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可證偽性?
波普爾提出的Falsifiability被譯為「可證偽性」。什麼是偽?偽裝嗎?這個詞語在字面上不太好理解。
張五常在《經濟解釋》中用了一章來說明,被陳述為:
「可能被事實推翻」。
一個科學的理論、假說,要做到「可能被事實推翻」,這說的就很到位。
說到這,很有趣。理論不可能被證實,只能夠被推翻。但知乎上的講故事經常用的是以自己的經歷或偏見去證實提問假設,相當於拿「我見過一隻白天鵝」去證明「天鵝都是白色的」這個判斷。這是不可能做到的。
你見過再多的白天鵝都不能證明「天鵝都是白色的」。但只需要一隻黑天鵝就足以推翻這一判斷。
還有一些理論不可能被事實推翻。模糊不清的判斷不可能被推翻。如,今年中國房地產市場將崩潰。什麼叫崩潰?又如,知乎己經衰落了。什麼叫衰落?
往往這類問題引發的爭議很大,因為定義不清,也因為是以自己的經歷或偏見去證實提問假設。信基督教的人,大概每個都能找出一點上帝存在證據的。可證偽性,是指「可以被證明是錯的」。
比如我說「所有樹葉都是綠色的」,這句話就具有可證偽性,因為如果找到一片其他顏色的樹葉,就能說明這句話是錯的。比如我說「所有的恆星都需要核反應」,這句話也具有可證偽性,因為如果找到一顆不用核反應的恆星,就能證明這句話是錯的。注意,可證偽性並不等於已經證偽,也就是說,你不必真的去找黃色的樹葉,也不必真的去找燒煤的恆星,「如果我能找到,那麼你就錯了」這就叫可證偽。什麼叫不可證偽呢?
說白了,「不可證偽」其實就是那種「永遠都不會錯」的無賴邏輯。所以科學必須是可證偽的比如我說「存在鬼」,這就不可證偽,因為我可以說你無法看到、無法聽到、無法觸碰、無法感知,但鬼就確確實實存在那裡,從邏輯上就註定了你無法推翻我。
比如我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這也不可證偽,因為我永遠可以說「不是不報,時候未到」。再比如說「你在將來會死」,也無法證偽,道理是一樣的,我可以說你今天沒死,將來總有一天會死。怎樣就變成可證偽了呢?比如這樣說「你在200年之內會死」,這就可證偽了,如果200年後你沒死,就可以推翻它。雖然你肯定活不到那個時候,但它在邏輯上確實是可證偽的。可證偽並不代表已經證偽,不可證偽也並不代表不可證實,可證偽性只是一句話、一個觀點的邏輯屬性,與對錯無關,與「可證實性」也無關。比如上面的例子:
「所有的樹葉都是綠色的」,可證偽,不可證實,並且已經證偽。「所有的恆星都需要核反應」,可證偽,不可證實,且未被證偽。「存在鬼」,不可證偽,可證實,尚未被證實。「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可證偽,不可證實。「你在將來會死」,不可證偽,可證實。「你在200年之內會死」,可證偽,可證實。
「2014年是閏年」,可證偽,也可證實。科學的理論,一般都是「可證偽、且未被證偽」的。我有個理解,可證偽就等於要求理論對現象的預測可以提供信息。觀察一個現象,要麼發生要麼不發生,這就有信息。理論預言觀察結果,可以對比結果可證偽的,就提供了信息,不能證偽的,就是提供不了能對比觀測結果的信息。數學命題邏輯必然的命題,就沒有信息。
上一篇答案(剃刀原理都有哪些? - Rbb Strk 的回答)在1.7時帶過了一個概念--證偽性。筆者感覺寫得有一點簡略,於是又寫一篇文章系統論述並擴充延伸一下這個概念。捎帶著講講如何快速判斷一個命題是否具有證偽性。
證偽性是波普爾所建立的科學哲學架構中最最基礎的,也是決定性的一環。波普爾曾表達過如下觀點:不可證偽的不是真正的科學。首先要說明一點:證偽性是用來描述命題的一個命題(包含解釋,結論,預測,我喜歡概括一點地說)所具有的特徵,脫離命題而談證偽性如同無根之萍,太過於抽象化,難以找到立足點。我試圖以分析命題的角度,來反向說明證偽性。
