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道業務是什麼業務?怎麼做到為銀行做資產從表內到表外的流動性搬運?
相關問題:如何看待證監會首提全面禁止通道業務,可能帶來哪些影響? - 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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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道業務:目前為止,通道業務這個概念銀監會還沒有嚴格的定義,從本質上看,應該屬於非信貸融資業務。
1、通道業務的作用:(1)騰出規模,使得銀行能夠繼續發放貸款或者保證資本充足率滿足監管當局的要求,也可以規避貸款風險。(2)進入信貸資金限制進入的行業,如房地產開發,如部分政府融資平台等。(3)獲取可觀的中間業務收入(就是手續費)。
2、通道業務的種類:如果有耐心看完整篇文章會發現,通道業務的「通道」變化很快,這使得一一列舉通道業務的種類定義沒有意義也沒有必要,我們只要知道所有通道業務都必須遵循的原則,對銀行來說,凡是能夠讓他規避監管,轉換表內外資產的途徑、平台都是通道業務,包括券商、保險、信託、PE、投行等各種現存或者將來會出現的非商業銀行金融參與者都可以成為「通道」。
(二)銀行如何完成信貸資金從表內到表外的搬運。
1、表內的定義,表指資產負債表,信貸資金的特性包括(1)過往產生(2)銀行是債權人,就是銀行持有或控制(3)預期很有可能帶來利益流入。顯然,信貸資金是入表的資產。
2、大部分銀行選擇將債權轉移,即該部分資產持有人變更實現表內到表外的搬運。基本途徑有:委託貸款(委託人是債權人),銀信合作(信託是債權人),發行理財(誰買誰是債權人),銀證合作(誰買誰是債權人),銀保合作(保險公司是債權人)等。具體操作方式在看到關於「銀監會擬推貸款批量轉讓系統」新聞,提出一系列問題?中有所解釋。
————————————————————————————————————好了,問題回答完了,下面都是故事包括了從監管當局開始意識到「表外資產」的風險之後到現在所做的一系列舉措,記錄了「通道業務」最近幾年與監管當局的較量。
2009年之前銀行可以先將資產賣給信託以後用理財資金回購,信託在這個時候就是個通道,資產憑藉這個通道一來一回,表內變表外。後來銀監會發了【銀監發[2009]111 號 關於進一步規範銀信合作有關事項的通知】,禁止理財資金用於投資於本行信貸資產和票據資產 。緊接著又發了【中國銀監會關於規範信貸資產轉讓及信貸資產類理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銀監發【2009】113號)】,直接叫停了賣出回購銀信合作。 2010年回購的時候就更慫了,因為2010年【銀監發〔2010〕72號關於規範銀信理財合作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文件要求銀信理財合作表外轉表內,記撥備。
【銀監會規範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的通知---銀監發[2010]102號】出台,明確了「不得使用理財資金直接購買信貸資產。」 2010年末2011年初,4萬億刺激到了頭,銀行開始收銀根,房地產、鐵公機、城建項目受到嚴重影響,這時候銀監局火上澆油出台了【銀監發(2011)7號-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規範銀信理財合作業務的通知】,對存量銀信合作產品提出了具體的有表外轉為表內的工作進度要求,【2011年148號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規範銀信理財合作業務轉表範圍及方式的通知】文件對銀信合作業務提出了具體轉表要求。銀行不想吃回已經在表外的信貸資產,但是銀監之前的文件表明了一定要讓銀行吃回,但是你讓鐵公機城建廢了?銀監會還接受國務院領導的吧?這時候其他途徑就出來了。銀監之前所有的文件都是針對所有權的規定,信託推出了收益權理財產品,通過改變標的物的方式解決2009年111、113號文件帶來的問題。差不多同一個時間北京資產交易開始運轉並成為銀行同業交易商協會的制定平台,地方融資平台資產證券化、債權融資工具、私募股權融資工具等在北交所掛牌。
