打動你,僅因為紅了就唾棄,就是素質問題。

謝邀


真正優秀的作品,欣賞門檻會更高,就大眾不起來。

比如民謠吧,他可能除了詞曲,在吉他編排上也很講究,但是樂器太明顯就會有聽眾覺得煩。

總之越優秀的東西越有欣賞門檻


他們聽的歌(或看過的電影、讀過的書)是維持他們自我認同的最後一道壁壘。Once it becomes a hit, they get nothing.


評論看多了就了解了。

有的藝人,每首歌播放量幾十幾百,在國內知名度很低,蝦米評論要麼沒有要麼幾個符號,至多一句:這麼棒的樂隊竟然沒人知道!如果是在last.fm,底下一定會有一句they"re definitely underrated。自己喜歡的音樂無人一同欣賞,在某種程度上,這是一種寂寞與孤獨,放到音樂粉絲群體里,會很自然地想要去分享,獨享往往是難受的。很多人會打字告訴你,只有我(和那麼寥寥幾個人)聽他們的歌的時候,我是愉悅的,可是他為什麼要說出來呢?

播放量幾百幾千、最高上萬的新晉樂隊或冷門老團,底下的評論反倒是如一個小的粉絲群體,這是一種集體認同感,我們都喜歡同一隻樂隊,someband only we know的感覺,而且在樂隊的音樂確實不錯的情況下,這是完美的情境。但有些人把小眾當成了習慣和自己的標籤,作為大眾(離開這個音樂小社區的時候),這種標籤只能招致不可理喻。

當樂隊做大,在蝦米也能首首上萬的時候,那也過了很長時間了,批評一支樂隊的方式也變得多樣了。轉型?噴。電子化?噴。湧進一幫之前聽流行的粉絲?噴。老粉絲的心裡一種變質的認同感在作祟,俗稱優越感,自以為我聽得比你早、我聽得比你多、我比你更了解能秒殺一切。新老粉絲接觸的情境也是不一樣的,而老粉絲會把這個差異腦補到無窮大,哪怕和你志同道合的姑娘,與你喜歡同一支樂隊,你也忍不住說一句,我從200X年就開始聽了,這不找抽么?


的確有一部分原因是文化資本,聽古典的和聽流行的不一樣,聽爵士的和聽嘻哈的不一樣,聽搖滾的和聽通俗的不一樣,聽金屬的和聽民謠的不一樣。一種音樂形式不僅僅是樂器、旋律、歌詞等等表徵上的不同,更多地體現在它與所關注群體的階級性有關,通過音樂素養的區分來完成品味的區隔,劃分出high culture與pop culture之間的界限。在階級性本身沒有辦法消失的情況下,文化的階級性也不可能自然地褪去。

更可況在資本主義市場邏輯的背景下,文化產品也遵從商品化的原則,符號價值成為文化產品的主要使用價值。商業邏輯吞噬了文化邏輯,從而漸漸消解了高級文化與通俗文化之間的界限,在此過程中文化產品的消費者則會自動地維護本來涇渭分明的高級文化與通俗文化的界限。這是文化產品同時具有藝術性與商業性其內生性的矛盾。

從文化生產的角度來說,這種矛盾也無時無刻不制約著生產者的流行度與獨立度的平衡。簡單來說,在流行度不大的情況下,也就是說,商業邏輯並不佔據上風,這時候生產者考慮的主要因素是藝術性,自主性和創造性得到了極大的發揮空間,這就是為什麼通常許多樂隊或者歌手的第一張專輯都非常天馬行空的原因。而一旦獲得大眾的認可,也就是進入了市場體制和文化產業流程中的時候,生產者就無法僅僅考慮自身的藝術創作,而更大程度上兼顧已有的受眾市場。這就是搖滾樂中經常提到的「第二張專輯定律」——一個樂隊是否能夠成為偉大,必定要經過第二張專輯的檢驗,因為這是藝術與商業兼顧的考驗,許多無法承受第二張專輯考驗的樂隊就成為曇花一現的緬懷對象了。