還是先給證偽性開門見山地來一個定義吧,免得讀者失去了興趣:證偽性(falsifiablity)是指一個命題可以通過被一個個體推翻的可能。鏡像地說,證實性是指一個命題可以被一個個體證實的可能·。是可能,不是必然或已經發生,這一點值得注意。
(一)命題的分類
命題很明顯是由主--謂--賓或主--系--表構成。而主或賓有可能指代的是一個集合(例如人類),也有可能是一個個體。謂語的情話會比較多,之後會慢慢分析。
先說說主系表吧。我認為主系表結構是不具有證偽性的。
舉幾個例子:你很英俊;證偽性很扯淡;網路很壞
問題在於,形容詞是在是太過於模糊不清了。就「你很英俊」而言,主觀上有可能是指我認為客體很英俊;也有可能是指「你比我預期中英俊」;也有可能是指「你比其他我遇見過的人英俊」;等等。問題顯而易見:模糊的定義帶來了大量的可能解讀,此時這個命題就有了極其大量的方式抗拒證偽。比如:我說「他的面部不勻稱,並不英俊」你就可以以「我的審美觀偏好就喜歡他這種類型」「他比別人帥多了」「他氣質好」等表述反駁我。
看;定義不清的東西難以被反駁。因此,我認為絕大多數的主系表(我認為其實是所有的,但我得給自己留條退路)是不具有證偽性的。
回到主謂賓結構上。其實叫做「判斷語句」可能更易於理解。列舉一下幾種情況:
a.個體--判斷詞--個體(或是性質)
b.個體--判斷詞--集合(此時必定是包含關係)
c,集合--判斷詞--集合
d.集合--判斷詞--性質
abcd是我所列舉出的四種判斷命題。在逐個擊破之前,我先再強調一點:定義不清的命題肯定沒有證偽性!定義不清的命題肯定沒有證偽性!定義不清的命題肯定沒有證偽性!(上面講過為什麼了)比如說「善有善報」(d類命題),怎麼定義「善」呢?怎麼定義「善報」呢?如果列出一個「善有惡報」的例子,恐怕又有「善報時候未到」這種說辭了。判斷命題同樣符合「定義不清則無證偽性」這個命題(等等我是在循環論證嗎:))。文章結束時我再判斷一下「命題定義不清則無證偽性」這個命題是否具有證偽性,嘿嘿嘿。
沒有時間限制的預測肯定是沒有證偽性的,因為一切證偽的企圖都會被「將來會發生,現在不到時候」所駁倒。
判斷一個個體或者集合是否存在,也是可證實不可證偽的。因為你無法證明一個東西「不存在」,可以用「無法感知的存在」進行反駁。
好,下面開始分析了。(一下所有分析建立在命題定義清晰的前提下)
a.個體--判斷詞--個體(或是性質)
這種命題必定是具有證偽性或證實性的。判斷一個個體是否具有某個性質或是否等同於某個個體,必定有事實驗證,因為個體本身就是個事實。
比如:她就是昨天你在街上看到的紅衣女孩;這個一元二次方程只有一個解,
b.個體--判斷詞--集合
這個命題必定是包含關係,因為個體永遠不可能大過集合。另外有語言表述習慣的問題:小的在前,大的在後,沒有為什麼。(其實是因為我不懂語言學)比如地球是行星;那個穿紅衣的人是個女孩。如果將邏輯關係倒置一下:行星是地球,問題就顯而易見了。
在集合定義清晰的條件下,這個命題是永遠具有證偽性的。只要判斷這個個體是否符合這個集合就可以輕鬆地證明或是證偽。
c,集合--判斷詞--集合
這個命題也是必定可證偽的,而且必定是包含關係。同c
d.集合--判斷詞--性質
這個命題可能是非常危險的!如果該個集合是無窮大或者是極大的話(例如所有的恆星,所有的石頭,所有人),那麼這個命題必定是不具有證實性的。原因是十分明顯的:你無法驗證這個集合里的每一個個體以推翻這個命題。它恐怕只可以被證偽。
另一種命題就十分狡猾了:部分的無限集合--判斷詞--性質。舉例:有些女人很蠢。這種命題是不具有證偽性的。為什麼呢?首先,「部分」這種表述就正中了之前提到過的「定義不清」的槍口。另外如果想要證偽它,就必須要證實無限集合--判斷詞--性質(所有的女人都很蠢)。問題是我們之前不是已經論證出了這類命題不具有證實性了么!或者是無限集合--負判斷詞(就是相反)--性質(所有的女人都不蠢),本質上和無限集合--判斷詞--性質是一樣的。