銀監會與銀行之間艱苦卓絕的鬥爭進入的第四年。時間終於到了2013年,銀監會下發了《中國銀監會關於規範商業銀行理財業務投資運作有管問題的通知》【銀監發[2013]8號】,提出了非標準化債券資產的概念(包括但不限於信貸資產、信託貸款、委託債權、承兌匯票、信用證、應收賬款、各類受(收)益權、帶回購條款的股權性融資等),然後提出了商業銀行應當合理控制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總額,理財資金投資非標準化債權資產的餘額在任何時點均以理財產品餘額的35%與商業銀行上一年度審計報告披露總資產的4%之間孰低者為上限的規定。最後要求對於本通知印發之前已投資的達不到上述要求的非標準化債權資產,商業銀行應比照自營貸款,按照《商業銀行資本管理辦法(試行)》要求,於2013年底前完成風險加權資產計量和資本計提。這在根本上限制了銀行的通道建立,因為8號文給出了總量控制,只要監管當局不認定新的「標準化債券資產」,銀行通過不停找通道突破監管的途徑受到了很大的限制,有效抑制了「通道業務」的發展。監管當局獲得基本勝利。
——————————————————————————————————最近【中國金融:首批銀行理財資管業務試點出爐,通道業務洗牌在即--報載| http://cn.reuters.com】的報道,如果可信,則說明監管當局將在8號文的框架下,將有計劃地放開一部分表外業務。從這篇報道看,銀行理財資金可能直接投入債券市場,這意味著與之前相比「通道」的作用將顯得不那麼重要。而從8號文也可以看出,監管當局並非厭惡表外業務,而是厭惡自己無法控制的表外業務
不知道這個答案怎麼紅了…我現在做MA了,做個廣告。
最近一直在做通道,正好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銀監對於銀行的監管是很嚴格的,尤其是對錶內資產,有無數的監管指標盯著。並且表內資產大量佔用資本和信貸規模,影響了銀行的信貸投放能力和資產收益率,因此,銀行為了或騰出信貸規模,或減少資本佔用,或為了提高收益,或為了減少稅收等原因,往往會有把部分資產從表內往外挪需求,或者挪到表外,或者找下家接手。這種資產轉移過程肯定不能赤裸裸的做報表調整,必須藉助某種工具,這個工具就是通道。
一般來說,通道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能夠實現資產出表,這是前提,不用多說。2、能夠規避監管,這是基本要求。直接報表騰挪是違規,通道則是打監管的擦邊球,銀行也心虛啊,所以通道一定要能規避監管,一般來說就是三個手段:跨區域,跨行業,抽屜協議。跨區域就是找外省的做,讓你不方便查;跨行業就是銀行(銀監會管)找資管等(證監會管)做,讓你信息溝通不暢;同樣的,通道業務往往有些不能拿到桌面上來談的東西,因此很多情況下會有一份抽屜協議。3、能夠實現兩端不入表。這裡的兩端不入表,是指在一筆通道業務中,資產的出讓方和最終持有方都不把該資產入表,沒人喜歡買一塊資產來壓著自家的表,所以不能實現兩端不入表的通道不是好通道。通道的類型大概有幾種:1、雙買斷方式,即賣方在把資產出售的同時,又和買家簽個遠期回購的抽屜協議。對於賣方來說,將該交易視為不相干的兩個業務,在當期實現出表;而對買方來說,將該業務視為買入販售,也不入表。這是最簡單的通道業務,銀監怒了,09年在《關於規範信貸資產轉讓及信貸資產類理財業務有關事項的通知》中直接封殺了。2、信貸轉理財,即銀行通過發行理財產品籌集資金,再由該理財資金投向原本應由信貸資金髮放的信貸項目。結果銀監會又怒了,10年在《關於進一步規範銀行業金融機構信貸資產轉讓業務的通知》中又封殺了理財資金購買信貸資產。3、受益權轉讓方式,即通過信託、資管計劃等做包裝,通過受益權轉讓的方式來實現資產出表。這一模式主要應用於擬投放的信貸項目。首先,資產出讓方尋找一家合作銀行,由該合作銀行出面作為甲方,與信託公司或資產管理公司簽署一份協議,將該信貸項目打包成為信託計劃或資管計劃;其次,該合作銀行將信託資管的受益權轉讓給資產出讓方。有時候,該類型還會再增加一個遠期受益權轉讓協議加一份免責函作為抽屜協議。這樣資產出讓方就實現了通過非信貸資金來給信貸項目放貸的目的。4、委託投資方式,該方式與受益權轉讓模式類似,只不過沒有了信託和資管的包裝,資產出讓方將一筆資金以同業存放的名義存入合作銀行,同時與合作銀行簽署一份委託協議,約定以該筆同業資金向特定對象投資。由於該委託是抽屜協議,在出讓方的表內只會體現為存放同業,而在合作銀行處則體現為代理業務。5、資產證券化,即通過中介機構,將擬出讓資產打包成標準化產品(一般是債券)並在市場上掛牌出售,為了實現這一目的,銀行需要找一個(或者乾脆自己成立)SPV,將該資產出售給它,然後由SPV打包成債券,並經過評級公司評級之後才能出售,很麻煩,成本也很高,目前很少銀行做,不過這種做法是合規的,不怕被監管查。通道業務,通俗點說,就是銀行自有資金無法直接投向融資標的,需要信託、券商、基金子公司等包裝成相關信託計劃、資管產品,銀行以購買信託計劃、資管產品的名義間接投向融資標的。
很早以前二蛋回答了這個問題,但是我對自己的回答並不滿意,於是在2016年年底做了大幅度更新,從一個非銀行角度聊聊通道業務,也希望大家能對通道業務背後的模式和特點有所了解。
相關文章的鏡像見我的知乎專欄:二蛋在證券一線 知乎專欄
什麼是通道業務?