一般的聽眾可能無法想像,為了滿足市場和不同層次聽眾需求對樂隊產生的巨大壓力——這種受眾壓力不僅在搖滾樂隊身上體現,在各種文化生產者的身上都有不同程度的表現——比如即使很多極端重金屬樂隊,都會有「ballad」抒情歌曲在專輯裡面以迎合部分聽眾的需求,而詭異的是,許多重金屬樂隊最流行的歌往往是這類Ballad,比如Guns n Roses的Don『t cry(此曲霸佔Billboard排行榜數周),Bon Jovi的Always(此曲霸佔歐美亞數國的排行榜前幾名),Metallica的Fade to black(此曲是千萬銷量專輯,號稱金屬樂史上最暢銷專輯metallica同名專輯的主打歌曲之一,亦是其樂隊代表作),Nirvana的Where did u sleep last night(最著名的不插電演唱會壓軸曲目,Kurt cobain的絕唱)。

當然上述歌曲已經是將藝術性與商業性結合的非常成功的典型了,因此也在全球範圍內傳播程度極高,而除卻這些天賦異稟,打通任督二脈的樂隊之外,沉寂的、消失的、失敗的樂隊更是不計其數。

說了這麼多,藝術與商業的矛盾一直以來都有,如果有死忠粉絲特別喜歡某個樂隊因此維護它這無可厚非,但是非要拿某個樂隊出來凸顯自己的品味和格調,那就是實實在在的裝逼了。


搖滾必須小眾,因為它為邊緣而生,搖滾樂必須走向所有人 ,因為它為創作而活。

中國搖滾的「本土化」與在野本質上非常特殊,在於其政治屬性和文化屬性都與西方搖滾的黑人音樂白人化千差萬別。

首先,說地下搖滾小眾是因為優越的是倒果為因的看法,因為「中國搖滾」的出生正是由於其代表了「草根階級」「打口文化」的亞文化特質,是維護邊緣與底層人士,為他們發聲的武器

崔健曾經說「中國搖滾是橫空出世」,它代表的不是一種完整演變的音樂體系,而是在政治開化對話開放市場經濟出現的八十年代作為草根文化話語與精英話語對立,統治階級與被統治階級形成良性對話之下而引進產生的文化現象,無論是民謠還是雷鬼,流行等在中國本土化初期都包括在「中國搖滾」的大概念中,即使這樣與港台日本的流行樂相比仍然小眾,是大陸流行與獨立音樂的雙重試水,當時已開始出現「本土搖滾」和「西化搖滾」的創作系統分野,以及對西方戶外音樂節集會模式的模仿。

賀蘭山音樂節,雪山音樂節,香港紅館演出,都是中國搖滾嘗試階段的里程碑。

在魔岩唱片退出大陸、魔岩三傑商業失敗之後,中國搖滾樂漸漸被拉下藝術神壇,同時期第一代網路「小資社區」的「自戀文化」出現,第三代的南方搖滾藝人以及從中漸漸分離出的第一代民謠音樂人出現開始對北京本地搖滾話語權威進行攻擊,並且開始反思搖滾樂作為文化產業其中商業運行對搖滾樂的作用,探索屬於自己的音樂創作路線,大陸的地下音樂的唱片工業開始興起並不再地下,中國搖滾開始正式進入商業邏輯的概念中。

而後在二十一世紀,曾經的草根音樂人和聽眾不少漸漸步入中產階級,文化政策收緊,音樂不再能夠代表「人民的想法」,而他們的音樂形式成為了一種特殊的文化現象從「吶喊」性質轉化為「勵志」甚至「扶慰」那些與他們同時期的歌迷成為了一種形式繼承,並以網路傳播以及階級傳播的形式影響新時期接觸搖滾樂的年輕歌迷。

