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專利代理人的職業環境?

為何大家都說涉外專利代理人的薪資待遇於普通專代有天壤之別?做涉外專代有何門檻?這一行有什麼特別之處?謝謝!


看了前面幾位的回答, 關於外-內代理人的部分有失偏頗 。外-內代理人的工作不是簡單的翻譯工作。本人是外-內代理人,入行6年。就我們所的絕大部分客戶來看,基本上是這樣的工作模式:首先,申請文件的翻譯校對肯定是有的。之後是自己去看美國和歐洲平行專利的申請歷史,給出主動修改的建議。收到審查意見通知書後,自己分析得到答覆建議,彙報給客戶。等待客戶指示,提交答覆。如果遇到申請被駁回,分析授權前景,給出是否行政訴訟的建議。如果客戶決定行政訴訟,代表客戶出庭。還包括進行無效、侵權分析、代表客戶侵權訴訟、接受相關諮詢等業務。當然任何一個環節中和客戶的溝通都要用英文進行(我們的客戶主要為歐美企業)。可以發現外-內代理人的工作不僅要求相當的翻譯能力,還要求對法律熟悉(專利相關法律),邏輯分析能力,英文和中文的良好表達能力。根據我們的實踐經驗來看,外-內代理人能做到獨立面對客戶(僅指能基本不需要他人指導完成申請文件翻譯和分析審查意見通知書形成答覆意見並彙報給客戶,而不包括無效、侵權分析、侵權訴訟等其他業務)最起碼需要2年時間。正是基於對外-內代理人的相對較高的要求,決定了其相對還算不錯的收入。

專利行業總體比較小眾,大部分人都不了解這行。簡單的寫一下自己對外-內代理人的了解,希望想進入這行的後來者們對這一行能有正確的認識,找准職業方向。

國內代理和內-外代理沒有涉足,不了解,說錯了怕誤人子弟,不予置評。


曾經的涉外專利代理人來回答你這個問題吧。

涉外專利代理人有兩種,「內到外」和「外到內」,內到外的涉外專利代理人主要負責就是將國內申請人的技術方案拿到國外去申請,外到內的涉外專利代理人主要負責的就是外國申請人通過巴黎公約或者PCT途徑將其技術方案拿到國內來申請。

先說一下內到外的情形,由於國內研發能力比較強的企業絕大多數都是只做國內市場,而且由於向外申請所發生費用比較高,所以即使做國際市場的申請人也會只選擇幾個核心技術放到國外做申請。由於不同國家的專利制度不同,專利代理人採用的策略也就不一樣。如果只進入歐洲這樣和中國專利法比較類似的國家,往往都是採用巴黎公約的方法,現在國內做一個申請,然後在一年內再用優先權的方式在國外申請。如果要進入美國這種專利制度比較寬鬆的國家,就最好採用PCT途徑,可以在國際申請階段將權利要求做的比較寬泛,保護主題更廣泛,再根據進入的每個國家情況的不同做適當修改,但是鑒於PCT的種種優勢,一般都是推薦客戶採用PCT方式,但是如果客戶要求比較明確的話,也可以採用巴黎公約的途徑。因此,對於內到外的涉外專利代理人,最重要的就是要十分了解世界上幾個主要經濟體的國家或地區的專利制度,好為客戶做最佳的安排,在委託國外當地所進行申請的時候,在OA階段外所都會給出答覆和修改建議,這時候就要代理人向客戶做出解釋和分析,以便客戶了解當地的專利制度做出最佳選擇,如果要節約經費的話,代理人就要向外所給出完整的意見陳述。

再說外到內的情形,基本上就是把上面的情況反過來做,外國客戶通過巴黎公約或者PCT途徑在中國申請,有些時候還包括在香港的申請,在把國內的審查意見發給外國的直接申請人或者律所的時候附上答覆建議,外國申請人或律所會把主要的修改和意見陳述發回來,這時候代理人再翻譯整理成完整的意見陳述交到果汁局去。對於外內專利代理人的另一項主要的工作就是新申請的翻譯,國外客戶通常會給代理人提供外文的原始申請文件,只有少部分會提供中文版,這時候專利代理人就要將其翻譯成中文或者對國外客戶提供的中文文本進行校對,翻譯的過程和普通的翻譯也並不一樣,為了保證申請內容的一致性,專利代理人往往都採用直譯的方式,這時候就不僅需要嫻熟的外文語言能力,還需要同樣十分重要的中文表達能力,來避免由於語言習慣造成的直譯中語言邏輯不通的情況

綜合來看,做內到外的涉外專利代理人比較重要的就是對外國專利制度的熟悉程度和專利申請的策略安排能力,做外到內的涉外專利代理人比較重要的就是對外語理解和中文表達能力。

再說到待遇和發展前景的問題,通常來看是做涉外的專利代理人待遇比較好,但是隨著現在專利市場的完善,在北京的大所裡面,國內專利代理人和涉外專利代理人的待遇已經差距不大了。再講到發展的問題,個人覺得是做內到外的涉外代理人是最好的,然後是國內代理人,最後是外到內的專利代理人,因為前兩種類型的代理人都是直接跟客戶接觸,能更好地根據專利制度做出分析和判斷,外到內的專利代理人反而以國外客戶的指示為主,自主判斷的空間比較小,時間長了就會體現出不同。

對於要求來看,做涉外的專利代理人,英語肯定要好,然後就是會二外,日語和德語的需求還是比較大的


涉外待遇肯定比國內好些,也不會天壤,一般的1.5-2倍。相對做國內的代理人,門檻主要是外語了;OA方面要求也高些。沒什麼特別的。


涉外專利代理人分兩種,我接觸的最多的一類,其實工作性質更接近翻譯。此種翻譯的內容因為具有法律效益,因此格式條款、措辭等均有嚴格限制,要求還是非常高的,因此薪資高於普通專代是必然。


做涉外,有無資格證相對次要,倒是有二外很重要(日語、德語、韓語、法語)。


那入行待遇呢?有沒有大神能說一下


入行沒太高門檻啊,英語稍強一點,工科,就ok了,至於要長期發展並發展的特別好需要什麼素質需要學什麼,因為剛入行還沒想太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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