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蒯因在《經驗論的兩個教條》里關於「可交換性」的論證?

題主看不懂《經驗論的兩個教條》中 III. Interchangeability 一段。我大概能理解蒯因的論點是:詞語的可交換性不能解釋「同義」這一概念,因為這一解釋會不可避免地陷入循環論證。但是我不理解蒯因是如何具體地展開他的論證的(當然,如果我對論點本身的理解就有錯,請指出)。

主要的疑點有兩個:第一,看不懂蒯因對於"Necessarily"一詞的運用。第二,:不理解"analyticity"一詞的意思。

請大神幫我理一下這一段的論證。


題主,你的理解並無錯誤。

先回答你的第二個疑點,在Quine那裡,analyticity有兩個意思,有趣的意思如下:

The characteristic of such a (analytic) statement is that it can be turned into a logical truth by putting synonyms for synonyms.

這就是說,一個命題是分析的,假若它能夠通過替換同義詞而轉化為一個邏輯真理。例子如下:

(1)已婚的男人都是已婚的。

毫無疑問,這個句子表達了一個邏輯真理。另外,可以設置「已婚的非是未婚」。於是,以下的句子是單純經由邏輯運算而得到:

(2)未婚的男人都是未婚的。

它顯然也是個邏輯真理。

有了這個基礎,我們就可以考察下面的句子是不是分析的了。

(3)單身漢都不是已婚的。

讓我們暫且說「單身漢」和「未婚的男人」是同義詞。因為它們二者是同義詞,於是我們可以把「未婚的男人」取代掉(3)中的「單身漢」,於是就有了

(4)未婚的男人都不是已婚的。

再做一點邏輯運算,就重新得到了(2),根據定義,我們就可以判斷「單身漢都不是已婚的」這個句子是一個分析命題。

那麼,整個過程中,只有「同義」這個概念還處於模糊之中,Quine的認為就是要去求得一個不訴求「分析性」概念的對「同義」的理解。

在「III」節中,Quine分析了用「interchangeability salva veritate」去刻畫「同義性」是否合理。而所謂的「interchangeability salva veritate」(保全真值可替換性),是說:

the synonymy of two linguistic forms consists simply in their interchangeability in all contexts without change of truth value

基本是說:兩個詞項的同義性在於它們在一切語境中可以互相替換而保持命題的真值不變。

那麼問題就來了,是否interchangeability salva veritate是同義性的俗而有力的充分條件?或反著來說,是否存在著異義詞可是這樣子的替換的?Quine認為是不行的,提出了幾點反駁。

第一種就不提了,如果用Tarski的思想把詞項視為語義單子就行。

先看第三種,篇幅較短,考慮下面這個例子:

(5)有心臟的動物是有心臟的動物

(6)有腎臟的動物是有心臟的動物

其中,(5)顯然是個邏輯真理,自然是真的。那麼根據分析性的定義,將「有腎臟的動物」帶入(5)取代有「心臟的動物」,從而得到了(6),(6)也是真的。(現實的角度來看的話)。於是,「有腎臟的動物」和「有心臟的動物」就是那種可替換性。這裡的核心觀點是,「有心臟的動物」和「有腎臟的動物」,這兩個詞的外延,即現實世界中所有有心臟的那些動物的確都有腎臟。

不過,很容易可以看出,這兩個詞顯然不是同義詞,這就尷尬了,所以這表明了interchangeability salva veritate不是同義性的必要條件。

最後看第二種,我們知道分析性是由同義性所定義,但如果換一個角度說,我們也可以從分析性出發去定義同義性,Quine就給出了一個所謂的「認知的同義性」的概念,即

(認知的同義性)兩個詞項A和B是認識上同義,等同於這個陳述:所有且只有A是B,是分析的。

為什麼要逆過來呢?那是因為Quine要去用interchangeability salva veritate去刻畫同義性。通過這樣的手段,它就可以用來檢查是否可替換性是同義性的充分條件。

Quine給出了一個實例(我稍微擴展了一下,更容易理解):

