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買的房子短期內房價降了,你會找開發商嗎?

做個調查,先問答下自己會不會去找開發商。

最近老家的一樓盤降價,所有很多前期的業主就在售樓部鬧,要求補償。雖說大家都知道,於情於理都不應該找開發商索要差價,但是對很多工薪階層來說,短期內(3個月以內)就損失十幾萬,想想應該也會很不甘心。

本人在房地產公司上班,一年也拿不到10萬塊錢,所以會想到,如果是我遇到這種情況,我會去嗎?現在一般的情況是開發商(很像遇到醫鬧的醫院)為了息事寧人一般都會賠償。所以也使得原來一些沒去索要的人看到,會哭的孩子有奶喝,結果都去售樓(或醫院)「哭」去了。畢竟對大多數人來說,法理上的對錯和十多萬現金比起來,顯然後者對自己更有現實意義和價值。

這件事除了和醫鬧很像外,放到每個人身上的時候,也很像「在自己小區旁建城市輕軌」,或者在自己所在的城市建核電等,站在外人的角度,去反對這些在法理上都是不對的,但是當這種事發生在自己身上的時候又多少種"這是挺好,但是幹嘛建在我這邊」的想法。

想問的是:

1.自己遇到這種事會不會去找開發商?

2.如何避免房鬧,醫鬧。套用《後會無期》的台詞,「小孩才講對錯,大人只講利弊「,用對錯觀來防止此類事情顯然不現實。

3.當某項公共建設需要小部分人作出犧牲的時候,是不是應該給予相應的補償,現實情況是當你有了物質或明顯的經濟損失的時候(如拆遷)才會給予補償,但有些犧牲是不明顯的,這些是不是也要考慮進去,並且還要有有效合理的量化手段。

4.」漫天要價「。如最近的」湖南湘潭婦幼保健院事件「,網上就有人說家屬是」漫天要價「,還有經常看到政府拆遷遇到」漫天要價「,怎麼界定這個」價格「是合理的、公允的,又如何防止公權力或強勢力量借」漫天要價「為借口侵害公眾和弱勢群體?

ps:漫天要價是確實存在的。自己老家村裡就出現過修路需要拆遷,拆遷戶要求賠住房,外加店面(拆遷房屋為自住自建房,非商業用房),最後房子沒拆,聽說是路向旁邊偏了一些。

再ps:對於去鬧(這裡的鬧不是砸售樓部,而且是拉橫幅,靜坐或者圍在售樓部附近要求和領導談,充其量是影響人家營業,不採取暴力手段。)的業主來說有主要有兩種應對策略:一、去找開發商。後果是:1、拿到十萬賠償(或者部分)2、什麼也拿不到。而付出的成本是:一些時間,可能有一點點的法律風險,但是考慮到人數多法不責眾的話,法律風險應該是很小。二、不去找。後果是:無得無失。所以很多業主都會選擇花較少的成本,獲得可能的收益。

譴責就免了,大家都知道不對。但是這個現象確頻頻發生(不僅限於房鬧),所以應該不單單只是業主的問題,開發商可能怕影響後期銷售,當地政府出於自身和維穩考慮都會出現妥協,所以想請大家討論下這個現象。

同時希望大家也能回答下上述其它3個問題,謝謝大家了~


很多答案都沒說到本質。只要是普通人,如果房子降價,肯定會去鬧事。為什麼?因為違法成本太低了。假如鬧事,有可能引起zf和社會和媒體的重視,有可能取回房子降價的差價,成本幾乎為零。不鬧事呢?啥都沒有…………


我只說幾點不合理的事兒。

1、沒有契約精神。這樣的社會最可怕。今天我可以通過鬧事兒把錢要回來,明天別人也能通過打砸搶把錢討回去。即使是黑社會,也要有個江湖道。這種不講規矩只看利益的行為只能引起更大的動蕩。