至此原初的中國搖滾樂真正化作「情懷」之符號行音樂流派之實,並日趨體系化,日趨西化,日趨「東方化」,而本土搖滾的「撕裂」氣質卻慢慢為「虛無」吞噬並且衰退。

這一代的樂迷繼承了搖滾文化的商業邏輯,卻因社會語境缺失與發展缺陷極少繼承其文化內核與創作邏輯,他們不承上而不啟下,使「 小眾」成為無依無靠的空中樓閣,只是一群市場經濟下由亞文化共同體分離出來審美產業製造的框架所限定的消費者並由消費階級和對象所劃分出價值觀自我認同而已,其草根性漸漸隨風而逝。

以上聽起來殘忍,但其實並不與「新長征路」精神和搖滾自省氣質相違背——音樂總是得向前看的,資本化一定會來的,新技術一定會來的,藝術家也是會有的,只要音樂不死,搖滾樂也不會死。

痛苦的人未亡,搖滾就不會離去。


因為商業標準很高,很多從業者如果以商業標準去要求他們,個個都是不及格的水平,只有窩在「小眾」里,才可以堂而皇之的把自己的「不學無術」給你們灌輸成「各有所好」,龐麥郎這樣的如果成了風靡排行榜的金曲,那才說明整個環境都有問題了,另外,「小眾」就代表「大部分人可能都沒聽說過」,在介紹給別人的時候,是挺能顯出逼格的~~

拿中國搖滾舉例,都知道Metallica、Bon Jovi、Guns N『 Roses、Nirvana 這樣的樂隊是商業大腕,那麼請問我們中國樂隊有沒有一支做到了人家的程度?沒有,因為我們從來就沒拿商業標準來要求過自己~~


因為小眾、所以優越。因為大眾、所以庸俗。


首先,海龜先生真不怎麼樣,大眾小眾中眾都不怎麼樣。

這麼說吧,搖滾樂里的確有很多樂隊/作品非常好但是小眾,沒人聽。反過來,很多主流其實不怎麼樣,或者說很差勁。

但是需要加兩個前提:

1.這個趨勢基本是隨著搖滾樂歷史發展而增長的。比如說,beatles,pink floyd那個年代主流確實還是搖滾樂的重心。現在呢,你整天聽排行榜主流搖滾只能說是自己作踐自己。

2.這個說法不適用於大家熟知的中國搖滾/民謠。小眾樂隊爛的可能性遠高於英美。

另外看到評論里某個喜歡信口開河的答主「噴「張楚,不得不說一句:少聽少玩點重型吧,耳朵都弄聾了。


聽得少


- 你也喜歡韓庚?來來來,一起追

- 艹,你丫也配聽陳綺貞?


可能是覺得群眾是傻逼的。。。


第一,我是覺得有些歌需要紅,但希望是被真正喜歡的人懂。在紅的同時,不要失去音樂的本質。舉個例子,我渴望被人喜歡,但如果喜歡我的人品性不好。我寧願不被他們喜歡。

第二,我也有小眾情結。我曾經在好幾年前就經常遇到這種情況。

我曾經愛給最好的朋友推歌,經常碰壁,朋友都會說別放了,像念經一樣煩死了。幾年後,她發朋友圈說發現一首好歌,然後朋友圈都是贊。那首歌正是當年我推薦,她很唾棄的。

我有點心寒我也沒有死心,我還是試著一些小眾的歌推薦給同事。我一個同事說,我看到你推薦的那些名字我都不想聽。

然而這幾年,我喜歡的人慢慢被人知道,曾經打擊過我的欣賞水平的人如今刷了滿屏的朋友圈並獲得無數贊。

我卻學會了閉嘴。然後我現在聽得更多的是更老的校園民謠。我覺得這些歌描述的就是一個安靜的小世界,不需要太吵鬧。便再也沒有分享過。偶爾會發一點相關文字,但不會提這是什麼歌。

