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0 世紀的歐洲文學對美國與美國文化的描寫有哪些精彩篇章?


當年很多歐洲人寫美國遊記,不少有意思的情節。

比如查爾斯·狄更斯的 American Notes。


謝邀。

大致看了下回答,我能想到的大部分都被其他人說了,唯獨漏了一位:儒勒凡爾納。

所以我來說說儒勒凡爾納眼中的美國吧,首先我要聲明,我個人讀書有個特點,就是不記憶細節。我讀過的小說很久以後還記得大概的情節和我印象非常深的場景、人物,但我可能打死都想不起來小說里的具體人名,必須要查才知道。

所以這個回答難免會有一些疏漏。

好了我們開始吧。

儒勒凡爾納1828年出生在法國,他出生前不到二十年,美國和當時仍然是英國殖民地的加拿大爆發了戰爭,美國正規軍被加拿大民兵打得抱頭鼠竄,別說吞併加拿大了,他們連當時兩國的界河都過不去。之後英國派來了遠征軍,龍蝦兵們踩著擲彈兵進行曲的節奏就攻進了華盛頓火燒了白宮。

要知道當時英國正在和拿破崙死磕,只派了一支規模有限的遠征軍,原本只是想著別讓美國吃了加拿大,結果直接把美國打崩盤了。

所以那時候的美國在歐洲列強面前實在沒什麼地位。

凡爾納的少年時期和青年時期,美利堅合眾國正好處在一個由弱變強和逐漸擴張的時期,凡爾納十八歲的時候,美國人高呼著」天定命運「的口號沖向墨西哥,取得了史無前例的巨大勝利,吞併了230萬平方公里的巨大國土。

然而同一時間,英國實在太璀璨了,所以歐洲列強對美利堅合眾國依然是採取一種高高在上的態度。然而凡爾納顯然沒有收到這種態度的影響。

他變成了一個不折不扣的」美分「,而且是歐洲美分。

凡爾納最初的小說大多是冒險小說,《氣球上的五星期》和《地心遊記》都沒有美國人什麼事,基本走的是勇敢的、具有開拓精神的歐洲紳士(含英國)探索和征服大自然的故事。

但是這兩本讓凡爾納聲名鵲起的探險小說後,凡爾納的美分情節突然爆發了。

他發表了《從地球到月球》,這個故事中,製造地球和月球之間」交通工具「的國家,就是當時剛剛打完南北戰爭的美利堅合眾國。

因為在凡爾納看來,只有美利堅合眾國擁有足夠的物資、工業能力以及決心來完成這個偉大的創舉,當然了,凡爾納在當時屬於所謂的」通俗小說家「,他的作品都是要考慮讀者的接受度,所以這部人類歷史上第一部描寫太空旅行的科幻作品,有了一位來自法蘭西的主角。

實際上這樣的事情多次發生在凡爾納的創作中,比如本來尼摩船長是個波蘭人,但因為擔心這樣會導致作品無法出俄文版,所以變成了落魄的印度王公。有意思的是,後來凡爾納又寫了幾部和印度獨立有關的作品,狠狠的履行了一把自己身為法國人的職責——給英國人不痛快2333

啊,扯遠了。

說回《從地球到月球》,這個故事裡凡爾納對美國的認知仍然是非常」歐洲「的,他上來就這樣描述美國佬:

一個美國人如果想出了一個主意,他就去找另外一個美國人合作。湊足了三個就選一個主席,兩個秘書。有了四個就指定一個人做檔案管理員,這樣,他們的辦事處就開始工作了。有了五個就召開大會,成立俱樂部。巴爾的摩的情形就是這樣。第一個發明一種新式大炮的人同第一個鑄炮人和第一個膛炮筒的人進行合作.這是大炮俱樂部的核心。俱樂部剛成立了一個月、就吸收了一千八百三十三個正式會員和三萬零五首七十五個通訊會員。

儒勒凡爾納是個通俗小說家,他這樣寫,多少說明歐洲讀者會認同這個描述,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看成是當時歐洲一般社會大眾對美國佬的常規印象。

之後的描寫就非常戲劇性了,主角組中的美國人,大炮俱樂部的主席巴比康,在書的第二章用一種非常輕描淡寫的方式建議:理論上只要炮彈初速夠快,我們就可以把炮彈打到月球上去,我們有什麼理由不轟它一炮呢?