(7)所有且只有單身漢是單身漢

這個命題顯然是邏輯真理。隨後,假設我們使用的語言包含了「必然地」這個副詞,並且只把「必然地」這個副詞加之在分析陳述上。我們之所以這麼做,是因為如果將之用在非分析陳述上,其真值就不知道了,這意味著它就不一定產生真理。於是,

(8)必然地,所有並且只有單身漢是單身漢

這個命題是合法的且仍然是邏輯真理。接下來,如果我們認為「單身漢」和「未婚的男人」是保全真值可替換性的,那麼,做這個替換

(9)必然地,所有且只有單身漢是未婚的男人

由於兩個詞的替換是保真的,所以(9)也自然是真的。

回憶下這裡的目的:是用保全真值可替換性去做同義性的充分條件。那麼什麼情況下能做到這一點?考慮上述的認知的同義性的定義,我們有:

(10)句子「所有且只有單身漢是未婚的男人」是分析的

故此,能證明是充分條件的辦法就是證明(9)可以推出(10)。那麼要怎麼推出來呢?這裡,Quine的戲法就來了,它假定了以下前提的成立:

(11)一個句子是必然地,那麼它就是分析的。

加入這個假設,那麼(9)就可以推出(10),然後就證明了interchangeability salva veritate是同義性的充分條件。

但是,很自然可以看出,(11)它本身就包含了分析性。保全真值替換性對認識的同義性的充分條件的取得是依賴於分析性概念的理解的。所以這個證明就基本是個循環論證了。

題主,回到你的問題。到了現在,你應該知道蒯因對於"Necessarily"一詞的運用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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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ine 的主要批評是針對分析性,更進一步的批評則是:你們以為你們用「同義」、「必然」、「不可修正」等辭彙可以定義分析性,但是實際上當你們在哲學的意義上使用這些概念的時候,你們並沒有解釋得更清楚。

Frege 在提出 sense 和 reference 的區分的時候的一個理由就是共指稱項在內涵語境下替換不保真。看上去同內涵的項在替換的時候是保真的,但是 Quine,在無視 use mention 的情況下,非常無恥地給出了一個例子:

  1. 「單身漢」是三個字;
  2. 單身漢是未婚男人;
  3. 因此,「未婚男人」是三個字。

當然了,Quine 並沒有痴迷於這個反例,因為實際上我們還有更麻煩的問題:詞的概念是含混的。你當然可以說「漢」是「男人」的意思,至少在「單身漢」裡面是這樣,但是「漢朝」就不能翻譯成「男人朝」了對吧?我們本來是要用替換定義同義,但是現在我們首先要把可以替換的那些東西找出來,而依據的標準是什麼呢?似乎這樣一來,我們所做的事情似乎又變成了去找那些同義的詞項。當然了,這未必是唯一的方法,或許還有別的方式來幫助我們確定什麼情況下一組語言表達式構成一個詞,而什麼情況下一組語言表達式僅僅是一個詞的部分——但是至少這是一個尚未解決的問題。

而就算我們假定上面那個問題已經得到了妥善的解決,另一個更加麻煩的問題是,我們要如何非循環地使用「可相互替換性」來定義「分析性」或者「同義性」。表面上我們好像能提供一個簡單的方案:利用「必然地,A 是 A」得到「必然地,A 是 B」(其中 A 和 B 是可以相互替換的),於是我們就能說「A 是 B」是分析的了——問題就在於「必然性」本身和「分析性」是同一個層面上的東西。(當然 Kripke 會反對「分析性=必然性」,但是沒關係,那就說「認知必然」好了)——這不過是一個循環,只不過圈子繞得比較大罷了。

也就是說,如果我們要真的用「可相互替換的」來解釋「分析的」,我們必須首先避免使用那些語言中已有的花哨的概念。但是,在一個足夠貧瘠的,無法表達內涵語境的外延語言中,可相互替換性生成的並不是一般意義上的分析性,而是單純的指稱相同。然而一個外延語言已經足夠我們進行科學和數學的研究了,那麼我們為什麼還需要去引入「意義相同」「分析的」「必然的」這樣的辭彙呢?

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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