作者:韓二蛋
鏈接:https://zhuanlan.zhihu.com/p/24556223
來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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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蛋看到@冷炎@NERV兩位大神從銀行的角度說了一下通道業務,似乎沒有人從券商或者信託的角度給大家講一下通道業務,二蛋不才,就自告奮勇的拋磚引玉一下,從一個通道業務執行者的角度,給大家隨便聊聊。
什麼是通道業務?
對於銀行而言,這種業務其實更多像一個倒表工具,或者說是一筆合規性費用,但是對券商而言,監管法規和銀行業務的變遷都直接影響了通道業務的收入,很多問題下游的人們才會感觸最深吧,專做通道業務的券商、信託的資管團隊才是通道業務感觸最深的見證者。
二蛋這篇文章也是基於自己看到的學到的通道業務的心得體會,不過這篇文章還有點私心,通道業務在很多券商或者銀行看來都毫無技術含量,全靠關係或者價格戰的業務,但其實還有很大一類業務是非銀行相關的,甚至僅僅是證券相關的,而且通道業務也並非僅局限於資管、信託、專戶等形式,某些情況下,其實合夥企業、有限公司甚至協議控制(例如複雜的VIE構架)等等都從廣義上來講都算是通道業務,這是二蛋想聊的重點。
二蛋決定從業務側面用比較簡單直白的話帶大家了解一下通道業務,盡量避免一些術語,我會用2篇文章循序漸進的聊聊通道業務以及背後與經濟和政策的關聯,我相信即使不是銀行的同學也能弄明白裡面的邏輯。第一批聊聊背景知識和基礎概念,第二批聊聊業務模式和案例講解,後面的內容明年我再寫。
一、背景知識
1、資管計劃的一般功能
通道業務對於券商而言,是屬於資產管理類業務的。想要了解通道業務,就需要先了解資產管理業務到底是幹嘛的。
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
第五條 證券公司從事客戶資產管理業務,應當依照本辦法的規定與客戶簽訂資產管理合同,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方式、條件、要求及限制,對客戶資產進行經營運作,為客戶提供證券及其他金融產品的投資管理服務。
從這個法條來看,資管業務就是資金和項目的橋樑,根據資金的風險偏好和收益要求,匹配對應的某一類項目或資產,或者反過來,根據客戶的融資或其他需求,匹配符合標準的資金。結構化資管類項目就是非常典型的一類資管模式,將不同風險偏好和收益要求的資金組合後通過資管計劃的模式共同投資於某一特定項目,對於劣後級而言,可以實現小馬拉大車,對於優先順序而言,可以實現天塌下來高個先頂。
舉例:比如二蛋想炒股,自己出資1個億,之後以這1個億作為劣後級資金從知乎證券融資1億元,之後成立「知乎藥丸二蛋1號證券投資計劃」,根據二蛋的要求定向投資於ST及*ST股票,知乎證券只要求出資部分固定的6%的收入,剩下的全是二蛋的收益,看著很高,但是如果虧損要優先虧二蛋的錢。 從定義和舉例都可以看到,資管計劃的原始出發點是根據客戶需求提供投資和管理服務的。也就是說,資管計劃就是項目和資金的通道。
2、資管計劃的特殊功能
一般而言,一般而言,一般而言:T日:銀行少一筆資產A,多一筆資管計劃B,資管計劃B持有的全都是銀行委託的資產A。T+X日:資管計劃可以把資產A投向與資產C,例如各類股票、債券、衍生品、固定收益等,也可能把資產A賣給其他人,這期間,銀行仍然有一筆資管計劃資產,但是資產的價值會根據投資有所變化。T+Y日:資管計劃清算,銀行收回投資收益(一般是現金或剩餘資產),少一筆資管計劃B。
