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求公平」是人類的普遍直覺嗎,是否受文化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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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求公平是人類的普遍直覺 見 @Andy Lee 的答案 但人們對「什麼是公平」的看法深受文化的影響
公正 (equity):強調分配資源基於個人貢獻和成就
平等 (equality): 強調資源上的平均、公平
需求 (need): 強調基於需求的公平分配
跨文化研究發現,在分配資源時,西方個人主義的社會(如美國,歐洲)通常遵守公正的原則,強調個人貢獻和表現,不管對方是不是屬於自己的群體;而東亞集體主義的國家(如中國,日本,印度)在自己屬於的群體則更傾向於使用平等的原則,強調平均分配,對外群體則使用公正的原則 (Leung Bond, 1984) James, 1993; Erez Earley, 1993)。跨文化模型認為決定「公正」還是「平均」的決定因素是個人利益和群體利益的孰輕孰重。集體主義社會有保持內部和諧的需求,強調犧牲小我,成全大我,而平均分配更有利於團體凝聚,一個明顯的例子是朝鮮;而個人主義社會則強調個人的成就。
Berman and Singh (1985) 給美國和印度被試看關於兩個人的插畫,一個人功績顯著,而另一個人則生活貧苦,被試在兩個人中選擇怎麼公平分配資源,印度被試更傾向於將資源分配給有需求的人,而不是有功績的人,而美國被試正好相反。作者認為這也許是因為需求在印度是一個更顯著的社會因素,所以社會規則偏向於有需求的人。
衡量公平的另一個維度是權力距離(power distance),也就是對權力在社會中不公平分配的接受度。權力距離和集體主義通常呈正相關,Hofstede (1980) 的研究發現東亞對「權力距離」認可度比西方高,認為等級分層更合理合法,和上級保持更遙遠的距離。
可是這些文化區別並不是絕對的,因為,
2. 人們對公平的理解在跟著時代的變化在改變,我找到的關於這方面的研究幾乎都相當老了(如果有新的請補充),已經過去了二三十年,而三十年間社會可以出現翻天覆地的變化。
一些研究開始表明中國隨著經濟發展在往個人主義的方向發展。而He et al. (2004) 研究了中國所有制改革(由公有制集體經濟到非公有制經濟)對人們資源分配喜好的影響,預測市場經濟對生產力的要求會迫使人們更強調效率、成就。他們發現在發生改革的企業工作的中國員工們開始更傾向於「公正」分配原則,而不是平等原則。
3. 個人主義-集體主義在跨文化研究經常被提起,甚至到了濫用的程度,也過於武斷,集體主義社會成長著很多個人主義者,個人主義社會也肯定有特別注重集體生活的。新的研究開始表示個人主義和集體主義在社會中同時存在,不同的情景可以引起不同的個人或集體傾向(Oyserman et al., 2002)。
References
Berman, J. J., Murphy-Berman, V., Singh, P. (1985). Cross-cultural similarities and differences in perceptions of fairness. Journal of Cross-Cultural Psychology, 16(1), 55-67.
Erez, M., Earley, P. C. (1993). Culture, self-identity, and work. New York: Oxford University Press.He, W., Chen, C. C., Zhang, L. (2004). Rewards-allocation preferences of Chinese employees in the new millennium: The effects of ownership reform, collectivism, and goal priority. Organization Science, 15(2), 221-231.Hysom, S. J., Fi?ek, M. H. (2011). Situational determinants of reward allocation: The equity–equality equilibrium model. Social Science Research,40(4), 1263-1285.James, K. (1993). The social context of organizational justice: Cultural, intergroup, and structural effects on justice behaviors and perceptions. In R. Cropanzano (Ed.), Justice in the workplace: Approaching fairness in HRM (pp. 21-50). Hillsdale, NJ: Lawrence Erlbaum.
Leung, K., Bond, M. H. (1984). The impact of cultural collectivism on reward allocation. Journal of Personality and Social Psychology, 47, 793-804.
Oyserman, D., Coon, H. M., Kemmelmeier, M. (2002). Rethinking individualism and collectivism: evaluation of theoretical assumptions and meta-analyses. Psychological bulletin, 128(1), 3.
