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求真:9歲男童在救助站餓死 屍體只剩皮包骨頭?
河南男童被指在救助站餓死 發現時已成「乾屍」原文地址,
我好奇新聞的真實性,這種聳人聽聞的新聞是否存在?我一個人的經驗不足以讓我判斷,所以提出這個問題,希望有共同的想法的人共同討論,附帶:圈子 - 河南男童被指在救助站餓死 發現時已成「乾屍」對於網友的評論,大家又有何感想?
一個曾經社會工作師的良心前幾天主流媒體都在轉一篇名為「河南信陽男童走失半年竟成『乾屍』」的新聞,一時間輿論嘩然,在事實並未清楚前,紛紛指責救助站,甚至於邪惡、人間地獄等辭彙頻現。對於這件事情,我本身感覺十分的難過,而對於新聞媒體的報道,又不得不覺得很遺憾。因為大部分的報道,都是轉載,記者同志並未做任何接觸或實地了解,新聞不僅對事實描述模糊,且對某些關鍵線索有故意迴避的問題。由於我大學的專業是社會工作,畢業論文與社會救助有關且又在救助站有過一段時間的實習工作經歷,對救助系統比較了解。因此今天就和大家講一講這在傳說中的救助站,來看看它是不是如很多人想的那樣的邪惡。在講救助站前,還是補充一下上面我所說的大部分新聞中所漏掉的關鍵信息吧。
第一,孩子的身體和精神情況是什麼樣的?
孩子父親王新紅說,「他有一定智力障礙,口齒不是太清晰,幼兒園沒上完就在家休學。兒子並不是第一次走失,但每次都能找到,有一次孩子走失被送到了信陽市兒童福利院,第二天就被領回了家中。由於王志強經常走失,在離家較近的五星派出所及民權派出所,部分民警都認識他,在其多次走失後將其護送回家。「如果在五星以及民權派出所,也許民警就還會送回家也不會丟失了。」(這段描述來源人民網)
從孩子的父親描述可以看出,孩子確實是智障,而且應該來說是比較嚴重的,對於孩子走失這件事情,在家長眼中應該也是習以為常了,家長不僅沒有盡到監護責任,因為以往都會被民警送回來,家長對孩子走失這件事上對民警也產生了依賴,而從這次事件可以看出,孩子走失半年,家長也只是在走失尋找無果後報了警,並未見其他尋找行為。第二,孩子是在救助站餓死的?
其實這一說法來自於孩子家長,並不一定是事實。因為孩子的屍體特別消瘦(大家見到的圖片是孩子去世冰凍五天後的)並有傷痕,所以判斷孩子是被餓死。而目前掌握的事實是,孩子在救助站的時間僅為6個小時。其餘時間在救助站的臨時寄養點「新天倫老年公寓」(政府購買服務)。信陽救助站為此支付了4000元的代養費。
而在此期間,15年1月21日—27日,孩子因病在信陽市第一人民醫院住院治療,好轉後才出院。15年3月31日,又因為身體消瘦精神較差等原因進入信陽第一醫院,19天後出現血壓、心率下降搶救無效後死亡。從中可以看出,孩子並不是死在救助站,第二次在醫院至死亡孩子在醫院長達19天。通過各方反饋,孩子在寄養點寄存在不好好吃飯,需要特別哄的情況。而第二次入院的診斷為 「營養不良、貧血、急性胃炎、頭面部軟組織擦挫傷、多器官功能障礙綜合征」。至於孩子是否在寄養點受到虐待,這一點還無從得知,當然不排除這種可能,但具體情況需要等待調查結果。第三,警方的責任有多大?
在大家的批判中,似乎都瞄準了救助站,卻沒有看到警方在這裡扮演了不可忽視的角色。就像家長指責的那樣,家長們報了警,而警方卻將孩子送到了救助站,兩個派出所相隔只四公里。當然要澄清一點是,10月3號凌晨民警將王志強送到救助站,而王新紅是10月4號報的警。但在這件事上警方依然有很大的責任。
好了,上面的事情說完了。來說說在大家看起來神秘的救助站吧。一、救助站的歷史
教科書上幾千年的救助歷史這裡就不提了,也沒有意義。就從建國開始吧。由於建國時嚴格實行戶籍制度,所以並沒有一個機構去負責這一方面,那個時候認為我們是社會主義,人口怎麼可以隨便流動呢?直到改革開放以後,1982年為了救濟、教育和安置城市流浪乞討人員,頒布了《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當時由於認識不足,缺乏法律規範,工作人員素質低下等原因,發生了很多問題。直到孫志剛事件的發生,在社會上引起很大的影響,2003年開始廢止此法案,實行《城市生活無著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也就是一直沿用至今的法案。二、救助站的工作原則
1、自願救助 2、無償救助 3、臨時救助三、救助站提供救助包括什麼?