但如果只注意到資管業務的這些特點的話,你就無法了解通道業務的真諦,因為很大一類通道業務的重點並非於擴大資產C的收益,而是打起了其他地方的主意:X日的時點,委託的資金A,投向的資產C,裡面都有很多文章可以做,尤其是投向的資產C,而這完全取決於委託人的實際需求。我的需求不一定是為了掙錢,也有可能是其他的。具體的模式我先賣個關子後面講,先給大家舉個例子說明一下。
例:截至12月20號,劉看山銀行賬戶下擁有資產: 資金9.5萬元,藍色資產2.5萬元。臨近年關,股東侃大山要對銀行運營狀況做個檢查,檢查要求:不得有藍色資產,紅色資產不得低於3.5萬元,綠色資產不做規定,不得自行將資產在體系內轉移。這可難壞了劉看山,放眼望去沒有一項合格的。神通廣大的二蛋證券出現了,他說:沒關係,你把6萬元委託給我,老闆不讓你在體系內轉移,但是沒有限制我。劉看山銀行喜出望外,把6萬元委託給了二蛋證券,成立了藥丸1號資管計劃,藥丸1號分出3.5萬用來從外部買來紅色資產1,購買後把紅色資產轉賣給了銀行;又把剩下的2.5萬用來從銀行那裡收購藍色資產3。二蛋證券在年底前完成了上述工作。侃大山老闆來檢查的時候,一看劉看山銀行,哎,不錯,紅色資產夠了3.5萬元,也沒有藍色資產,就是多了6萬元的綠色資產,算了,我對綠色資產也沒啥要求,算你合格了。二蛋證券和劉看山銀行都喘了口氣,好在沒有穿幫。二蛋證券把改在資產上的魔法布揭開,原來資產1下面是黃色的自有資金,而藍色資產3也被藏在了綠色的藥丸1號下面,一切又恢復了原來的樣子。但是,二蛋的服務可是要收費的哦。劉看山銀行花了一筆錢,只是為了應付檢查而做的臨時美容,其實他真實情況並沒有暴露在股東面前。
所以你看,資管業務不單單是實現了投資功能,他還能把一部分資金或者資產騰挪出去,然後由外人對自己做個短期的外科手術,手術完成後人魔狗樣的出現在舞台上,然後表演完之後又會回歸原樣。 這期間,藥丸1號的「投資管理」實現了什麼功能呢?一是幫銀行暫時拿著資產3——對應的是之前很火的「不良資產代持」,現在已經被幹掉了。 二是幫銀行增加了資產1——對應的是調錶,比如增加存款(對可以算作存款的資產是有限制的,不是每筆存款都能算入指標),這裡面可以多可以少,可以變更資產性質,非常靈活。
3、資管計劃體系
之前給大家講述的是單一資管計劃,如果我們把許許多多的資管計劃組合起來:同類型的通道有著相同的走向,兩端匹配著不同的資金和項目,而各種類型的通道匯合在一起,也就構成了券商的資管業務體系。
券商資管業務體系和投行業務體系是有著非常大的差異的,我們了解資管計劃體系也會有助於對通道業務趨勢的理解:「投行如研發,資管如批發」,這是依我粗淺的了解,的出來的感受。
對於券商,每一個投行業務都像是一次研發,我們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精力,對技術和原料進行研究加工,開發成功後推向市場再獲得高額的收入。而資管業務就像是去批發商品一樣,市場上有很多商家都能提供類似的商品,也有很多的買家和買家,他們各自有著不同的要求,我們作為溝通買賣雙方的中間人,根據客戶對商品的價格、質量、送貨速度等的要求篩選出在對應時點具有同樣貨物的供應商,與其簽署合同完成供貨,再有採購需求時就去這家供應商那裡購買,依次往複。不單單如此,資管作為中介,還可以受人委託替人辦事,所辦的事情不只限於採購,還可以金屋藏嬌、辦小金庫、瞞天過海等等等等,正如我在上面提到的資管業務非投資相關的委託。
在對資管的模式有了基礎了解以後我們會總結出幾個顯著的特點(這裡請各位指正,都是我自己總結的非教科書內容):
(1)依賴上游