我覺得,我喜歡的東西,我會一直喜歡,你喜不喜歡無所謂。但如果你只是因為在某個節目聽了翻唱,然後跟風喜歡。我會有一點點點反感吧。

我想大多數獨立音樂人都反感跟風粉吧。有時候,他們早就很火了,只是火的圈子不同。但有些圈子,他們寧願永遠不靠近。他們選擇自己寫歌的風格時就能看出他們的目的。能選擇搞獨立音樂的,很明顯,他們本來的目的就不是為了迎合大眾。只是為了做自己喜歡的事罷了。所以那些人喜不喜歡,根本不重要吧。

我不喜歡自己愛的音樂變成口水歌,是,我有問題,你說我心胸狹隘也罷,我無所謂,畢竟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我還是喜歡沉浸在自己喜歡的圈子裡,做自己喜歡的事。你喜歡誰與我無關,但我知道,我喜歡的某些東西,有些人可能一輩子都無法喜歡。我沒有什麼優越感。只是道不同不相為謀。


我認為一首歌要經歷很多階段。

剛開始僅僅是好聽。你聽了覺得哎喲喂不錯。然而你可能會關注那個歌手。你試著去聽他的其他歌,發現也合你胃,你可以收藏這個歌手。

以一種開心的姿勢發現了這顆遺珠。他的歌曲下面評論很少,你去占沙發,有一種他為你一個人歌唱的優越感。

(p.s.玩民謠的越來越多,然而優秀的聲音也不少,有一個歌手:靳松。他的歌不錯,剛聽那會也是冷門的。)

後來,你喜歡的歌手被更多人所知道,但沒紅。很多人都說好聽,這時你就可以得瑟一下:老子很早就開始聽了!這種階段比較好,有認同感(證明自己有眼力),你會更加愛這個歌手。

再後來他徹底地紅了,像陳粒、馬啪啪...林子大了什麼鳥都有,跟風派多得是。你看到街頭理髮店也在放《南山南》,你感到不屑。

那是你懂的音樂,卻被一群不懂的人瞎追捧。濫竽充數的人太多了。他們並不是真的喜歡!你感到憤怒。

(現在大多數人在於這個階段)

最後,我想說的是什麼是經典,就是一個歌手紅了之後還能保持初心。還能做出質量高的音樂。不能一點點功績就飄飄然。你看bob Dylan,Johnny cash...太多了,十年後百年後依然有人喜歡。

你就無所謂他的粉絲團是啥樣。至少這歌手,你是打心眼裡喜歡!

經典就是:爾曹身與名俱滅,不廢江河萬古流。

願我們每個人都有不跟風、真正拿出態度喜歡的歌手。


因為你一開始滿懷欣喜的推薦,得到的是——

「這個趙雷唱的也就那樣。」

「哎喲,你老提《南山南》,我對民謠沒興趣。」

「kufufufuf,好妹妹樂隊是什麼,這個名字好搞笑啊。」

然後三四個月以後,好聲音唱了個南山南,PK的時候唱了個少年錦時。

不僅趙雷,馬頔,好妹妹都是她的了,李志,堯十三和萬曉利也是她的了呢。

對了,最近還吵著很想很想很想去看一場他們的演唱會呢。


有些人愛的不是音樂本身,而是作為小眾的一種感覺。


民謠的評論都是「XX不紅,天理難容」,搖滾都是「還是喜歡他紅了之前的樣子」。為什麼會這樣呢?

最近再聽這兩種風格的歌,大概是這樣,民謠的姿態是踐行和分享,搖滾的態度是反叛和提問。你不能容忍一個腳踏實地的踐行者得不到掌聲,更不能同意一個怒髮衝冠的提問者停下來休息。


和90年代唱搖滾留長發來表達自己的人生態度是一樣的,你問他們是一種什麼樣的人生態度,他們不一定都能說得清,就是這種說不清的感覺,他們覺得自己與眾不同,未來的一天可能十足墜崖然後意外學會九陽神功,迎娶白富美,走向人生巔。


其實很直白,粉絲們喜歡用自己喜歡的樂隊裝逼。


無關歌手,只是走紅後,有些人再也不能拿他們來裝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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