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是男方的事還是男女雙方共同的事?

現在某一部等人有一個思想:就是結婚什麼事情都應該是男方花錢?(婚紗照、婚戒、婚慶、酒席、甚至於車、房,(樓主在一個三線的小城市)這些所有的一起下來都得上百萬了吧。)當下這個社會現象正常嗎?


額…其實你還可以把它變成只是女方的事兒。

比如前兩天我就把工資卡上交給老婆,然後很明確的表示:你看,你老公我就賺這麼多錢。以後無論是買房啊,結婚啊,買鑽戒啊,給彩禮啊,包括以後孩子上學啊之類的,反正都從裡面出。這兒多了,那兒就少了,你自己看著辦。

結果昨天老婆就告訴我,她已經說服了父母婚禮一切從簡。

我能怎麼辦,我也很絕望啊。


給你明說吧,

賣女兒就是男方的事,買東西自然要花錢。

現代婚姻就是雙方的事,婚前婚後雙方平等。

無論哪種婚姻,都有其自成一體的道理。

為什麼會產生分不清誰的事這一疑惑呢?

因為有人玩雙標,婚前男方事,婚後要求夫妻平等啊!


謝邀。不管男權還是女權,都請遵循權力與義務+資源對等的原則。

很簡單,如果男方負責買房並寫兩人名字且明確約定房子為共同財產,或贈送大額彩禮給女方父母,那麼如果女方願意像傳統女性一樣任勞任怨生育,伺候公婆,包攬家務的話,合理。

如果男方的房子只寫個人名字,女方只享有居住權,請自覺等同於贈送房子一半租金給女方。如果彩禮最後作為啟動資金被雙方共同使用,請自覺把彩禮的有效數額減半,然後請相應減少女方義務,比如女方這種情況下包攬了家務就別讓她再伺候公婆了。

如果男方不給錢,兩人裸婚,那麼請互相尊重,平等溝通,家務分著做,房子一起掙寫兩人名字,不要跟雙方父母住一起,女方生育期間男方主動照顧並努力養家,孩子出生後男方承擔更多育兒責任。

當然寫這些不現實,不過總體來說就是給多少錢享受多少服務,少付出多少義務,這應該沒毛病。


那你就不要找那部分人就行了。我結婚後住男方首付的房子里,共同還貸款。彩禮象徵性的收三千,沒嫁妝。婚後特別幸福,現在在家養胎,他伺候的我很好,我也體諒他要上班賺錢,產檢他能陪就陪,不能陪就自己去,不強求不矯情。我們的感情一直都非常好,錢都是一起賺一起花,從來沒有因為錢有任何爭執。不要說我這種是少數,我周圍的女性朋友都差不多,彩禮最多一兩萬了,沒有人計較這些,有些人還是農村的,在這一方面也很變通。所以說錢這方面還真是分人,有句話叫做物以類聚人以群分,價值觀不同走不到一起,你不想找以金錢為目的結婚的女朋友就不要接觸那樣的人,如果你的圈子都是那樣的女性就跳出那個圈子,多接觸些其他類型的女性。答主坐標廣西。

結論:結婚當然是男女兩個人的事。


雖然你在直鉤釣魚

我還是咬鉤了

沒你想的那麼可怕

帶她出去玩幾次

哄她開心

上交工資卡

跟她說我就賺這麼多都給你

她腦子一熱就想偉大的幫你省吃儉用精打細算了


很簡單啊,你要是門當戶對,就是男女雙方的事。你要是差距比較大。就是單方的事。


由於女生自帶性別優勢,男生在婚前往往是需要投入更多的。而婚後,男方則是實打實的受益方,所以並不虧。

婚紗照婚介婚慶,這些需要男方出錢。酒席車房,可以商量怎麼雙方共同出錢。

如果沒錢結婚的話,就找一個願意裸婚的姑娘,兩人白手起家也不是不可以。


不應該是男方出房女方出車,出裝修傢具?全都男方出,婚後要麼男方會過得很慘,要麼女方會過得很慘啊。


要清楚結婚,嫁人,入贅的概念。

結婚,兩個平等的成年人平等的結合,那麼結婚的一切開銷都應該是兩個人共同負責。

嫁人,嫁漢嫁漢穿衣吃飯,嫁出去的閨女潑出去的水,在娘家是客人在婆家是外人,說句難聽的,相當於男方花錢買個女的,那當然得是男方負責一切開銷。(有同等陪嫁的女生,不要自動代入,你那名義上是嫁人,就是順嘴那麼個說法,實質上是結婚)

入贅,同理嫁人,一切開銷女方來。


不知道為什麼現在對結婚誰花錢討論那麼多。

結婚又不是結仇,條件好的多花一點,條件差不多的共同承擔。

結婚不應該是彼此心生愛慕並決定與之共度一生才結的嘛!