(一)提供符合食品衛生要求的食物;(二)提供符合基本條件的住處;(三)對在站內突發急病的,及時送醫院救治;(四)幫助與其親屬或者所在單位聯繫;
(五)對沒有交通費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單位的,提供乘車憑證。四、救助站的工作流程
1、求助者來到救助站,工作人員進行詢問登記,確定是否符合救助標準。對於符合救助標準的需要把求助者相關信息錄入全國統一救助系統裡面,同時對求助者進行身高、體重和相片的採集。對不符合救助條件的應說明理由。一般救助條件為「自身無力解決食宿,無親友投靠,又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或者農村五保供養」。這一階段甄別主要是了解求助者信息及是否為跑站騙站人員。2、對於符合救助條件的人員安排入站,男女分開安排住宿、飲食,對需要的人員會幫助聯繫家屬,或購買歸家車票。對於未成年兒童會特殊照顧,進入專門的兒保中心,如果家屬不能來站接走,會有專門工作人員送回家中。如果跨地區還會聯繫當地救助站一起行動。未成年人是重點保護對象,救助過程對工作人員要求比較嚴格。五、為什麼很多城市依然有很多人流浪乞討?
1、上面提到了,救助站只提供短期臨時救助,一般情況下也就三五天,最長不超過十天,而流浪乞討人員想要的是金錢和穩定的收入來源。而救助站不允許提供現金救助,一般情況下乞討收入還不錯,這點隨便在搜索引擎搜一下就知道了。
2、救助站救助原則是自願救助,就是看到有人在乞討,也只能通過勸說的方式,說我們那有吃的,有住的,想回家有車票。乞討的不願意去也沒辦法。3、當然還有一種情況是民政救助系統宣傳力度不夠或乞討者文化水平低不知道救助站的相關政策和情況。
六、救助站求助人員構成
1、以我接觸到的數據,來救助站方式主要有街頭救助、自行來站、公安或其他站護送來站。其中除了護送來站外,大多數人都是多次接受過救助,很多人對救助流程更是輕車熟路。
2、職業流浪乞討的老人、智障兒童和有一定老年痴呆症的老人是最多的三個接收救助的群體。職業流浪乞討尤其以某兩個西部省份和某人口大省尤為突出,多半個村組團乞討的也不少。甚至在整理數據時見過某個貧困縣差不多集體出動的,當然這是前幾年的事了,最近這種情況少了很多。
智障兒童這方面也有很多,一般來說都是普通家庭,收入不高也抽不出專人照顧孩子,很多家長對智障孩子也有偏見,經常會發生打罵孩子,把孩子鎖起來的情況,這樣孩子更不願意在家裡,再加上本身智力問題,出走更是常態。我曾在給一外站護送來的孩子錄入登記時,見到全國救助系統救助次數超過60次的情況。而這不是個案,一般情況下智障兒童在城市還好一些,家庭收入會高一點,公益組織也多,慧靈就是一家專門為智障兒童服務的機構,家庭寄養模式做的還不錯。(我曾經在慧靈做過半個學期志願者)而農村就沒有任何保障可言了,如果父母文化程度再低些,大家可以想像。
患有老年痴呆症的老人在近些年救助情況中有越來越多的趨勢,一是這種疾病人數增長比較快,二是我國步入老齡化社會,老年人基數越來越大,獨生子女,家庭養老負擔比較大。還有一種情況是子女不願意贍養老人問題也比較突出,尤其是患病,生活自理困難的老人。
七、救助站工作人員整體無所事事很輕鬆嗎?
這點還是舉我畢業實習過的救助站的例子吧。這是一家市級救助站,包括會計司機只有7個人,7人成分組成裡面還包括工人、外聘、公務員等。由於工作特殊性,夜間、周末都要求多人留守值班。一但有突發情況,不管在什麼時間,在哪都要求第一時間趕到。而且來救助站的人並不像大家想像的那麼少,公安系統更是有這類的人員無論有沒有核實信息的都往這裡送。當時我實習所在的救助站位於西部地區,地理位置處於兩省交界,一段時期民族矛盾尖銳,某些少數民族兄弟成群結隊的來,沒看前幾天山東400斤切糕6萬多嗎?處理起來簡直呵呵。還有上訪的、突發疾病的、騙吃騙喝無理取鬧的,各種事情都要一一處理。你要說這些都還不算啥,不也得學習群眾路線、寫寫稿子,再開會批評與自我批評嗎?八、救助站經費多嗎?都怎麼花嗎?
