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中國護照的公民可以同時合法持有除中國護照之外的另一個國家的護照嗎?

如題


我先把「另一個國家」的這個定義放著一邊,因為這個可能對於接下來的某項會引來不必要的麻煩。來說「第二本護照」的情況先。

完全合法的第二本護照:

  • 聯合國通行證(United Nations Laissez-Passer:聯合國和國際勞工組織發,分普通和高級兩種。即便是普通的藍本通行證也基本上是可以做到去哪都行的地步了,因為使用這本護照就意味著你在執行聯合國的公務中。

  • 國際刑警組織護照(Interpol Travel Document:這個護照享有「外交豁免權」,即類似於外交護照。持照人享受外交通關的待遇,並且不被盤查。而一般來說外交豁免權還包括可以用外交郵袋轉運文件、物品而不受通關地海關檢查。用戶體驗應該比普通的藍本聯合國通行證要高。但是弄到一本的難度係數貌似很大。別想歪心思,國際刑警組織是主管全球反假護照的。

屬於灰色地帶的第二本護照:

  • 中華民國護照:台灣法理上認定大陸地區仍為其領土,所以仍能夠給大陸地區人民簽發護照。在《中華民國護照條例》裡面就留了這個餘地:

第九條

普通護照之適用對象為具有中華民國國籍者。但具有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身分或持有大陸地區所發護照者,非經主管機關許可,不適用之。

在《中華民國護照條例施行細則》里詳細說明:

第 17 條

具有大陸地區人民、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身分,經許可在臺灣地區居留且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檢具中央相關主管機關核准函或申請書及相關證

明文件,經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九條但書規定許可後,持用普通護照:

一、經中央相關主管機關核准,代表我國參加國際比賽或活動。

二、有特殊理由,須持用我國護照。

而關於居住海外的大陸人,有更開放的政策:

第 18 條

在海外之大陸地區人民,符合下列各款情形者,得經駐外館處轉請主管機關依本條例第九條但書規定許可後,持用普通護照:

一、已取得當地永久居留權;當地無永久居留制度,須取得長期居留資格

且能繼續延長居留。

二、旅居海外四年以上;或已在取得該居留權國家連續住滿二年以上;或

為臺灣地區人民之配偶,結婚已滿二年或已生有子女。

三、經中央相關主管機關核准,代表我國參加國際比賽或活動;或在專業

領域具有特殊技術或專長,或對我國有特殊貢獻,經中央相關主管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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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你如果在國外居住,有PR或者長期居留權,或者呆了四年或者找了一個台灣妹紙/漢子,或者在某些方面有建樹,就有資格。

為什麼說這個護照是灰色地帶呢?因為還有這樣一條:

第一項大陸地區人民領取普通護照時,應將大陸地區所發護照繳銷。

貌似看起來這個需要犧牲大陸護照,不屬於題目討論的範圍了。但實際情況是中國大陸和台灣沒有這方面的信息往來。並且按照大陸的法律只要還是大陸國籍就能再申護照。而台灣這個護照是發照不發籍的,也就是不會給台灣戶籍,只給台灣護照。所以這裡就有一個灰色地帶,再加上大陸和台灣互不承認國籍,大陸方面沒有法理依據可以拒絕給你補辦護照。之前在網上也見過一些帖子討論如何拿到台灣護照的。小道消息說每天有100多封海外大陸人寄到行政院內政部的電郵詢問能不能辦護照的。而內政部基本上都是把護照條例的這幾條原文抄給你,順便加幾句台灣公文格式化但很有學問的問候。大家有興趣可以去搜一下。

  • 受湯加保護者護照、湯加國民護照:這個就是著名的被湯加濫發的護照。由湯加政府牽頭髮行,花錢就能以合法的形式買到。列入灰色地帶的原因是這種護照根本就沒法用。這個和湯加公民的護照不一樣。買到這個護照不能拿到湯加的公民權,類似台灣給照不給籍。但台灣給的是普通護照,湯加給的是專門為買護照的人設的護照。在湯加濫發護照被發現後,幾乎沒有哪個國家會給這個護照上的人發籤證了,也沒有那個國家把這個護照持有人當做湯加公民了。只有在進出湯加能夠使用。甚是坑爹。基本上可以算「湯加投資紀念證書」。

黑色地帶的第二本護照:

  • 中南美洲、大洋洲等國的投資移民護照:這個和湯加的情況不一樣,這個地方可以直接拿投資移民換公民護照,也就是換了國籍。這些國家因為人口太少,所以他們的護照都會有100多個國家的免簽。至於列為黑色地帶是因為這個不符合中國法律,兩個國籍只能保留一個。但是鑒於大洋洲和中南美洲有那麼幾十個國家還沒和中國建交,就更別說有這種信息往來了。而且雙護照很難被中國邊檢查出來。

突破底線的第二本護照:

  • 假護照:說是假護照並不是指打個「辦證」的電話然後別人給你造一本,護照的技術和成本比身份證高多了。這裡的假護照是指冒用他人身份,護照還是貨真價實的真護照。東南亞和中南美洲,尤其是旅遊目的地,很多遊客會遺失護照(普吉島等地常年有人掉護照或者護照被偷)。而這些地區販賣護照是一個長長的產業鏈,從撿護照、偷護照的到最終給你換照片辦證的。鑒於生物特徵護照(有晶元存指紋的那種)並沒有完全普及,而且並不是所有國家都會報備國際刑警組織遺失護照的信息(也不是所有國家的邊檢都會進國際刑警組織的資料庫查這個信息),所以只要能夠換掉照片就能夠完全使用這個人的身份。畢竟護照本是真貨。為什麼東南亞是很多偷渡的中轉地,一部分原因是因為這裡是假護照的集散地。拿到假護照是成功偷渡的第一步。

而以上的所有情況中,關於那些符合題主問的「另一個國家」的定義請自行判斷。

(更新)

===關於雙護照出入境的灰色地帶===

看到考慮如果雙護照,中國的加外國的,在出去兜了一圈後回中國可能會被查出的情況。據我了解,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一般就是第三國PR/長期簽證(用中國護照時辦的)+過境香港,PR/長期簽證解決蓋章問題(長期簽證和PR在很多國家都不蓋章),過境香港解決你實際要去的地方和告訴大陸邊檢你要去的地方不一樣的問題。

===關於為什麼有人不願意註銷中國國籍===

原因有很多種,但比較主要的有

  1. 中國簽證很難辦,長期簽證難上加難。來中國免簽的國家只有日本(15天)、新加坡(15天)、汶萊(15天)加上一排雙向免簽的旅遊小島。

  2. 一旦歸為外國人,你的房產神馬的有很多很複雜的手續要辦。有些還必須出售掉。


法律上不可以,實際上有操作方法。

我們首先來看雙國籍會面臨什麼問題。

我現在是加拿大公民,有加拿大護照,但是舊的中國護照還在。我現在需要回國,可以持中國護照入境,看似沒有任何問題。進入加拿大,持加拿大護照入境,看似也沒什麼問題。但是實際上,中國海關會在出境時候檢查是否具有其他國家的入境許可。在這時候,我無法提供加拿大的簽證(沒有國家會給本國人簽證),於是我就露餡了。

實際運行上,有一些灰色地帶可以規避。

①持有第三國的綠卡,或港澳戶口。我有一哥們,土豪。入了加拿大籍之後,便想辦法投資移民弄了個美國綠卡(幾年前了)。於是,每次只要從美國轉機就好了。進入中國時使用中國護照,離開中國時持中國護照和美國綠卡。從中國的記錄來看,只是住在美國一段時間,無法查到任何跟加拿大有關的記錄。類似的,持有不需要坐移民監的國家的綠卡,可以最為很好的中轉方式,如香港戶口、日本、新加坡、美國、匈牙利等國的綠卡,都可以幫助隱瞞加入外籍的身份,但是每次都需要從「綠卡國」進行轉機。

②提前準備好長有效期的簽證。舉個例子,假設我是中國公民的時候,申請了長有效期的第三國簽證,如美國留學簽證或10年旅遊簽證(據說美國要開放),簽證留在中國護照上。然後加入加拿大國籍。這樣每次從美國轉機,就有了合理手段。麻煩的話甚至可以申請一個非洲小國的電子簽證來出發。但是此方法有風險,比如如何解釋使用旅遊簽證在「美國」呆了好幾年的事情。所以很多人會選擇從二三線城市出發(查的松),從香港轉機再去美國,再入境加拿大的「曲線救國」。

然而這些方法要麼成本過大,要麼操作起來非常麻煩,所以很多人退而求其次,選擇放棄中國護照,保留身份證的方法。目前外交部,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已經公安戶籍部門,相互之間並沒有有效的聯網。所以光明正大的申請中國簽證,護照作廢,然後持新的護照簽證作為外國人入境。不過戶口本和身份證沒有作廢,還照樣可以使用身份證在國內開戶、買機票、住酒店等等。但是一旦政府系統徹底聯網,就不一定了。


在國內不可以。

護照這東西,是一國公民出入國境和在他國逗留時的身份證件。既然是公民,則必須要取得國籍,而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因此無法取得兩個國家的護照,當出入境部門發現你取得了他國國籍時,中國國籍自然註銷。

倒是在一些承認雙重國籍的國家,是能夠在持有中國護照之外再獲得該國護照的。

看到某些回答說持有雙護照的,拿著中國護照出入中國,只要你不說沒人知道的,其實有點想當然。比如說,我在加拿大,持有中國和加拿大(允許雙重國籍)護照,從持加護照入境美國,又從美國持中國護照入境中國。現在問題來了,我該怎麼和國內出入境部門解釋我的中國護照上沒有入境美國的記錄?