不過如果給一個無限集合標註的特質符合無限集合本身的共性(定義),那麼即使這個命題理論上不具有證實性,它必定是不具有證偽性的,絕對正確的(註:不具有證偽性不代表絕對正確!但它們可能共存!)。比如「不是真正的穆斯林」。。不對,比如「所有手工水餃是手工製成的。」
討論無限集合後,該談談有限集合。比如「這個班的學生都是初二的」「這群樹林中有的是楊樹」,看,這些就是既具有證明性又具有證偽性。只要逐一枚舉個體判斷是否符合性質就可以了。
另外數學中的所有命題都具有證偽性。因為公理的存在,是可以證明無限集合的共同特徵的。===================================
更完命題判斷的部分了,明天接著更具有邏輯關係的多命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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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命題
由多個命題組成的綜合命題我稱之為多命題,一般是由邏輯關係串起來的。
舉例:如果你的手機是智能機的話,它就一定可以觸屏操作。(假設)
因為你吃了足夠的飯,你就不會餓。(因果)
我回答了這個答案,並吃了一個月餅。(並列)
我雖然吃了一個月餅,但還是餓。(轉折)
方便考慮,我把邏輯關係設成四種:假設,因果,並列,轉折。
1.並列,轉折
如果判斷這樣的複合命題是否具有證偽性呢?其實是很簡單的,先判斷前一句,再判斷後一句就可以了。由於它們間的邏輯銜接性實際上算不得太強,完全可以分開考慮。
比如:牛奶既含有鈣,又含有蛋白質。
可以拆解成兩個命題:牛奶含有鈣,牛奶含有蛋白質。很明顯這個命題是具有證偽性不具有證實性的,只有列舉出脫鈣或是脫蛋白質牛奶(我編的)就可以證偽。
2.因果
同上,需要證明先後兩個命題的證明性與證偽性。不過需要對銜接的因果關係多加註意。如果第一個命題(原因),完全是為了滿足第二個命題,那麼無論是否兩個命題具有證偽性,這個符合命題肯定也是不具有證偽性的。例如:「如果你吃的足夠,你就能飽」。顯然,「足夠」是為「飽」服務的。翻譯一下就是「如果你吃的足夠讓你飽,你就能飽」。把這個命題給我證偽一下試試?呵呵了。
3.假設
同上,分析完兩個命題後,再注意一下因果關係。
出道題吧:「如果你作戰勇猛,你就不會被敵軍殺死。」它有沒有證偽性?為什麼?
(三)總結
沒什麼好總結。感覺自己好像寫了個程序,現在可以試試bug了,調試一下:給幾個樣例
1.命題定義不清則無證偽性
2.你很勇敢
3.所有恆星都會發熱
4.所有三角形內角和為180度
5.有些兔子吃肉
6.我不僅是個男孩,身高還超過了1.80米
7.如果你連續一年攝入過量的甲醛,你就一定會得癌症。
分析一下唄?
假如我跟你說:現在在我家的車庫裡面有一條會噴火的飛龍!這個時候,你非常懷疑這個說法,認為我是在說謊。你想要拆穿我這個把戲。於是你說,那你打開車庫大門給我們瞧瞧吧!
但是我說:非常遺憾,我這條龍是隱形的,就算打開大門你也看不到,事實上,這條龍只有我能看到。於是你說:那它不是會噴火嗎?讓我們來測試一下你們車庫的溫度有沒有升高吧。
非常遺憾,我這條龍噴出來的火是冷的,它並不能提高車庫的溫度。雖然如此,但是這條龍的確存在!於是你還不死心,那你能不能讓我往車庫裡面噴漆,它如果存在的話,身上肯定能沾上油漆,從而就現身了!
非常遺憾,我這條龍的鱗甲並不能沾上油漆,所以你就算那樣做,也肯定看不到,不過相信我,它真的存在著!