2、《貨殖列傳》裡面的例子就有根據時節物價的不同低買高賣。不允許房價波動,或者只允許漲價,簡直驚呆了。有人說房地產是暴利項目,但是事不同理同。買電子產品從來都是故兩天跌價了,你去要差價么?賺取差價是最本質的商業行為,如果賣水果的小販碰到的都是說「批發市場比你的便宜」如是話的老頭老太,好不要活了。

3、如果有黑幕,證據最關鍵。不要僅僅是懷疑有。這樣子自己會很被動的。

合理的事兒么:

1、有維權意識

2、知道人多力量大。

不過最好有組織有紀律,有宣傳有營銷,有調查講證據。這樣的話,鬧的光彩奪目啊。我就建議這麼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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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乎上很多人斷章取義這一點我覺得很不好。我個人寫答案其實態度還是比較誠懇的,避免走極端。但即使是這樣還是很多人僅僅取其一端。

本人的原意是

1、你要尊重合同。簽合同是自願行為,對方請來托那是營銷行為,並未逼迫。如果單純沒有證據去鬧,想要撕毀合同,必然導致以暴制暴。

2、我們有質疑的權利,有知情的權力。但是不要僅僅建立在懷疑的基礎上就行動了。如果你懷疑了,問問其他人是否也懷疑,大家合起來,找找證據,選個帶頭人,不要是一群烏合之眾,unorganized。謀定後動是必要的啊。

3、不要房價一跌就大驚小怪的。買房子是剛需的同時也是投資,投資沒有風險么?不要僅僅看到房子的剛需特點。大家把錢投到股市裡面願賭服輸,即使知道中國股市什麼樣也就是罵兩句,為啥對房價就是這樣的態度呢?

4、我不是建議找了么?建議你們選好帶頭人,收集好證據,通過網路什麼的把事兒搞大這些不都是么。你這麼做了,你就和無組織的鬧事行為劃清界限了,變成維權了。

真累。這樣斷章取義,雞同鴨講。


嗯。。。有人邀。。。

按照正常人類的思路,去鬧是非常沒道理、沒素質、無視契約精神的做法,從哪裡說都不合理。

首先合同裡面又沒有標註房子必須漲不能跌,其次買房時候付得價格也是雙方協商認可的,再然後如果房子大漲了,你也不會去找開發商要求補繳多賺的部分。買定離手,怎麼能因為你自己的投資眼光差,而去遷怒於開發商,讓他們來承擔你的損失?

這個行為隨便從什麼方面都是說不過去的,開發商又不是你爹,沒必要慣著你,直接叫保安把你趕出去也沒啥錯。

但是。。。

偉大哲人 雄獅 提利昂.蘭尼斯特說過:「任何美好的評價,在別人說完但是之前都不作數。」

中國古代著名的經濟學家管仲也說過: 「倉廩實而知禮節,衣食足而知榮辱。」

下面我們來說說這個但是。。。

但是我們活在中國,房子在中國是個特殊商品,相比其他國家,它在我國承載了太多意義,房子甚至是窮人對抗通漲的手段,不僅僅只是用來遮風擋雨。

我國的房貸比其他國家貴好多,利息比本金高是常態。大部分普通老百姓買次房子,不單單是自己的錢,而是全家人十幾年積蓄加上透支自己未來十幾年的青春,加上物價飛漲,普通人的生活真心不是「倉廩實、衣食足」一旦房價出現波動,自然引發各種負面情緒,人窮志短,相比實在的好處禮節榮辱好像就不是這麼重要了。

業主直接因為房價跌了去鬧多少有胡攪蠻纏的意思,也很少有人拉的下臉去這麼乾的。

可反過來說我國開發商們也不是白蓮花,也有毛病,目前新樓盤偷工減料、虛假宣傳是常態。什麼小區綠化面積、房型結構、承諾裝修、公攤面積、材料變更、漏雨滲水、周邊設施、物業管理、停車位分布等等等,百分之百能挑出一堆問題。(這些毛病都沒這個小區會跌價?)