資管業務作為通道業務的載體,其投資管理行為完全是按照委託人的意願來進行的,也就是說通道業務的核心是上遊客戶的實際需求。最核心的上游就是掌握資金最多的銀行體系,他們就像是高處的最大的水庫,所有的水渠的起點當然就是這個水庫。同樣是挖水渠,去洞庭湖、鄱陽湖挖水渠才能澆灌更多的良田,去深深老林里的小池塘肯定沒什麼搞頭。
(2)模式導向
如果北京地區有很大的淡水需求,這時候就會有各種各樣的承包隊出現,他們從各個水庫挖渠引水到北京。如果上海挖渠過來最掙錢,那大部分人都會從上海挖。 所以,各種各樣承包隊挖的水渠就像資管業務的模式一樣,根據上游需求開挖,模式基本上都是類似的,只是服務細節上略有區別,大家都可以互相替代。模式一旦確定以後,就可以源源不斷的送水,送水量完全是看北京地區的需求,而與送的什麼水、從哪裡來源的沒有太大要求。
「投行業務是項目導向的,資管業務是模式導向的。」——韓二蛋
(3)政策影響
通道業務的模式確定以後大家彼此相安無事的靠流量掙錢,偶爾你搶我一單我搶你一單,但是無傷大雅。但如果有一天,趙老爺發現上海水位急速下降影響上海人民生活了,一紙禁令下來不讓從上海挖渠到北京了!就因為一紙禁令,全行業,所有承包隊,挖的所有的渠道一夜之間全廢了!!!所以這也是為什麼,資管業務對於監管政策非常非常的敏感。因為很多人都知道挖渠會影響環境,但是送水越多掙的越多,都想在禁令之前多送點。 還有一種政策是,如果這時候天津趙老爺也發布公告說自己也需要大量用水呢?所有包工隊又回扛起出頭去天津挖渠了~政策不但會幹掉渠道,也會開發出新的需求。
(4)靈活多變
資管業務的通道是非常靈活的,不僅可以一段銜接另一段,還可以明修棧道暗度陳倉,還可以把水引出去過一段時間再引回來,還可以,反正只要有需求,總會有辦法實現。只要老闆需要,我們通道都能辦到,錢也要到位。舉個例子,如果趙老爺只禁止了上海到北京不能直接挖渠送水,我可以先把水送到南京,再從南京引流到原來的渠道,只是多了一步而已。通道業務的靈活性也讓監管很頭疼,就像躲貓貓一樣,你堵住一條,它會去另外一條繞過你。
4、總結
資管業務的每一個特點也都是相輔相成的。通道業務完全由上游需求決定,一旦上游需求較大,就會有形成趨勢,各種參與者採用類似的模式滿足上游需求,規模也越來越大。政策往往會調整某一項需求或某一種模式,一旦調整所有的參與者都會遭殃,但是政策往往又無法面面俱到,通道業務又靈活多變,只要上游有需求並且有利可圖,就會有人想法設法繞監管。
總的來說:
通道業務就是一個上游決定、模式固定、受政策影響極大而又靈活多變的資管業務類型。
通道業務就是一個上游決定、模式固定、受政策影響極大而又靈活多變的資管業務類型。
通道業務就是一個上游決定、模式固定、受政策影響極大而又靈活多變的資管業務類啊。
————————背景知識講得好像有點多————————
二、基礎概念
有了上面的基礎知識,我們再去了解通道業務就方便很多了。那我們日常所說的通道業務,到底是指什麼?我們從狹義和廣義兩個角度來說:
1、狹義概念
通道業務就是定向資產管理業務。
通道業務是模式導向的,而且可替代性極高,競爭很激烈。一般對券商而言,搭通道就是指成立定向資管計劃。我們搭通道的目的,一般而言就是事先確定好各項標準,然後在客戶有需求的時候第一時間匹配。拿股票質押為例:如果我作為證券公司手中有很多客戶要做股票質押,但是從客戶提需求到要求放款的時間在一周到兩周,如果我拿到需求再去和銀行談合作的話根本來不及。所以在沒有項目的時候,我要和工行、農行、中行、建行、招商、民生、興業、浦發等等各家銀行事先簽訂定向資管合同,約定投資範圍、質押率標準、風控要求、分成比例、投資限額等等內容,而且實現就把需要開戶的各項工作完成。這樣一旦有客戶要用錢,我可以向這幾家銀行同時報需求,他們會根據集中度、頭寸、收益率等判斷是否可做,而一旦可做只要按照事先約定的定向資管合同內容發出投資指令和劃款,那麼這筆交易就算完成了,時效性非常高,而且可以批量對接。