你提出的每一個試圖推翻我說法的測試方法,都會被我用一個理由來規避掉,於是,你永遠也沒有辦法推翻我的說法。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我這個說法從來沒有人推翻過,將來也不會被人推翻。它是一個永遠無法推翻的學說啊!!以上就是卡爾·薩根著名的龍喻。
一般人慣常的認知:一種說法不被推翻,則它成立。但是科學哲學家波普爾敏銳地發現了有這麼一種情況:有一些說法(例如我家車庫有條龍)即使無法推翻,也不應該被確證。於是他提出了一個非常重要的問題,也是現在科學界公認的一條黃金定律——一個學說只有具備可證偽性才應該被肯定。
什麼叫可證偽性呢?也就是說這個學說可以被人們推翻,具有可以被推翻的可能。我又舉個例子:牛頓說,世界萬物都有萬有引力,所有蘋果都會往下掉。這個說法就是可證偽的——你只要找到一個向上飛的蘋果,並且這個蘋果在給任何人單獨拿著的時候都能往上飛(可重複獨立驗證——另一條科學黃金法則),那麼恭喜你,你推翻了牛頓先生,物理學史被你改寫。但是至今為止還沒有人能找到如此蛋疼的蘋果,因此我們姑且相信牛頓這小子,確立萬有引力是對的。
當然這裡有一個問題:暫時沒找到這種蘋果不等於永遠找不到,可能以後就能找到從而推翻萬有引力。但是我們至今還沒找到,所以萬有引力定律至今為止,適用,是正確的。波普爾認為:一切科學定律都是一種理性的冒險,它們隨時都有被推翻的危險,但是那是一種人類的進步,因為我們對世界的認識又加深了一層。
就算一種理論能解釋所有現象,它不一定實用——它還必須具有可證偽性。最後請允許我轉述羅素的一段話。
在1952年,羅素寫到:「如果我說在火星和地球之間的軌道上飛行著一隻瓷製茶壺,而我再小心地補充一點,因為茶壺體積太小,即使我們最強大的望遠鏡也不可能觀察到,所以沒人可以否認我的主張。即使如果我這麼說,因為我的主張無法被否認,但是人的理性會懷疑這個無法讓人接受的假定,我肯定會被公正的認定是在胡言亂語。但是,如果這個茶壺的存在被古代的書籍確認,被當作神聖的事實在每個周日教授,被植入到每個學校的小孩子頭腦當中,不相信它的存在會把當作是反常,懷疑者會被已受啟蒙時代精神病大夫注意到,而在早一些的時期則會引起宗教異端審問者的注意。」為何可證偽性如此重要呢,因為永遠可證實的理論根本不存在,這是由認識的物質性所決定的,我們的認識,是對物質的認識,先感知到物質才有認識,不斷更新的觀察必然會導致已有的認識不斷被推翻,這是一個「真的認識」的所具備的必然的特性,在這個世界上,永不更新的認識就意味著永不運動的,沒有時間的物質,而這是不可能的,永不更新永不被推翻的認識是流氓的,或者說就是一句廢話,而不具備指導意義,因為一旦具備指導意義,其就必須與物質結合,而隨物質的變化而變化,而不斷「證偽」
比如人們曾經認為分子是自然界物體的基本組成形式
後來發現分子可以再分,分子基本理論被證偽
然後又認為原子不能再分,後來發現了質子、中子、電子,原子基本理論被證偽
現在認為質子和中子不能再分,也許有一天也會被證偽。。。。
故以前認為分子和原子不能再分,也是以科學的手段證明的,在一定的時期,這是科學,後來證偽了,也是通過科學的方式。如果有一些理論是「從古至今,都是這麼過來的,大家都如此,所以現在也如此,以後也如此」的,那便不是科學。可證偽性是指對一種表述,一種理論,有其不為真的可能性。這個是波普爾早期對於科學劃界的一種標準。並非所有關於科學的定義都要以其為必要條件。
有些常見的用來作為可證偽性的例子,其本身不是很好的例子。
例子1:「所有天鵝都是白的。」
這裡的天鵝的定義是一個很關鍵的事情。如果我把天鵝定義為「生活在地球上一種白色的呈乙字形的會游水的大鳥」,那麼1裡面顯然就是循環定義,是不具有證偽性的。
例子2:「世界上有鬼。「