我和先生結婚的時候,沒有一個人提到錢應該怎樣,誰該去買什麼,好像自然而然就什麼都有了。誰花錢多少從來沒有算過,房子誰的名字也從來沒提過,反正彼此認定這輩子也不會有第二個伴侶了。都一樣的。


最近準備結婚吧,女方提出要求房子(必須全款)我買,車子我買(我有一輛車,再買一輛給女方開),酒席,婚禮,婚紗,婚慶,全部我出錢。還有彩禮。我家能拿這麼多錢出來,但是個人覺得太多了 畢竟是父母辛辛苦苦一輩子掙的錢。


無論哪個朝代,結婚都是女人人生最大的事。現在這個社會,婚禮是用來考察你能配合她多少的重大測試,配合度低的男方家庭,婚禮前就被OUT了,當然需索無度的女方也沒法繼續下去就是了。


如果是兩個男的結婚,我覺得這個就是男方的事,兩個女的結婚就是女方的事,一男一女就是男女方的事,全面吧。就是搞不懂為什麼這種廢話都有人問_(:3」∠?)_


婚紗照、婚戒、婚慶、酒席,我認為應該男方出錢。

至於房子車子,我認為兩個人一起承擔最好,如果完全交由男方獨立付出,那我會覺得這個女人愛的不是這個人而是這個物質生活環境。

最後:我是女的。


總有人提什麼賣不賣的,去他馬勒戈壁吧。

如果我有女兒,我會給她買房買車,並且要求對方也一定要有房有車有存款。這個年代了,錢那麼好掙,窮,簡而言之就是懶,還好意思嫁娶?

如果我有兒子,他作為一個男人,我可以給他買房買車,或者資助一部分。然而沒房沒車沒存款他談戀愛可以,不要結婚去讓一個小姑娘陪你吃苦了。

男女平等現在都特么混淆成懶和不自知的借口了。

無論哪一方,25歲以上,至少畢業三年了,即使沒房沒車沒存款,再加上沒有清晰的目標和努力,就不要去禍害別人了行么,按揭首付都沒存住,怎麼去相信這個人的能力以及對自己的負責程度呢?


應該是雙方的事兒吧,畢竟接下來要共度餘生。


誰有誰花,沒有就領證請桌酒。這麼算計誰拿錢也是個雷。


中國目前是男權社會,提倡平權主義,背後卻是偽女權主義。

其本質是特權而不是平權,就問題所述這些其實是女性把自己物化了,把自己標榜一個價位。她們要的不是一個權利和義務的共同平等,而是權利最大化義務最小化,最終達到不勞而獲。

就當下社會而言,要做到真正的平等還需要很多年的努力,傳統封建男權思想和平權主義思想的碰撞結果就是把這種兩種思想中對自己最有利的部分付諸實施,對自己不利的應該做的避之不談。


為什麼邀請我回答的,都是這種婚姻,愛情的問題,然而我並沒有結婚也還沒有男朋友!!

好吧,還是來分享一下自己的觀點。

關於這個問題,我的問題是肯定的,肯定不能讓男方一力承擔。

其實你們有沒有想過一個問題,就是因為兩個人在一起的時候,需要雙方都答應,這段關係才成立。而分手的時候,則只需要其中一方想分開,就可以結束。

婚姻和戀愛不盡相同。但是既然相同的道理,婚是大家都同意結的,那麼為什麼就要讓男方承擔?那麼是不是離婚的時候,所有的東西也都只歸男方所有?我也是個人,並不是寵物,只有寵物才需要人養。如果在你還沒有能力去幫對方一起承擔的時候,那麼我還是建議你等自己有一定的能力之後,再去考慮婚姻的事。

因為我想和你並肩跑啊,而不是成為,你的負擔。


不是爸媽的事么?

小倆口露個臉就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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