第三章與會的美國人就全都為這個」看起來特別美國「的建議沸騰了,根本沒人提個反對意見什麼的。你說這個不是臉譜化描寫,反正我不太信。

之後凡爾納來了這麼一段:

什麼也難不倒美國人。我們常說法語里沒有「難」字;很明顯,那是我們查錯了字典。在美國,一切都很容易,一切都很簡單,至於說到機械學上的困難,它們還沒有出現就被克服了。在巴比康的建議和它的實現之間,沒有一個真正的美國人允許自己看到一點困難的影子。事情說過了,就是做到了

你看看這美分得多麼可怕!

可就在這個部分剛寫完,美國人就掉頭向歐洲求助了,劍橋天文台的回復,才讓美國人決心實行這個計劃。順便,劍橋天文台還指定了這門超級大炮的位置:就是現在著名的卡納維拉爾角。

看到沒,美國佬未來的航天發射基地,阿波羅登月飛船的發射點,是英國劍橋天文台欽點噠!

畢竟這小說是給歐洲人看的,能在歐洲賣得好才能賣到美國去——而且,當時的美國盜版盛行,很多歐洲的書美國書商直接拿來出,根本不甩歐洲人,美國政府還默認了這種行為——畢竟議員拿了很多書商的政治獻金,不默認就沒錢競選了呀。

《從地球到月球》就這樣開啟了凡爾納的美分之路。

這之後相當長一段時間裡,凡爾納的作品呈現出一種大致的規律:探險有關的作品,歐洲紳士唱主角,比較偏向」科幻「的作品,就是美利堅合眾國的主場。

比如凡爾納的三部代表作:《格蘭特船長的兒女》就是冒險為主,結果裡面大多數是歐洲人;《海底兩萬里》中尼摩船長是個印度人沒錯,但派出軍艦追擊鸚鵡螺號的可是美國政府,主角三人隊里還有一個充滿了美國精神的加拿大魚叉手——我個人經常會覺得這個是美國魚叉手,你看他明明在美國軍艦上服役嘛。

然而到了《神秘島》,美國人也攙和進了冒險故事,不過神秘島和《海底兩萬里》有一定的關聯,所以倒也符合我剛剛的說法。

在《海底兩萬里》和《神秘島》,凡爾納創作了一系列的探險小說,其中最富盛名的就是《八十天環遊地球》

既然是環遊地球,自然要穿越美國,在這部冒險作品中,美國人有了一副和《從地球到月球》里那截然不同的臉孔。

凡爾納首先描寫了美國的選舉——以一種不知道該說是詼諧還是諷刺的方式。

接著在穿越美國的鐵路上讓」萬事通「(就是成龍版的八十天環遊地球離成龍的角色)聽了一位摩門教長老的佈道,我就是因為看了凡爾納的這本書,有很長一段時間想要成為一個摩門教信徒,因為凡爾納說他們提倡一夫多妻……別打我,那是思春期男生樸素的願望而已啊!

接著,全書中關於美國的最高潮到來了:主角之一福格先生因為和一位美國軍官發生了衝突,決定決鬥,於是列車上的美國人從列車長到乘客都十分配合的空出了一節車廂給他們用六發左輪互射,然而決鬥還沒開始,印第安人就來劫火車了,車上的美國人紛紛掏出武器噼里啪啦的還擊,剛剛還是風度翩翩的紳士,瞬間人人變身西部牛仔打手槍。

這什麼鬼……

在這本書之後,凡爾納的美分傾向越來越明顯,作品中的美國人也越來越多,而且形象很多都相當的正面。

而就在同一時期,美國人因為電氣革命的東風,正在大踏步的向著世界霸權的方向狂奔,歐洲人的科學成果紛紛在美國開出實用主義的花朵,而美國人自己的科學家也飛速成長。

驚嘆於美國的成就的凡爾納,創作出了《征服者羅比爾》這種充滿了對美利堅合眾國工業奇蹟的讚歎的作品。其中羅比爾,可以說是凡爾納眼中美國科學家的集合體,他是愛迪生又是特斯拉,他有著無以倫比的才華和超強的進取心,所謂的」征服者「並不是說這個瘋狂科學家征服了哪個國家——雖然他下一部作品中確實給世界製造了相當大的麻煩和恐慌——但這本書里他征服的是天空。

又過了大概二十年,凡爾納又寫了《征服者羅比爾》的續作,《主宰世界的人》,這部書裡面,美利堅已經取代了英國成為世界老大——這書出版的1904年,距離大白艦隊環球航行只剩下三年的時間

不過,凡爾納在1905年去世了,沒有看到美利堅合眾國大白艦隊的煤煙。

(完)