如果房價漲了,看在錢的面子上,之前的小問題大家都可以克服,花點小錢也能解決,小錢花完還有盈餘,皆大歡喜;如果房價跌了,業主們再自己出錢解決這些小問題就不那麼令人愉快了,小問題變成大問題,去找開發商鬧也不能說是不佔理。

上述各種問題開發商本身也理虧,就算鬧到法院,以我們政府的和稀泥態度,多多少少都會賠一部分出來,這一部分可能就瞬間抵你幾年的薪水,誘惑很大,設身處地的想想假如發生在我自己身上,我真未必把持得住。

還有一點就是人都有從眾心理。

我有個朋友就遇到的真事,小區降了幾千,他本身不差錢,覺得也很沒道理,就沒去找開發商,後來他的鄰居們都找了,也沒吵也沒鬧,業主里有律師帶頭列了一堆毛病說了大家法院見,本來就是新小區,業主也不多,估計開發商覺得麻煩,處理結果就是一家送兩個地下車位。

他問我是不是也應該去找開發商要車位,好像有點拉不下臉,我說你不在乎這點錢就別去,是我,我肯定去。。。


0、不會。(實際上可能已經發生了,懶得去落實)

1、買定離手,成人為自己的決策負責。

2、如開發商有其它問題(質量不合格、交房滯後等其它問題),針對該問題要求賠償。這些問題和降價漲價沒關係。

3、做事的邏輯:事情分開辦,問題分開處理。

對方也許在其它方面不要臉,但這不是我在人家降價的時候不要臉的理由。

開發商不要臉的時候(質量有問題,不履行合同等),你要狠狠的抽他(要求補償)

而不是和他比誰更不要臉。

利益相關:地產招標採購從業人員


都知道於情於理都不該要,那還問毛啊……

那幫人無非就是仗著人多想打個劫嘛,上了法院還敢這麼吵吵?


這是知乎,不是貼吧,求回答問題,譴責批判什麼的真的不用了。。。

本人題主。


我肯定不會!!!!!

首先,我買房子的目的如果是自住的話,房價高與低其實跟我沒多大關係;房價漲到天上了,我也不會賣,賣了總不能睡馬路吧?再買其他樓盤,不是一樣的價格甚至更貴?房價跌到地獄了,那也跟我沒什麼關係,還是得住。房子的價值對於自住者來說,只是賬面上的價值,沒有太多實際的作用。

第二,我買房子的目的如果是投資的話,那麼如果房價跌了,即便是我在買的時候被開發商忽悠了,也只能說是自己傻逼;為什麼別人沒上當就自己上當了呢?還不是貪心?投資本來就不可能沒有風險,世界上也沒有穩賺不賠的買賣,自己虧了,只能說自己傻逼、眼瞎、貪心、操作失誤,別人誰都怪不了。

第三,我起碼知道我是一個成年人,而我一直認為所謂成年人的一個重要標識,就是自己要為自己的行為負責。買房子是我自己的舉動,沒有人用槍指著我的腦袋逼我買;那麼即便買了後房價跌了,自己也得把這個結果吞下去;這才是一個成年人應該乾的事兒!!如果賺了就歡天喜地、得意洋洋,虧了就怨天尤人、胡攪蠻纏,那叫不要臉!!!!


如果你買的房子短時間內漲價了,你會找開發商退還差價嗎?


我只想說上述所有答案有一個對得起題主寫的那麼多問題描述么?


題主其實寫的比較客觀。但是講的很多,其實很多跟題目關係已經不大。而更多的人就是根據題目抖個誰都明白的機靈。

是這樣的,我不會去鬧,原因不只是我想做個「體面」的人,更多的是我會去衡量時間成本。因為要出國,這半年對我太關鍵。

不知道題主看過吳思的《血酬定律》沒有?裡面講到過,在泛等價交換的前提下,什麼都是可以被衡量的。裡面講到一個例子。流氓去榨賭場。您覺得會怎麼榨?打砸?那簡直是黑社會吞併,不是小流氓乾的事兒。答案是,進去躺門口,一夾腿保護好要害,直接討打。然後被痛打一通,但不打死,然後就有月錢。既不能太重,打死了平事兒花的錢更多。也不能太輕,要不別的流氓聽說打的輕都來賺月錢了。

您看到了賺錢的手段了嗎?就是讓人家做衡量,擋生意也是損失,給月錢也要損失,打死也賠錢。哪個損失少?