這裡的合法,是指合哪個國家的法?

如果是說中國法,那麼,我國不承認雙重國籍(取得護照的前提都是擁有國籍)。

什麼叫不承認雙重國籍?

你有中國國籍,你現在犯事了,你拿著X國護照說你是X國人,要求引渡,對不起,不承認,你就是中國人。

如果外國法承認雙重國籍呢?

如果你在外國犯事了,你說你是中國人,要求引渡,對方承認,並且把這個要求通知中國使領館。接下來根據管轄原則,雙方扯皮。

多嘴一句,那如果你現在已經取得了2個護照,你的中國國籍怎麼辦?

根據我國法律規定,是自動喪失中國國籍。

是這麼規定沒錯,但是什麼叫自動喪失?就是自動的沒有了。

但是你有外國國籍這個事,中國政府又不會去查證。

所以說,實際上,如果取得了外國國籍,而且你又想徹底解除中國國籍的,需要辦理中國國籍註銷(程序性問題,不是實體的,實體上你已經沒有了中國國籍,但是政府不知道啊)。

但是一般情況下沒人去辦。為什麼呢?

雖然現在有了外國國籍,在國外萬一有個好歹,還能大喊我是中國人(請務必注意地區,對中國人友好的地區可以這麼搞,要是在仇華地區么,就呵呵了),而且這個時候中國護照因為還有效,你喊我是中國人,是絕對不會出錯的。


謝邀!

我看到的問題是這樣的:

持有中國護照的公民可以同時合法持有除中國護照之外的另一個國家的護照嗎?

這裡的「合法持有」就要看前提了。如果是在中國(大陸內地),因為我朝不承認雙重國籍,所以一旦你獲取了其他政府(包括港澳台地區)頒發的有效護照,即視為自動放棄中國(大陸內地)的國籍,你手裡的中國(大陸內地)護照即失效。

可是在一個承認雙重國籍的地區或者國家裡,在獲得那裡的有效護照後,你的中國(大陸內地)護照依然被認為有效,是否還可以繼續使用和具體適用範圍,就要看這個地區或者國家的國籍管理法了。


中國人變歪果仁,1拿到外國國籍2在外國定居。所以說你可以拿兩個國籍,但是定居在中國,天朝還是算你是中國人。那些明星大多是這樣的。所以說真想成為歪果仁,還是早點搬出天朝吧。


我朝真被你們這麼耍還得了。這是官方故意開的口子,到底為啥不清楚。如果以後改政策,一網打盡。


理論上是不能的,因為護照是一國公民出國用的合法身份證件,中國不允許雙國籍,所以不能。

加了理論是因為,我們國家有的人確實是雙國籍呀,所以,這某些人雙國籍的就可以有兩個國家的護照了。


你想同時持有兩本護照的目的無非是看中別國護照免簽上面的優惠,但又不想放棄中國國籍,就是回國的時候不想辦簽證唄。但是你打算持中國護照入境,持他國護照免簽前往第三方國家,或者你護照持有國的話,這個是行不通的。雖然我朝不承認雙重國籍,但是你不說誰也不知道你是歪果仁了,但是,簽證還是要辦的,區別只是辦哪個國家的簽證而已。


注意:護照不等同於國籍

補充一個上面都沒提到的點:

中國不承認雙重國籍,但某些國家(比如烏拉圭)會給非公民的永久居民頒發旅行護照,這種非國民護照是受中國認可的~

還有一種極特殊的情況 - 愛沙尼亞與拉脫維亞會給因為歷史居住在兩國的無國籍人士辦法外國人護照(alien"s passport),如果此人入籍中國的話也能同時擁有兩本護照(法理上可行,實際上...中國基本上不接受入籍)

再補一個,湯加「國民護照」,給錢就能拿到,不過已經不受大多數國家承認了

我記得某幾個拉美國家(忘了是哪幾個,應該是智利、阿根廷、巴拉圭、烏拉圭之中的一個或多個),會給永久居民(並非公民)頒發居民護照,這個護照受各國承認,但不享受該國公民的免簽待遇……但因為沒有入籍所以不需要放棄中國籍,因此你可以擁有兩本護照~


大陸居民的合法雙重國籍:

父母為中國公民,並且都沒有外國居留權和國籍,或者父母一方為中國公民另一方為外國公民,中國公民方沒有外國居留權,在國外所生的小孩具有中國國籍,如果這個外國是屬於屬地主義,其小孩出生即具有外國國籍,其中國國籍仍然有效,回國應該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香港,澳門居民持有或加入外國國籍後如未申請國籍變更在中國領土上仍然被視為中國公民

-大陸居民加入外國國籍的,不用申請國籍變更,視為自動放棄國籍。

-中華民國國民有權持有雙重國籍。


從來都是不承認。

違法?哪部法律不允許了?


法律上來講是不可能了,除去樓上幾位提及的特殊品種的護照。實務中可以,但是怎樣隱藏就考操作水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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