人類天生就喜歡追求公平。
在對嬰幼兒的研究中,我們就能發現孩子們對公平的偏好。心理學家Geraci和Surian在10個月和16個月大的孩子面前表演了一處布偶戲。布偶甲會公平地分配2個彩色圓盤給布偶A和布偶B:一人一個。而布偶乙則會將2個彩色圓盤都分給一個布偶,而另一個則什麼都拿不到。現在把甲和乙擺在這些孩子面前,問:「他們中誰是好人啊?」10個月大的孩童會隨機選擇,而16個月大的孩童則大多選擇了公平分配的布偶甲。
但這種對公平的偏好有深深的平均主義色彩。心理學家Olsen和Shaw給一群6~8歲的孩童講了一個故事。故事中要給2個打掃了自己房間的孩子獎勵橡皮,但一共有5塊橡皮。在先進行兩兩分配之後,他們問孩子該如何處理這多餘的一塊?是隨便給一個孩子,還是扔掉?大多數孩子都選擇扔掉。
這種平均主義的偏好有其演化心理學的解釋,在狩獵—採集者時代,人們過著群居的生活,互相合作進行狩獵。每個人都不希望自己的社會地位比他人要低,而強者便顯得特別刺眼。大家會聯合起來打壓強者,這在那個時代是很容易做到的。畢竟,再高大強壯的人也能在睡著時被弱小的人用石塊砸死。如此一來,保護自己社會地位的行為策略便表現出了對平均主義的偏好。
追求公平的「普遍直覺」是不受文化影響的。不管是在美國的大都市中,還是在太平洋的土著部落里,人類都有追求公平的傾向。但具體該怎麼追求公平,追求什麼樣的公平,卻會因文化的不同而表現出許多差異。
公平往往只在「我們」中有效。對待「他們」,不用著公平。在發展心理學的實驗中,孩子們會在不損失自己利益的情況下,選擇能有利他人的選項。但當這個「他人」是這些孩子所不認識的陌生人時,幾乎沒有孩子願意讓他們受益,即便自己沒有任何損失。
而相應的社會現象比比皆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社會認同,都有自己所屬的群體。在古希臘和古羅馬,貴族和平民之間談不上公平,而奴隸和自由民之間則更沒有公平可言。即便是今天,女性在父權社會中也沒有得到公平對待,更不用提同性戀等少數群體了。
從今天的研究來看,孟子的性善論似乎比荀子的性惡論更能獲得來自心理學、人類學的研究支持。但這絕不意味著人類天生就是道德模範。我們的基因里的確有利他主義的傾向,但自私的慾望也從未停止。在抉擇面前,與生俱來的不同動機會同時作用在我們身上。作為一個異性戀,在你第一次接觸同性戀時或許會感到驚訝,同時也會有好奇。當你想到同性戀的性行為時,你或許會感到噁心。但當他們受到歧視時,你又會止不住地感到同情。
這就是我們,這就是人類,自私的基因給了我們一顆善良的心。「追求公平」不僅是人類的普遍直覺,而且在進化樹中紮根很深。
從進化生物學的角度來說,對於「公平」的認知和維護是動物個體之間發展協同合作這樣的社會行為所必須具備的。也就是說,協同合作的前提是共同所得要公平分配。如果不追求公平的話,怎麼能判斷合不合作、和誰合作,才最有利於自身的生存和繁衍呢?