接著樓上的說法。

托克維爾除了對美國盛行的平等精神印象深刻,他還提到了這裡無處不在的商業精神:對於一件事物,人們只關心它能掙多少錢。對托本人而言,一個社會過分地追求物質利益,會導致對政治的冷淡,從而有喪失政治自由之虞。不過在他看來,美國人有一種「正確理解的」利益觀念,這種觀念再加上社區自治等政治實踐,會沖淡這種危險。

總的說來,他對美國的看法還算樂觀,他認為19世紀上半葉歐洲人對美國的嚮往,就像18世紀部分歐洲知識分子推崇中國一樣。19世紀中葉歐洲一份報紙上的文字似乎可以佐證:

直到1849年之前,歐洲對美國的真誠而普遍的欽佩之情從來沒有蒙受過陰影。歐洲人認為,大西洋彼岸的這個國家是個特選的民族,它的地位及其得天獨厚的條件可以使它實現模範共和國的理想。

由於距離的影響,歐洲人認為美國的制度運轉令人驚嘆地合乎規則,但這是籠統的看法,他們看不到細節上的摩擦,不過這進一步強化了他們對美國制度的讚賞之情。人們內心之中感受到這個偉大榜樣的魅力和影響,但沒有想過,這個榜樣究竟只能是個光輝的例外,還是隨著時間的推移而成為全世界的政治範本。

在我們看來,此時此刻的美國正在沿著它自己的道路前進,這就是以和平來產生影響、以道義來作宣傳的道路。美國的政治和商業光環開始平靜地照亮舊世界,它將驅散陳舊的陰霾,以適合各民族狀況和特徵的漸進方式,讓陰霾之處煥發出寧靜的光彩。所有人都對美國肅然起敬,它是很多人的希望,但它對任何人都不是威脅。每個人面向美國時,就像注視著幸福的火爐,那裡肯定能找到光明和溫暖而不必擔心火星引發火災。

但歐洲知識分子對美國也有批評。據某些學人的看法(請允許我引述他們的某些看法),這種批評在20世紀20-30年代表現得非常激烈。批評者主要是歐洲的文化保守主義者、社會上層精英,以及部分左翼人士。從時代背景來說,當時的歐洲處於一個思想危機時期,而此刻的美國將現代工業文明發展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泰羅制和福特製),它所特有的大眾文化和消費主義已經波及到歐洲,一些以捍衛歐洲人文價值相標榜的文化精英,開始抨擊美國所代表的無所顧忌的物慾和社會生活的標準化。這些人不僅來自法國德國這樣有著強烈民族文化自尊心的國家,英國義大利等國也同樣存在美國文化的抨擊者。他們當中不乏霍伊津哈、斯賓格勒和海德格爾等文化名流。

這類批判基本可以看成對美國所代表的「現代性」的攻擊:它粗鄙、低俗、毫無文化內涵、只是為了迎合下層人的低級慾望。有人甚至認為,美國文明和布爾什維克是一樣危險的東西,它們都是以物質主義為根基,由於美國人的生活方式對不少歐洲人有不可抗拒的吸引力,因而它更隱蔽,更加具有破壞性。美國尤其沒有歷史感,而布爾什維克至少還以歷史來自我論證,因而還有對話的可能。美國人在任何方面都是革命性的,它在摧毀傳統價值時根本沒有顧忌。

美國新式的物質文明也是這些人所不齒的。像汽車這樣的工具,根本不是文明的標誌,相反它摧毀了安寧,讓每塊土地都變得焦躁不安。對於當時興起的美國電影,他們認為那是沒有任何思想、看不到任何希望的垃圾,它只是為了娛樂一下那些被工作和焦慮弄得麻木遲鈍的機器奴隸。歐洲人用音樂來訴說,將石頭塑造成活靈活現的藝術品,而美國人只會將莽莽森林變成一摞摞的新聞紙,這些破壞者竟然還對自己的破壞能力喜不自勝。在美國看不到任何高雅的東西,有文化的歐洲上層人不會向那裡移民,它只能吸引受飢餓和貧困驅使的下層歐洲人。

霍伊津哈在遊歷美國之後寫道,歐洲雖然欽佩美國的力量,但並不羨慕它。美國人的機器和工具、美國的大城市只能使歐洲更加留戀古老的東西,歐洲現在不必效仿美國,至於它的未來就更不值一提了。