選完了給月錢還不止,又得衡量一次。出不出手打,不打怕吸引別人來,打也有打死的風險,打手也是成本。兩相權衡取其輕,痛打一頓。

對了,補一句,書上記載,根據規矩,被打的是不能叫疼的,得叫好,不然只好灰溜溜出去沒錢拿。而打到什麼程度呢?絕對讓你走不出門,你說你家在哪兒,給抬過去。一是絕對幾天站不起來了,二是以後錢往這兒送,省得再來招惹。

換到購房了也一樣。大家無非權衡哪個獲利多嘛。干損失十幾萬呢,還是拿他們不太值錢的時間鬧一鬧,也許就挽回點呢。

開發商最怕的是啥呢?絕不是打砸售樓處,尤其是打人,這樣的話警察就得來,打傷人了就得拘留。有案底對普通人其實還是很不好的。開發商怕的是剩下的賣不出。尤其是樓市大方向是跌而不是漲。。越賠越多,還不如稍微賠點錢,趕緊賣房。

當然啦,開發商有沒有手段呢?當然有,你這是自住還是出售?自住就潑漆,砸窗戶。總之,你越鬧損失越大,這時開發商再給一點點甜頭就不鬧了。出售就嚇唬來看房的,誰敢買?接下來就一樣了。

當然,這些都需要成本。之所以這麼損人不利己,主要是開發商要展示自己的更強大的損害對方,也就是業主的利益的能力。讓業主再重新做個衡量。

至於拆遷。其實也是如此。在自己損害對方利益能力大於自己將得到的利益,也就是補償的時候。那很多人就當釘子戶嘛。反正全部財產就這套房,沒工作。拆遷方最多不也就是砸砸玻璃這些加害能力嘛。。但是有些人為啥失敗了?要價高於了傷害能力,人家。。真的繞路了。

至於你問誰更正義,怎麼才公平正義?你覺得這和正義有任何關係嗎?


如果站在中立的角度來說,肯定不支持這種做法了,房價漲的時候也沒見補錢給開發商的。

但是基於現狀來說,如果鬧一下開發商就服軟,就能拿回幾萬十幾萬,幹嘛不鬧呢?法治水平都支持這種無賴行為,那就大家各看本事了。


如果是完全市場行為的正常的降價,不會

如果開發商隱瞞了一些影響到消費者的內幕消息,會


不會,因為我吵架從沒贏過


不好意思,回答的時候沒有仔細看問題描述就直接答了。現在認真看了一下發現我基本上只回答了第一個問題,而我的分點回答只是我的思路,並不是對幾個問題的專門回答。

現在我試著回答一下這幾個問題。

1.自己遇到這種事會不會去找開發商?

這個我先回答了的,在最下面。

2.如何避免房鬧,醫鬧。套用《後會無期》的台詞,「小孩才講對錯,大人只講利弊「,用對錯觀來防止此類事情顯然不現實。

如何避免。避免醫鬧很難,需要多方面的支持。首先政府不能和稀泥,還是哪邊錯就是哪邊錯。不要為了和諧而和諧,要做到真正的和諧。是不是醫療事故靠檢查說話,不要說什麼好好的人到醫院怎麼死了,好好的誰去醫院啊。但是公信力不足這點是硬傷。然後提高公民素質、收入 。有錢了誰去鬧啊,有素質了誰去瞎鬧啊。等等,還是談談公信力的事吧…………