自然界就這麼簡單粗暴。
靈長類就不用說了,有些研究甚至提示著最原始的「公平」的感覺和相關行為可以一直追溯到狗狗,甚至某些鳥類,比如烏鴉的層次上。
先說狗狗的研究吧。2009年第一次報道的時候明顯屬於腦洞行為,所以塞到《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刊》里去了 —— 這個科學院院刊是一個經常刊登腦洞型研究的雜誌。 到目前為止關於狗狗的對於「公平」的認知了解得雖然不多,但是至少看起來他們跟蠢蠢的人類和猿猴對於「不公平」的反應還是很類似的。
實驗是這麼設計的:
先教兩隻狗狗一個簡單的動作,比如抬爪、握手/爪。訓練以後狗就會很配合,聽到指令就會抬爪握爪。這時候如果忽然改變遊戲規則,對其中一隻狗狗採取偏愛政策。也就是說一隻狗雖然同樣是抬爪,卻會有額外的優待,比如一點好吃的。那麼沒有優待的狗就會感到不平衡,很快就會罷工了。而如果兩隻狗狗都沒有實惠,兩隻都會很聽話地一直按指令抬爪握爪。
「不患寡而患不均」 --跨越種族的名言啊。
文末附了原文的摘引(1,2,3),考據黨可以直接去讀原文。
因為是前沿腦洞型研究,目前來說狗狗對於公平的理解和追求顯然是超出了人類的理解和認知的(好繞口)。可以想像還會有很多跟進研究的,說不定會給狗狗拍腦成像。現在嗎,自己解讀就好。
不過對於公平的追求和偏執肯定不是人類獨有的特性,很多猿猴都有十分類似的行為。
最先開始研究這個神奇問題的是靈長類學家Frans De Waal. 他從自己多年對野生黑猩猩的觀察中提出了一系列關於黑猩猩的道德認知和行為的推斷。然後又設計了一系列十分巧妙的實驗來檢測各種靈長類的道德感。他在Ted的這個關於動物的道德行為的演講已經被瀏覽了三百萬次。
Frans de Waal: 動物的道德行為
從2003年第一個系統研究靈長類對於「公平」的理解,現在已經不下幾十個了,包括黑猩猩、卷尾猴、長尾獼猴,等等(綜述見4)。
這些實驗中常見的行為模式包括以下幾種:
1. 像狗狗的實驗一樣,如果兩隻猴做同樣的動作,結果一隻比另一隻獲得更優厚的待遇,遭受「不公」待遇的那隻就會憤怒、罷工。甚至連自己「應得的」差一點但是也不錯的待遇也不要了。
原來「同工同酬」是野性的呼喚。
2. 當兩隻猴必須協同合作才能獲得食物的時候,公平分配至關重要。比如如果設計得兩隻猴要一起拉一個操縱桿,才能把好吃的拉過來。然後只把吃的給其中一個,或者一個比另一個獲得的食物多得多。。。 那就沒有第二次了。
3. 追求「公平」的行為不僅體現在不公的「受害者」身上,也體現在「不公」的「受益者」身上。目前這種維護公平的舉動還只是在黑猩猩中發現。也就是說,當分配不公的時候,受益的一方也可能會表現出抗議的行為,雖然程度沒有受害的一方強烈。尤其在分配報酬的時候,獲得報酬多的會再分一些出來給獲得的少的或者沒有的。
所以,當下一次你聽到/看到/遭遇了明顯的不公,覺得心裡有千萬頭草泥馬在奔騰的時候;當你「無功受祿」,感覺心裡忐忑不安,甚至想要分一些出來求心安的時候。。。 那就對了。進化了上百萬年的東西,早已嵌到基因里了,怎麼可能輕易擺脫得掉呢。不然連狗狗都不如了。
Reference:
(1) Range F, Horn L, Viranyi Z, Huber L. The absence of reward induces inequity aversion in dogs. Proc. Natl. Acad. Sci. U.S.A. 2009;106:340–345. doi: 10.1073/pnas.0810957105:
(2) Désirée Brucks , Jennifer L. Essler, Sarah Marshall-Pescini, Friederike Range. Inequity Aversion Negatively Affects Tolerance and Contact-Seeking Behaviours towards Partner and Experimenter April 15, 2016 PlosONE