這裡鬼的定義是模糊不清的。不同的國家,不同的文明,對於鬼是有不同定義的。那麼對於一個沒有很好定義的名詞來說,談論其屬性是沒有意義的,也無從證偽性可言。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鬼/尼斯湖怪獸/神這樣的東西,它本身也可能是不同於人們對其的定義。
請看如下的表述,「世界上有電磁波」。
對於古人來說,在某些頻段的電磁波,和鬼一樣是無形,無色,無聲,無味的。如果說「世界上有鬼。「是不可證偽的,那麼對於古人來說,「世界上有電磁波」同樣是不可證偽的。
例子3: 「善有善報,惡有惡報」。
這個論斷改成以下論斷,就具有可證偽性了。
「假定大多數選手是理性的,且信息是共享的,對於多人重複博弈,總是採取惡意策略的選手,長期的收益會低於總是採取善意策略的選手」例子4:「你在將來會死」
這個實質和「所有的葉子都是綠色的」是一樣的。只要死了,就被證偽了。只要找到一片不是綠色的葉子也就證偽了。而實際上,要找到所有的葉子,是比觀測一個人的壽命更加困難的事情。所以「你在將來會死」是不可證偽,而「所有的葉子都是綠色」可證偽是不合邏輯的。
所以可證偽性在實際操作上有以下這些問題
1. 依賴於論斷本身的定義
2. 依賴於科技以及認知水平
3. 對於二元邏輯之外的論斷缺乏判斷能力
舉例來說
a. 巫婆占卜說,明天會下雨b. 天氣預報說,明天會下雨c. 明天有70%的概率會下雨。如果 b 有可證偽性且明天真下雨的話,那麼按照「有可證偽性,而未被證偽」即為科學的定義,那麼a同樣是科學的。如果明天沒有下雨的話,那麼a, b都是不科學的。
而「明天有70%的概率會下雨「本身是不可證偽的,因為無論下雨或者不下雨都沒有證偽」70%會下雨這一論斷,而每一天的天文水文情況都是獨一無二,不可重複的。
而現有的科學理論更多的是概率性的結果,而非簡單的確定性結果。
可證偽性本身在歷史上的地位就是指出永遠正確的理論可能是不存在的,那麼依賴於可證偽性來判斷是否科學這個觀點本身也需要服從這個規律。用可證偽性來判斷是否科學是一種簡單粗暴,不需要科學基礎的方法,但是如果一個能認字的人都知道什麼是科學,什麼不是科學,那麼還需要科學工作者做什麼。正好最近讀到關於scientific theory的一段言論和這個問題有關。
Unlike the naive scientist, the true scientist is not satisfied by the mere fact that a theory conforms to common sense or personal observation. He insists on obtaining objective evidence before making judgments about the probable truth or falsehood of the theory.
簡而言之,「可證偽性」中的「偽」就是falsehood。謬誤、虛假。
一個理論,要具有能被證明其有可能是錯誤的屬性。可證偽性不代表已證偽,反而如果被證偽,則這個理論被推翻。比如「天鵝都是白的」這個命題,可證偽性的意思是你可以拿黑天鵝去反駁這個命題,我們會發現,這個命題被黑天鵝這個例子推翻了,則這個命題實則為偽命題。所以我認為這個命題的舉例會存在混淆,舉一個不那麼混淆的命題。宇宙是無限的。這個命題的可證偽性在於,我們未來也許可以證明宇宙是有限的。這就是可證偽性,可證偽性不代表這個命題是偽命題。強調「可證偽」是科學命題的屬性,人們的義務在於舉出更多對於這個命題的例證或反駁。排名第一的答案說得很有道理:模糊不清的判斷不可能被推翻。如,今年中國房地產市場將崩潰。什麼叫崩潰?又如,知乎己經衰落了。什麼叫衰落?