《紅字》。

霍桑的代表作,1850年代出版,講述了一個 1642年到1649年期間,美國馬薩諸塞州波士頓的清教徒區的故事。

透過這本書,霍桑探索了三個主題:守法主義、原罪和內疚。

——《維基百科》

我無法描述,這本書對我的震撼有多大,畢竟第一次讀到的時候才十歲左右。它像一塊巨石,沉沉壓抑在胸口。

希望你也能體會到那種想要尖叫的衝動。

今天,為了目睹我們上面所描寫的場面,貝靈漢總督親自坐陣,椅子後面站著四個持朝的警衛充當儀仗。他帽子上插著一支黑羽毛,大氅上綉著花邊,裡面襯著的是黑絲絨緊身衣;他是一位中長的紳士,皺紋中印下了他的艱苦的經歷。他出任這一地區的首腦和代表很適當,因為這一殖民地的起源和發展及其現狀,並非取決於青春的衝動,而有賴於成年的嚴厲和老練,以及老中的權謀和手腕;他們所以能成就頗多,恰恰因為他們的幻想和希望有限。環繞著這位總督的其他顯要,一個個都威風凜凜,因為他們所屬的時代,官方機構被公認為具有神權制度的仲聖性。不消說,他們都是為人聖潔、主持正義的好人。然而,要從整個人類大家庭中遴選出同等數量的英明賢德之士絕非易舉,假如讓這種人坐下來審判一個犯了罪的女人的心靈,並分清善與惡的交錯盤結,比起海絲特-白蘭此時轉過身來面對著的這伙表情倡滯的聖人們,不一定高明多少。

——霍桑《紅字》


「美國人的道德觀太庸俗,讀過他們的傑出人物的著作,我只有一個感想,就是希望在這個世界上永遠不要遇見他們。這個典範的國家標誌著愚蠢自私的勝利,而且人們還得大唱讚歌,否則就要大難臨頭。」——司湯達

「嚮往美國的狄更斯在美國朋友的邀請下,花了半年時間走訪了很多美國的地方,回國後寫了《游美札記》。他以他那極富穿透力的大筆,把正處在上升期的、充滿了勃勃生機的年輕美國正反面寫了個通通透透。儘管狄更斯對美國式的崛起與活力多有讚揚,但對於美式粗糙、庸俗的社會、過度濃重的唯利是圖的全民皆商氛圍以及野蠻的蓄奴制度、對印第安人的殘酷征服,則給予了更多筆墨的顯微鏡式觀照和批判。」

「1869年,將『文化』定義為『光明與甜美』的英國人馬修·阿諾德,認為美國人『知識平庸』並且『普遍缺乏智慧』。在『英國人的世紀』里,談『美國文化』可能會讓英國人噴飯,談「美國文學」則足以讓美國人自己心虛。」

「好美國人死後去巴黎。」 ——王爾德

薩特在《一份歐洲獨立宣言》中說,「一般來說,邪惡並不是一個美國概念。美國人在看待人性和社會組織時,沒有悲觀意識」。

波伏瓦說,美國人「對罪惡和悔罪沒有感覺」,美國人太自信,有太多的自由,不能真正體會生存的焦慮和人的異化。

「一向謙和的加繆,也覺得美國人太物質主義,太樂觀, 美國不是一個為他的存在主義事業招募門徒的地方。」

→_→關於為什麼大家各種沒好話

雖然在我們心目中歐美總是很相近,其實歐洲和美國的文明並不是鐵板一塊,英美是一種獨特的文明,歐洲大陸是另一種。就是歐洲內部,也有諸多分野,如地理的南北之別,天主教和新教的分化,日耳曼語系和羅曼語系的差別等等。

如果把各種歐洲文明歸納為一種文明,那麼總地而言,可以說在19至20世紀,文明的內核正在由歐洲轉向美國。

西方文明是有坡度的,有其中心和邊緣。文明緩慢推進,歐洲變得越來越「現代」,同時也不由自主越來越「美國」。由此「開眼看美國」,歐洲人或心態平和,或飽含偏見,然而我總覺得他們的目光中夾帶著一絲「被現代化」或曰「後發現代化」的痛楚。那眼神和我們的老祖宗在「千年未有之大變局」面前的懵逼樣是一樣的。

然而人家畢竟同屬西方文明的亞文化,同宗同源,比不得我們與西方,本是花開兩朵,各表一枝,嫁接的難度大到不知哪裡去了。


謝謝邀請~

現在能直接想到的是毛姆的《刀鋒》。毛姆本身是英國人,但幼年時期在法國養病,所以說是一位很特別的歐洲作家。第二次世界大戰時避難去了美國,出版了《刀鋒》。

對這本書的解讀很多,也許它本身講的不是毛姆本人對於美國的見解,但書中的主要人物除了蘇珊魯維埃以外全都是美國人,描繪了當時美國男女的生活狀況。 這本書一個很顯要的特點是,在很多地方加入了對法國人和事情的描寫,比如說美國公爵公寓中陳列著的名貴的法國畫作,在說話前先調一句法語的習慣等等,讓人不禁聯想到那句有名的「美國人死後去巴黎」。