(3) Wascher CAF, Bugnyar T. Behavioral responses to inequity in reward distribution and working effort in crows and ravens. PLOS ONE. 2013;8:e56885. doi: 10.1371/journal.pone.0056885;
(4) Evolution of responses to (un)fairness. Sarah F. Brosnan, and Frans B. M. de Waal Science 17 Oct. 2014. DOI: 10.1126/science.1251776
謝邀。
兩個問題的答案都是肯定的。公平是人類的普遍直覺,並且受文化建構,更確切的說,是受社會建構。
有研究稱一歲多的嬰兒就有公平意識。一項發表在PLoS ONE期刊上的文章稱,15個月大的嬰兒就能發現人們是否被公平對待,並具有基本的利他觀念,可以犧牲自己的利益去幫助他人。先前的研究顯示,兩歲的嬰兒會幫助他人,六七歲的兒童有公平的概念;但是美國華盛頓大學的Jessica Sommerville發現,這些特性在嬰兒年齡更小時就已經存在。
並且,關於公平公正、正確錯誤等等的道德觀和價值觀在人的成長過程中逐漸變化,一則是心智結構隨著年齡增長成熟,二則是成長過程其實就是「社會化」的過程,社會規範、價值觀逐步內化成個體的觀念。具體是怎樣的規範、價值觀,則根據是什麼樣的社會而不同。所以說,個體公平觀念是其所處的社會和文化建構出來的。
具體到群體和一個社會的公平觀念,幾乎只是社會力量展演的場所,而很難看到個體生來具有的公平觀起到支配作用。希臘城邦中只有自由民有投票的權利,奴隸則只是財產,沒有人考慮某個行動是否對奴隸公平;在古代亞述人的觀念里,如果一個未出嫁女孩遭到強姦,那麼這個女孩的父親有權力強姦對自己女兒施暴者的妻子,對他們來說,這就是公平,整個過程並沒有人願意詢問或者關心這對強姦犯的妻子是否公平。在這裡插個廣告,最近在讀一本書,《性審判史——一部人類文明史》,非常好,安利一下。在一些文化中,公平只會估計少數被社會賦予權力的人,其他人則沒有權力尋求公平。關於什麼才是公平顯然也會因為處於不同社會和不同文化而有所區別。在公元前第三個千年的烏爾納姆王朝時期,強姦別人的女奴的後果是要被罰款五個錫克爾——比現在的超速罰款還低,而現代社會強姦任何人都是一項嚴重的刑事犯罪。在同一社會之中,人們對於什麼是公平顯然也有不同的見解,公平的觀念也在不斷變化,這體現在人們日常的爭辯之中,也體現在道德和法律的進化之中,人們很快發現,在同一場車禍中喪生的農村人得到的賠償比城裡人少不但不公平,簡直荒謬。一個簡單的思考邏輯是,社會資源匱乏的時候,只有少數人能夠得到公平,而一旦資源不再匱乏,社會就有能力盡量顧全所有人的利益,從而儘可能的實現公平。與其說人們追求公平,不如說是人類文明和社會結構對人們自身的「規範」,人們追求有利於自身的「互惠關係」。
從社會唯實論的視角看,社會就如同一個外在於個人的「智能集體」,它把公正通過社會化的方式植入人的大腦,讓人們在生活工作中以盡量公正的方式互動、交換、合作,這有助於社會運轉得更為順利和高效。
對於個人來說,「公平」是一種心理感受和行為方式,是期待對方也以「我是這麼對他的」方式對待我,人們希望在身處的社會關係和社會互動中對等、合情理,而對於「公平」的定義和理解受社會文化、社會階層、個人觀點的影響而各有不同。
古希臘的城邦文明中,由幾乎所有男性公民參加的公民大會討論公共事務,婦女卻被排除在外,亞里士多德甚至認為人類劃分為天生的主人和奴隸是天經地義的,這是古希臘人的「公平」。
古典印度的種姓制度賦予婆羅門(祭司)極大的特權,卻對賤民階層視若草芥,將他們隔離在城鎮以外,並代代世襲,人們甚至也被迫默認了這種社會制度,這是古印度的「公平」。
