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可證偽不是區分科學與非科學的標誌?


其實你這麼理解就行了,能到平常人耳朵里變成現象級的學術的,大多是早就是學界不想談的東西了。。。典型的有。。。

1、心理學的弗洛伊德(親,行為主義、功能主義現在都被批了,現在流行具身、4E)

2、哲學的馬克思(拜託,現在連維特根斯坦和海德格爾都已經老了,我說國外哈。。。查爾莫斯、大衛里維斯、克里普克鮮有人知。。。雖然說哲學理論永不過時,但是說真的,哲學理論有風潮的。。。)

3、科哲的波普爾(尼瑪,連庫恩,費耶阿本德都沒聽過。。。更何況後面的范維森、普特南諸位)

4、生物的基因(現在都是分子和細胞的時代了,基因的概念早就不一樣了。。。)

5、數學的微積分(尼瑪,這個名詞在數學領域一般稱作「分析」)還有哥德巴赫,求不要一天到晚哥德巴赫了

6、物理的相對論(這個也許說過時了不對,但也沒有民科想的物理就那麼單一的範式。。。量子力學、M理論等等,都可以說說,還有,求別一說量子力學就是薛定諤的貓)

。。。。。。

這裡就不一一詳述了。所以,解決樓主的困惑的最好方法,就是找一個相關領域的雜誌,看一下這個領域的文章的標題,你會發現所有領域都一樣,被大眾熟識的,往往都早就懶得說了(不是被拋棄了)。。。

哲學這種現象更多,並不是說我們發現了一個真理,可以替代這個問題的答案,比如「科學的邊界是可證偽性」,而很多時候是這個問題爭了好多年,沒有解決,沒有什麼意思了。這時候一個牛逼的大哲提出了一個新概念,引出了新問題,這時候大家就一窩蜂的到了一個新的語境討論新的問題去了。但是,一定要說,並不是說這個原來的理論就是錯的或者沒有意義的。。。

題主可以就自己讀的專業思考一下,哪些東西,沒學你們專業的也知道,那些東西現在還在被討論當做主流嗎?我們能說它們是錯的嗎?然後,你就意識到了,你這個問題的答案。。。


題設「為什麼可證偽不是區分科學與非科學的標誌?」是錯誤的,正確的說法是「可證偽性是一項重要的區分科學與非科學的標誌」。參考維基百科:

近代的科學,旨在理性、客觀的前提下,用知識(理論)與實驗完整地證明出的真理。是指以培根倡導的實證主義,伽利略為實踐先驅的實驗方法為基礎,以獲取關於世界的系統知識的研究。分為以自然現象為對象的自然科學和以社會現象為對象的社會科學。與藝術,哲學,宗教,文學等相區別。現代科學,還包括以人類思維存在為對象的思維科學。

對於科學的核心特徵或者說所謂科學精神,隨著人類的進步,有不同的觀點,目前一般認為科學具有如下特徵:

  • 理性客觀:從事科學研究一般不以「神」、「鬼」、「上帝」為前提(一些科學家仍會信仰宗教,但是"科學"本身是理性思維的結果),一切以客觀事實的觀察為基礎,通常科學家會設計實驗並控制各種變因來保證實驗的準確性,以及解釋理論的能力。
  • 可否證性:這是來自卡爾·波普爾的觀點,人類其實無法知道一門學問里的理論是否一定正確,但若這門學問有部份有錯誤時,人們可以嚴謹明確的證明這部分的錯誤,的確是錯的,那這門學問就算是合乎科學的學問。
  • 存在一個適用範圍:也就是說可以不是放之四海皆準的絕對真理。例如:牛頓力學在微觀世界失效。不過科學家們仍然努力尋找與探索是否有某種理論可以囊括所有自然現象(至少在物理界,將相對論與量子力學合併是一至少延續數十年的野心)。
  • 普遍必然性:科學理論來自於實踐,也必須回到實踐,它必須能夠解釋其適用範圍內的已知的所有事實。

從某匿名用戶的論據達到它的結論是實實在在的詭辯,試圖「民哲民科」取代邏輯:

1. 對於第一個論點,不能從「不是通行標準」推論出「不是」判斷標準。第二個論點自身提出了「這隻能說明這個問題(劃界問題)的難度,而不是這個問題不存在」,表示了科學哲學仍在繼續發展,沒有結論。「專業哲學人士通常傾向於迴避證偽及科學劃界問題」更是把一個普通的,某一其他方向的哲學系學生拉高至整個哲學界。

2. 「不存在一個單一的、得到普遍認可的、既必要又充分的科學分界標準。」無法推出可證偽性不重要,事實上任何重要的理論的基礎都不依賴於必要充分性,比如數學依賴於「公理」。理論的重要性同樣不依賴於單一性,比如「唯物」與「唯心」理論都重要,但仍無單一的,得到普遍認可的爭辯結論。提出可證偽性的波普爾自身影響了幾乎所有的20世紀的科學哲學家,這才是「可證偽性」重要的關鍵原因。

科學劃界目標目標之一是區分偽科學與科學,反對科學劃界便會有大量「水貨」取代「乾貨」。現在流行的分析哲學的目的也是「去偽存真」。


打個比方吧,假如給一個小學生一個試卷,讓他幫著看看對錯。他把他懂的都批了。不懂的都放到另外一邊。然後說他不懂的那些題出錯了,不能夠改對錯。你能夠說他不懂的那些題都是做錯的嗎?


答案很簡單:

1) 主流哲學界已經不承認證偽主義的正確性了。見「可證偽性原則不能作為科學分界的通行標準」一文,其中寫到:

「今天的科學哲學界不僅早已放棄了證偽主義,而且也淡化了尋找統一的科學分界標準的努力。比較一致的意見是:不存在一個單一的、得到普遍認可的、既必要又充分的科學分界標準。」

2) 上面已經提到了,更加一般地,主流哲學界明確承認自己並沒有找到任何「區分科學與非科學的標誌」,「科學劃界」問題是哲學界公認未被解決的懸案 (這當然就意味著證偽主義也沒有解決這個問題),見「論科學與非科學的劃界問題」。摘錄一段:

「劃界問題成了20世紀的科學哲學發展中首先被研究的一個核心問題。在20世紀的科學哲學中,對劃界問題作出了突出關注並深入研究的,主要是兩個理性主義的科學哲學學派,即邏輯實證主義學派和波普爾學派。往後的歷史主義學派在這個問題上的貢獻主要是對以往的劃界理論進行解構,對於如何正面解決這個問題卻無多大的建樹,由於這個問題本身面臨的困難,其中一些人甚至企圖消解這個問題,實際上是逃避這個困難。蒯因、費亞阿本德、勞丹等人都有這種傾向。勞丹就寫過一篇著名的文章,其題目就是《劃界問題的消逝》。但劃界問題畢竟是不可能消逝的,所以,進入20世紀80 年代以後 ,有些科學哲學家,如馬里奧?邦格和薩伽德等人就企圖另找思路,提出了多元主義的劃界標準。但這些努力雖有啟發,卻仍然難以令人滿意。經過科學哲學界將近一個世紀的努力,迄今為止,關於劃界問題似乎仍然難以找到能夠為學術界普遍接受的、令人滿意的解答。但是,這隻能說明這個問題的難度,而不是這個問題不存在。」

不管問題存在不存在,專業哲學人士通常傾向於迴避證偽及科學劃界問題——既然如此,知乎上那些關於證偽主義的 言之鑿鑿 又是怎麼回事呢?

答案同樣很簡單:那都是些民哲在胡說八道。

________

相關鏈接:證偽主義之民哲奇葩——怎樣實證哲學的荒謬無恥 (9)


可證偽是說,從模型中得出的預測必須足夠精確,不能太含糊,以至於出現任何情況都可以糊弄過去。

譬如說,預測彗星下一次將在何時出現,最好精確到月、旬,甚至日、時、分,而不能泛泛而論,說它XXX年後必然回返之類。

既然預測必須精確,模型本身也必須精確,(否則得不出精確的預測)。一般來說,如果存在兩個模型,一個模稜兩可,一個更精確(即使並未達到最精確的地步,比如進化論),二者都與實驗結果符合,但前者只是泛泛的、糊弄式的符合,後者是精度更高的符合,那麼,科學家必然偏愛後者。

