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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轉車是否該讓行人直行?

作為一個行人或者騎車一族,每每在綠燈亮起打算快速過馬路時,總有右轉司機滴滴不斷抑或剎車不點,那請問綠燈存在的意義何在。為什麼不對右轉車輛設置紅綠燈?如果右轉車輛能在行人或騎車族過馬路時右轉車輛讓行,是不是會減少不少交通事故?右轉車輛隨時可行的話,是行人該讓車輛,還是車輛該禮讓行人?


行人自行車遇綠燈直行,本身具有路權,左側右拐的機動車自然只有較低路權,必須避讓。但如果直行紅燈,那就對不起了,行人自行車沒有路權請勿闖燈。

但如果有專屬右拐指示燈,那誰的綠燈亮了誰就有最高路權。一般來說,這種路口的配時不會做成機動車右拐綠燈和非機動車直行綠燈同時亮起。

總體來說,直行路權最大,左拐其次,右拐再次,調頭最後。

部分城市會加上說明路牌,比如:紅燈亮時可以右拐但應避讓行人。

以上交法都能找到依據,仔細學。至於人員素質,這個問題就另當別論了。


美國法規規定,機動車可以在紅燈時右轉,但是轉彎前必須完全停止,確定沒有機動車和行人後,才能繼續轉彎。


在歐洲因為右側優先的存在,右轉車輛在任何情況下都要讓其右側直行的任何人和車。

國內應該也是一樣的吧。


圖片來自網路

這裡的紅燈單指圓餅形紅燈,帶朝右箭頭的紅燈右轉,是闖紅燈,記6分。


當然!我家門口特別有意思,右轉的車逼停綠燈的行人,等行人的燈紅了,後面直行的車衝上來,行人不被撞死也被嚇死,非常恨那些右轉的車,它明明一直都可以轉,一定要夾著行人,直行的又很快,我見過姑娘嚇的直叫,。開車的,他們也有走路的時候。能不這麼逼行人嗎,太危險了!


右轉車輛必然應該讓直行過路口的行人和自行車,交規里也明確寫了這一點,但是中國執行的很差而已,不論是駕駛員的執行還是監管部門的執行,這一條幾乎都是被忽略的。

當然只一條也有用得到的時候,就是右轉車輛與直行非機動車或行人發生事故時,如果行人或非機動車綠燈直行,根據這一條車沒有避讓行人所以車應該是全責;如果行人或非機動車闖紅燈直行,那麼人或非機動車需要承擔相應責任。

擴展一下,中國交規里很多類似的條款都沒有很好的執行,只有當發生事故判定雙方責任時才用到。

比如:右轉讓左轉、輔路正常行駛讓從主路駛出車、併入主路車讓主路正常行駛車、向右併線讓向左併線等等。


由於國內存在中國式過馬路,也就是攢夠一波就過。然後在早晚高峰,如果太紳士,有些路口你是別想右轉的,不論紅燈綠燈,過馬路的行人永遠川流不息。理論上的規則和真實的生存法則有時是矛盾的。

當然左舵車可隨時右轉主要是右轉時不穿越車道。一般而言右轉後就在最外側車道了,通常這個車道在路口車較少。

不過是否注意過,國內由於等待直行的行人和非機動車通常會在等待時站的極其靠前,隨時準備在車少時闖紅燈,所以右轉車有數不得不轉到次外側車道,增加事故風險


這個問題不需要討論。

如果沒有右轉紅綠燈,那右轉機動車必須避讓直行行人車輛,否則就是違章。

如果有右轉紅綠燈,一般右轉綠燈行人直行是紅燈,那就看燈走。


理論上講,只要行人方向是綠燈,右轉車輛即使是綠燈也要避讓行人(不過我認為右轉和行人同時變綠這個設計很不科學)。但是實際上,都是右轉車一輛接著一輛,等右轉車過完了綠燈也變紅了。就算行人僥倖搶先一步進入斑馬線,右轉司機也會狂按喇叭逼停行人


本來就不應該行人綠燈過馬路時旁邊有車右轉過來。

特別是中國大部分城市十字路口都沒有設置安全島的情況下更加不應該右轉。

根本就是反人類的設計。


對於遵守交規的人群,很是受不鳥不遵守交規的人,對於緊張的生存環境,每個人都很急,但如果每個人都自覺按照規則走,監管部門做好自己的工作,也就不會在出現那麼多的交通事故後再去說這些規則!


在深圳,我被養(罰)成了一種習慣,遇到行人(無論行人是否闖紅燈)均讓行……


改成這樣不就好了,右轉彎轉自己的小彎,只要單個路口放行,該車道只能直行或左轉,可以保證該路口右側人行道完全無車。這樣四個路口依次放行,妥妥的。不必讓來讓去,大家各走各的,這樣效率多高。圖片來自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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