至於房鬧,如果是因為附近要建什麼不好的東西降價的。我感覺應該賠,後來的因為這賠了,我先買的還不是得忍受這個?不過這個補償我感覺應該由政府與地產商協商共同出。但是如果是因為市場原因慢慢降價的,這就不能賠了,你買的這個房子沒變,你獲得的服務沒變。我降價只是促銷手段,覺得便宜了你現在多買幾套備著啊!(這句話純吐槽我媽喜歡買特價衛生紙)最重要的是不能打開這個口子,不能被幾個人鬧得受不了了就賠給他們了。你以為只用賠給他們?你以為他們說不會告訴別人就不會告訴別人?那句話怎麼說來著啊?對不起我英語不太好,你們知道的請告訴我。

3.當某項公共建設需要小部分人作出犧牲的時候,是不是應該給予相應的補償,現實情況是當你有了物質或明顯的經濟損失的時候(如拆遷)才會給予補償,但有些犧牲是不明顯的,這些是不是也要考慮進去,並且還要有有效合理的量化手段。

補償肯定要補償的,我覺得如果是到了要人鬧才給補償就是政府的不對了。有時候不一定是人們獅子大開口,而是感覺你太欺負人了。(比如說你只賠給了那幾個去鬧的人,那你是不是瞧不起我啊,都是一樣的情況,給他不給我,老子好欺負啊?這個也說明上面那點,為什麼要公平,不要開那個口子。)還有補償什麼,我感覺就補償你建的東西的一些服務就不錯。我小學同學他家附近的地被電力局用了,結果他們那的人用電不要錢。我覺得這樣就蠻不錯

4.」漫天要價「。如最近的」湖南湘潭婦幼保健院事件「,網上就有人說家屬是」漫天要價「,還有經常看到政府拆遷遇到」漫天要價「,怎麼界定這個」價格「是合理的、公允的,又如何防止公權力或強勢力量借」漫天要價「為借口侵害公眾和弱勢群體?

這個東西太難了,公信力與專業知識缺一不可。醫院的那個可以請外地醫療機構加入。拆遷的那個我看到的就是赤裸裸的俯視老百姓啊。真的是認為自己在牧民啊。就我這淺薄的知識看來,做任何項目之前不都得市場調查的嗎?難道你的市場調查的內容只是我搞成了就能賺多少而沒有我要搞成得付出多少?這不就是上街看到一美女就高聲喊到,娶娶娶。什麼,你不嫁?老子有錢!我艹,你他媽太黑了吧!要這麼多?然後…………

所以說要一開始就商量好給多少,談不攏就換改計劃。一般來說拆遷補償給到位了是很賺的,大多數人都願意的。釘子戶就三種:一是補償太少,甚至不夠到別處買房,這就是可能是錢給了承包強拆的黑社會,或者官員自己黑了。這就不是我們想辦法的事了。二十想多鬧錢的人,這個還是不能開這個口子。改計劃寧願這次多賠點,讓想佔便宜的虧的沒褲子穿。搞個幾次就沒人敢瞎鬧了。三就是別人真的不想拆遷了,對這裡有感情了,有錢難買他願意。這就沒辦法了,畢竟是別人的東西。強拆就屬於強買強賣或者……所以只能改計划了。其實還有個方法,說到底這其實也不是他們的房子,他們也就是租房子的住客而已,只不過當年你大意了。一不留神一次性租給他了70年,要不是現在抹不下臉趕他走會這樣?算了,70年後又是一條好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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豎著割好累啊

1.買來是住的,為什麼會感覺虧了幾十萬。明明一樣住。

2.買來炒房的,該。憑什麼只能賺不能虧。

3.要真是我買了就降了。那肯定心裡也是相當肉痛的。有人鬧成功了,我就跟著去領錢。沒人鬧我也丟不起這個臉去帶頭。


1.會會會!

對的!我就是那種在超市逛累了就找個還沒賣掉的椅子坐下休息的小市民!