毛姆在這本書的引言部分就已經說了「這些角色是一個英國人眼中的美國人,他們的語言特點我都沒打算仿效」,也算是很有歐洲特色的一本描寫美國的書吧。

想到再補充。

——————2015.1.21補充————————————————

啊最近讀《洛麗塔》,發現這本也不失為有趣的一個例子嘛。

弗拉基米爾納博科夫,人生的前40年在歐洲(俄國、德國、英國、法國),之後到美國。

可能《洛麗塔》已經不能算是歐洲文學了吧【笑

但是主角是一位遷居到美國的歐洲人,所以我還是把它列上來了。

舉一段例子:

我記得童年在歐洲時曾熱切地盯著一副北美洲的地圖,看見「阿巴拉契亞山脈」醒目地從亞拉巴馬州向上綿延到新不倫瑞克,因此它跨越的整個地區——田納西州、兩個弗吉尼亞州、賓夕法尼亞州、紐約州、佛蒙特州、新罕布希爾州和緬因州,在我的想像中就彷彿一個巨大的瑞士甚至中國西藏,山巒起伏重疊,一座座壯麗的鑽石似的山峰,巨大的針葉樹,披著光燦燦熊皮的受到放逐的山民,哥爾斯密的老虎,以及待在梓樹下的印第安人。

斜體字原文為法語。這大概也是納博科夫小時候對美國的印象吧。

還有很多例子,比如洛麗塔在美國的老師問Humbert:「你是一位老派的歐洲父親吧?」以及「瞧你這老派的歐洲人!」

想到再補充。


王爾德說對倫敦社交界來說「美國人「這個詞兒是陰性的,我們只見過美國人的女兒、妻子、姐妹,她們大多可愛迷人舉止優雅,但從沒見過他們本人。


Frank Harris 在《我的生活與愛》第一卷里,花了一半的篇幅描寫他第一次來到美國,並在美國生活的故事,值得一看。


洛爾卡的&<詩人在紐約&>

很遺憾本人不懂西班牙語 也沒有找到好的中譯版 貼一首英文翻譯的

Dawn

Dawn in New York

has four columns of filth

and a hurricane of black doves

splashing in putrid waters

Dawn in New York whimpers

down the huge stairs

seeking in the chaff

flowers of sketched anguish.

Dawn comes and no one receives it in his mouth

because there is no tomorrow or possibility of hope.

Sometimes furious swarms of coins

drills and devour the abandoned children.

The first to leave understand in their bones

there"ll be no paradise or leafless loves;

they know they go to the filth of numbers and laws,

to artless games, to fruitless sweat.

The light is buried by noises and chains

in the obscene challenge of rootless science.

In the neighborhoods are people who wander unsleeping

like survivors of a shipwreck of blood.


為什麼沒有人提到英國的Charles Dickens和Oscar Wilde?

1842年1月初至當年6月底,Dickens同夫人在美國做了為期半年的訪問,足經紐約、費城、華盛頓、波士頓等大城市,以及辛辛那提、哈特福德、伍斯特、西點等當時的小城鎮。他將當時的所見所聞以及自己的感受都寫進《美國的故事--狄更斯遊記》中。

40年後,1882年,奧斯卡王爾德在美國做了近一年的巡迴演講,寫有《美國印象》。

以上著作都可以在網上找到。


謝謝邀請!

看了朋友們的回答,基本窮盡了問題所涉及的作品。

我需要補充的的是,托克維爾的著作,嚴格來說是學術著作,是社會政治學的領域。

卡夫卡的《美國》和美國這個國家一毛錢的關係也沒有。不知道有個朋友居然扯到美國夢的破滅,不知所謂!


《尋歡作樂》,最後粗鄙豪放而有創造力的湯姆姥爺和熱情奔放的情種女人都去了美國。


謝邀,不過,很抱歉,我是不怎麼看外國小說的,外國小說那種大段的心理描寫還是一直不大喜歡。最愛中國古典小說,用那句套話來說就是常看常新,古人用大段的生命寫出的作品裡面有太多的東西值得體會。

偏題了,抱歉。


二戰後大都被打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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