當然不是,民政系統本來就不是強勢部門,救助站在民政系統里同樣也不是強勢部門,他的地位大概和養老院差不多。經費為財政全額撥款,這可就要看地方財政收入情況了,還要看上級領導的重視程度,一般情況下領導更關注經濟發展,再不濟也是教育和醫療。投到這裡誰看得見?普通老百姓很少和救助站打交道,就是做出成績大家也很難看到,紙媒不願意報到,網媒人家更沒心思報道了,你這新聞有啥熱點?我在天涯上看到有人披露在救助站接收良好救助經歷,下面有人評論,你這帖子火不了,一沒貪官,二沒小三,差評。什麼《社會福利》、民族系統網站倒是有報道,有人看嗎?呵呵,正所謂好事不出門,壞事傳千里,你做了100件好事,然後做錯了一件壞事,你在大家眼裡也是個壞人了。花錢上和所有單位經費管理一樣,花錢哪有不要發票的。
九、救助站問題
說了大半天苦水,問題也不少,這點也不能不提,挑幾個重點說吧。第一、工作人員素質較低,由於我國救助系統歷史特殊性,不僅人員構成複雜,文化水平偏低,專業素質不高。這裡不僅指個人品德,更指的是像社會工作知識,心理學知識等專業技能。
第二、硬體上、房屋設施、飲食等依然投入不足,大城市一般比較規範,條件也好,小城市、偏僻地區只能呵呵了。
第三、救助制度本身存在硬傷,救助站本身在設計上就是臨時救助,大量地方上因為貧困及其他如就業、社保等不作為,堆積反饋到救助領域,十幾次,幾十次反覆救助行為的發生不在少數,浪費的不僅是國家資源,而解鈴還須繫鈴人。
第四、與政府其他各部門銜接溝通障礙。各個部門在各自領域各自為政,缺少配合與有效溝通。
第五、宣傳不得力,主觀能動性不高,公民參與度地,缺少社會監督。
宣傳方面做得確實比較差,我想絕大多數普通百姓都不知道救助站的地址和電話。
主觀能動性不高,工人性質的、外聘的工作人員即使工作再好也很難升任領導崗位。再者,在很多領導眼裡,救助站本身就是養老的崗位,再怎麼努力也沒什麼政治前途可言,得過且過,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態自然很難做好工作。
至於公民參與社會監督,似乎本身救助站與普通群眾打交道就比較少,又怎麼監督呢?(可以在當地主流媒體公開每年每季度的救助、財務情況)何況,就像政府其他部門一樣,你監督過公安局還是監督過財政局?
今天說了很多,並不是為什麼機構和個人去開脫,而是還原一個真實,大家都有權利知道真相,在這次事件中,如果有不作為或虐待現象,必須嚴懲,但一切都應該在事實做出依據,也不能因為群眾的憤怒去冤枉人。在譴責與謾罵面前,如何解決問題並使之類似悲劇不再發生才是最為關鍵的。
當然還有一句話要對媒體朋友講
或許這是個大家眼中節操為神馬的時代,但作為新聞人卻更應該看緊節操,知道真實客觀是神馬。
不論對多少事情失望,都不要對這個時代失望(忘了是誰說的了),只要不斷努力,今天和明天總會比昨天更好。首先吐槽下昨晚的騰訊新聞,標題是鮮明的:民政局稱,男孩餓死,政府無責。但點進去看,其實是河南當地一篇報道。這個明顯有標題黨的嫌疑。整個事件大概就是,小男孩是智障,去年十月份在救助站,現在死了。死因未知,但小孩很瘦,這時候小男孩家長跳出來了,說小孩好慘blabla。政府的申明也很簡單,通報了事件過程,死因現在還沒定,等屍檢唄。小男孩家裡人這時候跳出來了,說小男孩餓死了,好慘啊。都成乾屍了。人變成乾屍,得死多久,什麼情況下才能變成乾屍啊…這個要找個考古學的解答下。我的看法:救助站的習慣,食物肯定是給的,但是小男孩由於是智障,吃不吃工作人員應該就不管了。所以小男孩變瘦很正常。現在死了,等屍檢唄,所有結果等屍檢之後再說吧。派出所稱小孩走丟好多次了,小孩還是智障,不得不懷疑遺棄的可能性,再者,十月份小孩走丟,聲稱報警為立案,這是不是意味著沒人知道他有沒有報警,或者說沒人知道他是不是遺棄。現在小孩死了,跳出來,說救助站把小孩餓死了,是不是又有拿一筆錢了事的想法?真心希望什麼事情都嚴謹地解決,屍檢下來救助站的責任就是救助站的責任,該抓抓,該查查。不是餓死的,也要追究小孩家裡造謠的責任。什麼息事寧人的事情搞多了,結果就是大家就都沒有原則。
這種事情應該理智的看待,沒法一棒子打死某一方,不能單純的說是父母或是政府的問題。這些報道都是媒體寫出來的,因為我們相隔太遠,事實的真想無從得知,但如果是孩子家的鄰居和親戚應該更有發言權。但我更願意希望這件事情能引起關注,很多問題已經到了必須解決的地步了。救助站的設立原本是為了體現社會的愛心,給予社會弱勢群體關愛,可是事實卻讓人大跌眼鏡,一般流浪者堅決不去救助站,難道真的是他們不希望得到關愛,願意風餐露宿,過著沿街乞討的苦日子嗎?我想一個有正常心智的人都不會做出這樣的選擇,那隻能說明我們的救助站出了問題,它已經失去了信任,既然別人不需要救助,那還留著幹什麼?誠然我們也能見到某些救助站獻愛心的事情,這是社會正能量,雖然這是他們的本質「工作」,但還是給這群可愛的人掌聲。發了那麼多牢騷,我其實只想問,獻愛心都已經被拿來當工作,那還能真的獻愛心嗎?善良應該是人的一種本性,沒法用金錢,權利,財富來衡量,一種美被金錢化,很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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