從狹義的角度來說,通道業務就是券商為了與單一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標準化成批高效對接同一類型的業務而發起設立的定向資產管理計劃。
2、廣義概念
通道業務就是客戶因受到監管限制或具有某項投資需求,無法或不便於自己直接實施而委託外部機構通過其他方式代其間接完成特殊目的,該類業務統稱為通道業務。
我在之前的回答里舉過例子,通道業務分兩類:
(1)為了投放的通道業務大概是這樣的: 銀行想賣酒掙錢。 銀監會說,酒會讓未成年人喝嗨了鬧事,你不能隨便賣酒。 銀行找到了信託和基金子公司,你給我想個辦法。 信託和基金子公司把酒變成了雞尾酒。 銀行賣雞尾酒。 銀監會來檢查,銀行說,我沒賣酒啊,我賣的是果汁飲料啊。 銀監會~¥%()*)……*@ 銀監會3天後不讓信託調雞尾酒了。 銀監會10天後發布了雞尾酒也不讓賣了。銀行找到了券商,券商把酒做成了汽水。。。。。。。。。。
(2)純純粹粹為了滿足監管治標的通道業務大概是這樣的: 銀監會9月要檢查銀行酒窖。 銀行賣酒賣HIGH了,酒不足了。 銀監會表示,隨便買到的啤酒不算。。。 銀行找到了信託,信託把啤酒裝進了香檳里。 銀監會滿意地點了點頭。 但是這2個例子還不夠完全,其實都是出於監管考慮的,但從例子中也能大概看出,通道業務並非完全是出於投資目的,狹義的通道業務概念並不能完全覆蓋通道業務。廣義的通道業務定義有幾個注意點:
(1)出發點
通道業務的出發點有且只有2個,一個是便於投資,另一個就是滿足監管,否則完全沒有必要去額外搭建一層通道。
(2)受託人
這裡面的受託人一定是外部機構,外部機構和委託人往往適用於不同的監管體系或監管標準(比如銀行委託券商投資,銀監會標準對券商不適用),或者具有委託人所沒有的資源優勢(比如銀行優先順序投資併購基金,需要管理人的投資優勢)。
(3)業務實質
通道業務的業務實質是間接完成了特殊目的,這點很重要。從監管的角度來說,如果禁止銀行投資某類型資產,銀行做了一筆通道業務,雖然明面上銀行並沒有違規直接投資,但是通道業務可以代替其完成,從業務實質的角度而言依然完成了特殊目的,這對監管的有限執行是一種挑戰。而另一方面,如果監管要求銀行在某一時點達成指標,銀行短期內無法達到又不能自己直接調錶,那麼他可以委託其他機構代其暫時持有某類超標資產,也可以要求外部機構把自己的資產包裝為不滿足指標的資產,從而再年底審查中順利過關。但是從實質的角度上,銀行並沒有達到真正意義上的監管標準。
這也是為什麼監管一直在打擊通道業務:因為通道業務雖然從字面上滿足了監管要求,但是從業務實質上依然是違規的,不但如此,通道業務還讓監管部門無法真正了解監管對象的真實情況,每一筆通道涉及到的費用也會層層傳遞增加金融運轉的損耗,甚至最後直接提高了實體經濟的資金成本但並沒有解決任何問題,通道業務成了繞監管套利的手段當然要被敲打了。
(4)模式
通道業務的模式其實對於券商而言也並非只有定向資管一種,而模式的選擇也是委託人從時效性、監管要求、成本、效果等多方面綜合考慮所選擇的。VIE構架中,設立的公司、合夥企業等也算是一種因為外匯和對外投資限制而設立的持股通道。資管計劃不具有貸款資格,而委託信託實現對某一客戶貸款,那麼信託計劃就算是投放資金的通道。
還有很多例子,出於篇幅考慮,二蛋會在通道業務詳解下裡面帶大家大致了解一下,也會用一個比較複雜的通道業務例子來聊聊如果提高自己的資管業務能力。
這個答案是我從專欄里轉過來的,很多圖片都刪掉了,原答案和後續內容請以之乎專欄為準。
知乎專欄
蛋白粉愛你們~(づ ̄ 3 ̄)づ
一、通道業務是什麼?通道業務為何遭全面禁止?
