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車莫名停車導致後車被追尾,可以追責嗎?
正常行駛的後車,被前車逼停,導致遭到後方的摩托追尾,前車直接離去,可以追責嗎?川A3D72K違停
目前已經和摩托車達成協議,只看作簡單的追尾事故,問題不大,修車2000-3000,摩托負責賠,明天去事故中心處理,已報案。
白車,輔路進主路,沒有打轉向燈,長期霸佔兩條車道
過路口後突然停車,仍然佔據兩個車道
導致我被後面的摩托追尾
揚長而去
追責是可以的,能不能追到(也就是對方能不能被判有責任)就不一定了。
你不在前車上,所以不知道前車為什麼停車,於是你認為是【莫名停車】。而在前車來看,他完全可能有充分的理由停車。
一般而言,能推測到的理由有:
前方有導致停車的因素出現(如某人某物忽然橫穿馬路)、機械故障、操作失誤、錯誤提示、及精神因素。有的不負責任,有的需要前車駕駛人負責。
然而,這些因素很難取證和審定,所以交通規則對這些因素不予考慮,而是要求後車保持安全距離(也就是後車駕駛員自己能被動做出反應的距離)。
這個規定的核心意思是:不管前車出於什麼原因忽然停車,只要你離它夠遠,你就撞不上去。撞上了就是你離得太近。
在這個要求下,所有的追尾事故都可以看做後車沒有保持安全距離所致。
因此,交通規則認為追尾是後車全責。
我建議你還是不要追責了,以後記得保持距離就好。
自從魔都交警app上線以來,每周末的一大樂趣就是上傳前車的違章視頻
各種實線變道 連續變道 緊急停車帶超車 變道不打燈
每個至少扣2分吧
可惜行車記錄儀沒法拍超速,不然好多計程車都得倒霉
追尾全責,就算你撞到前車,前車也沒責任,誰讓你不保持安全車距?
你跟那麼緊到底圖什麼。
保持安全車距是每一個駕駛員心裡應有的一根玄啊,同事也應該尊重他人的權利,最後道德上被譴責和法律上有責任是有不同的
交警說,你如果保持安全距離,就不會追尾。你追尾了就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你全責,並罰款一百元作為教育學習資金。
我看了半天都沒看到所謂的佔了」兩個車道「,這種路根本判不了,地上連白線都沒有。
打轉向燈更是可笑,我只看到了黑車進輔道有打轉向燈,白車打轉向燈怕不是失了智。題主注意力集中在黑車上然後沒看白車直接踩了油門然後踩了急剎,事情真相就是這樣。跟前車半毛錢關係沒有!
而且視頻里明顯是你打算加速後馬上踩的剎車,明顯沒注意到前車已經剎車燈亮了。急剎的是你不是對方!視頻中顯示從前車剎車燈亮起到題主踩急剎足足有4秒時間。
甩鍋不是這麼甩的!
違停?這叫剎車。
你沒有保持合理車距
除非能證明前車剎車燈不亮等影響後車判斷的因素,否則追尾後車全責。
國內是後車責任。
據說加拿大前車也要負責,各國法律不一樣吧。
我就遭了好幾次了 後車沒跟我保持安全距離負責不冤 前車嘛 除了罵他沒有任何辦法
只有一種追尾可以判定前車責任,就是前車在超車變道完成以後突然剎車,並且你要有記錄儀
摩托車已經全責了。
遇見不好好開車的,不離他遠點還跟了近20秒.........
不知道說你點兒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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