中國封建時代獨尊儒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長幼有分,尊卑有序,以及長期佔據主流觀點的士農工商,這是傳統中國社會的「公平」。
頗有趣的是,人類學家發現的被現代文明視為落後的原始部落中女性往往擁有跟男性同等的物資支配權,艾莉諾·利科克於1950-1951年研究蒙大格拉斯—納斯卡比印第安人時發現他們的兩性關係在經過幾個世紀男女有別的教化後依然平等如故。
實際上,目前「公平」仍沒有一個統一認識,它更趨向於一種基本價值和理想狀態,然而在不同社會背景下呈現的方式差異巨大,而且現實中有太多複雜和未知變數干擾這個理想模型。
在漫長的歷史進程中,人類社會組織這一奇妙的結構凝結出「公平」「正義」等共識,並被社會日漸內化為人們不假思索的「直覺」,然而在不同的社會文化中對公平又有不同的定義和理解。
對於統治者,公平是一種口號,
對於思想家,公平是一個理想,對於老百姓,公平是一個希望,本質上是一種利益交換與分配方式的歷史與社會設定,在這場互惠共生的遊戲中,每個人都希望自己不被剝奪甚至佔盡優勢,然而社會才是最大的贏家。大鍋飯是最大的不公平。
對於群體而言不存在絕對的公平也不可能存在絕對的公平,對於個體而言基本上一切都是公平的。
所以說追求公平些事兒吧,也別太把它當回事兒了。追求公平是 「弱者」 或「受害者」的直覺。
追求公平的時候,人想要的,其實是「不吃虧"。大家都不想吃虧,這就叫公平。一般情況下——
如果社會人均擁有50塊,你有30塊,你會要求公平如果社會人均擁有50塊,你有50塊,你會要求穩定如果社會人均擁有50塊,你有70塊,你會要求保守如果社會人均擁有50塊,你有50000000塊,你會要求保守,同時呼籲「公平」。你會捐錢給30塊的人,這樣窮人就會有35塊了,看上去不那麼慘。在不威脅自身地位下,允許窮人過得好一點,這是我對慈善的理解。舉例,- 收入結構呈三角形時△,窮人相對較多,平均線下人口佔比大,那麼統治階級會通過「公平」口號來爭取最大多數人的支持,比如天朝初年。
- 收入結構呈橄欖型時◇,中產多,窮人相對少,那麼公平就會成為一種政治正確、操作錯誤的東西。比如美帝對窮人的醫療、教育資源分配,相對天朝不公平很多。
追求「利益」才是人的直覺,「公平」是花衣服,怎麼打扮怎麼穿。
追求公平的時候,人想要的,其實是「不吃虧"。_______________追加:有人說「多勞多得才是公平」,「公平不是平均」。且不談「多勞多得」是不是公平以及生產資料支出和技術支出應不應該獲得報酬,我可以簡單把剛剛的假設放到某一條件下:假設某人勞動精力為4000小時當量,便會和同樣4000小時工作量的人比較。如果同樣4000小時勞動力當量的人,人均有50塊,那麼只有30塊的他就會追求公平,以下均同。————————追加一串連貫議題:多勞多得是公平嗎?生產資料(土地、資金等)支出應該獲得報酬嗎?生產資料的私人佔有應該存在嗎?財產和資源繼承的存在公平嗎?如果繼承1代公平,那繼承2代、3代、100代公平嗎?公平是一個尺度嗎?追求公平和人類的群體動物屬性密不可分。
無論是小孩子,經濟發展的初級階段,在最起初階段肯定是追求公平的。那麼多調查不再累述。
但究竟什麼才算公平?小孩子的公平更多的是對完美一致,對秩序的偏好。比如李雷家靠攢錢天天午飯帶排骨肉,韓梅梅家老爸做生意賠錢了順帶連向李雷爸爸借的錢都賠光了。李雷爸爸向韓梅梅爸爸討債讓韓梅梅天天午飯只能帶菜。那盒飯一打開相比全班同學都會覺得不公平。
你盒飯帶肉,我盒飯帶菜,還有人是素食者,還有的就愛吃水果。百人百味小孩子不會理解,他們想的是為什麼你和別人不一樣?這不能說追求公平,(雖然結果會導致相對公平,但本質不同)而是追求一致。如果追求公平的本質是對一致的渴望(起步階段的一致是一種避險選擇),這種渴望的另一面就是對異己的抹殺,這種抹殺沒有原因。好比基督教起步階段對其他宗教的抹殺,小孩子欺負的也一般是和大多數孩子不一樣的孩子。我小時候一個輕微智障的孩子人很好還是被欺負,欺負人的孩子回過頭來想想,欺負他的原因不是因為什麼仇什麼怨,只是他和別人不一樣,看的不爽。