一筆典型的通道業務是這樣的:
房企甲,準備去拿一塊土地,缺少資金。於是,券商乙就設立了一個資管產品,投資於甲的項目,設定回報率和期限。然後找到銀行丙,由銀行丙的銀行理財產品來購買券商乙的資管產品。於是,銀行丙的一筆資金,就這樣繞過了監管,流入了房地產市場。
券商乙的資管產品,事實上由銀行丙來操縱,後者是實際監控者。乙只提供通道,收取費用。最終丙是跟甲對接的。但如果甲出現了違約,這時候責任就比較模糊,券商乙的責任很難認定。而房企甲和銀行丙之間並沒有直接的合同。
在國金策略團隊舉行的電話會議上,某大型券商機構金融董事總經理介紹,通道業務是極為重要的一種同業業務,主要投資於非標市場,有三大典型投資方向:
一、信託受益權,銀行有大量投資需求是通過券商的資管計劃或者基金子公司的資管計劃來投信託的計劃;
二、票據收益權,主要是對已經貼現的票據進行買入或者回購,該業務產生的根源是銀行承兌匯票貼現後計入銀行的貸款規模,部分貸款規模不夠的銀行有強烈需求轉讓票據資產,是擴表的動作;三、委託貸款,如融資受到一些政策影響的房地產行業、政府融資平台,會產生銀行通過資管計划進而投資的方式方法,包括最近做的比較多的通過資管計劃參與產業基金,產於有限合夥企業的LP,認購契約性基金等等,跟委託貸款的性質相似,主要解決商業銀行對限定行業或者融資人信貸投放的需求。四、滿足銀行自身對存款需求,如同業存款、存單質押,均能實現銀行存款規模的增加,從而釋放表內的存款。
通道業務為何遭全面禁止?
前述大型券商機構金融董事總經理在國金策略團隊舉行的電話會議上指出,證監會這項舉措是在金融市場去槓桿、去監管套利的背景下發生,是監管層面的共識。
該董事總經理預計,不得讓渡管理責任表明未來券商開展資管業務必須是主動管理的,未來券商資管、基金子公司必須承擔投資標的的篩選、盡職調查、投後管理、清算交收等。資管通道業務雖然在合同中有現狀返還這樣的條款,但一旦業務本身發生風險,券商和基金公司是管理人,是法律主體的責任無法規避,就有成為原告和被告的可能。
二、那些年,通道業務闖下的禍
那些年,盛極一時的通道業務究竟闖下了哪些禍,才讓證監會下定決心將之剷除?周末的發布會上,證監會點名了新沃基金和國海證券,我們先看看這兩家公司所犯何事。
2016年12月20日,新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乾元2號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受持有的信用債券違約及高槓桿操作相互疊加影響,發生大額質押回購到期無法償付的情況。經證監會及時干預,風險因素得到有效化解,不過新沃基金因此不得不暫停公募基金產品註冊申請6個月,董事長、總經理也收到了警示函。
2016年12月13日,國海證券發生債券風險事件,公司原員工張楊等人,以國海證券名義在外開展債券代持交易,未了結合約金額約200億元,涉及金融機構20餘家,給債券市場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經查實,證監會擬對國海證券採取暫停資產管理產品備案一年、暫停新開證券賬戶一年及暫不受理債券承銷業務有關文件一年的行政監管措施。
除了上述兩個案例,近些年通道業務踩雷事件時有發生。2017年05月05日,券商資管通道再爆風險事件,中山證券4.5億元通道業務發生實質性違約,作為資管計劃管理人的中山證券與資管計劃委託人、託管人興業銀行青島分行共同提起訴訟,此次涉及違約的資管計劃是2015年5月31日,興業銀行青島分行與中山證券約定共同發起成立的「中山融盛5號定向資產管理計劃」。2017年4月,因中信建投旗下多個專戶產品集中賣出造成中國平安和興業銀行股價毫無徵兆地大幅跳水,對此,監管做出對中信建投有關賬戶限制一個月交易程序的處罰。
實際上,2014年是通道業務風險事件集中爆發的一年,一步步走向繁榮的路上麻煩不斷。5月中誠信託「誠至金開1號」陷入30億元兌付危機;5月財通基金子公司發行的財通資產光耀揚州·全球候鳥度假地資管計劃遭遇危機;7月中誠信託的「誠至金開2號」被曝出現兌付問題,並最終確定延期;8月萬家共贏的8億元資金被挪用案,則令金元百利和萬家共贏兩家基金子公司再陷困境;9月華宸未來資管房地產資管計劃「華宸未來-長興萊茵河畔專項資產管理計劃」曝兌付危機。
三、全面禁止通道業務有何後果?商業銀行「遭受重擊」,房地產迎來大利空!
