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上寫一本小說,會有哪些版權?
聽說多達20多項 想知道有哪些?
對於一個寫小說的過來人,我給你一個建議。 現在簽約小說網站,就等於把自己的路給封死了,因為小說網站需要你的全部版權,也就是說,你現在不需要知道你版權,必須都給小說網站,不給就不給你推薦位,只能石沉大海。所以我不建議在網路連載,越大的網站越坑爹,比如起點,17K,創世等等。因為我就被這些網站給坑過,而且坑的死死的。 不走小說網站,那麼就只有走出版,現在出版社也需要你的全部版權,也就是說,你要想走紙質出版這條路,你的小說沒有全版權,不會有人要。除非你是大神,有一定的粉絲閱讀量。要不然就算你投一百個出版社,也都是無濟於事。 以我走了八年的彎路為戒,小說作者要想成名成角,必須走紙質出版。因為只有紙質版權固定後,你的其他版權才有固定的基礎。你的紙質版權就好比大樹的根,書不出版,就相當於被砍掉書的根,都是浮於表面。 那有的人要問了,出版那麼難,怎麼才能出書? 其實我覺得真不難,你想想你在網站寫個一本書,要費多長時間,去小說網站寫書,其實就是在浪費時間,我一哥們在小說網站爬了8年,每天近一萬字的更新,每年的稿費不過一兩萬,而且他還是大神級別的,等書寫完,也就是一個TXT文檔,沒有任何價值。
我給新人的建議是,你擅長哪一種文體,就去新華書店的書架上看看,什麼類型暢銷,比如偵探小說暢銷,而你恰好又喜歡這個題材,那你就要去噹噹、天貓、亞馬遜搜索,有哪些偵探類型是被寫過的,那些是被寫爛的,哪些是還沒有人寫的。 確定題材後,就要去研究資料,把這個題材研究透 ,然後開始試水寫。比如我兄弟法醫秦明,他的書就沒人能 寫的好,而且是一個新的題材,所以很多人願意看,而且可以順利的走影視劇,這就是把握市場空白。其實我現在最理解不了很多新人,開始寫作的時候都拿玄幻、穿越題材試水,這種題材兼職就是爛大街,很多編輯一提到都頭疼,別說看了。而且一本玄幻小說沒個一兩年時間根本寫不完,寫完了就是一個TXT。如果是我,用一兩年研究一個題材,不會沒有成果。相比之下,沒有準備好就動手,就是在浪費時間。
小說連載,我建議不要在付費小說網站上連載,推薦 去天涯論壇、 貓撲論壇 這種不給版費的論壇連載, 這種論壇上有很多大型出版公司的 獵頭編輯,如果有好的文章,他們自然會找到你。 記住,千萬不要病疾亂投醫,不要把文到處發給出版社的郵箱,我告訴你,出版社的編輯都很忙,不可能看的。投也是白頭。 紮實寫好故事,在論壇上免費連載,是金子在哪裡都發光。 如果出版社看中,就可以談出版事宜了。恭喜你,你現在才開始邁開寫作的第一步。 切記幾點:1.要耐下心寫故事,如果故事連你自己都說服不了,就不要去自欺欺人。 2.不要寫盜墓(這個題材已經被霸唱和三叔壟斷)、鬼怪、狐仙、書中不能有靈異,超自然的現象發生。 3.出版的書籍,字數控制在25萬以內,如果高於這個數,建議寫系列。 4.玄幻、穿越、遊戲角色扮演、後宮虐戀、BL、變態、恐怖、這些類型不建議寫,寫了出版的可能性不大。 我大致就想到這麼多,未完待續。。。。。。在網上寫小說或是別的作品,產生的版權和用鉛筆、鋼筆、毛筆寫作並沒有什麼不同。
具體包含的各項權利參見《著作權法》http://www.sipo.gov.cn/sipo/flfg/bq/fljxzfg/200703/t20070327_147442.htm:
第十條 著作權包括下列人身權和財產權:(一)發表權,即決定作品是否公之於眾的權利;
(二)署名權,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權利;(三)修改權,即修改或者授權他人修改作品的權利;(四)保護作品完整權,即保護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五)複製權,即以印刷、複印、拓印、錄音、錄像、翻錄、翻拍等方式將作品製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權利;(六)發行權,即以出售或者贈與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七)出租權,即有償許可他人臨時使用電影作品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計算機軟體的權利,計算機軟體不是出租的主要標的的除外;(八)展覽權,即公開陳列美術作品、攝影作品的原件或者複製件的權利;(九)表演權,即公開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種手段公開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權利;(十)放映權,即通過放映機、幻燈機等技術設備公開再現美術、攝影、電影和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創作的作品等的權利;(十一)廣播權,即以無線方式公開廣播或者傳播作品,以有線傳播或者轉播的方式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以及通過擴音器或者其他傳送符號、聲音、圖像的類似工具向公眾傳播廣播的作品的權利;
(十二)信息網路傳播權,即以有線或者無線方式向公眾提供作品,使公眾可以在其個人選定的時間和地點獲得作品的權利;(十三)攝製權,即以攝製電影或者以類似攝製電影的方法將作品固定在載體上的權利;(十四)改編權,即改變作品,創作出具有獨創性的新作品的權利;(十五)翻譯權,即將作品從一種語言文字轉換成另一種語言文字的權利;(十六)彙編權,即將作品或者作品的片段通過選擇或者編排,彙集成新作品的權利;(十七)應當由著作權人享有的其他權利。著作權人可以許可他人行使前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著作權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轉讓本條第一款第(五)項至第(十七)項規定的權利,並依照約定或者本法有關規定獲得報酬。樓上已經把主要的說差不多了。主要看合約上有的版權,簽約的時候注意一下就好了。
1、出版權,電子出版權,手機及其它媒介出版權2、改編權,包括遊戲改編、影視改編,等等等等3、續寫。一般都會規定你必須寫幾本,如果寫不完,出版商有權找人幫你續寫。4、署名權。因為出版很困難,所以通常情況下,你的書和署名是被一次買斷的。比如,「骷髏精靈」簽了「海王祭」的書,這個署名就會跟書幫定。在合同期限內,你不能用這個筆名去跟別的出版社談類似內容。5、稿酬及分賬,包括以什麼貨幣支付、是一次買斷還是多次分成6、發行範圍,在中國大陸還是港澳台,可以分開賣的7……其它的就想不起來了,找起點的合同看看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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