同大多數不同而被鏟滅(簡稱看的不爽)對人類初期存活下來很重要。它使一些不確定性的因素及時被扼殺掉。這對於初級階段的事物生存下來非常重要。
在此基礎上,公平的概念得以產生。公平是一個求活的法子。雖然不一定所有人滿意,但至少不會被滅。
但到了發展階段,沒有了被滅的風險,考慮的更多的就是效率問題了。公平是個中性詞,再過分強調很容易被濫用、盜用到財富強制再分配。
人是群體動物,我們群體生活就是為了能夠趨利避害。這本質上是對滅亡的恐懼。因此,只要人與人的聯繫還在,追求公平就是與生具來的。是。
但是不同文化,甚至同一個文化背景下的不同圈子重視程度都不同。
一項跨越文明與原始社會,跨度達20年以上的道德研究(Haidt)提出一個現代心理學中非常重要的道德觀理論,5 factor morality system:
1.harm/care傷害/關愛
2.fair平等與否3.respect尊重與否4.ingroup/outgroup內集團vs外集團5.purity純度內外集團舉例:我們家人一定比xxx那家人道德 or 我們xx人一定是對/道德的
純度舉例:某人不信x教所以不道德/不信x教是錯的。純度和厭惡情緒高度相關。=
保守主義在3/4/5上得分更高。自由主義更注重1/2
自由主義受教育程度往往更高一般人之所以譴責不正義,並不是怕做不正義的事,而是怕吃不正義的虧。
------柏拉圖《理想國》我覺得放到公平來講也是一樣的。謝邀……至少就目前所得到的數據而言,「追求公平感」(請注意追求的是「公平感」,而不是「公平」)是十分普遍的,每一個人都不希望自己在分配當中受到損失,這就是「公平感」的源頭……但是這是否代表著有一個絕對的「公平」等待著被追求,那可就難說了……至少據我所知,同樣的分配方式,就能讓一些人產生「公平感」,而另一些人就產生不了……例如同一個價格對於買家和賣家(甚至就連這個買家和賣家是同一個人的情況下也是如此),再例如同一個處理方式對於地位高的人和地位低的人(讓地位高的人產生公平感的一種處理方式很可能會讓地位低的人產生不公平感)……當然,這也與文化有關,例如東非的東非圖爾卡納人就有著奇怪的公平感,圖爾卡納人搶劫其他民族的時候被看做是「完全公平的」,但是一個圖爾卡納人搶劫另一個圖爾卡納人的時候,這就被視為是「完全不公平的」……我們能說「追求公平感」是人類的普遍直覺,但是似乎不能說「追求公平」是人類的普遍直覺,因為從「公平感」到「公平」之間還有很長的一段路要走,從「公平感」似乎不能順理成章地得出公認的唯一一種「公平」的狀態……
追求公平只是表象,根本是追求利益,追求公平是獲得利益的一種手段。公平是歸屬於的道德手段,比如有10個蘋果,10個人分,一個人把10蘋果獨佔,其他9個人得不到蘋果,這是一種分配結果。但是其他9個人會滿意嗎?肯定不會,我也要蘋果,於是說出來,獨佔的那個人不給,於是就打起來,贏的那個人可以再分配10個蘋果,如果是獨佔者贏,分配應該不會變,如果是挑戰者贏,則可能出現自己獨佔,或者只拿一個等情況。剩下的人也是有樣學樣,10個人互相打起來,最後他們會發現,一人一個是最好的分配方式,因為,通過爭鬥會發現,平分是成本最低的獲得方式。於是公平就出現了,當一個人發現自己獲得不夠時,他就可以發動公平這一武器,來滿足自己對收穫的期望,公平這種武器有兩種使用方法,平均主義和多勞多得,路邊撿到錢了,幾個人一起平分,這是平均主義,我給公司賺了100萬,你給公司賺了10萬,我應該多得工資,這是多勞多得。 所以,追求公平,是人類的普遍直覺,受文化的影響,因為直覺與文化都能夠影響你對事物價值的判斷,直覺與文化造就了你的價值觀,追求公平可以維護你的價值觀,但這不是唯一手段,道德的花樣很多的,道德也不是唯一的手段合集,因為還有法律,法律也不是唯一,因為法律是人制定的,人也不是唯一,因為有很多的人……