關於這兩個命題,如果討論的人對於「崩潰」和「衰落」有明確的定義,那麼在這樣一群達成了共識的人之中,這個命題是存在可證偽性的。對於我們其他人而言,由於不可量化,這樣的命題並不具有普適的可證偽性。
其實剛才關於宇宙「有限」或「無限」,也是存在關於有限無限定義的問題。「天鵝」是「黑」是「白」,同樣也有顏色的定義問題。突然想到「我愛你」就是一個不具有可證偽性的命題。哈哈哈哈,一個腦洞。「我愛你。」「這不科學。」泡利曾批評一個同行的研究成果,說他「Not even wrong」。
一個理論被提出,然後經過多年被證明是錯的,這個理論可以說被否定了;一個理論被提出,但由於該理論概念模糊,或者體系龐大到難以驗證,這個理論也可以說被否定了。
前者在科學的範疇里是錯的,後者則根本不屬於科學,所以連錯都算不上。就是撕逼之前講好規則,怎麼撕就算贏,怎麼撕就算輸。不許都撕逼結束了,還咬著對方說,哎,你這個實驗的細胞被污染了,不算。哎,你這個人選的有問題,不算(中醫把脈驗孕)。
可證偽性的核心:真不能被證明,只有偽可以被證明。再多的白羊也不能證明所有的羊都是白的, 而只要一隻黑羊就能證明所有的羊都是白的這個理論是錯誤的。證偽有些一票否決權的意味。
最近讀了幾本關於可證偽性的書,圍繞可證偽性做了幾點總結:
1作用:是一個檢驗工具。證偽性與可檢驗與科學息息相關。
2反面-不可證偽性:不能被推翻。即:將所有否定合理化從而使理論無限合理化。這就是封閉了可以檢驗的途徑,而不可檢驗就不是科學。
3證偽性的延展:可以預測什麼是能發生的,同時也能告知什麼是不能發生的。能夠做出預測,而不是去事後解釋現象。
4預測的精確度是檢驗理論可信度的標尺。越精確,理論越可信。
5證偽的意義:解放思想:犯錯不可怕,完美才可怕。所謂的完美理論通常以知識停滯,停止進步為代價。
討論可證偽性與討論科學分不開。其實證偽思想破除了完美,科學也並不完美,而是永遠逼急真理,是近似。推薦去了解提出可證偽性提出者:卡爾.波普爾,讀一讀他的相關著作。另外可以了解反例龍喻的提出者卡爾.薩根。另外推薦科學思維入門的書籍《這才是心理學》。
從目標而言,可證偽性是針對重言式的。所謂的重言式就是指因為,定義而永遠為真的命題。
比如這個命題,白天鵝是白的。由於定義的原因,所以說它從邏輯上來講是一個永遠為真的命題。那麼它就不存在邏輯上的反例(她的反例是,不是白色的白天鵝)。這就是重言式。重言式,在科學上是沒有意義的。因為它是一句永遠為真的廢話。那麼怎麼來區別哪些是重言式呢?就提出了,可證偽性這個概念。
可證偽性要求的是邏輯上存在反例。可證偽性,其實是為某個理論找到了適應性的邊界,而不是證明其實錯誤的。牛頓定理被證偽了,但不等於經典力學都是錯誤的。所以任何理論號稱是全宇宙真理,沒有適應性邊界的,那就是說其不具備可證偽性。
我是因為疑惑不清而搜索「可證偽性」找到這個話題的,看了這個問題下面其它的答案以後,結合我自己本來的疑惑來總結一下:
「可證偽性」,是對「可證明性」一個簡要直接而又根本性的總結,又是一種技術性的方法。
一、來源和適用範圍
討論一個「理論」是不是科學。(可重複性在這裡不討論)
二、是非的邊界
把科學限定在一個很小、很嚴謹的範圍。把邊緣的、模糊的排除在外。拒絕模稜兩可、「兩頭堵」。
三、價值
回答了科學是可以證明的,幫助科學找到了一個技術性手段用來排除偽科學。
四、操作
如果是科學,必然可證偽。
這就要求相應的理論、概念、定義,必須有清楚、明確的邊界,而有了邊界,就可以明確反例。
什麼是不可證偽性呢?舉個例子,在心理分析中,如果病人不同意心理醫生的意見,醫生便解釋說,這恰恰是病人癥狀的表現 摘自——《法理學》伯恩.魏德士。
邏輯上可被證明錯誤,但是經驗上沒有。舉個例子。近50年內,沒有人年齡超過150。邏輯上,如果有一個人年齡超過150,那就可以證明錯誤。經驗上,還沒有發現一個年齡超過150的。這個命題就具有證偽性。
延展一下,從高大上的科學,延展到網路討論上。
可證偽也是必要的。
這個可證偽體現在一個雙方共識的底線上:這件事情,要我提出什麼樣的證據,你就承認我說的對。
有這個底線的討論,就是討論。
沒這個底線的討論,就是撕逼。
曾經在一本書上看過一段淺顯易懂的解釋:
「所有烏鴉都是黑的」這個論斷具有可證偽性,因為如果你發現了一隻白色的烏鴉就說明它是錯的。「一定有一隻白烏鴉」則不具有可證偽性,因為你無法通過列舉事實來證明它是錯的。也就是說,只有你觀察了世界上所有烏鴉之後才能說明它是錯的,而這顯然是無法滿足的條件。總的來說,對於一個論點,如果它的證偽過程具有實際的可操作性即具有可證偽性,而這也就是科學與偽科學的區別之一。就是要求理論可以通過物質世界來判斷其是否正確,以確保這理論與物質世界有關係。可證偽性可以避免無論結果如何,理論都「永遠正確」的邏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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