周末,監管層首提全面禁止通道業務,不得讓渡管理責任,這將是中國金融監管歷史上,具有劃時代意義的大事,也標誌著新的一場監管大風暴來臨。
據報道,19日的新聞發布會上,發言人張曉軍首提全面禁止通道業務,強調不得讓渡管理責任。接近監管的人士表示,此表述雖然是在談及新沃基金後提出,但實際針對的是整個資管行業,包括券商資管、基金公司及基金子公司的通道業務。
這裡說的通道業務主要是指券商資管、基金資管及其子公司的通道業務,也就是整個證券系統的資管業務中的通道業務,而信託的通道業務則屬於銀監會監管的範疇。
因為通道業務規模實在太龐大了,光大銀行和波士頓諮詢公司曾發布報告,稱截到2015年底通道業務的規模是26萬億。由此我們可以推算出,目前通道業務的總量在30萬億以上,應該未超過35萬億。當然,由於存在層層嵌套的現象,這些通道業務有重複計算的現象。因此如果全面禁止通道業務,必然是一次劃時代意義的監管,具有重大意義。
著名財經評論人士黃生認為:
1、對於商業銀行來說,這個影響最大,因為這將使得商業銀行無法將表內信貸轉移到表外。
2、商業銀行真實信貸的增速將會受到制約,資本消耗將加大,資本充足率將下降。
3、這樣一來,商業銀行會被動進行一定的信貸緊縮,市場的流動性將會收縮,資金的利率水平將會走高。
4、經過通道業務,流向房地產領域的資金,會大大壓縮。
5、房地產等行業通過通道業務進行輸血的,將面臨比較大的利空,對於房地產調控卻有重要意義。
6、過去通過通道業務,將表內信貸轉移到表外,使得銀行的真實壞賬被隱藏,銀行真實的資產質量無法核實。
7、現在全面禁止通道業務,一些商業銀行就無法通過表外轉移和掩蓋不良資產了,這才是真正的監管。
證券系統,包括證券公司、基金公司及其子公司,通道業務規模雖然龐大,但是利潤率非常薄,而且幫銀行轉移了監管,從理論上來說,屬於雞肋業務,而且很可能帶來巨大風險。
一旦實施全面禁止通道業務,最應該做出調整的是商業銀行和就是房地產行業,同時,股市、債市也會受到影響,因為商業銀行會被動降低信貸增速,這樣一來,市場利率水平會上升。
也就是說,通道業務的冬天到來了。如果銀行資金需要購買券商、信託等的資管產品,則應該由券商、信託等機構切實承擔監管的權責,而不能簡單地「出租通道」,最後造成監控真空和難以問責。
擦邊球沒有辦法打了,30萬億的「通道業務」性質也發生了巨變,所以規模必將減少。而通道業務的最大資金融入方,則是房企和地方政府的融資平台。
換句話說,「通道業務」其實是「大基建+房地產」的奶瓶、糧道。有這個渠道存在,中國的經濟轉型就無法真正實現,改革就是空話,降低房價也幾乎不可能。
如果切斷「通道業務」,房企和地方政府融資平台最大的灰色融資渠道將被切斷。房企資金緊張了,就不可能去拿地王;地方政府融資平台借不到錢,就很難去搞土地開發的「三平一通」、「四平一通」。
所以,顫抖吧,樓市!
現在比較常用的手段是通過券商資管定向計劃,拿我們自己常做的信貸資產出表為例,你們自己聯繫合作銀行,或者我們聯繫,作為出資方(資管計劃委託人),把定向資管計劃作為通道(資產不到500億的銀行需要個過橋行)投給你,買來資產存個三個月半年一年,等到項目到期,你出資再把東西買回來(回購)。 其他的做的多的非銀同存也類似,
標準投資出表是趨勢,尤其今年信貸ABS大面積放開。非標這些方法7、8月份各家行問話的問話,罰款的罰款,現在做起來都謹慎了;而且都納入統一授信管理了。另外,雖然信貸轉債券出表量不大,個人覺得是個不錯的辦法。當然肯定比同業蓋幾個章麻煩多了。
就是銀行穿的馬甲
還能說什麼,只能是精準打擊,老爺們原來什麼都知道,哪裡是七寸哪裡是G點人家都清楚,之前睜一隻眼閉一隻眼是給你臉,不聽話的話有的是招兒治你。 通道業務其實是一個不太官方的叫法,目前銀監會和央行沒有一個準確的定義,但從業者都知道,實質上就是銀行規避之前的存貸比,規避限制行業(比如房地產),還能轉移風險,現在好了,都別玩兒了。 操作上就是銀行出錢給信託做一個定向委貸,信託承擔風險(名義上!),多好的項目啊,得,沒得做了。
通道業務就是為了規避監管而存在的,也就是牌照的紅利。特點:技術含量低、操的心與賺的錢不成正比、規模增長比較快
就是不能原形出來辦事,穿個馬甲,錢就合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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