追求公平不如說追求平衡。我們一切的動因皆來源於慾望。慾望產生於不平衡。欲,左谷右欠,山谷凹也,欠少也就是不平衡。不平衡產生慾望。那個美女真漂亮想娶來做老婆。慾望產生了。要麼取了滿足,要麼換了取滿,要麼割了消滅慾望。而追平衡是道,天道如此。男女結合是追求平衡的結果,你購買腎6是追求平衡的結果。清華實驗火災死了一位32歲博士後,博士後是他追求平衡的結果。一場意外終止了。就這麼沒邏輯。為什麼?因為道可道,非恆道。
上面的例子都是在研究人類,
其實連猴子都知道追求公平。Waal教授做了一個著名實驗,證明猴子也有公平的概念。Frans de Waal Moral behavior in animals(ted完整版Frans de Waal: Moral behavior in animals)兩隻猴子完成一樣的任務,猴子A的獎勵是黃瓜,猴子B的獎勵是葡萄。猴子眼中,葡萄是比黃瓜好得多的食物。猴子A沒看到猴子B時,還很高興拿到黃瓜。看到猴子B拿到葡萄以後就抓狂了。Waal教授的實驗搞了個大新聞,人類學家、哲學家、經濟學家表示非常震驚,因為他們認為只有人有可能具備公平這種複雜的意識。結果一個哲學家給Waal寫信說動物不可能有公平意識,因為公平是法國大革命發明的。
另一個哲學家引用了大量材料說明這個實驗不能證明猴子具備公平意識,如果猴子B拒絕葡萄才是追求公平。
Waal教授在後續的試驗中發現,有的猴子確實可以拒絕接受葡萄,直到另一隻猴子也能得到葡萄為止。然後Waal教授說你們哲學家都弱爆了,你們關於公平的概念都是自己創造的。公平是人類的普遍直覺,文化賦予公平更深刻的意義。公平只是弱者為自己聲張的理由、如果不公平對自己有好處,也就不會去要求公平了。我們要求公平就是因為想要得到跟別人一樣的好處。
弱勢方更注重公平,更追求公平。對強勢方來說,公平只是選擇的一種。
追求公平公正不是人類「普遍」的直覺,而只是弱者的直覺。人類的普遍直覺是「趨利避害」。
以上圖為例,在固定的社會規則下,一些人自身條件,運氣等較好,一些人條件較差,在同一個,平等的社會規則下,卻產生了不公平。左邊高個子的優勢者和中間的人都在平等的規則下都滿足了自己的需求,而右邊矮個子的則因為自身條件不足而看不到球賽,心裡就會產生不公平。也就是說,只有矮個子的那個人心裡產生了追求公平的直覺。
這個時候矮個子的人需要表達自己的不滿(很可能會鬧給你看),整個社會為了維持穩定,好好看球賽,就需要扶持幫助矮個子。如果中間的人貢獻出他的箱子給矮子,那麼他也看不到球賽了,這樣是無意義的,而那個高個子,即使貢獻出他的箱子,也基本不影響他看球賽,也許稍微低了點視野不那麼廣了,但相比矮個子鬧騰,高個子覺得還是安靜看球賽更重要,於是把箱子給了矮個子,大家都開開心心安安靜靜的看上了球賽,完美的社會形成了。
分析上面三個人的心理,你會發現「趨利避害」才是社會調節分配利益的根本原則。弱者感覺到了不公平,產生追求公平的直覺,進而對社會產生不滿情緒,對社會提出訴求。本身而言,強者和恰好滿足需求的中間者是沒有「追求公平的直覺」的,但當弱者表達出了「追求公平」的訴求的時候(有時手段將是比較激烈的),他們才能意識到社會是不和諧的,而不和諧的社會也影響到了自己的利益。這個時候才會帶動強者也產生「追求公平的直覺」。
整個過程是非常務實,實際的,趨利避害是生物本能和社會動物的本能,與文化沒有太大關係。文化在這個過程中的作用只能起到緩解/激化矛盾,而無法左右本質。比如當弱者感受到不公平時,內斂的文化可以讓弱者更不容易發作和作出過激抗議行為,權威的文化則可能更讓強者忽視弱者的訴求,但矛盾依然存在。孩子,等你長大了,你就會知道。人類的天性不是追求公平啊。說得好聽點,人類的天性是見不得不公平。說穿點,人類就是見不得別人比自己好。
一般來說,憤怒就是公平性的指示劑。研究發現卷尾猴都具有公平性意識,更何況是人類呢?至於文化影響的話,要是沒有後天的社會化和學習,你怎會知道一塊金子和一串葡萄哪個更有價值而讓你覺得不公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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