碰到喜歡吃的零食做試吃活動就會湊過去張嘴:「我也要吃。」

2.但是大概會帥氣一點坐下來跟他喝茶。

主要方法什麼的,我懶,請戳這裡(商品房降價後,業主如何維護自己的利益?)

3.其他問題的話問得太亂,剛睡醒,理不清題主到底想討論什麼。

最後補刀,嘴上說著不會,心裡想著帥氣地搭便車的就算了吧。

帥氣地坐下來喝茶然後拿到現金或非現金補償回家開下一個茶局的業主是不會帶你玩的。


每個人都有他的選擇,都有他的道理,這裡,我們不去評判。

但做為思考者,我們應該看到這個問題的本質是千古以來的老問題,義與利。

君子喻於義,小人喻於利。

魚與熊掌,不可兼得。

雖千萬人吾往矣。

每個人對這個問題的認識,都決定了他的做法。同樣,他的做法,也反應了他的品質。

一件事,做了會損人,但利己。你會做嗎。

回望歷史,文ge,二戰,盧安達大屠殺,這些例子讓我們思考,人性到底是什麼。人如何在義與利之間抉擇。

囚徒困境告訴我們,每個人都按照自己的利益最大化,那麼這個社會是不好的社會。應該大家訂立契約,大家按照契約去做,才會是好的社會。

我們現在生活的社會也正是建立在好的監管,回饋基礎上的。淘寶,快遞,都是建立在客服,監督,反饋之上的,不然,哪來這樣便利的網購。

做為個體,選擇損人利己,是個人的選擇。

但做為規則的制定者,要在其中看到這種現象的原因,也就是監管的不足,社會信用體系的不完善。

以上。


不管你打算怎麼辦,請遵守法律法規,按購房合同來。


這個問題我以前寫過一些東西,這裡回答還是第一次。大部分人認為房價漲了,不會給開發商補錢,那麼降價了,也不應當要錢。這個似乎是一種契約精神的體現。

但是實際上,契約有個非常嚴肅的背景:雙方對等。在這點上,誰敢說開發商和民眾是對等的?正因如此,各種鬧才層出不窮,原因就在於法律沒有真正的起到維護公平的作用。

不對等性還體現在對市場的了解上。比如,購房者幾乎沒有渠道了解房地產數據,做出分析和判斷,我曾經試圖找過,非常難,而且據說行業數據是拿來賣的,不是給觀眾看的。這個跟國外有很大差別。

此外,房價非理性上漲不是市場行為。

漲落幅度超過可承受能力。

還有其他理由,不多說了。對於一個不合理的合同來講,法律上是可以撤銷的,但是購房合同的不合理性不在合同本身。所以我且旁觀,不做評論。


不同意大多數答案(起碼不完全同意)

大家多把房子看做「不會變化的標準產品」,這點本事就有問題啦!!

二手房不存在和開發商鬧的情況吧,都是新房吧

新房分現房和期房兩種吧,現房就沒什麼可說的了,但期房則裡面學問就大了

降價,但開發商必須要保證自己的利潤(底線10個點),其土地成本已經按未降價時支出了,那要保證在售價降低後仍維持10個點利潤就只能在房屋質量上做文章了。

一個樓盤,在開盤前各種廣告宣傳,說怎麼樣怎麼樣的設計怎麼樣怎麼樣的材料,但這些都是不會寫進合同裡面的,只是口頭說說的。如果不降價,OK,按此造樓。如果降價,對不起,不是這樣了,每樣東西降2個檔次先。

所以你付的是全額,但得到的是降低成本後的打折貨。

可惜的是,大多數現在新樓盤都是期房啊……

好比說,有人吆喝,2萬塊,LV手工鱷魚皮限量版定製出售,你拿出2萬買了,等貨到。然後突然商家說市場生意不好,降價到1W5,然後鱷魚皮改成豬皮了。嗯,你鬧不鬧?


降價去鬧!這些人有沒有想過,漲價的時候交差價了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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