精度更高的符合才是可證偽的;泛泛的、糊弄式的符合永遠是「對」的,卻是糊弄式的「對」。


知乎首答。

首先,可偽證性(falsifiability)是20世紀哲學家Karl Popper提出的,關於可偽證性,他給的axiom是「if a theory doesn"t make a tastable prediction, it isn"t science". 意思就是如果一個理論不可以做出一個有可測試性的預測(或假設),那麼這個理論就不是一個科學理論。也就是說,科學必須要有可偽證性。

在他提出的觀點下,廣義相對論是可以通過偽證測試的。比如說,光通過太陽的時候會彎曲,鐘錶在強大的磁場作用下是會走得更慢的,這些預測都可以通過實驗和觀察來驗證的。

然而,在其他一些領域,可偽證性並不可以區別科學與非科學。例如,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論。如果根據Popper的觀念,這些精神領域的問題是不可以被實驗或者觀察來證明是錯誤的。所以,一些精神狀態(mental state)都不屬於科學了咯?那麼現代的認知學也是偽科學了咯?

所以根據這個反例,另一個哲學家Wolfgang提出這些不可以被可偽證性證明的理論不是正確的但也不是錯誤的("this isn"t right, it"s not even wrong"). 因此,可偽證性並不能證明擁有可偽證性的就一定是科學。或者說,如果用可偽證性來劃分科學和非科學,那這樣的根據和劃分科學的界限就太過於狹隘了。

再舉個例子。達爾文的進化論(evolutionary theory)和智能設計(intelligent design, ID) 之間的爭議已經很久了。

兩派:進化論被認為是自然論(naturalism),ID被認為是創造論(creationism)。

比如,根據達爾文的進化論,人的眼睛是進化而來的,一步一步根據需求和適應性演變而來。但是如果可以通過智能設計做出一個跟人眼一樣功能和靈敏度的眼睛,那麼眼睛的由來到底是進化來的還是被設計出來的?是不是也可以說,眼睛是可以被設計製造出來的呢?

進化論的支持者認為ID不是科學,因為ID沒有測試性和可偽證性,他們認為ID就是突然被非自然的設計者(non-natural, or supernatural designer) 產生或者設計出來的,並且無法用科學的探究來證實他是否錯誤。

ok,考慮這個假設:「上帝在7000年以前創造了宇宙」。

這句話是科學理論嗎?上帝應該不屬於科學範疇是嗎?應該屬於跟ID一樣的非自然理論對嗎?可是這個假設可以被證實是錯誤的,先不考慮是誰創造了宇宙,但是因為宇宙並不是7000年之前產生的,這個假設就不對。那也就是說這個假設的具有可偽證性的,所以根據Popper的想法,這個應該是科學咯?所以上帝算是科學了?顯然不對嘛。

再考慮這個假設:「在兩億年前上帝促使了某一種細菌的變異」。

這句話是不具有可測試性的,因為兩億年前是否發生了這件事情,沒有證據啊。所以這個假設就不具有可偽證性了。那麼上帝又成了不科學了?那與上面的結論就衝突了嘛。

好的,那麼如果說ID是錯誤的因為ID不具有測試性和可偽證性,那麼進化論也有時候是不具有測試性和可偽證性的,那麼進化論是否也是不科學的了?

考慮這個假設:「在兩億年前一個化學射線促使了某一種細菌的變異」。這個應當屬於自然論(Naturalistic hypothesis), 然而這個假設也不能被證明是否發生,所以這個假設也不具有可偽證性和測試性(至少在有限的觀察下)。所以自然論也不一定具有可偽證性了。

因此,可偽證性並不能區分科學和非科學。或者說,如果用可偽證性來區別科學與非科學,那麼「科學」的定義就太窄了。

(btw,關於進化論和ID的爭論在2005年美國有一個有名的案子:Kitzmiller vs. Dover. 有興趣的朋友可參考。)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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